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专用合作协议

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专用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65号龙韵大厦8楼

乙方:湖北海兵忠国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四明路39号保驾行汽车服务全国连锁店

为促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湖北海兵忠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会监管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开展本专用保险合作协议。

1.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坚持长期合作,多方共赢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服务。通过专用保险合作项目,双方实现如下目的:

1.1完善一站式特约店的建设,共同为车主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1.2通过专用保险服务,提特约维修站的保险收益。

1.3拓展多领域合作,促进乙方有关车型的销售,提升厂商品牌的价值。

1.4通过合作,提升合作广度与深度,提高甲方在乙方店内的市

场份额

2.合作的方式

甲乙双方制定合作框架性协议,设置规范的管理和服务的全流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组织系统,签订本专用保险的点对点合作协议。乙方选择甲方作为保险合作伙伴之一,允许甲方在其店内销售甲方车险产品,并认可甲方的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包括条款,费率)和服务体系。双方共同开发和协作销售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

3理赔管理

3.1甲方提供7X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专线网络,随时随地为乙方客户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优质理赔服务。甲方收到专用保险客户报案后,应在半小时内告知特约店相关人员,利用特约店跟进,防止客户流失。

3.2事故送修利于特约店跟进,防止客户流失。

3.2.1甲方客户人员接到乙方投保的客户报案后,推荐客户返回乙方维修,告知客户其保险通过乙方购买,推荐其第一选择回乙方特约店维修,在尊重客户意愿的基础上,确保调度事故车辆返回乙方店内维修。

3.2.2积极推荐其他合适乙方维修的保险事故车辆到乙方进行维修,以促进合作项目的发展。

3.2.3甲方同意为专用保险的客户提供理赔时限和全国通赔服务

承略,具体理赔时限标准如下。

3.3.1现场查勘:在甲方有分支机构地方,市内原则上0.5小时之内到达现场,郊区县原则上应在1.5小时之内到达事故现场。

3.3.2拖车服务:原则上市内1小时之内。郊区2小时之内拖车到达事故现场。

3.3.3拖车费用:离特约店50KM内保险公司提供免费的拖车服务,拖车地点有出险地到乙商店内,异地事故拖往最近的特约店。

3.3.4定损时限:对于普通常规案件,原则上损失金额在3000元(含)以下的事故1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损单,损失金额在3000至100000元(含100000元)之前的事故,2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损单,损失金额在100000----500000元之间的事故,3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损单,损失金额在500000(含)以上的事故,5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损单,对于疑难案件有合作双方另行协商。3.3.5理赔时限:甲方分支机构在收到齐全有效的索赔材料后。(1)理赔金额在3000元(含)以下,1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2)赔款金额在3000至10000元(含10000元)之间,3个工作日内支付

(3)赔款在10001至50000元(含)之间,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4)赔款金额在50001(含)以上,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3.3.6本协议书所指专用保险是由4S店提供的我司保险产品及服务。

3.4甲方对乙方的定损标准

3.4.1工时,钣喷标准的确定(太保湖北分公司与行业协会协商确定的标准执行)

3.4.2零配件价格

定损的零配件价格厂家公布的指导价格为基准,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店内是零件价格清单。

3.5标准化维修服务,乙方为客户提供标准维修服务,包括纯正配件承略。

3.6维修品质承略,乙方保证事故车按照约定工期完成维修以及保证维修品质,并按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家规定对维修车辆的品质提供保证。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工期维修完成或因发生修理质量问题导致保险车辆返修的,由负责维修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提及的,但是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规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海兵忠国实业

武汉中心支公司有限公司

签章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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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保险公司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银行与保险公司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公司 负责人: 地址: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确山县范围内建立全面业务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范围 1、资金结算 2、银行存款业务 3、保费代收代付业务 4、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5、基金业务 6、电子商务 7、银行卡及其他业务 &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 第二条甲乙双方可就上述合作内容进行具体洽谈,并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签署专项业务合作协议。 第三条资金网络结算

1、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甲方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为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提供优质、快捷、安全的结算服务。 2、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在甲方所属分支机构开设账户,其保险费收入、相关费用应通过甲方进行结算和管理。 3、甲方根据乙方资金运动特点,利用甲方网点、系统平台、结算产品、网络通信和人才的优势,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 第四条银行存款业务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的资金优先存放于甲方,甲方就此提供优质服务。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优先在甲方分支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及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并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甲方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做好支付结算服务。 第五条保费代收代付业务 (一)代理收取保险费 1?乙方委托甲方通过网上银行、代收代付系统、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代理收取保险费、保险费逾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的实务流程、业务单证和相关数据资料,并做好相应的签收管理工作;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格式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及时与乙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3?甲方分支机构应按照乙方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将代理收取的保险费及相关费用划入乙方开设在甲方的指定账户。 (二)代理支付保险金 1?乙方委托甲方通过柜面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满期保险金、保险理赔金等支出。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付保险金的实务流程、票据单证和相关数据资料。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向乙方反馈代理支付保险金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及时与乙方办

车辆保险业务合作协议(实例版)

《车辆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保险公司) 为促进(以下简称“甲方”)和(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关系,依托甲乙双方的优势资源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以达到共赢的最终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义。 第一条总则 双方当事人均就自觉遵守协议书中的各项规定;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就维护对方信誉和利益,避免有损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甲、乙双方必须诚信合作、规范经营,共同促进业务发展,构建良性、长远的合作伙伴关系,达到共赢互利的目的。 第二条推进机制 为了更好地加强双方的战略合作,双方合作过程中各种层面的问题能得到有效、快速的解决,甲乙双方就本次合作成立各自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各自公司各个层面的工作人员组成,以保证各个层面的良好沟通。为此,甲方成立本合作项目的业务管理小组及操作小组。

业务管理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保险部经理) 业务操作小组: 沟通机制的建立: 根据双方合作的实际情况,双方可多项进行沟通。双方管理小组每季度一次举行见面沟通洽谈会,总结过去半年的合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如果遇有临时性问题可进行电话或书面沟通解决;若是重大问题则由业务管理执行小组出面沟通解决。 另外,甲乙双方也应及时理顺合作中出现的异常如:合作的深度、续保率降低、配件、工时的异常、理赔效率与业务品质的下降等相关事宜。 通过建立沟通机制,确保甲乙双方保持愉快、有效的合作,巩固双方的战略合作联盟关系。 第三条销售推进体制 一、销售培训 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由乙方及其机构负责定期对甲方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售后等相关培训。作为销售培训的一部分,乙方及其机构需要

车辆委托服务合同

车辆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适应汽车运输市场发展的需要,更好的发展交通运输事业,为社会服务。乙方自筹资金购买了壹台货车: 为了确保车辆更好经营公路普通货物运输,提高经济效益,现委托甲方对该车提供相关车辆业务服务,双方本着“自愿互利、产权不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保证双方的合法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委托服务项目: 1、甲方为乙方车辆营运提供有偿服务,接受乙方的委托

代办车辆保险、保险理赔事宜,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国家规定的年审、二级保养维护、 车辆等级评定、办理营运证年审、车辆转户过户、车辆产权转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及三者责任险等手续。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服务约定按时为乙方代办营运证年审、二级维护;代办车辆年审、代办车辆过户、转户;代办车辆产权转移;代乙方购买机动车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商业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责险50万,座位险10万,盗抢险,玻璃险,油漆险以及所有险种不计免赔,以下简称商业险。)等手续,以上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按约定有权向乙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每台车每月管理费按元/台(大写)的标准收取。该费用按十二个月收取。第一个月,签约后即付,以后乙方可按月支付;也可提前预付当年的管理费。(二)收费方法:甲方服务的车辆按月收取服务代办费,乙方应缴的服务费不因某项业务停办而停交。 3、甲方对乙方所收购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经乙方申请可派人协助处理,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派人协助处理所发生的交通费用、伙食补助费费用以及必要时

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专用合作协议(1)

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专用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65号龙韵大厦8楼 乙方:湖北海兵忠国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四明路39号保驾行汽车服务全国连锁店 为促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湖北海兵忠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会监管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开展本专用保险合作协议。 1.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坚持长期合作,多方共赢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服务。通过专用保险合作项目,双方实现如下目的: 1.1完善一站式特约店的建设,共同为车主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1.2通过专用保险服务,提特约维修站的保险收益。 1.3拓展多领域合作,促进乙方有关车型的销售,提升厂商品牌的价值。 1.4通过合作,提升合作广度与深度,提高甲方在乙方店内的市场份额

2.合作的方式 甲乙双方制定合作框架性协议,设置规范的管理和服务的全流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组织系统,签订本专用保险的点对点合作协议。乙方选择甲方作为保险合作伙伴之一,允许甲方在其店内销售甲方车险产品,并认可甲方的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包括条款,费率)和服务体系。双方共同开发和协作销售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 3理赔管理 3.1甲方提供7X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专线网络,随时随地为乙方客户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优质理赔服务。甲方收到专用保险客户报案后,应在半小时内告知特约店相关人员,利用特约店跟进,防止客户流失。 3.2事故送修利于特约店跟进,防止客户流失。 3.2.1甲方客户人员接到乙方投保的客户报案后,推荐客户返回乙方维修,告知客户其保险通过乙方购买,推荐其第一选择回乙方特约店维修,在尊重客户意愿的基础上,确保调度事故车辆返回乙方店内维修。 3.2.2积极推荐其他合适乙方维修的保险事故车辆到乙方进行维修,以促进合作项目的发展。 3.2.3甲方同意为专用保险的客户提供理赔时限和全国通赔服务承略,具体理赔时限标准如下。 3.3.1现场查勘:在甲方有分支机构地方,市内原则上0.5小时之

保险公司和4S店合作协议范文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项目合作协议 2016年月

甲方: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为加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作,并双方合作关系提升为全方位、多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总则: 1.1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遵循长期合作、多方共赢的原则,为(以下简称“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服务。通过保险服务合作项目,双方实现如下目的: 1.1.1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1.1.2拓展多领域合作,促进乙方品牌汽车车型的销售,提升双方的品牌价

值。 1.1.3通过双方合作,提升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提高甲、乙双方的市场份额。 1.1.4通过专业的保险服务,提高甲方的保险相关效益。 1.2 合作内容 1.2.1 甲方为乙方销售的品牌汽车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及甲方的机动车辆商业险产品及其他以机动车或机动车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相关保险产品。 1.2.2 甲方根据乙方客户反馈的需求,配合乙方拟适时推出汽车产品延长保修服务 合约开发相关的保险产品。 1.3 合作组织 1.3.1 甲、乙双方成立保险合作项目管理团队。 1.3.2甲、乙双方共同监督经销商/分支机构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 1.3.3 甲、乙双方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对日常业务进行宣导、培训以 及业务的指导及考评,对相关争议进行处理。成立合作项目保险专业团队,负责项目执行和跟踪服务工作。专业团队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日常承保、理赔及客户服务等相关服务以及保险公司内部的协调工作,为经销商和客户提供便捷、及时的服务。 1.3.4 乙方应当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维修服务,包括维修时使用该汽车品牌的原装

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双方以客户满意和相互忠诚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和利用各自的品牌优势、资源优势和服务优势,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总则 (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免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二)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不得提供有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三)有关车辆维修的任何责任仍由乙方承担,有关车辆保险的任何事项仍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 二、合作事项 (一)乙方承诺 1、乙方及下属机构所经销车辆的保险业务只限于与甲方及 下属机构合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车辆保险。本协

议乙方选的甲方所属的承保公司:太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合作单位。 2、自觉遵守甲方及保险行业制定的各项机动车辆保险规定。 3、乙方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确保为甲方代理车险业务。 (二)甲方承诺 1、维修资源的配送承诺: 甲方承诺送修按乙方承保保费的100%比例送修。 (1)甲方保证乙方在甲方投保的车辆,甲方无条件保证送乙方维修(客户原因除外)。 (2)甲方其他品牌车辆尽客户做客户工作送到乙方维修。 三、代理业务费用标准和支付方法 乙方按照本协议要求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甲方按以下标准支付代理费用: 1、直销业务商业险按实收保费税前45%支付。 2、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安排人员核对上月业务及费用,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盖章,甲方在15号前支付。

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书

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对宜品上层公寓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适应业主停车需求,现就全权授权管理的宜品上层公寓地下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委托范围:宜品上层公寓地下停车场含: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以及收费标准等。 2、地下停车场(共计泊位)。 3、停车场内的通风、电力、排水等设施。 二、受托方管理内容: 1、确保停车场的24小时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2、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不得出现客户投诉现象,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4、确保停车场内地面整洁无灰尘,无附着物。 5、确保从主干道进出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并独自承担责任。

三、委托管理期限:自年月日-------- 年月日止。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地下停车场相关验收资料比配合盖章。 2、甲乙双方共同应承担停车场日常运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运营费用。 3、停车场运营期间出现大额度维修(元以上)需要甲支付维修费用。 4、乙方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5、委托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场的租赁费用。 6、乙方对甲方及产权方核定的个车位,应予以保障。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位只收取管理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全面版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将自购车辆登记于甲方公司名下并委托甲方统一管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型号牌号(或发动机号)的车辆交予甲方统一管理,管理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在协议签订日起每一年度,应每年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元各种办理证照及代办保险费用。每管理年度届满前一个月内乙方应主动自觉缴纳下年度管理服务费。 三、甲方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对乙方车辆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提示督促乙方对车辆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乙方须保证车辆的使用性能达标,车况良好,对该车做到定期检验,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四、乙方应安全行车,遵章守法,对特许装运的物品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遇事故做到不逃逸、及时向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通知甲方。由事故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行政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减轻乙方相关责任而协助其处理事故及参与诉讼所发生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差旅住宿费和其他必要的支出等应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不得利用委托管理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属乙方,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因故需要转让车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许可。若新车主同意继续委托甲方管理车辆,则签订新委托协议后本协议终止,乙方按本协议以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不再要求退还。 七、该车辆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购车费、上牌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同时该车的所有

权、处分权、占有权、使用权均由乙方享有。 八、甲方出具给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凭证或情况说明。 九、该车仅挂靠于甲方,该车的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十、乙方自己或雇佣其他从业人员利用管理车辆的,均应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甲方为其办理工商保险等社保手续,费用由乙方及该从业人员负担,甲方不垫付,该从业人员工作时只按与乙方的雇佣合同接受乙方直接管理,离职或工伤时,除应由社保支付外的其他损失均能向乙方主张。该从业人员不同意本条款的,乙方不得雇佣。甲方依下列第九条的约定解除协议的,甲方与乙方或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同时解除,甲方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若司法及仲裁机关裁决甲方支付,则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其他从业人员签字同意处:时间: 十一、乙方委托管理车辆时应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合同到期时如不拖欠甲方费用不存在本协议约定之违约情况,可要求返还。反之,则甲方可不予退还。 十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1)应缴纳而逾期不缴纳管理服务费或各项保险、办证、检验、年审费用达3000元(可累计)以上或期限达3个月以上的。拖欠期限间应每日支付拖欠额的1%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2)不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特殊要求进行车辆检验维护的。 3)乙方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证件不按照规定接受审验,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营的。 4)联系地址及方式随意变更且不告知甲方,导致甲方无法联系和实施正常管理的。 5)乙方或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拒不参保和承担社保费用,严重影响甲方新增运力的。 十、为保证双方管理及运营的安全,乙方车辆保险由甲方统一选购,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低于标准投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效,引起损失由乙方负责。

车辆保险协议书

车辆保险协议书 以下是关于《车辆保险协议书》,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方:深圳市 X X X X 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忠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XXXX年至XXXX年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合作目的 甲方汽车业务与乙方机动车辆保险相结合,满足汽车和保险销售的目的,实现甲乙双方共同客户的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公司名下车辆的保险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时向乙方提供完备的车辆资料。 二、甲方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 三、乙方对甲方车辆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如期间甲方车辆保险项目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对甲方车辆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 第三条业务合作程序 一、甲方就其名下车辆在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 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车辆保险协议书》。

二、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网点布局和名下车辆号牌属地、原则上以省级区域范围为单元来界定要承保的车辆。 在相应的单元内,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原则上由乙方承保。关于哪些单元和多少单元由乙方承保,双方可协商约定。 乙方将设立专项团队,指定专人对接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承保知识培训、承保时效、承保条件和程序、承保资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馈、续保跟踪等事宜保持沟通。 三、甲方名下车辆承保费用的确定和收取方式约定如下: 1、保险按年投保,合作年,甲方名下保费,商业车险以 中国保监会审批基础费率为基础,按保单单面XX折出单, 甲方按此金额预付保费,一年期满,乙方在一个月内对当月合同期满的投保车辆进行赔付清算,以每台车实际发生赔付费用的XX倍为该车实际保费,预付保费减实际保费后余额 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按逐车计算,合计办理的原则开展。 交强险按交强险费率浮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2、一年后,双方可根据上年实际保费发生情况协商确定 保费预付标准,以尽量避免大额退款或补款。 退款方式包括现金退款、抵交保费等。 甲方保险未到期车辆因经营原因退出营运,车辆退保, 该车辆视同合同到期,纳入当期到期车辆保费清算。 3、保费支付方式:所有车险业务必须执行见费出单操作,

车辆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承揽甲方下属工程施工中车辆登记备案需要,为确保车辆顺利规范登记使用,便于车辆的整体管理,乙方自愿在施工期间委托甲方协管车辆。为保障各方权益,特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所指协管靠车辆信息如下: 车牌照号 品牌, 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二、在协管期间内,乙方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 三、乙方自愿在施工期间将其购置车辆托管至甲方处,甲方在此期间不收取乙方协管费用。 四、甲乙双方仅存在协管关系,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也无须向甲方支付除与车辆相关的规费、税费、保险费等与车辆本身相关的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将购置的协管车辆办理登记备案,甲方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六、协管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结束后,如双方无书面约定的,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委托,本协议自行失效。如乙方确需仍然委托协管至甲方处,双方需书面另行约定。 七、双方权责:

1.甲方责权 1)甲方配合乙方提供办理登记备案时相关登记手续。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不合理使用车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请解除协管关系。 3)除非乙方违约,甲方不因协管关系要求乙方支付挂靠、管理等任何费用。 4)甲方不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相关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责权 1)为确保车辆登记备案要件齐全,便于车辆的管理,乙方自愿将其所有以上车辆在约定期限内托管至甲方处。 2)协管期间,车辆所需要办理的保险、缴交各项税费等,乙方自愿承担相关费用。 3)在符合法律法规、达到车辆上路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由使用托管车辆。 4)乙方作为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和使用人,负责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托管期间的养路费、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使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5)乙方自愿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 6)乙方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7)在协管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纠纷,须甲方配合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的全部相关合理支出,由乙方负责。 8)协管期间,车辆所有人不得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车辆保险合同范本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车辆保险合同范本 篇一:车辆保险合作协议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企业车辆保险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及所属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由乙方承保,与乙方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在承保期间内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投保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 2、甲方车辆向乙方投保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30万或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万或以上)、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进口车按进口玻璃)、不计免赔险。其他险种如划痕、涉水损失险等,可由企业自选。

3、员工私家车可自愿选择在乙方投保,投保险种由车主自主选择。 4、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本协议附件,以保证合作协议的执行。 二、合作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内,企业所有车辆(团车)保险到期须在乙方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合作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 三、服务承诺 1、安全培训:乙方承诺对甲方企业员工做车辆安全知识、汽车保养、保险报案理赔知识的培训,要求每季度培训一次,具体由甲方安排,时间确定后需提前三天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于乙方对培训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 2、赠送险种:企业团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乙方 免费赠送自燃险,乙方的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员工私家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 3、保险理赔服务: 3.1、理赔时效:在甲方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元以下案件,一个工作日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万元以下的案件,七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人伤案件在治疗结束,资料齐全有效、事故双方达成协议后,

车辆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车辆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闲置车辆(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XX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车牌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自备车交由甲方代管代租。 三、代管代租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享受代管代租。 四、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地做记录,每月底单车核算。次月10日前双方按实结清账目。 五、代管车辆交纳各种税费和投保(险种按甲方要求投保),由甲方交给汽车租赁专业委员会统一参加保险和交纳各种税费,并享受优惠政策,保险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车辆发生故障,由甲方统一安排维修,如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处理,并负责保险公司理赔工作。 七、甲方每月10日向乙方收取上月底的车辆管理费,每辆叁佰元,服务费按总营收的10%收取,以及上月度的车辆修理费,养路费等有关规费和车辆检测相关费用。 八、乙方车辆在甲方代管理期间,凡发生下例情况之一的,且造成经济损

汽车销售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协议书

甲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促进甲、 乙双方的共同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双方的品牌价值,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1、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推荐客户向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 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客户出险后积极引导和推荐客户至甲方售后服务站维修,并在流程和环节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2、甲方和乙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合作精神,在尽可能的场合及宣传上争取为对方扩大品牌知名度。甲乙双方均应派出专门客服经理专线联系,保持随时沟通,积极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合作顺利。 3、双方将以附件形式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客户需求共同推出客服增值方案,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付诸实施。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将在承保和理赔流程中为甲方做好品牌推广与客户推荐工作,以确保甲方承修车辆入厂维修量的增加。 2、乙方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对甲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特色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宣传、介绍工作。 3、乙方将与甲方充分配合,按附件确定的标准及时合理地核定事故车辆维修价格,并指定专人做好维护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意见。双方在价格如存在异议,及时上报双方领导协调处理。 4、乙方承诺在保监会规定的费率范围内,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应享有的费率优惠。 5、乙方应为甲方的员工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业务咨询服务,对甲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双方一致同意每月召开一次沟通协调会,对达成的共识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6、乙方承保车辆发生机械事故,或其它紧急事故时,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承保车辆提供二十四小时市区内负责救援服务。 甲方施救电话为: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保险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为乙方提供技术和数据方面的支持,乙方承保的保险事故车辆由甲方承修时,定损以双方协定的工时费价格标准内协商定损,对原定工时价格中未详细规定的项目,甲方在工时方面应比于同款车型在同类维修厂家维修的价格优惠。 当有关维修车辆工时标准及配件价格发生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付诸实施。 8、甲方在配合乙方确定损失项目时,应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安全要求,应建议客户修复并配合乙方做好客户的解释和说服工作。 9、甲方不得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外的事故及损坏项目受被保险人委托向乙方索赔,并配合乙方就此类案件做好客户的宣传与劝导工作。同时积极向客户强调第一现场报案的重要性。

车辆保险客户营销服务合同

客户营销服务合同 甲方: 办公地址: 乙方:办公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客户营销服务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客户营销服务合同。 一、合作目的 1.甲方是一家专业的财产保险公司,欲通过各种市场行销行为来了解 中国车辆保险市场以及挖掘潜在车辆保险客户,以提升车险服务品 牌在车险终端客户中的影响力。 2.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企业管理的咨询服务公司,拥有丰富的数据库管 理及车险客户营销经验。 3.甲方希望与乙方进行深入合作,由乙方提供客户营销服务方案,协 助甲方调研了解目标市场、定位目标客户。 二、合作内容

1.合作内容:对甲方指定区域,乙方对私家车车主进行市场调研分析、 消费习惯分析、形成促销方案及举办直接营销活动。 2.合作地区:广东 3.合同期限: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4.合同金额:在合同执行期内,按照每次营销服务活动的举办情况以 及有效客户的转化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服务金额。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合同进行相应的营销服务活动, 提交相应营销服务活动结果报告。乙方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金 额提交客户营销活动相关发票至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 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品牌进行相应的营销服务活动。 2.乙方必须保证乙方调研客户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乙方必须 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营销服务活动。所有超越甲方授权 而引起的客户投诉或法律诉讼都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的每月活 动结果报告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凭证。

车辆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 车辆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承揽甲方下属工程施工中车辆登记备案需要,为确保车辆顺利规范登记使用,便于车辆的整体管理,乙方自愿在施工期间委托甲方协管车辆。为保障各方权益,特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所指协管靠车辆信息如下: 车牌照号____________ 口ilxh 口口牌, 型号______ ,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在协管期间内,乙方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 三、乙方自愿在施工期间将其购置车辆托管至甲方处,甲方在此期间不收取乙方协管费用。 四、甲乙双方仅存在协管关系,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也无须向甲方支付除与车辆 相关的规费、税费、保险费等与车辆本身相关的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将购置的协管车辆办理登记备案,甲方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六、协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结束后,如双方无书面约定的,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委托,本协议自行失效。如乙方确需仍然委托协管至甲方处,双方需书面另行约定。 七、双方权责:

1. 甲方责权 1) 甲方配合乙方提供办理登记备案时相关登记手续。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不合理使用车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请解除协管关系。 3) 除非乙方违约,甲方不因协管关系要求乙方支付挂靠、管理等任何费用。 4) 甲方不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相关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责权 1) 为确保车辆登记备案要件齐全,便于车辆的管理,乙方自愿将其所有以上车辆在约定期限内托管至甲方处。 2) 协管期间,车辆所需要办理的保险、缴交各项税费等,乙方自愿承担相关费用。 3) 在符合法律法规、达到车辆上路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由使用托管车辆。 4) 乙方作为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和使用人,负责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托管期间的 养路费、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 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使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5) 乙方自愿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 6) 乙方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7) 在协管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纠纷,须甲方配合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的全部相关合理支出,由乙方负责。 8) 协管期间,车辆所有人不得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3 页共4 页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合同书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企业车辆保险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及所属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由乙方承保,与乙方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在承保期间内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投保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 2、甲方车辆向乙方投保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30万或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万或以上)、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进口车按进口玻璃)、不计免赔险。其他险种如划痕、涉水损失险等,可由企业自选。 3、员工私家车可自愿选择在乙方投保,投保险种由车主自主选择。 4、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本协议附件,以保证合作协议的执行。 二、合作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内,企业所有车辆(团车)保险到期须在乙方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合作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 三、服务承诺 1、安全培训:乙方承诺对甲方企业员工做车辆安全知识、汽车保养、保险报案理赔知识的培训,要求每季度培训一次,具体由甲方安排,时间确定后需提前三天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于乙方对培训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

2、赠送险种:企业团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乙方免费赠送自燃险,乙方的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员工私家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 3、保险理赔服务: 3.1、理赔时效:在甲方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元以下案件,一个工作日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万元以下的案件,七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人伤案件在治疗结束,资料齐全有效、事故双方达成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 3.2、专项服务:需要向第三者车辆及对方保险公司递交理赔资料或者协谈的,乙方服务专员配合协助处理。 3.3、正常案件执行上述3.1、3.2服务承诺内容 3.4、非正常案件,指责任方无保险、保险保障不足或者偿付能力不足,但造成甲方企业车辆损失的,甲方应将索赔权益转让给乙方,并配合提供有关信息,由乙方先行赔偿之后实行代位追偿,乙方必须接受不得推卸。 3.5、乙方车辆损失险中包含雪灾、冰陷造成的车辆损失,车辆局部损坏或全损均赔偿。 3.6、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城市百公司以内非道路交通事故,乙方免费救援,超过百公里的救援费用由甲方承担。 4、保险费的结算: 4.1、乙方保证每个车辆保险期间的无缝对接,保费与甲方月结月清。 5、甲方员工私家车辆享受以上服务承诺。 四、车辆保险费的计算方式 备注:行车证车主为企业的属性为团车,行车证车主为个人的属性为私家车 4.1、企业团车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的*折计算投保

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汽车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无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规范、稳定、提升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为建设全方位、多领域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总体框架 1、甲、乙双方将密切合作共同策划营销活动,制定基于甲方渠道客户,以客户关怀为出发点的客户服务营销规划,促进双方产品的销售,共同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以提高客户认知度、满意度。

2、双方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3、甲方将根据双方保险合作深度,在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提供更优质的互动服务:配件价格、喷漆工时、玻璃价格等。 4、甲、乙双方以诚信为本,忠诚合作,共同服务客户。共同提高双方品牌市场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二、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与乙方授权的分支机构签署兼业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应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日上午点前可将送至乙方。(如个别客户有特殊上牌时间要求的,可协商后个别处理) 5、甲方应按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经销商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万以上的,甲方应在乙方经销商店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示范合同)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BH-009324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示范 合同) 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入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书11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以甲方名义登记注册的车辆需在乙方投保。但对于投保内容甲方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 二、乙方承保甲方的车辆时需给予甲方同比最优惠的价格,根据甲方车辆实际情况,本次承保应为甲方设立单独车队业务,否则甲方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三、甲方投保车辆较多,时间不一,为提高工作效率,当月保费由乙方垫付,等次月中旬甲方给乙方一次结清。 四、乙方同时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乙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甲方提供便利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新车行驶证、营运证安户、年审、车辆过户、购买购置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便利的上门服务。 (二)乙方应针对甲方车辆情况,制定专门的服务计划,设立专人为甲方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现场查勘 公司勘察人员接到报案调度后,立刻联系客户,无特殊情况,城区内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城区外偏远地域一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省内外其它事故现场,将通过乙方服务专线电话,委托当地中支机构赶

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财产损失过大或根据甲方要求,公司可派专员前往查勘。 2.定损定责 机动车险:对于常见车型的车辆损失,在1天内确定损失金额;对于特殊、稀缺或稀有车型,将会与甲方共同协商、以最快的时间确定损失金额。 3.异地出险“双代”服务 甲方车辆或人员无论在全国何地出险,都可以及时得到事故发生地乙方提供的代查代定损服务。 4.医疗跟踪服务 对于济宁市辖区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车辆导致的第三者人员伤亡的事故,乙方要派专职医疗跟踪人员关注受伤人员治疗的每一步,给被保险人提供详细的医疗指导,避免或减少被保险人不必要的支出和损失。 5.赔款支付时限 一万(含)元以下的赔款,索赔单证齐全并达成赔偿协议的,一天内完成结案。 一万—5万(含)元以内的赔案,索赔单证齐全并达成赔偿协议的,3天内完成结案。 5万—10万(含)元以内的赔案,索赔单证齐全并达成赔偿协议的,7天内完成结案。 10万元以上的赔案,索赔单证齐全并达成赔偿协议的,10天内完

车辆委托管理系统规定合同

合同编号: 车辆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车辆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委托管理车辆的基本情况 详见合同附件一:《委托管理车辆清单》。 (提示:附件中应详细列明委托管理车辆的车型、车牌号、数量、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具体情况)。 2.委托管理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1.1 委托管理的内容: 。(提示:此部分写明委托管理车辆的检审、保养维护、购买保险、维修等具体事项) 1.2 委托管理的具体要求: 。 3. 委托管理的期限及交付时间 3.1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 日止。 3.2委托车辆的交付时间:年月日。如实际交付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算车辆的委托管理期限。 4.报酬及支付方式 4.1 乙方管理委托车辆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双方约定的委托管理报酬为固定不变价,不论在本合同期限内车辆增减、工作量等情形是否发生变化,本条约定的报酬均不作调整。 4.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乙方管理委托车辆的报酬。 4.3 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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