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何坝乡“夜郎古甸”摩崖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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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何坝乡“夜郎古甸”摩崖考释

作者:周必素

来源:《贵州文史丛刊》2008年第02期

内容提要:“夜郎古甸”摩崖石刘位于遵义市凤冈县何坝乡康坝村长安桥,“夜郎古甸”在此地的发现绝非偶然,本文旨在结合一些文献资料及前人研究成果,分析“夜郎古句”与古夜郎国、相关夜郎县及历史事件的关系。

关键词:夜郎古甸摩崖石刻考释

中图分类号:K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750(2008)02-72-3

在遵义市凤冈县何坝乡康坝村长安桥,有一方“夜郎古甸”摩崖石刻,在距离地面4米的崖壁上,有一阴线刻方框,框内从右至左两行竖书“夜郎古甸”四个楷体大字,每字约57厘米见方,其右侧题头阴刻“万历丁亥岁秋九月”、左侧落款阴刻“见田李将军过此书”。根据摩崖石刻落款,标明书写时间是“万历丁亥岁秋九月”,即明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秋九月。以下即联系相关资料,对涉及该摩崖石刻的相关问题作一考释。

一、关于“夜郎古甸”的文献记载。

关于“夜郎古甸”,查历史文献,有这样一些描述:“夜郎古甸,在葛彰司西十六里”。“‘夜郎古甸’,在葛彰司西六十里,(唐)李白经此,手书‘夜郎古甸’四字”。清康熙年间,龙泉知县张其文主修《龙泉县志》(未刊)时,曾根据上述线索,在龙泉县(今凤冈县)范围内查找李白关于“夜郎古甸”的石刻,但“求其字迹而不得”。联系这三则史料,凤冈县何坝乡发现的“夜郎古甸”摩崖石刻,就是文献所载的“夜郎古甸”。

明朝在今贵州境内实行“土流并治”,将元代的蛮夷长官司分别加以归并和改置,设立了贵州宣慰司、思州宣慰司、思南宣慰司、播州宣慰司,合称“四大土司”。思州宣慰司系明洪武初置,下设22个长官司,其中包含葛彰葛商长官司。葛彰葛商长官司在今石阡县境内,“石阡,本思州地。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置府,隶贵州,领长官司四:曰石阡,曰苗民,曰葛彰葛商,曰龙泉坪。万历中,改龙泉坪为县。”。今风冈县地属于播州宣慰司,播州宣慰司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置,“(洪武)五年,播州宣慰使杨铿、同知罗琛、总管何婴、蛮夷总管郑瑚等,相率来归,贡方物,纳元所授金牌、银印、铜章。诏赐铿衣币,仍置播州宣慰使司,铿、琛皆仍旧职。”。明万历二十八年(公元1600年)平播州宣慰司杨应龙叛后,实行“改土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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