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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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一节工作时间制度

一、概述

(一)概念指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二)立法发展

二、确定工作时间的依据

(一)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高低

(二)劳动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能够承受的限度

(三)人口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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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三、工作时间的种类

(一)标准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缩短工作时间——指法律规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度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适用范围

★从事矿山井下、高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

★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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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时的计算方法

1.工作日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2.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每周、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三)不定时工作时间

1、含义指按其职责要求难以实行定时工作日的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制度

2、适用的情形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幻灯片5

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四)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1、含义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工作日制度

2、适用的情形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办法

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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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五)计件工作时间

1、含义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计酬标准的工作时间

2、劳动定额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条件下,为生产一定量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预先规定的劳动消耗标准,或是在单位时间内预先规定的完成合格产品数量的标准

注意事项——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在实行新的工时制度下,应既能保证劳动者享受缩短工时的待遇,又尽量保证劳动者的计件工资收入不减少

★如果适当调整劳动定额,在保证劳动者计件工资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计件单位可以不作调整;如果调整劳动定额有困难,就应该考虑适当调整劳动者计件单价,以保证收入不减少

(六)非全日制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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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三、休假的种类

(一)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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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二节休息和休假

第二节休息和休假

一、概念

一、概念

(一)休息时间是劳动者按法律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由自己自行支配的时间

(一)休息时间是劳动者按法律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由自己自行支配的时间

(二)休假是休息时间的一部分,指除公休日休息之外的休息时间

(二)休假是休息时间的一部分,指除公休日休息之外的休息时间

二、休息时间的种类

二、休息时间的种类

(一)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

(二)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三)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日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一)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

(二)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三)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日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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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妇女节女工工资问题?

“妇女节”,企业安排女职工全天上班,应否支付女职工加班工资?或者女职工参加庆祝活动算不算加班,单位要不要支付其工资300%的加班工资报酬?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的规定,妇女节属于法定节日,妇女节对妇女放假半天;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关于妇女节放假期间女职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部办公厅2000年2月12

日答复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因此妇女节时,从人性化和企业和谐氛围出发,企业应尽可能安排女职工休息或参加节日活动。企业安排女职工休息或参加节日活动的,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如果企业实在不能安排女职工休息,需要女职工照常工作的,企业只需按正常上班支付女职工工资,而无须额外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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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二)带薪年休假

1、适用范围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2、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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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带薪年休假天数

4、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安排——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6、补偿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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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三)探亲假

1、享受条件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或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探亲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待遇

★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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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林某毕业后到某国有建筑公司工作,1998年结婚,父母居住在外地。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2002年林某曾提出要休探亲假,领导未准,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同年6月林某再次提出体探亲假,领导让其再等一等,到

了11月林某第三次提出休假要求,此时公司承接了一项十分紧急的工程施工任务,工作繁忙,故公司没有同意林某休假。林某认为个别公司领导无视自己权益有意刁难自己,故林某留下一张说明就擅自休假了。林某的行为确实给工作带来影响,因此2003年2月公司决定扣发探亲假期间工资,探亲往返路费不予报销。对此林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林某向公司保证不再擅自离岗。2.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林某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报销往返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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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四)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其中产前15天,特殊增加15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婚丧假

★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

★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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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三节延长工作时间及其限制

一、延长工时概念指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加班

加点

二、延长工时的种类

三、延长工时的限制

(一)条件限制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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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受香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的影响,2009年5月,内地7名大学生正式成立监察迪士尼小组。当年暑假,该小组成员到珠三角进入5家迪士尼代工厂打工,了解工人生存状况,发现上述存在严重的违法问题。其后,该小组撰写并向社会公布了他们的调查报告。大学生的调查发现,东亚纸制品厂每天规定生产目标,工人完不成目标就要义务加班,结果是“把工人当成了机器”。报告称,在2010年7月和8月两个月的62天中,厂里的工人仅仅休息了1天,每天加班3到5个小时,最多一月加班近230小时。在加班

的同时,当深圳市已于7月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100元后,东亚纸制品厂在当月的底薪仍然为900元,此外还从生活费、住宿费等方面克扣的工人工资。

受香港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的影响,2009年5月,内地7名大学生正式成立监察迪士尼小组。当年暑假,该小组成员到珠三角进入5家迪士尼代工厂打工,了解工人生存状况,发现上述存在严重的违法问题。其后,该小组撰写并向社会公布了他们的调查报告。大学生的调查发现,东亚纸制品厂每天规定生产目标,工人完不成目标就要义务加班,结果是“把工人当成了机器”。报告称,在2010年7月和8月两个月的62天中,厂里的工人仅仅休息了1天,每天加班3到5个小时,最多一月加班近230小时。在加班的同时,当深圳市已于7月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100元后,东亚纸制品厂在当月的底薪仍然为900元,此外还从生活费、住宿费等方面克扣的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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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某服装公司主要从事来料加工成衣业务。2008年2月公司接到一份马来西亚的来料加工订单,要求3个月交货。由于公司人数有限,如按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完成订单有困难,于是公司贴出通知: “为完成马来西亚的订单从即日起公司全体职工每天加班4小时,周六、周日不休息,苦干90天,每日每人定额补助加班费12元。”女职工姚某与公司签有3年期的劳动合同,在这次任务中头一个月按公司要求每日加班加点,公休假日也不休息。但由于姚某在2007年12月曾因怀孕流产,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连续加班使姚某感到体力不支。于是向经理提出能否考虑隔日加班,以便身体能有所恢复。经理不同意,但第二天姚某上完白班后仍然不再加班,回家休息了。公司即以姚某拒绝加班为由,与姚某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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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二)时间限制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成年工

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

(三)人员限制

怀孕女工

(四)延长工时不受限制的情形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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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李某是某公司职工机器维修工,2000年春节期间由于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需要抢修,于是车间全体停产抢修,所有的职工都需加班。李某提出春节期间要去岳父家过节,故不能加班。同时,李某认为,加班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所以不愿加班不领加班费是可以的。公司则指出,由于李某的岗位职责与抢修有关,故不参加加班将影响整个抢修,最终李某坚持未加班。经研究公司决定鉴于李某拒不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为严肃劳动纪律,给予李某以警告处分并扣发其奖金。李某对此不服,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区仲裁委员会经调解无效后裁决:李某在企业紧急抢修的情况下拒不参加加班是错误的,对李某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维持厂方对李某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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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四、延长工时的补偿

(一)补休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一般不安排补休

(二)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的劳动报酬

★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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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符合规定

普陀区某贸易公司在劳动合同中与一些劳动者约定的工资为900元(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但单位在计算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时,却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来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单位自定的加班工资标准低于法定标准

奉贤区某木材加工厂规定,如果单位安排加班,所有加班人员的加班工资一律按照5元/小时计发,从管理人员到一般劳动者概莫例外,单位觉得这样的做法非常公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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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以调休的方式不支付加班工资

黄浦区某商场对于所有加班的营业员均实行调休制,但营业员在五月、十月、春节的三天国定假日中,公司对于加班的营业员也采用事后调休的方式替代加班工资的支付。营业员们只好希望自己在过节时不要被安排到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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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错误折算加班工资

闵行区某服装厂因为生产季节性较强,定单要求又紧,常常发生加班现象。为了降低因加班带来的用工成本,单位在折算加班工资时,按照每月30天进行折算,使劳动者应得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缩水约1/3。

加班工资计算应当按每月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折算,即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除以20.83天。像上例所说的情况,其应当支付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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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缩短工作时间适用于()

A.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B.未成年工

C.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D.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E.企业中外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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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企业的下列人员中,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

A、出租车司机

B、推销人员

C、锅炉工

D、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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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非全日制工作时间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A.15小时

B.24小时

C.30小时

D.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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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应连续工作的年限为()

A、一年以上

B、二年以上

C、三年以上

D、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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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不少于()

A.90日

B.120日

C.150日

D.1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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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赵某系某化工厂催化车间技术工人。2007年4月6日催化车间的2号催化炉发生故障,影响了全厂的生产,急需抢修。车间主任要求所有职工加班,抢修设备。赵某因平时与车间主任小有矛盾,以自己家住太远,小孩太小没人照顾为由,不同意加班。因赵某是车间骨干,没有参加加班,使抢修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化工厂经了解得知赵某住处离工厂只有20分钟路程,其子已满10岁。于是在征求工会意见后,作出给予赵某警告处分,并扣发半年奖金的处罚决定。赵某认为用人单位决定加班未与工会协商,且本人也未同意加班,不能以违反纪律为由给予处罚,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工厂的决定。

(1)车间主任是否有权作出加班决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支持赵某的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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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具体是( )

A.企业为了完成紧急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同意

B.发生重大事故,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需紧急处理的

C.交通运输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

D.发生地震,需紧急救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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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某用人单位为完成供货任务,想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为此,该用人单位正确的作法是()

A、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B、如果延长工作时间需要超过一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C、如果星期六和星期日安排工人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须支付工人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报酬

D、如果国庆节仍需要安排工人工作的,应该支付工人不低于工资百分这三百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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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某工作日下班时间,自来水公司维修工王某因抢修辖区内爆炸的自来水管道须继续工作,则王某该天延长工作的时间()

A、不得超过1小时

B、不得超过3小时

C、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D、双方协商一致后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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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_____的工资报酬。()

A、 150%

B、 200%

C、 250%

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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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中秋节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_____的工资报酬。()

A、 150%

B、 200%

C、 250%

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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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2002年9月28日,某公司通知所有职工国庆期间加班,理由是黄金周产品好销,节后给补休。当马某提出加班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时,遭到了生产部经理的拒绝。十一国庆期间,马某没去加班。

10月8日,公司总经理即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马某的劳动合同,马某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认为,马某不服从管理,其行为确属违反劳动纪律,裁决维持公司的处理决定。

马某不服,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要求该公司提供马某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然而,该公司拿不出马某违反劳动纪律的具体证据。鉴于某公司举不出证据,法院遂判决:撤消某公司解除马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1.节后让补休,国庆节加班就可以不给付加班工资了吗?

2.在国庆节7天假日里加班,加班工资该如何支付?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 ------------- 贵州毅鑫恒博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一)法定节假日:1元旦;2清明节;3劳动节;4端午节;5中秋节;6 国庆节;7春节;(无法及时休息的过后补休处理) (二)有关规定: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每一法定假日的放假天数。用生产工作占用员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薪水补贴。 2、法定假若适逢星期日,须连续计算,不另加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年积计以15天为限。 (二)病假:病假一次超过3天者应具备医院证明,病假每年积计30天为限。 (三)婚假;员工结婚假为5天。 ---------------------------------------------------------精品文档---------------------------------------------------------

------------------------------------------------------------------------------------------------------------------------------- ------------- (四)产假:女方可请假90天;小产10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丧假: 本地员工为3天,外籍(大陆)员工为6天。 (六)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发生事故伤害,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书,给予工伤假。 (七)年薪休假:是指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或工作时间达到三年以上而给予 的奖励性休假。 1、工龄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可享有年薪休假5天;每增加一年追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员工年休假可用于冲抵事假。 参考贵州省规定,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全年给予 5天年薪休假。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至七年以上者为7天,满十年未满二 十年者以上者为10天,此后每增加一年,其年功假增加一天。最多以15天为限。 ---------------------------------------------------------精品文档---------------------------------------------------------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休假秩序,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参照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休假类别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路程假、学习假、工伤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安排以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的假日,公休假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如无特殊规定、调整和工作安排,公休假实行自然休假。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加班的,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换休。

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员工累计工作年限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按公司工龄计算。 (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应休天数一次性集中安排或分次安排。在休假年度内员工未书面提出年休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最低期限为半天。 第七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书(或病情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病假。 病假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病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一)本人累计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3个月,满五年的为6个月。 (二)本人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

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授课人彭晶 教学目的: 1、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概念及法律规范 2、认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立法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 1、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中的各种基本概念 2、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分类 教学难点: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中的各种基本概念 教学方法:讨论法、讲授法、案例分析 授课类型:新授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及内容: ※影片导入: 1、老板算出来的工作时间 2、工作时间购物确实不应该 3、六成上班族惦记工作不能安心休息休假 ※新授内容: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述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念 1、工作时间——又称为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工作义务,在法定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具体表现为:工作小时、工作日、工作周。工作日是工作时间的基本形式。 2、休息休假——又称为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具体表现为: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间、每周休息的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 1、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 2、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 3、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种类 (一)、工作日的种类 1、定时工作日 (1)标准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缩短工作日——即少于8小时的工作日。 (3)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长度的工作日。 (4)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能确定,实行非固定工作时间的工作日。 (5)综合计算工作日——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日时数基本相同的工作日。 2、无定时工作日 指每天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作日。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日,超出的部分也不增加报酬。 (二)、休息休假的种类 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1至2小时,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时 2、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 一般为15至16小时 3、每周公休假日 每周至少连续休息一日 4、法定节假日(共3类) 第一类全体公民的节日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第二类部分公民节日及纪念日 教师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第三类少数民族的节日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教学目的及要求〕 目的:通过本章讲授,使学生全面掌握我国工时法的相关规定,并能对我国工时法的水准作出初步判断。掌握我国目前工时立法的缺陷。 要求:要求教师对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工时立法作对比介绍,并对我国工时法的水准作以评析,指出我国目前工时立法的不足。 〔主要内容〕 1.工作时间制度 2.休息时间制度 3.加班加点制度 〔重点和难点〕 重点:1.我国工时立法评析;2.加班加点制度。 难点:我国工时立法评析 第一节工作时间制度 一、工作时间的含义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劳动时间。一昼夜内工作时数的总和称为工作日,一周之内工作日的总和称为工作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工作时间:1.是劳动者履行合同义务而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2.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规定或由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3.工作时间具有较强的基准性4.工作时间是衡量劳动报酬的重要尺度。 二、工时立法的起源与发展 有关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立法是劳动立法历史中最早的法律规定内容。被公认为现代劳动立法开端的1802年英国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就是以限制工作时间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立法。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二十一万六千余名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国际劳工组织的第一个国际劳工公约也主要是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1995年3月重新修订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对标准工作时间重新进行了限定,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世界工作时间立法的发展具有下列趋势:(1)即使不是雇主指挥命令下的劳动,只要是实际工作中所必须的,都视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员工休假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863公司员工休假制度 Company employee leav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在公司中,可以享受到很多的假期,如病假,结婚假,节日假等等。员工休假公司会制定哪些正规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

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1)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四川X 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修订) 为规范公司管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作时间规定 第一条公司规定每周周一至周五5天为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夏季(当年4月~9月)9:00~12:00、13:00~17:30;冬季(当年10月~次年3月)9:00~12:00、13:00~17:00。 第二条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职工周休日。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加班的,可以灵活安排职工周休日,但加班必须执行,加班员工可以予以调休。 第三条对突发性工作,由于工作量较大,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予以处理的;或超过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情况的,视为公司安排的加班。由于职工的工作任务未完成,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对于加班,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第四条因工作确需安排上述加班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确认,并将“加班申请单”报综合办备案。 第二章请假休假规定 第六条事假

(一)事假指职工有正当理由且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批准在工作时间离岗处理个人或家庭私事而请假(以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名义开标,每次计半天事假)。 (二)职工请事假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职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领导及除总经理以外的管理层领导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事假由董事长批准。 (三)职工因紧急事情无法上班和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于当天上班两小时内,委托他人或打电话报告领导,事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如有欺骗行为,将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四)请事假天数原则上每次最长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应报总经理批准。零星事假当月累计达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第七条病假 (一)病假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的休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计算,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劳动法规和规定。 (二)职工请病假应出具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需住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证明。 (三)职工请病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病假由董事长批准。 (四)职工突发急性病不能上班的,可先行电话报告综合办,事后(患病之日起5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或由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工伤停工留薪期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而停止工作接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休息 (3) 第一节日休息和周休息日 (3) 第二节法定节假日休息 (3) 第三章休假 (4) 第一节年休假 (4) 第二节探亲假 (5) 第三节婚假 (7) 第四节丧假 (7) 第五节产假和哺乳假 (8) 第六节病假 (8) 第七节工伤假 (10) 第八节事假 (10) 第九节公假 (10) 第四章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 (11) 第五章休息休假的管理及程序 (12) 第六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的时间。 ㈠休息,包括日休息、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㈡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含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病假、工伤假、事假和公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时制度分为: ㈠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指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㈢不定时工作制:无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排班制等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的完成。

(法律法规课件)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制度

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制度 第一节工作时间制度 一、工作时间概述 (一)工作时间概念 工作时间,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应着重明确以下几点:第一,工作时间是参加社会劳动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第二,工作时间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第三,工作时间通常是劳动者直接进行实际工作的时间,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非直接进行劳动的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的范围。 (二)工作时间的特点 1、既有标准工作日的规定,又有标准工作周的规定,同时也有其他工作时间的规定。 标准工作日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劳动者的劳动消耗和支出不超出生理上能够承受的限度,并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同时,为克服仅仅规定标准工作日的不足与不便,又在立法上规定了标准工作周,使得工作时间具有了灵活性。 2、法定工作时间制度仅仅确立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不得突破的上限标准,用人单位可 以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立低于标准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制度。 3、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制度,是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他工时制度,都必须依 据上述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 二、工作时间法定化的作用 劳动者是人而不是机器,需要得到发展。工作时间的法定化正是劳动者作为人而生活的基本保证。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增进劳动者的健康。 任何一种劳动,如果持续的时间过长都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要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必须对劳动时间进行限制。工作时间法定化,使得雇主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的现象得到有效的约束。劳动者解除了过度劳动对其健康造成的威胁,其健康从法律上获得了基本的保障。(二)促进劳动者的人格发展和自我完善。 工作时间的法定化,一方面将劳动时间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劳动者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劳动时间的法定化,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固定下来,从而可以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谋求自身发展。 (三)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 劳动只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而非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丰富多彩的人生是每一个人的向往。工作时间的法定化,使劳动者实现自己对生活的设计和安排有了充分的时间保证,对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4)缓和就业紧张状态。 在工作量特定的情况下,单个劳动者工作的时间越短,用人单位需要使用的劳动者就越多。劳动时间的法定化,使更多的劳动者能够获得就业的机会,对缓和劳动者就业的紧张状况也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 (一)标准工时制 1、概念 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从事职业劳动的工作时间制度。我国的标准工时立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就业状况的变化逐步有缩短的趋势。 2、标准工时法律规定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总结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是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力、发挥劳动者积极性的重要保障,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两部分。 工作时间即劳动时间,一方面用以计量劳动者劳动贡献的大小,计付劳动报酬;另一方面,用以规范用人单位支配劳动力的时间,从而保证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我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日,并以此为衡量标准,实行计件工作日、缩短工作日、综合计算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弹性工作日、非全时工作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休息时间分为工间休息、工作日间的休息、周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这一整套休息时间制度,可以多方位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以实现休息与劳动的良性互动。 第一节工作时间制度 一.工作时间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者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简言之,工作时间即劳动时间,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生产和工作的时间。一昼夜内工作时数总和为工作日;一周内工作日的总和为工作周。各国劳动立法一般都规定工作时间的标准长度和最长限度。 工作时间有如下特征: 1.工作时间是法定的。即工作时间的种类、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标准、最长工时等都由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2.工作时间不限于实际工作时间。工作时间还包括工作准备时间和交接班时间、出差时间等。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的,也包括在工作时间之内;即使不是雇主指挥命令下的劳动,只要是实际工作中所必需的,都视为劳动时间。 3.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 4.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计发劳动报酬的依据之一。 5.工作日和工作周是衡量工作时间的两个基本标准。 6.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从事劳动的时间限制称为法定工作时间,适用于从事公共事务的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适用于农民和个体劳动者。 二.工时立法概况 工时立法是劳动立法历史中最古老和最基本的内容,1802年英国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被公认为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即以限制工作时间为基本内容,该法规定纺织工厂童工每天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此后,随着人道主义思想的广泛传播、劳资双方的不断斗争,各国的立法都将限制工作时间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至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已普遍实行40小时工作周,并继续呈现缩短工时之势。如法国已实行每周5日35小时工时制。 我国自建国以来,工作时间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而运行出不断缩短的轨迹。1994年2月7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从1994年3月1日起,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时间。1994年7月5日通过的《劳动法》,以基本法的形式对这一工时制度予以了明确,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与之相配套同进实施。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时的工作周制度。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时制度。 三.工作时间(工作日)的种类 各国法律、法规通常将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非标准工作时间,分别适用不同工作性质或生产经营特点的需要。我国根据计量单位的不同,将工作时间分为工作日和工作周,实践中多以工作日称谓工作时间。 依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工作日为标准,工作时间可以分为: (一)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统一实行的标准长度工作日,即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通常包括劳动者一昼夜间的工作时间长度和一周内的工作日天数两个标准。 标准工作日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工时制度。 我国自1997年5月1日起,全部用人单位均已实行“职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中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017年最新制度大全】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 1.休息日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法规精神,不同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假期类别 员工请假依其性质分为以下八种:年休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 (1)年休假 公司正式员工,在本公司服务已满1年,年休假为5天;在公司服务已满5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在公司服务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③员工来司时间将按就近原则取每年1月1日或7月1日,休假年度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每年7月1日至次年7月1日。公司鼓励员工按时休年休假,如工作允许,年休假应集中休,原则上每年休假次数不超过两次。 ④员工同时享有年休假和串休假时,应首先休年休假。

⑤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填写“放弃年休补工资申请单”,公司按该员工日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工伤假 ①员工在执行公务或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必须逐级上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实,经事故分析,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伤假。 ②工伤假须有公司指定的医院出具的证明。 ③工伤期限及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病假 ①公司员工享受病假待遇,但必须持有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如无证明,按无工事假处理。 ②住院病人根据病情及医院诊断,公司另行考虑。 ③病假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 员工因私无法正常出勤时,须事先请假。 (5)婚假 正式员工法定年龄初婚,享受婚假三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以发结婚证书时间为准)享受婚假十天(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与年休假在同一年度内,只可享受一种。若因员工本人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可在本年度内补休。本年度内未能补休完时,不再补休。

最新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 案例分析资料

案由申诉人陈某、贺某原系被诉人某木材公司的下岗女职下。1994年5月,某木材公司实行人员分流和择优上岗制度改革,陈某、贺某被安排到公司传达室门卫岗位。全公司仅有她们两个门卫,岗位职责规定传达室24小时必须有门卫看守。申诉人只能一个上白班.一个上夜班,没有星期六,也没有。期天,更没有节假日,每人每,工作12个小时,1995年1月日起,被人正式实施劳动者每周工作40周小时的5天工作制,全厂职工,除两申诉人均每周休息两日。申诉人每人每月只有50元的加班工资。两申工人。次要求被诉,人总经理杨某解决此间题均被拒绝。另外,申诉人陈某工资475元/月;申诉人贺某工资571元/月。 分析仲裁庭认见:《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习均每周工,习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三寸八条规定,用十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条规定日: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 际劳动。、国庆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对此《有明确的》定,本案中的两申诉人长期每天工作12小时没有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没有法定节假日.休假,也没有按工作时间计发的加班工资。尤其是在被诉人全公司(除两申诉人外)职工均实行每周40小时5天工作制时,而两申诉人仍实行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的每周84小时工作时间制度,严重侵犯了两申诉人的休息权和应得加班劳动报酬权,应当纠正。 调查结果 1.被诉人应在传达室增加2一3个人轮流值班,实现每周40小时的5天工作制; 2.被诉人同意一次。补偿申诉人每人350申元加班工资 3.申诉人自愿放弃其他依法可以获得的赔偿。 经验教训 劳动者享有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劳动法》中对劳动者休息权没有专章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权,用人单位无权剥夺。

建筑建设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时间的行为。 (一)休息,包括日休息和周休息; (二)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含晚育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病假、工伤假、公假和事假。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确定固定的周休息日,由项目经理部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的方式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部员工若工作日适逢星期六和星期日视为正常上班,若工作日适逢法定节假日视为加班。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传统年节、重要纪念日或民族风俗习惯庆祝日期休假的行为。法定节假日包括全部和部分员工放假两种节日。 (一)项目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节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端午节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中秋节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项目经理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 1.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3月8日下午); 2.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放假半天(5月4日下午)。 第四条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第五条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含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期限)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每年初应要求员工提出本人当年年休假计划,员工每年1月底前将本人当年年休假计划提交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及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管理规定

**煤业集团**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障员工权益,规范工时、考勤、休假等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加班的,适时安排补休、串休。 第四条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节育手术假和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第五条员工休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节育手术假、哺乳假等,应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先在《请假条》上据实填写请假种类、时间、事由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权限报请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自行休假者视同旷工。 第七条员工请假按下列管理权限报批: (一)公司一般员工一次性请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部门(含车间、科室,下同)负责人批准;一次性请假3天以上30天以下的,由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二)管理人员请假或离开公司外出办事按以下程序请假或报告: 1、公司党政副职同时向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或报告; 2、公司机关部门正职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或报告;副职经正职同意后,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或报告。 (三)请假获得批准的,在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并且出具《员工请假证明书》;综合办公室登记后员工应将《员工请假条》送交本部门核算员,作为考勤依据。 第八条员工结束假期的,应及时返本单位办理销假手续,假期期满确实需要续假的,须按本规定的审批权限再次报批。 假期届满逾期不上班又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的,自逾期当日起视同旷工。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实行统一的考勤制度。考勤周期与工资发放周期相一致。 第十条员工考勤应使用公司统一考勤表逐日进行。考勤内容包括地面出勤、地面夜班、探亲假、病假、产假、婚丧假、事假、工伤假、年休假、迟到、早退、旷工、公休等各项记录。 第十一条各部门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勤。 第十二条每个考勤周期结束后,将汇总的考勤表告知员工本人签字认可,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科室、主管领导审签后报综合办公室。 部门考勤表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部门负责。 第四章带薪年休假 第十三条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年休假具体标准为:员工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贵州毅鑫恒博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一)法定节假日:1元旦;2清明节;3劳动节;4端午节;5中秋节;6 国庆节;7春节;(无法及时休息的过后补休处理) (二)有关规定: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每一法定假日的放假天数。用生产工作占用员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薪水补贴。 2、法定假若适逢星期日,须连续计算,不另加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年积计以15天为限。 (二)病假:病假一次超过3天者应具备医院证明,病假每年积计30天为限。 (三)婚假;员工结婚假为5天。 (四)产假:女方可请假90天;小产10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丧假: 本地员工为3天,外籍(大陆)员工为6天。 (六)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发生事故伤害,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书,给予工伤假。 (七)年薪休假:是指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或工作时间达到三年以上而给予 的奖励性休假。 1、工龄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可享有年薪休假5天;每增加一年追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员工年休假可用于冲抵事假。 参考贵州省规定,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全年给予 5天年薪休假。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至七年以上者为7天,满十年未满二 十年者以上者为10天,此后每增加一年,其年功假增加一天。最多以15天为限。 2、有如下情况者不能享受年薪休假:入职不满一年时间者;事假、婚嫁、 病假、产假、丧假超过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者;年内迟到、早退3次、旷工1次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具有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行为者。 3、平时请事假且为扣工资者,累计每8小时扣除一天年薪休假,直至扣完为止。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修订) 为规范公司管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作时间规定 第一条公司规定每周周一至周五5天为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夏季(当年4月~9月)9:00~12:00、13:00~17:30;冬季(当年10月~次年3月)9:00~12:00、13:00~17:00。 第二条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职工周休日。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加班的,可以灵活安排职工周休日,但加班必须执行,加班员工可以予以调休。 、 第三条对突发性工作,由于工作量较大,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予以处理的;或超过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情况的,视为公司安排的加班。由于职工的工作任务未完成,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对于加班,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第四条因工作确需安排上述加班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确认,并将“加班申请单”报综合办备案。

第二章请假休假规定 第六条事假 (一)事假指职工有正当理由且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批准在工作时间离岗处理个人或家庭私事而请假(以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名义开标,每次计半天事假)。 (二)职工请事假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职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领导及除总经理以外的管理层领导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事假由董事长批准。 (三)职工因紧急事情无法上班和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于当天上班两小时内,委托他人或打电话报告领导,事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如有欺骗行为,将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 (四)请事假天数原则上每次最长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应报总经理批准。零星事假当月累计达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第七条病假 (一)病假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的休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计算,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劳动法规和规定。 (二)职工请病假应出具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需住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证明。

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

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时间管理规定 (一)工时制度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对企业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我公司各工种、各岗位职工的工时制度和工时计算周期按《****的通知》的规定实行。 (二)加班、加点工时管理 各单位应按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各工种、岗位的工时制度,规范职工加班、加点的工时计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加班: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非法定节假日、非公休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作,如在同一周内累计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工作时间(40小时)的不计加班。(本办法中“法定节假日”指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下同)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按工时计算周期累计,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按延长工作时间工作计作加班,不得以具体日来计算休息日或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加班。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不计加班。 4、职工在非生产性外出公差、培训学习期间遇公休日视为在出差、培训学习地安排休息,不得计作加班。职工外出从事生产性工作,确需加

班加点工作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5、职工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劳动定额任务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对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其中,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并予以公布。 6、没有制定具体劳动定额的岗位的职工,在工作日安排本岗位职责的工作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因临时性安排需要及时完成的工作确需加班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7、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非本单位支付劳动(劳务)报酬的工作,对其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8、对于工作时间不足法定工时的职工,单位可另行安排其他工作,其没有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不计加班。 (三)加班补休、加班工资支付管理 各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1、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和工作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休替代。 2、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在当月安排补休;不能在当月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得跨月累积作欠休使用。如单位有安排职工补休,职工没有按规定及时补休,视为自动放弃补休权利,不得计作欠休或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职工本人岗位工资、年功津贴、技术等级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 条为加强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明确各类假期和请假程序以及准假权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制定依据 第 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 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章 管理部门 第 条由行政部负责员工请假和休假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 条由行政部进行公司全部员工请假和休假的统一管理。 第 条行政部要如实反映员工的休假情况,并于每月 日前汇总前一个整月的员工请假、休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的员工请假单作为薪金发放、员工考核的 依据。 第五章 公休假 第 条公休假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与周休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休假的员工,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 条法定假日包括:元旦( 天),春节( 天),清明节( 天),国际劳动节( 天),端午节( 天),中秋节( 天),国庆节( 天)。法定假日遵守国家规 定,具体休假时间依公司通知为准。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日休假的,以 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公司安排员工串休和轮休。 第 条周休日:公司实行每周 天工作制,周日休息。

第七章 事假 第 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在前一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送行政部备查,方可休假。 第 条员工因突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 条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不准予事假。 第 条事假一次不得超过 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日。单次事假 日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日者,须经总经理特批,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单 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 条事假逾期未续假,视为旷工。 第 条员工每请事假 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 扣除本人工资。 第八章 病假 第 条员工因伤病请病假的,应填写“请假申请 审批单”,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并于上 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 条请病假 天(含 天)以内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 天以上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斩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 条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待遇: 员工每休病假 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 扣除本人工资。 员工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 个月以上的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第九章 工伤假 第 条工伤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 条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报销医疗费和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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