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规划用途分类表

房屋规划用途分类表
房屋规划用途分类表

房屋规划用途分类表

工业与民用建筑分类

表一:民用建筑分类一览表

表二 工业建筑分类: 按生产性质分——黑色冶金建筑、纺织工业建筑、机械工业建筑、化工工业建筑、建材工业建筑、动力工业建筑、轻工业建筑、其它建筑 按厂房用途分类——主要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厂房、动力用厂房、附属储藏建筑等 按厂房层数分类——单层厂房、多层厂房、混合厂房 按生产车间内部生产状况分类——热车间、冷车间、恒湿恒温车间等 表三建筑按建筑物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 砖木结构——一般用于单层建筑及村镇住宅 砖-钢筋混凝土结构(即砖混结构)——一般用于6层左右民用建筑和中小型工业建筑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用于大型公共建筑及大跨度建筑 钢结构——一般用于超高层民用建筑和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 表四(防火规范用): 建筑分类表(按一类二类分)名称 一类 居住建筑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高级住宅 公共建筑 1.医院 2.高级旅馆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 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6.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7.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8.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9.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二类 居住建筑 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公共建筑 1.除一类建筑以外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注:因在该处“表格”不能形成,数字有点不整齐) 参考资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表五:我国现行住宅层数划分标准低层:1-3层 多层:4-6层 中高层:7-9层(应设置电梯) 高层:10-30层(执行高规)

房屋规划用途分类表

分类 住宅 集体宿舍 工业 公用设施房屋规划用途分类表 含义供人们生活居住的成套、非成套房屋,不包括集体宿舍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集体居住的房屋独立设置的从事第二产业生产活动的房屋及附属用房指供水、泵站、污水处理、供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殡葬、消防、防洪、人防、管道运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指从事铁路、民航、港航、公路、公交运输的房屋及相关用于装卸搬运储藏的房屋 指用于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普通仓库、危险品用房指各类从事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市场以及其他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经营性房屋 各种邮政、电信、电话、信息产业部门,从事电讯与信息工作所用的房屋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职业学校,交通 仓储 商业 信息 教育科研业余学校,干校,党校,电视大学等从事教育、科学、研究、设计所用的房屋及其附属用房 医疗卫生指各类医院,门诊部,卫生,检(防)疫,康复保健,疗养,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防疫、检验所用的房屋指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广播电视台、电台、出版社、报社、文化新闻娱乐体育杂志社、通讯社、记者站、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体

育场馆、游泳馆、射击场、跳伞塔等从事文娱新闻出版体育比赛训练活动所用的房屋 园林绿化是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苗圃、花圃、花园、风景名胜、防护林等所用的房屋 办公 军事 物业公共配套 物业服务 社区服务 汽车库 汽车位 自行车库 储藏室 外事 宗教 监狱 保安 社会福利 文物 其他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办公所用的房屋及其附属用房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机关、营房、阵地、基地、机场、码头、工厂、党校等所用的房屋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1建筑构造概论 1.1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1.1.1 建筑物的分类 一、按使用功能分类 (一)民用建筑:指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用的建筑物。 1、居住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1)文教建筑;(2)托幼建筑;(3)医疗卫生建筑;(4)观演性建筑;(5)体育建筑;(6)展览建筑;(7)旅馆建筑;(8)商业建筑;(9)电信、广播电视建筑;(10)交通建筑;(11)行政办公建筑;(12)金融建筑;(13)饮食建筑;(14)园林建筑;(15)纪念建筑。 (二)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贮等。 (三)农业建筑:指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二、按建筑规模和数量分类 1、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2、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览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三、按建筑层数分类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2、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总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3、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四、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1、木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 2、砖(或)结构建筑:指以砖或材为承重墙柱和楼板的建筑。这种结构便于就地取材,能节约钢材、水泥和降低造价,但抗害性能差,自重大。

房屋性质分类

房屋性质分类请用ctrl+F搜索你想要查找的关键字词 房屋: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微利房: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平价房: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花园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公寓式住宅: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安居工程住房:是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构成。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

建筑物地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 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其使用功能又分为以下两类: 1、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⑴、文教建筑,如教学楼、科学实验楼、图书馆、文化宫等; ⑵、托幼建筑,如托儿所,幼儿园等; ⑶、医疗卫生建筑,如医院、门诊所、卫生站、养老院等; ⑷、观演性建筑,如电影院、剧院、音乐厅、杂技厅等; ⑸、体育建筑,如体育馆、游泳馆、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 ⑹、展览建筑,如展览馆、博物馆、博览馆等; ⑺、旅馆建筑,如宾馆、旅馆、招待所等; ⑻、商业建筑,如商场、专卖店、社区会所、超市等; ⑼、典型、广播电视建筑,如邮政楼、广播电视楼、国际卫星通行站等; ⑽、交通建筑,如公路客运站、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航空港、地铁站等; ⑾、行政办公建筑,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档案馆、物业管理所等; ⑿、金融建筑,如储蓄所、银行、商务中心等; ⒀、饮食建筑,如饭馆、饮食店、餐厅、酒吧等; ⒁、园林建筑,如公园、小游园、动植物园等; ⒂、纪念建筑,如纪念堂、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塔等; 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等。农业建筑,这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

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1.1.1.2按民用建筑的规模和数量分类 ⑴大量性建筑,之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较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广泛分布在大中小城市及村镇。 ⑵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1.1.1.3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规定: ⑴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1-3层为底层住宅;2:4-6层为多层住宅;3、7-9层为中高层住宅;4: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⑵公共建筑按高度分类:1、普通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食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⑶超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1.1.1.4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⑴木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我国古代建筑大多采用木结构。木结构具有自重轻、构造简单、施工方便等优点,但木材易腐、易燃,又因我国森林资源缺少,现已较少采用。

房产测量规范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房产面积测量,保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登记的房产面积测量。 1.0.3本规则所称房产面积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术语 2.0.1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2房屋的自然层数 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以上自然层计算,房屋的地下层(负层)数按±0.00以下的自然层计算。 2.0.3房屋层高 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屋面的垂直距离,局部不一致时,以主要部分的层高为准。 2.0.4地上层数 房屋±0.00以上的自然层数。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下同)的,计入地上自然层数。地上层数用正整数表示。 2.0.5地下层数 房屋±0.00以下,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的地下室(含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下)层数。地下层数用负整数表示。 2.0.6房屋总层数 房屋的地下层数与地上层数之和。假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房屋层数。 2.0.7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建筑物。 2.0.8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但不超过1/2,且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建筑物。 2.0.9架空层 底层架空一定的高度,作为入口、存车、储藏、公共活动使用的空间。 2.0.10结构转换层 简称转换层,是指建筑物某楼层因上部与下部的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不同建筑结构类型,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 2.0.11消防避难层 简称避难层,是指作消防避难用的楼层。 2.0.12技术设备层 简称技术层(设备层),是指专用于为安装布置水、电、暖、卫系统等设施的楼层。 2.0.13假层 位于两自然层之间,在房屋外部难于判断的局部楼层。 2.0.14夹层 亦称附层,是指位于房屋自然层内的局部楼层,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房屋整体结构的一部分。 2.0.15插层 位于房屋两自然层之间与房屋整体结构不相关联而加插进去的局部楼层。 2.0.16挑楼 楼房向外悬挑的封闭楼层房屋。 2.0.17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建筑工程造价按用途分类

建筑工程造价按用途分类 建筑工程造价按用途分类包括:标底价格、投标价格、中标价格、直接发包价格、合同价格和竣工结算价格。 1.标底价格 《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招标必须设有标底,但也没有禁止设置标底,相反,对“设有标底的”,还提出了“必须保密”和评标“应当参考标底”的要求。所以标底价格是法律许可的,也是我国工程界习惯使用的。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不是交易价格。招标人以此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也是招标人的一种控制投资的手段。 招标人设置标底价可有两个目的:一是在坚持最低价中标时,标底价可作为招标人自己掌握的招标底数,起参考作用,而不作评标的依据;二是为避免因标价太低而损害质量,使靠近标底的报价评为最高分,高于或低于标底的报价均递减评分,则标底价可作为评标的依据,使招标人的期望价成为价格控制的手段之一。根据哪种目的设置标底,要在招标文件中做出交待。 编制标底价可由招标人自行操作,也可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由招标人作出决策。《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招标标底应当依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2.投标价格 投标人为了得到工程施工承包的资格,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估价,然后根据投标策略确定投标价格,以争取中标并通过工程实施取得经济效益。因此投标报价是卖方的要价,如果中标,这个价格就是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确定工程价格的基础。 如果设有标底,投标报价时要研究招标文件中评标时如何使用标底:①以靠近标底者得分最高,这时报价就勿需追求最低标价;②标底价只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但仍要求低价中标,这时,投标人就要努力采取措施,即使标价最具竞争力(最低价),又使报价不低于成本,即能获得理想的利润。由于“既能中标,又

房屋用地调查表

。 。 1 房屋用地调查表 市区名称或代码号 房产区号 房产分区号 丘号 序号 调查者: 年 月 日 坐落 区(县) 街道(镇) 胡同(街巷) 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产权性质 产权主 土地等级 税费 附加说明: 使用人 住址 所有制性质 用地来源 用地用途分类 用地 状况 四至 东 南 西 北 界 标 东 南 西 北 面积m 2 合计用地面积 房屋占地面积 院落面积 分摊面积 用 地 略 图

附录2,房屋调查表填写说明 采用活页的形式填写调查表。 表格采用活页的形式,对整页无内容的,可不归入成果。如原表格式与本方案规定的表格式一致,并且内容没有任何变化的,其复印件加盖“复印件”印章后,可直接利用归入成果。 1.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2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 ”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3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 ”符号填充。 1.4 文字内容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签名签字部分需手写。 1.5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宗地草图/宗海图可以附贴。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相关单位部门印章。 附录2.1:房屋基本信息调查填写说明 (1)市区名称或代码:填写房屋所在市区的名称或代码。 (2)地籍区、地籍子区: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4节的划分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3)宗地号、定着物代码: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4)不动产单元号: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5)房地坐落: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地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

房屋调查表及填表说明介绍资料

附录1 房屋调查表 调查员:日期:年月日

附录2:房屋调查表填写说明 采用活页的形式填写调查表。 表格采用活页的形式,对整页无内容的,可不归入成果。如原表格式与本方案规定的表格式一致,并且内容没有任何变化的,其复印件加盖“复印件”印章后,可直接利用归入成果。 1.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2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 \ ”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3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 / ”符号填充。 1.4 文字内容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签名签字部分需手写。 1.5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宗地草图/宗海图可以附贴。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相关单位部门印章。 附录2.1:房屋基本信息调查填写说明 (1)市区名称或代码:填写房屋所在市区的名称或代码。 (2)地籍区、地籍子区: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4节的划分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3)宗地号、定着物代码: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4)不动产单元号: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5)房地坐落: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地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6)邮政编码:填写该区(县)的邮政编码号。 (7)房屋所有权人: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的姓名;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的法定名称。 (8)证件种类: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9)证件号: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10)电话、住址:填写房屋所有权人的电话号码和现住地的详细

房屋调查表及填表说明介绍

附录1 房屋调查表

调查员:日期:年 月日 附录2:房屋调查表填写说明 采用活页的形式填写调查表。 表格采用活页的形式,对整页无内容的,可不归入成果。如原表格式与本方案规定的表格式一致,并且内容没有任何变化的,其复印件加盖“复印件”印章后,可直接利用归入成果。 1.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2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 ”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3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 ”符号填充。 1.4 文字内容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签名签字部分需手写。 1.5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宗地草图/宗海图可以附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相关单位部门印章。贴。附录 2.1:房屋基本信息调查填写说明 (1)市区名称或代码:填写房屋所在市区的名称或代码。(2)地籍区、地籍子区: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

编制规则》第4节的划分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3)宗地号、定着物代码: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4)不动产单元号: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5)房地坐落: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地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6)邮政编码:填写该区(县)的邮政编码号。 (7)房屋所有权人: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的姓名;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的法定名称。 (8)证件种类: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9)证件号: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渠系建筑物按其作用分类

渠系建筑物按其作用分类 ①渠道:人工开挖或填筑的水道,用来输送水流以满足灌溉、排水、通航或发电等需要。一个灌区内灌溉或排水渠道,一般分干、支、斗、农四级构成渠道系统,简称渠系。 ②调节及配水建筑物:渠道中用以调节水位和分配流量的建筑物,如节制闸、分水闸、斗门等。 ③交叉建筑物:输送渠道水流穿过山梁和跨越或穿越溪谷、河流、渠道、道路时修建 的建筑物,分平交建筑物与立交建筑物两大类。前者为渠道与另一水道相交处具有共同流床的交叉建筑物,适用于两水道底部高程相近的情况。常用的平交建筑有水闸、倒虹吸管等。后者为渠道与天然或人工障碍在不同高程上相交时,在渠道上修建的建筑物,适用于两者高程相差较大情况。常用的立交建筑物有渡槽、倒虹吸管、涵洞、隧洞等。 ④落差建筑物:渠道在地面落差集中或坡度陡峻地段所修建的连接上下游段,或在泄 水与退水建筑物中连接渠道与河、沟、库、塘的连接建筑物,如跌水、陡坡、跌井等。 ⑤渠道泄水及退水建筑物:为了防止渠道水流由于超越允许最高水位而酿成决堤事故,保护危险渠段及重要建筑物安全,放空渠水以进行渠道和建筑物维修等目的所修建的建筑物,如溢流埝、泄水闸、排洪槽、虹吸泄水道、退水闸等。⑥冲沙和沉沙建筑物:为了防止和减少渠道淤积而在渠首或渠系中设置的冲沙和沉沙设施,如沉沙池、冲沙闸等。 ⑦量水建筑物:为了按用水计划准确而合理地向各级渠道和田间输配水量,并为合理 征收水费提供依据,在渠系上设置的各种量水设施。 ⑧专门建筑物及安全设施:为服务于某一专门目的而在渠道上修建的建筑物称专门建 筑物,如通航渠道上的船闸、码头、船坞,利用渠道落差修建的水电站和水力加工站等。安全设施是指为防止、阻拦人畜等进入渠道或使落入渠道的人畜脱离危险的设施,如安全防护栏等。 渠系建筑物的形式选择,主要根据灌区规划要求、工程任务,并全面考虑地形、地质、 建筑材料、施工条件、运用管理、安全经济等各种因素后,进行比较确定。

房屋用途登记(WORD2003版)

房屋用途登记的困惑与化解 【发布日期】2012-7-25 【作者】万孝红周兰兰【来源】《中国房地产》2012年第6期 万孝红周兰兰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房屋用途历来是房屋登记中的重要记载因素,只是在不同历史阶段其表现形式有所变化,但其实质内涵是一致的。房屋用途是决定房产价格的核心要素。房屋用途不同,房屋权利人从房产中获得的未来收益的预期不同。房屋用途登记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直接决定房屋权利人的切身利益。而房屋登记中登记机构可能会遇到规划用途、土地用途、登记用途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带来用途登记的困惑和尴尬。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房屋用途登记的价值效应、在历史发展阶段的变迁、用途登记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房屋用途登记的价值效应 房屋用途主要是指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利用目的。房屋用途有登记用途和实际用途之分。当两者一致时,实际用途为合法用途。当两者不一致时,实际用途一般作为违法用途对待。房屋用途的合法登记,将对社会产生明显的价值效应。 1.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用途是房屋自然状况中影响价值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而且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不同房屋用途,价值差异小则几万,大则成百上千万,如同一地段住宅、办公、商业,一般情况下,商业的价值就远高于住宅、办公,办公的价值高于住宅。为此,权利人对房屋用途的登记甚为重视,也关系到其切身利益。因此,登记机构对房屋用途的合法登记,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房屋征收的顺利推进 近年来,随着房屋价格的逐步攀升,由房屋征收(之前称拆迁)所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受社会关注。随着征收成本越来越高,征收补偿等逐渐成为征收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征收补偿中,由于一些房屋登记簿无房屋登记用途或记载模糊,就产生了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之间对于征收按何种用途补偿未形成统一标准,因而产生矛盾和纠纷。 3.为财税部门的计税征收提供参考依据 在房地产交易中,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是交易当事人所需缴纳的费用。而这些税收的税基、税率往往是根据房屋用途决定。不同房屋用途,税收差别甚大。若房屋用途登记不准确,则直接影响财税部门计税工作。若误将商业登记为住宅,就会造成税收的减损,带来国有资产流失。若误将住宅登记为商业,就会增加权利人负担,损害权利人的利益。

水工建筑物按作用如何分类

水工建筑物按作用如何分类?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作用可分为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取(进)水建筑物、整治建筑物以及专门为灌溉、发电、过坝需要而兴建的建筑物。 (1)挡水建筑物,是用来拦截水流,抬高水位及调蓄水量的建筑物。如各种坝和水闸以及沿江河海岸修建的堤防、海塘等。 (2)泄水建筑物,是用于宣泄水库、渠道的多余洪水量,排放泥沙和冰凌。如各种溢流坝、坝身泄水孔、岸边溢洪道等。 (3)输水建筑物,是为了发电、灌溉和供水的需要,从上游向下游输水用的建筑物。如渠道、引水隧洞、渡槽、倒虹吸等。 (4)取(进)水建筑物,是输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物。如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扬水站等。 (5)整治建筑物,是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条件、稳定河槽以及为防护河流、水库、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对岸坡冲刷的建筑物,如顺坝、丁坝、导流堤、护底和护岸等。 (6)专门建筑物,是为灌溉、发电、过坝等需要兴建的建筑物。如专为发电用的水电站;专为灌溉用的沉砂池、冲砂闸;专为过坝用的升船机、船闸、鱼道、过木道等。 水工建筑物按用途如何分类?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用途可分为一般性建筑物和专门性建筑物。 (1)一般性水工建筑物具有通用性,如挡水坝、溢洪道、水闸等。 (2)专门性水工建筑物,只实现其特定的用途。专门性水工建筑物又分为水电站建筑物、水运建筑物、农田水利建筑物、给水排水建筑物、过鱼建筑物等。 水工建筑物按使用时间的长短如何分类?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使用时间的长短分为永久性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 (1)永久性建筑物是指工程运行期间长期使用的水工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又分为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 (2)临时性建筑物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暂时使用的建筑物,如施工导流明渠、围堰等。主要作用是为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如何划分? 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等。分等的指标有库容、防洪、灌溉、治涝、供水和发电等。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如何划分? 答: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分别为1、2、3、4、5级。堤防工程的级别,应该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主要由防洪对象的防洪要求而定,分别为1、2、3、4、5级。 水库与堤防的特征水位有哪些? 答:水库的特征水位有:(1)校核洪水位;(2)设计洪水位;(3)防洪高水位;(4)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设计蓄水位、兴利水位);(5)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6)死水位。 河道工程特征水位有:(1)设防(防汛)水位。开始组织群众防汛的水位。(2)警戒水位。当水位达到设防水位后继续上升到某一水位时,防洪堤随时可能出险,防汛人员必须迅速开赴防汛前线,准备抢险,这一水位称警戒水位。(3)保证水位。即堤防的设计洪水位,河流遇堤防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土石坝有高中低之分吗? 答:土石坝有高中低之分。土石坝按坝高可分为低坝、中坝和高坝。我国《碾压式土石

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哪三类

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哪三类?来源:作者: 2010-04-02 15:03:45【大中小】 一、建筑的分类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工业建筑:为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叫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 行政办公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 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等。 托教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 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医疗建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 商业建筑: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 观览建筑:电影院、剧院等。 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馆建筑: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交通建筑:航空港、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

通讯广播建筑: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 园林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 纪念性的建筑: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 其他建筑类:如监狱、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1~3层建筑。 多层建筑:指4~6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7~9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 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者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其他结构建筑。 木结构: 混合结构: 钢筋混凝土: 钢结构:

(房地产管理)住宅分类

住宅分类 一、如何区分板楼和塔楼 可以从楼房的平面图区分塔楼和板楼。塔楼的平面图特点是,一层若干户,一般多于四五户共同围绕或者环绕一组公共竖向交通通道形成的楼房平面,平面的长度和宽度大致相同。这种楼房的高度一般从12层到35层。塔楼一般是以一梯4户到一梯12户。板楼的平面图上,长度明显大于宽度。板楼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长走廊式的,各住户靠长走廊连在一起;第二种是单元式拼接,若干个单元连在一起就拼成一个板楼。其实我们买房时,很容易分出塔楼和板楼,简单地说,塔楼比较高、比较方;板楼比较矮、比较长。 二、其他住宅类别 1.住宅的种类 住宅的种类繁多,主要分为高档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TOWNHOUSE、别墅等。 (1)按楼体高度分类,主要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超高层等。 (2)按楼体结构形式分类,主要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钢混剪刀墙结构、钢混框架一剪刀墙结构、钢结构等。(3)按楼体建筑形式分类,主要分类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4)按房屋型分类,主要分为普通单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复式住宅、跃层式住宅、花园洋房式住宅、小户型住宅(超小户型)等。

(5)按房屋政策属性分类,主要分为廉租房、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等。 2.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主要是指由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以营利为目的,按市场规律经营的房屋。它有别于各地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实施“安居工程”而建造的“安居房”、“解困房”、“解危房”,从1998年年底开始兴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也是特殊的商品房。 从销售看,商品房又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预售;从销售对象看,分内销商品房、外销商品房;从用途看,分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3.内销商品房与外销商品房的区别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内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房。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外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士)销售的商品房。 内销商品房可以销售给个人和单位,包括中央单位和个人,以及批准设立的办事处和联络处;外销商品房可以向国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出售,但向国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个人售房,须经人民政府批准。 4.商品房的结构有几种形式 商品房的结构形式主要是以其承重结构所用其所用的材料来划分。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砖混结构住宅; (2)砖木结构住宅;

高层民用建筑物分类.doc

目录 1.高层民用建筑物分类 (2) 2.一般规定 (2) 3.高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 (3) 4.室外消防给水管道设置 (4) 5.消防水池 (5) 6.室外消火栓 (5) 7.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5) 8.室内消火栓 (6) 9.消防水箱 (6) 10.水泵结合器 (7) 11.消防水泵和消防泵房 (7) 12.自动灭火系统 (7)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 (8) 14.消防给水管道布置 (9) 高层民用建筑物分类 高层建筑物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的难度等分为两类,见下表: ━━━━━━┯━━━━━━━━━━━━━━━━┯━━━━━━━━━━━━━━名称│一类│二类 ━━━━━━┿━━━━━━━━━━━━━━━━┿━━━━━━━━━━━━━━居住建筑│高级住宅│10至18层的普通住宅 │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公共建筑│医院病房楼│除一类建筑外的百货楼、展览楼│高级旅馆│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图书馆 │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800m2的电信│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 │楼、财贸金融楼│省级以下的邮政楼 │市、县级广播、电视楼 │省级的邮政楼和防灾指挥调度楼│地、市级电力调度楼 │大区级和省级的电力调度楼│地、市级防洪指挥调度楼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200m2的商│ │住楼│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藏书楼│ │重要的办公楼、档案楼│

│通旅馆、办公楼和科研楼等│ ━━━━━━┷━━━━━━━━━━━━━━━━┷━━━━━━━━━━━━━━ 注:1)高级旅馆系指建筑标准高、功能复杂、火灾危险性大、并设有空调系统的旅馆; 2)高级住宅系指建筑标准高、可燃装修多、并设有空调系统的住宅; 3)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系指性质重要,建筑标准高、设备、图书、资料贵重、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4)综合楼系指由不同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建筑物。 一般规定 1.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2. 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应确保枯水期最低 水位时的消防用水量,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3. 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其水压 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室外低压给水管道的水压,当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 不应小于0.1MPa(从室外地面算起)。 注:生活、生产用水量应按最大小时计算,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秒流量计算。 高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 ┏━┯━━━━┯━━━━━━┯━┯━━━┯━━━━━━━┯━━━┯━━┓ ┃序││等级│建│建筑│用水量│每根立│每支┃ ┃││或│筑│││管最小│水枪┃ ┃│建筑名称│单层建筑│类│高度│L/s│流量│最小┃ ┃││面积│别│├───┬───┤│流量┃ ┃号││││M│室外│室内│L/s│L/s ┃ ┣━┿━━━━┿━━━━━━┿━┿━━━┿━━━┿━━━┿━━━┿━━┫ ┃││││>││40││┃ ┃││高级│1│50│30││15│5┃ ┃││││≤││30││┃ ┃1│旅馆├──────┼─┼───┼───┼───┼───┼──┨ ┃│││1│>││30│15│┃ ┃││普通││50│20│││5┃ ┃│││2│≤││20│10│┃ ┠─┼────┼──────┼─┼───┼───┼───┼───┼──┨ ┃││││>││30│15│┃ ┃2│医院││1│50│20│││5┃ ┃││││≤││20│10│┃ ┠─┼────┼──────┼─┼───┼───┼───┼───┼──┨ ┃││≥││>││40││┃

建筑物分类标准

7.1综述 建筑物通称建筑,属于固定资产范畴,一般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例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中建筑物的定义: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 它往往都具备人能居住和活动的稳定空间,是人造自然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建筑的建造目的既侧重于得到人可以活动的空间——建筑物内部的空间(现代主义建筑非常强调这点)或和建筑物之间围合而成的空间(比如城市中的市民广场);也侧重于获得建筑形象——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如纪念碑)或建筑物的内部形象(如教堂) 7.1.1建筑物分类 性质 1、居住建筑:是指供家庭或个人较长时期居住使用的建筑,又可分为住宅和集体宿舍两类。住宅再分为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和别墅;集体宿舍再分为单身职工和学生宿舍。 2、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购物、办公、学习、医疗、旅行和体育等使用的非生产性建筑,如办公楼、商店、旅馆、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和医院等。 3、工业建筑:是指供工业生产使用或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建

筑,如厂房、仓库等。 4、农业建筑:是指供农业生产使用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建筑,如料仓、养殖场等。 高度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平正负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平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米以上(不含2.20米)的,计算自然层数;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和水箱间不计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住宅按层数分为低层住宅(1-3层)、多层住宅(4-6层)、中高层住宅(7-9层)、高层住宅(10层及以上)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但不包括总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建筑;建筑总高度超过100米的,不论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总和性建筑均称为超高层建筑。 结构 建筑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由承重构件(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架等)组成的体系。 1、砖木结构建筑。这类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是用砖木做成的,其中竖向承重构件的墙体和柱采用砖砌,水平承重构件的楼板、屋架采用木材。这类建筑物的层数一般较低,通常在3层以下。古代建筑和五六十年代的建筑多为此种结构。 2、砖混结构建筑。这类建筑物的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墙或砖柱,

1.1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阅读使人快乐,成长需要时间 1建筑构造概论 1.1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1.1.1 建筑物的分类 一、按使用功能分类 (一)民用建筑:指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用的建筑物。 1、居住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1)文教建筑;(2)托幼建筑;(3)医疗卫生建筑;(4)观演性建筑;(5)体育建筑;(6)展览建筑;(7)旅馆建筑;(8)商业建筑;(9)电信、广播电视建筑;(10)交通建筑;(11)行政办公建筑;(12)金融建筑;(13)饮食建筑;(14)园林建筑;(15)纪念建筑。 (二)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贮等。 (三)农业建筑:指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二、按建筑规模和数量分类 1、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2、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览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三、按建筑层数分类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2、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总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3、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四、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1、木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 2、砖(或石)结构建筑:指以砖或石材为承重墙柱和楼板的建筑。这种结构便于就地取材,能节约钢材、水泥和降低造价,但抗害性能差,自重大。 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指以钢筋混凝土作承重结构的建筑。如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筒体结构等,具有坚固耐久、防火和可塑性强等优点,故应用较为广泛。 4、钢结构建筑:指以型钢等钢材作为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钢结构力学性能好,便于制作和安装,工期短,结构自重轻,适宜超高层和大跨度建筑中采用。随着我国高层、大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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