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013年全国企业年金数据摘要-基金监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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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究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究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究 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强,社会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养老需求。因此,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势在必行。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可以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并且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负担,有效的缓解政府公共财政压力,促进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一、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论文联盟况,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二、企业年金投资的原则和管理模式 企业年金的管理,必须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并确保其保值和增值。企业年金的投资,要遵循下列原则: 1.收益性原则。企业年金不仅要保值,更重要的是要增值,因此企业年金投资也要注重收益性原则,以提高其投资报酬率。企业可以选择股票、公司债券和投资基金等以提高回报率。 2.流动性原则。企业年金需要长期积累,未来支付时间、支付数额都是可以估计的,因此需维持适当的流动性资产以便应付日常开销以及一些突发情况,例如:投资适当比例的活期存款,短期债券,或者开放性基金。代写论文

3.透明性原则。企业年金的管理一般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经理人员管理,由此就出现了一系列代理人问题。为了有效的控制并且防范风险,就要求其投资管理行为具有透明性。 现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由政府直接管理。政府直接管理指的是政府制定统一的政策、制度和管理方法,来规定企业年金的投资领域和各种投资收益率。 二是通过养老基金会来管理。这是国外企业年金管理较为普遍的模式,在国外,养老基金会事实上只处理基金的行政事务,而将受托的基金委托给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管理。 三是通过基金公司来管理。该模式的特点是,参与养老保险计划者拥有各自个人账户,个人可自由选择基金管理公司。 三、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现状以及问题分析 1.企业年金的投资现状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政府首次提出企业实行。企业年金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累计结存达到1519亿元,8年间增长了将近7倍。世界银行预测2030年时,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模要增至1.8万亿美元,大约合计15万亿元人民币,将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换个角度分析,在来看规模,2000年至2007年末,全国已有3.2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达到929万人,规模也迅速壮大。思想汇报/sixianghuibao/ 2.企业年金的投资问题分析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特设立“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为更好地发挥该基金的作用,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设立创新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研究生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支持研究生选择具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引导研究生学习和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程序。 第二条创新基金将与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密切结合,其研究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 第三条创新基金资助的范围主要包括:①在理论、方法和技术上具有创新性;②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等跨学科研究项目;③准备申请地市级以上政府纵向课题的预研项目;④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应用技术或开发项目;⑤创新性很强的风险选题;⑥高水平科技竞赛活动选题。 第四条学校设立创新基金专项经费,纳入学校财务资金预算,经费计划核定按当年实际录取研究生数生均1000元标准投入,该专项经费划拨研究生部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创新基金也接受社会的资助,包括企业、投资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无偿捐助。各种来源的资金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并在每年年底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凡社会资助资金一次性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可向学校申请在创新基金下设立具有冠名权的专项基金。 第六条创新基金项目管理遵循“限额申报—评选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基本程序。评选立项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七条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年,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6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3000元。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解读

南方基金张雪松:关注企业年金新办法三大变化 来源:中国证券报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南方基金养老金业务部负责人张雪松表示,对比新旧办法,新办法在管理机构的选择、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费用、计划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有着不小的变化,比原先的23号令更加完善和切合实际。他认为,对于基金管理公司而言,11号令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解读。 南方基金(174502) 最新价:-- - 0 0 行情走势基金分红基金净值 基金重仓基金经理最新公告 首先,顺应资本市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中增加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明确了可转换债投资包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保险产品投资包括万能保险产品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等内容。投资范围的扩展为企业年金资产投资领域的扩展提供了基础,提供了更加广阔的保值增值的空间。 其次,针对企业年金的投资比例限制,最大的变化是提高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至95%,并且取消了国债20%最低配置比例。这一变化为企业年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提供了更加灵活的空间,提高了固定收益投资在年金投资中的重要性。 第三,新增对“单只养老金产品”的投资,投资上限为不超过该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这一规定的明确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业务开辟了新的领域,为适用于企业年金投资而设计的“养老金产品”提供了法规依据。这样的产品提高了企业年金组合的管理效率,增加投资管理机构的资源整合,使得投资管理机构可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产品设计和投资。 据张雪松介绍,南方基金早在一年多前就着手加强固定收益投资研究方面的力量。首先,扩充了固定收益研究团队,对研究进行精细化管理。其次,经过多年的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南方基金目前有5位投资经理专职负责年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 自2005年8月第一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以来,到2011年2月底,南方基金被超过200家企业选为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委托投资管理规模超过220亿。已进入投资运作的企业年金基金为89家,投资规模超过194亿。

企业年金方案(方案).doc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协商首席代表: 职工协商首席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员工后顾之忧,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20 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 23 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粤府办[ 2004]81 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 2005 ] 98 号)的精神,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公司及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公司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须与公司签定协议。 第三条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即公司将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入司司龄和贡献大小来进行年金分配,以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2 .调整原则。即企业年金发展与公司经济效益、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及企业经营状况适时调整年金缴费水平。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试用(或见习期)满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在职员工。 第三章缴费和分配办法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两项组成: 1 .公司缴费; 2 . 企业年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 第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由本公司承担,按以下方法计提: 1 .本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自主决定企业年金缴费提取比例,但年金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2 . 公司缴费在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在本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最高的缴费金额不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倍。 3 .今后如果需要调整缴费比例,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应由职工与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七条缴费方式 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采用年结形式,即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时将全年度的年金总额一次性划入员工个人帐户。 第八条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即完全积累模式,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建立个人账户。按本规定划入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金额及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公司及他人不得挪用。

人社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第四部分 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合同指引 合同编号: 受托人: 托管人: 签署时间:

人社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模板)甲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乙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定义 (1) 第二章声明与承诺 (4)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7) 第四章委托投资资产 (10) 第五章投资政策与变更 (11) 第六章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 (12) 第七章证券经纪商的指定与变更 (12) 第八章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13) 第九章越权交易和被动超标的处理 (14) 第十章委托投资资产的估值 (17) 第十一章投资管理费与其他费用 (19) 第十二章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24) 第十三章委托投资资产的会计与审计 (25) 第十四章信息报告与披露 (27) 第十五章禁止行为 (29)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 (30) 第十七章争议的处理 (30) 第十八章本合同的生效、期限、变更与终止 (31) 第十九章保密条款 (34) 第二十章通知与送达 (34) 第二十一章其他事项 (35)

前言 为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维护甲乙双方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 第一章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下列词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2 企业年金方案:指由公司发起、公司职工参与、经过公司和公司职工的集体协商,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内容包括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企业年金待遇计发办法、支付方式、支付条件,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中止缴费的条件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1.3 企业年金计划:由企业年金方案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组成。 1.4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指公司及其职工根据企业年金方案

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机电公司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激励公司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设立机电公司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了有效使用和严格管理机电公司创新基金,结合机电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创新奖励基金来源: 机电公司每年自筹100万元作为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 1、支持高新项目研究,项目技术含量高、技术创新性强。 2、对创新项目进行奖励。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经机电公司工艺技术处组织评审,评审组专家认定技术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对公司的发展有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人员,可列入公司技术创新奖励的范围。 1)、完成课题成果的人员; 2)、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且能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技术创新成果的完成人员。 3)、获发明专利个人。 第四条每年召开一次机电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发布大会,大会评比获奖人员。 第二章项目申请与立项 第五条有申报技术创新项目的团队或个人在3月15日前提交项目立项报告,立项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第六条由工艺技术处在4月15日前组织对立项报告进行评审。 第三章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 第七条工艺技术处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及验收工作。 第八条项目的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

2、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3、项目达到的技术指标情况; 4、项目存在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九条项目的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 1、项目承担人定期汇报(半年报、年报); 2、工艺技术处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条项目因客观原因需对原计划进行调整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工艺技术处批准后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工艺技术处可终止执行项目,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验收工作原则上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需要提前或延期验收项目的,需提出申请报工艺技术处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由工艺技术处组织验收,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分别作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结论意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机电公司工艺技术处负责解释。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11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应当严格分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对待各投资管理人应当执行统一的标准和流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必须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并在45日内划入投资资产托管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第九条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企业年金计划 一、总则,即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宗旨、基本原则,以及企业年金方案的决策机制、管 理与监督机制等; 1、参加范围,如参保人员的资格、条件、覆盖范围,通常覆盖率不应低于70%; 2、缴费和待遇规则,确定缴费基数、缴费率、缴费企业和个人比例、归属规则、领取 规则等; 3、企业年金总体方案的测算; 4、资金和费用来源,包括基金资金的来源和列支渠道、账户管理费用的列支渠道; 5、基金管理机构选取标准,包括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选取原 则和细则; 6、主要产品的提供和产品说明; 7、客户服务说明,包括数据管理和查询、变更和纠纷处理等规则。 二、职工的职级、职称、工龄和工作岗位等,以及企业缴费的资金来源、企业缴费的方式、 企业缴费额和企业与个人缴费的比例确定、年金支付方式的选择及对离退休人员、老人和中人的补偿、年金保留权享有资格的规定等。在确定企业年金缴费额度时可以采用年龄职务分配法、工资工龄分配法、分值分配法、职务职称分配法、保底分配法等办法。 三、企业年金方案设计需要针对不同企业的要求和特点,进行个性化方案设计。在为企业制 订企业年金管理方案之前,解析企业需求要关注2个方面, 一是目的要旨,这决定了方案设计的核心所在,即方案的结构和特征; 二是该企业的特点,这关系着方案设计时应关注的要素。如果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目的是住和吸引人才,则重点要考虑养老金权益归属问题,最常见的是通过“逐年递增授权”等方式控制服务年限和领取标准来紧紧抓住人才。而对以弥补退休收入为主要目的企业,在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时可重点考虑计划的领取标准,通过保险等多种途径来实现,同时,通过覆盖率检验和平均福利检验来保证员工之间的相对公平。 另一方面,企业的自身特点也是方案设计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包括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福利水平、人员结构、人员流动、群体投资偏好、缴费能力、历史情况等等。 四、在企业年金领取阶段的方案设计上,保险公司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以太保寿险年金 产品为例,它提供了趸领、月领和年领等方式,还有2年领取至30年领取等固定年限领取、10年保证领取等选择,并提供抵御通货膨胀风险的每3年递增领取10%的领取方式。保险多种领取方式的提供以及可期待的领取方式税收政策配合,将避免由于领取阶段没有强制性或引导性政策而使得企业年金积累阶段的财富被不理性消费,这也将使企业年金的实质性作用即保障退休生活水平得以真正实现。 五、设计企业年金方案,一要实现企业年金的宗旨和目标;二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及国家 劳工组织的有关规定;三要有利于企业年金制度和企业本身的长远发展。为此,设计企业年金方案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1、如何确定合理的待遇目标,保证社会各种群体的利益 在国家基本养老待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企业年金成为提高退休待遇的主要手段。合理的待遇水平不仅是企业年金制度和实现的基本目标,而且是企业年金制度本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制定合理的待遇规则,可以保护社会各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2、如何根据企业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企业年金缴费水平 企业年金的缴费水平必须符合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所谓经济承受能力,主要包

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及其投资管理策略

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及其投资管理策略国泰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李春平 上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措施,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借鉴国际体会,建立起一个由“国家差不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商业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共同构成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确实是企业年金打算,是由企事业单位为职员提供的福利保证打算。到今年年初,我国建立年金的企业有近1.6 万家,参加的职工约为500 万人,积存基金近200 亿元(约合20.5 亿美金),要紧投资于国债和银行储蓄。在美国被称为401K 打算的企业年金,已吸引了30 万家企业、四千余万名企业职员的参与,目前资产总额高达 1.7 万亿美元,有一半投资于各类共同基金,占共同基金总资产的11%。 我国在企业年金层面上已连续出台了一些改革措施,如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统一规范为“企业年金” ,规定企业年金实行“个人帐户” 治理、享受税收优待等等,它在专门多方面都与美国401 (k)的运作机制 存在相似之处。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进展以及有关法律、税收政策的出台,企业年金必定会进入高速成长的时期,研究报告显示,以后3 年我国企业年金市场每年将增加1000 亿元,到2010 年,企业年金的市场规模将达1 万亿元。毫无疑咨询,为保证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所采取的投资治理策略,将成为核心咨询题。 对国内的基金治理公司来讲,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积存的资金存量,将成为基金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未雨绸缪,深入研究和借鉴国外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抓紧研究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治理策略,为以后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作出基金治理公司应有的奉献,是我们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一、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在国外,“企业年金”称为雇主发起养老打算( Employer-sponsored p ension plan),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要紧采纳个人帐户方式治理,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待、实行市场化运营。对雇主而言,作为对职员的一项福利措施,可增加企业薪酬方案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在规定限额内还可享受延迟纳税待遇。对企业职员而言,帐户在规定限额内可

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的评估方法

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的评估方法 杨长汉1时间加权收益率给出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的绝对表现,但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即企业和职工无法据此判断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业绩表现的优劣。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表现的优劣,需要通过相对表现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分组比较与基准比较是两个最主要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的比较方法,也为委托机构、受托机构、受益人及其他相关机构最容易理解和接受。这两种方法各有优劣,需要综合运用,才能客观、公正评估投资收益率。 (1)分组比较法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法就是根据资产配置、风格、投资区域、投资时机、投资策略、投资目标的不同等,将具有可比性的相似企业年金基金或投资组合归类进行投资收益率的相对比较,比较结果通常以排序、百分位、星号等形式给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恰当的分组,尽可能地消除由于类型差异对基金经理人相对业绩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客观、公正、科学地比较评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业绩。如果进行不分组的全域比较,很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目标约束不同、投资策略不同、资金注入时间不同,即使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的排序,排序结果并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和结果。尤其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在整个资产管理行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政策与其他资产管理如公募基金等不同,因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业绩与其他资产管理的业绩比较只能做参考而不具有可比性。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法在实践当中可以选取两类指标:可比性指标、参考性指标。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的可比性指标可以选取一支企业年金基金内部不同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率、全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地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其他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中国企业年金基金指数、具有公信力的中介机构采集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等等。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的参考性指标可以选取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股票基金投资收益率、混合型基金投资收益率、债券型基金收益率、货币型基金收益率、其他机构投资收益率等等。参考性指标的选用,只是对可比性指标的补充。由于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政策与参考性指标对应的基金的投资政策不同,参考性指标不能作为评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的比较指标。 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分组比较,必须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数据库,数据库应该包含上述可比性指标和参考性指标不同时期的数据,数据越全、时期越多越有利于评估,数据的出处必须是来自权威的专业的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包括政府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公信力的媒体和中介机构。数据的可得性、可靠性是分组比较的基础。 (2)基准比较法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基准比较法,即通过给被评估的企业年金基金定义一个适当的基准组合,比较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与基准组合收益率的差异,据此对企业年金基金及其各投资组合的表现加以评估。设置的基准组合必须是可投资的、未经管理的、与基金具有相同风格的组合。“通过基准组合,基金经理的实际投资收益就可以和专门构建的证券组 1文章出处:《中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研究》杨长汉著 杨长汉,笔名杨老金。师从著名金融证券学者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的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研究课题,形成创造性的科研成果,特设立“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基金的良好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创新基金是学校设立的用于资助在校研究生结合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而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的专项经费,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创新基金管委会 第四条学校设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创新基金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部、科研处、财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硕士点所在院所的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第五条创新基金管委会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审查、成果鉴定、项目争议裁定等工作。创新基金管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负责资助项目的立项评审和结项评价,每个专家评审组由3~5人组成。 第三章创新基金的来源 第六条学校每年投入不低于10万元作为创新基金的专项资金。创新基金可以接受社会的资助,包括企业、投资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无偿捐助。各种来源的基金均由创新基金管委会统一管理。 第七条凡社会资助基金一次性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可向创新基金管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释义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8) 第五章权益归属 (10) 第六章基金管理 (11)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 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 第十章附则 (15) 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 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 释义 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大多数职工,对不同类别的职工可以在单位缴费分配上区别对待,但差距不宜过大,在体现公平、普惠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自愿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2 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职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调整原则。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初级考试100道题

企业年金初级考试100道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公共养老保障制度通常因不同的社会部门而有所区别,最大的区别是在资金 来源上。我国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自或主要来自。 A. 个人账户积累; B. 单位筹资; C. 政府财政拨款; D. 社会筹资。 2、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不需建立个人账户的是。 A. 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 B. 现收现付制与部分积累制; C. 完全积累制; D. 现收现付制。 3、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采用的模式是。 A. 现收现付制; B. 完全积累制; C. 个人账户制; D. 部分积累制。 4、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一般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雇主为雇员建立的补充养老计划和。 A.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B. 企业年金; C. 个人养老储蓄或保险; D. 商业养老保险。 5、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定位于为退休者提供。 A. 基本生活保障; B. 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C.全部生活保障; D.没定位。 6、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最初的经办机构为。 A.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C. 商业保险公司; D. 财政部门。 7、企业年金属于。 A. 社会福利; B. 企业员工福利; C. 社会养老保险; D. 商业养老保险。 8、以下不属于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的是。 A.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B. 企业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C. 企业和职工都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D.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9、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说明政策要求企业年金计划。 A. 具有绝对公平性; B. 具有激励机制; C. 具有基本普惠性; D. 提供基本养老保障。 10、“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的政策规定提出的时间是。 A. 1991年; B. 1995年; C. 2000年; D. 2004年。 11、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A. 退回企业,重新分配 B. 变更受益人,帐户继续保留 C. 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完整版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范本) (××单位并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参加人员 (5)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 第四章账户管理 (11) 第五章权益归属 (12) 第六章基金管理 (13)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4)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 第十章附则 (17) 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8) 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9) 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20)

释义 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的表述为:××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一、目标与宗旨 为全面推动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探索我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围绕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较强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科技和管理人才的育人目标,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迎接挑战”的宗旨,大力开展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特设立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通过资助、扶持一批优秀学生科研项目,推动我校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水平的提高,形成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良好条件和氛围,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科技学术创新人才。 二、经费来源与用途 1、学校每年按生均20元的标准划拨经费(含博士、硕士、本科及专科生),设立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同时积极引进校外资源,接受校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对学生学术科技创新行动的资金支持。

2、科技创新基金主要做以下用途: ① 资助经专家评审小组认定的学生科研项目的研究; ② 资助有价值的学生科研成果申报专利; ③ 支付大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的费用(“科技文化博览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及创业设计大赛等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的参赛费、奖励费、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④ 支付“专家学者论坛”报告酬金。 3、科技创新基金的分配:严格按照其用途专款专用,在具体分配上,用于学生科研项目资助和奖励的经费不得少于资助金总额的60%。 4、当年基金节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留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及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全面领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各项工作,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制定及调整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政策措施;审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使用情况决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等事宜。 2、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落实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包括作品申报、作品评审、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3、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是学生科技学术创新项目的评定和审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各项目的资助与否和资助额度,对受资助项目进行指导。 4、各学院成立由主管科研工作及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 和学院团委书记为主要人员组成的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该学院学生的项目申报、项目的初选、各资助项目资金的发放和监控、项目进展情况追踪、业务指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全文)(新11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11 号 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 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2月23日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

年金投资管理合同范本

年金投资管理合同范本 https://www.360docs.net/doc/1116430786.html,2006-2-16 企业年金网 : ×公司 ×银行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营业范围: 组织形式: 营业期限: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为了贯彻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所必须遵循的谨慎和分散风险的原则,在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和专业化管理,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计划》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投资管理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委托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以下简称“委托投资资产”)的管理、投资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投资资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及其附

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 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3 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委托投资资产:指××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5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6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双方声明与承诺 2.1 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2.1.1 甲方声明委托投资资产为甲方合法管理的资产,保证委托 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2.1.2 甲方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而且该项委托不会成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丰台区委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丰台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京丰发〔2012〕29号)、《关于整合设立丰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意见》(丰政发〔2012〕37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设立“丰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为规创新基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基金是经丰台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支 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设立创新基金旨在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丰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机制和模式。 第三条区科委是创新基金的组织实施部门,区财政局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 第四条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条件、围与方式 第五条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丰台区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发展前景;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六条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一年以上,在丰台区域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三年没有重大违规行为记录;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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