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化规范(GB11651)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化规范(GB11651)

1 目的:

为使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范。

2 依据: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

3 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附后)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 管理机构和职责

4.1管理机构

企业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各项管理工作。

4.2职责

企业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5 安全管理

5.1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行为。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制度,应当包括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内容。

5.2经费保障

企业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建立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制度。

5.3采购

企业应在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备案证书》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5.4配备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5.5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企业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呼吸护具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附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

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

防酸工作服

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

防静电鞋、导电鞋

防刺穿鞋

胶面防砸安全靴

电绝缘鞋

耐酸碱皮鞋

耐酸碱胶靴

耐酸碱塑料模压靴六、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

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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