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丰都中心小学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

2013年丰都中心小学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
2013年丰都中心小学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

2013年丰都中心小学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教导主任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教育辅导站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 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 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 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 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 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

医院传染病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目录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盘水镇卫生院文件 关于成立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公共卫生站负责,疫情管理员洪福玉,疫情直报员洪福玉。 组长:谢远成 副组长:李安玲 成员:洪福玉、叶世美、何江丽、谭。 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盘水镇卫生院 2012年1月1月附件: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感控科、质管科、感染科主任、防保科及相关临床科室主任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2、为提高传染病监测质量,医院防保科及各临床科室设有疫情报告员,及时、准确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临床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做好核实、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4、医院相关科室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的处理程序,增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意识。 5、疫情管理人员按照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查看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在报告前对有疑问的卡片或

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6、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全面检查门诊日志、检验结果登记、出入院登记等,对项目不清、不完整、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以及有传染病漏报的科室,除及时补报传染病疫情外,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并可由医院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适当处罚,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 7、疫情人员凡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疾控中心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8、疫情管理内容: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上报防保科;对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9、各级领导及科室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不得隐报、谎报、缓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0、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畅通。 传染病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

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汇总56385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预防保健科工作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工作。

4、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8、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传染病报告制度75340

传染病报告制度 75340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哦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医务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甲型h1n1流感、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校长为组织领导,各班主任、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疫情报告负责人:赵芙蓉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防保科和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 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防治法》和国务院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伍梦玲 副组长:杨晓军李昌文 组员:陈家星、唐艳玲、蒋友祥、杨迪树和各班主 任。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 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李昌文),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

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418 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针对发现的肠道、肝炎等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严格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二、根据病种,对菌痢、肝炎依法选择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交给防保科: 三、传染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传染病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乙类传染病不得超过1 2小时,如超过以上时限,即为迟报或漏报; 四、有关科室及卫生站点要设立传染病登记簿,并认真做好登记。已做传报的病例应在病史的临时医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管理制度

目录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三、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 四、传染病收报、核对制度 五、门诊工作日志制度 六、医院疫情自查制度 七、医院疫情奖惩制度 八、结核病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九、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规范 十、急性弛缓性麻痹报告管理制度 十一、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十二、甲型(H1N1)流感病人会诊制度 十三、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须按要求使用统一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门诊各科室填写统一的门诊日志。 2、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如在诊治过程中排除或确诊原已报过的疑似传染病,还需再次及时填卡确认或更正,并登记在传染病登记簿上(包括门诊和住院病人)。 3、传染病报告卡及科室的传染病登记簿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必填项目不得空项;对现住地址栏要详填到门牌号。 4、各科室医务人员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院感科(工作时间)或医院总值班(非工作时间),院感科、院总值班接报后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经院领导组织人员复核确认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各科必须在24小时内填好传染病报告卡,报送院感科(工作时间)和总值班(非工作时间)。由院感科进行网络直报。 检验科发现甲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和艾滋病时,应立即报告病人所在科室。并对其标本妥善保管,不得丢弃,以备上级卫生部门的核查和防止院内扩散及交叉感染。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的检验报告单应及时发送到相关科室,以免相关科室延误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临床医师均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诊治工作中发现传染病患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填写疫情报告卡。 2、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和病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乙型脑炎、猩红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3)丙类传染病: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血吸虫病、绦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报告要求: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凡发现甲类传染病的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的艾滋病、肺炭疽、登革热患者

以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病原携带者及疑似患者, 应立即电话报告患者发病所在地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送医务科,医务科在6小时内报出,乙类传染病及疑似患者报卡于12小时内送医护办。 4、各临床医生要熟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熟记传染病的分类及各传染病的主要病种的诊治原则,防止漏诊、误诊,对自己不能确诊的疑难、危重患者,应请上级医生会诊或上报医务科,请有关疾控部门会诊处理。 5、各临床科室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报告医生 应按登记本上的项目逐项填写完整,要求字迹清楚。 6、病疾情报告卡的填写不合格者,重填者作迟报论处,不能重填者按漏报处理,如因迟报、漏报而造成不良后果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实习医生、进修医生填写不合格 者,追究带教医生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64369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区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永州市疾控中心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湖南省工作规范要求,特制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信息实时监控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应登录系统,浏览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对其进行实时监控。 2、疫情管理员必须每天至少2次登录系统查询,上、下午各一次。 3、查询内容包括从上次浏览后到本次的卡片及其近期病例分布,查询有无问题卡片及霍乱等分外、少见病例。 4、关注有无聚集性病例,对可能暴发的疫情进行预警。 5、每次查询后认真填写《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记录本》。 6、对以上监控中发现的各种异常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反馈到各医院。 二、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上网浏览疫情报告信息,对报告的卡片进行查询、审核。 2、审核发现有问题的卡片要及时核对,确保疫情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每天至少上、下午各一次登录系统查询传染病报告卡片。

4、对初次审核后诊断等报告信息有变动的卡片,要及时进行订正。 5、定期进行查重,每天至少查重一次。 6、以上审核、查重、订正中发现的问题均要向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传染病报告信息分析与应用制度 1、每月对直报网中获取的疫情信息进行分析一次,并形成疫情简报,于每月2日前完成。 2、每年对网报数据会审后,根据发病时间对全年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疫情报告。 3、通过对疫情资料的分析,结合其它相关信息,分别于4月20日和9月20日前完成夏秋季、冬春季主要传染病预测预报。 4、上述分析报告应送市CDC、区相关领导查阅。 5、对网络直报数据进行分析和利用时,可参考专报系统和监测系统的数据。 6、疫情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分析质量,注意核对,杜绝错误。 四、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1、利用各种机会对各医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定期开展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管理进行督导检查。 3、督导的频次至少每半年一次。 4、督导内容包括传染病的报告、管理、培训、记录及实际操作等。 5、下半年开展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总结上报上级疾控中心。 五、疫情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三、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二)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六、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传染病八项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 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 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 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 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 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 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 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 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 报告)一>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一>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传染病疫情值班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传染病疫情值班制度 篇一:疾控中心值班制度 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值班制度 一、疫情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熟悉单位工作流程,掌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 二、疫情值班直接关系到疫情的报告与处置,责任重大,值班人员必须明确值班职责,接到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心排定的值班表按时到岗值班,有事必须提前一天向应急办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换班。中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上班时间8:30,节假日9:00),做好值班交接并签字(包括值班记录、电视、电话、传真及其他物品),同时做好值班室清洁。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值班

时不许空岗或进行娱乐活动。保持通讯通畅,值班用电话、传真做到专机专用,禁止使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以免延误疫情报告。 五、做好日常值班记录。凡接到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要仔细询问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群、联系方式等,并做好详细记录,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应急办报告,说明事件发生基本情况。 六、接听疫情电话时需用规范语言,如“您好、这里是疾病 控制中心值班电话”等等,对于接到本人不能解答的问题,要引导对方找相关科室解决,并告之联系方式,并做好记录。 七、严格奖惩。对于值班人员未按照上述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发现一次实行经济处罚50元,因值班人员问题,造成疫 情扩散和蔓延及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依归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 篇二:传染病24小时值班制度 银湖街社区卫生服务站传染病疫情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必须按要求报告区疾控中心。 2、值班人员在接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由首诊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 4、由保健科负责全院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 (一)我院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报告任务,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疫情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三)医院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疱疹和腹泻病人进行预检、登记、分诊,及时监测、分诊传染病患者。 (四)传染病专职员随时通过院内信息化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另设专人对疫苗针对传染病进行主动和被动监测。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3、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结核性胸膜炎等和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5、群体性疾病、疑似或确诊的罕见传染病及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和同一家庭发现三例以上的传染病例。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聚性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立即向主管处室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 (四)专病报告 1.肺结核病报告 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及转诊制度》进行上报和联系转院,转院前完善相关病历资料,填写《结核病患者转诊单》,一联交传染病患者,另两联随《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 2.艾滋病报告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报告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4.性病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

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汇总20744

传染病管理制度

目录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4)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5) 预防保健科工作规范 (6)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8)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9)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1)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13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15)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7)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18)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19)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21)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22)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23)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24) 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 (26)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7) 住院病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8) 检验科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 (29) 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3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31)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预防保健科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 (34) 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 (36) 急诊死亡病例登记规定 (37)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38) 死因编码规定 (39)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40)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41)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卫生室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科 室业务人员组成,要有专人负责。 2.本室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熟悉病例具体情况者),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3.报告的病种:甲类传染病(2 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具体疾病病种详见传染病防治法。 4.负责人收集传染病人的信息、审核、上报、报告卡的订正、查重和资料备份 工作。 5.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6.疫情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做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上午和下午进行两次传染病报卡签收(包括节假日)。每月进行一次传染病漏报调查,以规范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传染病登记簿等资料的登记工作,做好自查统计,实施奖惩制度,并将相关资料妥善保管存档。传染病报告卡等纸质资料保存3年. 传染病登记制度 1.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门诊日志登记的基本项目:患者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儿童时必填)、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 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 2.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簿,对本科诊断的传染病患者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 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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