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幽默三国》有感

读《幽默三国》有感

读《幽默三国》有感

-柳州市***小学三(三)班 *** 最近,我读了著名文学家周锐叔叔写的《幽默三国》。周锐叔叔用夸张诙谐、生动形象、幽默风趣的语言把一个个寓意深刻的小故事展现在小读者面前。

每天完成学习任务之后,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捧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书中形象生动、风趣幽默的语言常常让我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为此,我多次被妈妈批评,因为我的笑声把妈妈吓着了,但当我把书中的故事片段讲给妈妈听时,妈妈也忍不住乐了。学习过程中的紧张、烦恼此时统统被抛到九天云霄之外了。

我在尽情享受轻松愉快的阅读乐趣之余,还能深入浅出地理解学校之外的生活和人情世故,从中我也获得了许多有益的人生启迪。所以,我衷心地感谢周锐叔叔写了这本好书给我们看,也希望通过我的介绍让更多的小朋友知道这本书,读这本书,用书来充实我们自己,不断自我前进。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贝卡利亚留下的宝藏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1404000126 刘美青法1401 切萨雷·贝卡利亚,1738年3月15日生于米兰。在写出《论犯 罪与刑罚》这本书时,贝卡利亚还只是一名26岁的意大利青年,当这本书中一系列振聋发聩的批判和一系列鼓舞人心的刑法原则被广泛传播时,整个欧洲都为之惊叹。 不以任何实在法为基础是贝卡利亚刑法学说的特点,它不是根据任何现存的刑法体系和原则去探求它的精神并解释其条文的,他的学说跳出了当时存在的刑法所限定的框架,用一种全新的角度去认识犯罪与刑罚。 他在第47章中总结出了一个公理——“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来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我们从最后的总结出发,可以更清晰地看出文章的发展脉络。 刑罚起源于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1而惩罚权则起源于人们为了保护自己而交出的最少一部分自由,这也决定了一切除了保护人们自由 1参见《论犯罪与刑罚》【意】切萨雷·贝卡利亚著,黄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P173 “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这种易感触的力量,就是对触犯法律者所规定的刑罚。”

的惩罚都是擅权而非公正。这使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需要一个能做出终极判决的司法官员对具体事实做出单纯的肯定或否定,且严酷的刑罚违背了公正和社会契约的本质所以不应使用酷刑。 他认为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法的权力,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2贝卡利亚并不认同“法律的精神需要探询”这一观点,他认为一旦采纳了这一公理将使法律的堤坝让位给汹涌的岐见。因为一旦法律被任意解释,稳定性将荡然无存,法律的威严扫地,与立法的初衷背道而驰。但他并不是片面地反对解释法律,法律的含混性使得法律难以被大多数人理解,这样会使人民处于对少数法律解释者的依赖地位而无法掌握自己的自由,这就是贝卡利亚认为法律应该是公开的原因。 衡量犯罪的唯一和真正的标尺是对国家造成的损害,所以贝卡利亚将犯罪分为叛逆罪、侵犯私人安全的犯罪和扰乱公共秩序和公民安宁的犯罪。虽然一切犯罪包括对私人的犯罪都是在侵犯社会,但是由于侵犯私人的犯罪并非试图直接地毁灭社会,所以他将它们做了区分。贝卡利亚通过日常生活、几何学等更易理解的对象说明他的逻辑推理思路,进而得出结论: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着,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它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所以刑罚应该和实施刑罚的方式建立对应关系,从而更加有效和持久地达到刑罚的目的。 有的国家将秘密控告合法化,并将其视为必不可少的东西,贝卡 2参见《论犯罪与刑罚》P226“第四个结论是: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力,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

《行政管理》读后感

《管理思想的演变》读后感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年级班级2013级1班 学号201311510131 姓名周子煜

我叫周子煜,就读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13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三上学期,学校开设了《行政管理学》选修课,对我们以后尤其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除了老师每周上课为我们讲解外,我在课后又到图书馆借了一本《管理思想的演变》来学习,这使我对“行政管理学”有了新的认识,学到很多实用的知识,受益匪浅。 综观全书,我们能认识到,管理活动最初起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在早期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人们狩猎采集食物的生活过程中就已经有了集体合作。保存至今的古代宏大建筑和劳动分工情况下制作出来的精美的工艺品也表明了早在数千年前古人就已经掌握了丰富的管理技能。随着整个社会中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关注,对人和组织关系的深入研究,管理学理论相应发生着以下演变:早期带有蒙昧和残酷色调的关注利润而忽视人的个体的地位理论学说;到工业革命后的关注员工技能、员工效率以及工人罢工冲击下劳资双方关系的改善;到重视非生产性因素,关注人性的心理及情感需要;到对管理的一般理论的提出和总结;到关注个人与组织的和谐关系为主,根据各自的特质将二者进行有效结合,形成一种适合外部环境的组织文化;再到随着其他学科的引入,计量、统筹学直至计算机技术的采用,技术手段的提高越来越不是问题,而是整个管理过程中人际关系的整合,员工思想和学习能力的开发,以及管理过程的各个阶段的有序化、可衡量性及可预测性。管理思想的演变史是一部人类对管理哲学的探索史。过去的实践为未来提供了历史的教训,为未来将要留下的足迹留下了基础和指导。 管理思想的发展过程对我们今天管理工作的借鉴意义:西方管理思想萌芽于文艺复兴时期,得益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在整个世界上的立,形成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成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即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这段时期内。其转折点是1973年的世界能源危机,在世界能源危机以后世界新的政治经济格局开始萌芽。80年代末由于苏东巨变,经过几年新的调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已定,从原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以美苏两国为轴心国,变为多个政治经济强国并立的新格局,也就是说世界由两极转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在这个新的历史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各国的政府都对自己的政治、外交、经济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微观上,各国的企业同样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由于新的国际形势由原来的军事竞争转变为经济实力竞争,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显得更加激烈,企业生存发展尤

《海伦凯勒》读书心得5篇最新范文

《海伦凯勒》读书心得5篇最新范文 《海伦凯勒》主要讲述了美国盲聋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的眼睛瞎了,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中语言文字,为人类做出来重要的贡献。她受到许多国家和人民的奖赏和赞扬,一生永远无数的鲜花与掌声。那么海伦凯勒自传读书心得怎么去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海伦凯勒自传读书心得范文5篇,希望可以分享给大家提供参考和借鉴。 《海伦凯勒》读书心得范文一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她出生十九个月的时候,因为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与视力,所以她成了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重度残疾儿。她不像正常人一样学习、生活、可她凭着自已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向病魔挑战,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考上了大学,成了一位出色的演说家。 海伦凯勒是个非同一般的女孩,她有着拼博到底的勇气;有着惊人的意志;还有那为盲人福利奉献一生的理想。虽然她的生命中承受了那么大的打击,可是她却有向命运之神挑战的决心!失去视力的她虽然不能感受雨后彩虹的缤纷,也无法欣赏皎洁明月的清辉,她无法用自已的双眼去领略大自然的美,但是她却用心去体会,用心去感受 海伦自幼就有一个伟大的愿望,那就要建立一个盲人基金会。考取大学后,她就一直在为创造基金会奔波,在她的生命里最美好就是助人。和海伦凯勒相比,我是渺小的。我没有她惊人的意志,没有她那美好的憧憬。在我身上,更多的是

独生子女的缺点:脆弱,怕累, 碰到困难总想躲避。 读了《海伦凯勒》我完全进入了她的世界,这个世界给予我的是无比的震撼,我,不,不止是我一个人,是所有的人都应该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精益求精的精神。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对海伦很合适。 读书虽苦,但乐在其中。 在人生的旅途上,尽管人人盼望欢乐,无人喜欢忧伤,但它们却像孪生姐妹,永远在生活的舞台上相伴共生。我们学习知识也是如此,为了那眼花缭乱的数字迷宫而呕心沥血,为了那令人头疼的作文而费尽心思。这些表面看来确实很辛苦,然而辛苦的另一端,迎接我们的则是一串快乐的音符。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耕耘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没有含辛茹苦的耕耘,哪能领会到甜入心田的收获?知识的海洋原来不是风平浪静的,要想获得真知,就必须扬起奋发的风帆,努力拼搏,这一定是很苦的。在它面前,我们是畏难怯步,还是搏击进取?前者当然不会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更不能领会到学习的乐趣:而后者则会领略到知识的芬芳,迎来梅花扑鼻香。的丰硕成果。想一想你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吧,哪一点不是经过辛勤的劳动所获得的!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渴望的是获得知识,付出点代价算得了什么。,当然求知是辛苦的,但我们把心血得来的知识用在建设祖国的大业上,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作出贡献,岂不是非常快乐? 《海伦凯勒》读书心得范文二 《海伦·凯勒》这本书记述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论犯罪与刑罚》一书,长期以来被人们尊奉为刑法领域里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罪行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在学习刑法之时,我便深受此书的启发;如今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再次品读,更是另有一番收获。 本书包含的刑事诉讼法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六至十三章以及第二十二章的内 容中。其所包含的无罪推定、逮捕羁押法定、陪审制度、审判公开、证人作证、公开控告、反对刑讯逼供等刑事诉讼思想,对当时以至后世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产生了重大且深远的影响。下面我将挑选自己最有感触的几个要点来进行重点阐述,并且结合我国当前刑事诉讼制度建设进行一些思考。 一.犯罪嫌疑与证据 作者将证据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并分别说明了不同证据的证明能力。对于完全证据,作者这样阐述:“那些排除了无罪可能性的证据,我称之为完全的。这种证据,只要有一个,就足以定罪”。①此处完全证据类似于现在证据分类中的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其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 对于不完全证据,作者认为:“不能排除无罪可能性的证据,则是不完全证据。这种证据要变成完全的,需要有足够的数量”。②即不完全的证据不仅在质上要求“确实”,而且在量上要求“充分”。确实而充分的证据一旦对犯罪事实的证明达到“排除了无罪可能性”的程度,则犯罪事实就是确实的。不完全证据类似于现在的间接证据,即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如果仅有一些不完全证据时,怎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可靠性呢?贝卡里亚给出了用不完全证据衡量犯罪嫌疑可靠性的公式,概括而言,如果多个不完全证据只能相互印证,那么该事件的或然性就减小,由此形成的证据链条便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因为此时所有证据有依赖于一个关键证据的价值,这一证据如果出现缺陷,会导致所有证据出现缺陷;相反的,如果多个不完全证据相互独立,那么这种证据越多,该事件的或然性就越大,因此可以排除对该事件的合理怀疑。因为此时一个证据的错误并不会影响其他证据,还是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同时,贝卡里亚对其所使用的“或然性”“确实性”做出了一定解释,认为“伦理的确实性,严格说,只不过是一种被称为确实性的或然性”,判断某一事件具有确定性,所依据的是朴实的良知和普遍的伦理认识。虽然刑事诉讼是一种回溯性的、重构已然事件的过程和步骤,需要通过寻找证据去发现是谁实施了该已然事件,但是人为的对过去的重建本身就具有或然性。 对于案件事实的“或然性”还是“确实性”,学界也有着争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一)款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可见,立法规定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此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① 【意】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第24页 ②

古德诺《政治与行政》读书笔记

++++++++++++++++++++++++++++++++++++++++++++++++ 《政治与行政》 —读书笔记 在国家的主要功能一章中,开篇讨论了法外制度和法定制度的关系。古德诺提出,大多数研究政府问题的著述者,都倾向于考察法定的正式政府组织。但这种方法会使学者们在判断国家真正的政治生活时误入歧途。古德诺认为,同法定的制度一样,法外的制度也决定着政府体制的特点。“事实常常是这样,法外制度比能够提供政治体制框架的法定制度对政治体制的影响更大”,对此古德诺用了英国内阁和美国总统选举的例子来证明。“政府体制不是建立在成文宪法之上的国家,法外的制度就更有可能在关于政府体制的理论讨论中占据一席之地。因为在这种国家里,宪法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惯例。”古德诺引用甄内斯特的观点,得出其观点:不同民族的政治制度,将显示出比只囿于考察宪法和法律的正式条款所想象的政治制度具有更大的相似性。人类的政治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性的事实,即人为人类的事实。正是由于不同国家的实际政治体制有这种相似性,人们才有可能去用抽象的方法考察国家。其次,古德诺还借鉴孟德斯鸠的政府功能划分思想,分析诠释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的分权理论。在阐述国家的主要功能中,古德诺认为,在多有的政治体制中,都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或基本的政府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和国家意志的执行,称之为“政治”与“行政”。政治即是通过公民中的政党组织指导或影响政府政策的行为或职业。而行政则是公共服务的总体,从事于政府意志的执行和普遍利益规划的实施。从而总结出“政治”与“行政”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功能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功能的结论。 在第二章政治的功能中,古德诺综述了政治的功能首先与国家意志的表达有关,其次与国家意志的执行有关。政治的需要要求国家意志的表达与执行之间协调一致。原因是:功能的行使可能不只委托给政府中的一个或某一套机构;任何一个机构或一套机构也可能不只限于行使这一功能。通过考察政党体制研究政治的功能问题,古德诺认为政治功能与国家意志的表达有关。他指出了选举和投票的法律发展的过程,并对选举和投票的法律发展表明:政党作为一种政治机构获得了某种法律上的承认,即政党在法定的正式政府组织中已取得了它的地位。此外,政治的功能与国家意志的执行有关,这是表达国家意志的机关对执行机关的必要控制。其控制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为了保证国家意志的执行,政治必须对行政进行控制;为了保证政府的民治性和行政的高效率,又不能允许这种控制超出所要实现的合理目的。这种控制有其限度把握:即扩展过度和行政效率﹑表达国家意志的能力下降。在这一章的最后,古德诺总述了政治的功能。其一,功能主要与对国家意志的表达有关,它不仅涉及到决定谁最根本地,谁其次地和谁代理的表达国家意志等国家主权和政府政治体制问题,还与决定采取何种方式表达国家意志有关。其次,它又与国家意志的执行有关。最后,政治的功能包括:制宪、立法、政府官员选举,以及对国家意志执行功能的控制。 在论述地方与中央政治时,古德诺认为,地方不受控制,它就会脱离国家(或州)从而使整体走向分裂。为避免分裂,中央政府便会通过加强立法(因为行政权在地方手中)来限制地方权力,保证统一。而地方则会使用消极的不执行权来对抗。而如此一来,一方面国家的意志无法贯彻,另一方面宪法所规定的地方自治权实际上也受到了侵犯和否定。在古德诺看来,这正是美国的情形。为此,要改变这种现状,便只有通过行政权的集中这个唯一的途径。他认为,传统上人们对集权的担忧和恐惧其实是受到了误导,是没有根据的。因此,古德诺主张行政权的必要集权。他这种行政适度集权思想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与启示。 执行国家意志的功能称作行政。行政既是司法的,又是政府的。非立法的机关的活动通常就作司法行政。除去司法方面以外的行政功能可以叫做行政。这是古德诺对于行政的定义。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前,整个欧洲笼罩在死寂的黑暗之中,恣意、狂暴和残酷的刑罚使人们饱受野蛮、残忍的封建专制折磨之苦,随着启蒙思想不断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包括统治集团中的一些有志之士对旧的刑事制度产生了厌恶、怀疑和不满,刑法改革的思想条件和社会条件日益成熟。 1764年,26岁的意大利青年切萨雷·贝卡里亚发表了《论犯罪与刑罚》,立刻引起了轰动。他在《论犯罪与刑罚》中以巨无畏的勇气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当时的旧刑事制度,深刻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将启蒙运动所创导的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引入刑事政策领域,使人类对犯罪与刑罚的认识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论犯罪与刑罚》共四十二节,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刑法思想,包括刑罚权的根据,犯罪的概念、分类,刑罚的目的、种类,适用刑罚的原则,刑罚的确定性、必定性、及时性,预防犯罪以及刑事诉讼中的反对通供、诱供等。这里,仅按通常的刑法总论的纲目体系中的一些主要思想作一阐述。 一、贝卡利亚的犯罪观: 1、犯罪是特定环境下趋利避害的必然结果。 关于犯罪的原因,在《论犯罪与刑罚》中,贝卡利亚未作专门的论述,而是分散于各节的论述中。综合这些论述,贝卡利亚是从机械唯物论的立场出发,竭力说明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因素和条件与犯罪之间的必然性联系,认为犯罪是在特定环境下趋利避害的必然结果。

贝卡利亚将犯罪的根源归结为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人们的政治、经济等地位的不平等,这在他当时所处的年代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其仅以一种被动的反映论来解释犯罪的原因,认为犯罪是行为人在这种特定政治、经济等环境下出于趋利避害目的的必然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学说的不足。客观环境作用与人的犯罪选择,不是一种简单的对应关系趋利也只是促使人步人犯罪的因素之一。人之所以犯罪有一个长期、渐进而又复杂的演变过程,不是简单地以特定情境下趋利避害所能概括的。 2、犯罪是对社会契约的违反。 贝卡利亚提出人类社会调整原则的三个源泉是神明启迪、自然法、社会的拟定契约。神明启迪是指神学教义;自然法实质上是指道德;社会的拟定契约是指人定的世俗法。宗教和道德的任务是根据行为内在的善或恶来确定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而人定法的任务则是确定政治上的正义与非正义的关系,即“行为对社会的利弊关系”,“它的力量足以在不肩负上天特别使命的情况下,正当地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贝卡利亚运用“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理论说明犯罪的本质属性的问题,他认为犯罪是社会契约即法律的产物,它属于人定法 的管辖范围,在自然状态下是无所谓合法与非法之分的,唯有在社会 状态下,随着国家和公共权利的出现,才产生了判断合法与非法的法 律标准。罪刑只是国家的法律所要惩罚的不服从而已。这一结论被意大利的思想家菲兰杰里概括为一句话,即“犯罪只不过是对契约的违

政治读书笔记

政治读书笔记 【篇一:读书笔记——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读书笔记——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有一部在古希腊思想家最重要的政治学论著——《政治学》。读 《政治学》,便不得不介绍其作者——亚里士多德。首先,我简单 叙述下亚里士多德生平。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古希 腊斯吉塔拉人,是世界古代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 之一,是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的老师。马克思曾称亚里士多德 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恩格斯称他是古代的黑格尔。亚 里士多德一生勤奋治学,从事的学术研究涉及到逻辑学、修辞学、 物理学、生物学、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美学等,写 下了大量的著作,他的著作是古代的百科全书,据说有四百到一千部,主要有《工具论》、《形而上学》、《物理学》、《伦理学》、《政治学》、《诗学》等。其对后世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有人说:如果说柏拉图的理想国为人类国家的政治体制开启了一扇 窗的话,那么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为国家政治体制撑起了一片天。 在西方历史上,亚里士多德对后世欧洲的影响仅次于柏拉图。亚里 士多德的教育思想,既师承柏拉图,又有独创性的发展。那么在这 里我与大家简单分享下我读著作《政治学》的总结和感想。《政治学》被公认为西方传统政治学的开创之作。它所建立的体系和一系 列政治观点,对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过深远影响。全书在对 100多个城邦政制分析比较的基础上,从人是天然的政治动物这一前提 出发,系统论述了什么是对公民最好的国家。全书共 8卷103章, 按内容可分4部分。①第1、3卷,探讨城邦、政体等基本理论。认 为城邦是至高而广涵的一种社会团体,追求最高最广的善业。人类 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经家庭、村坊而组成城邦。政体按其宗旨及最 高统治权执行者的人数,分为正宗与变态两大类。前者为君主、贵族、共和 3种,后者为僭主、寡头、平民3种。②第2卷,批驳取 消私有财产和家庭的主张,评析当时的各种政制。③第 4、5、6卷, 论述现实中的平民、寡头、共和等政体的具体形态、变革原因及其 防范措施,提出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共和政体是最稳定的政体。④ 第7、8卷,论述理想城邦中的道德、人口、疆域、民族性和教育等 问题。《政治学》主要强调了教育与政治的关系,提出和谐发展教 育观和教育年龄分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读了《论犯罪与刑罚》,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它勇敢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并且从《论犯罪与刑罚》中我们可以看到以贝卡里亚为代表的刑事古典学派的影子。这一派概括起来有3个基本点:(1)罪刑法定主义。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自由”思想,基本内容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不为罪,也不处罚;法律条文的解释应当严格,不能适用类推和扩张解释;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刑法对罪和刑要有明确规定,不能规定不定期刑。(2)罪刑相适应。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平等”思想,基本内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身份等级差别,犯同样罪受同样处刑;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3)刑罚人道主义。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博爱”思想,基本内容是:废除或限制死刑;废除残废刑;建立以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适用轻刑;改良监狱。 书中提出了刑法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并且呼吁废除刑讯和死刑,实行无罪推定;此外,贝卡里亚在书中否认了法官拥有解释法律的权利。时至今日,书中的许多论点仍有现实意义。接下来,我将对书中的一些部分诉说我的观点和看法。 (一)罪刑法定 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本书明确提出了“罪刑法定”原则,第三篇写道:“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只有代表根据社会契约而联合起来的整个社会的立法者才拥有这一权威”“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就不再是一种正义的刑罚”。此外,在逮捕一篇中作者提到:只有法律才能确定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受刑罚。因而,法律应指出:应根据哪些嫌疑而羁押罪犯,强制他接受审查和刑罚。并且证明嫌疑的证据也应该由法律来确定,而不是由法官来确定。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有权做一切不违背法律的事情,除了其行为本身可能造成的后果外,不用担心会遇到其他麻烦。 2.对法律的解释 要使抽象的法律规范正确地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法官在此过程中担任着判决的角色,那么其是否有权对法律进行解释呢?贝卡里亚对此的回答是: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法官对任何案件都应进行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大前提是一般法律,小前提是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结论是自由或者刑罚。由此可见,法官唯一的使命就是判定公民的行为是否符合成文法律而无权进行法律解释。否则,法律的精神可能会取决于一个法官的逻辑推理是否良好,对法律的领会如何;取决于他感情的冲动;取决于被告人的软弱程度;取决于法官与被害者间的关系;取决于一切足以使事物的面目在人们波动的心中改变的、细微的因素。倘若如此,人们得到的将不是持久稳定的而是飘忽不定的法律解释。 3.刑罚的公开性、明确性 明确性原则要求立法者必须具体地并且明确地规定刑罚法规,以便预先告知人们成为可罚对象的行为,使国民能够预测自己的行动,并限制法官适用刑法的恣意性。否则,如果规定的刑罚法规含混不明,就不能达到上述目的,是违背刑法定主义的宗旨的,从而认为是无效的。贝卡里亚在书中也提到:如果说法官对法律进行解释是一个弊端的话,那么显然,使人不得不进行解释的法律含混性本身是另一个弊端。因为刑罚的捉摸不定会帮助欲望强词夺理。而且作者认为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此时如果刑法规定的含混不清又怎能让人确切地预测到自己是否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呢?在刑罚规定必须明确之外,为了足以科处刑罚,犯罪则也应当是肯定的。即,一定要构成犯罪才能科处刑罚,不能存在或然性。 (二)刑罚的宽和 1、贝卡里亚在书中说: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在处理罪犯的过程中,人们仿佛已经背离了刑罚的目的,统治者往往更喜欢用最残酷的方法来惩罚犯罪的人,然而残酷的惩罚结果只会让罪犯更想逃避惩罚,同时刑罚若变得日益残酷,人的心灵也会越

西方行政学说史读后感

《西方行政学说史》 我所读的是丁煌在2004年重新修订的《西方行政学说史》,颇有所感,故将一些想法记下与大家分享。丁煌从西方行政学的提出开始,按照发展的时间顺序将西方行政学分为“提出与创立时期”、“正统时期”、“批评与转变时期”、“应用与发展时期”、“挑战与创新时期”和“总结与探索时期”,也就是从1887年提出至今的114年的发展历程。 正如丁煌所言,“行政管理和行政思想古已有之”。近代行政学包含于政治学之中。1865—1968年,德国学者斯坦因首次提出了“行政学”一词。1887年威尔逊在《行政学研究》一文中首次将“行政”与“政治”分离,将“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那么,一个明显的问题——为何要将政治与行政分离? 按照西方传统对于权力划分的体系,国家权力被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其实也就是在法律的基础之上,按照法律的制订、执行、监督三个相互联系而又彼此独立的系统进行权力划分。也就说,大前提就是国家权力的运行需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中国古代社会的组织规则是个人意志,也就是君主权力。那么权力独揽的君主制下也就不可能存在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的权力的制衡。这种行政生态之下,也就不可能衍生出西方的政治抑或行政思想。在任何时候如果社会的组织规则不是建立在法律之上,那么也就不会存在权力的制衡。之所以在文章开始提出这一观点,就是想首先请读者明晰为何西方的理论在中国社会现实中南辕北辙、变形走样的根本原因。也请诸位读者在阅读本书中理论的过程中仔细思考其中差异,切勿生硬套入中国现实。 行政学的肇始便是将这三分转变为“政治—行政”二分。依威尔逊之言,“政治是‘在重在而且带普遍性的事项’方面的国家活动,而在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则是‘国家在个别和细微事项方面的活动’。因此,政治是政治家的特殊活动范围,而行政管理则是技术性职员的事情。”也就是说,政治是在处理国家权力及主体间的关系,而行政则是在执行这种关系意志(国家意志)的结果。那么在这种分割方法之下,政体的核心构建就是围绕行政权

海伦凯勒读后感(共9篇)

海伦凯勒读后感(共9篇) 本文是关于海伦凯勒读后感(共9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小学生海伦凯勒读后感300字:隐形的翅膀 《海伦·凯勒》这本书记述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许多教益。 书中介绍了美国盲聋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的眼睛瞎了,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中语言文字,为人类做出来重要的贡献。她受到许多国家和人民的奖赏和赞扬,一生永远无数的鲜花与掌声。 一个盲聋残疾人,为何能取得如此的的成就?如果海伦屈服于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而又无知的人。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走完了自己光彩的人生道路,成为一个知识渊博受人尊重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的意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平时,有些人总是以条件差困难多为不能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海伦相比,我们的这些条件又显得多么好呀!一个人只要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的奋斗,就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 小学生海伦凯勒读后感300字到这里就结束了,更多文章请关注精品作文网。 暑假奇遇读后感:读海伦凯勒有感 《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的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许多教益。 这本书记叙了美国聋盲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一岁半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对一般人来说是不可想象,不可忍受的痛苦。然而,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用手指“听话”并掌握了五种文字。24岁时,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着名的哈弗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此后,她把毕生精力投入到为世界盲人利益的事业中,曾受到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报告材料文档

《论犯罪与刑罚》 贝卡里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他所提出的罪刑法定、罪刑相称、刑罚人道主义原则成为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他所主张的客观主义的犯罪论、双重预防的刑罚目的观和实现刑罚有效的刑罚及时性、公开性、确定性原则以及他所倡导的死刑废除论对后世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贝卡里亚的犯罪观 (一) 经济上的不平等是犯罪的原因。贝卡里亚认为犯罪的根源是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人们在政治、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行为人出于趋利避害的目的必然犯罪。从贝卡里亚对盗贼和杀人犯及其行为的推论的描述中可得到充分说明。“我应该遵守的算是些什么法律呀!它在我和富人之间设置了一条鸿沟,富人对我一毛不拔,反倒找借口让我尝受他所没有尝过的痛苦。这是谁定的法律?是富人和权势者。他们对于穷的阴陋的茅舍从来不屑一顾,他们眼看着儿童们在饥饿中哭嚎,妇女们在伤心落泪,却连一块发了霉的面包也不肯拿出来。我们要斩断这些给多数人造成灾难并为少数懒惰的暴君服务的绳索!我们要向不平等的根源开战!……” (二) 犯罪是对社会契约的违反。贝卡里亚接受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认为“犯罪”是社会契约即法律的产物,罪是国家的法律所要惩罚的

不服从。贝卡里亚指出:“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忧的享受剩下的那一份自由,为了切身利益而牺牲的这一份份自由总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的君权,君主就是这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但是,实行这种保管还不够,还必须保护它不受每个私人的侵犯,这些个人不但试图从中夺回自己的那份自由,还极力想霸占别人的那份自由,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这种易感触力量就是对触犯法律者规定的刑罚。”又指出:“法律只是社会契约的复仇者,而不是行为内在恶意的复仇者。” (三) 衡量犯罪的标准是它对社会的客观危害性。贝卡里亚指出:“我们已经看到,什么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尺,即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同时,主张量刑也应根据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来决定。刑罚的轻重应以行为对社会危害的大小标准来确定。首先,贝卡里亚批判了以犯罪时所怀意图作为衡量犯罪标准的观点,他说:“这种标尺所依据的只是对客观现象的以使印象和头脑中的事先意念,而这些东西随着思想、欲望和环境的迅速发展,在大家和每个人身上都各不相同。”其次,贝卡里亚批判用被害人的身份来衡量犯罪严重性的观点。最后,贝卡里亚认为罪孽的轻重程度也不是衡量犯罪的标准。 二、贝卡里亚的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主义主张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读后感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读后感 这本书写于1948年,正是国共内战即将分出胜负,新中国即将成立的时候。在这样不平静的时代,王亚南先生沉下心来对中国官僚政治进行了思考。 王先生在自序中提到了对中国官僚政治的研究态度。官僚政治“在历史上已经引起了不少的流弊和祸害。过分渲染一种期待除去的东西的丑恶和过分渲染一种期待实现的东 西的美好,也许在宣传上是非常必要的,但同样会妨碍科学上的认识。……一切存在的东西,在它取得存在的一般社会条件还在发生作用的限内,我们是无法凭一己的好恶使它在历史上消失的。”这不仅是一种做学问的态度,也是一种科学的认识论。中国一向自由主义思想稀薄,近代以来在民族危机的压力下,救亡压倒启蒙,一切自由充分的讨论皆成奢望。直到今天,当代中国社会的种种热点、难点问题,反日、反腐败、国学热、道德沦丧等等,全社会都很关注,聚讼纷纭,但讨论既不自由开放,相关资料不公开,要获得充实全面的认识自然不容易,何况科学细致的调研也少,统计数据失真,有时还被利益集团控制,形成少数人的专制。由此不仅知识分子得不到思维能力的充分锻炼,民众也缺乏独立思想,人云亦云者多,且往往流于情绪,一旦形成舆论,极易出现多数人对少数人意见的压制,形成所谓“多数人的暴

政”。王先生理性的研究态度对学者是、对社会都是一笔不可忽视的宝贵财富。 王先生在书中对中国的官僚主义提出了以下看法: 首先是对官僚主义的定义、分类,并对世界各国的官僚政治作了简单评述。官僚政治是泊来的概念,“官僚政治一语,通常是应用在政府权力全把握于官僚手中,官僚有权侵夺普通公民自由的那种政治制度上。那种政治制度的性质,惯把行政当作例行公事处理,谈不到机动,遇事拖延不决,不重实验。在极端场合,官僚且会变成世袭阶级,把一切政治措施,作为自己图谋利益的勾当。” 其次,中国官僚政治的形成的经济社会基础在于封建地主经济。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级稳定性,思想上靠儒家宗法观念,经济上靠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通过保持农民的愚昧无知状态维持社会的稳定。由于工商业不发达,无法形成独立的市民社会阶层,社会不能通过生产力发展和生产方式改变推动变革运动。老百姓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不会反抗。由于封建社会的超级稳定,它只能革命,无法改良,所以每次社会变化,必定通过激烈的政权争夺才能成功。每次的朝代更换,只是换了一家的天下,社会并无本质的变化。只有外来的因素(鸦片战争)才能改变这种中国历史的惰性。 从西方历史发展来看,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后果,必将导致官僚政治逐渐收场。中国封建官僚政治之所以根深蒂固,在于几千年稳固的小农经济。近代以前的中国社会,是“空间的”,而非“时间的”,二千多年基本上处于一种停

海伦凯勒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海伦凯勒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海伦凯勒读后感600字作文1 放学回家后,我一口气便把语文书上的《海伦·凯勒》这篇课文读完了,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思路万千,心想:小海伦这种对对生活的无比热爱以及在困难面前不抬头的精神是如许值得咱们学习呀! 这篇课文次要讲述了海伦在一岁半的时候,蒙受了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极大不幸当前,在沙利文老师的鼓励和指点下,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刻苦地学习的故事。 里的这一句话使我很感动。“她心中充满了史无前例的喜悦,感到生命有了新的开始”。这句话是说:只管海伦双眼失明,双耳失聪,但她在沙利文老师的鼓励下,使她获得了微小的力量和决心,她不再是一个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的人了。 想想小海伦惊人的毅力,相比之下,我真是差远了。记得有一次,寒假里奶奶带我去爬山。当时天气热极了,达36c0多,我心想天气那么热,还去爬山?再说如果到了山顶,那还不累趴下呀!可奶奶坚持要去,说要锻炼我的毅力。无法下,我只得随她而去。 来到山脚下,向上一望,啊!那么高,我可爬不下来。还没爬,我便畏缩了。奶奶见了,拉着我一步步向上爬。可刚爬了一会儿,我的腿就软了。头上的汗珠一串串往下淌。

我扶住栏杆,缓缓地坐下,赶紧擦汗。就这样,停停爬爬,爬爬停停,直到最后也没有爬下来。再看不起奶奶那么大岁数都爬了下来。 自从看了《海伦·凯勒》当前,我才知道,爬山这点大事算什么?这一读一比,使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用本人的智慧和意志英勇地去面对。在困难面前,要想办法,不能畏缩。 如今我一定要多锻炼毅力,养成在困难面前不屈服的精神。 海伦凯勒读后感600字作文2 今天,我又怀着崇敬的心境读了一片大家都很相熟的:《海伦·凯勒》,我真打心眼儿佩服她。 记叙了海伦在一岁半的时候就生了一场重病,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她并没有放弃生的宿愿,反而愈加致力学习,后来考上哈佛大学成为一名著名女作家的故事。中写道:“她不分昼夜,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拼命摸读盲文,不停的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这样的如饥似渴,以致小小的手指头都摸出了血。”这段话让我非常感动。盲文只管是凸出来的,但并不向刀子一样锋利,柔软度还是有的,摸摸那些字都把手摸出了血,可见她是读了多少书,比常人多了多少知识啊! 咱们大多数人都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能看见五彩斑斓的

读贝卡利亚之《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读贝卡利亚之《论犯罪与刑罚》有感贝卡利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26岁时出版《论犯罪与刑罚》,被推崇为现代刑法学的鼻祖。贝卡利亚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抨击了封建社会以罪刑擅断、司法专横为主要特征的刑法制度,阐述了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宣告了近代刑法学的诞生。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用简短的篇幅论述了刑罚的起源、刑罚的目的、衡量犯罪的标准、刑罚与犯罪相对称、刑罚的适用手段、死刑等系列的刑法思想,对刑法的发展具有深刻意义。透过《论犯罪与刑罚》,我们可以发现贝卡利亚的思想。 首先,“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贝卡利亚深受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影响,认为个人只有通过同意才能受社会约束,应当签订契约,个人对社会负责,社会对个人负责,需要限制国家的刑法权。认为法律的最大目的,是使最大多数人获得幸福。本书以社会契约论为蓝本,提出了“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要求法官、特别是刑事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官唯一的责任就是判断是否违反法律。他指出:“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他还积极呼吁法律必须以文字的形式加以规定,而且尽可能的具体和详细,使刑法被大家所了解和熟知。同时,贝卡利亚认为刑罚的行使又必须在一定的限度内,因为他的刑法思想是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刑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市民社会公民自由和权利,而不再是中世纪及以前那样镇压被统治阶级。所以刑罚要改变,由过去的把犯罪人当成奴隶、动物对待,转而提升为人,在处罚的同时亦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权利,不对其违反义务范围外的权利和自由构成侵害,这就要求刑罚要以必要为限度。 其次,“罪刑均衡”思想。“罪刑均衡”思想也是《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的亮点,书中指出,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应当是平等的。在刑事犯罪中,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准就是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在定罪量刑时,重点考虑的是行为人在客观上的行为,也就是对人的客观行为进行刑法上的评价。一般来说不考虑人的主观因素,但不是完全不考虑,也会考虑到故意、重过失、轻过失、无辜等情形。正是通过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刑法上的评价后,将其犯罪行为与相应刑罚充分对应,从而展现刑罚与犯罪的均衡。贝卡利亚用一句话言之:“犯罪的动机愈强烈,阻止人们犯罪的阻力就应当愈强大,这就是说,刑罚同犯罪应当相当均衡。” 再次,“刑罚人道主义”思想。贝卡利亚在本书中还体现出了浓厚的“刑罚人道主义”思想。该书在死刑一节中提出了“死刑在良好的管理制度下是否是真正有益的和公正的呢?人们所拥有的杀害同类的权力又是什么权力呢?”两个问题,并用了大量的笔

读海伦凯勒有感

读《海伦·凯勒》有感学习了《海伦·凯勒》这篇课文后,我就被感动了,就被故事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的坚定信念和顽强的意志力所震撼了! 这篇文章真的是感人肺腑。这个故事讲述了海伦的坎坎坷坷。在海伦一岁半的时候,一场灾祸使她丧失了人的本能——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这使小海伦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沙利文老师的精心指导下,海伦学会了用手指“说话”,并且,还学会了阅读、书写和算数。海伦·凯勒,由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走进了知识的殿堂,她就像一棵干渴已久的小草,允吸着知识的雨露甘霖。同样,在萨勒老师的教导下,海伦也学会了说话。功夫不负有心人,1900年,海伦终于考上了大学,从那以后,她决心像沙利文老师那样,把爱倾注在残疾人身上。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却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惊讶的啊!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人们极其多的道理。她吃的苦是我们这些正常人无法想象的,无法体会的,我们身体健全,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但许多人却虚度光阴把心思用在追逐打闹上,而又有谁能像海伦·凯勒那样惜时如金地学习呢?谁能像她那样勇敢地面对困难;谁能像她那样热爱生活、关心他人;谁能像她那样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呢? 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那种不屈不饶的奋斗精神,她并没有因小时候耳聋、眼盲而退缩,而是勇敢地向前进。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我们要做生活的勇敢者!(徐思敏) 《海伦·凯勒》有感 海伦·凯勒,因为一场疾病使她坠入了黑暗与寂静的深渊。从此,一切事物从她的视觉和听觉中消失了。 海伦·凯勒的一生是一个奇迹。她的奇迹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用自己的勤奋﹑刻苦和她的老师日日夜夜辛勤劳动换来的。那些奖项﹑作品里蕴含着她们师生二人多少心血与汗水啊!她把毕生的精力致力于慈善事业,她寻找一切机会进行募捐,利用一切机会到各地演讲,用亲身经历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热爱生活。 海伦·凯勒,一个87年在无光﹑无声﹑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一人,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考取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海伦·凯勒,一个既看不见又听不到的女子居然能取得那样的成就,作为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我们该如何珍惜自己的每一点呢? 海伦·凯勒的著名散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了我一个很好的答案:“我们应该好好利用自己的眼睛,珍惜我们拥有的一切。” 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那样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里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勇往直前。(黄天骄)《海伦·凯勒》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海伦·凯勒》这篇课文。 海伦·凯勒,一岁半时生了一场大病,从此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然而,正是这位又盲又聋的女孩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了一名学者!谁会想到海伦·凯勒是怎样努力地学习,怎样刻苦地练习说话!是啊,我们只看到了她成功的一面,却没有看到她是怎样学习的。要考上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谈何容易!连正常人都很难考上的大学,更何况是一个又聋又哑的残疾人!可是,海伦·凯勒却做到了!她凭着自己不屈不挠、刻苦努力的精神考上了哈佛大学! 盲人认为光明是最好的,聋人认为声音是最好的……当自己失去了什么,才认为那是最好的,才会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它。其实每一样东西都是宝贵的,但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认识到它的可贵。健全人是无法感觉到失去光明的痛苦,失去声音的痛苦……因为他们都没有失去过。海伦·凯勒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拥有的一切,热爱美好的生活,用“心”去体味生活。 海伦·凯勒一个在无边无际的 黑暗和死一般的沉寂中度过八十七 年的孤独岁月,却拥有不屈不挠的 奋斗精神,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 值得我们学习。(顾佳丰)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在17-18世纪,因为西欧国家的资产阶级力量日益强大,封建制度已经成为他们发展的严重阻碍。恣意、狂暴和残酷的刑罚使还未摆脱愚昧状态的人们饱受野蛮而又残忍的封建专制折磨之苦。1764 年,欧洲惊呆了,一系列振聋发聩的批判和一系列鼓舞人心的刑法原则竟然完美的浓缩在一本六万字的、题为《论犯罪与刑罚》的小书之中,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26岁的意大利青年,名字叫萨雷·贝卡里亚。 他首先在致读者中写道:“神明启迪,自然法则和社会的人的契约,这三者是产生调整人类行为的道德原则和政治原则的源泉。神明启迪和自然法则——尽管这二者是神圣的和不可改变的——早已被 虚伪的宗教和无数随意的善恶概念说亵渎了,因此,看来需要单独的研究根据共同需要及功利加以表述或设想的纯人类协约的产物。”“神学家的任务是根据行为内在的善或恶来确定行为的正义与非正义的 界限。公法学家的任务是确定政治上的正义与非正义的关系,即行为对社会的利弊关系。既然每个人看到纯粹的政治美德会屈从于上帝颁布的永恒的宗教美德,上述对象就绝不可能相互妨害。”这样,他就为自己的下面探讨划下了正当的领域,即这种探讨既是必要,又不违反上帝的意志。 以今天的划分来看,贝卡利亚是属于刑事古典学派的。由于“平庸的头脑不习惯于分析事物,而习惯于根据传统而不是根据考察来接

受强烈印象”,贝卡利亚清楚地指出当时刑法的要害之处被看做是向封建裁判的宣战书。 他把社会契约的理论运用于刑法学说,认为:人们为了享受自由才割让出自己的一部分自由;人们割让出的自由的总和,组成国家最高权力。这种权力包括刑罚权,并对任何人都有约束力。基于这种理论,贝卡里亚主张:(1)只有法律才能规定刑罚。颁布法律的权力只属于立法者,即属于根据社会契约联合起来的整个社会的代表。(2)法官的职权只是按照法律进行审判,不得对法律进行解释。(3)只有法律规定禁止的行为才能称作犯罪,并应规定出从最轻到最重的罪行阶梯。(4)衡量犯罪轻重的唯一标准就是社会遭受到的危害程度,而不能以犯罪人的意图、被害人的身份、罪孽的轻重作为标准。(5)刑罚的强度与犯罪的严重程度应相对称。(6)犯罪人不论其社会地位怎样,同样的罪应当受到同样的刑罚。(7)刑罚的目的是阻止罪犯再重新侵犯公民,并规训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而不是为了报复罪犯。(8)为达到预防的目的,应采用温和的,然而是不可避免的刑罚。从而在观念上建立起犯罪与刑罚的必然性因果联系。(9)法律应当写得清晰明了,使每个人都能了解。(10)要使犯罪及时的受到惩罚。贝卡里亚阐述的最终结论是:要使刑罚不成为一个人或许多人对个别公民的暴力行为,它就应当是公开的、及时的、必要的,是在该种情况下可能判处的刑罚中最轻的、同所犯的罪相适应的、并在法律中有明文规定的。 下面做几点小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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