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地位

黄宗羲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地位
黄宗羲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地位

黄宗羲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地位

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批启蒙思想家。基于当时中国的具体条件,在这批启蒙思想家中,与法律思想关系比较密切的,主要有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和唐甄,而以黄宗羲最为突出。

黄宗羲(1610-1695) ,字太冲,号南雷,人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其父黄遵素是“东林党”的重要人物,后被宦官杀害。黄宗羲知识渊博,既是思想家又是史学家,对数学、天文、地理等也很有研究。他的著作很多,不下数十种,主要有《南雷文定》、《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等。《明夷待访录》不但是他,也是当时所有启蒙思想家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最有代表性的著作。学术界曾将其与17、18世纪西方启蒙思想家的同类著作相提并论。但《明夷待访录》成书于1662年(一说1663年),比孟德斯鸠的《法意》(《论法的精神》1748年)、卢梭的《民约论》(《社会契约论》1762年)要早几十年或上百年,比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更要早得多,比洛克的《政府论》(1690年)也早二十多年。

黄宗羲是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杰出代表。他的法律思想是当时启蒙思想家法律思想的集中表现。

(一)反对君主专制,主张限制君权

黄宗羲认为政治之所以腐败,人民之所以受难,最大的祸根就是专制君主。他说:“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这里指的不

是君主个人的好坏问题,而是制度问题。在他看来,“人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并没有君主。但到后来,各人只顾各人,天下有“公利”无人去兴,有“公害”无人去除。为了兴“公利”、除“公害”,于是才产生“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的君主。他认为唐、虞、三代(夏、商、周)的君主就是这样。

黄宗羲肯定三代以上的君主,正是为了否定三代以下的君主。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不是兴公利、除公害,反而“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所以黄宗羲所否定的,是秦汉以来的专制君主。

三代以前与三代以后的君主有这样大的差别,关键就在于三代以前是“以天下为主,君为客”。三代以后是“以君为主,天下为客”。这样一来,人们为了争当君主,便使得天下不能安宁。在其未当上君主以前,不惜“涂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在其当上君主以后,又不惜“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

黄宗羲还对三代以前和三代以后人民对待君主的态度进行了比较:“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他提出了一个包含有君臣平等意义的新命题,即“臣

之与君,名异而实同”,“官者,分身之君也”,所谓“名异”,指君臣的名位不同;所谓“实同”,指君臣都在为万民治理天下,只是分工不同。所以他说:“缘夫天下之大,非一人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故我(指臣)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他认为过去的臣子唯君主的马首是瞻,是一种宦官、宫妾思想,是“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视自己为君主的“仆妾”。而君主也把臣子看成是供其“奔走服役之人”。在黄宗羲看来,臣子应该以“万民之忧乐”为念,而不应以“一姓之兴亡”为念。君臣关系不是主仆关系,也不是父子关系;如果君臣都“以天下为事”,那么臣就不是“君之仆妾”,而是“君之师友”。黄的这些说法,显然是对“君为臣纲”的封建正统思想的冲击,是从君臣关系这一侧面反对君主专制。

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和“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不但从君民、君臣两个方面比较全面地抨击了君主专制制度,而且又都把反对君主专制同反对君主“视天下为莫大的产业”的封建所有权观念联系了起来。这就大大丰富了他的反专制思想的内容,使其既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又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黄宗羲限制君权的主张,主要有以下三点。

“置相”和提高相权

他认为在古代,君臣的差距不大,“伊尹、周公之摄政,以宰相而摄天子”,并没有引起什么非议。但“后世君骄臣谄”,“天子之位过高”。天子死后,如无适龄的“长君”,只能“委之母后”,

宰相不能也不敢摄代。秦汉以后,特别是罢相以后,作为与天子共治天下的百官,便变成了唯命是从的工具。天子对待他们的态度不外是“能事我者,我贤之;不能事我者,我去之”。在宰相尚未废除前,“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不亦并传子之意而失者乎”!因此,他主张恢复宰相制度,使宰相有职有权,能与天子“同议可否”。

主张学校议政

黄宗羲很重视学校的作用,认为学校不但是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且应当成为“公其非是”的议政机关。并且要求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黄宗羲从东汉太学生议论朝政那里找到依据,进一步把学校发展成含有近代意义的议会机关,要求将决定是非的最高权力从天子手中转移到学校。明确提出:“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在中央,他要求从天子到公卿都要在太学祭酒(相当于校长)的面前就弟子之列,祭酒有权批评政治的得失。在地方,郡县官都要在学官的面前就弟子之列,学官对地方政事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黄宗羲的学校议政,虽然远非什么议会政治,但可以说是由封建专制向近代议会制迈出的小小一步。

提倡地方分治

为了限制君权,黄宗羲和其他启蒙思想家都在中央与地方的

关系上谈论过古代分封制和后来郡县制的得失。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二者各有利弊。封建制(分封制)地方权力太大,郡县制地方权力太小。如黄宗羲就说:“封建之弊,强弱兼并,天子之政教有所不加;郡县之弊,疆场之害苦无己时(指郡县无力御外)”,他主张将二者结合起来,加强地方的独立性和自立性。

(二)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

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在反对封建君主专制的同时,也反对维护君主专制的法制,而要求立法为“公”,要求兼顾城市市民的利益。从这一思想出发,他们都主张变法,反对死守祖宗成法。黄宗羲尖锐地批判了那些主张“子孙以法祖为孝”的“俗儒”,认为当今的一切制度,都应“远思深览,一一变通”。以黄宗羲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正是在这一思想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含有一定进步和民主因素的新的法律观点。其中最富有时代特色、并对后世最有启蒙意义的,就是反对“一家之法”,主张代之以“天下之法”。这种与反对“以君为主,天下为客”,主张“以天下为主,君为客”相呼应的思想,也是他从对比三代以上和三代以下的历史中得出的结论。其论点主要有二。

“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

黄宗羲认为“三代以上”的“二帝”(尧、舜)、“三王”(禹、商汤、周文王、武王),“知天下之不可无养也,为之授田以耕之;知天下之不可无衣也,为之授地以桑麻之;知天下之不可无教也,为之学校以兴之,为之婚姻之礼以防其淫,为之卒乘(卒伍、车

乘,指军队)之赋以防其乱,此三代以上之法也”。可见三代以上之法是从“为天下”出发的,“固未尝为一己而立也”。但是,“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他列举了秦汉以来的一些措施,秦废封建(封疆土,建诸侯)为郡县,汉封诸子为王等,都是皇帝为一己之私利所立的法,这种没有“一毫为天下之心”的法,根本不能称之为“法”,所以他说“三代以下无法”。

肯定“无法之法”,否定“非法之法”

黄宗羲进一步指出“三代之法”是“藏天下于天下”,天子不把“山泽之利”、“刑赏之权”据为己有而与天下之人分享,“贵不在朝庭”、“贱不在草莽”。因此,“法愈疏而乱愈不作”,可以算是“无法之法”。而“后世之法”则藏天下于筐箧,皇帝把一切福利据为己有,“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提心吊胆,疑神疑鬼,唯恐他人染指”、“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政其法不得不密”,其结果必然是“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以这种“藏天下于筐箧”没有一点为天下之心的法,是“非法之法”。

为了反对“非法之法”,黄宗羲批判了当时两种替其辩护的观点。一种是“一代有一代之法,子孙以法祖为孝”。意思是一个朝代有一个朝代的法制,明朝的开国者创立了法度,子孙便应遵

循。他驳斥说,这种“非法之法”,不管是“前王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创之”,还是“后王或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坏之”,都一样。因为“坏之者固足以害天下,其创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另一种是“有治人,无治法”,想借用荀子的话来反对变法。黄宗羲针锋相对地答复说,他的看法是“有治法而后有治人”。因为不改变“桎梏天下人之手足”的“非法之法”、“一家之法”,即使有“能治之人”,也处处掣肘,不能有所作为。反之,如果有“天下之法”在,即使不得其人,“亦不至深刻罗网”,为害天下。黄宗羲要求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的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漫漫长夜中的一线光明,是走向近代的先驱。他所谓的“天下之法”,也就是使天下之人都能“自私”、“自利”,或都能“各得自私、各得自利”之法。这正是近代,以个人为本位和以自由、平等为号召的资产阶级法律观的萌芽形态。

(三)反对重农抑商,主张工商皆本

“重农抑商”或“崇本抑末”是我国古代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先秦儒、法两家在很多方面是对立的,却一致赞成以农为本、以商(包括手工业)为末,并长期成为封建统治者制定政策、法律的指导思想。

黄宗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把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的传统思想,改为工商皆本的思想家。他说:“今夫通都之市肆,十室而九,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一概痛绝之,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世儒不察,

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

本来,在先秦儒家与法家的重农抑商思想中,主要是反对“奇技淫巧”,的确没有把切于民用的手工业加以抑止。但他们的抑商思想和政策,却不利于商品流通,因而也不利于手工业的发展。特别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与民争利,对民间工商业设置各种限制并从思想上加以鄙视,更加束缚了工商业者的手足。工商始终位居末业,从未取得与农业平起平坐的地位。另一方面,封建统治者为了满足其腐化享乐生活,反而不禁不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只禁有利于民用的工商业。所以黄宗羲首先提出分清是否切于民用的问题,然后才将切于民用的工商业提到本的位置,是很有倾向性的。他是站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立场上来谈工商皆本,来替工商业和工商业者说话的。

黄宗羲没有针锋相对地提出“重商抑农”的口号,没有想到资本的原始积累,也不可能知道行将到来的新的社会矛盾。他的工商皆本实际上就是农工商皆本。在对待农这一本业时,他也首先着眼于广大农民的生计问题,同情广大贫苦农民无田可耕的悲惨境遇。他力主改革土地所有制,以恢复“井田制”为名,要求在土地国有制的形式下以“田土均之”。为原则,授田于民,国家只收十一之税。他说:“古之圣君方授田以养民,今民所自有之田,乃复以法夺之。授田之政未成,而夺田之事先见。所谓行一不义而不可为也。”因此,他认为必须恢复“井田制”。尽管授

田于民的主张充满着幻想,很不现实,但却蕴含“富民”的民主因素和大同理想。

伴随工商皆本思想而来的,还有一个改革货币的问题。为了便于商品流通,他主张废止由封建皇权垄断的金银货币,而统一用铜币,并辅之以统一发行的有充分储备的纸币。

以黄宗羲为主要代表的启蒙思想家,在明清之际的历史上,写下了极为光辉的一页。但他们的思想,在当时并没有见诸实践,远不如西方同时代启蒙思想家那么幸运。世界商业与世界市场是在16世纪开始资本的近代生活史的。从明代中、后期的情况看,中国也是这样。只是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后来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使中国的近代史走了一段相当长的曲折道路,否则,即使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不过,黄宗羲等启蒙思想家的心血并未完全付诸东流。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在二百多年之后,被梁启超等私印数万本,秘密散发,“作为宣传民主主义的工具”。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40页)和实行变法的思想武器。

井田制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

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

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

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

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化的一种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已是一种奴隶制下的土地剥削

制度。

井田制度是可以还原出来的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可以将它定义为:井田制度是建立在以井田作为一种有效的产权供给制度为基础的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农业生产方式及其制度结构安排的总体描述;同时也可以解释为微观经济活动如何与宏观价值构造相结合以实现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兑现率最大化的一种社会政治经济关系。

2015年1月8日修改版

黄宗羲思想探析

摘要:黄宗羲是明清之际的思想家、政治家,他的《明夷待访录》对传统思想中的民本思想有着较为重大的突破。将民本思想之中,尊重民意的思想上升到了尊重民众权益的层面。“以民为本”就是认为君为民而设,君为民之仆。君和臣都是为了天下人而服务的。与此同时,黄宗羲提出“先有法制后有人制”的政治学思想。黄宗羲所处的时代独具特色,独特的生活和成长历程,对其学术思想影响深远。黄宗羲曾自云一生有三变:“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这正是黄宗羲一生的写照。 关键词:黄宗羲;学校议政;气外无理;心即是气 一、明清之际的社会现实 明朝末年,宦官专权,党争不断,朝政荒废,北满入侵,农民起义,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在社会政治方面,明末清初社会大动乱,阉党与东林党相互争权。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和清兵入关等历史事件相继发生,使得社会矛盾被激化。在社会经济方面,明末清初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货币的发展起到了积累原始资本的作用,雇佣关系继而发生与发展,在江南地区手工业资本化活动日益扩大,史称为资本主义萌芽。另一方面,在文化层面上,儒学的世俗化发展极大地冲击了以程朱理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思想体系。到后来王阳明心学的诞生,使儒家思想具有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这也是黄宗羲思想诞生的源泉。 二、东林党的兴起对黄宗羲思想的影响 黄宗羲其父黄尊素,万历年进士,天启中官御史,是当时著名的东林党人,后来在东林党的政治活动中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不久后下狱,遭受酷刑而死。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崔呈秀被除,天启朝冤案将黄尊素平反。黄宗羲上书恳请诛灭阉党余孽许显纯、崔应元等。五月刑部会审,出庭对证,黄宗羲从袖中拿出锥子刺许显纯,并当众痛击崔应元,拔其须归祭父灵。这件事后黄宗羲被人称为“姚江黄孝子”,明思宗叹称其为“忠臣孤子”。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黄宗羲对其父的孝顺。同时作为东林党重要人物的黄尊素,其政治思想也深深的影响了黄宗羲。 东林学派的兴起,以标榜气节,崇尚实学为目的,对于扭转当时的士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东林党人在讲学的同时,也会关注社会及政治问题,他们议论如何改变政治腐败、解决民不聊生的状况。东林书院是东林党人主要的活动、讲学场所。既讲学又议政的东林书院,吸引了许多有志之士,其中也包括一些因为批评朝政而遭到贬斥的官员。此时的东林书院实际上成为了一个舆论中心,在讲学与讨论实事的过程当中,这里的人们逐渐由一个单纯的学术团体转变成为一个带有独特政治思想的派别,这些具有相似政治思想的人集中在一起,从而在朝廷中也有了不小的影响力,而他们的反对者则称他们为“东林党”。那时所谓的“党”,与现在我们所说的政党有着本质的不同。当时的所谓“党”,既没有固定的章程,也没有严格的组织形式,只是政治思想,政治理念相似,有着共同的政治期望的一群人。东林党人在明朝末年的政治活动,经历了神宗万历、熹宗天启和思宗崇祯三朝,长达半个世纪。由于东林党没有固定的章程和稳定合理的组织形式,所以党内人士的政治态度和主张,只能通过个人的政治活动表现出来。东林党强烈要求改变宦官专权乱政的政治局面,主张既重视农业和工商业,减轻赋税发展生产,在官员录取与任命方面主张取士不分等级贵贱,应该按照个人的才智予以录用;另外在军事外交方面,东林党主张加强在辽东的军事力量,积极防御满洲贵族的进攻。 东林党人的政治思想对于当时的政治形式而言,是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作为东林党重要人物黄尊素的儿子,黄宗羲很早的就接触到了这些积极的思想,其中“东林学院”在当时对政治的评议的作用,也成为黄宗羲后来提出“学校议政”思想的一个蓝本。 三、黄宗羲对封建专制主义君权论的批判 黄宗羲的著作《明夷待访录》一共有十三篇。“明夷”一次源于《周易》,是其中的一卦,

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的思想主张

第4课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课标要求:列举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的思想主张,说明明清时期儒学思想的发展。重点: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的思想主张及影响。难点:明清之际反封建民主思想兴起的历史背景、影响及其评价。知识结构:一、李贽的离经叛道 1、历史背景(明朝后期):①经济上: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萌芽②政治上:阶级、民族矛盾尖锐,封建统治危机严重③思想文化上:思想文化专制,理学仍占统治地位 2、生平及代表作品:《焚书》《藏书》等、 1527-1602,明朝后期反封建专制启蒙运动的先驱,思想家、文学家、史学家自称“异端” ,一生追求个性解放和思想自由,永不妥协,晚年被捕入狱,死于狱中 3、主要思想:①否定孔孟及儒学的权威性③强调人正常的私欲(反权威)(尊人性)②批判程朱理学的虚伪性④倡导个性解放和思想自由(反正统)(倡个性)(八股取士) 4、评价:①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要求,具有进步意义;②将矛头对准封建正统思想,具有鲜明的叛逆色彩和战斗精神,是明清时期反封建专制主义启蒙运动的先驱。二、三大进步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 1、背景和经历(明末清初):①经济上:资本主义萌芽并缓慢发展②政治上:社会动荡,阶级、民族矛盾尖锐,封建统治危机日益深化③思想文化上:思想文化专制(文字狱),自然科学有一定发展,西学东渐④生活经历:早年参加抗清斗争,后隐居著书立说 2、思想主张及其影响、代表作品:黄宗羲主要思想具体主张抨击封建君主专制①揭露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②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 的民主思想;③主张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 其他思想代表作品具体影响共同影响“工商皆本” 《明夷待访录》对晚清民主思潮的兴起产生一定影响区分“亡国”与“亡天下” 朴素辩证法思想(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开一代脚踏实地学风;对近代民权有启蒙影响《周易外传》《读通鉴论》、(《船山遗书》)影响了近代人们的思维方法顾炎武经世致用①书本知识与实践结合;②学以致用王夫之唯物主义思想①世界是物质的;②物质是不断变化的,变化有规律;③一切事物都是可以认识的①批判地继承儒学,使我国传统文化重新焕发生机;②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具有进步性;③影响了近代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 1 A 小结:一大时期(明清时期)一股思潮(反封建民主思潮)四位人物(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 B 比较:明末清初三大启蒙思想家的异同②批判地继承传统儒学;③思想都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④早年参加抗清斗争,后隐居著书立说。同:①反封建专制;异:①黄宗羲政治上激烈批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继承先秦民本思想,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 的民主思想;经济上主张“工商皆本” 。②顾炎武倡导经世致用,主张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指出“亡国”与“亡天下”的区别,具有强烈的爱国色彩。③王夫之是中国古代唯物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认为“气理相依” ,认识来源于实践;有朴素辨证法思想。并具C分析: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是怎样从不同角度批判理学的黄宗羲从批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角度,批判理学视君臣之义为天理的伦常观。顾炎武从经世致用的角度提倡实学,批判理学空谈。王夫之通过气和理的关系,论述物质第一,意识第二,对理学的唯心主义进行批判;通过运动绝对、静止相对的辩证关系批判理学形而上学观点。 D 分析:对三大思想家的评价①继承晚明进步思想,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专制主义,提倡民主,重视工商业,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具有进步意义。②提倡“经世致用”的学风和“经世”爱国的优良传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③批判继承传统儒学,构筑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思想体系,掀起中国封建社会晚期思想解放的潮流。④冲击了当时的封建专制,但未提出新的社会制度,未能动摇封建统治基础。 E 思考:为何中国明末清初的民主思想没有形成像西欧启蒙运动那样波澜壮阔的景象①明清之际的资本主义萌芽极为薄弱,使早期民主思想的产生、发展缺乏强有力的物质基础。②中国传统文化的束缚和影响。③高度强化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压制使早期民主思想未能形成完整的体系。

【史料及解析】黄宗羲的学校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史料及解析】黄宗羲的“学校”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黄宗羲的“学校”思想作为其政治法律思想的组成部分,与其所处的历史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黄宗羲生活在明末清初的变动时期,影响其思想的时代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封建统治的“变态化” 黄宗羲生活的时代封建制度已发展至末期,弊端尽现,而统治者为维护其地位变本加厉地推行集权专制,导致“封建统治已经逸出了常规”,形成“变态化”的畸形状态。 具体表现为自明初罢相以来,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实行极端的君主独裁专制,君臣、君民关系高度紧张。这种“变态化”的统治衍生出许多恶果,如任意诛杀大臣导致明代朝臣一度所剩无几,形成统治中枢的瘫痪;又如宦官专权,阉党把持朝政,残酷迫害正直人士,使明王朝更加分崩离析,最终被农民起义推翻。 2.东林书院的影响 万历二十二年,顾宪成、高攀龙等讲学于东林书院,四方学者闻风来会,评议朝政,形成了政治上的反对派,被称之为东林党。 “外论所是,内阁必以为非,外论所非,内阁必以为是”,矢志“一党师友,冷风热血,洗涤乾坤”,在明后期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黄宗羲之父黄尊素就是东林党中的著名人物,黄宗羲十四岁时随父在京,深受其父及杨涟、左光斗等东林党人的影响。因此,黄宗羲所设计的“学校”与东林书院的实践不无关系。 3.抗清斗争的经验教训 清兵入关后,黄宗羲在家乡组织了“世忠营”,旨在抗清复明,但却同时受到两方的打压:一面是清政府的镇压追捕,一面是被阉党、军阀把持的南明小朝廷的排斥压制。 这种腹背受敌的艰难处境使黄宗羲力不从心,对现实心灰意冷,于1653年基本上停止了抗清的武装斗争,转而从事著书立说。 斗争的经验使黄宗羲对明代的腐朽黑暗痛心疾首,进而开始了对以明代为典型的失范了的封建制度的反思和改造。

黄宗羲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地位

黄宗羲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地位 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批启蒙思想家。基于当时中国的具体条件,在这批启蒙思想家中,与法律思想关系比较密切的,主要有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和唐甄,而以黄宗羲最为突出。 黄宗羲(1610-1695) ,字太冲,号南雷,人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其父黄遵素是“东林党”的重要人物,后被宦官杀害。黄宗羲知识渊博,既是思想家又是史学家,对数学、天文、地理等也很有研究。他的著作很多,不下数十种,主要有《南雷文定》、《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等。《明夷待访录》不但是他,也是当时所有启蒙思想家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最有代表性的著作。学术界曾将其与17、18世纪西方启蒙思想家的同类著作相提并论。但《明夷待访录》成书于1662年(一说1663年),比孟德斯鸠的《法意》(《论法的精神》1748年)、卢梭的《民约论》(《社会契约论》1762年)要早几十年或上百年,比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更要早得多,比洛克的《政府论》(1690年)也早二十多年。 黄宗羲是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杰出代表。他的法律思想是当时启蒙思想家法律思想的集中表现。 (一)反对君主专制,主张限制君权 黄宗羲认为政治之所以腐败,人民之所以受难,最大的祸根就是专制君主。他说:“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这里指的不

是君主个人的好坏问题,而是制度问题。在他看来,“人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并没有君主。但到后来,各人只顾各人,天下有“公利”无人去兴,有“公害”无人去除。为了兴“公利”、除“公害”,于是才产生“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的君主。他认为唐、虞、三代(夏、商、周)的君主就是这样。 黄宗羲肯定三代以上的君主,正是为了否定三代以下的君主。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不是兴公利、除公害,反而“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所以黄宗羲所否定的,是秦汉以来的专制君主。 三代以前与三代以后的君主有这样大的差别,关键就在于三代以前是“以天下为主,君为客”。三代以后是“以君为主,天下为客”。这样一来,人们为了争当君主,便使得天下不能安宁。在其未当上君主以前,不惜“涂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在其当上君主以后,又不惜“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 黄宗羲还对三代以前和三代以后人民对待君主的态度进行了比较:“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他提出了一个包含有君臣平等意义的新命题,即“臣

黄宗羲的民主思想述评

黄宗羲的民主思想述评(提纲) 提纲:1.黄宗羲思想产生的背景 (1)明清时期,沿海地区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2)君主专制的进一步加强和社会矛盾空前恶化,黄的思想有和传统民本思想不同 地方是黄主张限制君主的权力,指出君主的绝对权力是一切伤害百姓的根源,主 张废除专制,建立平等的人权,这同西方的某些哲学家的观点有相近之处,而中 国传统民本思想强调的是为百姓作事作个好官就是目的了,这将直接导致官僚体 制的加强和膨胀,而要求官僚本身提高道德修养来更好的为民作主更是空想。道 德治国是这种思想的直接说明。没有平等自由人权的实施和作为治国的理念,治 标不治本没有权力制衡机制的权力监督机制,国家官僚腐败是必然的,人民也不 能真正获得民主权力而改善地位 2.黄宗羲的主要政治主张 (1)揭露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君已矣”和“君为天下之大害” (2)反对重农抑商,提出“工商皆本” (3)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 (4)批判旧儒学的封建“君为臣纲”的思想 3.黄宗羲思想与伏尔泰思想的简单对比 伏尔泰思想 (1)强调天赋人权,大胆揭露旧制度的弊端。 (2)宣扬人身自由、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批判天主教会和专制制度,反对等级 (3)特权和不平等现象。 (4)他还认为私有财产是神圣的。 4.黄宗羲思想的评价、历史地位以及对后世的影响 (1)他抨击了君主专制制度,对以后的反专制斗争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他的主张适应了当时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要求,客观上反映了当时封建制度 的衰落。

黄宗羲的民主思想述评 华中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杨韬黄宗羲是一个拓荒者,他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民主启蒙思想,为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和旧民主主义革命提供了思想武器。这不仅是中国思想史上的骄傲,而且也是世界思想史上的瑰宝。 黄宗羲思想中最重要的就是他的非君的民本思想。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东方,传统的封建理论都认为国家是君主的个人财产,是上天赐予君主的。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君主可以“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原君》篇)是否以民为本也是完全取决于君主个人的裁决。也就是“由于民本的治政全靠君主的仁德,所以古来的民本思想实质上是君主的思想,权能只在君主方面。更尖锐的说,民本思想是君主方面为了柔和地 维持其专制政治并使之再生的一种安全阀的思想。”([日]沟口雄三.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M]北京:中华书局,2005 P259)而黄宗羲反对这种“民本”,他提倡的是真正的以民为本。 黄宗羲继承了孟子的“民贵君轻”思想,但他却更进一步,他将“天下”与“君王”分开,反对君主专制,提出“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 年11 月出版《原君篇》)“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人各得自利也。”(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篇〔M〕·北京:中华书局, 1981)在君主与天下孰轻孰重的问题上,他提出,“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原君》篇)由此可以看出。黄宗羲心目中的国家是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君主应该为天下服务,为天下操劳,而不是凌驾于万民之上的巧取豪夺。黄宗羲将千百年来一直占据社会历史舞

黄宗羲与卢梭思想之异同

黄宗羲与卢梭思想之异同 1.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相似。黄宗羲所处的明末清初之际,中国的封建社会已经开始走向衰败,君主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开始在农业、手工业、商业等行业中出现,人们日益要求推翻君主专制统治,各种思想讨论异常活跃,这种情形与卢梭所处的18世纪的法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18世纪大革命前的法国,封建专制制度已经到了消亡的地步,整个社会处于由封建专制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的社会变革期,思想界也是非常活跃,因此二者的思想都是在封建专制制度没落、资本主义制度即将诞生以及学术讨论非常活跃的时期产生的。 2.思想的内容有相似之处。首先,二者在论述国家权力的起源时都设想有一个自然状态,认为在这个自然状态中的人都是有私利的,而且是平等自由的。其次,二者都针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提出“君权民授”的理论。黄宗羲在《原君》中动摇了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合法性,对君主权力的来源提出了质疑。卢梭也极力反对封建君主专制,他认为:“专制制度之统治臣民并不是要为了他们的幸福,而是要使他们贫愁困苦以便统治他们。”①他以“主权在民说”取代“主权在君论”。第三,二者都崇尚法治,黄宗羲反对儒家学说中的人治观点,他认为现在的法乃“一家之法”,这种法是以维护君主的利益为前提的,只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他主张应该建立“天下之法”,这是他法治思想最先进的地方。卢梭也是极力主张法治的,他认为人民主权具体体现为“公意”,就是绝大多数人的意志,而法律又是“公意”的外在表现,因此,要遵循人民主权的原则就必须实行法治。 1.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批判程度不同。黄宗羲和卢梭在批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时,深刻程度上黄宗羲不及卢梭。黄宗羲批判否定的仅仅是个别残暴的“恶”君,即把权力只掌握在自己一人手中的封建专制君主;推翻的也仅仅是“恶”的政治,即封建君主专制,他崇尚“善”君,也就是肯分权给臣民的君主,他对君主制度还抱有幻想,因此,黄宗羲是批判封建君主专制,但不否定君主制;卢梭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批判是很彻底的,他不仅批判一切封建君主,而且否定的是整个封建社会的制度。卢梭指出,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国家里,国家的全部权力都掌握在国王一人手中,而这个权力永远是为国王一人的利益服务,而并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国王的私人利益首先就在于人民是软弱的、贫困的,并且永远都不能够抗拒国王”②。 2.所推崇的政体不同。正是由于黄宗羲和卢梭批判封建君主制制度的程度不同,也导致了二者所推崇的政体也产生了差别。黄宗羲不否定封建制度本身,主张对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一系列的修补,以改变现状,因此他推崇的仍然是封建君主制度,即“善”的君主制,黄宗羲主张仍然实行君主制度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是他的分权观念的提出已经是向近代民主迈出了一大步,是值得肯定的。

中国法律思想史复习题

中国法律思想史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夏、商、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思想,是奴隶主贵族的神权法思想和( )。 A.德治思想 B.人治思想 C.礼治思想 D.法治思想 2.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 A.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B.亲亲、尊尊 C.嫡长继承 D.兄友、弟恭 3.明德慎罚是谁的思想。()A.孔子 B. 周公 C. 管子 D. 孟子 4.关于法律与纲常名教,朱熹认为( ) A.法律为本B.纲常名教为本C.法律、纲常名教皆为本 D.纲常名教为末 5. 提出“深督轻罪”思想的是( )。 A.孟子 B.李斯 C.陆贾 D.吕不韦 6.“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一说的提出者是()A.孟子 B.庄子 C. 老子 D.申不害7.提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法律思想的是()A.子产B孔子C.孟子 D.荀子8.提出“定分止争”观点的是( )。 A.子产 B.商鞅 C.贾谊 D.孟子 9.“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是()A.管仲观点B.子产观点C.孔子观点D.孟子观点10.“三不足”的变法理论,是()思想中的闪光之处。A.韩非B.贾谊C.张居正D.王安石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周礼 2.礼法之争 3.中体西用 4.三民主义 5.“三纲五常” 三、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1.简述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 2.简述韩愈的法律思想。 3.简述黄宗羲的法律思想。 4.简述康有为法律思想。 四、论述题(每小题14分,共28分) 1.论述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2. 试述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A-5-1

复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C 2.A 3 B 4.B 5. B6.C 7.C 8.B 9. A10.D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周礼: 周公在周原来礼的基础上结合夏商礼,对之加以修改、补充、整理,使之成为一整套以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调整社会行为的规范的典章制度和礼仪形式。因为主要在周朝整理厘定,故称周礼或周公制礼。 2.礼法之争: 礼法之争是法理派和礼教派之间的论争。法理派是指以沈家本为代表,反映的是统治集团内部思想开明、期望模仿西方来认真修改中国旧律的一部分人的思想倾向。礼教派:则是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题目顽固坚守君主专制以及宗法家族制的阵地,拒绝对传统旧律做实质性修改,代表着清廷上层的主流思想。法理派也称法派、法治派、国家主义派、或反国情派;而礼教派也称“礼派”、礼治派、家族主义派,国情派。两派之争,被人们称为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 3.中体西用: 是洋务派的主要观点,由张之洞集大成,概括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简称中体西用,中体是指以中国纲常名教为核心的旧法规范是万不可变的。西用是指在维护中体的同时,主张适应时势的发展采用某些西方新法以补充传统旧法,以便维护君主专制制度。 4.三民主义: 孙中山的法律主张,三民主义是以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经历了从旧三民主义到新三民主义的转变,是孙中山法律主张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5.“三纲五常: 董仲舒的法律主张。三纲是“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和夫为妻纲”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五常是仁义礼智信,董仲舒认为五常市国家存亡的命脉,是道德教化的主要内容,修饰五常,也是君主享有天命,为人间之主的前提条件。 三、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A-5-2

黄宗羲君主政治理论中的_协同治理_思想探析

2010年第9期N o.9,2010 浙 江 社 会 科 学 ZHEJIANG S OCI AL SCIENCES 2010年9月 S ep.,2010 黄宗羲君主政治理论中的 协同治理思想探析 ! 刘华安 内容提要 在黄宗羲的时代虽还没有协同治理这个概念,但国家治理需要统治者分工协同的观念古已有之。黄宗羲继承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君臣协同治理的思想观念,并以此作为批判和否定 三代以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不具备正当性的理论依据;同时,黄宗羲还从这个基本观念出发,构想了他认为合理的君主政治的社会治理模式,从而将原来只是着眼于巩固君主统治的传统民本思想,推进到 而在万民之忧乐的新民本主义。黄宗羲的国家治理社会协同的思想对启蒙近代民主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其本质上是出于维护和改良君主政治的需要,还不能说是近代民主意义上的国家政治思想。 关键词 黄宗羲 君主政治 协同治理 作者刘华安,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副研究员。(宁波 315012) 黄宗羲作为明清之际浙东学派的创始人,其在中国文化史上之所以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除了杰出的学术成就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反思中国封建社会何以会 天崩地解的原因时,他提出了一系列在当时具有振聋发聩的政治见解和理论学说,特别是在君主治理理论上彻底否定了 君天下的传统专制政治思想,提出了 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政治观念,并以这个思想为出发点,设计了一套君主政治的治理制度,将中国古代传统的民本思想推进到新民本主义的阶段。 黄宗羲的政治思想能实现从传统民本主义向新民本主义转型升级,是以君臣协同治理观念作为批判和改革君主政治模式突破口的。他正是以其社会协同治理的政论新见,来深刻揭露 三代以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不正当性,并从朝政、取士、法律、教育、经济、军事等各方面构想其认为合理的社会治理模式,形成了新民本主义的理论学说。本文就君主制下黄宗羲的君主政治的社会协同治理思想作一探讨,以期对进一步研讨黄宗羲政治思想能有拾遗补缺的作用。 一 从当代社会政治学说的意义上说,所谓协同治理,首先是决策权不应为某个人或某个团体所霸占,而应当属于所有社会活动的参与者,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作伙伴;其次是协同治理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矛盾的利益和由此产生的冲突得到调和,并产生合作,最终建构集体决策的合法性;再次是协同治理的实现,既要求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又要求治理主体权力边界的清晰。协同治理作为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概念,是当代社会民主政治的产物,社会协同治理是当代民主制度的基本诉求。 显然,在黄宗羲以前及其所处时代的人们政治观念中,是不可能产生上述意义上的 协同治理思想的,在黄宗羲的政治学说中也没有提出

浅论黄宗羲《原法》篇思想

浅论黄宗羲《原法》篇思想 摘要:《原法》是《明夷待访录》中重要的一篇,集中体现了黄宗羲的法律思想。在黄宗羲所处的动荡、变革的时代,他凭借自己的睿智提出了一系列超前的法律主张。他认为应树立“天下之法”,同时指出“一家之法”是“非法之法”,最终认为要实现“有治法而后有治人”。黄宗羲关于法律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推动了我国近代民主思想的形成,对民主革命运动产生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黄宗羲原法背景意义 黄宗羲,字太冲,号南雷,世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卒于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黄宗羲一生著作颇丰,重要的有《孟子师说》、《金水经》、还编了《明儒学案》、《宋元学案》等。除此之外还有《明夷待访录》,这部书对三代以后尤其是明代的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提出了自己的新的构想。该书分为十三个专题,本文只对《原法》篇进行简单剖析,以加深对其法律思想的了解。 一、黄宗羲的法律思想 黄宗羲法律思想的核心是用“天下之法”代替“一家之法”,进而形成“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局面,围绕这一核心他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一)天下之法 黄宗羲在《原法》开篇就写到:“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他为什么这样说呢?接下来他自己给出了原因——“二帝、三王知天下之不可无养也,为之授田以耕之;知天下之不可无衣也,为之授地以桑麻之;知天下之不可无教也,为之学校以兴之,为了婚姻之礼以防其淫,为了卒乘之赋以防其乱。此三代以上之法也,固未尝为一己而立也。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①。 从这可以看出,黄宗羲认为三代以上的法是从百姓的实际需要出发而制定的,其实这里的“法”已经不仅仅是法律,还包括国家制度和各种政令和国家设施。这种考虑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是“天下之法”,是真正的法。 (二)“一家之法”是“非法之法” 黄宗羲通过对比认为三代以上的法为人民利益着想,而三代以下的法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为了君主一人利益,因此三代以下的法是“一家之法”。 “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鍶鍶然,日唯筐箧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②。后代的法为君主一个人服务,全然不顾百姓的利益,这样的法就不能称作“法”,是“非法之法”。 黄宗羲把法律分为“天下之法”和“一家之法”两类,二者的根本区别是法律是为“天下”还是“一家”服务。他明确指出,后代的法是维护封建君主的私利,没有天下之心。批判三代以后的统治者立法目的在于为自己利益、掠夺天下之财,丝毫没有为天下人的观念。(三)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终不胜其牵挽嫌疑之顾盼,有所设施,亦就其分之所得,安于笱简,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其人是也,则可以不无不行之意; ①[明]黄宗羲著.段志强译注.明夷待访录·原法.中华书局.2011.第21页. ②[明]黄宗羲著.段志强译注.明夷待访录·原法.中华书局.2011.第23—24页.

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思想

三大思想家的特点 三大思想家继承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传统,植根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及生产关系中资本主义的新因素,在明清之际“天崩地解”的形势下,开创了新思潮、新学风,特点如下: ①反对宋明理学,提倡唯物主义思想 宋明理学的哲学思想是唯心主义的。王夫之痛斥陆王心学是误国之学、亡国之学,认为“陆子静出而宋亡”(《张子正蒙注·乾称篇》上),王守仁为“祸烈于蛇龙猛兽”(《老子衍·序》)。他否定了“理本气末”、“理在气先”的谬论,肯定了“理在气中”、“理即气之理”(《思问录·内篇》)的唯物主义一元论,把被程朱颠倒了的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他反对理学家坐而论道,空谈心性的恶劣风气,提出“形、神、物三相遇而知觉乃发”(同上)的唯物主义认识论。黄宗羲也反对理学家的空谈,倾向于唯物主义思想。 ②反对封建专制主义 黄宗羲在政治专著《明夷待访录》中提出“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敲剥天下之骨髓”的君主是人民的“寇仇”与“独夫”,宣布“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否定了君为臣纲的封建教条,主张通过学校和实行法治来监督君权。这种学校具有面对天子直言“政有缺失”,“公其是非”的职能,类似于近代的代议机构。提出以“天下之法”取代君主的“一家之法”,从而实现“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理想。王夫之的“不以天下私一人”的“均天下”主张,顾炎武的以“众治”代“独治”,扩大郡县守令职权的主张,都与黄氏的思想是相通的。 ③反对浮夸空谈的,讲求经世致用 顾炎武痛斥王阳明学派“置四海之穷困不言,而终讲危微精一之说”(《亭林文集》卷3,《与友人论学书》),致使社稷倾覆。他认为治学就是求治道,强调“多学而识,行必有果”,学以致用。他注重实地调查,提倡独创,反对盲从和剽窃,开辟了清代治学方法和学术门类新途径,为考据学派宗师。王夫之、黄宗羲也都力主学以“救世”救民。 ④倡导均田说与“工商皆本”说 黄宗羲以恢复井田制为口号,提出“授民以田”、“田土均之”的主张。王夫之、顾炎武也反对土地兼并,力主自占自耕与均田。黄宗羲提出“工商皆本”

浅论黄宗羲经世致用的政治思想

浅论黄宗羲经世致用的政治思想 【摘要】:经世致用思想囊括的内容繁多,其中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国家、民族、法律、教育、地理、风俗、人情、自然科学等等,其核心内容皆饱含“实学”,即实实在在的学问,贯穿这一“实学”思想则是经世致用精神。黄宗羲是明清经世致用思潮的主要推动者之一,他在政治思想方面贡献对明清经世思想的推动尤为突出,他的主要政治思想集中在他的著作《明夷待访录》中,其主要政治主张即设相分权、君臣共治、学校议政、地方自治,提出这些政治主张的根本目的乃是对于君主(政府)权力的限制,这是对君主专制的集权时代的巨大冲击,同时,这也是黄宗羲民本思想与传统民本思想的区别之处,所以学界有称黄宗羲政治思想为传统民本思想通向近代民主思想之桥梁。本文主要通过研究黄宗羲的著作《明夷待访录》去解析其经世致用的政治思想,通过其限制君主(政府)权力的政治主张,根据其尊重人性本私、民为本的立场,依托其崇尚法治的治法思想,竭力挖掘其政治思想中的民主宪政雏形,寻找其政治思想与近代西方民主思想的关联。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作为政论文来讲,正是结合了儒家传统经世的眼光以及对实践“天下大治”的理想与抱负的,是对传统的扬弃与继承,这种既尊重传统,又着眼于现实的“经世致用”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我们需要借助古代先贤的眼光来审视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同时也要放眼于世界,看到全世界国家的政治潮流。【关键词】:黄宗羲经世致用民本思想政治思想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B249.3 【目录】:中文摘要6-7ABSTRACT7-9引言9-11第一章黄宗羲经世致用政治思想历史渊源11-201.1儒家政治思想11-181.1.1孔孟荀之儒学11-151.1.2汉唐宋之治道15-181.2宋明经世思想18-20第二章黄宗羲经世致用政治思想基础20-292.1人性本私20-212.2民本思想21-242.3治法思想24-29第三章黄宗羲经世致用政治思想之宪政雏形29-383.1宪政雏形略论29-303.2权力分立制度30-323.3朴素议会制度32-343.4地方自治制度34-38结束语38-39参考文献39-40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40-41致谢41-42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42-44 本论文购买请联系页眉网站。

黄宗羲教育思想

黄宗羲教育思想 黄宗羲是中国17世纪一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和杰出的史学家,同时也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他长期从事教育活动,培育了清代浙东学派,提出了具有近代色彩的民主教育思想,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教育思想发生了重要影响。 一、生平和教育活动 黄宗羲(1610一1695年),字太冲,号南雷,学者尊称梨洲先生。浙江绍兴府余姚县黄竹浦(今浙江余姚市明伟乡)人。 黄宗羲17岁便担负起了教育两个弟弟的责任。即使在抗清武装斗争十分艰难的情况下,仍坚持讲学,教授历算、乐律等知识。康熙二年(1663年)四月,他应石门吕留良之邀,设馆于吕氏祖居友芳园梅花阁,教授吕留良的子侄及其友好子弟,历时4年;康熙六年九月,他与姜希辙等重新恢复绍兴证人书院的讲学活动,同张应鳌等“共主教事”。在黄宗羲的教育实践中,最重要的是以下两次:一是康熙七年(1668年)三月,在宁波创建并主讲证人书院,前后长达8年,培养学生有姓名可考者60余人,其中高足18位,奠定了清代浙东学派的基础,培育了主张经世致用和擅长史学的学术风格。 二是康熙十五年(1676年)二月,应邀到海宁主持讲席,历时5年,培养学生20余人,对清初浙西学术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康熙二十八年,黄宗羲已80高龄,仍还兴致勃勃,“会讲于(余姚)姚江书院”。黄宗羲讲学时间之长,成就学生之多,足以表明他是当时一位大教育家。 在坚持讲学活动的同时,黄宗羲还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并在诸多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中影响最大的,当首推《明夷待访录》的撰写和《明儒学案》的编著。前者成书于康熙二年。在书中,他猛烈抨击封建君主专制,集中阐发了民主启蒙思想,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著名论点,指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被称为是“一部划时代的民主主义思想专著”。后者编成于康熙十五年以后,共62卷,对明朝270多年的儒学,尤其是王学的发展演变状况,作了全面系统的总结,是我国学术史上第一部学术思想史专著。 黄宗羲的著作甚丰,共有112种,约有1300卷,2000万字。现流传下来的计有55种,1077卷。前人编有《梨洲遗著汇刊》,今人编有《黄梨洲文集》和《黄·宗羲全集》。主要教育著作有《明夷待访录》中《学校》、《取士上》、《取士下》三篇,以及《留别海昌同学序》、《广师说》、《续师说》等。 二、“公其非是于学校” 黄宗羲认为学校不仅应具有培养人才改进社会风俗的职能,而且还应该议论国家政事,“公其非是于学校”,这是他对于中国古代教育理论的独特贡献,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辉。 “公其非是于学校”思想的基本精神,在于反对封建君主专制,改变国家政事之是非标准由天子一人决断的专制局面。这是对中国古代关于学校职能理论的创新,反映了他要求国家决策民主化的强烈愿望。这种性质的学校,究其实已与近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议会相近。可以说,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思想”,也是近代议会思想的萌芽。这样,学校集讲学和议政于一身,既是培养人才,传递学术文化的机构,又是监督政府,议论政事利弊的场所。黄宗羲的上述思想,对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反对封建教育起了启蒙作用。 三、“取士八法” 在中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与取士制度紧密相联。取士制度对于人才考核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左右了学校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因而,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紧接着《学校篇》之后,专设《取士》上、下两篇,集中论述了取士问题。 黄宗羲他深刻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危害,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科举盛而学术衰”。士人在富贵利禄的引诱下,以研读时文为获取名利的捷径,而摒弃经、史、古文以及兵、农、礼、乐等“切于民生日用”之学,造成了学术的衰落。 第二,“举一先生以废百”。科举驱使士人在学习内容上局限于时文,而且在思想上也邛艮以一先生之言,非是则为离经畔道”。士人为自己的“仕宦之途”计,当然不敢标新立异,而唯“一先生之言”是从。结果扼杀士人独立思考,禁锢他们自由思想。 第三,“陷溺人心”,败坏学风。科举制度使士人“富贵熏心”,读书求学,只不过是获得功名禄位的一种手段。一旦侥幸登第,便认为目的已达,“读书之事毕矣”。同时士人为了获取功名禄位,

黄宗羲的君_臣_法思想及启蒙意义

https://www.360docs.net/doc/1c17763624.html, 2010.07 95 2010年 第7期 黄宗羲的君、臣、法思想及启蒙意义 文/赵玉 摘 要:中国早期的启蒙思潮始于16—17世纪,是中国历史上封建制度日趋衰落、资本主义开始萌芽的时代。作为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对三代前后的君、臣、法思想进行了对比,揭露出现有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种种弊端,对理想的君臣关系和法律制度进行了初步的设想,并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君道思想,“为天下,非为君”的臣道思想和“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法律思想,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和空想成分,但其中所体现的民主启蒙精神可以说是划时代的觉醒。 关键词:黄宗羲;君;臣;法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0)07-0095-02一、“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君道观 黄宗羲在论述自己理想的政治制度之前,假定了一个人类社会产生之初的自然状态“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好逸恶劳,亦犹夫人之情也。”[1]他认为在人类产生之初,人们都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趋乐避苦的,而这就会使天下的公利没有人去兴办,天下的公害没有人去除掉。此时就需要“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2]因此,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并无所谓的君主,君主只是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根本职责是为天下万民排忧解难,兴利除害。黄宗羲认为这种以“天下为主,君为客”的理念是三代之前设立君主的本意。 然而,三代以后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后世的君主与三代时期为人民谋利的君主不同,他们的地位逐渐的发生了变化,君主和天下的关系也就渐渐地被颠倒了,变成了“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3]后世的君主认为天下百姓的受利或蒙害,都是由自己所掌握,把君主的利益看作是首要的,把天下人民的利益看作是次要的,他们 为了一己之私和一己之利又不惜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从而使天下的人都不敢自私,不敢自利。并且,进一步把天下视为自己的产业,传给后世子孙,让子孙也受用无穷。因此,黄宗羲得出结论说君是天下之大害。不过,黄宗羲对现有君主专制制度的批判,并不是说他真的要回到太古无君的社会,而是表明他主张实现人的私利以满足人性的需要。 黄宗羲所认同并努力构建的是一种“民主君客”的理想社会,这就必须恢复君主原本的职责,扭转几千年来君与民不合理的主客地位,要求君主视天下为万民而存在,并以人民的苦乐为第一要义,使君主成为为天下之民服务的公仆,这就类似于当今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君民主客地位的这一转变,打破了自秦汉以来社会政治由“君”到“民”的自上而下单线垂直模式,使一元君主的专制权力变得空洞化,预示着治世的原点由“君”转向了“民”,依此建立的新型君民关系,构成了以“民”为原点的向周围辐射型的政治格局。 二、“为天下,非为君”的臣道观 既然天下与君主是主客关系,那么君臣之间也应是平等关系,遵此原则黄宗羲提出了怎样做臣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 谈古论今 受访者认为自己属于中产阶级。有研究者指出,大部分美国人将自己定位为中产阶级,部分上与美国对“中产阶级”的文化定义有关,是美国人的心理建构。在美国,“中产阶级”就是“普通族”的同义词,相当于中国人说的“老百姓”或“收入一般的人”,是富豪和穷人之间的一个庞大的“中间阶层”。同样,在马来西亚,认为自己在中产阶级之列的占总人口的60%,而这部分人人均年收入约在1万美元;同样在韩国,人均年收入约1万美元,尽管其中有很多人没有房子,尽管韩国工人人均负债1万美元以上,但大部分人都自认为是中产阶级看到这些数据,我们不禁想起伏尔泰的名言:即使上帝是不存在的,我们也是造一个出来。这是否也是“美国梦”得以实现的合适注脚呢? (二)“美国梦”的启示。通过分析我们知道,在中国中产阶层的主观建构与客观实在之间不一致。这意味着社会阶层研究不能停留在根据客观指标进行分层的层面,也不能仅仅依照所谓的“普遍”性标准和原则进行,必须关照当今中国人的主观建构层面。因为根据职业及相关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组织资本等客观变量提出的客观阶层体系与人们主观上的阶层建构之所以存在差别,是因为人们在阶层主观建构上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即使是文化资本、组织资本和经济资本对个人的主观建构的影响,也是通过他们身临其境的具体社会情景和场所、以及他们不同的参照群体而发生作用。目前中国中产阶级认同的滞后与局限势必会影响中产阶级的健康发展。由此,我们必须审慎地对待中产阶级的社会认同与自我认同,因此,重新建构中国中产阶级认同已是当务之急。 首先,在意识领域上引导社会正确认识“中产阶级”。社会学者刘玉能认为要让人们认识到中国的中产阶级应该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不再指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关系意义上的阶级,而是指社会上具有相近的自我评价、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心理特征的一个群体或一个社会阶层。一方面,要倡导积极向上、勤勉爱国的精神风貌与高尚、诚信的社会道德。强调中产阶级负有促进社会公正、民主和进步的责任,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在富有之后更多地回报社会。另一方面,社会舆论和广告媒体不可过度宣扬其经济财富和生活方式,以免将人们对中产阶级的认识引向歧路。其次,中产阶级也应该是社会普通一员。他们不应该认为自己有比别人更多的权利,但也绝不应该放弃自己拥有的平等权利。他们应该主动来维护社会秩序,平时参与公共生活和社区建设,如打义工,为各种民间事业捐款等。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多了,社会就会稳定。如果我们只以金钱来衡量中产阶级,不讲公民的权利、品格、责任,那么我们培养的,就只能是个庸俗的阶级。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作者简介:张虹(1987— ),女,湖南常德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社会学。 参考文献: [1]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254—256. [2]李培林等.中国社会分层[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萧新煌主编.变迁中台湾社会的中产阶层[M].巨流论文公司,1989:82—83.[4]周晓红主编.中国中产阶层调查[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黄宗羲民本思想

[内容提要] 本文从《明夷待访录》入手,重新审视黄宗羲的政治法律思想,由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阐述其产生的背景,深入分析其自身特征,并对近年来出现的对黄政法思想“新民本”的定位做出评价,旨在论证其与传统民本间藕断丝连的复杂关系。本人认为黄的政法思想可定位为传统民本与近代民主的“过渡形态”——这种过渡基于西方近代思想的影响,而非指传统民本可以自发地发展为近代民主思想,其特殊之处在于它与传统民本和近代民主思想同时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交叉。 [关键词]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过渡形态 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别号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蓝水渔人、古藏室史臣、双瀑院主持、改斋等,学者多称其梨洲。浙江省余姚县黄竹潽人,于顾炎武、王夫之同成为明清之际的三大思想家,与孙夏峰、李二曲并称为“国初三大儒” 世人对黄宗羲多有赞扬之辞。蔡元培曾言:“黄梨洲氏且得东方卢梭之目焉,是为学问界之势力”;陈天华将黄的地位抬得更高:“明末清初,中国有一个大圣人,实孟子以后的第一个人……他著的书有一种叫《明夷待访录》……比《民约论》的出书,还要早几十年哩”;孙中山亦曾将此书作为鼓励民众反清情绪、传播革命思想的载体并将之赠送给日本友人。 黄宗羲生活的年代是一个“天崩地解”的年代,文人陶望龄曾将时局形象地比为“漏舟泛江湖”。黄宗羲一生著作颇多,其所著“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他便选前人的著作(主要是宋元明三代的名人名言以及乡人遗著),有十余种,一千余卷,一千万字以上。……另一类是黄宗羲亲自撰写的著作,又一百余种,三百余卷,字数在三百万字以上。”其政治法律思想集中体现在《明夷待访录》一书 《明夷待访录》写作始于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完稿于1662年(康熙元年)。今本注原君、原臣等二十一篇。近年又有黄遗著新发现,如“文质”、“封建”等两篇。百年来,围绕此书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有清一代将之列为禁书,当今学界多对其褒扬有加,典型的如侯外庐先生直称其为中国十七世纪的“人权宣言”。 明清之际的政治法律思想,尤其是黄宗羲的政治法律倾向向来是学界谈论的焦点。总的来说,国内学术界大体存在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黄的政法思想仍属传统民本思想范畴;第二种观点认为黄的政法思想已经超越传统民本的界限,而归于民主思想行列。第三种——同时也是本人所持观点,认为黄的政法思想界于传统民本与近代民主之间,属于两者间的一种过渡。接下来,本人试透过黄的饱受争议的著作《明夷待访录》来重新审视一下这位伟大思想家的政治法律思想。所谓重新审视是指本人认为黄的这种“过渡形态”其特殊之处在于它与传统民本和近代民主思想同时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交叉——这种交叉十分模糊以至于不管哪种单独将之归类的做法都没有十足充分的依据。此处需要指出的是,类似的定位有“新民本”之说,本人认为这种界定应作进一步的探讨:既然是“民本”,即使是有了“新”的因素,其本质上还是应当归入传统民本思想的行列——其提法本身就有类似“白马非马”的哲学诡辩的嫌疑,从而使持有此种观点的学者们在不得不论证黄的思想中不可忽视的近代型或称先进性的部分时陷入不可避免的前后矛盾的困境。朱义禄先生在其所著《黄宗羲与中国文化》一书中从文化的角度对黄的思想作出了多方位的探讨,在坚持黄的思想具有相当的先进性的同时,又可观地评价了黄身上所具有的不可磨灭传统、保守的印迹,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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