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对藏区的影响

藏族文化是世界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其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受到世人的瞩目。世代生活在高海拔地区的藏族人民,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和相对匮乏的自然资源,表现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和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因而,注重不断地自我完善和追寻生命的真谛便成为藏族文化显著的特点。精神文化是藏族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藏族文化真正的价值所在。佛教自7世纪传人藏地以来,藏传佛教的哲学思想和价值体系作为藏族精神文化的主体和核心,引导、影响着藏族文化的方方面面。“戒律存则佛法存,戒律灭则佛法终”,藏传佛教戒律既是藏传佛教发展的制度保证,也是藏传佛教思想的具体体现,故而在庞大的藏文化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特殊的作用和意义,其影响广泛而深刻。

(一)佛教戒律对藏族伦理道德的影响

哲学意义上的“道”是指天地万物之所以生之总根源;“德”是一物之所以生之道理。伦理学意义上的“道”指处世做人的根本原则,即人之所以为人所应有的根本原则;“德”指修道所得,即人遵循为人之道,坚持行为准则所形成的品质、境界和收获、体验。“道德”两者合起来使用,指人类的行为合于理,利于人。

西文的道德(morality)一词源于风俗(mores),含有社会风俗和个人品性两层意义。伦理是指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所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伦理与道德具有大体相同的意义,均突出了行为准则在人们行为中的重要性。稍有不同的是,伦理并未突出人们个体的心理、品质。所以,有人把伦理称为客观的法,指社会道德;把道德称为主观的法,指个人道德。而实际上,由于道德既是社会的又是个人的,伦理也包含社会和个人两个方面,所以伦理和道德常被当作同义词,而更多时候则是“伦理道德”连称出现。我们在上文中已介绍过,佛教戒律是一种行为准则,它既对修行者个人的品行作了严格的规定,又制定了调节僧众社会的规则,同时还提出了如何处理僧团这个小社会与整个世俗社会的关系的问题。因此可以说,佛教戒律与伦理道德在监督个人行为和调节社会行为上所起的作用是相似的。不同的是,佛教戒律所针对的是一个特定的个人和群体。藏族社会几乎全民信教,佛教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因此,佛教戒律所规定的行为准则便成为全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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