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XX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我镇中层职位空缺情况,拟针对现有的空缺职位进行干部选拔任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实绩评价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岗位职数

中层岗位共X个,其中:

党政办事机构岗位X个:

党政管理的事业机构岗位X个:

三、任职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心;

(二)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胜任竞争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以上(含高中、中专),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业务性较强的岗位,年龄可到50周岁以下;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年,并在近两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称职);

(六)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推荐提名。

根据空缺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有关要求,由党委会集体酝酿提名初步候选人。

(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

民主推荐会参加人员范围:参加推荐会的人员为政府在编在岗正常工作的全体干部职工和镇辖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80%。

(三)审查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由镇党委会研究并征求纪委、政法、计生意见审查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列》规定的条件和选任岗位实际要求,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考察组进行全面严格的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所在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

(五)讨论决定、任职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由镇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80%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并确保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对任免事项应对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

的基础上,采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六)上报批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应将考察结果报告和《干部任免表》一同报县委组织部研究、批复。批复同意后由镇党委正式对中层干部任职行文。

五、公示

上报批复前在全镇范围内对拟任的中层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方式为:

1、在镇党委党务公开栏上公示。

2、公示主要内容:拟任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拟任职务。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会同镇纪委进行查实。

六、考察组成员

考察组由镇分管领导、党建办工作人员组成。

七、组织领导

1、为了确保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有序地进行,达到预期目的,成立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具体负责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参与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3、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落选,但表现突出的干部,可列为中层后备干部。

八、工作纪律

1、保守工作秘密,推荐结果和谈话内容不得向外泄密;

2、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3、不准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