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子坪镇初级中学辍学报告制度

化子坪镇初级中学辍学报告制度

化子坪镇初级中学辍学报告制度为了掌握学生的流失情况,努力制止学生的流失,根据上级教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辍学分流动和流失两种情况

(一)流失(非正常)分为以下三类

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地方政府处罚但仍不上学的。

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失学一个月以上地方政府无可行办法保证其近期复学的。

3、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失学一个月以上近期又不可能复学的。

(二)流动分以下五种(正常流动)

1、由于学生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经批准而免学的。

2、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近期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批准而休学的。

3、由于家庭和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可转学的。

4、因故身亡的。

5、已受完地方的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并在学年终了提出申请,经地方政府批准发给义务教育证书离校的。

二、制定流失生的规定

(一)教师:每学年开学初学习(义务教育法)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转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决不以学习压学生,更不能因故劝其休学、退学等,把学生距之门外,违者追究责任。

(二)学生:学校领导和教师利用校、班、队会及思品课时间向学生宣讲(义务教育法)的有关内容,帮助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明确四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树立为祖国的需要,为四化建设而学习的思想。

(三)家长: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和家访时间向大家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三、认真贯彻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小学学籍管理的规定)和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四、定期查点各班人,每学期开学一周向德育处报告本校学生学籍。

五、学生无故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了解情况,协助学生、家长解决困难,使学生尽快恢复学习,若学生或家长有辍学意想时,学校须主动做工作避免学生辍学。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向教导处报告。并要于当日进行家访,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教导处汇报,登记备案。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年部承包中层领导。年部承包中层领导于当日同班主任及班级承包教师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导处。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教导处登记。教导处通知年部承包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教导处报告。 2、教导处:及时向年部承包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 3、年部承包中层领导: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与村委会沟通、第三日会议组织计划落实、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教导处主任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重新核对后制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X X学校辍学报告制度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校教导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学生月报表于月底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教导处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局,《报告表》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务导处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并向分管主任报告。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导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教育局。 附件:1、《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 2、《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 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 学校(公章)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月日收表人签字:

控辍保学制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无缝对接制度、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长安区滦镇街道苑小学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2.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3.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4.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要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

责,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长安区滦镇街道苑小学

长安区滦镇街道 苑小学升初中无缝对接制度 为了加强控缀保学工作,实现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小学毕业生应“一个不少”地升入初中学习。 1.要对毕业生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学生全部接受完规定年限的教育,保证把所有毕业生全部送入本地初中就读。 2.要认真审核小学毕业生学籍,登记造册,及时为初中提供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3.要在6月下旬组织专人深入施教区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照,摸准人数,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对可能辍学者,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保证本学区的新生全部入本校就读。 4.必须将全部毕业生送到初中报到就读方能算完成教育任务。 长安区滦镇街道苑小学

辍学报告制度

XX学校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校教导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学生月报表于月底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教导处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局,《报告表》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务导处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并向分管主任报告。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导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教育局。 附件:1、《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 2、《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

控辍保学制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无缝对接制度、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博白县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2.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3.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4.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要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博白县义务教育小学升初中无缝对接制度

为了加强控缀保学工作,实现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小学毕业生应“一个不少”地升入初中学习。 1.各小学要对毕业生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学生全部接受完规定年限的教育,保证把所有毕业生全部送入本地初中就读。 2.各中心小学要认真审核小学毕业生学籍,登记造册,及时为初中提供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3.各初中学校的校长为招生第一责任人。各初中要在6月下旬组织专人深入施教区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照名单,摸准人数,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对可能辍学者,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保证本学区的新生全部入本校就读。同时,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填写义务教育登记卡。 4.各中心小学必须将全部毕业生送到初中报到就读方能算完成教育任务;各初级中学必须把所有小学毕业生一个不少地招收到校就学方能算完成招生任务。 博白县“控辍保学”情况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学校要严格执行《博白县辍学学生报告制度》和《博白县动员学生返校复学制度》,并对辍学学生和流动学生情况进行“周查月报”: 1.学校每周统计辍学学生和流动学生情况,填好周查表,周查表学校自存。 2.学校以每月20日的数字为准统计学生变动情况,并填报相关报表:小学填写《博白县小学控辍保学动态管理月报表》上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一0二团学校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记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二、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三、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学生所在单位汇报,协调单位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四、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团镇和师市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师市教育局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六、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为第一报告人,学生晨检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在晨检结束后按程序上报。 2、教务处、德育处:负责此项工作,对发生的情况登记清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不得拖延。 3、年级挂包领导:负责组织该班家访调查工作。 4、副校长:负责与单位沟通及学生家境调查。

学校控辍保学报告制度42653

学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用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学生科,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家访,了解清晰缺旷的原因,详细记录学生缺旷、家访的情况,并及时将学生缺旷和家访的结果向学生科报告。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学生科报告。学生科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联系该班的中层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联系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于当日同班主任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学生科。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学生科登记。学生科通知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学生科报告。 2.学生科:及时向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负责与村委会沟通。 3.中层领导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形成的计划方案的落实督导,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详尽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学生科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从头核对后制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素质,制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如下:一、责任制度 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每学年同各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将完成控辍目标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对完成控辍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无辍学的班主任实行重奖,对完不成辍学目标的,除予以罚款外,限期完成控辍目标。 1、建立控辍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控辍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抓实。 2、实行天天过问、周周检查、月月总结制度,总结经验,找到不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教学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留恋学校,把学校变成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 4、实行奖励机制。严格控制学生流失,流失率不得超过1%。 5、实行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包校,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人,形成领导把关,人人抓控辍。 6、经常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以法控辍。

7、对后进生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按照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面向全体学生,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措施,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严格控制各科考试量。制定辅差转化措施。使那些因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入学。 8、科任老师要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生未上学后,要和班主任到家动员学生上学(至少配合班主任家访一次)。如果科任教师未参加动员工作,该教师所得控流奖将有参加的教师获得。要求班主任在做动员工作时,要通知到科任教师,并做好动员工作记录,交政教处统计。如果做了大量的工作仍未返校,班主任要以书面形式将流失原因及动员情况及时上报教导处。 二、学籍管理制度 1、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使用计算机科学管理。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 3、确定专人管理学籍,严格转入转出制度,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三、辍学报告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深入班级检查学额,填写出席人数,将出席总数、缺席人数、缺席原因报告给教导处,以便学校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

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动员辍学生返校就读,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二、劝返复学工作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统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三、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劝返复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县域内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掌握和了解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劝返复学工作。 五、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辍学生劝返复学。对经乡(镇)政府组织劝返两次仍不复学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 六、学校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生台账并上报当地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对辍学生进行家访动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劝返动员辍学生复学。辍学生经劝返复学后,学校应在辍学生台帐中及时消帐,完善相关复学手续。 七、因劝返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省颁布的控制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张祠堂小学

辍学报告制度

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学校。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班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上报校长。 附件:1、《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单》 2、《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

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 学校(公章)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月日收表人签字:

学校辍学报告制度

学校辍学报告制度、劝返制度 关于切实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的规定义务教育是国民基础教育。做好中小学生防流控辍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我校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关系到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一件大事。为了控制和防止中小学生辍学流失,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宣传 我校的每位教师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工作,要反复深入地进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树立起依法普及义务教育的观念。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九年义务教育法》,每年3月、9月定为全市“控辍保学活动月”,学校每学期安排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教育,每年召开一次家长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读满学业年限。 二、强化责任 校长是学校“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控辍”有关业务工作,班主任、科任教师是“控辍”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初中在校学生巩固率达到97.5%;小学达到99%以上。跨学年度时,由上一学年的班主任负责原班级学生的“控辍”工作,学生报到后移交新任班主任;学校要建立流失学生报告制度,做好原始登记和各种档案建设。

三、建立制度 (一)控辍保学制度 1、建立控辍领导机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依法控辍纳入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3、遵循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原则,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开展学生课外兴趣活动,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二)学籍管理制度 1、学校按教育局统一规定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学生学籍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举。学籍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学籍档案中必须如实记载学生入学情况、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及学生流动情况。 3、学生学籍由班主任填写,每学期一次,填完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 4、实行学籍变动全程监控,学籍变动严格执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做到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5、学校要严把入口、出口关,防止学生在流动中辍学。

小学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山水小学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家访,了解清楚缺旷的原因,详细记录学生缺旷、家访的情况,并及时将学生缺旷和家访的结果向教务处报告。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教务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联系该班的中层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联系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于当日同班主任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务处。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教务处登记。教务处通知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教 务处报告。 2.教务处:及时向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负责与村委会沟通。 3.中层领导负责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形成的计划方案的落实督导,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学生科统计当 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重新核对后制 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 返校情况。 南明区山水小学

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根据崇明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生辍学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望班主任及相关责任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告内容与程序 1、实施点名制度,班主任每天清点班级学生数,如有缺席学生,必须填写 《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并及时交医务室。班主任如发现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不到校原因,并在《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2、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要及时向教务主任报告。教务主 任接报告后应作好登记,并向分管副校长报告。分管副校长于当日安排班主任与有关人员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并商定控辍 方案。同时,学校与失学学生所在村(居)委沟通,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居)委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并家访结果报校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务主任必须填写《崇明县中小学(职校) 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县青保办、县青保中心和乡镇青保委。 5、学校按照教育局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崇明县中小学(职校)学生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15日和9月25日之前上报县教育局。二、责任与要求 1、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教务处。

2、一经出现学生辍学,学校立即启动上报程序,同时迅速做好劝导复学工作。 3、必须如实上报,不得缓报、瞒报、漏报,违者按教育局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县青保办、县青保中心和乡镇青保委的报表以书面与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附件:1、《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 2、《崇明县中小学(职校)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 3、《崇明县中小学生(职校)辍学情况统计表》 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 班级学生姓名性别是否请假请假人请假原因请假日期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崇明县中小学(职校)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 崇明县中小学(职校)学生辍学情况报告表 (本表由学校教导处填写) 学校名称: 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学籍号班级现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家庭住址邮码户籍地址邮码学生类别(打"?") 1.普通学生; 2.特殊教育学生。 学生户口性质(打"?") 1.农业居民户; 2.非农业居民户学生户籍(打"?") 1.本县;2.本市其他地区;3.外省市区 姓名与学生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 辍学起始复学起时间始时间 辍学学生家庭状况(打"?") 父母失孤儿或准父母单亲离异再婚双留单留低保其他踪或一孤儿残疾方失踪 辍学原因在校学习情况

最新辍学学生劝返制度

桂果小学 辍学学生劝返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1、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员去向,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动员辍学学生复学。针对辍学人员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劝学生回校学习。 (1)落实对特困生减免书杂费的规定。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标准要求学生,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困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 (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要登门承认错误,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一时不能返校的要不厌其烦的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人员,学校将情况报告到教育管理中心,再统计上报县教育局。 (6)对督促无效的,针对不同原因,采取不同办法逐户逐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学习。 3、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该项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之中。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手续,对正常得学生变动,履行学籍管理手续,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各种证件。对有辍学趋向的学生要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辍学。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织金县桂果小学 2012年9月

控辍保学制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无缝对接制度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控辍保学制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无缝对接制度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责任追 究制度

长安区滦镇街道内苑小学 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她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2.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3.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4.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要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经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长安区滦镇街道内苑小学

长安区滦镇街道 内苑小学升初中无缝对接制度 为了加强控缀保学工作,实现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小学毕业生应“一个不少”地升入初中学习。 1.要对毕业生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学生全部接受完规定年限的教育,保证把所有毕业生全部送入本地初中就读。 2.要认真审核小学毕业生学籍,登记造册,及时为初中提供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3.要在6月下旬组织专人深入施教区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照名单,摸准人数,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对可能辍学者,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保证本学区的新生全部入本校就读。 4.必须将全部毕业生送到初中报到就读方能算完成教育任务。 长安区滦镇街道内苑小学

辍学学生月报告制度

辍学学生月报告制度 篇一:辍学学生报告制度月周 塔水处上游小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周查月报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辍学生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控辍保学领导小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要于当日进行家访,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登记备案。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组织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领导小组。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领导小组登记。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及时向校长报告,不得拖延。 3、校长:负责与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四)辍学周查 1、班主任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辍学情况。 2、分管领导核实学生辍学情况后,向校长汇报。 (五)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分管领导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篇二:辍学报告制度 XX学校辍学报告制度

学校控辍保学报告制度 (最新)

学校控辍保学报告制度 (最新)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学生科,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家访,了解清楚缺旷的原因,详细记录学生缺旷、家访的情况,并及时将学生缺旷和家访的结果向学生科报告。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学生科报告。学生科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联系该班的中层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联系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于当日同班主任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学生科。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学生科登记。学生科通知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学生科报告。 2.学生科:及时向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负责与村委会沟通。

3.中层领导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形成的计划方案的落实督导,向分管局长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学生科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重新核对后制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中小学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制度

初级中学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我校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失学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责任部门为校教导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失学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失学辍学报监测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学生月报表于月底上报教育局基教股。 二、报告内容 1、未经请假旷课超过3天(含3天)的,学校教导处必须填写《失学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由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局,《报告表》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学校按照规定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汇总,填妥《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统计表》,每年3月20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区教育局。

三、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 2、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经分析疑有辍学苗头,班主任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务导处接报告后应进行登记,并向分管主任报告。于当日安排有关人员会同班主任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 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组织防辍小组成员集体家访。 4、学生失学超过3天(含3天)的,教导主任必须填写《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并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教育局。 2019年2月25日

XX小学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盘龙小学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家访,了解清楚缺旷的原因,详细记录学生缺旷、家访的情况,并及时将学生缺旷和家访的结果向教务处报告。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教务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联系该班的中层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联系领导或对口帮扶教师于当日同班主任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务处。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教务处登记。教务处通知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教务处报告。 2.教务处:及时向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负责与村委会沟通。 3.中层领导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形成的计划方案的落实督导,向分管领导通报情况。 (四)辍学月报: 1.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责实施。 2.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每月底由教务处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重新核对后制定报告单,向校长报告。 3.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动员返校情况。

小学控制辍学制度(终审稿)

小学控制辍学制度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陈庄中心小学控制辍学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差生辍学,根据我校实际,特拟本制度。 一、广泛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使全社会都来督促适龄儿童和少年进校读书。 二、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政治工作,明白监护人的职责(“必须送子女入学”),鼓励家长克服一切困难,送子女按时入学。 三、各班级对学生出勤实行上下午两点名制,有事有病实行请假手续。若学生未经请假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必须及时向教务处报告,然后家访,搞清原因,使其返校上课。 四、严格执行《淄博市教师“十不准”》,若因师德行风问题造成学生流失,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对差生更要加倍关心爱护,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多加心理障碍疏导,多加表扬鼓励。对他们动之有情,晓之有理,并耐心辅导,重点家访,共同督促学习,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迎头赶上。六、对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及因天灾人祸造成学生退学,学校将开展“献爱心,捐资助学”活动,确保学生进校学习,保证其完成学业。七、对外界不良思想恐吓,造成学生辍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家庭,共同协调,防止学生辍学。八、教师不准以任何借口把学生推出校门,年巩固率达不到100%的班级,取消教师其评选晋级资格。

陈庄中心小学 2008年2月娄庄中心小学控制辍学制度 为了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制止学生辍学,促进义务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的发展,制定制止辍学工作制度。 一、成立制止辍学领导小组。 组长:张谋栋 副组长:唐奎奎张祖村 组员:王士民张鲁华 二、明确目标责任。 1、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教导主任靠上抓,班主任积极落实。 2、学校与班主任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 3、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 4、本着因谁管理出现问题谁负责的办法,出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三、具体工作。 1 、经常与学生、学生家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家、省、市、区有关制止辍学的规定。

控辍保学制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无缝对接制度、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博白县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查,对每个辍学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 2.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或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并做好查访记录,同时要将情况报告学校。 3.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学校要进行登记造册,并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校长要全面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4.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要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报告制度。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如无学生流失,实行零报告制度。

博白县义务教育小学升初中无缝对接制度 为了加强控缀保学工作,实现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小学毕业生应“一个不少”地升入初中学习。 1.各小学要对毕业生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学生全部接受完规定年限的教育,保证把所有毕业生全部送入本地初中就读。 2.各中心小学要认真审核小学毕业生学籍,登记造册,及时为初中提供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3.各初中学校的校长为招生第一责任人。各初中要在6月下旬组织专人深入施教区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照名单,摸准人数,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对可能辍学者,要提前采取帮扶措施,保证本学区的新生全部入本校就读。同时,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填写义务教育登记卡。 4.各中心小学必须将全部毕业生送到初中报到就读方能算完成教育任务;各初级中学必须把所有小学毕业生一个不少地招收到校就学方能算完成招生任务。

学生流动情况报告制度

学生流动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学生流动月报告制度 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心完全小学 学生流动月报告制度 为了全面细致地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确保学生在班的稳定人数,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教师全面了解掌握本班学生自然情况,及时与学校“控学保学”领导组进行汇报和说明。 2.进行有针对性地工作,并形成个人工作思路,加强易辍生的工作。 3.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晨、午检记录发现班上有学生未按时上课的,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便于及时了解学生动向。 4.班主任教师没有任何权利拒收本服务区内的学生入学,更不得把本服务区内有在我校就读意愿的学生拒之门外。如有此类情况或有家长举报,经查实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班主任要坚持每天查岗,确定本班学生是否全部按时上课,对未到校上课的学生要了解未上学的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联系的班级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6.对未请假未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向校长报告,并讲明未上学的原因,及时进行家访,做好学生返校上课的工作。

7.对没有按本制度执行的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经查实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本制度适用全体教师,其结果纳入教师考评之中。 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心完全小学 XX年9月2日 篇二: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 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中的小学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转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决不以学习压学生,更不能因故劝其休学、退学等,把学生距之门外,违者追究责任。 二、教师利用班、队会及思品课时间向学生宣讲《义务教育法》的有关内容,帮助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明确四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树立为祖国的需要,为四化建设而学习的思想。 三、利用家长会和家访时间向大家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四、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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