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

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三、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普及,(学校大会)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四、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五、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大长田中心校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

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或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xxxx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汇编(1—5)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汇编(1—5)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动学校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我校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由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务处主抓,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均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2. 健全制度,认真落实。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进措施。 3.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必须用普通话进行学习交流;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课堂教学评估的重要条件之一。 4.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在考核、评优、聘任、晋升时,语言文字规范化必须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规范用语 1.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达到二甲及以上。 2.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工作语言。校内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3.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三、规范用字 1.掌握汉字规范标准。专任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的学生

达90%以上,能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字(字形、笔画、笔顺正确,并有一定的速度)的学生达90%以上,作业、答卷用字规范。 2.使用规范字。非语文专任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的用字要规范,语文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用字必须规范。学生除书法创作需要之外,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必须使用规范字。 3.汉字应用能力。全体教师和高段学生能辨别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常用字范围内),能在计算机上正确输入汉字,能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发送规范的汉语言文字邮件。 4.校园内用字规范。铭牌、标志牌用字规范,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5.学校公文、公章等用字规范。 四、加大宣传 1.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阵地,如校园广播、板报和永久性、醒目的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等。 2.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有活动计划、总结,积极开展各项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举办诗歌朗诵会、故事会、演讲比赛等项活动,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举行中学生“优秀作业展览”、“写字比赛”、“征文比赛”、“编报”等活动,强化书写规范意识,努力提高书写质量;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规范用字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规范用字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 3.开展语言文字教科研活动。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学改革或研究实验,组织师生进行社会用语用字调查、社会咨询服务等。 ××××学校 20××.08.30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保定市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 精编文档,下载后可编辑

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各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或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七)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三)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四)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五)通过团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站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四、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规范(一)

学校规范语言文字制度等.doc

学校规范语言文字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一)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二)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三)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四)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五)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六)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一)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二)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三)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四)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五)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六)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七)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XX县XX镇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行规训导或班队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和语言文字工作,发挥示范小学教师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XX县XX镇中心小学 2017年9月

语言文字培训方案

xx小学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方案 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目标,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重点,大力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语言文字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有计划的培养提高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全校教师学生中的认知度,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让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师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使普通话不仅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普遍使用普通话,更成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校园公共场合用字规范率100%,教师的板书、备课等书写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管理。1.建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加强领导。2.加紧制度建设,坚持制度管理。如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晋级、评先制度,“推普周”开展系列活动的制度,校内规范用字制度,师生课堂用语督查制度,

学生课余用语督查制度等。力争通过制度化管理,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着重在学生常规管理,学生评先评优,教职员工聘用、考核、评优评先等各项工作中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二)做好普通话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和校刊、黑板报等阵地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政策;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开辟“辨析易读错字”专栏,定期展示易读错字供全校师生学习;在校园教学区设立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做好教师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将普通话水平作为新进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对在职教师的要求是:教师普通话考核必须必须达标,若不能达标,将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将“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教师语言文字能力培训主要有以下要求:1.普通话成为教师教学用语和校园语言;语文教师能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2.板书、备课等书写认真、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3.能指导学生进行口语交际。4.能对学生进行书写指导。5.对学生朗读、口语交际、书写等具有评价鉴赏能力。 (四)注重日常渗透,开展系列活动。1.组织好每年的“推普周”系列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班级举办手抄报,推普专题广播讲话等活动。2.每学年开展普通话和用字规

XX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XX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方案

三台县东塔镇中心小学 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语言文字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有计划的培养提高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全校教师学生中的认知度,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遍提高,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师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目前普通话已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普遍使用普通话。争取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校园公共场合用字规范率 100%。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管理。 1、建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加强领导。 2、加紧制度建设,坚持制度管理。如教师持普通话或规范字等级证书上岗,晋级、评先制度、“推普周”开展系列活动的制度。校内规范用字制度,师生课堂用语督查制度。学生课余用语督查制度等。力争通过制度化管理,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着重在学生常规管理,学生评先评优,教职员工聘用、考核、评优评先等各项工作中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二)做好普通话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和校刊、黑板报等阵地宣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政策,设立专栏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普及知识教育,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开辟“辨析易读错字”专栏,定期展示易读错字供全校师生学习;在校园教学区设立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做好教师普通话考核、培训工作。 把普通话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将普通话考核合格作为新进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在职教师的考核目标和要求是:教师普通话考核必须合格,必须达标,若不能达标,将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对普通话测试不达标的教师学校安排培训、补测。 (四)注重日常渗透,开展系列活动。 1、组织好每年的“推普周”系列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班级举办手抄报,推普专题广播讲话等活动。 2、每学年开展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知识教育和普通话规范字基本功培训测试工作,以测促训,以训保质。 3、开展与语言文字工作有关的各种评比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意识,提高素质。如开展钢笔字、粉笔字评比活动、诗文朗诵比赛、教师说课、讲课比赛等。 4、提倡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在课堂以外的会议、集体活动中,要求使用普通话,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在日常交谈中要求使用普通话。师生在接待外来客人和电话时,要求使用普通话。教师备课、板书、批改工作、书写评议事、制作试卷必须用规范 5.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的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任务是:每天抽查本年段教师说普通话的情况。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推普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二、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三、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 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四、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 话培训、测试工作。 五、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 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六、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七、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八、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九、做好迎检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及培训工作。 小学语言文字 工作制度 一、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将普通话列入教师基本功达标和任职资格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凡未取得普通话 等级证书的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用为教师职务。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各年级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 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成立年级组语言文字工作小组,各处室全力配合 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校领导每年至少召开2次语言文字工

关于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关于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法》,更好地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根据市政府要求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安排,切实加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局机关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特制定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做好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工作。局机关每位职工都是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员。每年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集中开展四次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 二、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局机关的公务员、工作人员,都要达到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三、坚持自觉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制度。做到“五用”普通话(在会议讲话用语、公共场合讲话用语、公务活动交际用语、机关内部工作用语、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用语,均使用普通话),“十用”规范字(公文、印章、个人名片、单位名称牌、指示牌、告示栏、奖牌奖状证书、公开栏、签批、审批等,一律使用规范字)。 四、领导率先垂范。领导带头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实行层级管理,落实责任目标。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整体推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的工作格局。 五、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作为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的内容,作为录用、考核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条件。 (二)把用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作为评先、表模、晋职晋升的首要条件。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定期、不定期地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进行监督检查,抓好自查整改和提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语言文字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发展。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保太中学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二0 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保太中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山东省教育厅、省、市、 县各级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 做好我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促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

标准化,形成发展长效机制,特制定保太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 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 员会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鲁教语字〔2017〕2 号)要求,市县语委关于学 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切

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 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 字应用能力,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示范校。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 (一)语言文字达标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张金付 副组长:张学忠牛和良郝德山

成员:常涛汪涛林存富张丛林杨凯 王玉金闫宗文李伟涛李卓更生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活动开展。 (二)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牛和良 副组长:常涛汪涛林存富张丛林杨凯 王玉金李伟李涛闫宗文卓更生

成员:各教研组长全体班主任全体语文教师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在校领导班子领导下,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级网络工作体系,由语言文字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小组全面安排协调、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具体工作。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四、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民族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桑堌乡牛集小学 2018年春

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成员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 校长牛世森任组长,杨钦平为副组长,组员是各年级语文教师 第三章管理与职责 三、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办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制定各项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积极宣传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4.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5.负责组织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文字工作的各类活动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等工作。 7.积极鼓励、引导学生进行普通话学习和培训,并组织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学校建立推普工作指导小组,由校长总负责,教导处具体管理,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学校每学年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都用文明语”的良好氛围。

小学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以上,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以上。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做的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6、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规定,在教学(上课、辅导)、接电话、开会、集体活动、与学生交谈时必须做到100%使用普通话。 7、教师之间交谈(学生在场)做到100%使用普通话,教师之间交谈(学生不在场)允许说母语,但力争在校园内100%使用普通话。 8、教师教学用字(备课教案、上课板书)必须做到100%使用规范字。学生坚持用普通话的情况,在学生手册语文成绩栏内结合“写字”成绩有所反映。

XX小学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XX小学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方面 1.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校务办公室分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2.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有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进措施。 3.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其中一项内容。 4.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在考核、评优、聘任、晋升时,语言文字规范化必须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用语规范方面 1.教务处负责制定考核检查制度,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甲及以上。 2.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在校内,一切场合,任何时候,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果家长不使用普通

话,要引导家长努力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语言。 3.校外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三、用字规范方面 1.掌握汉字规范标准。专任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学生能够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的学生达90%,能正确书写所学的字。 2.师生使用规范字。教师要特别重视学生用字的规范,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自己在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时做到用字规范。学生除书法创作需要外,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都必须使用规范字。 3.校园环境用字规范。铭牌、标志牌用字规范,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四、宣传及特色方面 1.总务处负责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要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阵地,如校园广播站、校报、板报等,校园内有永久性、醒目的语言文字宣传标语。 2.政教处负责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活动有活动计划、总结,积极开展各项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 3.教务处负责开展语言文字教(科)研活动。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学改革或研究实验,组织师生进行社会用语用字调查、社会咨询服务等。 ··························································· 名言警句

XX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机制与制度

Xx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机制与制度 XX小学

XX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 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业务校长为副组长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教导处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二、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事求是地分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现状,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解决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大问题,规范用语用字,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三、教师参与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教师做到: 1. 全体教师教学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使用普通话。 2. 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3. 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4. 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5. 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6. 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7.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家长支持 做好推普工作,使家庭配合学校共同营造孩子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环境,对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幼儿园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加强幼儿园文化的建设,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2.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的基本内容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能力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能力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2014.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珠海市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务必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务必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务必到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务必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务必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务必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务必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务必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学校开设阅读课、写字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用心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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