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重在预防

今后的党建工作中,在大力反腐、巩固成果的同时,更要树立“防腐大于天”的思想,强化对腐败行为的监控,变“事后反腐”为“事前防腐”,让“腐败的贼心”永远不能转化为“腐败的贼胆”。这样不仅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宗旨,挽救了“有伤”“带病”的同志,而且防范和化解了个别“贪腐”者可能造成的危害,从真正意义上减小和消除腐败行为造成的损失。

严惩是一种必要手段,而预防与教育则是关键,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查处腐败案件、惩处腐败高官,处理贪赃者,警醒在位者,平民愤,解怨气,当然重要。但如果仅重视查处腐败,不注重预防腐败,高官处理一批又一批,贪官枪毙一个又一个,而腐败者仍“前腐后继”,甚至同一个领导岗位,像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连续几任贪污腐败,就像农民割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而且比前茬更鲜,就会伤了群众的热心,损了干部对反腐败的信心。

这样的反腐败,虽然成绩卓著,政绩显赫,仍然值得反思。不能防患于未然;错在同一个地方,不同的同志可能犯相同错误。用群众语言来说,老百姓会骂“不长记性”。

这样的错误,我们犯不起,这样的教训和损失,老百姓也承担不起。一个地方腐败严重,不仅会垮掉一批干部,坏掉一方风气,更主要的是耽误地方经济,影响一方百姓。

查处腐败是割了身上的脓包,让肌体健康、清白;预防腐败是管住身体各个部位,不让手乱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让嘴乱吃乱喝,不让腿乱跑乱动、去不该去的地方;管住舌头,不说不符合自己身份的话,不乱施号令,谋取利益。

这么说来,查处腐败就像是大夫的手术刀,治病救人,挽病人于将亡,避免其继续犯更大的错误,给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而预防腐败更像平日的保健、运动和药品,保证身体不出大的问题,避免带来损失。可以说,有效预防腐败,才是真正赢得民心之举,才能真正的保护干部,为我们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护航。

能否有效预防腐败,关乎人心向背,身系党的生死存亡。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讲话和规划都突出了这样一个主题:反腐倡廉、惩防并举,重在预防。这是因为惩治是针对已经产生的腐败,解决的是“表”的问题;预防针对的是尚未形成的腐败,解决的是“本”的问题,腐败既已产生,危害也就形成,与其费力惩治,不如提早预防。因此,预防腐败更重要的是通过权利、权力的科学配置使其无法搞腐败。道德层面,人天性是善恶并存,不能寄希望于恶能被善感化,恶的一面也是天性,可因威慑而抑止但难以因感化而改变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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