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

表1 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

表2 施工前条件验收表

工单位各存一份。

表3 施工前条件验收记录表

北京市施工合同完整版

北京市施工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施工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汇景广场消防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建;为圆满完成该项目,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址: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联合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配合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联合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配合方案 1.第一节联合调试配合方案 1.联合调试配合组织机构 联合调试是衔接工程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的关键环节,是对工程建设成果的综合测试和检验,联合调试的顺利与否,直接影响地铁开通运营情况。为此,必须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进度管理等,通过参与各方的密切协作,确保联合调试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 针对本项目,由项目公司组织成立“联合调试配合领导小组”,配备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标段项目部管理骨干、具有丰富系统调试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联合调试大纲,积极参与配合业主和系统集成商(供货商)的联合调试工作,为联合调试提供有力的专业调试配合支持、后勤保障支持以及安全质量管理支持。联合调试配合组织机构见图4-3-1-1。

2.联合试调职责划分 联合调试工作在地铁公司组织的“联合调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项目公司组织的“联合调试配合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公司内部协调、配合组织工作。该领导小组由项目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各专业安装承包商积极参与配合联合调试工作。 联合调试配合领导小组成立后,负责牵头成立各专业调试配合组、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各专业调试配合组由标段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各专业安装承包商现场技术工程师、安装工程师以及直接参与本项目各专业的技术人员等组成。 2.1联合调试配合领导小组职责 1)管理和督促专业调试配合组、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做好联调配合、支持工作; 2)协调及处理联调配合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促专业调试配合组对涉及我方的问题尽快分析处理,排除故障,保证联合调试按计划顺利进行等; 3)接受地铁公司“联合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传达联合调试安排要求,汇报联合调试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2.2专业调试配合组职责 1)负责现场联调工作的配合、协调,提供现场联调环境; 2)根据调试大纲和调试方案,落实调试条件,上报业主和系统集成商(供货商)现场技术人员; 3)根据联调计划和联调方案,配合供电、通信、信号、FAS、综合监控等各专业调试技术人员开展联调工作; 4)负责联调过程中的设备有负荷及无负荷运行测试时就地设备复位监督工作; 5)协调、配合和处理各系统调试、联调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做好现场故障处理及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6)积极参与联合调试工作,了解和掌握相关系统的性能、调试方法、故障判断与排除技术,以及配合调试原始数据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工作; 7)参加联合调试各阶段工作协调或总结、分析会议; 8)负责联调期间的成品保护。 2.3安全质量管理组职责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联合调试期间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以及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正常实施,制订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2)根据要求,设置安全质量宣传、警示标志,保证联调期间人员、设备安全; 3)监督各专业联调小组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以及文明施工等情况,制定相关奖惩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方双方协调,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装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消防系统施工图、系统图 2)设计变更规定的范围 3)技术核定单规定的范围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包干)包辅材,水系统甲方只提供管材、设备、阀门、卡箍件、玛钢件、法兰螺丝、管道油漆、型钢、套管,报警系统甲方只提供线管、线缆、线盒、丝杆及报警设备。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总工期为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乙方应于10天内完成全系统的调试运行。 2)在规定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甲方核实签字的文字记录为准。 3)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甲方的临时抢工要求视为工期,工期提前奖励1000元。 4)如果采取措施后仍完成不了工期,按第八条第三款执行,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且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一般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不整改的,处以500元罚款,处罚之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鼓励合理化建议。建议被采纳后产生了效益,给予创造效益的40%现金,当场予以奖励。 四、工程价款: 工程包干价:人民币圆整(小写¥元)。 其中: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民币元; 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人民币元; ③消火栓系统:人民币元; 五、结算方式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5.电站施工 5.1电气安装 5.1.1 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1.4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轨道交通项目工程验收方案参考样式

轨道交通项目工程验收方案参考样式 一、验收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二、验收会议地点:xxxxxxxx 三、验收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X号线X期项目工程 四、验收目的 确认郑州市轨道交通x号线x期项目工程在各项单位工程验收后,试运行之前,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标准要求,是否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行要求。自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可投入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三个月。 五、验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 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5、《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6、《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细则》 7、各专业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 8、郑州轨道交通x号线x期设计文件 9、郑州市轨道交通x号线x期工程合同文件 六、参加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第三方监测、测量单位: 综合联调咨询单位: 运营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政府专项验收部门: 质量监督机构: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七、验收组织 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由轨道公司验交委员会组织,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运营单位、负责专项验收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参加,组成验收组。 验收组组成:轨道公司项目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土建、机电、系统、设备)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综合联调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运营单位负责人、负责专项验收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轨道公司验交委员会成员组成验收组。验收组下设专业验收组,负责项目工程各专业的具体验收工作。 各专业成立专业验收组,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土建、机电、系统、设备)负责人任专业组长,按不同专业参建单位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共9 章15 节146 条和25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委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部淮委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涛韦志立司毅军伍宛生江瑞勇何建新 宋崇能王韶华宋彦刚邓良胜张忠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次

北京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北京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方双方协调,一致同意 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装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消防系统施工图、系统图 2)设计变更规定的范围 3)技术核定单规定的范围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包干)包辅材,水系统甲方只提供管材、设备、阀门、卡箍件、玛钢件、法兰螺丝、管道油漆、型钢、套管,报警系统甲方只提供线管、线缆、线盒、丝杆及报警设备。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乙方应于10天内完成全系统的调试运行。 2)在规定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甲方核实签字的文字记录为准。 3)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甲方的临时抢工要求视为工期,工期提前奖励1000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_条文说明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_条文说明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目次 1 总则 (88) 3 分部工程验收 (88) 4 单位工程验收 (89)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89) 6 阶段验收 (89) 6.1 一般规定 (89)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90) 6.3 枢纽工程下闸蓄水验收 (90)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90)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91) 86

附录Q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 (94) Q.1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94) Q.3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95) Q.4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95) Q.5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96) Q.6 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96) Q.7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6) Q.8 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97) 附录T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97) 87

1 总则 1.0.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颁布以来,在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化,验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2006年水利部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四十七条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程序、验收主要工作以及有关验收资料和成果性文件等具体要求,按照有关验收规程执行”。按上述要求对原规程进行修订,形成本规程。 1.0.2本规程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财政参与投资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但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大中小型具体划分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有关规定,或按照国家依据工程投资规模划分大中小型工程的标准执行。 小型工程在参照执行时,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或将有关报告内容合并,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1.0.3按验收主持单位进行验收工作的分类,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1.0.4项目法人作为施工合同主体,其验收工作应以施工合同作为依据。 1.0.5 比原规程增加了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的要求。 1.0.9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入使用,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出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本条强调必须要经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1.0.12 提供资料是指需分发给所有技术验收专家组专家和验收委员会委员的资料;备查资料是指按一定数量准备,放置在验收会场,由专家和委员根据需要进行查看的资料。 1.0.13原规程关于验收资料的纸张规格为16开。按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条明确采用国际标准A4的纸张规格。 3 分部工程验收 3.0.1本条与原规程的主要变化是,为明确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将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由必须参加验收,改为自愿参加验收。 88

北京市工程承包合同(标准版)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程承包合同(标准版)

编号:FS-DY-51383 北京市工程承包合同(标准版)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方双方协调,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装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1) 甲方提供的消防系统施工图、系统图 2) 设计变更规定的范围 3) 技术核定单规定的范围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包干)包辅材,水系统甲方只提供管材、设备、阀门、卡箍件、玛钢件、法兰螺丝、

管道油漆、型钢、套管,报警系统甲方只提供线管、线缆、线盒、丝杆及报警设备。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乙方应于10天内完成全系统的调试运行。 2)在规定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甲方核实签字的文字记录为准。 3)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甲方的临时抢工要求视为工期,工期提前奖励1000元。 4)如果采取措施后仍完成不了工期,按第八条第三款执行,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且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一般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不整改的,处以500元罚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最新版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2002] 6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二、前言 要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GBJ 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招待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E:code_ibs_cabr@https://www.360docs.net/doc/231100241.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细则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明确其程序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郑州市建委《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以及各相关专业国家验收规范、行业其它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负责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第四条工程划分 (一)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以及机电设备、系统安装工程

各专业的国家验收规范和《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二)工程单元划分见附件1。 (三)工程单元划分附件1中,单位工程涉及到节能分部的专业,参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予以增加节能分部。 第二章重大风险节点开工条件验收 第五条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大风险节点开工条件验收,是指影响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控自检,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第三方服务等单位对相关条件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 第六条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大风险节点施工前,应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条件验收。 重大风险节点主要包括(不限于):基坑开挖;联络通道开挖;盾构始发与到达;盾构开仓;暗挖隧道开挖;跨越铁路或快速路的预制梁架设;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现浇混凝土的支架和模板工程;主变电站、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 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 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范本模板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本》(gf-91-0201)拟定的。 ------------------------- (贴印花税票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机械、设备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1998)1号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劳发部 (1993)441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伤检测人员资格考 试规则 安全监察暂 行条例 SH3065-1995 石油化工管 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 SH3085-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 SH3086-1998 石油化工管 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 SH3087-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 SH3504-2000 催化裂化装 置反应器再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6-2000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1-2000 乙烯装置裂 解炉施工技术规范 SH3512-2002 球形储罐工 程施工工艺标准 SH3513-2000 石油化工铝 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2003 大型设备吊 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3516-2001 催化裂化装置 -烟气轮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T3519-2002 乙烯装置离 心压缩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3524-1999 石油化工钢 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规范 SH/T3526-2004 石油化工异 种钢焊接规程 SH/T3527-99 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 SH3530-95 石油化工换 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34-2001 石油化工筑 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6-2002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H/T3537-2002 立式圆筒形 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范 SH/T3113-2002 石油化工管 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 SH/T3115-20052 石油化工管 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 器(加2000年第1号、2004年第2号修改单) 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 器(加2002年第1号修改单) GB15386-1994 空冷式换热 器 GB16409-1996 板式换热器 GB3531-1996 低温压力容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磁浮、自动导向轨道等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验收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相关的专项验收。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除应执行本管理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分为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单位工程验收是指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内容的执行情况,评价单位工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评价的验收。单位工程划分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有关规定和标准。 项目工程验收是指各项单位工程验收后、试运行之前,确认建设项目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标准要求,是否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行要求的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试运营之前,结合试运行效果,确认建

合同范本之北京市建委施工合同

北京市建委施工合同 【篇一:北京建委备案结构分包合同(范本)】(bf―2009―0208)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 结构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bo2地块住宅项目3标段 劳务发包人: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 金坛市金洪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筑委员会 监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金坛市金洪安装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亦庄b02地块住宅项目工程 2、分包合同内容:结构扩大劳务施工 2.1本合同分包范围:3标段结构劳务施工。 3标段:建筑面积 56315.6 m2;其中:地下15784 m2,地上40531.6m2 。 新具体分布,最终结算按预算部门与中标单位双方核算的面积数为准(建筑面积按北京市2012定额计算规则,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不含外墙保温、装饰面),投标综合单价不会因建筑面积的变化而调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1)依据本工程的结构施工图纸、建筑施工图纸、机电施工图纸显示的,与结构施工有关的(除招标人特别指出的内容:基坑护坡、桩基工程、褥垫层、防水以外)所有结构施工内容;以及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招标文件列明的甲供材料除外)、机

械(招标文件列明的机械除外)及中小型机具、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及为达到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奖罚条件而发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均综合 在对应的平米报价内; 2)与结构有关的土石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配合挖运基础垫层下皮以上300mm厚土(石)方及电梯井坑、集水坑土方;楼座后浇带降板位置的cfg桩褥垫 层修边及反梁位置的土方及褥垫层下挖;地基钎探及验槽(cfg桩区 域不进行钎探); 3)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构件的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基础结构(含垫层);主体结构;后浇带、止水带(主材甲供)、施工缝(止水钢板、遇水膨胀止水条,主材甲供)、图纸显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水池、排水沟、集水坑、电缆地槽、截水沟、出屋面通风道、屋 面出人孔、太阳能基础)、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结构施工和预留工作(特别强调,如承包人结构施工时,未 进行预留洞的预留,则必须在竣工验收前完成静力切割的开洞及封 堵(如需要),此费用已综合在平米报价中)。 4)与结构有关的杂项工程:爬梯及上人孔的出口预留;雨篷、排水沟、集水井、集水坑、外排雨水系统、电梯相关预留预埋,电梯吊 钩等的结构施工和预留工作; 5)与结构施工有关的其他内容:以下内容已包含在结构施工范围内和综合考虑其费用到平米单价中 褥垫层以上的结构工程,地下室平面、立面防水找平层、保护墙(层);从现场钢筋加工厂运至施工范围内(塔吊有效吊装范围内)的运输(如适用)、钢筋绑扎(包括加工厂内点数,场内装卸用工,钢筋接头对接等用工)(如适用);测量放线;混凝土浇注、振捣、养护(包括布料机的供应、场外运输、安装使用、调整移动、泵管 的安装、泵管架的搭设、疏通和清理等辅助用工);结构的处理用 工(包括钢筋除锈、施工缝剔凿、现场清理整修等);结构墙体后 浇带防水施工前封闭用的混凝土板的预制安装(原料采用现场泵车 每次打灰后的返管剩灰);搭拆模板支设系统;塔吊基础施工及安 装配合;项目内供材料的进出场现场装卸车;生活区自用床铺、灶 台搭设(材料由投标方自供),生活区及文明施工现场所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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