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资产评估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资产评估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我国资产评估管理方式的改革提上了议事日程。本文针对目前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管理混乱、体制不顺、执业环境不理想等问题,建议采取一些对策,加强监管,引导该行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关键词:资产评估问题对策一、资产评估的目的与意义 (一)资产评估概述资产评估是指委托人委托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根据待评估资产的状况,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行为,其目的是为该项资产的交易等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我国资产评估业务是从1989年大连炼铁厂中外合资项目开始的。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资产评估业已同律师业、注册会计师业并列成为我国社会公认的三大中介性服务行业。

(二)资产评估的目的资产评估的目的就是资产评估这一行为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一般有特定目的和一般目的之分。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主要是维护资产所有者及相关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并正确核定产权边界和资产价值,正确评估资产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和实绩。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指对某项具体资产进行评估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结果,这是每项具体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三)资产评估的意义资产评估是一项对特定资产的运营状况和价值进行全面系统地评定和估算工作。搞好资产评估,对于发展经济,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促进资产合理节约使用和优化配置,保障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表现在:一是有利于财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变重微观、重审批,轻宏观、轻规范的现象,集中精力执行政策,加强监督,既可提高行政效率,又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二是有利于评估行业的规范发展。借鉴国际惯例,评估机构及人员直接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这必然要求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规范自身行为。三是有利于中介机构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工作质量。二、我国资产评估业的现状我国资产评估最初是为国有经济服务的,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涉及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评估结果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最终确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种经济活动和行为更加频繁并日趋复杂,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各界对资产评估的需求不断增加,从而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评估行业的发展。尽管如此,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仍然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同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一样不是十分成熟。它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经历了自身所有制的改变,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脱离、改制后,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成为中介组织,成立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是具有独立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又经历了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与分离的过程,最终重新成立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目前独立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相对较少,多数情况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兼营资产评估业务。这样的局面和形势对资产评估的未来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很难形成资产评估行业的高效运行机制。 [!--empirenews.page--]三、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评估行业市场不统一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资产评估机构的自主独立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机构依赖于政府部门,成为政府部门的创收单位,同时利用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从事评估活动。这种情况使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过分依赖行政权力的保护,而不去考虑以提高业务素质和评估工作质量来参与竞争。一旦脱离行政保护,评估机构将无法在严酷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生存。 (二)法律调控力度不够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已有300多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部门法规过多,导致立法质量下降,法律的权威性不够,特别是法规间的冲突,使得法律秩序混乱。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使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缺乏统一规范。 (三)评估机构职责不分明按规定,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该到现场进行认真核实,并对涉及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评估,资产管理部门应深入现场进行跟踪指导并确认评估结果。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资产占有单位故意隐瞒实情,评估机构不到现场,仅按评估委托人意愿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管理机构确认验证走过场,但对评估违规行为听之任之。这些现象的存在,与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合理、管理无序、监督不力有着很大的关系。 (四)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和评估机构专业素质不高在当前的资产评估执业队伍

中,有相当一部分执业人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职业道德差。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单纯追求收入,忽视执业质量,甚至出具虚假报告,合谋作弊,随意泄露机密,满足委托人的不合理要求。这些既违背了资产评估的公正原则,又损害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形象,影响了资产评估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评估机构收费问题在对当前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评估中,评估机构收费难比较普遍。一方面是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经济效益较差,对支付评估费感到负担不了;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评估工作一般是由政府组织进行,被评估单位对评估的意义在认识上有差距,因此对评估工作不积极。这些使评估机构感到收费难,有的甚至收不到评估费,影响了执业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评估工作的开展。 (六)评估后续教育存在一定缺陷和不足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是评估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的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在短短的十余年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由于发展时间短,在教育体系、形式、内容及实施等方面尚存在一定缺陷和不足,不能取得应有效果和发挥应有的作用。四、解决问题的几点对策 (一)统一管理体制,增强独立性制定权威、统一的资产评估管理法规,严格执法,从根本上解决政出多门,各行其是,行政干预、管理混乱的问题。在管理工作中,要坚持资产评估行业统一管理、统一政策,坚持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统一审批确认,坚持评估项目的统一立项和确认程序,坚持资产评估的统一经济技术标准,逐步消除政出多门的资产评估现象,增强资产评估业的独立性,使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得以健康发展。 (二)制定新法,加大调控力度制定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制度,根据资产评估工作发展的需要,修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适时制订和出台《资产评估管理法》, 规定资产评估的立项范围、立项要求、资产评估标准和方法的选用原则以及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等。从法律层次上理顺资产评估的管理体制,明确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主体地位和资产评估协会的行业主管地位。同时各部门根据政策从严审批,还要加大监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使资产评估业保持良好的秩序。 [!--empirenews.page--](三)建立完善监控体系,明确各自职责强化资产评估管理部门的过错追究制,防止相关人员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与被评估单位勾结现象的出现。在有力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让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评估人员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允、公正。 (四)努力提高评估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一方面每位从事资产评估管理的同志,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研究新问题,在工作中要有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在学习培训上加大力度,举办各种类型的评估管理人员培训班,着重学习评估管理改革政策和办法,学习评估业务知识,提高每个评估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改革资产评估收费办法。以评估准则明确规定的形式禁止评估人员以评估结果作为收费依据。资产评估收费应坚持市场化原则,收费高低只应与评估工作的范围大小、时间长短、取证难易、潜在风险等因素挂钩。评估项目收费要设最低限标准,防止机构和人员竞相压价,影响评估质量,损害客户利益,威胁行业声誉。可以参照国际惯例,采用事先定价收费方式,这既可确保评估的独立性,也可避免因私利造成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六)加强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后续教育是资产评估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应对后续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建议方法: 1.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后续教育制度及和工资或奖金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发注册评估师积极参加后续教育的热情。 2.丰富培训内容,加强注册评估师后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后续教育内容应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新颖性,培训内容主要有:一是评估职业道德教育;二是指南、准则教育;三是新问题研讨和新知识的教育。 3.建立多层次和多形式的后续教育。第一,举办高层次的研讨班,主要针对评估行业热点问题、前沿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第二,对评估机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可以出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地方协会组织、或委托大专院校组织多层次培训。

国有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文章来源:中顾网作者:佚名点击数:3682 评论:0条更新时间:2009-7-13 9:32:52 资产评估 一、评估中介机构与评估委托方的归责 (一)行政责任。国务院91号令规定,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国资管理部门可以宣布评估结果无效,并可以对该资产评估机构给予处罚。还规定,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国资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二)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29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三)民事责任。评估机构作为受托方,与委托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之间形成委托合同,适用《合同法》调整。对由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过错,给国有资产占有方造成损失的,可依据《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评估机构在处理委托事项过程中,由于重大过失或故意,给国有资产占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资产占有方追究其违约责任。 从另一角度来考虑,国有资产买受人出于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报告的信赖,做出并实施了国有资产购买行为,但因评估报告存在重大缺陷使其形成错误的判断,造成重大损失的,国有资产买受人是否可向评估机构请求损害赔偿?要解释这一问题可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 浙江某鞋业厂(A1)为国有企业,其投资主体为浙江省某鞋业集团公司(A)。鞋业厂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常年亏损,企业难以维系。为甩掉历史包袱,鞋业集团公司努力为其寻找新婆家,后被江苏省某民营鞋业公司(B)相中。B公司长期以来欲扩大在浙江省的市场份额,想通过兼并浙江老厂的行为实现其市场战略意图。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A公司委托某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后鞋业厂净资产为245万元。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确认值作为转让价款的依据,并签订了正式的国有资产转让协议,B公司一次性支

论文范文—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研究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研究 我国对无形资产的关注和研究是从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比较晚,目前基本上处于借鉴西方国家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的阶段上,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对无形资产内涵的确定、类型的划分以及评估方法等方面基本上都是引进外国的。我们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深入,实务操作也处于起步阶段,这必然给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完善带来一定的困难。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崛起,无形资产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企业也逐渐认识到无形资产在生产和经营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建立起市场经济的新体制,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研究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所以对无形资产基础理论的研究和规范实务操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无形资产评估传统方法评析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处于核心地位。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下面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评析并对应用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 讨。 (一)成本法。成本法的基本思想是利用历史成本(即最开始购置或创造无形资产时所支付的完全成本)或简单重置成本(即以重新购进或创造无形资产时所需的支出费用)作为推算无形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无形资产时,按被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重置价)减去应扣减损耗及贬值,或乘以成新率来确定被估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公式为:无形资产评估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X成新率。在实际运用中,重置成本 是根据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历史成本体现了资产的原始形成过程,具有易获得性和可验证性,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容易被人们所接受。成本法的适用场合是以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但相对于有形资产来说,无形资产有其特殊性,所以成本法的使用也有局限性。一是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及虚拟性等特点,因此根据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重置成本来评估无形资产现值是不合理的。二是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很难确定。三是大多数无形资产常常存在着开发成本高而应用前景差或开发成本低而应用前景好的现象。对这样的无形资产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是不合适的。 (二)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资产未来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

企业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

第一章国有资产评估概要 一、国有资产评估流程图 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 1、法律法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市政府、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市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 3、企业内控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第二章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程序 存在的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1、经理办公会:集团公司资产评估重大决策应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1)廉政风险点:领导班子成员为了个人利益,资产评估项目没有通过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讨论,或者大家本着一团和气,既便有不同意见,也没有说出来,而都表示赞同。 (2)廉政风险岗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3)防控措施:①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决策应实行集体决策制度。②制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 2、国有资产评估: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资产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市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企业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1)廉政风险点:①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②资产占有单位或相关部室及经办人收受待估资产的受让人好处费,故意隐瞒部分待估资产。 (2)廉政风险岗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务部工作人员、法务办工作人员。

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执行。②加强对员工的廉洁教育。 3、选择资产评估机构:企业发生评估事项,应该按照市国资委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1)廉政风险点:聘请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 (2)廉政风险岗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务部工作人员、法务办工作人员。 (3)防控措施:①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执行,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②纪委参与选择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要严格按要求把关。 4、签定评估委托书及送转相关资料:为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应和评估机构签定评估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如实提供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评估的相关资料。 (1)廉政风险点:①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它评估资料。②企业工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未积极配合评估机构开展工作,干预中介机构正常执业,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2)廉政风险岗位:财务部、总务部、法务办的分管领导;财务部、法务办、总务部的工作人员。

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doc

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 法 国有资产评估是指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特定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定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国有资产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下文是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号)和《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xx]2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

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产评估 第四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五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三)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四)向非国有单位投资,或设立公司涉及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保障措施 本机构评估业务质量保障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以实现评估业务活动全员、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1、技术委员会的设立; 2、首席评估师制度; 3、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4、评估业务活动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复核。 一、技术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的组成:总经理、首席评估师、核心技术骨干、部门负责人、协作专家、外聘技术专家组成。 工作内容:负责重大项目疑难问题的解决(针对新兴业务或重大项目中的特殊技术问题)、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共性问题的总结、内部质量的检查、技术争议的判断等重大事宜的组织实施。

二、首席评估师制度 制度建设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质量工作的管理,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保证执业质量。 首席评估师工作职责: 1、确保公司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推动质量控制体系的实 施,监督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向股东会报告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案; 2、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的技术标准; 3、组织对业务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进行处理; 4、组织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 5、承办公司股东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制度建设目标: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评估业务活动中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或重大事项,确保重大事项信息的及时掌握和妥善处置,以保障公司执业质量。 重大事项:是指评估人员在评估业务活动中涉及评估对象和范围界定不清、评估对象权属瑕疵、价值类型选定、技术路线确定和评估方法选择、重要技术参数选取、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的确认及业务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工作障碍或超出评估工人员能力范围的事项。 运行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实行二小时复命制,即重大事项发生或确认后应在二小时内向项目负责人报告,超出项目负责人胜任能

资产评估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我国资产评估管理方式的改革提上了议事日程。本文针对目前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管理混乱、体制不顺、执业环境不理想等问题,建议采取一些对策,加强监管,引导该行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关键词:资产评估问题对策一、资产评估的目的与意义 (一)资产评估概述资产评估是指委托人委托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根据待评估资产的状况,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行为,其目的是为该项资产的交易等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我国资产评估业务是从1989年大连炼铁厂中外合资项目开始的。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资产评估业已同律师业、注册会计师业并列成为我国社会公认的三大中介性服务行业。 (二)资产评估的目的资产评估的目的就是资产评估这一行为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一般有特定目的和一般目的之分。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主要是维护资产所有者及相关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并正确核定产权边界和资产价值,正确评估资产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和实绩。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指对某项具体资产进行评估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结果,这是每项具体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三)资产评估的意义资产评估是一项对特定资产的运营状况和价值进行全面系统地评定和估算工作。搞好资产评估,对于发展经济,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促进资产合理节约使用和优化配置,保障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表现在:一是有利于财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变重微观、重审批,轻宏观、轻规范的现象,集中精力执行政策,加强监督,既可提高行政效率,又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二是有利于评估行业的规范发展。借鉴国际惯例,评估机构及人员直接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这必然要求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规范自身行为。三是有利于中介机构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工作质量。二、我国资产评估业的现状我国资产评估最初是为国有经济服务的,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涉及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评估结果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最终确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种经济活动和行为更加频繁并日趋复杂,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各界对资产评估的需求不断增加,从而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评估行业的发展。尽管如此,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仍然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同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一样不是十分成熟。它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经历了自身所有制的改变,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脱离、改制后,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成为中介组织,成立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是具有独立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又经历了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与分离的过程,最终重新成立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目前独立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相对较少,多数情况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兼营资产评估业务。这样的局面和形势对资产评估的未来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很难形成资产评估行业的高效运行机制。 [!--empirenews.page--]三、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评估行业市场不统一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资产评估机构的自主独立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机构依赖于政府部门,成为政府部门的创收单位,同时利用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从事评估活动。这种情况使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过分依赖行政权力的保护,而不去考虑以提高业务素质和评估工作质量来参与竞争。一旦脱离行政保护,评估机构将无法在严酷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生存。 (二)法律调控力度不够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已有300多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部门法规过多,导致立法质量下降,法律的权威性不够,特别是法规间的冲突,使得法律秩序混乱。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使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缺乏统一规范。 (三)评估机构职责不分明按规定,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该到现场进行认真核实,并对涉及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评估,资产管理部门应深入现场进行跟踪指导并确认评估结果。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资产占有单位故意隐瞒实情,评估机构不到现场,仅按评估委托人意愿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管理机构确认验证走过场,但对评估违规行为听之任之。这些现象的存在,与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合理、管理无序、监督不力有着很大的关系。 (四)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和评估机构专业素质不高在当前的资产评估执业队伍

无形资产评估论文

湖南商学院课程论文 题目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问题探讨 学生姓名胡慧慧 学号120422161 学院会计系 专业班级财务管理1223 指导教师官小春 职称讲师

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问题探讨 摘要:在当今世界的微观经济活动中,无形资产表现的远比有形资产更有活力,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也成了企业具有的科技能力和水平的象征。与此同时,无形资产评估也就受到了重视,很多关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也随之出世。通过评估无形资产价值,能真实的反映企业自身的资产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企业经济技术实力和竞争能力的强弱,而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是准确评定无形资产价值的前提,本文从无形资产的概念开始论述,阐述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说明无形资产三种评估方法的问题之处以及提出相应对策。关键词:无形资产; 评估方法;问题 ; 建议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到目前为止,暂时没有统一的无形资产的概念和定义,很多专家和学者对其都是各有说词。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无形资产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对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意义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也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第一次将无形资产纳入了会计核算的范畴,使无形资产正式成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2001年我国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是在还没有相关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情况下而颁布的第一个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这一系列准则使得无形资产步入了一个相对比较规范的阶段。然而,现今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仍存在些许不足,所以对于研究现阶段的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就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与评估方法密不可分,目前,无形资产的计量方法主要分为: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一)市场价值法。是指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该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这一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

321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 作者:保险032班罗丹0301050245 [摘要] 从事资产评估必然产生风险。资产评估风险不仅会对与评估有关的当事人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而且还会造成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的下降,从而阻碍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这应当引起资产评估界的极大关注。 一、资产评估风险的概念及其特点 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引起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资产评估风险具有意下一些特点: 1、客观性。从广义上讲,只要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必然会出现由此而引起的遭受损失的事件。 2、不确定性。从个案来讲,资产评估风险何时何地发生,发生何种类型的风险,发生的程度如何等具有不确定性。但通过人们的努力,可以将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之内。 3、潜在性。导致资产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已经客观形成,而有关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和遭受的损失暂时还没有成为现实。但是如果这种状况一旦被相关利益人发现,并且他们不能再容忍这种状况已经给他们造成的损失,那么,这种潜在的风险将会成为事实风险。 4、阶段性。资产评估风险在一段时期内可能只是潜在性风险,而在另一段时期内则可能成为事实风险(指资产评估工作已付诸实施,并且已对相关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已被受害方发现,并且已诉诸行政程序或法律程序以保障其利益不受损害)。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 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通过分类,可以将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分为立法风险、管理风险、执业风险和结果使用风险四类。 1、资产评估立法风险。资产评估立法风险是指受人们认识事物的阶段性的制约,国家制定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再相符,以至不能有效地指导当前的资产评估工作所带来的风险。 2、资产评估管理风险。资产评估管理风险是指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其资产评估管理职能时所带来的风险。对这个定义,要说明两点:①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除了财政部门外,还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②资产评估管理职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一是规划职能,如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等;二是控制职能,如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执业标准的制定以及国际协调等。在我国,资产评估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在目前资产评估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的情况下,各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和制定执业标准时,由于管理的不完善和相互矛盾而影响了资产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国资发〔2007〕99号 各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区直各有关委、办、厅、局:为了加强广西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广西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2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号)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西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

促进广西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2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号)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并对全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按企业的产权关系分级管理的制度。 经自治区和各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自治区和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涉及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场外协议转让的国有产权资产评估项目,由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其他资产评估项目按照企业的产权关系分别由自治区和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 第五条自治区及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自治区

资产评估公司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资产评估业务及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的质量控制。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从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采用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时,不得违背评估准则的基本要求,应当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第四条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员工岗位责任制》,履行本岗位应履行的相关职责,并对本岗位工作任务负责。 第三章业务执行 第五条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第六条从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基本评估程序通常包括: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底稿归档。从业人员不得随意删减基本评估程序。 第七条从业人员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由于受到客观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评估程序,且当采取必要措施仍无法弥补程序缺失并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按照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逐级汇报批准,由项目负责人协商委托方终止评估业务。

第八条聘请专家协助工作的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九条本单位根据初步了解的项目情况,选派具备一定资历和经验、良好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其是全面负责某项评估业务并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评估报告上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第十条接受评估业务前,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有关情况,关注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本单位是否具有足够的从业人员,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二)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三)委托方是否明确提出预先设定的评估结论或表露出明显的利益倾向。 (四)委托方在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否仍有不当使用评估报告的明显倾向。 (五)被评估单位是否存在由于管理缺陷或诚信缺失等可能影响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情况。 (六)评估程序是否能够适当履行。 (七)本单位及从业人员是否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 当存在如下情形之一时,应不得承接评估业务。 (一)本单位及从业人员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法保证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或评估报告按时出具。 (二)影响评估程序的适当履行,导致本单位及从业人员无法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 (三)评估报告被不当使用的可能性较大,导致本单位及从业人员可能涉及法律诉讼或相关检查。 (四)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作为评估依据的相关资料具有明显的虚假可能,导致本单位及从业人员无法合理的设定和使用评估假设,影响评估报告的真实性。 (五)其他导致本单位及从业人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论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毕业论文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Henan Politechnic Institute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论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系部:经济管理系 专业:会计电算化 班级:会计电算化1206 姓名:xxx 学号:1004120628 指导老师:吴希慧 答辩日期:2014年11月5日

论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内容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越来越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和特点,通过对资产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从而进一步了解资产评估未来发展的道路,总结出问题的解决途径,使资产评估的优越性得以提升。 【关键词】:资产评估存在问题解决途径

【目录】: 一、资产评估涵义 (1) 二、资产评估的作用 (1) 三、资产评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 (一)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不健全,评估标准不统一 (2) (二)资产评估服务领域相对较窄,未能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应有作用,,,,,,2 (三)较多的行政干预削弱了资产评估的本质特征——独立性 (2) (四)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知识结构、职业道德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3) (五)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存在严重缺陷 (3) (六)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的观念和措施有待加强 (3) (七)行业风险意识淡薄,评估专业责任保险制度尚未建立 (3) 四、解决途径 (4) (一)完善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健全与统一资产评估标准 (4) (二)积极推进资产评估业的综合发展 (4) (三)加强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减少行政干预,确保资产评估机构与人员的独立性 (5) (四)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与职业道德培养 (5) (五)改革资产评估收费办法 (6) (六)开展资产评估行业责任保险,有效控制评估责任风险 (6) 参考文献 (7) 致谢 (7)

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一○-二○一一《资产评估》课程论文 题目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学院商学院 专业会计学 班级2009会计双学位1班 学号 200750725120 学生姓名毛京萍 完成日期2010年12月16日

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中重要性的增强,无形资产的交易日益活跃,但是无形资产评估在我国也存在着众多问题,为了有效发挥资产评估的巨大作用,本文指出了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对策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物质实体而以某种特殊权利或技术、知识等形态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资产。由于无形资产具有不完整性、虚拟性和弱对应性等成本特性,和能带来超额收益或追加收益的收益特性,以及无形资产市场条件的限制,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途径中,较之成本途径和市场途径,收益途径显得更为合理、适用,这也使收益现值法成为目前无形资产评估巾的首选方法, 国外的(无形)资产评估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方法上已相当成熟,有关评估理论的探讨却相对缺乏’。我国正式开展评估只有十几年的时间,文献多处于一般性介绍国外评估方法阶段,理论程度不够,而且有诸多问题尚未澄清,使得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出现较为混乱的局面。我们发现无形资产评估中问题最多出现在摊销、机会成本和分成率的处理上.下面,我们就这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概念模糊,评估中出现偏差。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有些评估师只关注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的外在形式,只要委托方提供专利权证书、专有技术鉴定证明、商标注册证,就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而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实质———无形资产具有带来未来收益的能力过程中,有些评估师不注意分析无形资产未来实现收益的能力,将一些在未来获得收益很少或实现收益可能性很小的项目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1]

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

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经济主体及产权人的资产产权交易、投融资业务也逐渐增加,对资产价值的估值需求使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愈加的迅速。但与此同时,受评估环境和风险评估机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本文就资产评估风险类别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关解决对策。 标签:资产评估风险风险防范风险控制 1 资产评估风险的类别及内容 1.1 资产评估的风险类别资产评估就是指对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或人员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和标准,在统一的货币计量尺度下进行的资产评定和估算行为。资产评估活动对评估人员的专业要求较高。资产评估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只有其专业素质过硬才能从事相应的资产评估活动。同时,为保证资产评估质量,资产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活动时必须严格恪守职业道德。然而,即便如此,实际资产评估中仍存在着一定的资产评估风险,稍有不慎就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根据资产评估风险的产生原因,我们可将资产评估风险分为立法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风险和结果使用风险。 1.2 资产评估风险的内容 ①资产评估立法风险。资产评估立法风险是指受人们认识能力限制,国家制定的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实际评估需求不相适应,导致其评估指导和参考价值下降,进而造成的资产评估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4号-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财政部是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制度,负责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与《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制定相抵触。法律与法规分别有不同的规定,致使各行政部门不承认对方所控制和领导的领域。没有明确的规划会使得评估人员的不到正确的信息,无法做出正确的评估报告,继而带来评估的风险。②资产评估的管理风险。资产评估管理风险是指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其评估管理职能时承担的风险。资产评估的管理职能包括规划职能和控制职能。前者包括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的建设等;后者则侧重于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职业标准的认定等。在我国,产生资产评估管理风险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目前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任务及责任分配也有待提高,除财政部门外,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均为行政主管部门;此外,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时由于管理的不完善而导致资产评估工作不能正常有序地进行。③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是指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达不到专业的标准而导致的风险。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素

最新整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级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涉外合作经营; (三)企业清算; (四)资产抵押; (五)依照国资委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四条公司本级及所属子公司必须建立资产评估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公司本级及所属子公司的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必须委托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并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淘范文网产评估结果。 第八条公司收到**国资委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或者裁定通知书后,将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章评估项目的查处 第九条公司本级及所属子公司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集团总经理室责令改正: 1、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 2、未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的; 3、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4、因其他原因造成评估结果不实的。 第十条公司本级及所属子公司在国有资产评估中故意隐瞒事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省国有资产流失查处试行办法》(省政府第xxxx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资产评估机构在国有资产评估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提请**国资委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当前我国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资产评估业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会公正性中介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深入探讨当前我国资产评估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构想。 资产评估是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会公正性中介服务行业,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中国成功加入WTO,我国资产评估业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机遇难得,竞争亦难免。因此,健全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与实践标准,努力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树立起资产评估的民族品牌,就成为我国资产评估业入世后能否健康发展,以及从容应对全球性竞争的关键所在。而竞争力的提高首先来自于对自身的充分认识和不断完善。有鉴于此,本文拟就当前我国资产评估中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做一些具体探讨。 一、当前我国资产评估中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不健全,评估标准不统一资产评估的规范发展,需要健全的评估理论体系和统一的评估准则。实践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国家,都把研究评估理论和制定评估准则作为关系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我国,随着“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我管理”的宏观管理体制的确立,资产评

估业的发展将面临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在此背景下,中国资产评估理论体系的薄弱就日益明显。由于在行业发展初期,较为注重对评估方法和具体应用知识的国际借鉴、引进,而对评估理论研究远远不够,导致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不完整,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脱节,这使评估准则的制定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虽然我国在1991年和1996年先后颁布实施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一系列行业法规、规范,但总体来说,还不能从根本上规范资产评估业务活动和评估人员的道德操守,于是也就形成不了行业自律体系,强化评估管理只能依靠行政部门,但又由于这一规范和准则出自不同管理部门,其比较注意自身的行业特殊性,却忽略了整个资产评估业的共同需要,致使在实际操作中,评估行业技术标准的透明度很低,成为阻止其他部门进入评估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这大大降低了资产评估业的公正与效率。健全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加快统一评估准则的制定迫在眉睫。 (二)资产评估服务领域相对较窄,未能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应有作用 从世界评估实践看,资产评估的服务范围应该是十分广泛的,除了产权变动之际的评估外,个人资产、企业绩效、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自然资源等等,都可以成为评估服务的对象。而在我国,评估只限于产权变动之时,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并且大多数是一次性评估,尚未形成国外同行那样的全方位、长期性、连续性的服务模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资产评估应有作用的发挥。

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课题名称: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专业班级:10级会计2班20号 学生姓名:齐凤雪 指导教师姓名:牛丹职称:副教授 2012年10月22 日

目录 摘要 (3) 关键词............................`3 正文 (3) 一、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3 二、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对策.................``4 1,评估师应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的学习和研究..........`4 2,规范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 (6) 3,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6) 4,完善评估理论和评估制度 (7) 5,合理使用评估方法 (7) 三.结束语 (7)

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中重要性的增强,无形资产的交易日益活跃,但是无形资产评估在我国也存在着众多问题,为了有效发挥资产评估的巨大作用,本文指出了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相关对策。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评估结果严重偏离资产真实价值或客观价值,乃至误导交易方而引发纠纷的可能性。无形资产评估风险主要分为评估对象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执业风险、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和评估管理风险等五类。防范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就要完善评估规范细则,选择科学评估方法,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对资产评估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对策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物质实体而以某种特殊权利或技术、知识等形态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资产。由于无形资产具有不完整性、虚拟性和弱对应性等成本特性,和能带来超额收益或追加收益的收益特性,以及无形资产市场条件的限制,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途径中,较之成本途径和市场途径,收益途径显得更为合理、适用,这也使收益现值法成为目前无形资产评估巾的首选方法, 国外的(无形)资产评估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方法上已相当成熟,有关评估理论的探讨却相对缺乏’。我国正式开展评估只有十几年的时间,文献多处于一般性介绍国外评估方法阶段,理论程度不够,而且有诸多问题尚未澄清,使得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出现较为混乱的局面。我们发现无形资产评估中问题最多出现在摊销、机会成本和分成率的处理上.下面,我们就这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概念模糊,评估中出现偏差。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有些评估师只关注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的外在形式,只要委托方提供专利权证书、专有技术鉴定证明、商标注册证,就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而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实质———无形资产具有带来未来收益的能力过程中,有些评估师不注意

【固定资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WORD3页)

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和各级次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资产评估应遵循真实、严谨、规范、有序的管理原则,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并协调、指导、监督各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资产评估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五条各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 第二章资产评估 第六条凡涉及下列经济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股权转让与置换; (五)资产转让与置换; (六)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 (七)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八)资产涉讼; (九)资产收购; (十)接受非货币资产出资或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一)集团公司认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经济事项。 第七条各单位发生第六条所列经济行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上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 (一)与评估目的相一致经济行为的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文件; (二)资产评估工作方案; (三)拟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被评估资产的财产清单;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如<<国有资产占用产权登记证>>等)复印件; (六)拟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资质证书及相关材料; (七)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联营的意向书或意向协定书; (八)属于按<<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制项目,需报送该项目原始投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始投资情况说明; (九)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

资产评估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资产评估质量保证措施 为规范本单位的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质量保证措施: (一)、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采用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时,不得违背评估准则的基本要求,应当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员工岗位责任制》,履行本岗位应履行的相关职责,并对本岗位工作任务负责。 (二)、业务执行 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从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基本评估程序通常包括:(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二)签订业务约定书;(三)编制评估计划;(四)现场调查;(五)收集评估资料;(六)评定估算;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八)工作底稿归档。从业人员不得随意删减基本评估程序。 从业人员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由于受到客观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评估程序,且当采取必要措施仍无法弥补程序缺失并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按照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逐级汇报批准,由项目负责人协商委托方终止评估业务。 本单位根据初步了解的项目情况,选派具备一定资历和经验、良好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其是全面负责某项评估业务并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评估报告上签字的注册资

产评估师。 接受评估业务前,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有关情况,关注的事项一般包括:(一)本单位是否具有足够的从业人员,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是否能够得到保证。(二)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三)委托方是否明确提出预先设定的评估结论或表露出明显的利益倾向。(四)委托方在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否仍有不当使用评估报告的明显倾向。 (五)被评估单位是否存在由于管理缺陷或诚信缺失等可能影响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情况。(六)评估程序是否能够适当履行。(七)本单位及从业人员是否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当存在如下情形之一时,应不得承接评估业务。(一)本单位及从业人员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法保证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或评估报告按时出具。(二)影响评估程序的适当履行,导致本单位及从业人员无法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 (三)评估报告被不当使用的可能性较大,导致本单位及从业人员可能涉及法律诉讼或相关检查。(四)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作为评估依据的相关资料具有明显的虚假可能,导致本单位及从业人员无法合理的设定和使用评估假设,影响评估报告的真实性。(五)其他导致本单位及从业人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签订业务约定书后,评估项目执行过程中,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应当与委托方及时协商相关内容,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现场调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必要的前期工作,一般包括如下事宜:(一)编制评估计划,其内容应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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