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在发生的很多交通事故中,并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都必须得有交通管理部门的介入,对于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对此进行处理的。这样不但可以很好的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同时也能为对方和自己节约许多时间和精力。那么,当事人应该按照怎样的一个流程来处理好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呢?

1、立即停车,警示其他车辆绕行。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仓皇逃逸,这样反而会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停车后,要警示其他车辆绕行,这样既不会影响别的车辆运行,也有利于保护事故现场。

2、出示自己的驾驶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保持平和的心态去查看双方的损失和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该主动向对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表明自己的诚意。同时,对于造成的双方损失以及各自的责任承担,当事人应该一致保持平和的心态去对待。人只有在平和的心态下,才能头脑冷静,比较客观的去看清楚事情。

3、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确定完双方的损失和责任承担以后,应该立即把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因为就算别的车辆在你的警示下已经绕道而行,但是,毕竟是绕道,不方便正常的交通运行。所以在已经确认损失和责任后,就应该立即撤离道路,恢复正常的交通。

4、双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这个过程是双方互相妥协的过程,但同时也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当事人应该认真考虑好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为避免对方反悔,所以最好对于双方达成的协议可以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如果以后有人对达成的协议反悔,而此份书面协议就是最好的证据。

5、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该份书面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最有效、最彻底的一种方式,所以当协议得不到履行时,要求履行方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履行方。

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

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也一定要及时的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依照交通事故的流程进行处理之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乌鲁木齐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操作流程

乌鲁木齐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操 作流程 为配合《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的实施,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和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确定四家维修机构为“乌鲁木齐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第一批服务点。驻乌鲁木齐市各财险公司应选派具有车险理赔经验、服务素质好的业务人员进驻“服务中心”,负责保险事故车辆的查勘定损理赔服务。服务中心操作流程如下: 一、前台接待 1、“服务中心”设立前台,配置专人负责接待前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 2、应指导事故双方认真填写《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协议、记录书》(以下简称《协议、记录书》)、查验双方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强险的保险标志和商业险的保险卡。 3、对各方当事人共同负有事故责任的、均投保了交强险、没有人员伤亡、物损均在2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遵循“互碰自赔”处理方式,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

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原有流程处理。 4、确定事故双方的承保公司,并安排该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对事故车辆查勘定损,或通知未驻点公司前来查勘事故车辆。 5、当一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时,由全责方承保公司承担所受损车辆的定损工作,损失由全责方在交强险或商业险项下负责赔偿。 全责方承保公司在履行全部查勘定损赔偿责任后,对全责方车身损失应由无责方承担的交强险项下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方在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并按规定加注“无责代赔”标明。 6、当交强险和商业险由不同的保险公司承保时,对受损车辆的定损标准,各公司间应互相认可服务中心所出的定损单。 7、确认适用快处快赔的,对进场车辆信息进行登记。事故车的各自承保公司工作人员接待客户,开展定损。 二、事故车辆定损 1、驻点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对双方肇事车辆进行查勘、核对双方事故车辆的碰撞部位、查验事故碰撞痕迹; 2、由双方的承保公司出具《保险车辆定损清单》一式数份(一份驻点留底备查,另几份交各方当事人); 3、如事故车辆的承保公司没有派人驻点定损的,服务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规范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 接到事故报案

有关要求及标准: (一)重大伤亡事故指有人员死亡或重大群伤的事故,驾驶员、车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分公司和总公司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公司有关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事故。 (二)了解事故情况后,如是一般车损事故,驾乘人员可现场解决的,应电话指导协调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携带照相机、协议书、印油、笔、纸赶赴现场,视情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协助处理。 (三)事故现场处理要求:不得移动事故车辆;劝阻围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寻找两名以上的事故目击者作证(证人姓名、联系电话、住址、书面经过)。 (四)事故现场的拍摄要求:原则上是先拍原始,后拍变动,先拍重点,后拍一般,先拍容易,后拍困难,先拍易于消失和破坏的,后拍不易消失和被破坏的。摄影方位的确定,要以肇事为中心,反映现场的地形、路况、地面面貌、肇事车和其他事物的全貌(①接触点;②事故发生地前、后、侧面全景图;③车辆刹车痕迹;④车辆车牌号;⑤事故点车道标线、标志)。 (五)事故图的绘制要求:现场图包括现场的位置和周围环境以及遗留有痕迹、物证的地点、运动关系、事故情况等。内容要求完整齐全、尺寸准确,以出事地点为中心,把痕迹、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按比例、图例绘制在图上,绘制时必须十分认真、细致、准确,见交通元素图形符号(附件7)。 (六)属车损事故,记录对方车辆资料: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

(七)属伤亡事故,记录伤亡者资料: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籍贯、联系电话,并留下伤亡者身份证复印件。 (八)协助交警现场处理(现场的保护、取证、笔录),如车辆被扣,应记录车辆扣停地点,取回扣车回执。 (九)如当事双方同意协商私了解决,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公司不承担事故损失。 (十)发生事故后如需报保险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电话报事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 (十一)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车队填报事故资料,在《交通事故登记表》(附件2)上做好记录,并建立交通事故档案(附件1),填写交通事故分析表(附件3)、驾驶员事故自述(附件4)、驾驶员事故认识(附件5)、交通事故询问记录(附件6)等。 (十二)如发生事故后对方逃逸,指导驾驶员拨打122报警。如车损较小,在不影响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可指导驾驶员继续营运,如影响到行车安全,应指导驾驶员把车停到安全的位置等候抢修;如车损较大,则需立即赶赴现场。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各位司机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注:若出现人员伤亡,请优先拨打120。 若是轻微事故请在现场前后左右四个角度拍照后,将车辆开到快处 快赔中心定损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机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

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祸理赔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司机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司机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不要自行答应赔偿金额 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司机自行承担。 3.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司机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司机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司机自己承担。 4.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司机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司机走一些“歪门邪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附件2: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多方车辆发生互碰交通事故 事故各方司机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损失部位 立即将车辆移到路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严禁占用机动车道 当事人报警的,交警到场后,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填写《协议书》基本资料和事故事实栏,根据《协议书》背面指引,自行认定事故责任,共同签名 如发现对方驾驶员不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的报警处理 不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当事人可当场自行处理,并在《协议书》的赔偿调解栏内做好记录,签名确认 需要保险理赔的,请向各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告知报案号 保险公司需要现场查勘的,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等候 按保险公司指引,各方立即共同前往就近事故现场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确实无法立刻前往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点。 各方驾驶员或车主请到前台递交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由工作人员登记及安排相关的查勘定损事项 事故车辆各方投保公司理赔人员一起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核价 各方当事人对定损、核价无争议的,在 定损意见书上签名确认,各持一份定损单 保险公司对事故真实性有争议的可报警,由交警到场处理 对定损、核价有争议的,与保险公司协商由公共评估部门进行定损核价 1、自愿选择车辆修理厂维修 2、选择保险快速服务点维修 1、持保险凭证、定损资料、维修发票等相关 单证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经 审核无误,十个工作日内划款结案。 2、委托已与保险公司有代理索赔资格的 维修机构办理代理索赔手续

保险快速理赔流程的说明: 一、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应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立即共同前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下简称“服务点”);确实无法立即到服务点的,应在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点。如无责一方当事人因故不愿到服务点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段对事故进行查勘。如只有有责一方当事人前往服务点,且不能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的,将依法不予办理保险理赔。 二、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如能够移动的,请将车辆移到路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保险公司指引处理;如事故车辆不能移动且影响交通的,请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自行联系拯救车将事故车辆拖移到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等待保险公司人员前来查勘。 三、交通事故中有一方以上车辆为非本地级市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到服务点后,请报警;交警到后,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书》,便于车主回投保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四、交通事故有一方以上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需要按照商业保险条款规定办理索赔的,由交警前往服务点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再进行商业赔偿部分的保险索赔。 五、对进入服务点的保险事故车辆,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事故真实性等有疑问的,将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故意发生交通事故或编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并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相关知识点(一) 1.涉及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物损事故不适用“快处易赔”开展事故快处。(正确) 2目前“快处易赔”只能适用两辆机动车的物损交通事故,单车或三车及以上事故只能采取线下快处或开具事故认定书等方式处置。(正确) 3目前“快处易赔”不能适用外省市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正确) 4符合“快处易赔”适用条件且尚未撤离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应当使用“快处易赔”完成姓名、电话采集、责任确定、保险报案等流程。(错误) 5符合快处、快撤条件且尚未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快处易赔”或手机照相功能等拍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并尽快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正确) 6“快处易赔”能够支持事后相册照片上传功能。(错误) 7使用“快处易赔”只要拍摄三张照片(包括全景照、损坏部位照片)即可撤离现场。 (错误) 8使用“快处易赔”应当至少拍摄五张照片(包括全景照、双方车牌号牌照片、双方损坏部位照片)并点击完成后,按提示撤离现场。(正确) 9目前“快处易赔”微信版可以通过在手写签名的方式确认事故责任信息。(错误) 10目前“快处易赔”微信版可以通过将各方当事人手机收到的相关验证码共同输入“快处易赔”的方式,确认事故责任等信息。(正确) 11符合快处、快撤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在未固定现场证据的情况下(即未在现场使用“快处易赔”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撤离现场。(错误) 12使用“快处易赔”完成事故处理的当事人,有责方当事人现场可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并由保险公司引导办理后续保险理赔事宜。(正确) 13当事人使用“快处易赔”申请交警远程定责指导但超时响应或定责失败了,就只能采取填写纸质协议书至“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登记定损方式处理。(错误) 14“快处易赔”需要当事人手工输入车牌号码、保单信息。(错误) 15“快处易赔”具有车牌号码自动识别功能,拍摄车牌照片后,可以自动录入车牌号码、保单等信息。(正确) 16符合快处、快撤条件,事故当事人未撤离现场并拨打“110”的,事发地交通指挥台或执勤民警可以通过电话引导当事人使用“快处易赔”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后,提示尽快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自行处理或等候民警到场处理。(正确)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通用版)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通用 版)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98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通用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包括以下程序: v立即停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刹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在夜间发生事故,还需开示廓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v及时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到来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

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为110或122。当事人应得到接警机关明确答复才可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v抢救伤者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对现场散落的物品,应妥善保护,注意防盗防抢。 v保护现场 保持现场处于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不随意挪动散落物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时,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v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04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八年八月十七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四章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第五章调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 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节检验、鉴定 第六章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二节复核 第七章处罚执行 第八章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章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章执法监督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方式先拍照取证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方式先拍照取证。那究竟怎么拍、拍成什么样的照片才是有用的呢?我们在采访过保险公司专业理赔定损人员后,把各保险公司通用的拍照需求整理出来和大家进行分析。 关键点一、照片贵在准确,要特别注意标志标线 事故发生后,车主可首先站在车子前、后两个方向的照片,拍照时请让车在你的屏幕(无论是手机还是相机都适用)占3/4的大小,并注意将车两边的交通标线拍下来,以显示车子当时在车道的位置。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前来处理的交警判断事发时两车在道路上的具体位置。

特别提示:如果用手机拍照取证的话,如果不能一次性将车外观全部拍下,可着重拍下事故端情况,也可分两次拍下车子左右两边的情况。 关键点二、在地下留记号后再拍照 这点对于那种有刹车痕迹的事故非常有必要,必须要把刹车痕迹在地面上保留下来,比

如用粉笔,或者是用砖块在地上画出来刹车痕迹和距离,并将车辆和刹车痕迹一并拍下来,方便交警判定事故。特别提示:除了刹车印记要标明外,车辆四个轮子在停车时所在的位置也要标记下来,这样做也是避免有争议时还原现场,保证万无一失。 拍完照之后,事故车辆要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达成事故的处理意见后可以填写快速处理单。即使没带快速处理单,哪怕拿一个烟盒或拿一张白纸,只要把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以及双方责任记清楚,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拿这个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认可的。 追尾事故 拍三张:车头、车尾部45度各一张;碰撞接触位置

超车变道事故 拍四张:车头;车尾;两车相对标线位置;碰撞位置

环岛类事故 拍一张:在进入或者出环岛的车位置拍车。

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流程

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流程 核心内容: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是民警对现场的处理、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对事故受害者的赔偿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的一般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接到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五)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六)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七)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八)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九)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十)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二、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二)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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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281888804.html,/Content-2845.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https://www.360docs.net/doc/281888804.html,/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九条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生活水平的提升,家家户户都有条件买车了,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那么要是发生交通事故了该怎么办呢?下面随一起去看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吧! 发生交通事故了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在此推荐各位车主在当地的交管局网站下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并打印几份放在车上,以备快速处理事故之需。 接下来就是快速处理小事故的具体流程。 1.发生小事故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设立好警示标识之后就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 【注: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就需要报警等待交警来定责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各自的责任,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快速处理流程了。 3.接下来就是拍照取证了。 照片要求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包括马路上的刹车印、道路标识等),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

这不仅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在挪车之后“耍赖”。 【注:此时也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等待保险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通常需要一定时间。 而对于一些小事故,保险公司有时也不到场,只到事故处理中心。】 4.拍完照后,我们就要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 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才可以移动车辆,把车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5.在完成以上的步骤之后,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 而保险公司在受理之后,会回复车主一个报案号,之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了。 6.最后,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在那里会有交警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 定损之后,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 7.车辆送去维修,等维修好后,车主持相关的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 这里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需要注意的事项

2018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基于移动终端的交通事故快速定责的方法及系统与制作流程

本技术提供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交通事故快速定责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S1通过移动终端向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发送自提供事故现场信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根据自提供事故现场信息对该事故进行初步定责,并将该初步定责信息发送至移动终端,且同时将该初步定责信息和自提供事故现场信息发送至理赔点;S2理赔点连接移动终端并做好事故存档,然后查看事故现场既有视频系统,从所述事故现场既有视频系统中获取监拍事故现场信息,然后比对自提供事故现场信息和监拍事故现场信息,对该事故进行最终定责,并将该最终定责信息发送至移动终端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有益效果:能够准确的对交通事故进行定责,且能够有效的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交通事故快速定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S1:通过移动终端向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发送自提供事故现场信息,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根据所述自提供事故现场信息对该事故进行初步定责,并将该初步定责信息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且同时将该初步定责信息和所述自提供事故现场信息发送至理赔点; S2:所述理赔点连接所述移动终端并做好事故存档,然后查看事故现场既有视频系统,从所述事故现场既有视频系统中获取监拍事故现场信息,然后比对所述自提供事故现场信息和所述监拍事故现场信息,对该事故进行最终定责,并将该最终定责信息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

和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交通事故快速定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包括: S1.1:通过所述移动终端将事故现场基本信息和快速理赔请求信号发送至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根据所述现场基本信息判定该事故是否为其受理范围; S1.2:若是其受理范围,则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指示消息来指示当事人按照要求拍摄事故现场的图片或者视频,并指示当事人将其拍摄的事故现场的图片或者视频发送至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所述事故现场的图片或者视频即为所述自提供事故现场信息,然后进入步骤S1.3;若非其受理范围,则启动报警机制; S1.3: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根据事故现场的图片或者视频,结合交通法规,对该事故进行初步定责,然后将该初步定责信息发送至理赔点和所述移动终端,并指示当事人撤离事故现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交通事故快速定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1和步骤S1.2中,所述的事故现场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地点、当事人联系方式、有无人员伤亡、事故车辆能否能自行撤离事故现场;若无人员伤亡且事故车辆可以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则该事故被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判定为是其受理范围,否则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启动报警机制; 所述的事故现场的图片或者视频至少有三份,一份为在前车前方拍摄的事故车辆的全貌图片或者视频,一份为在后车后方拍摄的事故车辆的全貌图片或者视频,一份为事故车辆接触部位或者碰撞部位的图片或者视频; 步骤S1.3中,所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在向所述移动终端反馈接收到所述事故现场的图片或者视频后,判断所述事故现场的图片或者视频是否符合要求,若符合要求,则结合交通法规对该事故进行初步定责,若不符合要求,则提示当事人重新拍摄。

车祸出院后理赔流程是什么,怎么赔偿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281888804.html, 车祸出院后理赔流程是什么,怎么赔偿 提到理赔,通常是指交通事故或车祸中的伤者或受损者根据购买的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对自己的损害进行赔偿。很多时候车祸的理赔都是在伤者出院之后进行的,那么这个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车祸出院后理赔流程是什么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1、报案 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 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确认保险标的再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

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然后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 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 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 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 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 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 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流程图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 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 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 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 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 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 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流程图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总图1: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是要解决的,从事故发生到事情解决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律伴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清楚这个问题,那么就请你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相信看过之后的你,对于这个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 处理流程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 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事故当事人不愿自行撤离的,应当及时报警。如同意撤离时,应当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双方驾驶员或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双方驾驶证号、机动车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状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双方驾驶员或车主签名。记录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关键是己方手里要留一份。根据记录,双方可以事后协商赔偿事宜。如能达成协议,购买保险方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报报赔偿。虽然法律如此规定,但保险公司多数会要求就赔偿数额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所以采取这种办法时最好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征得他们的同意。如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将记录交给交警部门报警处理。其后的处理程序适用报警处理程序。 特别提醒:有的车主撞到人后为免麻烦给受伤人一点钱款就开车走人,这种做法风险很大。因为一旦受伤人伤势加重他就可能报警处理,如果他说车主是逃逸,那车主有口也说不清,所以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受伤人写收条,最好将当时情况也简要记录一下,以备将来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二、报警处理程序 如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或虽损失轻微但双方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对方车辆无号牌;人员身份不明;驾驶员饮酒;对方逃逸的情况应当立即报警处理。 1、现场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当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注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对于可能马上变化或灭失的证据可及时拍照或请路人作证言并签名,同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切记注意不要让对方人员破坏、移动现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教案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交通事故受理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 第五章交通事故调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现场调查 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协查 第四节检验、鉴定 第五节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章处罚执行 第七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章涉外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章其他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正处理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减少人员伤亡,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处理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本规定处理。 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三条处理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地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具有二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交通事故处理等级证书后,可以处理适用一般程序及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公路上,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址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管辖该道路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七条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或者涉及公安机关人员、车辆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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