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垃圾现状及再生利用论文

我国建筑垃圾现状及再生利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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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建筑垃圾现状及再生利用研究【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建筑业发展突飞猛进,随之而来的建筑垃圾占地面积大,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阻碍了城市化进程。本文概述了我国建筑垃圾的治理现状,提出了其处理再利用的几点办法。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垃圾也以同样的高速度夜以继日的大量产生,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尽管大多数建筑垃圾无毒无害,但若简单填埋,不仅浪费土地资源,污染环境,还会造成巨大的能源和资源的浪费。迄今为止,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相关工作相对滞后,由此给社会、环境和资源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

1.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现状

在我国,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二十余年来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相应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也空前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其数量已经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目前对垃圾的处理多采用堆弃或掩埋的方式,造成环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据测算,我国每年施工建设产生的建筑废料就高达一亿吨。目前世界上对于建筑废料的处理方法仍显不多。发达国家大多实行的是”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垃圾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将其减量化。对于

建筑垃圾现状及处理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开发建设、房地产崛起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大力发展等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我们在致力于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时,将注意力投向了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却在无意之中忽略了建筑垃圾。事实上,目前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主要是露天堆放或者简单的填埋,处理方式落后。随着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这种处置方式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污染了土壤、大气、地下水,使得环境问题更为突出。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与相应配套政策支持,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非常低,再利用率还不足5%,而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超过90%。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同时,城市建设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压力下对材料的需求急剧增加,回收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将成为一种趋势。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也是降低运输和处置成本、节约填埋空间、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要措施。近年来,我国虽然已经有部分企业涉足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但是企业数量少,力量薄弱,没有合法的建筑垃圾收集与消纳权,企业用地得不到规划许可,缺乏产品质量标准,再生产品的市场认知度低。无论是从经济的角度还是从环保的角度,推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块、废沥青混凝土块以及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混凝土、碎砖渣、金属和木材等。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相伴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城市建设规模最大的国家,据估计我国每年城市产出垃圾约为60 亿t,

其中建筑垃圾为24 亿t 左右,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40%[3]。每万吨建筑垃圾约占用填埋场 1 亩的土地,不仅大大降低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对生态环境也造成明显影响。面对严峻的建筑垃圾围城局面,如何合理控制建筑垃圾已成为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理论上讲,建筑垃圾产生量不会无限制增长,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将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即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抛物线趋势。目前国内外有不少关于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国内大部分关注环境污染指标(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国外除了关注城市固体废弃物外,还研究了有关家庭生活垃圾产生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等方面内容,但国内外都较少关注数量庞大的建筑垃圾。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处置建筑垃圾的方式一般是送到城市郊外或者农村,露天堆放或者填埋。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建筑垃圾不断增加。有研究显示,过去50年,中国至少生产了300亿立方米的黏土砖制品,未来50年大都将转化为建筑固体废弃物;中国现有500亿平方米建筑,未来100年大都将转化为建筑固体废弃物[4]。根据住建部统计年鉴,2000年,全国总施工面积为160 141万平方米,2009年为588 594万平方米,10年间,年均增长率为7.3%。有研究表明,1 000平方米的建筑施工面积平均产生550吨建筑垃圾。 以湖南省为例,通过调研发现,在省城长沙市仅有两家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生产再生砖的企业。其中一家已经断断续续坚持运作10年,

浅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与对策

浅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建筑垃圾产生也随之不断增加。建筑垃圾乱拉乱倒,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等问题也成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以鲁中地区某市为例,2009年产生建筑垃圾约200余万方,2010年约为320余万方,2011年约为350余万方。这些建筑垃圾一部分被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一部分用于复坑回填利用,但还有相当一部分被堆积在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既影响了市容又污染环境。据调研,其它一些地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现象。因此,加强建筑垃圾科学管理, 促进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有效解决建筑垃圾运输、处理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 据调研,一些地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从其表现形式看,主要为建筑垃圾的偷倒、乱倒、沿途撒漏等违章行为,但从深层次看,则是建筑垃圾管理的权威性和力度不够,管理模式、管理技术、管理思路和源头管理手段等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 (一)管理体制不顺。一些地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市级监督管理在市住建部门,检查考核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

门。有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直接下放到区县,部分区县明确了环卫部门为主管部门,少数区县建筑垃圾管理放在行政执法部门。由于市、区(县)管理主体不一致,管理不顺畅,导致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力度不够,治理效果不明显。 (二)管理手段滞后。建筑垃圾管理缺乏新的行之有效方法和措施,不能对建设工地实施切实有效管理,难以及时掌握收集清运动态,建筑垃圾清运信息得不到准确反映,甚至 造成管理的真空区域,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现象,导致滞后管理、被动管理的局面,致使建筑垃圾乱倒、沿途撒漏、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难以得到有效根治。 (三)处置场地缺乏。建筑垃圾的消纳大多是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自找出路或委托清运公司和个体户代找受纳场所,这也是导致管理部门难以计划、规划和协调建筑垃圾排放、受纳处理,影响管理效果。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缺乏,促使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在郊区、农村私设消纳场地,扰乱了建筑垃圾清运市场和管理秩序。由于缺乏建筑垃圾调剂信息平台,供需双方很难得到及时有效地调配,大量的建筑垃圾只得被倾倒在城乡结合部、村镇周边,成了二次污染源。 (四)处理模式单一。大部分建筑垃圾复坑填埋,极少部分用于建筑工地回填,我市还没有一家资源化利用企业把建筑垃圾作为再生资源利用。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总结

、目前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今年初,**城管执法局、创建办、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批许可组、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根据桐乡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工地创卫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截至11月底,审批许可组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罚核准20多起,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标准,通过审批核准。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走访指导施工单位1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3000多立方米。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装潢垃圾处置等的特点,组织力量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章行为10多起。通过前阶段整治,建筑垃圾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处置,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明显好转,建筑垃圾事先审批核准制度基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当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刚刚起步,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置处于无序化状态,一些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装修单位及人员尚未形成实施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电瓶三轮车、施工单位人员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理解不配合,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刚刚起步,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对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的监管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如何应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镇、街道尚未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少数运输单位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3、建筑垃圾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建筑垃圾运输处罚主要在晚间进行,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通过延长管理时间,开展联合整治的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在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执法的实效性。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收纳处置,主要用于工程回填,尚未对建筑垃圾中石料、砖块等实施综合利用,形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一是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督察指导组和城管执法各中队要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审批核准、包扎覆盖、规范消纳等措施,逐步让群众知道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提高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新闻媒体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营造氛围方面

建筑垃圾论文

关于建筑垃圾的现状 一.建筑垃圾的界定与特点 建筑垃圾是指构造物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根据产生源不同,建筑垃圾可分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拆毁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是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和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而拆毁建筑垃圾是指建筑物和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在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其中,无污染的无机物(包括泥土、石块、混凝土块、碎砖) 占90 %以上。无机材料,具有耐酸、耐碱、耐水性,化学性质比较稳定,同时具有稳定的物理性质的特点。建筑垃圾的这些性质决定其经过处理是一种很好的再生建筑材料。废品(包括金属、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木料、塑料、玻璃等) 可能具有污染物的废弃物分拣后可作为再生资源利用。建筑垃圾在城市垃圾中属最清洁的垃圾,只要合理利用就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筑垃圾的危害 建筑垃圾对我们生活环境的影响具有广泛性、模糊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广泛性是客观的,但其模糊性和滞后性就会降低人们对它的重视,造成生态地质环境的污染,严重损害城市环境卫生,恶化居住生活条件,阻碍城市健康发展。 1.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 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此外,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种种外力作用下,较小的碎石块也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 2.影响空气质量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一些腐败的垃圾散发出阵阵腥臭味,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 3.对水域的污染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垃圾渗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

xx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 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市容市貌,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xx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市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 空港经济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晋宁区和其他县(市)、区参照本细则开展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拆迁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分为建筑废弃物和工程弃土。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统筹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其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宏观统筹、统一协调、行业制度政策和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二)负责对各(县)市、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有关审批、执法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 (三)督促辖区落实“两证、一书、一卡”管理制度。“两证”是指《xx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xx市建筑垃圾消纳处

置核准证》,“一书”是指《xx市市容保洁责任书》,“一卡”是指《xx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 (四)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五)负责对上级督办的重点工程、跨县区的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工作进行协调,组织指导重大跨区建筑垃圾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三化”管理工作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日常管理,其职责是:(一)贯彻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垃圾管理的制度、规定; (二)负责本辖区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和消纳处置核准。具体开展本辖区《xx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日常办理工作;具体开展本辖区弃土消纳场、调拨点的审批有关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xx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的审核、换发工作,按计划对新增渣运企业、新增渣运车辆进行审批,开展渣运企业、渣运车辆的日常监管及车辆年度复验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弃土产出施工工地、消纳场、调拨点的日常巡查监管; (五)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规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及执法查处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辖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doc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为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使工程在施工中和建成后都成为文明工程。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对土建及各专业分包方文明施工的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工程概况 xx春天2#、4#、5#、6#、8#、9#楼工程是建设地址位于信阳市鸡公山大道与羚锐大道交口西南角的高层住宅楼。工程总建筑面积78772m2,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楼,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承台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本工程由信阳悦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新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勘察,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信阳市质监站,安监站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本工程所包含的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由河南五建第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承包。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完善,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主要建筑垃圾有基础土方开挖的土方、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二、建筑垃圾处置依据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序号第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筑垃圾处置措施 1、组织管理

建筑垃圾行业现状分析报告

建筑垃圾行业现状分析报告 投资管理部 2017年8月1日

目录 一、建筑垃圾的概念 (1) 二、建筑垃圾的来源 (1) 建筑垃圾的来源分类: (1) 三、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情况 (1) 四、政策情况 (2) 五、商业模式 (3) 一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先进经验 (3) 二“互联网+”应用于建筑垃圾管理 (4) 三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特许经营 (4) 各项指标: (4) 1、所属行业: (4) 2、主营业务: (4) 3、产品或服务: (4) 4、客户类型: (4) 5、关键资源: (5) 6、销售渠道: (5)

7、收入来源: (5) 六、处理技术与方向 (5) 七、标杆企业 (6) 八、行业痛点与不足 (6) 一土地资源缺,选址要求高 (6) 二市场“卖不好”,企业“吃不饱” (6) 三政策技术不成熟,灰色利益难斩断 (6) 九、未来的趋势与机遇 (7) 一我国建筑垃圾存量 (7) 二政府产业支持 (7) 三“一带一路” (7) 1.需求和供给并存 (7) 2.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能为“一带一路”更好实施保驾护航 (8) 3.应将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纳入“一带一路”基础建设的一部分 (8) 十、我们的建议与想法 (9) 一要完善法规 (9) 二修订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规范 (9) 三明确建筑垃圾再生品使用标准及管理评价规范 (9) 四制定完善的建筑垃圾排放监测监管制度 (9)

五需要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的原则 (10) 六政策扶持 (10)

一、建筑垃圾的概念 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二、建筑垃圾的来源 建筑垃圾的来源分类: (1)土地开挖:分为表层上和深层上,前者可用于种植,后者主要用于回填、造景等;(2)道路开挖:分为混凝土碎块和沥青混凝土碎块; (3)旧建筑物拆除:分为砖和石头、混凝土、木材、塑料、石膏和灰浆、钢铁和非铁金属等几类; (4)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三、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步伐日益加快,建筑垃圾随之增加。数据表明,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已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是第一大城市垃圾源。预计2020年,新建住宅300亿平方米,建筑垃圾至少达500亿吨。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市场非常巨大,但行业开发率是极低的,即使是北京,总的处理情况也只有30%,换句话说,也只有30%“财富”被挖掘。 当前,在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市场化、产业化过程中,尽管可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从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实践来看,由于我国长期把垃圾处理作为公共事业,政府的扶植配合政策起着关键性作用,多是参与“PPP”融资方式中,今后政府发挥的余地仍然巨大。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已不是主要瓶颈问题,主要症结就在于相关的法制政策保障的引导与落实。因此,在推进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过程中,政府要做好体制机制方面的重要保障。 据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的资料显示,国外建筑废弃物处置和利用都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行业规范,这对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行业起到指导监督作用。如美欧日均高度重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标准及各种强制性的使用规范。而我国目前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缺少强制性的严格相关规范,使得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5%远远低于英国的48%、新加坡的63%、香港的80%、日本的95%。若要保证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质量和效果,我国必须制订一系列的标准规范,才能使建筑垃圾资源化过程中每一个技术环节所提供技术依据,得以找到质量的控制点,使之产品有合格、验收的依据。

国内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现状调研

国内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现状调研 一、北京市 1.建筑垃圾总量及回收量的总体情况 当前,北京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4000万吨,“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政府提出了加快推动京南、京北等建筑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80%的目标。 2.回收回用方面的政策法规 《北京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中指出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市发展改革、市政市容、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要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性政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推荐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促进规模化使用。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中指出加快推动京南、京北等建筑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实现“十二五”期末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到达到80%。 《“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中指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垃圾分类标准,增强对资源性固废分类回收的引导力

度;细化完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引导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升级改造,初步完成13个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建设,扶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垃圾分类运输队伍。到争取到2012年实现本市过垃圾分类达标率超过5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中指出:(1)单位或者个人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或者进行综合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2)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跨区、县的工程或者市重点工程产生渣土的单位,应当到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产生房屋修缮、装修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的个人,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3)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工程图纸等有关材料,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渣土消纳登记表。(4)审批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发渣土消纳许可证。清运渣土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渣土消纳场所管理费。(5)单位或者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自行清运,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清运。 《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研究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性政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教程文件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 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

建筑垃圾的现状、组成及处理技术

建筑垃圾的现状、组成及处理技术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已成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建筑垃圾主要由固体废弃物组成,借鉴国外垃圾处理经验,提出了垃圾综合利用可从削减源头开始运用孔内深层强夯技术、建筑垃圾夯扩超短异型桩施工技术。 标签:建筑垃圾处理;孔内深层强夯技术;夯扩超短异型桩施工技术 doi:10.19311/https://www.360docs.net/doc/262466315.html,ki.1672-3198.2016.23.128 1 建筑垃圾组成及处理的重要性 1.1 建筑垃圾主要组成 所谓建筑垃圾是指在对建筑物进行新建、改扩建,以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根据垃圾产生根源可以将建筑垃圾分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拆毁建筑垃圾,其中,前者是指在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后者是指拆除建筑物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两类建筑垃圾一般由废渣土、弃土、余泥、剔凿过程中产生的砖石碎块以及拆除搭手架留下的竹木材、废金属、在装修装饰中产生的废料、包装废料等弃料组成。这些材料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没有任何帮助,但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建筑垃圾数量是巨大的,根据有关调研数据显示,建筑垃圾500~600t/万平方米,我国建筑垃圾可达4000万t/年。 1.2 建筑垃圾处理重要性 近10多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得到超前发展,建筑垃圾犹如城市建设中留下的“疮疤痕”,由于无序的堆放,时间一长,不仅侵占土地,而且产生的废气、废渣还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带来围城之患。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垃圾要么采用就地露天堆放或填埋处理,而且在清运堆放中遗散和粉尘、灰砂等又对沿途造成了新的第二次环境污染。建筑垃圾开始出现与人争地,污染环境等问题,因此对建筑垃圾处理既是环境保护的需要,又是建设新城镇、新农村要求,尤其通过科学合理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在减少占用掩埋土地同时,还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对城市、乡村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国外建筑垃圾处理经验启示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多数垃圾废弃物如废气金属、木材、砂浆等往往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经过相应的处理,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使用。关于建筑垃圾的处理利用,美国、日本、德国的许多先进经验和处理方法经验值得借鉴。 美国对建筑垃圾采用微博技术,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旧沥青面料达到100%回收利用,且成本降低1/3。而日本把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日本政府于1977年、1991年分别制定实施了《再生骨料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范本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范本 目录 一、前言 (1) 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2) 四、有效的管理措施 (4) 五、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4) 六、建筑垃圾清运 (6) 七、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8)

一、前言: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至2006年,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以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废渣500t至600t的标准推算,我国现有建筑面积至少产生了20亿吨建筑垃圾。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视。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 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其设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总结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总 结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目前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今年初,**城管执法局、创建办、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批许可组、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根据桐乡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工地创卫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截至11月底,审批许可组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罚核准20多起,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标准,通过审批核准。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走访指导施工单位1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3000多立方米。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装潢垃圾处置等的特点,组织力量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章行为10多起。通过前阶段整治,建筑垃圾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处置,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明显好转,建筑垃圾事先审批核准制度基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当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刚刚起步,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置处于无序化状态,一些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装修单位及人员尚未形成实施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电瓶三轮车、施工单位人员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理解不配合,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刚刚起步,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对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的监管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如何应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镇、街道尚未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少数运输单位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3、建筑垃圾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建筑垃圾运输处罚主要在晚间进行,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通过延长管理时间,开展联合整治的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在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执法的实效性。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收纳处置,主要用于工程回填,尚未对建筑垃圾中石料、砖块等实施综合利用,形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一是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督察指导组和城管执法各中队要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审批核准、包扎覆盖、规范消纳等措施,逐步让群

建筑垃圾处理与综合回收利用.doc

建筑垃圾处理与综合回收利用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城市垃圾的数量不断增多。面对垃圾泛滥成灾的状况,我们已不能局限于控制和销毁垃圾,而应该加强针对性研究和实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处理利用垃圾,变废为宝,开发适合我国的工艺发展路线,达到综合回收利用和资源化。 【关键词】建筑垃圾现状处理方法综合利用 一.建筑垃圾概述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与其他城市垃圾相比,建筑垃圾具有量大、无毒无害和可资源化率高的特点。绝大多数建筑垃圾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金属可重新回炉加工制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木屑等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碎砖、混凝土块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代替砂直接在施工现场利用,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浇捣混凝土等,也可用以制作砌块等建材产品等。 二.我国建筑垃圾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组成是一致的,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它废弃物等组成。据有关资料介绍,经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m2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废渣就会产生500~600t。若按此测算,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有4000万t。我国建筑垃圾现状不容乐观,主要问题表现在:(1)建筑垃圾面广量大;(2)建章立法操作性差;(3)研究成果推广困难。 三.建筑垃圾的处置和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指将建筑垃圾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其进行 再生利用。资源化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国家发改委对循环经济的定义为:“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最新)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X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示范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拆迁单位以及其他建设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固体废弃物。 第四条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实行核准制度。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必须办理核准登记。 第五条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理、利用单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谁付费”的原则,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六条示范区、X区两级应在产业、财政等方面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给予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推进建筑垃圾

资源化利用,鼓励建设、施工和其他单位积极研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和技术,在保证建筑质量、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及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建设应当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七条示范区城管局负责示范区建筑垃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编制建筑垃圾处置规划,制定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X区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三)监督X区查处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倾倒、排放、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示范区城管局X分局(以下简称X分局)负责示范区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执行示范区城管局制定的建筑垃圾处置规划和管理规定。 (二)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核准、发放《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三)监督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处理设施的运营、使用。

建筑垃圾处理的调研报告

××县建筑垃圾管理调研报告 【摘要】:城市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城市建设部门建造新的建筑物所产生的开挖废料、拆除工程产生的废料,道路修建与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料等。尽管大多数建筑垃圾无毒无害,但若随意堆放、丢弃、简单填埋,不仅浪费土地资源、破坏了自然环境、影响市容市貌,还会造成巨大的能源和资源的浪费。故此,对建筑垃圾进行高效管理和再生利用,是各级政府和建筑有关单位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建筑垃圾;调研;回收利用 1 ××县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与经济的高速发展,县城发展加快了“新陈代谢”的速度,大批旧的建筑物不断被拆除,高楼大厦日益林立,除了严重影响我县环境卫生之外,建筑用胶、涂料、油漆等属于难以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并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对此管理处置不当会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所以,建筑垃圾亟待有效的管理与合理的处理。 我国的垃圾处理起步整体较晚,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整体较低,曾出现垃圾包围城市的严重局面。近年来,中国环境卫生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城镇垃圾处理水平提高,垃圾包围城市的现象有所缓解。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在此大环境下,我县在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同样也面临诸多问题。 (一)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于建筑垃圾处理的程序、方式等没有具体可行的方案,大量建筑垃圾随意散落,违规消

纳不断,污染形势日益严峻。 (二)对工地内建筑渣土的产生、防尘措施、清运、处置等缺乏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目前我县对建筑垃圾的管理规定零散不成规章。 (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目前我县建筑垃圾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和要求。 (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太低。由于我县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 (五)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缺乏全程监控。 (六)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2 我市其他县区对建筑垃圾管理的调研状况 针对我县在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过前一季度对我市其他部分县区的电话、走访、资料查看等各种方式的调研,有多处我县可以借鉴。 ××市××区是我市对建筑垃圾管理相对较为成熟的地区,主要有以下几点: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区政府通过组织协调,与各建筑施工有关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2.着力提高建筑垃圾的技术处理水平。城市建筑垃圾一般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技术处理。尤其是对建筑垃圾做混凝土骨料必需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堆存,有很多方面技术不够成熟,但是××区一直在积极探索研究。 3.政府出台统一可行的建筑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

政府在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中的对策与建议 (一)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引及目标 面对政府在城市垃圾处理中的缺位问题,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法规制度、经济政策、日常政务中,可以在此难题处理上发挥巨大优势。不同于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自伤性发展,也不局限在环保问题,循环经济所形成的是一种以资源为始发点、以再生资源为终点从而代替废物垃圾并由二者围绕产品循环往复的兼顾经济、社会、环境三方的闭环式、极具生态性的模式。所以,要弥补政府的缺位问题,制度、政策、政务、技术、教育等各环节都需要以循环经济为指引,政府工作者及企事业人员应从思想上摒弃固有弊端,以一种开放式、经济型、高效益的理论为指引,这才是解决城市建筑垃圾的关键要穴。在法规制度、经济政策、政务上都要以循环经济的核心3R原则为借鉴加以考量,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发展时刻将利益挂在嘴边,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的可持续,以期人类与自然和谐共赢。 (二)法规制度从根源上缓解建筑垃圾问题 1.环境保护法上的完善建议 自2015年保护环境随着《环境保护法》出台被列为一项基本国策起,环境问题受到了广泛重视,环保法实施两年来取得了卓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当下城市垃圾的有效处理造成困扰,所以建议稍作改进。 首先,环境保护规划制度仅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编制相应规划,但是随着城市发展涌现的城中村、拆迁、道路建设等变化,宏观上进行规划越来越难以满足现今日益精细化的社会要求,所以应以规划制度为原则,出台相应法规对企业、基层组织的责任进行细化,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建筑垃圾问题要求企业、当地基层组织等协力制定符合县级以上城市规划要求以及顺应循环经济理念的建设施工计划。 其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针对建设项目所设定,但是城市建筑垃圾问题多发于建设项目完工后或开始前的拆迁、重建、废弃等,且为避免重复评价,一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多是考核项目本身的属性、地点、方式而忽略项目过程前、进行中、过程后产生的垃圾问题,所以环评制度应将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城市垃圾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各类建筑工地、旧房改造、拆迁非常的多,据初步统计较大项目就有100个,一些抢修、抢险、店铺装修等更是难以计数,相应的给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下面根据我区建筑垃圾处理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作汇报。 一、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 因我区处于发展阶段,建筑工地、旧房改造、拆迁非常的多,相应的,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也空前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其数量已经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量约180万方。再生利用的方式有建筑房屋基坑回填、市政绿化用土、路基回填、排危回填等,用量约50万方,运往郊外龙头寺弃土场进行埋弃约100万方,另外,部分的建筑垃圾被施工单位沿着空地,河、湖边、山间隐蔽处等违规倾倒约30万方,或是进行掩埋,不仅破坏环境美感,而且影响市容市貌、危害人类健康,造成土壤和地下水及大气污染。因此,采取科学的手段处置和利用建筑垃已经刻不容缓。 二、建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规范处理建筑垃圾的意识较为淡薄。部分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装修单位及从业人员尚未形成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施工单位人员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危

害认识不足,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增加了执法管理难度。 (2)是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执法队员不间断巡查来发现违法行为,往往是事后发现,导致整治的人力物力投入较大。 (3)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化水平不高。绝大部分依然是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虽然有的地方采取分类垃圾箱,但利用程度不高。 (4)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由于我区建筑垃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缺乏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能力。各种处理设备落后,导致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处理就直接运往弃土场简单填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既浪费资源,增加成本,又染环境。 (5)施工管理、施工工艺技术的落后是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主要原因。由于采用落后的建筑材料,采用纯于工操作,必然造成材料的损坏和浪费;另外管理不善,施工人员素质不高,也是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主要原因。 (6)缺乏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推动机制。建筑垃圾治理的产业化建设没有跟上时代步伐,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业链不够完善,建筑垃圾治理的价格体系没理顺,缺乏有利于扶持建筑垃圾治理产业化的优惠政策。 (7)企业单位的管理者和现场施人员环保意识参差不齐,观念落,环保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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