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噪声标准

工厂噪声标准
工厂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GB 12348-90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现行房屋国家噪音标准

国家噪音标准 1 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 类别区域白天夜晚 0 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 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 dB 执行。 50 40 Ⅰ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 标准。 55 45 Ⅱ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 50 Ⅲ工业区。65 55 Ⅳ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 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 (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70 55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北京地区为白天6:00-21:59,夜晚22:00-5:59)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 dB。 2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 (A) 类别区域白天夜晚Ⅰ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55 45 Ⅱ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60 50 Ⅲ工业区。65 55 Ⅳ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70 55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 dB,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3 GB/T17249.1-1998 《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 稳态A 声级 dB (A ) 房间类型 dB(A) 备注 会议室 30-35 背景噪声是指室内技术设备(如通风系统)引起的噪声或者是室外传来的噪声,此时对工业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机器设备没有开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已有工作场所噪声问题的规划。适用于装设有机器的各种工作场所。 教室 30-40 个人办公室 30-40 多人办公室 35-45 工业实验室 35-50 工业控制室 35-55 工业性工作场所 65-70 4 GBJ87-198 5 《工业企业厂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序号 地点类别 噪声限值 dB(A) 备注 1 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 90 1、 本表所列噪声限值, 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测量确定。 2、 对于工人每天接触噪 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按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限值增加3 dB 的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值。 3、 本表所列室内背景噪 声级,指在室内无声源发声条件下,从室外经由墙、门、窗(门窗启闭状态为常规状态)闯入室内的室内平均噪声级 2 高噪声车间设置的值班室、观察室、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5 3 精密装配线、精密加工车间的工作地点、计算机房(正常工作状态) 70 4 车间所属办公室、实验室、设计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0 5 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通讯室、电话总机室、消防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60 6 长部所属办公室、会议室、设计室、中心实验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60 7 医务室、教室、哺乳室、托儿所、工人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55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题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与原标准相比,《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一是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是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三是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四是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此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此标准执行。 《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见表1) 单位:db(A) 《标准》规定,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分贝, 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米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相应限值减10分贝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标准》规定,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见表2、表3) 表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说明:A类房间是指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 B类房间是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学校教室、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等。 表3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 单位:db(A)

国家噪声标准

国家噪声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家环境噪声标准 银川正大有限公司收编 2013年5月29日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职业性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标准》ISO1999 ●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dB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评价。乡村生活区参照,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dB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评价。Ⅰ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域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如排气),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0dB(A);夜间偶发噪声(如鸣笛),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5dB(A)。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dB Aeq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评价。 ●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噪声标准》 /dB 标准限值 L WECPN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时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 ●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dB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WECPN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的噪声评价。 ●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允许噪声值》 铁路机车司机室内噪声限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稳态噪声允许值适用于铁路干线机车司机室的噪声检验,等效噪声允许值适用于对铁路运营司机室噪声的卫生评价。 ●GB/T12861-1991《铁路客车噪声的评价》 /dB 客车车内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

噪声标准

噪声标准 发布时间:2003-12-03 09:28:54文章来源: 噪声对人的影响与声源的物理特性、暴露时间和个体差异等因素有关。所以噪声标准的制定是在大量的试验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的,主要考虑包括保护听力、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人们对噪声的主观烦恼度和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等方面,对不同的场所和时间分别加以限制。即同时考虑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性。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right]][[image1]][[/right]] 以保护听力而言,一般认为每天8小时在80分贝以下听力不会损失,而在声级分别为85分贝和90分贝环境中工作30年,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调查,耳聋的可能性分别为8%和18%。在声级70分贝环境中,谈话感到困难。干扰睡眠和休息的噪声级阀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5分贝,我国提出的环境噪声允许范围见表5-4-1。 环境噪声制订标准的依据是环境基本噪声。各国大都参考ISO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为30分贝),根据不同时间、不同地区和室内噪声受室外噪声影响的修正值以及本国具体情况来制订。(见表5-4-2、表5-4-3和表5-4-4)。 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于1982年颁布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将城市按不同社

会功能划分为六类区域,规定各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在总结十年的执行情况后,1993年该标准经修改后重新颁布(GB3096-93),见表5-4-5。 该标准还规定,位于城郊和乡村的疗养院、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严于0类标准5分贝(A)执行;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1类标准执行;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按4类标准执行;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超过标准值的15分贝(A)。 表5-4-1我国环境噪声允许范围(单位:分贝) 表5-4-2 一天不同时间对基数的修正值(分贝) 表5-4-3 不同地区对基数的修正值(分贝)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08-08-19发布2008-10-01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 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 ——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 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 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GB 12349-90 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Leq=10Lg()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Leq=10Lg() 式中:L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n-采样总数。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背景噪声 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否则测量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采样方式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国家噪声标准精编版

国家环境噪声标准 大连兆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编 2003年5月29日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职业性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标准》ISO1999 ●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准值15分贝。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Ⅰ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域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如排气),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0dB(A);夜间偶发噪声(如鸣笛),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5dB(A)。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 L WECPN/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时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 ●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WECPN/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的噪声评价。

●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允许噪声值》 铁路机车司机室内噪声限值 运营司机室噪声的卫生评价。 ●GB/T12861-1991《铁路客车噪声的评价》 客车车内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 电车和上述车种的合造车噪声评价。不适用于动车组的车辆噪声评价。公务车、卫生车、维修 车和试验车等特殊用途车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客车,除允许噪声级及测点位置按设计及使用 需有特殊要求外,其他也应符合本标准。 客车车外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客车静止时,空调机组及发电机组满负荷运转时,距离管道中心线3.5m处测量的车外噪声限值。 ●GB13669-1992《铁路机车辐射噪声限值》 铁道机车辐射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新制造或经大修后出厂的铁道电力、内燃和蒸汽机车的辐射噪声检验。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 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防止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医学院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协作共同研究编制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现批准颁发从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试行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卫生部并抄送北京市劳动科学研究所耳鼻喉科研究所以便研究修订附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分 贝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 分贝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相应放宽 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 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 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在未达到标准前厂

环境噪声标准汇总

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T 3222-1994 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3450-2006 铁道机车和动车组司机室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3767-1996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GB/T 3768-1996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3871.8-2006 农业拖拉机试验规程第8部分:噪声测量 GB/T 4129-2003 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标准声源的性能要求与校准 GB/T 4214.1-2000 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5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4964-1985 内河航道及港口内船舶辐射噪声的测量 GB/T 4980-2003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的测定 GB/T 5111-1995 声学铁路机车车辆辐射噪声测量 GB/T 5265-1985 水下噪声测量 GB 5979-1986 海洋船舶噪声级规定 GB 5980-2000 内河船舶噪声级规定 GB/T 5898-200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噪声测量方法工程法 GB/T 6404.1-2005 齿轮装置的验收规范第1部分:空气传播噪声的试验规范 GB/T 6881.1-2002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混响室精密法 GB/T 6881.2-2002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混响场中小型可移动声源工程法第1部分:硬壁测试室比较法 GB/T 6881.3-2002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混响场中小型可移动声源工程法第2部分:专用混响测试室法 GB/T 6882-1986 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 GB/T 7111.1-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7111.2-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2部分:纺前准备和纺部机械 GB/T 7111.3-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3部分:非织造布机械 GB/T 7111.4-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4部分:纱线加工、绳索加工机械 GB/T 7111.5-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5部分:机织和针织准备机械 GB/T 7111.6-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6部分:织造机械 GB/T 7111.7-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7部分:染整机械 GB 9660-19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GB/T 9661-19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GB/T 10069.1-2006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1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GB/T 10894-2004 分离机械噪声测试方法 GB 12348-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 12349-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523-19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T 12524-19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525-19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 14227-2006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声学要求和测量方法 GB/T 14259-1993 声学关于空气噪声的测量及其对人影响的评价的标准的指南 GB/T 14365-1993 声学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 准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industrial enterprises industrial enterprises GB 12348-90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布发布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局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昼间夜间 Ⅰ55 45 Ⅱ60 50 Ⅲ65 55 Ⅳ70 55 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 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 附加说明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GB 12349-90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Leq=10Lg()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Leq=10Lg()

式中:L 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 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 2.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 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8649-23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 (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城市规模及人口 密度的持续增大,城市噪声污染对于市民的干扰和危 害日益严重,已成为城市的一大公害。为此,我们专 题展开调研,以期能为噪声污染防控和治理提供一些 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一、噪声污染现状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X)》规定,医院、 疗养地等安静住宅区白天不得超过50分贝,夜间不 得超过 40分贝;居民、文教区白天不得超过 55分贝, 夜间不得超过 45分贝;居民、商业和工业混合区白天 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工业区白 天不得超过 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 55分贝;道路两 侧白天不得超过 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 55分贝;夜

间突发噪声,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分贝。从实地考察和收集掌握的情况来看,市城区绝大多数地区不同程度超标,噪声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1、从噪声污染区域分布上看。 三洲驿街道所辖区域,旧城面积大,房屋密集老旧、隔音较差,噪声污染多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其中沿河菜市场、商铺音箱、广场舞、机动车声是主要噪声源;汪家桥街道地域较大,居民区分散,人群相对疏落,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突出的是广场舞音乐噪声;襄阳街街道整体较为分散,噪声主要表现为交通噪声,尤其是沿孟姜女大道交通噪声影响较为严重;工业集中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相对而言生活噪声偏弱,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噪声。 2、从噪声污染市民投诉上看。 据市长热线办统计数据显示,XX年,全市受理各类投诉1221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32起,占19%;XX 年1-8月,受理各类投诉786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21起,占28.1%,较XX年同期增长了近三分之一,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昼间夜间 Ⅰ55 45 Ⅱ60 50 Ⅲ65 55 Ⅳ70 55 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 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 监测方法 按GB 12349 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 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A 声级用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 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 声级,用Leq 表示,单位为dB(A)。按此定义此量为: Leq=10Lg() 式中:L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Leq=10Lg() 式中:Li-第i 次采样测得的A 声级; n-采样总数。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 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 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 2.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 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 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主编部门: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12月1日关于发布《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8〕56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8年4月13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全国声学标准化委员会归口组织,具体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的。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调查研究了国内有关单位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收集并分析了国外同类测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对一些重要内容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验验证工作,提出了规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国内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召开了座谈会,经反复修改提出了送审稿。经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声学分委员会讨论同意,最后,由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四章及二个附录。内容包括:测量条件、生产环境的噪声测量和非生产场所的噪声测量。 在本规范施行过程中,希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陶然亭路儒福里41号)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988年3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企业所有生产环境和非生产环境的噪声测量方法,便于对工业企业噪声进行评价和控制设计,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环境、非生产环境与厂界的稳态噪声和除脉冲噪声以外的非稳态噪声测量。 第1.0.3条工业企业噪声测量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厂界噪声测量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1.3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4 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1.5 背景噪声 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 2.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否则测量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2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2.3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2.4 采样方式 2.4.1 用声级计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慢”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为5s。 2.4.2 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采样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 测量值 2.5.1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5.2 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 2.5.3 非周期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的等效声级。 2.6 测点位置的选择 2.6.1 测点(即传声器位置。下同)应选在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的噪声敏感处。如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2.6.2 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中央,室内限值应比相应标准值低10dB(A)。 3 测量记录及数据处理 3.1 测量记录围绕厂界布点。布点数目及间距视实际情况而定。在每一测点测量,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等效声级,填入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见附表)。 3.2 背景值修正 背景噪声的声级值应比待测噪声的声级值低10dB(A)以上,若测量值与背景值差值小于10dB(A),按下表进行修正。 如果声级差值小于3 dB(A),则被测声源的噪声小于背景噪声,修正的声级仅能作为近似的测量值;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测量应安排在较为安静的环境中重做。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

编号:FS-DY-20775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城市规模及人口密度的持续增大,城市噪声污染对于市民的干扰和危害日益严重,已成为城市的一大公害。为此,我们专题展开调研,以期能为噪声污染防控和治理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一、噪声污染现状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X)》规定,医院、疗养地等安静住宅区白天不得超过5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0分贝;居民、文教区白天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居民、商业和工业混合区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工业区白天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道路两侧白天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突发噪声,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分贝。从实地考察和收集掌握的情况来看,市城区绝大多数地区不同程度超标,噪声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1、从噪声污染区域分布上看。 三洲驿街道所辖区域,旧城面积大,房屋密集老旧、隔音较差,噪声污染多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其中沿河菜市场、商铺音箱、广场舞、机动车声是主要噪声源;汪家桥街道地域较大,居民区分散,人群相对疏落,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突出的是广场舞音乐噪声;襄阳街街道整体较为分散,噪声主要表现为交通噪声,尤其是沿孟姜女大道交通噪声影响较为严重;工业集中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相对而言生活噪声偏弱,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噪声。 2、从噪声污染市民投诉上看。 据市长热线办统计数据显示,XX年,全市受理各类投诉1221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32起,占19%;XX年1-8月,受理各类投诉786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21起,占28.1%,较XX年同期增长了近三分之一,而投诉时间主要集中在早上6:00-7:00、晚上19:00至21:00、11:00至次日凌晨2:00等市民休息、学生学习的时间段。同时,数据还显示,XX年三季度已受理噪声污染投诉92起,高于二季度的73起和一季度的56起,可以说今年第三季度比第一、二季度市区更加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 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3 监测方法 按GB 12349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 GB 12349-90 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等效声级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 按此定义此量为: Leq=10Lg()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Leq=10Lg() 式中:L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n-采样总数。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周期性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声级变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的噪声。 背景噪声 厂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2 测量条件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符合GB 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之规定,应定期校验。并在测量前后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否则测量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气候中进行,风力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 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采样方式

噪声监测时间汇总

噪声监测时间汇总 监测标准监测类型监测时间备注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厂界声环境10min 监测时间避开 节假日和非正 常工作日交通噪声 铁路、城市轨道交 通(地面段)、内河 航道两侧 60min 20min(若城市轨道交通(地 面段)运行车次密集) 高速公路、一级公 路、二级公路、城 市快速路、城市主 干道、城市次干道 20min(不低于平均运行密 度) 噪声敏感建筑物 受固定噪声源影响 1min(稳态噪声) 10min(非稳态测量整个正常 工作时段或代表性时段) 受交通噪声影响监测时间同交通噪声 GB12348-2008工业 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 准厂界噪声 1min(稳态噪声) 企业正常生产 10min(非稳态测量整个正常 工作时段或代表性时段)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 量-噪声工作场所噪声 稳态噪声1min,测量3次 慢档S,其他 监测为快档F 非稳态噪声 根据声级变化确定时间段, 测量各时间段的等效声级, 并记录各时间段持续时间 GB12525-1990铁路 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 量方法铁路边界噪声 接近机车运行平均密度时 段,监测时间1h;同时在无 机车通过时测量背景噪声, 背景噪声如果是稳态噪声测 量1min,非稳态噪声测量 20min。 测点:距铁路 外侧轨道中心 线30m处 GB22337-2008社会 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边界噪声以及噪声敏感建筑物 1min(稳态噪声)经营性文化娱 乐场所、商业 经营活动 10min(非稳态测量整个正常 工作时段或代表性时段) GB12523-2011 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 20min(施工期间);同时测 量背景噪声,背景噪声如果 是稳态噪声测量1min,非稳 态噪声测量2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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