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 (1)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 (1)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 (1)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产生了失地农民这个迅速膨胀的特殊群体,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由于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加之当前征地工作中的问题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为维护失地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标签: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偿标准;法律援助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作为农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数量迅速增加,目前我国的失地农民数量在4000万人以上,据预计,2020年我国的失地农民将达到1亿。由于我国目前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现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原因,农民失去土地的同时也失去了附着于土地的一系列权益,因此,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需要。 1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现状 1.1 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 在对失地农民的安置上,大部分地区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青苗及其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是劳动力安置补偿费。我国只是按被征用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而没有考虑土地的未来用途和地价,因此对征地实行的是部分补偿原则,这种补偿方式的特征:(1)补偿金低于土地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土地的位置、人均耕地面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土地价值的经济因素,(2)征地补偿费远远不能保障一个城市居民的生活,难以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活之计。有的地方采用的是留地安置方式,即留出一定面积土地给失地农民,帮助其生活保障,这种方法能够使失地农民长久享受土地增值收益,但是这只能在人均耕地较多的地方才能实行。还有的地方采取住房安置的方法,即统一规划,为失地农民提供住宅,这种方法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居住问题,但是其他方面难以保障。 1.2 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 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招工安置,还有一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征地补偿费开办一些经营实体,让失地农民在其中工作,但这些企业产权不明晰,抵御不了市场风险,一旦企业亏损倒闭,将造成失地农民既失地又失钱。由于安置方式单一,加上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很多农民失地的同时也失业了。据调查,失地农民在土地征用的同时能获得就业安置的比重不超过10%。随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计划用工方式逐渐为市场主导的就业形式所替代,企业用人自主,劳动保障部门一无就业岗位,二无权安置农民就业,三无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政

中国城市女性就业问题研究

试论中国城市女性的就业问题 【摘要】:本文阐述了我国城市女性就业的现状,组织背景材料,多角度讨论其现有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的形式揭示女性就业问题的本质, 以翔实的数据化资料反映社会现状,并得出推论。文章通过对国外类似问 题的解决方法和对策的分析,提出借鉴先进经验,从国内实际出发,探讨 解决现阶段中国城市女性就业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女性就业妇女保护法制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2月28日发布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1万人。城镇人口5937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44.9%,其中15-59周岁女性人口达到19853万人。随之而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城市女性的就业问题日益突出。 1.我国现阶段城市女性就业状况 1.1女性就业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中国的妇女在漫长封建半封建社会时期中被剥夺了参与社会劳动的权利。恩格斯曾经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妇女重新回到公共劳动中去。”妇女要获得真正的解放,要取得和男子同等的地位和权利,关键在于要拥有获得独立经济收入的途径。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与努力下,我国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妇女地位有了空前提高,妇女运动取得了骄人成绩。2007年8月30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已施行的《就业促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那些行业不适合妇女”应该说是一个不小的历史进步,因为这是根据女性的生理特点,为保护女性而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但在承认这一点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另外一点,即如果国家不同时采取一些更倾向与女性的法律措施来确保女性的就业权,则女性就业权受损的状况可能会更加严重,女性的社会地位也会因此而继续下降。 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广泛存在。在当前就业难的情况下,女性在就业中受到的挑战更加严峻,性别歧视几乎存在于女性就业的各个阶段。如女大学生就业难、妇女在企业裁员中首当其冲且再就业难、女性职业生涯中的“玻璃天花板”问题等。这些问题可能使女性或主动或被动地放弃职业追求,重新置于受人供养的非主体境地。 建国初期,国家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制定了女性提前退休的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国初期制定的退休政策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提前退休使职业女性在教育培训、职业发展等多方面处于劣势,不利于男女平等目标的实现。 1.2 近年女性就业问题的发展趋势 根据2001年发布的《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提供的

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2007-02-06 12:27:13失地农民正被社保边缘化 据估计,目前我国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可能高达万至万人。国家强制性大量征地造成的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状况 (一)失地农民的总量和分布 除了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和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一般人均耕地不足亩。目前,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每年约万至万亩,如果按人均亩地推算,那就意味着每年大约有万到

万农民失去土地,变成失地农民。年至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共万亩,多数研究者估计,至少万农民因此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 这里讲的非农建设使用土地数量,是指依法使用的耕地,不包括违法占用的耕地。许多专家估计,如果考虑违法占用耕地,目前失地或部分失地农民的数量可能高达万万人。年至年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是万亩,年至年计划占用耕地将超过万亩。如果计划用地指标突破,违规用地得不到控制,失地农民还要大大增加。 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的郊区,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失地农民人数较多。目前上海市失地农民的总数已超过百万。年以来北京市失地农民累计达万。江苏无锡市在年至××年的年中共有万亩农田被征用,造成万农户的万农民失地。浙江省绍兴县被征地农民累计达万人,占农村人口的%。 (二)已安置征地劳动力相当一部

分实际处于失业状态 世纪年代中期以来,企业为减少冗员而实行下岗分流,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使获得就业安置的征地农民首先受到冲击。目前,上海市已安置进各单位的征地劳动力中,有近的人实际处于离岗状态。截至年底,北京近郊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农转非”人员共计万人,其中劳动年龄人口万人,获得就业安置的为万人,占。北京丰台区卢沟桥乡太平桥村,年土地被征用时,实行招工安置的有余人,目前除少数安排在环卫、公交和房管部门外,其他获得就业安置人员以上都已下岗、失业。 (三)一次性获取支付补偿金自谋出路的失地农民,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很容易陷入失地又失业的困境 因沿用多年的“谁征地、谁安置”的原则事实上已经难以执行,各地开始普遍采用货币补偿的安置模式,即征地时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

失地农民和就业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工作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308 失地农民和就业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工作报告完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失地农民和就业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工作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只有循序从土地剥离出来,才能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加快现代化的步伐。党的xx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

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研究

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地农民面临失地又失业的困境。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点问题,也是关系全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如果不及时妥善解决,将严重影响城市化进程,进而阻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本文就失地农民就业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主要存在如下问题:政策对农民的保护不足、政府有关部门认识不到位、失地农民自身综合素质欠缺,不能提供有效劳动供给、社会就业环境不利于失地农民再就业等。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完善现行的有关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力度、积极拓展劳务输出等对策,就解决我国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出路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化失地农民征地补偿就业

目录 一、失地农民就业情况 (1) 二、失地农民就业面临的问题及其分析 (1) (一)政策对农民的保护不足 (1) (二)政府有关部门认识不到位 (2) (三)失地农民自身综合素质欠缺,不能提供有效劳动供给 (2) (四)社会就业环境不利于失地农民再就业 (2) 三、解决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2) (一)必须改革完善现行的有关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 (2) (二)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创造有利于失地农民就业的机制和环境 (3) (三)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力度 (3) (四)刺激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带动就业增加 (3) (五)积极拓展劳务输出 (4) 参考文献 (5)

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研究 失地农民是现代化城市的产物,是现代化进程中必然产生的社会现象。像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失地农民问题,而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又是重中之重,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城市化就很难成功。如果城市化不能顺利进行,就势必影响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否尽快实现的问题,关系到我国能否实践科学的发展观的问题。 一、失地农民就业情况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兴起大办开发区的热潮,最高峰时达8000多个,使我国的耕地每年以近千万亩的速度“失血”,失地农民大幅增加。专家通过测算估计目前全国各地失地农民的数量约在4000万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1990年到2000年的10年里,我国城市化率提高9.86个百分点,农村失地人口约4300万,一般每征用1亩地,就伴随着1.5个农民失业。造成这多的农民失地又失业,给社会稳定留下了隐患。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调查。调查主要以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农户为主要对象,总共调查了2942户。调查的一些情况如下:43%的调查户完全丧失了耕地。在这2942户中,共有家庭人口12170人,其中劳动力7187人,平均每户4.14人,劳动力2.44人;原有耕地13740.15亩,平均每户4.67亩,平均每人1.13亩。2000年以来,这些农户的耕地共被占用9400.15亩,占原有耕地的68.4%。平均每户被占有3.2亩。尚余耕地4340亩,平均每户1.48亩,平均每人0.36亩。其中,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上的有442户,占调查总数的15%;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有1237户,占42%;完全丧失耕地的有1263户,约占43%。调查显示,失地农民最担心的就是就业问题,大多数的失地农民对自己的就业没有信心,对就业形势也不看好,在7187名劳动力中,征地时安置就业197人,约占劳动力总数的2.7%;外出务工1784人,约占24.8%;经营二三产业1965人,约占27.3%;从事农业1807人,约占25.2%;赋闲在家失业的1434人,约占20%。其中河北农民耕地减少甚至完全失去土地后,就业非常困难,生活出现危机,河北迁安、高碑店市的失地农民有80%以上就业很困难;河南漯河市源汇区和孟津县的失地农民赋闲失业在家的劳动力所占比重分别高达43.5%和47.8%;在经济发达的广东省失地农民劳动力找不到工作赋闲在家的也有10%;陕西省的失地农村劳动力只有38%找到工作。① 从上面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出,在失地农民中,他们的就业率很低,而且他们很多人对自己的就业失去信心,在就业的结构中在第三产业中的比例要大一点。而且很多人认为失去土地后自己的生活来源失去保障,当务之急就是要实现就业找到工作,政府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保障,为他们就业服务。 二、失地农民就业面临的问题及其分析 (一)政策对农民的保护不足 首先,土地征用制度不尽合理,现有法律限制了农村土地所有者,使其无法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相应收益,侵害 了农民权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要进入市场或通过转变用途获得增值,只能先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此后其使用权才可以有偿出让。恰恰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国家、地方政府和农民 之间的分配被滞后的法律法规扭曲,不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受到侵害,而且失地农民再就业 问题目前也尚属政策上的“盲区”。其次,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过低,不利于失地农民生存和创业。按照《土地征管理法》规定,承包地被用后,农民“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而补偿费过低, ①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4)》,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

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及对策分析资料

目录 一、引言 (2) 二、失地农民就业现状 (3) (一)失地农民结构性失业严重,隐性失业现象极为普遍 (4) (二)就业转失业比例过高 (4) 三、影响失地农民就业现状的因素 (4) (一)当前社会就业形势严峻,就业竞争激烈 (4) (二)失地农民文化素质低,缺乏就业培训 (5) (三)失地农民思想落后,观念保守,缺乏就业和创业意识 (5) (四)现行征地安置方式单一 (5) (五)政府政策因素的制约 (6) (六)征地过多过急 (6) 四、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的对策分析 (6) (一)建立就业保障基金 (6) (二)构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7) (三)加强农民技能培训 (7) (四)强化农民就业观念 (7) (五)多种安置方式相结合,拓宽就业门路 (7) (六)消除就业障碍,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8) 五、小结 (9) 参考文献 (9)

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扩张,农村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由于社会就业形势、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制约,加上失地农民本身素质不高、知识水平有限,使得失地农民陷入就业困境。就业状况不容乐观,问题主要表现为就业率低下、就业质量不高、结构性失业严重、再失业现象普遍等。失地农民为我国城镇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保障其生存权利责无旁贷。而保障失地农民生存权利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这也是要义根本所在。本文对失地农民就业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寻找成因症结所在,并针对成因症结提出对策建议以化解失地农民的就业困境,保障其基本生存权利。 关键词:失地农民;城市化;结构性失业;社会保障;就业现状;和谐社会 一、引言 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中国农村的耕地不仅具有生产功能,而且还具有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利的功能。但是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乡结合部的大量土地被征用,由此失地农民的数量激增。失地农民是被动城市化的主要类型,从人口数量来看,这种进城方式的最大特点不是所占的比例最大,而是其被动化的特征。无论从现实情况还是从心理上,失地农民都还没有做好城市化的准备,由于土地被征用,他们的身份被迫的从农民强行过渡到了非农或者是城市居民。按照现在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城市化进程,据预测2000年至202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达到5450万亩以上,到2020年我国失地农民的总和将达到一亿以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一次会议上指出,全国约有4000多万徘徊在城市边缘的“失地大军”。

城市社区部分居民失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城市社区部分居民失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引言 当今失业现象已出现了超越社会形态的特点,无论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业问题。所谓失业是在一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愿意工作却没有工作,虽有劳动报酬但不能维持其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的一种社会现象。经济建设和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多年积累的结果,导致了当前的企业困难和下岗职工增多。下岗失业者自身的素质偏低、观念陈旧,使再就业难度加大 一、我国城镇失业现状 (一)失业的含义及其界定 失业是指劳动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时期内没有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或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达不到规定标准)、正在寻找工作、如有工作可在两周内应聘就业的人员。判断是否为失业人员的主要标志有五个:一个是劳动年龄内;二是有劳动能力,即在身体和智力上可以从事社会劳动;三是调查时期,国际上通行的调查时期一般为一周,如果调查对象在调查周内没有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或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不到一小时,即确定为失业 (二)我国城镇失业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城镇的失业问题也日益凸现。失业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由1991年的352.2万,增长到2004年底的827万。2005年2月,国家发改委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发布的《2006年就业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显示,2006年,失业人员将达到840万人。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副研究员曾燕波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另外目前的失业率统计中也没有包括500万下岗职工,因为下岗职工尽管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但他还是企业的人,没有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以后“下岗”和“失业”完全实现并轨,两部分人就将合并计算,那么我们的失业率的数字就将更高。”目前,失业问题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二、我国城镇失业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其影响 (1)总量性原因 我国劳动力总量长期供大于求,是我国失业存在的基本原因。由于过去我国人口政策的失误,使我国新增人口总量日益膨胀,随之劳动人口比重也在不断提高。上世纪70年代后期加大了计划生育力度后,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逐步下降,但由于人口惯性作用,庞大的人口基数使我国的人口净增量和劳动力供给增量绝对数仍维持在较高水平;而且,人口总量性原因导致我国的失业问题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改观。 (2)劳动力素质原因 我国劳动力数量众多,但整体素质不高,劳动者技能与工作岗位所需技能不

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2010-12-29 河南城建学院李海洋 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生存、发展和就业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目前的安置模式普遍存在补偿数额低,风险不确定等因素不能很好的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才能妥善的安置失地农民,让他们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成果。 关键词失地农民、土地换保障、社会保障 随着国家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如何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显得日益紧迫。失地农民由于失去土地,在生活上如果得不到合理的保障,不仅会造成社会隐患也会阻碍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一、失地农民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空间迅速扩大,为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的土地被征用。目前,我国已有被征地农民4 000多万(章安友,2004)。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需要征用。按照目前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和现阶段每征用1亩耕地大约造成1.4个农民失去土地进行测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将有近2 6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陆续安置,年均需要安置失地农民260万人左右。 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随之也流失了与土地相关联的一系列权利。因为土地被征用之前,农民主要靠土地来养活自己,土地是他们的立命之本,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来源;而且农民一直是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工作;再者,土地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如果农民利用的好是可以为他们带来增值的,这就意味着农民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经济价值极高的财产权利;最后,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了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这会间接导致村级干部的寻租行为。可见,土地的丧失会对农民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安置好这些失地农民将会阻碍国家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 二、建立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开题报告)我国农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以A市为例

我国农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以A市为例 行政0809(08730543)李晶 1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速度明显加快,城市的快速扩张侵占了大量的良田,导致了短时间内产生大批失地农民。中国农民世代依靠土地维持生计,受制于中国农民的知识结构和生产生活技巧,加上生活习惯被改变,农民失去土地导致的问题十分突出,失地农民知识能力无法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步伐,加上国家政策和相应保障机制的缺失,农民在获得城市户口的同时却无法享受城市户口的待遇,农民权益的侵害时有发生,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甚至有部分农民因此而难以维持生计。 A市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东连嘉兴市,南邻海宁,西毗德清县,杭州余杭区,西北接湖州南浔地区,北界江苏吴江。至2008年底A市辖9个镇,3个街道,178个村民委员会,41个社区。A市地处东南沿海属于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水丰沛,日照充足。但是,由于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尤其是桥梁道路建设等公益事业用地以及越发火热的发地产开发项目和大型工厂的建设,A市失地农民越来越多,政府在增加了财政收入的同时给社会的治安稳定带来了新问题。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保障,没有依靠,徘徊在城市的边缘,成为种田无地、投资无钱、就业无路、保障无门的“四无”状态的农民,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更不利于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 本文所指的失地农民多指因失去土地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的农民,如何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利益以及成为这个社会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本研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2文献综述 2.1我国失地农民的概念 康岚在《失地农民被征用土地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一文中指出,失地农民是指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城乡建设征用农用地所产生的失去土地集体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农业人口。综观目前对这一类失地农民社会问题的研究,大多数研究建立在“社会排斥”和“社会融入”这两个相互补充的理论概念之上。有关失地农民社会排斥的研究,

我国当前就业问题和就业制度的分析及对策探讨

论文题目我国当前就业问题和就业制度的分析 及对策探讨 作者姓名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 准考证号 指导教师 2016年3月3日

【内容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中国有近13亿人口,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就业问题的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大事。当前,我国进入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和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为特点的新常态经济,面对巨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和结构双双出现下降,农村劳动力的不断转移与城市就业市场的供需矛盾,网络创业就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构成了中国就业的严峻形势,解决就业问题任务繁重、艰巨、紧迫。我国目前的一些制度和政策实际是阻碍就业结构转型和就业容量的扩大,只有调整发展道路,修改制度和出台政策,才能从根本上缓解中国的就业不足问题。本文结合当前实际对我国就业问题的现状、原因和就业制度及解决就业问题的对策作系统的分析。 【关键词】就业问题、就业制度、对策

目录 一、我国就业的总体状况 (5) (一)人口与劳动力 (5) (二)就业总量 (6) (三)就业结构 (6) (四)就业率 (6) (五)居民收入 (6) 二、中国就业问题的现状 (7) (一)农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大规模转移 (7) (二)随着互联网发展,隐性就业人员逐渐涌现 (8) (三)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日趋严重 (9) (四)部分资源型、装备制造型和压缩产能任务较重地区就业形势严峻 (10) 三、我国的就业制度 (10) (一)我国的户籍制度 (10) (二)企业工会的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10) (三)劳动法有待完善 (11) (四)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完善 (11) 四、当前就业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1) (一)劳动力供求总量的影响 (11) (二)劳动者就业能力的影响 (12) (三)经济机构调整的影响 (12) (四)科学技术进步的影响 (12) (五)制度性因素的影响 (13) 五、解决就业问题的几点对策 (13) (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就业结构 (13) (二)创业与就业相结合,以创业带动就业 (13)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的规模越来越大,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着补偿标准低、分配混乱、部分失地农民丧失“国民待遇”等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使他们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0)05-0062-05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土地被征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失地农民的数量越来越庞大,由于各种原因,因征地而引起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使他们能够享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需要。 一、我国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 失地农民一般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

土地的农民。农民失地的问题早就存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都征用了大量的农地。但是,由于当时实行的是集体经营土地方式,没有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初曾发生过两次“圈地热”,失地农民问题就已经产生,但在政府计划安置下,农民失地的问题和矛盾没有激化。直到2000年以后发生了第三次大规模“圈地热”,城镇扩张、工业区等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剧膨胀,加之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的土地以种种合法的或非法的、公开或隐蔽的形式变为城镇建设用地,导致了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并形成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由于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使他们成为一个弱势群体和被边缘化的群体,同时,也成为产生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农民失地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后,便成为各界关注的社会问题。 严格地说,农民失去土地的途径很多,而城镇化是农民失地的主要根源。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失地的主要形式有以下两种:一是城市近郊大量土地被征用。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被剥离出来,成为失地农民,并且规模迅速扩大。土地被征用是当前农民失地的主要途径,也是产生失地农民的主要原因。二是隐形市场化带来的土地流失。主要是指由于法律上某种“漏洞”的

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浅析 毛柳元刘玉侠杨娟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很多失地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失业现象也随即出现,如何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和谐新农村建设,更关系到社会稳定。新时期,我国失地农民面临生活成本、职业技能成本双重压力,探索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现状以及产生原因,并提出政策建议势在必行。 关键词:城市化新时期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随着改革的推进,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的扩充使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业,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这就需要我们分析现状及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失地农民的就业及生存状况 1.失地农民的就业现状 (1)我国失地农民失业率高,再就业困难 由于农民进城,受到行业限制、限期清理造成失地农民进城就业极其困难,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两点: 第一,伴随着城市化进城的加快,以及加入WTO后,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的质量不断提升,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调整,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变。失地农民整体文化水平的普遍较低,已经成为严重阻碍就业的因素之一。 第二,从失地农民的主观意愿看,并不想进城。一方面,是农民的乡土情结影响着他们,不想远离农村这块土地。另一方面,是在城市生活的工作压力大,他们深知自身的文化不够;还有就是目前城市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对他们保障不够,他们一旦失业就基本上得不到社会救济;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很难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他们始终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 (2)我国失地农民缺乏社会需求的职业技能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是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这种增长方式不仅需要物质资本要素及劳动要素数量增加,而且需要素质量提高及两种要素的合理配置[1]。失地农民缺乏符合社会需求的职业技能主要是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技能水平不够,当今社会,知识开始渗透进社会生活、工作的各个层面,这必然使那些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低的人面临着失业。二是失地农民大多从事服装业、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侧重于一些轻工业或者是劳动技能要求低的行业;但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社会对劳动力的要求不断提升,现目前劳动力格局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 (3)我国失地农民进城务工的生活成本高 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城市教育费用高,失地农民与市民在居住、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享受的待遇不同。在教育方面,城市的教育水平以及教育费用普遍高于农村地区,;而且有些城市的教育资源和户籍挂钩,很少对失地农民子女开放。在社会保障方面,在维护失地农民权益方面的制度还很不健全,大量的失地农民不能参加社会保险。在公共服务方面,由于失地农民在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与城市居民有差异,导致他们很难真正融入城市。此外,失地农民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始终处于政治体制的边缘,无法寻求到诉求渠道。 2、失地农民生存状态 (1)经济富裕型。这部分失地农民主要通过经商获得收入,大部分失地农民是在未失地之前就已经从事商业活动,这部分的失地农民家庭经济比较富裕,但在总比重中占的比重很低不足10%; 这部分失地农民因为原先的经济基础比较好,失地对他们的影响不是很大。 (2)经济一般型。这部分失地农民主要靠务工和从事小买卖获得收益,失去土地后部分有知识有技术的,有闯劲的年轻人走上了务工之路,部分则在当地私营企业务工,一些年龄稍大的在附近的城镇从事水果买卖、开办小作坊等。他们的收入水平都比较低,只能基本确保家庭的生活所需,加之家庭有孩子上学或生病治疗,经济负担比较沉重,这部分人占失地农民总数的40%。这部分失地农民占的比重较大,失去土地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3)经济困难型。这部分人员一方面学历低,而且年龄都偏大。 由于再就业比较困难,一部分在家从事剩余农田的耕种,收入来源不稳定而且又低,甚至还有些根本没有收入来源。这部分人占失地农民总数的50%;这部分人失去土地对他们的生存构成巨大威胁。 二、新时期失地农民就业困境的原因分析 1.失地农民受教育程度低,职业技能缺乏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所以形成了“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两种不同的教育体系;其表现主要在:对教育的投入有差别,从而限制了农民的受教育权;在教育的投入的差别上,主要是在城乡教育投入的差别、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投入 [2]。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只有农民受教育权利得到 保护农民才能寻求到合法的渠道去捍卫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从而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不断提高自主创业的能力。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是知识型、技术型人才,而失地农民所从事的是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文化程度、综合素质普遍较低。在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下,国家财政在城乡教育方面投入的比例有很大差别,导致了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上的差别[3]。 2.政府补偿标准低,使失地农民缺乏创业积极性 我国目前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土地赔偿款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可以看出国家是根据农村土地原用途的产出而给予的土地补偿款,而没有考虑到土地的实际市场价值,我国土地的征收制度仅仅从单一的以土地所生产的农产品数量和农业经营的产值作为标准,按照原用途原产值进行补偿,而没有考虑到按照土地的最佳用途进行补偿[4]。目前《土地管理法》没有土地的实际市场价值,没有考虑到土地征收后地价上涨,以及消费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我们知道,极差地租分别由土地的肥沃程度、劳动生产 社会 和谐社会 121 --

扶持失地农民就业工作报告

扶持失地农民就业工作报告 失地农民就业工作一直以来是矛盾突出的社会问题,是政府工作任务的重点之一。为此,我局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根据失地农民的择业意愿,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就业扶持政策,重点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一、基本情况 我区从XX年建区以来,因城市建设导致的失地农民共涉及21个村91个社区,共有21572名失地农民进入保障管理中心,领取基本生活补助费。其中劳动年龄段1.5万人,占到70.5%。截止目前,共计实现就业1.35万人,占总劳动力的89%,其中本地就业0.5万人(进厂、建筑工、家政服务、保洁、保安、驾驶、人力三轮等),包括培训后自主创业0.16万人(开办餐饮、五金维修、家电、超市、广告制作、理发店等),劳动力转移输出 0.85万人。 二、帮扶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力度。派出宣传活动小组及宣传车辆,深入信息闭塞的地区轮回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通过集中宣传、现场咨询、印发资料、现场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劳动合同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等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42驾次,召开现场咨询会2次。 (二)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深入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发一批保绿、保洁、社区治安等公益性岗位,安排被征地劳动力中就业困难人员到相应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工作,城区共安排300余个公益性岗位,帮助他们就地就近实现就业。 (三)做好职业介绍工作。紧密联系我区在外地建立的劳务输出联络站,广泛收集各地企业有效、合法的用工信息,为通过“12333”就业援助

热线咨询就业信息的本地务工人员提供用工信息200余条,并协助有就业意愿的群众与用工单位联系,帮助达成就业意向。其次是做好有外出务工意愿人员的登记工作,尽全力为有就业愿望人员与用工企业铺路搭桥。通过努力,失地无业农民成功实现就业达1.35万人。 (四)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区就业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标准,根据市上匹配我区的专项培训项目结合上报数据进行综合后适时开展创业培训、电脑培训、电动缝纫等免费培训班,做到“招收一批、培训一批、上岗一批”,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法律培训、人生观、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帮助失地农民成功实现自主就业。 (五)提供小额贷款贴息。对于有自主创业愿望但缺乏创业资金的人员,我们积极做好小额贴息贷款优惠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为其提供按政府有关规定申请8万元以内的创业小额贷款2年利息,鼓励其以城区为主大力发展自主创业。近两年共计为城区各类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500余万元。 (六)搭建自主创业平台。近两年我局在经纬水岸商业步行街处着力打造创业孵化园,努力为自主创业人员搭建创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凡入驻我区创业孵化园经商办企事业的,可按照政策享受相关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同时政府给予一年的门面租金补贴,从而降低创业成本及门槛,顺利实现自主创业。

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研究

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研究:主题转换与未来走向 来源:社会学视野网作者:汪萍时间:2010-07-01 Tag:点击: 摘要:中国失地农民问题发生着由生存矛盾到发展矛盾的内在演变,相关研究因此而在不同阶段转换所关注的主题。分析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现状及原因、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和探讨失地农民市民化途径是研究者依次在不同阶段重点探讨的内容。但目前研究的基调仍主要定位在“保护弱者”的单一立场,研究的视点多投射于失地农民之所“失”。失地农民问题后续研究如果要进入以探讨失地农民发展问题为主的新阶段,如何让失地农民分享城市化成果而于城市化过程有所“得”是研究者拓新专题和拓展视角的重要指引。研究发现,失地农民的发展问题将着眼于其城市生活空间公平的获得。帮助失地农民在城市构筑能满足其就业、收入与保障需要,并享受公平、正义与福利条件的新生活空间或许是解决其发展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失地农民主题转换研究走向 在当前,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战略路径——“推进城市化”的合法性与必然性在一片“开发主义”和“城市主义”的呼声中似乎毋容质疑。而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因经济开发与社会开发不同步而造成的被动城市化人群的生存和发展困境。在由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作为主要参与者而推动的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利益受损最多的群体之一是失地农民。“三无”②和“六失”②曾经是对城市化后失地者生存状态最有代表性的概括,本世纪初学术界掀起的解决失地后农民生存问题的研究热潮也持续至今。无论学术界提出解决失地农民城市生存困境的策略是否奏效,失地者都必需在新的生活空间内应对自己所面临的现实。随着失地农民城市生活实践不断被展开,与其利益相关的制度、政策乃至观念不断发生着变化与调整,以“三无”和“六失”为表征的失地农民问题因此也发生着内在矛盾的持续演变。如果要继续相关研究,研究者对失地农民问题的演变过程要有准确的把握,因为这不仅涉及后续研究在同类研究中的学术定位,更涉及后续研究的实践价值。本文试图以研究主题为线索,梳理近十年来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的成果,厘清问题发生和演变的过程并预测其发展趋势,从而展望失地农民问题后续研究的一个走向。 一、从“生存”到“发展”——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研究所关注 以研究主题为线索梳理失地农民问题研究有两种可能的方式,一种是遵循时序性逻辑纵向考察每一特定阶段研究者所关注的内容;而另一种则是遵照相关性逻辑横向比较和归纳研究者所关注主题的异同。若以历史时序可以将中国失地农民研究划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从“分析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现状及原因”到“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再到“探讨失地农民市民化途径”,每一阶段都有着相对集中的主题。各阶段研究主题之所以不同,正说明中国失地农民问题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性质与表征。失地农民问题从产生至今发生怎样

关于失地农民再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失地农民再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1年 01 月28 日 地点:江苏省阜宁县阜益村 正文: 一、调查情况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日趋城市化,城市化的发展占用了大量的农村土地,导致很多农民失去土地。很多农民除了种地,没有其他技能,使得他们当中很大一部分人失业。调查发现目前阜益村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无所适从,不能准确地自我定位,对以后的生活一片空白。本次调查,针对他们目前的状况,政府给予的帮助,再就业培训情况展开调查。 二、总结成就、存在问题表现,分析原因,揭示规律 一部分失地农民在政府的帮助下,采取自营、联营、作价入股及租赁等方式先后建成了农贸市场、小百货批发市场、休闲娱乐区等实体,这项措施解决了部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但是据了解,大部分被征地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土地被征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威胁,征地补偿款便成了他们的希望。但目前,在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上,存在很多问题和漏洞。同时,一部分失地农民想靠着土地补偿款进行自主创业来为以后的生活做好准备,而一些地方政府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款,常出现土地补偿款漏发、少发的现象,这不仅使想创业的失地农民失去了创业资金,丧失了创业机会,大大减弱了他们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造成了多方利益受损的局面,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政府还建立了培训机构,帮助失地农民培养技能,使得一些农民学好技能后,出去打工。但是社会上很多技能培训学校都把培训放在了课堂上,培训内容较为笼统,没有根据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有层次、有区别的开展培训,缺乏对农民实践操作能力的锻炼,导致专业程度不够,针对性和实效性都很差,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使接受培训的失地农民与企业的用工需求对接不上,企业招不到合适的工人,失地人员就业变得很困难。 随着失地农民的日趋增多,国家相继出台了诸多保障措施,使得部分失地农民解决了生活困难。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障体系仍然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不严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且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农民基本上没有,导致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失败时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在我们的调查中,大部分农民对政府的征地补偿相当不满。 失地农民就业观念陈旧、就业能力较弱,导致再就业难度大。失地农民在失地以前靠种植农作物生存,采取“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生存模式,与社会的接触较少,信息闭塞,思想陈旧保守,很多观念都不能及时更新,造成了大部分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无所适从,不能准确地自我定位,对以后的生活一片空白。再加上很多失地农民文化素质较差,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一技之长,普遍缺乏应对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谷亚光 (中国改革报理论部,北京100027) [摘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的规模越来越大,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着 补偿标准低、分配混乱、部分失地农民丧失/国民待遇0等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失地农民的 社会保障,使他们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124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22674(2010)0520062205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土地被征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失地农民的数量越来越庞大,由于各种原因,因征地而引起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使他们能够享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需要。 一、我国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 失地农民一般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的农民。农民失地的问题早就存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都征用了大量的农地。但是,由于当时实行的是集体经营土地方式,没有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初曾发生过两次/圈地热0,失地农民问题就已经产生,但在政府计划安置下,农民失地的问题和矛盾没有激化。直到2000年以后发生了第三次大规模/圈地热0,城镇扩张、工业区等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剧膨胀,加之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的土地以种种合法的或非法的、公开或隐蔽的形式变为城镇建设用地,导致了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并形成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由于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使他们成为一个弱势群体和被边缘化的群体,同时,也成为产生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农民失地问题逐渐/浮出水面0后,便成为各界关注的社会问题。 严格地说,农民失去土地的途径很多,而城镇化是农民失地的主要根源。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失地的主要形式有以下两种:一是城市近郊大量土地被征用。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被剥离出来,成为失地农民,并且规模迅速扩大。土地被征用是当前农民失地的主要途径,也是产生失地农民的主要原因。二是隐形市场化带来的土地流失。主要是指由于法律上某种/漏洞0的存在,在许多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出现了集体农用地自发或隐蔽地转变为非农建设用地,并进入市场流通的现象。这种隐形性市场化带来的土地流失,表现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名义上仍然属于农村集体,但实际上这些土地在功能上与城市用地一样,农民对土地的权益已/名存实亡0。 据统计,每征1亩地,造成1.4个失地农民[1]。根据这个比例,全国失地农民达4000万人左右。随着今后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失地农民的数量将会不断增多。世界历史证明,农民不断地从土地上剥离出来,让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市民,是一个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必经之路。特别是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多,工业化和城镇化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途径。所以,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扩大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也证明,农民不断从土地上剥离出来是中国现代化的唯一出路。 [收稿日期]2010201203 [作者简介]谷亚光(1967-),男,河南商丘人,中国改革报理论版副编审,主要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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