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安装定额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福建2012安装定额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福建2012安装定额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2012 版册说明

说明

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管道安装、阀门、水位标尺安装、低压器具、水表组成及安装、卫生器具制作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费用、以及附录等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

2.设置于管道间、封闭式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3.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人工乘以系数1.05,内浇外砌的人工乘以系数1.03。

第一章管道安装

说明

一、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人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泵类配管以及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二、本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通球试验。

3.室内DN32以内给水管道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5.塑料排水管定额中均包括止水翼环安装、管卡及托吊支架制作安装。铸铁(含柔性)排水管、雨水管定额中均包括止水翼环安装、管卡及托吊支架制作安装、透气帽制作安装、雨水漏斗制作安装(DN150以上除外)。

6.穿墙及过楼板铁皮套管安装人工。

三、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基础,执行福建省建筑工程相应定额。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给水铸铁管、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4.DN32以上的给水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5.镀锌雨水管、塑料雨水管安装中已含相应材质雨水斗安装及材料费,若实际采用钢制雨水斗,可换算。6.热熔连接给水管采用含嵌铜管件的可换算。不锈钢管、铜管与阀门、法兰连接及与不同管材连接时用的转换接头可另计材料费。

7.PSP钢塑复合给水管(双热熔连接)管道安装与连接表、阀门的嵌铜管件按实际数量另行计算材料费。

8.排水管、雨水管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止水翼环安装,但止水翼环安装材料费可以另计。

四、本章编制的凿孔(洞)、修补洞眼定额适用于各册因设计变更与非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工程量增加。

五、刚(柔)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六、铝塑复合管(卡套式连接)安装执行塑料给水管(卡套式连接)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其他的不变。

七、空调冷冻水管道套用室内镀锌钢管、焊接钢管(螺纹连接)定额子目时,定额乘以系数1.09(主材除外);套用室内钢管(焊接)定额子目时,定额乘以系数1.05(主材除外)。

八、室内外钢管(沟槽连接)适用于焊接钢管、镀锌钢管、钢塑管、涂塑管等材质管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镀锌铁皮套管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各种套管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刚性防水翼环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阴火圈、防水圈,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

七、凿孔(洞)、修补洞眼,以“孔”为计量单位。

八、碳钢法兰,以“付”为计量单位。

九、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十、冷媒管铜分支器,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一、管道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均按管道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十二、管道人工挖填土,以“m”或“m3”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阀门、水位标尺安装

说明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其余不变。

三、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四、软接头安装适用于可曲挠橡胶接头、金属软管。

五、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作调整。

六、浮球阀安装已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七、浮标液面计PQ—Ⅱ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八、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阀门、软接头、喷头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浮标液面计以“组”为计量单位。

三、水塔(池)浮漂水位标尺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三章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说明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二、焊接法兰水表(带旁通管及止回阀)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5编制的,定额内包括旁通管及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三、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二、螺纹水表以“个”为计量单位;螺纹连接IC卡水表以“套”为计量单位。

三、焊接法兰水表(无旁通带闸阀、止回阀)、焊接法兰水表(带旁通管及止回阀)以“组”为计量单位。

四、水表箱、分水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二、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定额均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

三、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不包括浴盆支座和四周侧面的砌砖、瓷砖粘贴。

四、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槽)适用于各种型号;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均执行同一项目。

五、化验盆安装中化验单嘴、双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鹅颈水嘴化验盆安装执行单联化验盆安装项目。

六、淋浴器(成套)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

七、高(低)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人工,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

八、脚踏开关安装包括弯管和喷头安装人工和材料。

九、大、小便槽水箱托架安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一、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定额内只考虑了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电开水炉适用于立式KSA型、立式KSC型。

十二、蒸汽一水加热器安装项目中,包括工了莲蓬头安装,但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阀门和疏水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三、冷热水混合器安装定额内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十四、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定额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本体保温、刷油和基础砌筑。

十五、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只考虑设备本体及支架制作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六、饮水器安装的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七、成套洁具所包括范围:

1.浴盆:

(1)成套搪瓷浴盆(冷水、冷热水)含浴盆、盆水嘴、整套排水配件等;

(2)成套搪瓷浴盆(冷热水带喷头)含浴盆、盆水嘴带喷头、整套排水配件等;

(3)成套净身盆(冷热水)含净身盆、进水控制阀、盆水嘴头、整套排水配件等;

(4)成套玻璃钢浴盆(冷热水)含浴盆、盆水嘴,整套排水配件等;

(5)成套玻璃钢浴盆(冷热水带喷头)含浴盆、盆水嘴带喷头,整套排水配件等;

(6)成套塑料浴盆(冷热水)含浴盆、盆水嘴,整套排水配件等;

(7)成套塑料浴盆(冷热水带喷头)含浴盆、盆水嘴带喷头,整套排水配件等;

(8)成套按摩浴盆(冷热水)含浴盆、盆水嘴,整套排水配件等;

(9)成套按摩浴盆(冷热水带喷头)含浴盆、盆水嘴带喷头,整套排水配件等;

注:进水控制阀是指自给水镶接点始,属于洁具国标图集中需安装在洁具前的阀门,如三角阀,但部分洁具产品不一定装(配)止阀门(下同)。

2.洗脸盆:

(1)成套洗脸盆(普通冷水嘴)含洗脸盆、水嘴、洗脸盆托架、存水弯、下水口等;

(2)成套台下(上)式洗脸盆含洗脸盆、水嘴、存水弯、下水口等;

(3)成套洗脸盆(钢管冷水、钢管冷热水、铜管冷热水)含洗脸盆、水嘴、进水控制阀、进水支管(软管)、洗脸盆托架、存水弯、下水口等;

(4)成套立式洗脸盆(冷热水)含洗脸盆、水嘴、进水控制阀、存水弯、下水口等;

(5)成套理发用洗脸盆(冷热水)含洗脸盆、水嘴、进水控制阀、存水弯、下水口等;

(6)成套肘式开关洗脸盆含洗脸盆、洗脸盆托架、水嘴、肘式开关、存水弯、下水口等;

(7)成套踏脚开关洗脸盆含洗脸盆、洗脸盆托架、水嘴、脚踏开关、存水弯、下水口等;

(8)成套洗手盆(冷水)含洗手盆、洗手盆托架、水嘴、进水控制阀、存水弯、下水口等;

3.洗涤盆(槽):

(1)成套厨房洗涤槽含洗涤槽、龙头、连接管、进水控制阀、存水弯、排水栓等;

(2)成套洗涤盆(单、双嘴)含洗涤盆、洗涤盆托架、水嘴、存水弯、排水栓等;

(3)成套洗涤盆(单、双把肘式开关)含洗涤盆、洗涤盆托架、肘式开关、存水弯、排水栓等;

(4)成套洗涤盆(脚踏开关)含洗涤盆、洗涤盆托架、脚踏开关、水嘴、存水弯、排水栓等;

(5)成套洗涤盆(回转龙头)含洗涤盆、洗涤盆托架、回转龙头、存水弯、排水栓等;

(6)成套洗涤盆(回转混合龙头)含洗涤盆、洗涤盆托架、回转混合龙头、存水弯、排水栓等;

4.化验盆:

(1)成套化验盆(单、双、三联)含化验盆、化验盆托架、(单、双、三联)化验水嘴、排水栓等;

()成套化验盆(脚踏开关)含化验盆、化验盆托架、脚踏开关(含水嘴)、排水栓等;

5.蹲便器:

(1)成套蹲式大便器(瓷高水箱)含蹲便器、瓷高水箱(带水箱配件)、角型阀DN15、金属软接头DN15等(不包括存水弯);

(2)成套蹲式大便器(瓷低水箱)含蹲便器、瓷低水箱(带水箱配件)、角型阀DN15、金属软接头DN15等(不

包括存水弯);

(3)成套蹲式大便器(普通阀冲洗)含蹲便器、冲洗控制阀等(不包括存水弯);

(4)成套蹲式大便器(脚踏阀冲洗)含蹲便器、脚踏阀等(不包括存水弯);

(5)成套蹲式大便器(自闭式冲洗DN20、DN25)含蹲便器、自闭式冲洗阀(DN20、DN25)等(不包括存水弯);

(6)成套低水箱座式大便器含座便器、水箱、进水阀及其配件、进水支管(软管)等;

(7)成套带水箱座式大便器含座便器、水箱、进水阀及其配件、进水支管(软管)等;

(8)成套连体水箱座式大便器含大便器、进水阀及其配件、进水支管(软管)等;

(9)成套坐式大便器(自闭式冲洗阀)含蹲便器(带铜配件)、自闭式冲洗阀等;

(10)成套倒便器含倒便器、冲洗控制阀等;

6.小便器:

(1)成套挂斗式小便器含小便器、冲洗阀、排水配件等(包括存水弯);

(2)成套立式式小便器含小便器、冲洗阀、排水配件等(包括存水弯);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浴盆、净身盆、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槽)、化验盆以“组”为计量单位,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整体淋浴室以“套”为计量单位

二、感应式冲水器安装“组”为计量单位。

三、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四、水龙头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排水栓安装“组”为计量单位。

六、地漏、地面扫除口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八、开水炉、电热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九、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蒸汽-水加热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一、冷热水混合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二、太阳能集热器安装以“个单元”为计量单位。

十三、消毒器、消毒锅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四、饮水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定额系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全国通用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05、T906编制,适用于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二、各类水箱连接管,包括法兰、短管和水位未包括在定额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三、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质量。水位计、内外人梯均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四、集(分)水器制作定额中不包括压力表、温度计、防腐绝热,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五、各类水箱、集(分)水器及自动加压供水设备安装定额中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定额“一般管道支架”项目,如为混凝土或砖支座可按福建省建筑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以“kg'’为计量单位。

二、各类水箱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集(分)水器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质量、不包括外购件质量(法兰、成吕随圆封头),以“kg”为计量单位。

四、集(分)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自动加压供水设备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低压镀锌钢管、铸铁管、铜管、塑料管、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室内外管道分界: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三、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四、各种管道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场内搬运,检查清扫,分段试压。

2.钢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3.钢管管件制作(包括机械煨弯、三通)。

4.室内管道的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五、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六、编制预算时,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

1.阀门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法兰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

3.塑料燃气管件安装。

4.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计算;柔(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套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5.非同步施工的室内安装的打、堵洞眼,执行本册相应定额。

6.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警示带。

7.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基础。

8.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定额。

9.铸铁管、铜管安装,定额内未包括接头零件,可按设计数量另行计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10.燃气管道吹扫、气压总试验。

七、承插煤气铸铁管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系数1.05,当安装X型,φ400铸铁管接口时,每个口增加螺栓2.06套,人工乘以系数1.08。

八、燃气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定额中人工乘以系数1.3。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中压燃气管道次高压燃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

名称低压燃气管道

B A B A B A

压力(MPa)P≤0.0010.01<

P≤0.2

0.2<

P≤0.4

0.4<

P≤0.8

0.8<

P≤1.6

1.6<

P≤2.5

2.5<

P≤4.0

九、钢管焊接挖眼接管工作,均在定额中综合取定,不得另行计算。

十、调长器及调长器与阀门连接,包括一副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如压力不同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十一、开水炉安装适用于型号YL-150、JL-150:人工煤气灶具安装(型号JZ-2双眼灶)同时适用于人工煤气灶具(型号F-1发生炉煤气灶炉);民用液化石油气灶具、天然气灶具安装适用于如下型号:JZY1-W单眼灶、YZ2双眼灶、YZ3三眼灶、JZY2-83自动点火灶、YZ2A.B双眼灶、JZT2双眼灶、JZT2-1双眼灶、JZY2双眼灶、JZT2-83自动点火灶、JZY2-85A双眼灶的民用灶具安装及人工煤气灶具(型号JZR-83自动点火灶)的安装;公用炊事灶具中的液化石油气灶具安装(型号YZT3)同时适用如下型号:YZ-S32、YZ-3、GXY3-W公用炊事灶具的安装;公用炊事人工煤气、天然气灶具安装(型号MR3-4)同时适用于型号MR3-3灶具的安装;单双气嘴(内外螺纹)适用于如下型号:XW15型、XN15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安装,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各种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

二、塑料燃气管件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料燃气管件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铸铁管(碳钢)抽水缸安装,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燃气表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型号以“块”为计量单位。

六、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用途规定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燃气管道吹扫、燃气管道气压总试验,按管道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按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费用

说明

一、地下室施工增加费,是指在施工(非夜间)中人工、机械降效及施工照明等增加的费用。

二、脚手架搭拆费,是指施工时搭拆脚手架所发生的费用。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施工时,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降效的增加费用。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用,是指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改扩建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降效的增加费用。

五、系统调整费,是指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六、超高增加费,是指操作物至操作地点的距离超过定额设定施工距离(指高度)而需要补充的费用。

七、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高层建筑施工时,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费用、施工用水加压泵台班费用、上部洞休施工照明增加费、工人上下班使用的外用电梯,上、下通讯联络等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下室施工增加费按安装工程项目定额工日之和计算。

二、脚手架搭拆费按安装工程的项目定额工日之和计算。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费按有干扰安装工作正常进行的安装工程项目定额工日之和计算。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按有害身体健康环境的安装工程项目定额工日之和计算。

五、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整费按属于通风空调系统安装工程项目定额工日之和计算。

六、超高增加费按超高部分的安装工程项目定额工日之和计算。

七、高层建筑增加费按安装工程的项目定额工日之和计算。

《河北省安装工程12定额》定额解释

(河北省安装工程12定额)定额解释 发布日期:2015-8-19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总等电位端子箱安装执行第二册第四章中2-324还是执行第二 册第九章2-752? 答:按2-751或2-752. 2.桥架安装是否包含支架安装? 答:不包括支架安装。 3.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中垂直通道定义不明确,电井是否属于垂直通道? 答:一根电缆沿垂直的通道敷设,其垂直敷设长度超过20m(6层),即可套用“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项目。 4.章节说明中“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高度超过20m(或6层),可套用沿垂直通道敷设项目”如果竖向如果是30m,套用垂直通道定额是整个30m还是30~20m(即超过部分套用垂直通道),此项是否可以明确一下? 答:指竖向敷设部分,即30m。 5.电缆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的预留长度怎么计算?如:一根电缆两端连接配电箱,在桥架内敷设100m,穿管暗敷20m,进入每个配电箱的预留长度按3.5m考虑,那么这根电缆的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的预留长度是多少? 答:本例中,电缆工程量=(100桥架+20暗敷+2×3.5预留)×(1+2.5%波形系数) 6.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六条“预分支电缆(亦称母子电缆)敷设,不区分电力电缆芯数,按主电力电缆(母电缆)截面以‘100m/束’为计算单位计算”明确意思是否为计算预分支电缆时只计算母电缆长度,分支电缆如何处理? 答:定额是综合考虑的,分支电缆安装已包括在定额中。 7.第二册第八章说明中第十四条,因预分支电缆的电缆头费用已计入预分支电力电缆价格之内,故不再计取电缆头制作安装。请问:预分支电缆的电缆头和配电箱连接的接线工作如何计取? 答:电缆头安装已在预分支电缆安装中综合考虑。 8.定额中预分支电力电缆敷设没有区分敷设方式,请问:预分支电力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应该怎么套用定额? 答:预分支电力电缆不区分敷设方式均执行同一项目。 9.第二册“2-543”“2-544”预管工程是否包括工作井的挖埋,与市政定额——排水工程——顶管工程有什么区别?管径不同时能否互套? 答:第二册中的顶管不包括工作坑的挖填,主要适用于电缆保护管短距离顶管或过小区道路顶管。 10.在实际结算过程中对暗装配电箱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放一个木套箱存在分歧,审计单位认为木套箱在土建主体模板施工中已经包含,施工方认为木套箱由自己制作并在主体施工时配合安装,此项是否可以明

河北2012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目录 B.1楼地面工程 (1) B.2墙柱面工程 (6) B.3天棚工程 (24) B.4门窗工程 (30) 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2) B.6其他工程 (51) B.7脚手架工程 (55) B.8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59) B.9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62) B.10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64)

B.1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砂浆、石子浆的厚度、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80,材料乘系数0.98。 四、地面刷素水泥浆按B.2墙柱面相应项目计算。 五、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六、楼地面块料面层水泥浆结合层厚度每增减1mm,每100㎡增减相应人工0.276工日,砂浆0.102m3,灰浆搅拌机(200L)0.012台班。 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增加1.58工日。 九、块料面层现场切割为弧形、异型、拼花及斜铺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50,块料损耗率按实际调整。 十、平铺陶瓷地砖,如设计有波打线,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2.5%;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4%;波打线执行零星项目。 十一、本章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陶瓷地砖楼地

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二、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四、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五、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1.15计算。(水泥地面应加踢脚面积) 十七、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八、楼地面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每个平面面积在1㎡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九、金刚砂耐磨地面基层混凝土厚度调整执行混凝土场面每增减5mm项目。 二十、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一、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下室的人防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5.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6.本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的有下列不同时,按《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 (1)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的类型不同; (2)混凝土的塌落度、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粗骨料种类及粒径不同; (3)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或其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不同; (4)抹灰砂浆的体积比不同。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工效编制的,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2.随工作班组配合的中小型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项目内。 3.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九、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集中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以及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区内的场外运输费。本定额已包括檐高3.6m以内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檐高3.6m以上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按第十一章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编制的,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时,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房、女儿墙等不能计算檐高。 1.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包括建筑物超高降效和加压水泵台班费用。 2.建筑物超高降效,包括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按降效项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下表相应的降效率计算。降效项目,包括建筑物基础以上的全部项目,不包括土石方、室内垫层、室外工程、地下室(含顶板)、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河北省2012装饰装修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共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及其他科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成品保护、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场地清理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装饰工程应用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装饰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附件1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修订内容 总说明 第十条后增加?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计算层数,不足2.2米不计算层数,顶层与坡屋面之间的架空层不计算层数。?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说明增加第十六条?定额中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 以上(不含120mm)的各类墙体。?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第7点取消。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增加第九条?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 础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管沟有设计基础时,平均 深度以沟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管沟无设 计基础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一、说明第八条取消。 二、说明增加第十九条?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混凝土桩采用泵送商品混凝 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消耗量扣除人工1.374工日,水 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台班,钻孔机0.0136台班,定额 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数,其余不变;泥浆护壁钻孔灌注 混凝土桩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消耗 量扣除人工0.853工日,水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台班, 钻孔机0.0136台班,定额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数,其 他消耗量不变;混凝土单价按各设区市发布的商品混凝土单价 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九条改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混凝土与模 板工程量,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方桩截面积,再乘以构 件制作、场内运输和打(压)桩损耗系数1.015(外购的损耗 系数为1.014)计算?。 第三章砌体工程

河北省2012安装定额--第八册

册说明 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藏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200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一2009;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6.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7.(河北)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I; 8.《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工程技术规程)DB13/T(J)28-2000;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1.《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1-4-2008); 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C08-2008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有关说明: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件(阀门、过滤器、伸缩节、水表、热量表等)、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一章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管道、法兰、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 二、管道安装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l)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限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I)室内外界线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3.采吸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5)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三、本章项目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脸。 3.室内DN32及以内给水、采暖管道均已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 5.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雨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透气帽、雨水漏斗制作安装. 四、本章项目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 2.DN32以上的给水、采暖管道支架按本章相应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五、其他说明: 1.管道安按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室内外给水铸铁管、雨水管均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3.室内塑料排水管总合考虑了消音器安装所需的人工,但消音器本身的价格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管道(钢管、不锈钢管〕卡箍、卡套连接可执行钢管(沟槽连接)相应项目。 5公称宜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焊接时,可执行钢管(焊接)相应项目,焊口二次镀锌费用据实计算。 6钢套管、塑料套管、铁皮套管制作安装定额是按被被套管管径编制的。 7.管径小于DN32的管道支架是按利用膨胀螺栓安装成品管卡考虑的,如使用吊架安装,吊架的预埋件、吊杆另行计算。 8.铜管安装中包括接头零件所需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9.生活排水采用同层排水系统时,接头零件、排水汇集器价格可按设什要求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均按主管直径分列项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阻火圈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各种法兰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00福建安装消耗量定额2012版(总说明)

总说明 一、《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301-2012~FJYD-312-2012)(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213-2000),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安装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审核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控制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安装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安装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企业具备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施工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本定额正常的施工条件是指: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标准图集,结合现场测定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基础数据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技术手册等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各种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计入了相应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场内运输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周期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3.施工工具用具性材料消耗,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主要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功效考虑,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2.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量的单位原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3.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施工的合理间歇,并按不同的机械类型、功能及作业对象来确定机械幅度差。 4.仪器仪表费按正常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及合理的台班费用计算。 九、本定额已考虑设备、材料(含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水平和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设备、材料需要再次搬运的,另行计算二次搬运费。 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一、本定额规定按定额或材料乘系数换算的项目,计算基数不含带“( )”的材料。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正式版201762012615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执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第五章其他有关规定

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和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

2012土建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五章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现浇混凝土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屋架,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钢筋工程,铁件,现浇混凝土垫层,现场搅拌混凝土增加费18节共154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子目,换算混凝土材料费,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子目。 2.现浇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费用,使用外加剂时其费用应并入混凝土价格中。 m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单 3.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以及单件体积≤0.13 m的构件,执行其他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件体积>0.13 4.基础 (1)箱式基础分别执行满堂基础、柱、梁、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2)有肋带型基础,肋的高度≤0.15m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的高度>0.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型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3)梁板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0.15m时,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反梁高度>0.15m 时,执行墙相应定额子目。 (4)带型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型基础、独立柱基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05. (5)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独立柱基、柱、梁、墙、板相应定额子目。 (6)现浇混凝土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7)杯形基础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工程量中,执行墙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的装饰线,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 6.斜梁、折量执行拱形梁定额子目。 7.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6倍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定额子目;L、Y、T

福建省消耗量定额造价站解释

闽建筑函[2010]39号 闽建筑函[2010]39号|关于调整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计取办法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费用的通知 文件号:闽建筑函[2010]39号新闻来源:晨曦软件阅读数:1189 更新日期:2010-5-24 闽建筑函[2010]3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建[2010]17号),现将《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总说明第十条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应按照定额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 二、建筑工程的措施项目增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检测单价按塔吊2000元/台.次、施工电梯1500元/台.次,检测次数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时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用金额不得低于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相应金额。 三、本通知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颁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次数取定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次数取定表 建筑檐高 40m以内 40-70m 70-100m 100-130m 130-160m 塔吊检测次数(次) 2 2 3 3 4 施工电梯检测次数(次) 2 3 4 5 6 注:塔吊检测次数在套用建筑檐高(建筑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时,高于建筑檐口的结构高度和塔吊基础顶面低于室外地坪的高度并入建筑檐高计算。(例:建筑檐高65m,高出屋面的结构高度有3.5m,塔吊基础顶面位于地下室底板标高处为-5.0m,建筑室内外高差0.5m,65+3.5+5-0.5=73m,则塔吊检测次数按70-100m檐高套用,即检测3次。) 闽建筑[2009]38号、 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 闽建筑[2009]38号 浏览次数:553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建建[2008]43号)等有关规定,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详附件1),并补充调整部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详附件2),现予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与《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以下简称《建筑定额》)配套使用。 二、取消《建筑定额》第十一章垂直运输工程的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 三、取消《建筑定额》第十二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的说明第五点、第十点、编号12015~12017、12042~12046、12048~12050、12070的定额。 附件:1.《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 2.《补充调整的部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 A.1 土、石方工程 (2)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 A.3 砌筑工程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 A.6 金属结构工程 (42)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 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 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 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 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 A.11 脚手架工程 (66) A.12 模板工程 (72) 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 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 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 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 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 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 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 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六、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 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附件1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修订内容 总说明 第十条后增加“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计算层数,不足2.2米不计算层数,顶层与坡屋面之间的架空层不计算层数。”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说明增加第十六条“定额中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 以上(不含120mm)的各类墙体。”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第7点取消。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增加第九条“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 础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 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管沟有设计基础时, 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管 沟无设计基础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 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一、说明第八条取消。 二、说明增加第十九条“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混凝土桩采用泵送商品混凝 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消耗量扣除人工1.374工日,水 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台班,钻孔机0.0136台班, 定额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数,其余不变;泥浆护壁钻孔 灌注混凝土桩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 消耗量扣除人工0.853工日,水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 台班,钻孔机0.0136台班,定额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 数,其他消耗量不变;混凝土单价按各设区市发布的商品混凝 土单价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九条改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混凝土与模 板工程量,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方桩截面积,再乘以构 件制作、场内运输和打(压)桩损耗系数1.015(外购的损耗 系数为1.014)计算”。 第三章砌体工程

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以下简称本单价表),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 212-2000),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共分十二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单价表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安装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单价表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安装工程。 四、本单价表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单价表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本单价表正常的施工条件是指: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侯、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本单价表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人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单价表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期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安装工程修缮定额(2012)

安装工程修缮定额(2012) 主讲老师:张毅坚 2012年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编制技术报告 2012.10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根据建立健全我省工程计价依据的要求,为满足我省建筑市场计价的需要,适应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需要,我站组织成立了以各市造价站为主要成员,部分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建设单位参与的编制组。在编制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各项编制任务,并组织召开了多次审查会议。2011年9月26日省住建厅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征求《广东省房屋建筑与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机电安装、市政工程)》意见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638号),2012年经厅办公会议审查通过,2012年7月23日正式发文粤建市【2012】8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施行。 现将《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简称《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过程 《修缮定额》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筹备。2010年6月《修缮定额》编制方案得到省住建厅的批准,《修缮定额》编制工作的全面启动。 为满足编制工作的需要,确保编制进度和质量,《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单位专家共10余人,先后召开了6次专业会议,参会人员71人次,累计会议时间14天。 2010年6月23-24日,召开编制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了编制方案,组织成立了编制工作组,并对编制任务进行分工。第二组负责《修缮定额》(安装、市政修缮工程)。 2010年6月-2011年7月,着手编制《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 2010年10月18-20日、2011年2月23-25日、3月23日、7月4-5日召开《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编制审查工作第二、三、四、五次会议,讨论、审查并原则通过列项内容,确定并审查各章节定额消耗水平。《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征求意见稿完成。 根据《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的反馈意见, 2012年1月4-5日召开了《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编制工作第六次会议,决定反馈意见采纳与否,调整了部分定额与修改编制说明等。2012年2月再次进行审校工作,对文稿内容进行检查,最终形成报批稿。 二、编制原则 1.定额采用消耗量体现全省的统一性,保证施工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2.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三者必须有机统一,简洁明了,便于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以及单位内部核算与管理。 3.项目的工、料、机消耗量在2010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下实际施工发生的社会平均水平来调整取定,科学理顺量价关系,贴近市场实际。 4.完善2010综合定额中未涵盖的拆除、保养、维修、抢修等计价项目内容,使2010计价依据更完整,更方便使用。 三、本册编制依据 本册综合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建设工程劳动定额》(2008); 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5);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1-95);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11-2000); 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1-1999); 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01); 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 9.《广东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2010); 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和《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简介(二) 一、楼地面工程 1、本章第1节垫层项目移植原2002建筑定额第六章地面垫层。 2、根据计价规范的项目设置,将原2001装饰定额第八章栏杆、扶手项目归入楼地面章节。其中铝合金栏杆带铝合金扶手区分半玻、全玻、不带玻项目列项。 3、将2001装饰定额的釉面砖、防滑面砖、玻化砖、水泥花砖等项目归并为陶瓷地砖项目,材质和规格不同在材料价格中体现。取消旧定额釉面砖、防滑面砖、玻化砖、水泥花砖等项目。 4、本章踢脚线定额消耗量除了成品踢脚线(大理石、花岗岩定制材踢脚线,杉木、硬木成品踢脚线)外,其他计量单位均按m2编制,与规范相衔接。增加塑料踢脚板(粘贴和装配式),计量单位为m2。 5、说明表述定额考虑的内容,一般不再有不得调整消耗量的规定。不管是人工、材料还是机械台班消耗量,发生与定额取定不同的情况,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对消耗量进行调整。(如说明第2点“各种砂浆的种类、配合比和粘结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与原2001装饰定额比体现了定额指导性(原定额仅调整材料,人工、机械不调整。) 6、工程量计算规则第1点地面垫层的计算规则由原砂垫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计算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与计价规范中的计算规则一致)。 7、间壁墙,隔墙的一种,墙体较薄,多采用轻质材料(如石膏、空心板、胶合板等),在地坪做好以后再进行施工的墙体。 8、楼梯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新编建筑定额中楼梯混凝土、模板的计算规则一致。与2001装饰定额区别在于新定额楼梯水平面积包括楼梯与楼板相连的梁位。 9、本章人工消耗量比2001装饰定额平均下降幅度达10%~15%,机械台班消耗量下降幅度达15%左右。其中块料面层的人工、机械消耗量下降幅度较大。 二、墙柱面工程 1、新增第2节仿古建筑抹灰定额项目,移植2002仿古建筑园林定额第三章抹灰工程。 2、墙柱面抹灰增加小型构件水泥砂浆抹灰项目;在墙面分格嵌缝基础上增加了柱(梁)面分格嵌缝(木条嵌缝、玻璃嵌缝、金属条嵌缝)三个项目。取消墙、柱、梁面抹混合砂浆、外墙面假面砖。 3、墙柱面镶贴块料取消人造石板材项目和粘结剂粘贴大理石、花岗岩项目;补充挂贴大理石腰线等其它零星项目中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墩、柱帽四个子目;补充瓷板、面砖贴定额,取消2001装饰定额中的瓷质墙面砖、釉面砖项目;将墙柱面贴文化石(腰线砖)项目细分为墙面贴文化石(腰线砖)和柱梁面、零星项目贴文化石(腰线砖)。 4、瓷板、面砖、腰线砖、波形面砖、劈离砖定额项目中的主要材料原来以“块”为单位,现均与国家消耗量定额一致,改为以“m2”为单位。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以下简称本定额)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仿古建筑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 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 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 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 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5. 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6. 本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与设计不同时,按《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调整。 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 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工效编制的,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2. 随工作班组配合的中小型机械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项目内。 3. 未列出消耗量的施工机械台班合并为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九、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均已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集中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费,以及周转性材料在同一城区内的场外运输费。本定额已包括檐高3. 6m以内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檐高3.6m以上的材料垂直运输费用按第八章计算。 十、随主体建筑结构一起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的超高费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