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评估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

企业拆迁评估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
企业拆迁评估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

企业拆迁评估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

多数被拆迁企业不太重视企业拆迁评估,或不重视企业拆迁评估程序甚至不重视企业拆迁评估报告,这是大错特错的,企业拆迁评估直接影响到企业拆迁补偿结果,也是启动法律程序维权过程中的重要事实依据。对此,路永强律师认为重视并做好企业拆迁评估是企业主在拆迁过程中的首要任务。

一、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企业评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等规定。

集体土地上企业评估:《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省市一级地方法规和规则政策性文件等。

二、从事实角度讲需要注意的问题

工厂拆迁,涉及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影响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因此,对于企业这一损失的评估也比较复杂。这不但关系到需要工厂拆迁的政府,还涉及作为当事人的企业,因此,又不能不予以重视。一般来说,工厂拆迁对企业的影响或者说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拆迁准备阶段、拆迁阶段和拆迁后恢复正常生产阶段。这三个阶段的损失可以一条曲线来表示,即开始从零开始逐渐上升(拆迁准备阶段),上升至最高值(拆迁阶段),然后从最大值逐渐下降至零(拆迁后生产恢复阶段)。

下面,就这三个阶段分别进行一些分析:

(一)拆迁准备阶段:

1、因工厂的客户得知该企业拆迁的消息,从而对其交货能力缺乏信心,因此定单会逐步减少转移;

2、拆迁企业不能在原地上新产品和扩大生产规模,丧失了发展的赢利机会;

3、由于工厂将要拆迁,对原材料的定货将逐步减少,这势必在与原材料供应商的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4、由于工厂将要拆迁,企业管理层必然为此投入精力,因此影响了工厂拆迁前的生产管理;

5、工厂新址建设的一系列费用,包括征地、规划设计、厂房基建、装修、工厂配套设施的建设等等。在这个阶段,企业所受到的影响和损失是从零开始,并曲线上升。

(二)拆迁阶段:

在搬迁阶段,工厂完全停工停产。业务收入为零,但,企业的另一些开支仍需要支付,包括:

1、生产经营中仍需要支付的费用:

a 、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福利、社保)以及当涉及职工后勤服务的建筑也需搬迁时、还需要保障职工的后勤需求;b、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按月计提的折旧费用;c 、管理费用;d 、不在搬迁范围内的销售、营业网点的日常开支(房租费等)。

2、财务费用:

因工厂拆迁贷款的利息支出。在这一阶段,拆迁对企业的影响和导致的损失曲线上升,可能达到峰值。

(三)拆迁后生产恢复阶段:

在这一阶段,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将逐步完成,生产和管理秩序逐步恢复;客户对企业交货能力的信心逐步得到恢复;原材料供货渠道逐步稳定;企业管理层主要精力逐步转移;员工的情绪也逐步稳定;最后使工厂的生产效率达到拆迁前的水平,或因工厂新址各种条件的改善,而超过了过去。在这个阶段,企业拆迁的影响和损失的曲线是下降的,直至零。

三、从法律角度应当注意的问题

1、评估机构应当由被拆迁人指定。这一点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从实践经验来看,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同政府私自选点的机构评估结果最多的相差一倍还多。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很多评估机构是没有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的,这一项在整个企业拆迁补偿结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一般按照经营效益、营业额、利润额等条件确定。

3、评估漏项。由于被拆迁的企业主不具有相关知识,在评估报告中漏项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比如上面拆迁阶段中的abcd四项。

4、什么时候评估。有些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总是想先跟企业施压,绝口不提评估事宜,也不出具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决定,这也是需要密切注意的违法行为。

路永强律师与其团队在长期办案过程中发现,每个企业拆迁评估过程中都存在诸多问题,但又各不相同。想彻底解决问题就要从案情角度出发,认真分析影响企业评估的各个症结所在,才能更大限度的提高补偿,争取补偿。

拆迁生产经营损失项目评估报告

ABC集团有限公司 因房地产拆迁导致企业整体搬迁引 起的 生产经营损失项目评估报告 合生评字[2009]第091号 AFA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目 录 一、资产评估声明 ┈┈┈┈┈┈┈┈┈┈┈┈┈┈┈┈┈┈┈2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3 三、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5 (一)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5 (二)评估目的 ┈┈┈┈┈┈┈┈┈┈┈┈┈┈┈┈┈┈┈┈┈6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6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7 (五)评估基准日 ┈┈┈┈┈┈┈┈┈┈┈┈┈┈┈┈┈┈┈┈┈7 (六)评估依据 ┈┈┈┈┈┈┈┈┈┈┈┈┈┈┈┈┈┈┈┈┈┈7 (七)评估方法 ┈┈┈┈┈┈┈┈┈┈┈┈┈┈┈┈┈┈┈┈┈┈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0 (九)评估假设 ┈┈┈┈┈┈┈┈┈┈┈┈┈┈┈┈┈┈┈┈┈12 (十)评估结论 ┈┈┈┈┈┈┈┈┈┈┈┈┈┈┈┈┈┈┈┈┈┈1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3 (十二)评估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4 (十三)评估报告日 ┈┈┈┈┈┈┈┈┈┈┈┈┈┈┈┈┈┈┈┈15 四、附件 ┈┈┈┈┈┈┈┈┈┈┈┈┈┈┈┈┈┈┈┈┈┈┈┈16 五、评估技术说明 ┈┈┈┈┈┈┈┈┈┈┈┈┈┈┈┈┈┈┈┈17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企业拆迁最佳的评估方法是什么

企业拆迁最佳的评估方法是什么 企业拆迁过程中最佳的评估方法只能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了,在确认评估机构的时候,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基本上都是由政府部门来指定评估机构的,而且政府部门只会认定评估机构的最终评估结论,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有效的评估方法了。 一、企业拆迁最佳的评估方法是什么? 企业拆迁最佳的评估方法是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拆迁的,企业与拆迁方可以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企业拆迁面临的各项补偿进行评估,以确定经济补偿的数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二、拆迁评估中都有哪些违法问题? 1、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严重偏低 《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第四条规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评估机构对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的确定未依照上述规定,参考周边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严重偏低,严重损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2、评估方法错误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至少

搬迁资产评估方法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XX科技有限公司因搬迁涉及的资产及各项搬迁损失。 具体评估范围为XX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房屋装修、厂房租赁合同权益损失、不可搬迁 设备类资产的搬迁损失、可搬迁并需专业拆卸设备类资产的搬迁费用及停产停业损失。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考虑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因此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是在持续使用假设前提下评估XX科技有限公司搬迁资产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 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09月30日。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方确定,确定的理由是评估基准日有利于评估目的实现,本次评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七、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依据、具体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包括: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14号令;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财政部财企[2001]802 号; 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5、《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 2011〕77号)。 、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 准则依据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中评协 [2010]121号;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 [2010]214号;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 [2007]189号;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号;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 [2011]230 号; (三) 经济行为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6 7 8 9 10 1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

拆迁评估报告模板

xxxx有限公司 搬迁损失补偿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鲁xxxx字[2013]3007号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xxxx 产权持有者: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其他报告使用者: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为满足xxxx对贵公司搬迁损失进行补偿的需要,而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贵公司机械设备、低值易耗品、部分构筑物及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为搬迁相关当事人确定补偿费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搬迁损失补偿价值评估所涉及的评估对象为贵公司截至2013年11月30日机器设备(包含已安装调试但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中的机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及部分构筑物;对于部分由于公司财务处理及实物管理口径等方面造成的未在财务账面列示的机器设备,公司承诺其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并征得补偿方的同意后,也将其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另外根据委托方及产权占有方的要求,对因搬迁造成的停产损失也纳入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3年11月30日。 本评估项目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委托方根据评估目的,与有关各方商定的,以便评估目的的实现。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是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 五、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被搬迁人所拥有资产在搬迁条件下的合理补偿价值提供参考依据,其选择的价值类型为拆迁补偿价值。 拆迁补偿价值,指评估对象根据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 七、评估程序实施过程: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贵公司拟搬迁设备、办公资产搬迁费用及停产停业损失等拆迁补偿价值。 八、评估结论: 经评估,列入评估范围的贵公司拟搬迁资产搬迁损失补偿价值的评估值为935,490.00元,评估结论列表如下: 搬迁损失补偿价值评估汇总表

试论城市房屋拆迁的市场价格评估方法

城市房屋拆迁的市场价格评估 试论城市房屋拆迁的市场价格评估方法 城市房屋拆迁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拆迁补偿价格是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得出。国务院2001年6月13日发布的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2003年12月1日建设部又制定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估价目的是“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准,是比较公平和合理的。首先,从法律上来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拆迁关系是平等的民事关系,拆迁补偿应符合公平原则。尽管拆迁的目的是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的需要,同时也是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条件的需要,但是这种公共利益不应强加于被拆迁人的个人利益之上,不应以牺牲被拆迁人的个人利益为条件,而是应该两者利益兼顾。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过去许多地方以公共利益为借口,制定的拆迁补偿价低于甚至大大低于市场价的做法,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在拆迁人未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采取强拆手段,侵犯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其次,从经济上来看,拆迁人占有被拆迁人的房屋,给予补偿实质上是一种购买行为,是拆迁人购买被拆迁人的房屋。这种购买应体现等价交换的原则,其价值量应以市场价为基准。再次,从理论上来说,被拆迁人得到的拆迁补偿款与他在市场上另行购买一套同样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的房屋等价,那么这种价值补偿是合理的,被拆迁人也是能够接受的。最后,从实践上来看,尽管拆迁房屋的市场价评估比制定好的补偿标准价评估要复杂,但只要合理选择和运用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的方法,是完全可以评估出拆迁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的市场价格。因此,对拆迁补偿进行市场价评估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拆迁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不同于一般房地产的市场价评估。一般房地产的市场价评估通常是数量有限,单个或数个房地产的估价,涉及面窄,相互关联小,社会影响不大,可直接运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或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而拆迁房屋的估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拆迁户数多、估价量大。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要不断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而城市建设要先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必不可少地发生大规模城市房屋拆迁。以南京市为例,据统计2003 年南京市实施拆迁项目115 个,拆迁房屋面积179万平方米,共拆迁居民2.4万多户,拆迁工企单位1320 个。拆迁户数多必然带来拆迁房屋估价量大;第二,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拆迁房屋既有居民个人房屋,也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既有住宅用房,也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既有独立产权,也有共有产权。从企事业单位来说,拆迁不仅涉及到企事业财产的补偿问题,而且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和职工家庭的生活问题。从居民个人来说,房屋仍是当今我国大多数城市居民的最大财产。因此,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很大;第三,补偿价格关联性强。就同一城市而言,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

房地产评估含拆迁)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

公司房地产评估 工作手册 深圳市国浩土地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

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工作程序 第一条 自接受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报告期间,房地产估价应按下列 程序进行: ??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确定估价结果; ??撰写估价报告; ??估价资料归档。 第二条 明确估价基本事项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明确估价目的; ??明确估价对象; ??明确估价时点。 注注::(1)估价目的应由委托方提出; (2)明确估价对象应包括明确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 (3)估价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采用公历表示,精确到日; (4)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时应与委托方共同商议,应征得委托方认可。 第三条 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应对估价项目进行初步分 析,拟定估价作业方案。估价作业方案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拟调查搜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 ??预计所需的时间、人力、经费; ??拟定作业步骤和作业进度。 第四条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应经常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 实、分析、整理。估价所需资料主要应包括下列方面: ??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

??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相关房地产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第五条估价人员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亲身感受估价对象的位置、周围环境、景观的优劣,查勘估价对象的外观、建筑结构、 装修、设备等状况,并对事先收集的有关估价对象的坐落、 四至、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同时搜集补充估价所需 的其他资料,以及对估价对象及其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 摄影记录等。 第六条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后,应对有关该估价项目的一切必要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

设备搬迁评估方法完整版

设备搬迁评估方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浅谈机器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方法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往往需要对有关企业进行拆迁。企业拆迁是一项庞大、复杂且耗时长、成本高的工程。企业拆迁过程中,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的拆迁补偿主要包括:①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补偿;②机器设备和存货搬迁费用补偿;③停产、停业损失及安置补助。其中第①、③项补偿金额的确定主要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当地具体规定进行,其有关条例对此项补偿金额的规定可操作性较强,如《厦门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期间,在拆迁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拆迁人除根据被拆迁人拆迁前上年度税后利润月平均额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根据被拆迁人在册职工人数(个体工商经营户按注册的从业人数)按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而第②项补偿金额的确定较为复杂,而有关条例对此项补偿的规定不便于实际操作,拆迁双方往往在此项补偿金额的确定上存在较大分歧,如何科学、公平、合理地确定企业拆迁过程中设备、存货搬迁的费用,成为拆迁双方关注的焦点。鉴于此,本文就机器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方法作粗浅探索(存货搬迁费用的评估方法与之相同),并与业内人士商榷。 一、设备搬迁费用的含义 设备搬迁费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设备搬迁费用是指在设备搬迁过程中为耗费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所支付的所有价款。但是,在实际设备搬迁过程中,除了直接消耗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以外,还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各种损失(如在设备搬迁过程中,原设备基础的尚存价值灭失,这一灭失的价值即形成了设备搬迁所产生的损失)。因此,广义的设备搬迁费用包括搬迁过程中为耗费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所支付的所有价款,以及搬迁过程中造成的所有损失。本文所称设备搬迁费用系指广义的设备搬迁费用。 二、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方法? 设备搬迁费用的大小主要受搬迁期限、搬迁距离及设备类别和性质的影响,而设备搬迁行为往往千差万别、一般不具备可比案例,因此,对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另外,设备搬迁费用作为一成本项目,而非资产项目,其获利性根本无从谈起,因此,对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不能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 对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往往采用成本逼近法(亦称成本累加法、成本加和法)进行,即对设备搬迁过程中耗费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价款与搬迁过程中各项损失相加后,得到设备搬迁费用。

企业搬迁补偿费评估探讨

企业搬迁补偿费评估探讨 摘自《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2011年3期 作者:刘艳萍摘要: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颁布实施,本文研究搬迁对企业的损失和影响。对于不动产价值的补偿,不仅仅是房地产价值的补偿,而是所有不动产价值的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费的补偿,把工业企业房地产与纯商业用途、办公用途房地产的停产停业损失费分开对待。对于搬迁补助费,不可按固定标准进行补偿,而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核定。 关键词:企业搬迁;补偿费;评估;探讨 一、搬迁对企业的损失和影响 搬迁对企业的损失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不动产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支出损失。 (一)不动产损失 不动产损失指不能随迁的固定于土地上或地下的所有有形资产,包括:建筑物(生产经营用房、办公用房、后勤用房)、构筑物(设备基础,道路交通、院墙、烟筒、挡土墙等)、管网系统(给水、排水、暖气,电路、通讯、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绿化景观、路灯照明等,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二)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指因搬迁而停产停业给企业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盈利损失以及不必要的支出。一个大型的正在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根据其生产规模和所经营业务的不同,因搬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两年,所涉及的损失一般包括: (1)生产经营损失。主要指停产停业期间的利润,以及利润在此期间产生的利息等。 (2)公司产品订单损失。潜在客户的跑单、现有客户的跑单或减单、对原材料的订货减少导致订货单位成本增加、已订货订单无法继续生产的赔偿金等。 (3)一些设备因搬迁不得不提前报废或更换所带来的固定资产损失。 (4)原有客户群的丢失及新的市场开拓所带来的成本增加。原有客户群或许丢失,新的市场开拓必定带来成本的增加,如需加大广告力度而造成的费用增加等。 (5)公司的隐形损失。有些企业地理位置优越,由于搬迁,企业很难找到与原来一样优越的地理位置,导致原材料、产成品的运输成本大大增加,职工的交通补助增加,从而导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加。 (6)搬迁范围外房地产的损失。一些企业部分房地产在搬迁范围内,部分房地产不在搬迁范围内,

拆迁评估案例知识交流

拆迁评估案例 第一部分致委托估价方函 受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某工程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进行评估。此次拆迁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6519.98平方米(此建筑面积是产权审查表汇总后所得的建筑面积),即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6519.98平方米。估价时点2007年10月1日。 此次评估的评估目的是为某公司拆除房屋拆迁许可证标明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提供价值依据。 我公司估价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在对估价对象房地产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广泛搜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分析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现状条件,并严格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及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拆 [2003]808号)的规定对估价对象房地产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估价对象房地产在2007年3月1日的拆迁补偿价值。 拆迁补偿价格:61,786,323元 大写金额:陆仟壹佰柒拾捌万陆仟叁佰贰拾叁元整 房地产评估公司 2007年10月20 日

第二部分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 2、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与有关当事人也没有个人利害关系。 3、我们是依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及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拆 [2003]808号)的规定进行测算,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4、本估价报告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它是以有关资料的真实可靠为基础,并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5、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勘察。 参加本次估价的人员 估价负责人: 估价人员: 第三部分 某工程拆迁评估技术报告 一、委托方与受托方 委托方:某公司 受托方:房地产评估公司

企业拆迁征收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按照房地产评估规范、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建设部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当中一共列举五种评估方法。在实践当中有四种是频繁使用的,今天着重介绍一下这几种评估方法。评估的方法直接影响了最后所得出来的评估价值以及认定房屋土地价值所在。到底选用哪种评估方法来进行实际评估对被拆迁企业来讲是很重要的,因选取的评估方法不同在实践当中补偿价格相差数十倍之多都是很正常的。 征地拆迁中五种评估方法分别是: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 第一、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最常见的评估方式,也就是所谓企业的地上建筑物、厂房进行重置。选择一个评估时间点,假如要求五月一日起进行实地征收,由这个实际的评估时间点所得出的重置价值。例如,土建的价值+人工的价值+相关税费的价值=所得重置价值,再扣除相应的折损率(70%或80%等)。 成本法在以前运用相当广泛,土地价值,房屋价值都可以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但现在590号令以及建设部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都要求按照市场比较法。 第二、收益法 在590号令当中是有相关的要求,如果用于生产经营的对于其生产经营的评估要运用收益法,其实也就是预估一下未来预期收益,选取适当的资本化率来体现,把资本投入到不动产所带来的收益率。资本化率的概念在实践当中不常运用,意思是把不动产房屋、土地投入到相关的收益当中所产生的利润率。 收益法主要评估一些在实践当中进行实际生产经营的商业性质的主体,一些劳动附加值比较大、劳动性密集的行业、专利技术性行业可带来的劳动收益成几何倍增长的行业,原则上对其行业企业应按照收益法进行实际评估。 收益法在实践的过程中运用不是很多,在实践过程中与评估公司进行交涉的同时评估公司未涉及收益法部分,评估公司运用较多的是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 第三、市场比较法 需要注意的是,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意思就是要根据同区位、同地段、同性质(国有、集体)、同用途(商业、工业、住宅),商品房包括住宅和商业用途。在实践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属于什么用地,要参考附地范围之内相同性质的用地价值,主要是参照类似房地产市场的价值。 第四、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在实践中运用不多,例如我所律师在贵州云岩区遇到的案例,开发商反过来作为被拆迁人与政府交流,必然运用到假设开发法来进行实际评估,开发商需要土地利用实

企业拆迁评估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224534331.html, 企业拆迁评估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大多数被拆迁企业不太重视企业拆迁评估,或不重视企业拆迁评估程序甚至不重视企业拆迁评估报告,这是大错特错的,企业拆迁评估直接影响到企业拆迁补偿结果,也是启动法律程序维权过程中的重要事实依据。因此,重视并做好企业拆迁评估是企业主在拆迁过程中的首要任务。 一、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企业评估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

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等规定。 集体土地上企业评估:《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省市一级地方法规和规则政策性文件等。 二、从事实角度讲需要注意的问题。 工厂拆迁,涉及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影响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因此,对于企业这一损失的评估也比较复杂。这不但关系到需要工厂拆迁的政府,还涉及作为当事人的企业,因此,又不能不予以重视。一般来说,工厂拆迁对企业的影响或者说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拆迁准备阶段、拆迁阶段和拆迁后恢复正常生产阶段。这三个阶段的损失可以一条曲线来表示,即开始从零开始逐渐上升(拆迁准备阶段),上升至最高值(拆迁阶段),然后从最大值逐渐下降至零(拆迁后生产恢复阶段)。 下面,就这三个阶段分别进行一些分析:

设备搬迁评估方法

浅谈机器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方法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往往需要对有关企业进行拆迁。企业拆迁是一项庞大、复杂且耗时长、成本高的工程。企业拆迁过程中,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的拆迁补偿主要包括:①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补偿;②机器设备和存货搬迁费用补偿;③停产、停业损失及安置补助。其中第①、③项补偿金额的确定主要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当地具体规定进行,其有关条例对此项补偿金额的规定可操作性较强,如《厦门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期间,在拆迁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拆迁人除根据被拆迁人拆迁前上年度税后利润月平均额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根据被拆迁人在册职工人数(个体工商经营户按注册的从业人数)按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而第②项补偿金额的确定较为复杂,而有关条例对此项补偿的规定不便于实际操作,拆迁双方往往在此项补偿金额的确定上存在较大分歧,如何科学、公平、合理地确定企业拆迁过程中设备、存货搬迁的费用,成为拆迁双方关注的焦点。鉴于此,本文就机器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方法作粗浅探索(存货搬迁费用的评估方法与之相同),并与业内人士商榷。 一、设备搬迁费用的含义 设备搬迁费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设备搬迁费用是指在设备搬迁过程中为耗费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所支付的所有价款。但是,在实际设备搬迁过程中,除了直接消耗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以外,还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各种损失(如在设备搬迁过程中,原设备基础的尚存价值灭失,这一灭失的价值即形成了设备搬迁所产生的损失)。因此,广义的设备搬迁费用包括搬迁过程中为耗费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所支付的所有价款,以及搬迁过程中造成的所有损失。本文所称设备搬迁费用系指广义的设备搬迁费用。 二、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方法 设备搬迁费用的大小主要受搬迁期限、搬迁距离及设备类别和性质的影响,而设备搬迁行为往往千差万别、一般不具备可比案例,因此,对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另外,设备搬迁费用作为一成本项目,而非资产项目,其获利性根本无从谈起,因此,对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不能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 对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往往采用成本逼近法(亦称成本累加法、成本加和法)进行,即对设备搬迁过程中耗费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价款与搬迁过程中各项损失相加后,得到设备搬迁费用。 三、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步骤 对设备搬迁费用的评估,具体可分为三大步骤:首先,将设备搬迁全过程进行工序分解;然后,据实际情况计算各工序对应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以及损失项目;最后,经充分市场调查、据市场行情确定各工序对应的人化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价款以及损失项目的尚存

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如何选定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224534331.html, 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如何选定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但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操作模式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当前拆迁工作的焦点问题。 一、“推举式”选定估价机构 拆迁人在整个拆迁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被拆迁人则处于从属地位。被拆迁人所获得的补偿金是由拆迁人负责支付的,拆迁人掌握着被拆迁人的补偿金支付权。从民法的角度讲,拆迁与被拆迁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但从权利和义务的质量上来区分,其自然形成了权利和义务的主次之分,形成了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者关系。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房屋拆迁工作,拆迁人只有一个,而拆迁人的相对人,即被拆迁人却有若干个。如果因对被拆房屋的评估机构选

择由被拆迁人选择,就有可能在同一个拆迁项目中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甚至若干个评估机构参与估价。这样,不便于拆迁管理,不便于掌握估价标准的平衡性,不便于实施过程中的操作性。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公示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评估机构,其公示的内容包括:房屋拆迁估价资质证书、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估价人员的个人估价资格证书、&考试大&估价机构的组织机构名称及技术素质情况简介、规范的房屋拆迁估价报告样本等。公示估价机构的目的是便于被拆迁人了解估价机构的合法性、专业技能及社会信誉情况。选择估价机构时,拆迁人应当组织召开由被拆迁人代表、估价机构、拆迁管理部门组成的“听证会”,主动推举合适的估价机构供被拆迁人参考,如被拆迁人代表无反对意见的,即为确定。如被拆迁人代表半数以上持反对态度的,拆迁人可另行推举估价机构,再次征求被拆迁人代表的意见。拆迁人在推举估价机构时,一次只能推举一个,这样便于确定。我们把这种选定方法称作“推举式”选定。 二、“抽签式”选定估价机构 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估价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应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按照《条例》规定,拆迁管理部门有权对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施行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因此,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估价机构的选定发生矛盾时,则应当由拆迁管理部门在已经公示的估价机构名录中抽签确定估价机构,

上海厂房等拆迁如何补偿

上海厂房等拆迁如何补偿 根据目前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房屋拆迁因土地性质的不同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又因房屋的用途不同而分为居住房屋拆迁和非居住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对象仅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的承租人并未包括在内,而且只能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所能够得到的补偿共五项:1、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2、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3、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4、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5、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其中,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另外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上厂房、店面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至350元。 绿证工业厂房拆迁,如果采用货币买断,企业解散的方式拆迁,拆迁人除支付给被拆迁人补偿费外,还要支付企业解散后的职工安置费,但不支付搬家补助费;如果采用易地安置的方式拆迁,拆迁人除应支付给企业易地建厂补偿费外(厂房及设施还建的除外),还应支付企业职工过渡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企业解散后的补偿费额度,主要通过评估企业现值来确定。补偿费包括企业厂房现值、机器设备现值,水、电设施现值,水、电设施增容费、厂区道路现值。企业解散后的职工安置费,参照本市劳动部门规定的安置标准执行。企业易地建厂安置费同样通过评估确定。包括工业厂房现值、土地使用权购置费、新厂区道路修建费,水、电、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搬迁费(含设备拆、装、运及损失等)。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费,以企业上一年上交税额换算成企业利润确定。

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方法

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方法 一、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所谓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即某项资产按下列条件进行交易,在公开市场上可合理取得的最可能的价格: (一)用法律许可的货币进行交易。 (二)有自愿的卖方和自愿的买方。 (三)一次性付款,且无附带条件下完成交易。 (四)买卖双方对资产的现状、市场供求状况、行情等情况都有充分的了解。且有合理的推广、选择、洽谈及促成交易的经济环境和时间。 (五)交易完成期间的市场状况、价格水平及其他情况,与评估基准日没有重大变化。 (六)不考虑具有特殊利益情况下的交易安排,交易双方均在市场信息充分、理性和非强制情况下进行自由交易。 二、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6月30日。 本报告书所采用的价格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或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基准日是评估结论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评估基准日发生改变,评估结论将发生变化。评估基准日是在综合考虑了经济行为的性质及评估目的因素,由【XX】确定。 三、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签订了《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书》(XX评协字(2013)第015号)。 (二)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 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公布);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内征地拆迁补偿评估公司推荐

国内征地拆迁补偿评估公司推荐 国内征地拆迁补偿评估公司推荐?中证集团就是不错的选择。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征地拆迁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估过程。被征收人只有选对好的征地拆迁补偿评估公司,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中证集团作为专业的国内征地拆迁补偿评估公司,下面就简单的介绍征地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征地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征地拆迁补偿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加盟中证集团就是不错的选择。中证集团经营模式是实行总分经营模式,搭建全国性经营平台。本着与合作伙伴共生共赢的原则,诚邀合作加盟,共同打造中国评估、造价、监理、会计行业的经营平台。加盟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条件(详请请点击咨询) 1、认同思泰经营理念,熟悉本区域行业市场,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源和专业团队。 2、能够选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注册造价工程而出任分公司负责人 3、专职专业人员数量符合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4、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拆迁评估方法及参数12.05.02

福州市政府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地面物资产征收补偿费的评估方法及取费参数 (仅供内部使用) 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为规范福州市政府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地面物资产征收补偿费的评估计价,根据几年来的评估实践经验,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2011)及相关的评估规范,并征求了协助评估单位的意见,中心归纳拟定了《福州市政府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地面物资产征收补偿费的评估方法及取费参数》,供各协助评估机构和估价人员使用。

建构筑物及二次装修工程征收补偿费评估方法及取费参数 一、评估方法:成本法 (一)房屋、构筑物 房屋、构筑物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计算: 重置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资金成本+开发利润 (1)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其他工程费 ①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现行的工程计价定额、相关调价文件、评估基准日信息价计算,套用福州市场通用的工程计价软件计算。 ②前期工程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按评估对象不同,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房屋取建安造价3-5%,构筑物取建安造价2-3%。 ③其他工程费:包括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白蚁常规防治费等,取费按建安造价的3-5%。项目重置成本50万元以下的项目,如简易房屋、棚、构筑物不计该项费用(堤坝、桥梁等除外)。 (2)管理费用:按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文,根据评估对象整体规模、整体工期等,取开发成本的1.5%。 (3)资金成本:按工程整体工期以基准日贷款利率计算,建设期在半年内的不计此项。 (4)开发利润:取直接成本利润率5%,利润=(①+②+③)×5%。 2、成新率的计算 采用理论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查勘成新率综合确定评估对象的成新率。(理论成新率与现场查勘成新率的权重一般按理论成新率40%,现场查勘成新率60%计算,若现场查勘成新率有严重瑕痴,如严重不均匀沉降,主体结构断裂等,可根据实际状况调整)。 无法取得建成时间的,或超过经济使用年限的采用现场查勘打分法计算成新率。 (1)现场查勘打分法:根据现场查勘的实际状况,对评估对象的结构(基础、构件、墙体等)、装修(门窗、墙面等)、配套设备(水、电等)分别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通用版

协议编号:YTO-FS-PD365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拆迁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循拆迁评估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在平等、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对位于号现属于所使用的土地、房屋及相关附属物共同委托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测算,并出具相关评估咨询报告,双方同意以评估咨询报告作为拆迁补偿的主要依据。现针对评估报告结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签订本拆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拆迁对象基本情况 拆迁对象位于: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总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及相关附属物补偿 根据评估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号咨询报告,号的评估价格为元,评估合计总价为元,平均单价为元/平方米。 第三条、其它补偿

对房地产拆迁评估的几点思考

对房地产拆迁评估的几点思考 一、评估之前首先应明析评估对象的产权文件 房地产产权文件是每个评估师在进行估价时,首先必须掌握的重要资料,是确认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以产权为担保和债权并存和房地产抵押权等权益的有效法律凭证,它包括房地产证及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等。这些合法性文件直接关系到评估方法,虽然自世纪年代房地产制度改革,特别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2080 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城市房地产产权管理逐步完善,但过去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致使相当一部分的房地产权属状况错综复杂,理清房地产产权状况,是估价师在估价日常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同时又是正确估价的基础。 各种房地产产权文件所记载的房地产权属内涵各不相同,但都与房地产估价息息相关,例如在城市房屋动迁评估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有些房屋下面的土地是划拨性质,有些房屋下面的土地是出让,有些有产权证,有些没产权证,有些房产证注明用途为住宅,而实际上有商业价值,有些房产证上证明为办公楼,而实际上下面却是大型的商场,对于这种情况在选用评估方法时应坚持“合理、合法、合情”的原则。 二、把握对等原则 在房屋拆迁工作中,动迁单位与被动迁往往是处在不对等的地位中,这主要表现在经济地位,参与拆迁的主动性,补偿安置协议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是被动的,被拆迁人的被动地位使其合法权益容易受侵害。为了消除被拆迁入的抵触情绪,应在政策上倾斜,保护被拆迁入的合法权益。进行房屋拆迁补偿时,其标准应略高于至少 ( 不低于所在类区同类普通住房的正常市场价格水平。当然过分加重拆迁人的负担,会打击) 拆迁人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城市改造和建设。 三、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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