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牙列缺损病历书写模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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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牙列缺损病历书写模板

主诉:左上有一牙已拔除半年余要求修复。

现病史:左上有一牙龋坏数年已剩残根,半年前已拔除,现已影响吃饭要求修复。既往史:曾今有牙痛史,其他否认重大疾患史。

检查:左上6 缺失,左上5 7良好稳固、无龋咬牙合关系正常。

诊断:左上牙列缺损

治疗计划:建议固定桥修复(金属烤瓷桥)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 一、门(急)诊病历基本要求 1、门(急)诊病历是患者在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活动的记录。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检查、诊断及处理意见等记录。 2、门(急)诊病历基本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学检查等。 3、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门(急)诊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6、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由在本医院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7、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错句时,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改正,并在修改处签署名字和时间。 二、封面内容说明: (一)患者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 (二)“药物过敏史”以红色字体标明。填写包括:有过敏史的填写过敏药物名称或者药物不详;无过敏史的填写“无过敏史”字样。 三、首页内容说明 (一)新病历首次就诊时,可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填写患者基本情况,或者接诊医师按封面填写患者基本情况。诊疗过程中发现新过敏药物时,应增补于药物过敏史一栏,且注明时间并签名。患者第一次来院就诊时,应在新病历首页书写诊疗记录。现病史中诊治经过涉及其它医疗机构的,应记录其它医疗机构名称及诊疗经过。 (二)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因抢救急诊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书写时应注意区分记录时间与抢救时间。 (三)辅助检查结果:记录患者就诊前在其它医疗机构或者本医疗机构已行的检查,记录应包括医院名称、检查时间、项目、检查编号(如CT、病理检查)、结果、有无报告单等。 (四)初步诊断意见:指医师根据患者病史,,体检结果、原有检查结果、诊疗经过作出的初步判断,并不是所有的检查完成并获得结果后所作出的判断。

病历书写电子模板

抢救记录 记录时间: 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 病情变化开始时间及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 医师签名: 有创操作记录 记录时间:

操作名称:操作时间: 操作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 不良反应情况: 术后注意事项说明: 操作医师签名: 手术护理记录 1.患者入手术室时间(精确到时分)离开手术室时间(精确到时分) 患者去向:□直接回病房□回麻醉苏醒室□回监护室□其他

2.手术体位:□仰卧位□截石位□侧卧位(□左□右)□俯卧位□其他 3.输液情况:□无有(总量 ml) 4.输血情况:□无有(全血 U 血浆 U 血小板治疗量 冷沉淀 U 其他 U) 5.皮肤情况:术前□正常□压疮□破溃□其他 术后□正常□压疮□破溃□其他 6.电刀使用:□无□有负极粘贴部位:□大腿(□左□右)□臀部(□左□右) □小腿(□左□右)其他 7.止血带使用:□无□有部位:□上肢(□左□右)□下肢(□左□右)□其他 8.加温装置:□无□电热毯□温毯□液体加温器□其他 9.留置胃管:□无□病房带入□手术室置入 10.留置尿管:□无□病房带入□手术室置入 11.标本留取:常规病理标本□无□有数量 冰冻切片□无□有数量 12.引流管:□无□有 13.其他: 巡回护士签名: 在住院病人(或家属)知情谈话记录第五条后另起一段 今日与患者(或家属)就上述情况进行了沟通,并作了详细解释,患者(家属)已充分理解。

病人或家属意见:□已告知病情,同意就地治疗。 □已告知病情,同意不转院。

麻醉不良后果及医疗风险告知内容 麻醉前准备、麻醉中及麻醉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不良后果告知(谈话)的基本内容列举如下: 麻醉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不良后果列举如下。 1.神经阻滞麻醉并发症: (1)局麻药中毒;(2)出血;(3)血胸、气胸; (4)神经损伤(5)误入椎管内;(6)其他。 2.椎管内麻醉并发症: (1)硬膜穿破(致颅内低压等);(2)全脊髓麻醉;(3)神经根损伤; (4)硬膜外血肿;(5)颅神经症状;(6)头痛;(7)感染; (8)脓肿;(9)导管折断;(10)栓塞甚至截瘫;(11)其他。 3.全身麻醉并发症: (1)因呼吸困难气管插管而导致呼吸道损伤(唇、咽喉、气管损伤或牙齿脱落等); (2)喉痉挛、支气管痉挛;(3)误吸、吸入性肺炎; (4)呼吸抑制;(5)肺不张、肺栓塞、张力性气胸; (6)脑血管意外(痉挛、血栓形成、破裂); (7)循环衰竭; (8)呼吸衰竭;(9)恶性高热; (8) (10)苏醒延迟;(11)术后声嘶,环杓关节脱位;(12)其他。 (9) 4.动静脉穿刺并发症: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制订必须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院前急救病历是集病案实录,救治承载,告知签字,法律凭证,统计归类、特殊情况记载等于一身的实时记录。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院前急救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记录。 第二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是指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在急救现场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现场救治及途中监护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且重点突出。 第四条院前急救病历一式两份,书写应当使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第五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

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除等方法掩盖或除去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院前急救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关的医务人员签名。急救医生必须在每班次结束前完成院前急救病历并上交。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受进修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的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上级医务人员在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记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治疗、转送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一、病历的组成 (一)、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完整病历应包括与病人诊断治疗相关的所有的文字记录。一般分门(急)诊病历(含急诊观察病历)及住院病历。 1、门(急)诊病历,是病人在门(急)诊就诊时,由接诊医师书写的病历记录。 2、住院病历:是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房医师以及其它相关医务人员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 (二)、门诊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 1、门诊病历首页; 2、门(急)诊病历记录。 3、在门诊进行的化硷、特殊检查声、影像学报告单等。

(三)、住院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以出院病历装订排序); 1、住院病历首页:要求一定要写好主要诊断及次要诊断。 2、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即实习医师写的大病历)。 3、病程记录(以时间顺序排列的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首次查房记录、日常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转出(入)记录、术前讨沦、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 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 5、化验及其他辅助检查报告单。 6、体温单。 7、医嘱单。 8、护理记录。

9、手术报告单或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有创伤性的检查和治疗、输血、自费药等的知情同意书等。 二、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一)、住院病历中的病历要求用蓝黑色墨水书写。病历中各个大标题用红墨水笔书写(打印病历可用黑体字)。血型、过敏药物,化验异常者用红墨水笔或红园珠笔标记。对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有明显标示。 (二)、病历书写文字要求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国际通用的中、英文缩写。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病历中任何内容不允许有涂改。病程记录之后如有空白,要求用斜线标志,不能再加其他内容。 (三)、病历书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逻辑性、有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讨论意见。要求用中文医学术语书写病历。 (四)、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对多次住本院病人可写第X次入院记录;对入院不到24小时出院的病人,可写入出院记录,格式同出院记录。首次病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国家卫生部网站2010年2月4日发出通知,要求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制定了基本标准,保护患者权益,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防止医患双方发生误解、争执,提出了明确要求。 法律规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2002年我部印发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实施7年多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病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在总结各地《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我部对《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 范。[1]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 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

电子病例书写规范最新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得通知 ? 国卫办医发〔2017〕8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您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

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得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得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与管理等适用本规范。?第三条电子病历就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得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与重现得医疗记录,就是病历得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与住院病历、?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就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得采集、存储、访问与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与智能化服务功能得计算机信息系统。?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得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得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得技术支持部门与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与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得管理部门与人员,负责电子病历得业务监管等工 作;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得相关制度与规程; (三)具备电子病历得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保障机制; (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得追溯能力;?(五)其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得条件。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修订稿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 政发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可辨清楚、,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 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一、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的书写内容及要求 (一)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二)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由经治医师书写。 (三)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人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四)如在患者死亡前已书写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可按一般住院患者的病历书写格式书写相关病历内容。 (五)患者入院超过8小时死亡者,需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二、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的格式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姓名: 职业: 性别:入院时间: 年龄: 死亡时间:记录到分钟 主诉: 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 诊疗经过(抢救经过): 死亡原因: 死亡诊断 医师签名: 三、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示例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姓名:李×职业:退休工人 性别:男入院时间:2017-12-12 09:00 年龄:74岁死亡时间:2017-12-12 17:40 主诉:被发现意识不清、右侧肢体无力约2小时 入院情况:患者于入院前约2小时被家人发现躺在地上意识不清,伴右侧肢体无力,家属掐其人中,患者有呻吟,身旁无呕吐物,伴小便失禁,无肢体抽搐。患者家属未行特殊处置,急拨“120”送入我院。急诊查体:BP195/105mmHg,昏睡,双眼向左侧凝视,双侧瞳孔等大,直径约3.5mm,光反应存在。右侧唇沟浅,伸舌欠合作。颈部轻度抵抗,双肺可及散在湿啰音。右侧肢体肌张力低,未见自主活动。疼痛刺激后,左侧肢体有反抗动作,右侧肢体肌力约2级。双侧病理征阳性。急诊行颅脑CT示:左侧基底节区出血并破入脑室,同侧侧脑室受压。急诊给予“20%甘露醇125 ml ivdrip、甘油果耱氯化钠注射液250ml ivdrip、蛇毒血凝酶1U iv、泮托拉唑钠80 mg ivdrip”等药物抢救治疗,并请脑外科会诊协助抢救治疗。脑外科医师会诊意见:建议手术治疗。患者家属经商量拒绝手术治疗,要求保守

电子病例书写规范完整版

电子病例书写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

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 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 (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2013年版》、《》、《》适用于电子病历管理。 第八条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电子病历信息有效共享。 第九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

大病历书写标准模板医生必备

大病历书写标准模板医生必备 如何书写好病历是每个医院医生的职责,要真正写好就必须掌 握书写病历的要点。病历质量好坏体现医生的学术和品德,体现医院 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姓名:_____ 性别:年龄:住院号:性别:工作单位:年龄:住址:民族:入院时间:(精确到分,格式: 2016-02-22 10:30)婚姻:______ 病历采写时间:____________ 籍贯:_____ 病史陈述者: ___________ 可靠程度: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主诉:20字左右,症状及持续时间。现 病史:本次就诊主要疾病的首次发作情况,包括它的诱因,性质,阵发性或持续性,程度,与进食或体位的关系,是否影响活动,伴随症状等,采用何种措施,是否缓解等。有意义的阴性体征,用药(他人叙述的疾病或药物名称均应加引号),效果。(时间不能用英文缩写来代替,必须用文字表述。) 做过何种检查及结果。患者自发病以来,食欲、大小便、精神、体力、睡眠、体重改变。既往史:平素身体健康状况较好,无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肝炎、胆囊炎等病史,(若既往患病则要表述出年限,高血压、糖尿病等应写明极值。)无传染病史,否认结核接触史,无疫区、疫水接触史,无输血史,无外伤或手术史,预防接种史不详,无药物及食物过敏史。系统回顾:呼吸系统:无慢性咳嗽、咯痰、咯血史,无胸闷、呼吸困难,无发热、盗汗,无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循环系统:无心悸、气促、发绀,无心前区疼痛,无高血压史,无晕厥、水肿病史,无动脉硬化,

无风湿热病史。消化系统:无腹痛、腹胀、反酸、暧气,无呕血、便 血,无食欲不振、恶心或呕吐史,大便正常。泌尿生殖系统:无尿频、尿急、尿痛,无腰痛及排尿困难,无眼睑浮肿,无血尿,尿潴留或尿失禁史。无肾毒性药物应用史。造血系统:无苍白乏力、眼花、耳鸣等,皮肤黏膜无瘀点、紫癜,无反复鼻出血或牙龈出血。内分泌系统及代谢:无畏寒、多汗、烦渴,无头痛或视力障碍,无食欲异常、烦渴、多尿等,毛发分布均匀,第二性征无改变,性格及智力无改变。神经精神系统: 无头痛、失眠、嗜睡,无喷射性呕吐、记忆力改变,无意识障碍、瘫痪、昏厥、痉挛,无视力障碍、感觉及运动异常,无性格改变,无狂躁、抑郁及幻觉等。肌肉骨骼系统:无关节肿痛,无运动障碍,无肢体麻木,无痉挛萎缩或瘫痪史。个人史:出生地及居住地,无疫区疫水接触史,无特殊化学品及放射线接触史,吸烟史,饮酒史,冶游史。月经史:行经天数初潮年龄月经周期末次月经时间/绝经年龄月经是否规律,月经量(中),(轻)度痛经,是否影响日常活动。婚姻史:已/未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死亡应注明死因)。生育史:育子女几人,子女健康状况。家 族史:家族 中无肝炎传染病、代谢性疾病、血友病、肿瘤等病史,无家 族遗传倾向性疾病。体格检查T: P: R: BP: —般状况: 身高,体重,发育正常,营养良好,步入病室/平车入室,自 主体位,表情自如,语言流利,无慢性病容/面容痛苦,神志清楚,步态正常/蹒跚,体型正常,查体合作。皮肤黏膜:皮肤弹性正常,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范例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讨论日期:讨论地点: 主持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参加者(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死亡时间: 死亡原因:中医诊断:肝癌 肝脾血瘀证 西医诊断:1、肝肾综合症 2、多器官功能衰竭 3、原发性肝癌介入术后 自发性腹膜炎 4、十二指肠球炎 最后诊断(包括尸检和病理) 中医诊断:肝癌 肝脾血瘀证 西医诊断:1、肝肾综合症 2、多器官功能衰竭 3、原发性肝癌介入术后 自发性腹膜炎 4、十二指肠球炎 讨论记录: 1、XXX主管医师发言记录: 患者因“反复腹胀、尿少2月,再发加重1周”于2011-02-28入院。证见:乏力、腹胀腹痛、尿少,纳差,牙龈出血,稍胸闷,进餐后呕吐胃内容物数次,无咖啡样物,伴有呃逆、泛酸,尿黄,大便一般。查体:神清,精神可,皮肤粘膜及巩膜轻度黄染,腹膨隆,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腹壁静脉曲张,腹肌软,剑实下压痛,全腹无反跳痛,肝脾触诊不满意,肝肾区无叩痛,墨菲氏征阴性,腹肌软,麦氏点无压痛及反跳痛,移动性浊音阳性,肠鸣音减弱,双下肢中度凹陷性水肿。患者有“原发性肝癌”病史,并行介入治疗。入院后予以完善相并检查,血常规示:WBC 8.9×109/L,RBC4.94×1012/L,HGB115.0g/L, PLT162×109/L,尿常规示:白细胞1+,酮体1+,胆红素1+,蛋白质1+,大便常规未见异常。肝功能示:TBil71.7umol/L,DBil 49.1umol/L, ALB35.7g/L ,AET38U/L, AST 273U/L, CHE:3547U/L,肾功能示:尿素氮9.40mmol/L,肌酐118umol/L,PT17.7秒, PT57% ,APT49.9秒,。肿瘤五项示:AFP1000.00mg/L,GEA2.74mg/L,GAF125 ,HBVD/A2.59E×103opies/L。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 来源:考试大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中医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使用医学术语,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相关标准、规执行。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中医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 中医治疗应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

死亡病历书写规范

死亡病历存在问题及书写规范 时间:2013年11月19日14:00 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各科主任 主持人:许金荣 内容: 一、死亡记录的书写要求 1、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死亡记录应另立一页。 2、死亡记录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 (1)入院情况:包括主要症状、体征、有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等。 (2)诊疗经过:住院后病情演变和诊治情况。重点记录死亡前的病情变化和抢救经过。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和抢救时在场的家属均应有记录。(如: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杨xx副主任医师,张xx住院医师,吴xx主管护师。抢救时患者爱人等在场,对诊断、治疗无异议,不同意作尸解。) (3)死亡原因:指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 (4)死亡诊断:包括患者死亡前诊断的各种疾病。 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 1、死亡病例讨论是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2、死亡病例讨论的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签名等。要记录每一位发言人的具体内容,重点讨论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意见、注意事项及本病国内外诊治进展等。

3、每一死亡病例均要求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根据病情可简可繁。 4、另立专页,主持人审阅签名。 二、死亡病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十月份14例死亡病历的检查,存在问题如下: 1、死亡原因和死亡诊断不确切。如:死亡诊断和死亡原因都是多脏器功能衰竭、恶病质、心脏猝死。(死亡原因心脏猝死我觉得用心脏骤停更合适) 2、死亡讨论不符合要求。过于简单,不符合死亡病例讨论的格式。无参加人员的发言记录、无主持人小结等。 3、抢救记录过于简单。死亡无心电图报告。 4、病危时家属放弃治疗,心电监护、吸氧可以使用。有利于病情的观察。 5、入院诊断不全。入院体检时,呼吸音粗,闻及湿性啰音。患者有呼吸道疾病史。入院诊断无呼吸道疾病的诊断。 6、心功能不全的诊断无诊断依据。如:心功能多少级?是否是老年心脏退行性改变?入院时临床表现及体征中无心功能不全的依据。 7、医嘱书写不规范。如:5%葡萄糖注射液写成5%GS、0.9%氯化钠注射液写成0.9%Nacl、长期医嘱达6页无重整医嘱、多次抢救无中抢救的医嘱、结转病人做常规检查,病人及家属拒做,医嘱不能写“取消”可写“拒做”、死亡医嘱开死亡出院等。 8、抗生素使用不规范。如:三代头胞要有上级医师签字。 9、自费药品知情同意告知书内容不完整。应有自费药品数量、自付比例、自付药品总金额等。 以上是十月份死亡病历中存在的问题。请各位科主任组织病区医师认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要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写好病历。

门急诊电子病历模板

****医院门、急诊病历(模板)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就诊日期:(具体到分钟) 科别:类别:(初诊、复诊) 主诉:(初诊--病人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能导出第一诊断,原则上不用诊断名词。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复诊--是指促使患者复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 现病史:(初诊--须与主诉相关、相符;能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包括他院诊治情况及疗效;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有所需的鉴别诊断内容。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复诊--须描述治疗后自觉症状变化、治疗效果,重要检查结果,不能明确诊断的需有鉴别诊断内容。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 既往史:(初诊--记录重要或与本次诊断相关的既往史;及与疾病相关的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复诊--无需既往史。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 体格检查

T:℃ P:次/分 R:次/分 Bp: / mmHg (初诊--须记录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须记录与 本次疾病相关的生命体征情况、一般情况。此括号内为提示 内容,书写时请删除。)(复诊--须记录初诊阳性体征的复查 及新的阳性体征; 须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生命体征情况、 一般情况。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 辅助检查:(初诊--须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辅助检查。 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复诊--是指复诊时 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 诊断:(诊断用语规范;对待查病历应列出可能性较大 的诊断。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 治疗意见:(处理与诊断相关;记录所开各种辅助检查 项目;药品应记药名、剂量、总量、用法;建议休息的时间 及复诊时间;病假应记录在病历上;记录向病人交代的重要 注意事项;患者拒绝诊疗措施,应写明,并请患者签字为证, 如患者拒绝签字,应当注明。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 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此括号内为提示内容,书写时请删除。) 医师签名:(医生须签全名并盖章。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μm(微米)、l(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二)主治医师应及时审阅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 (三)入院记录、首次病程首记、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

完整病历书写模版

完整病例 姓名:性别: 年龄:婚况: 民族:籍贯: 职业:出生地: 住址:病史陈述者: 入院时间:年月日:(精确到分钟) 记录时间:年月日:(精确到分钟) 主诉:(一般20字以内) 现病史:例(缘患者于2个月前无明显诱因出现白带增多,色偏黄,较粘稠,后转为淡红色,无异味。无伴外阴瘙痒,无接触性出血,无腹痛、腹胀,无尿频尿急尿痛。服用“妇炎康”、“坤复康片”药物(剂量不祥)后,症状未能缓解。10天前来我院门诊诊治,妇检发现:子宫后方可触及一囊性包快。今为求进一步诊治收入院。患者自发病以来胃纳、睡眠尚可,大小便正常。) 既往史:例(患者既往体健,否认“肝炎”、“结核”、等传染病史。无输血史,无药物过敏史。无手术及外伤史。预防接种史不详。) 系统回顾 1、呼吸系统有无慢性咳嗽、咳痰、咯血史,有无呼吸困难、发绀史,有无肺结核接触史。 2、循环系统有无心悸、胸闷、胸痛,有无浮肿、晕厥史。 3、消化系统有无恶心、呕吐、有无反酸嗳气,有无慢性腹痛腹泻,有无皮肤黄染。 4、泌尿系统有无尿频、尿急、尿痛史,有无血尿、浮肿史。 5、造血系统有无头晕、乏力史,有无皮下出血史,有无肝、脾、淋巴结肿大史。 6、内分泌系统及代谢有无烦渴、多饮、多食、多尿史,有无食欲异常史。 7、神经精神系统有无头痛、晕厥、瘫痪史,有无抽搐、痉挛史,有无幻觉、定向力障碍、情绪异常史。 8、肌肉骨骼系统有无关节肿痛史、有无肌肉萎缩、肢体麻木史,有无骨折、脱臼史。 月经史:例(初潮13岁,周期/经期4/28天,经量中等,有无血块,经前和经期有无不适,有无痛经。LMP:2009-5-1。) 个人史:例(出生于当地,有无长期外地居留史,有无血吸虫病流行区役水接触史。平时饮食规律。有无烟酒嗜好。有无性病和冶游史。居住条件一般。) 婚育史:例(25岁结婚,丈夫今年46岁,身体健康。夫妻关系和睦。育有一子,体健。) 家族史:例(父母及一兄健在,家族成员中有无类似患者,有无遗传性及家族性疾病患者。) 体格检查 1.生命体征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范例[1]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讨论日期:2012年12月22日讨论地点:内科医生办公室 主持人:凯沙(科主任主任医师) 参加者:古哈尔(副主任副主任医师),穆凯代斯(住院医师),陈光梅(住院医师),玛依拉(住院医师),玉素普江(住院医士)。 患者姓名:托合提如则性别:男性年龄:59岁 死亡时间:2012年12月21日 死亡原因:1。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性 全心衰心功能4级 2.原发性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 3.慢支合并肺部感染 最后诊断:1、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性 全心衰心功能4级 2、原发性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 3. 慢支合并肺部感染 讨论记录: 1、陈光梅主管医师汇报并是: 患者因“反复心前区疼痛10年,头痛8年心慌10天”为主诉于2012-12-18日入院。入院时查体:T:36.5C,P88次/分,R35次/分,Bp160/100mmHg ,神志清,精神差,发育正常,营养中等,乏力,扶入病房,半卧位,唇绀,咽喉充血,颈软,抵抗感,颈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反流征阳性左肺呼吸音底,右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大量干湿性罗音及哮鸣音,心率88次/分,可闻及早搏腹膨隆,移动性浊音阳性,剑突下有压痛,四肢无畸形,轻-中度凹陷性浮肿。入院后予以完善相并检查,血常规示:WBC 6.28×109/L,中性粒细胞83.4%,淋巴细胞12.7%,RBC5.65×1012/L,HGB165g/L,血沉52mm/h,,尿常规示:白细胞-,酮体+-,胆红素-,蛋白质3+,大便常规未见异常。肝功能示:Tbil 13.2umol/L,DBil 6.4umol/L, ALB 41g/L ,AL T 32U/L, AST 35 U/L;肾功能示:尿素氮8.40mmol/L,肌酐76umol/L.心电图示:1、窦性心动过速。2、不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胸部CT提示: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动脉高压,肺心病,肺间质改变,右肺慢性炎症或结核。予阿司匹林片抗血小板聚集;硝苯地平控释片及氯沙坦钾片以降压并延缓心室重构,降低肺动脉压力;头孢呋辛1.5g 一日两次静点抗炎;布地奈德注射液1mg一日两次雾化吸入,氨茶碱+地塞米松静点以化痰,畅通呼吸道,改善肺通气。患者入院后经治疗病情有所好转,心慌呼吸困难症状减轻,下肢浮肿消退,于2012年12月21日改为2级护理,当天下午17点时患者下床大便后呼吸困难明显加重,意识模糊,全身湿冷,发绀,

普外科电子病历模板——胆囊切除术后

住院病历 病史 主诉:右上腹痛1天,伴恶心 现病史:该患者1天前无明显诱因下出现上腹痛,进食后腹痛明显,呈阵发性,腹痛局限于上腹偏右,无后腰背痛,无右下肢放射痛,腹痛时稍感恶心未呕吐,发作时无黄疸无发热,曾于当地医院就诊,做 B超检查,并诊断为:“胆囊结石”,为进一步诊治。来我院门诊就诊,门诊给予行彩超检查提示: 胆囊结石,胃镜检查提示浅表性胃炎,伴HP感染,门诊以“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收入院。患者 发病以来一般状况尚可,饮食差、睡眠一般,无反酸、嗳气,无寒颤高热,大小便正常。 既往史:既往“胃病”史30余年,高血压病史8年,无烟酒嗜好。无肝炎,无结核,无伤寒等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不详,无药物、食物过敏史。无输血史、无外伤、无中毒及无手术史。 个人史:出生在东莞,无地方病地区居住情况,无冶游史,无烟酒嗜好。 婚育史:已婚,有子女,配偶体健。 月经史:患者为男性。 家族史:父母健在,否认类似家族遗传病史。 以上病史经审核确认属实。签字:与患者的关系: 体格检查 生命征:体温℃脉搏次/分呼吸次/分血压/ mmHg 一般状况:发育正常,营养良好,正常面容,自如表情,自主体位,正常步态,神志清楚,语态清晰,检查合作。皮肤粘膜:色泽正常,未见皮疹,未见出血点,未见脱屑,未见紫癜。毛发分布正常,皮肤温、湿度正常,弹性正常,未见水肿,未见肝掌,未见蜘蛛痣。 淋巴结:全身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 头部:头颅大小正常,无畸形,未及压痛,未及包块,未及凹陷。眼睑正常,结膜未见水肿,巩膜无黄染,

胸部:

血管:未及异常,未及脉搏短绌, 未及奇脉,未及水冲脉,未及交替脉,未及毛细血管搏动征,未 及大血管枪击音。 腹部: 见专科情况 生殖器: 未查 直肠肛门: 未查 脊柱: 脊柱未见异常,棘突未及压痛,未及叩痛,活动正常。 四肢: 四肢未见异常,关节无红肿、关节无强直,下肢静脉无曲张,未见杵状指趾,肌肉无压痛,无萎缩。 神经系统: 痛/温觉未及异常,触觉未及异常,位置觉未及异常。 肌张力正常,无肢体瘫痪,肌力 V 级。 腹壁反射正常,肱二头肌反射正常,肱三头肌反射正常,膝腱反射正常,跟腱反射正常。 Hoffmann 征(-),Babinski 征(-),Kerning 征(-)。 其他:无。 专 科 检 查 巩膜皮肤无黄染,腹部平坦、对称,腹式呼吸正常, 未见肠型,未见蠕动波,未见腹壁静脉曲张,触诊:未及腹肌紧张,右上腹稍压痛、未及腹部包块。肝脏:肝脏未触及。胆囊:胆囊未触及,Murphy 征(-)。叩诊:肝浊音界存在, 移动性浊音(-),双侧肾区未及叩痛。听诊:肠鸣音正常。 辅助检查 腹部彩超: 胆囊轮廓清晰,大小、形态、张力未见明显异常, 囊壁毛糙, 囊内见多个强声回光团,较大约 9×7mm ,后方伴声影,可随体位改变而移动。胃镜检查:浅表性胃炎伴HP 感染。 最后诊断: XXXXXXXXXXXXXXXXX 诊断:XXXXXXXXXXXXXXXX 医师签名 日期 主治医师签名

中医科病历书写模板

中医科病历书写模板-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1 入 院 记 录 姓名:xxx 职业:农 性别:女 住址:xx 县xx 镇XXX 村 年龄:XX 岁 病史叙述者:患者本人及家属 民族:XX 族 可靠程度:可靠 婚姻:已婚 入院时间:2014-12-28 12:10 籍贯: xx 记录时间: 2014-12-28 14:03 发病节气:小寒 主诉:反复头昏6年余,加重伴恶心、呕吐1天。 现病史:患者于入院前6年,无明显诱因出现头昏,为持续性头昏,以中下午时明显,感疲倦,无晕厥、昏迷等症状。以上症状出现以来患者求治于石阡县人民医院,测量血压180mmHg ,诊断为高血压病,给予开具降压药口服具体药物患者叙述不详,后患者头昏症状缓解。于入院前3年患者头昏症状再次出现,并有所加重。患者求治于XX 县人民医院行头颅CT 平扫诊断为:“脑梗塞”,并住院治疗(具体治疗情况不详)。之后患者又求治于XX 市人民医院行头颅CT 检查均诊断为:脑梗塞。以上3年来呈反复发作。于入院前1天患者再次出现头昏,头昏较前有所加重,呈持续性头昏,伴头顶部胀痛。并感恶心、伴呕吐2次,均为胃液,未见明显喷射性呕吐。今为求系统治疗故特求治于我院,于门诊测量血压为:“170/100mmHg ”,以“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收入我科。 入院症见:头昏,无视物旋转,偶尔有头胀,咳嗽,头昏明显时感恶心、伴呕吐,四肢肌力尚可,行走自如。纳眠一般,二便调。 既往史:患脑梗塞3年。否认“肝炎、结核、伤寒”等传染病病史,否认手术外伤史,无药物及食物过敏史,预防接种史不详。 个人史:出生于原籍未到外地久居,无近期疫区涉足史,平素生活规律,无烟酒不良嗜好,无其他特殊不良嗜好。 婚姻史:适龄非近亲结婚,配偶及子女均体健。 月经史:13岁天 -天-29275349岁(无明显阴道流血)。 家族史:否认家族内类似疾病及遗传病病史。 望闻切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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