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安装使用标准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安装使用标准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安装使用标准

机动车号牌、号牌架和固封装置

正确安装使用标准

一、机动车号牌、号牌架正确安装使用标准

(一) 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

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

行驶和号牌的识别;

(二)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

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纵向夹角≤15°;

(三)金属材料号牌的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2008行

业标准的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固封装置带有“辽A”字

样);

(四)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

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

二、固封装置正确安装要求及安装检验

(一)、安装要求

1、安装数量

根据(公交管[2010]27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

车号牌管理的通知要求: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

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

2、外观要求

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号牌固封装置不得遮盖

号牌上的机动车登记编号。

3、紧固要求

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固封底座应紧贴号牌且

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结合紧密,固封装置不得有松动。

(二)、安装检查

将号牌安装在机动车上后,裸眼观察号牌固封装置和号

牌,号牌固封装置应紧密贴合于号牌,徒手作用于号

牌,没有明显松晃,应符合(一)项的要求。

学习材料封样标准表格.doc

表 4 合同材料设备样品封样明细单 合同名称:送样单位(加盖公章):送样日期: 序号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品牌、型号规格、特性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送样人:入库接收人: 封样确认会签栏 监理单位: 设计、顾问单位: 建设单位设计部: 建设单位项目部: 建设单位成本部:

建设单位领导:

用材料与样品一致。 材料设备样板封样签 样板编号: 工程名称: 样板名称: 样板规格: 样板产地; 送样单位(盖章): 承诺:此样品为我公司所送,保证工程中所使 用材料与样品一致。 联系人:电话: 监理确认: 设计师 / 顾问确认: 建设方设计部: 建设方工程部: 其他人员: 封样日期:年月日 材料设备样板封样签 样板编号: 工程名称: 样板名称: 样板规格: 样板产地; 送样单位(盖章): 承诺:此样品为我公司所送,保证工程中所使 用材料与样品一致。 联系人:电话: 监理确认: 设计师 / 顾问确认: 建设方设计部: 建设方工程部: 其他人员: 封样日期:年月日 材料设备样板封样签 样板编号: 工程名称: 样板名称: 样板规格: 样板产地; 送样单位(盖章): 承诺:此样品为我公司所送,保证工程中所使

材料与样品一致。 材料设备样板封样签 样板编号: 工程名称: 样板名称: 样板规格: 样板产地; 送样单位(盖章): 承诺:此样品为我公司所送,保证工程中 所使用材料与样品一致。 联系人:电话: 监理确认: 设计师 / 顾问确认: 建设方设计部: 建设方工程部: 其他人员: 封样日期:年月日 材料设备样板封样签 样板编号: 工程名称: 样板名称: 样板规格: 样板产地; 送样单位(盖章): 承诺:此样品为我公司所送,保证工程中 所使用材料与样品一致。 联系人:电话: 监理确认: 设计师 / 顾问确认: 建设方设计部: 建设方工程部: 其他人员: 封样日期:年月日 材料设备样板封样签 样板编号: 工程名称: 样板名称: 样板规格: 样板产地; 送样单位(盖章): 承诺:此样品为我公司所送,保证工程中所使用

工程材料封样管理制度V1.1附表

五、材料封样的范围 1. 材料封样的范围包括:指定品牌或型号的材料;对外观或质地有严格要求的材料;同类产品多、易混淆的材料。 2. 材料封样清单如下(至少包含如下材料,各工程部可根据需要增加): 土建类:钢筋、入户门(含五金件)、塑钢窗和铝合金窗(含型材、五金件、密封胶等)、阳台楼梯庭院栏杆、栏杆扶手、外墙 石材、外墙涂料、外墙砖、内墙砖、地砖、屋面砖、屋面瓦、 屋面保温材料、防水卷材、涂膜防水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含 聚苯板、玻纤网、聚合物砂浆)等; 水暖类:给排水管材、地暖管材、集分水器、管件阀门、卫生洁具、各种保温材料等; 电气类: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面板、断路器等。 材料的封样量化标准(见附件6) 3. 精装修材料的封样范围各工程部单独确定。 4. 对于不便于封存的样品,在订货前必须到供货厂家查看提供的样品,同时对样品拍照留存,并适当保留样品的部件。 5. 由项目工程经理负责在开工前组织制定详细的封样计划,结合计划指导工程所有进场材料进行封样管理。(见附件4) 六、样品的接收 1. 样品在接收前,需经过相关人员的确认。主要确认样品的生产

厂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 2. 对甲供材,样品由工程副总、项目工程经理、专业工程师,供货商负责人以及项目监理部总监共同确认。对甲指乙购材和乙供材,样品由项目工程经理、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以及项目监理部总监共同确认。《材料封样确认单》。(见附件1) 3. 样品经过上述相关人员确认后,由项目工程部安排封样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核对样品是否完好,厂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正确。经核查无误后,样品管理员在《工程样品管理台帐》(见附件2)上做好签收登记并对样品进行标签填写。 4. 材料(设备)标识:此标识贴在样品上,并在上面标注厂家名称或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等封样样品信息。(见附件3) 5. 样品编号规则如下:MS-YYMMDDXXX。其中,MS(Material Sample)为样品的具体名称,YYMMDD指封样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格式),XXX 指样品序号。举例如下:样品编号“入户门081231001”指08年12月31日对入户门进行封样,封样的序号为样品台帐中的第一个(001号)。每个样品编号应是唯一的,不应重编或漏编。

工地现场样品室及封样管理制度

进场材料、设备样品封样管理办法 根据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本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同时为工程结算审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以利于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1、封样范围 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程所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封样管理作业工作。 2、样品室 样品室为经监理、业主认可并由总包方负责建立的场所。 2.1样品室门上应张贴与办公区相统一的标牌; 2.2样品室应防潮、通风确保样品不受到天气、环境的影响而破损、变质; 2.3样品室应配置简洁美观便于存放样品的货架和展示桌; 2.4样品室应有相应的防盗设施并安装专门的监控装置; 2.5样品室由业主方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3、封样程序 3.1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或工程设备且用于工程之前至少28天,向监理、业主提交样品并附上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供业主、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确认。 3.2得到批准后,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材料样品贴上有编号的封样标签作为封样件;签认《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附件一),并将封好样品存放到样品封样库房。 3.3业主对已经办理完封样手续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实行库房存放封样与资料备案,并建立封样管理台帐。材料样品库房必须按专业分类封样存放、码放整齐,《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应与所标识的材料样品实物连接牢固,便于查找。 4、产品验收 当建筑材料进场使用前,监理人员应依据已经封样备案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对采购进场的建筑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符合性验证验收。 进场建筑材料的符合性验证验收包括:

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管理规定

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管理规 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管理制度(修改稿)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明确各处室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项目所需的各类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管理工作,实行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的材料包括结构材料、装饰材料、专用材料、安装材料等以及其他经审批必须封样的材料(具体封样材料详见附件1:建筑材料采购封样明细表)。 二、管理职责 (一)材料处职责 1、依据预算处或房产工程处编制的各类材料采购清单及技术标准,按材料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招标采购,全面组织落实本制度的实施;如对材料技术标准不明确的,由材料处负责按流程报批材料技术标准,明确后实施招标采购。 2、组织土建公司或房产工程处、预算处、督查处、质安资料处、财务处对送样单位选定材料样品进行确认。 3、组织封样确认会签,直至样品封样后移交给督查处、档案室,并按本制度要求做好样品移交书面手续,并建立移交样品台帐,台帐上必须明确材料项目名称、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厂家、产地及送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4、负责对各种进场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核对、确认工作。 (二)土建公司职责 1、核对预算处或房产工程处编制的各类材料的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如对材料的技术标准有疑问或合理化建议的,上报公司总经理进行确定材料的技术标准。 2、负责审核材料样品厂家相关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对样品实物与资料的统一性进行审核,并对照已批准备案的材料技术标准,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负责参与封样确认会签,对材料样品封样进行签字确认,直至样品封样后移交给督查处、档案室。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号的生产,1993年5月13日,公安部颁布了《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号牌(以下简称号牌)的生产管理,保证号牌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动车号牌实行准产管理制度。凡生产号牌的企业,必须申请号牌准产证。 第三条号牌产品质量必须达到行业标准GA36—92《中华人民__机动车号牌》的各项要求。 第四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号牌生产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和实施。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受理当地号牌生产企业提出的准产申请; (二)对申请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

(三)对产品进行抽样和封样; (四)审批、发放和管理准产证; (五)核发号牌防伪合格标记; (六)对号牌产品质量实行监督。 第六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主要负责: (一)对获得准产证的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抽查; (二)审查和监督由公安部委托的号牌产品质量检测机构; (三)监督制作号牌防伪合格标记; (四)对号牌产品质量实行监督。 第七条号牌生产企业申请准产证时,应当填写《机动车号牌准产证申请书》,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应当根据《机动车号牌准产证对工厂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查,合格的安排其制作样牌。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生产的样牌进行抽样和封样(抽样方法,每种号牌在50块样牌批量中抽取6块作为送检样牌),填写号牌质量送检表。封样的号牌送交公安部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 检测机构应当根据企业的送检表,严格按照检测程序进行质量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第十条产品检测合格后,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检测报告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给《机动车号牌准产证》,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机动车号牌准产证自批准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组织对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

机动车号牌使用新标准(2010年)

公安部:机动车号牌使用新标准2011年1月1日实施当前,假牌假证、套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现象突出,不仅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且偷逃国家税费、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甚至引发了许多违法犯罪问题,是道路交通安全乃至社会公共安全的顽症和痼疾。为进一步保持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规范机动车临时号牌使用管理,公安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进行了修订,新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相关部门将如何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记者采访了有关负责人。 临时号牌1张变2张,统一粘贴位置 据介绍,按照原机动车号牌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只有1张,并要求放置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右侧,造成车辆行驶时,难从车身后部识别号牌。同时,虽然临时号牌使用期限较短,但一些驾驶人认为机动车放置临时号牌难以辨认,放纵自己的驾驶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多,甚至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增加了查处难度,给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对此,公安部组织对机动车号牌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安装使用。 从2011年1月1日起,载客汽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并将安装方式由“放置”调整为“粘贴”在统一位置。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同时粘贴2张临时行驶车号牌: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

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其它类型汽车应当将临时行驶车号牌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 有关负责人也提示广大车主,购买新车后,请第一时间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或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在驾车上路行驶前,车主凭身份证明、交强险凭证、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等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不许上路 有关负责人还重申要严格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使用。2009年1月1日起,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实施,启用了新的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按规定安装固封装置后,强行拆卸将导致号牌损坏。但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发现,一些车主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甚至安装可拆卸、可翻转的号牌架,以便随意拆卸号牌或使用假牌、套牌等。 为严格规范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的使用管理,对现场领取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现场监督安装号牌,规范使用号牌固封装置,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对采用邮寄等方式发送号牌的,公安机关将书面告知号牌固封装置的安装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的法律责任。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对发现安装可拆卸或者可翻转号牌架的,

GAT 833-2009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ICS93.080. 99 R80 GA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s of automatic recognition for motor vehicle license plate ima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铿、姜良维、方丽庄、马庆、方艾芬、李爱民、岳玫、秦波、朱丽宁。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软件的技术要求、接口函数和信息交换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具有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功能的应用系统或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3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GA/T497-2009 公路车辆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号牌结构texture of vehicle license plate 号牌号码不同的排列组合。 3.2 识别结果 recognition result 包含有机动车号牌号码、号牌颜色、号牌结构等信息。 3.3 识别时间 recognition time 从机动车图像加载完成到给出识别结果所需的时间。 4 技术要求 4.1 号牌结构 依据号牌上字符的不同排列组合来区分号牌结构,应识别的号牌结构包括: ——单排字符结构的号牌,如军队用小型汽车号牌、GA36-2007中的小型汽车号牌、港澳入出境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等; ——武警用小型汽车号牌; ——警用汽车号牌; ——双排字符结构的号牌,如军队用大型汽车号牌、武警用大型汽车号牌、GA36-2007中的大型汽车号牌、挂车号牌、低速汽车号牌等。 4.2 号牌字符 号牌字符是自动识别的重要内容,应识别的号牌字符包括: ——数字:0~9; ——字母:A~Z;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京、津、晋、冀、蒙、辽、吉、黑、沪、苏、浙、皖、闽、赣、鲁、豫、鄂、湘、粤、桂、琼、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渝; ——军队用汉字:军、海、空、北、沈、南、兰、广、成、济、京; ——号牌分类用汉字:警、学、领、试、挂、港、澳、超、使; ——武警号牌特殊字符:WJ、00~34、练。

样品封样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部品选型、封样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为保证工程项目中使用材料(设备)的性能、感官效果、营销展示等方面要求,并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甲供、乙供、甲指乙供,及其他需要确认工程材料的封样。 3、进场材料应与封样样品一致。 4、样品类别分为样块、实景样板、营销展示用样,其中样块作为封样保存。 二、内容 1.封样流程: 备注: 1.黑色表示设计部为责任部门,红色表示总经办为责任部门,绿色表示合约部为责任部门,蓝色表示工程部为责任部门。 2.本流程也适用于变更单、联系单中新增的材料。 2.需要确认的工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编号 建筑屋面部 品 屋面瓦SJB-AR-W-01★ 天窗SJB-AR-W-02○ 檐沟、落水管SJB-AR-W-03★ 墙体部 品 保温一体板SJB-AR-Q-01★ 涂料(含真石漆)SJB-AR-Q-02★▲ 石材、砖、文化石SJB-AR-Q-03★▲ 幕墙SJB-AR-Q-04★ 墙体、屋面外保温SJB-AR-Q-05○

外遮阳SJB-AR-Q-06★ 门窗部 品 门、窗SJB-AR-M-01★进户门SJB-AR-M-02★单元入口大门SJB-AR-M-03★防火门SJB-AR-M-04★ 栏杆部 品 阳台栏杆SJB-AR-L-01★护窗栏杆SJB-AR-L-02★残疾人扶手SJB-AR-L-03★楼梯间栏杆SJB-AR-L-04○ 装饰 木构架SJB-AR-ZS-01★百叶、格栅SJB-AR-ZS-02★ 地下车 库 地面做法SJB-AR-DK-01○地库排水沟SJB-AR-DK-02○标识标牌SJB-AR-DK-03○ 设备电梯SJB-AR-DT-01(地面与墙面材 料)★ 防水材 料屋面防水、地库顶板防水、露台防 水、室内防水 SJB-AR-FS-01○ 设备 暖通 通风设备SJB-EQ-N-01○ 空调、采暖、新风SJB-EQ-N-02○给排水 污水提升泵SJB-EQ-G-01○ 雨水提升泵SJB-EQ-G-02○电气 泛光照明灯具SJB-EQ-D-01○ 配电箱(元器件)SJB-EQ-D-02○ 电缆桥架SJB-EQ-D-03○ 计量箱SJB-EQ-D-05○安防系统(安防设备及材料、红外 安防探头) SJB-EQ-D-06○ 强电电缆SJB-EQ-D-07○ 精装通用材 料 砖SJB-DE-T-01★地板(实木、实木复合、复合)SJB-DE-T-02★ 石材SJB-DE-T-03★ 户内楼梯SJB-DE-T-04★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精)

ICS43.040.60 R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Special fixing device for license plate of motor vehicle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精装修材料设备样板封样及进场验收管理指引

JMBJ-GC-ZY-09 材料样板封样及材料进场验收管理指引 1.目的 1.1.为规范中国金茂北京公司(以下简称“金茂北京”)材料样板封样及材料进场验收工作,保障开发项目工程进场建筑材料性能,保证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和标准统一,特制定本管理指引。 2.适用范围 2.1.本指引适用于金茂北京及其隶属管控的下属城市/项目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3.定义 3.1.本指引的“进场建筑材料样板”仅包括由项目工程管理部门主导封样用于建筑施工的材料,不包括设计阶段、招采阶段主导封样的材料。 4.职责 4.1.金茂北京工程管理中心: a.负责指导各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落实本管理指引。 b.参与项目石材、木作等重点样板材料确定工作。 4.2.项目工程管理部门: a.组织甲指分包材料、甲供材料的考察工作。 b.参加甲方限定(品牌)、甲指乙供材料、乙供材料的考察和确定工作。 c.负责组织建筑材料样板封样,组织和参与样板材料确定和评价,签署意见。 d.对验收不合格的样板材料,监督相关方进行处理和重新制作、采购。 e.在大规模施工中,依据样板材料对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 f.定期参与到场材料的验收,对不合格材料,督促责任单位退场。 4.3.项目设计管理部门: a.参与甲指分包材料、甲供材料、甲方限定(品牌)、甲指乙供材料、乙供材料的考察、确定工作。 b.负责确定材料的建筑效果,并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品质要求及样品封样 c.参与样板封样验收,根据设计标准和要求,参与对样板进行确定和评价。 d.参与到场材料的验收工作。 4.4.项目成本管理部门: a.选择性参与样板材料验收,从成本、档次、品牌等角度对材料样板提出相关意见。 4.5.项目营销管理部门: a.选择性参与样板材料验收,对面层使用的材料样板,例如装修、装饰材料样板等,提出相关意见。 b.根据客户或其他来自于市场方面的反馈,总结意见和建议,向项目设计管理部门和项目工程管理

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管理守则

精心整理 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管理制度(修改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明确各处室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项目所需的各类材料采购样品封样管理工作,实行材料 二、管理职责 (一)材料处职责 1 2 3、组织封样确认会签,直至样品封样后移交给督查处、档案室,并按本制度要 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厂家、产地及送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4、负责对各种进场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核对、确认工作。 (二)土建公司职责 1、核对预算处或房产工程处编制的各类材料的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如对材料的技术标准有疑问或合理化建议的,上报公司总经理进行确定材料的技术标准。

2、负责审核材料样品厂家相关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对样品实物与资料的统一性进行审核,并对照已批准备案的材料技术标准,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负责参与封样确认会签,对材料样品封样进行签字确认,直至样品封样后移交给督查处、档案室。 4、负责对样品进行检查核对,参与各种进场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核对、确认工作。 5、负责做好样品移交监督工作。 (三)预算处职责 1、负责依据图纸及所选定的预算定额编制各类材料清单, 型号、数量等技术参数与标准。 2、负责参与材料样品的选样确认。 3 符合要求。 1 2 交给督查处、档案室。 3、负责对样品进行检查核对,参与各种进场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核对、确认工作。 (五)督查处职责 1、负责参与材料样品的选样确认。负责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接收材料处移交的各类封样样品。

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4044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Motor Vehicle Licen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机动车牌证管理常识 一、如何申请新车注册登记 答:申请新车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一副;

(七)车辆标准照片一张; (八)代理人代办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单位车辆需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九)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十)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 先到车辆查验大厅进行预受理,打印受理凭证,预受理结束后,将装有资料的密封档案袋传递至登记审核岗办理注册登记,选取车辆号牌。 二、哪些情形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答:(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

牌照框有新规定

牌照框有新规定 2011年1月1日临时牌要贴在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每幅机动车号牌应当配置8个新式的号牌固封装置,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前后2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 请依法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并申领购买新固封装置 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临时行驶车号牌安装方式由“放置”调整为“粘贴”,载客汽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 据公安部交管局消息,对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有关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大 一是扰乱交通秩序,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使用假牌假证和套牌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时有恃无恐,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突出,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有些假牌、套牌车为逃避交警检查,公然冲卡,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和袭警事件。部分使用假牌假证和套牌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未上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受害群众的经济赔偿等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且这些车辆肇事后往往逃逸,案件难以侦破,给受害群众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二是扰 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的有效管理。机动车牌证是确定机动车身份的一项重要标志,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对机动车进行日常管理、纠正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牌证只能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发放机动车牌证,这是对机动车严格管理的需要,也是确定主管部门权力与责任的需要。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侵犯了公安机关核发机动车牌证的专属性,扰乱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的管理秩序。三是损人利己,侵害守法群众的合法利益。套牌车由于使用的是其他车辆的号牌信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2013年最新)

机动车号牌、号牌安装和固封装置正确安装使用标准 一、机动车号牌、号牌正确安装使用标准 (一)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 (二)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纵向夹角≤15°; (三)金属材料号牌的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2008行业标准的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南昌号牌固封装置应带有“赣A或赣M”字样);(四)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 二、固封装置正确安装 (一)安装要求 1、安装工具 应使用同用安装工具进行安装。 2、安装要求 每面号牌应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 3、外观要求 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号牌固封装置不得遮盖号牌上的机动车登记编号。 4、防松脱性能 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固封扣盖和固封底座不应分离,号牌固封装置不应出现松脱现象。 5、防拆卸性能 使用常规工具拆卸号牌固封装置,拆卸后的号牌固封装置应当损坏,无法重复使用。 三、以下情况导致号牌不清晰、不完整,影响识别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指定更换时,应更换号牌: (1)号牌字被涂改,不能复原; (2)号牌字符的反光性能不一致或底色反光不均匀;

(3)号牌的安装孔损坏或其他物料化学损坏; (4)号牌的底色或字符颜色有明显褪色; (5)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完整; 四、使用临时号牌须知 载客类汽车必须粘贴两张临时号牌,请将其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以及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号牌下部放置在风窗玻璃凹槽内。 五、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7258-2012)于2012年9月1日起 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43个月开始,新机动车(摩托车除外)的每面号牌板(架)(三轮汽车的前号牌板[架]除外)均应设有4个号牌安装孔。

材料封样规程

材料封样规程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封样材料的审批流程 封样材料分总包采购材料封样和甲供材料封样,基本原则是: 1)总包采购材料封样:总包项目部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每种材料同时报送两个样品(同时报送现场验收记录、材料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作为《材料封样确认单》的附件)至监理项目部,监理验收通过后报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根据材料所使用部位及影响单体的最终效果不同,填写《材料封样确认单》逐级进行审批,样品最终确定后,将材料封样确认单与封样材料粘结在一起,一份存于现场监理项目部,一份存于甲方材料封样室,材料进场后,总包项目部应及时报验监理和甲方,甲方项目部应留存一份项目部人员签字版的材料报验单,材料与封样材料一致、复试合格后,方可大面积用于施工; 2)甲供材料封样: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协同研发部,最终确定经研发和项目部会签认可的材料技术要求,招采部根据项目部提供技术要求,从市场中寻找合适样品,样品寻到后,招采部根据材料所使用部位及影响单体的最终效果不同,逐级进行审批,样品最终确定后,将材料封样确认单与封样材料粘结在一起,一份存于现场监理项目部,一份存于甲方材料封样室,材料进场后,总包项目部应及时报验监理和甲方,甲方项目部应留存一份项目部人员签字版的材料报验单,材料与封样材料一致、复试合格后,方可大面积用于施工。 封样材料管理规定 1)项目工程现场必须设置材料样板间,涉及建筑、装饰效果由设计管理部门确认的材料样板,在材料样板间内分类摆放并进行登记,作为材料进场验收和质量验收的依据。(注:封样材料由甲方项目部资料员统一管理) 2)材料样板间的建立及管理标准: a、样板间:原则上设立分区/期的独立材料样板间; b、设计封板:设计责任人在样品表面签字封样; c、台帐建立:各类材料分册建立;项目工程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材料样板的台帐管理,并实行责任签收制度。台帐内容包括材料样板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签收时间、编号、应用工程名称及部位、使用期限等栏目。 d、分类摆放:按土建、装修、水、电分类布置格架,规整摆放;

公安部出台新规 机动车号牌使用有新标准

安部出台新规机动车号牌使用有新标准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24日07:21 我来说两句(3) 复制链接 打印 大中小 当前,假牌假证、套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现象突出,不仅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且偷逃国家税费、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甚至引发了许多违法犯罪问题,是道路交通安全乃至社会公共安全的顽症和痼疾。为进一步保持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规范机动车临时号牌使用管理,公安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进行了修订,新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相关部门将如何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记者采访了有关负责人。 临时号牌1张变2张,统一粘贴位置 据介绍,按照原机动车号牌标准,临时行驶车号牌只有1张,并要求放置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右侧,造成车辆行驶时,难从车身后部识别号牌。同时,虽然临时号牌使用期限较短,但一些驾驶人认为机动车放置临时号牌难以辨认,放纵自己的驾驶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多,甚至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增加了查处难度,给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对此,公安部组织对机动车号牌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安装使用。 从2011年1月1日起,载客汽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并将安装方式由“放置”调整为“粘贴”在统一位置。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同时粘贴2张临时行驶车号牌: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其它类型汽车应当将临时行驶车号牌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 装号牌进行处罚。 有关负责人也提示广大车主,购买新车后,请第一时间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或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在驾车上路行驶前,车主凭身份证明、交强险凭证、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等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行 驶车号牌。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不许上路 有关负责人还重申要严格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使用。2009年1月1日起,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实施,启用了新的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按规定安装固封装置后,强行拆卸将导致号牌损坏。但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发现,一些车主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固封装置,甚至安装可拆卸、可翻转的号牌架,以便随意拆卸号牌或使用假牌、套牌等。 为严格规范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的使用管理,对现场领取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现场监督安装号牌,规范使用号牌固封装置,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对采用邮寄等方式发送号牌的,公安机关将书面告知号牌固封装置的安装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的法律责任。规定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对发现安装可拆卸或者可翻转号牌架的,当场予以

工程材料封样管理制度V11附表

. 五、材料封样的范围 1. 材料封样的范围包括:指定品牌或型号的材料;对外观或质地有严格要求的材料;同类产品多、易混淆的材料。 2. 材料封样清单如下(至少包含如下材料,各工程部可根据需要增加): 土建类:钢筋、入户门(含五金件)、塑钢窗和铝合金窗(含型材、五金件、密封胶等)、阳台楼梯庭院栏杆、栏杆扶手、外墙石材、外墙涂料、外墙砖、内墙砖、地砖、屋面砖、屋面瓦、屋面保温材料、防水卷材、涂膜防水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含聚苯板、玻纤网、聚合物砂浆)等; 水暖类:给排水管材、地暖管材、集分水器、管件阀门、卫生洁具、各种保温材料等; 电气类: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面板、断路器等。 材料的封样量化标准(见附件6) 3. 精装修材料的封样范围各工程部单独确定。 4. 对于不便于封存的样品,在订货前必须到供货厂家查看提供的样品,同时对样品拍照留存,并适当保留样品的部件。 5. 由项目工程经理负责在开工前组织制定详细的封样计划,结合计划指导工程所有进场材料进行封样管理。(见附件4)

六、样品的接收 1. 样品在接收前,需经过相关人员的确认。主要确认样品的生产. . 厂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 2. 对甲供材,样品由工程副总、项目工程经理、专业工程师,供货商负责人以及项目监理部总监共同确认。对甲指乙购材和乙供材,样品由项目工程经理、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以及项目监理部总监共同确认。《材料封样确认单》。(见附件1) 3. 样品经过上述相关人员确认后,由项目工程部安排封样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核对样品是否完好,厂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正确。经核查无误后,样品管理员在《工程样品管理台帐》(见附件2)上做好签收登记并对样品进行标签填写。 4. 材料(设备)标识:此标识贴在样品上,并在上面标注厂家名称或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等封样样品信息。(见附件3) 5. 样品编号规则如下:MS-YYMMDDXXX。其中,MS(Material Sample)为样品的具体名称,YYMMDD指封样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格式),XXX指样品序号。举例如下:样品编号“入户门081231001”指08年12月31日对入户门进行封样,封样的序号为样品台帐中的第一个(001号)。每个样品编号应是唯一的,不应重编或漏编。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2008)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以下简称“号牌固封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生产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号牌固封装置的生产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eqv ISO 6892:1998)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 2423.17-1993, eqv IEC 60068-2-11:1981) GB/T 3098.1-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idt ISO 898-1:1999) GB/T 3098.13-1996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与螺钉的扭矩试验和破坏扭矩公称直径1~10mm(idt ISO 898-7:1992) GA 3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8-2002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special fixing device for license plate of motor vehicle 将金属材料机动车号牌固定在机动车指定位置上的装置。 3.2 固封底座 fixing base 将螺栓头隐藏其中,并使螺栓通过它来固定机动车号牌的机械部件。 3.3 固封扣盖 fixing cap 扣于固封底座,将位于固封底座中的螺栓头封闭在一个空间内的机械部件。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结构 号牌固封装置外观、结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号牌固封装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组成; --号牌固封装置各组成部件表面应均匀光滑、无镀层脱落现象; --固封扣盖上应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发牌机关代号的字母,与号牌上机动车登记编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一致。汉字和字母为凹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应符合GA36-2007中5.7的要求,发牌机关代号应符合GA36-2007附录A的要求。 4.2 规格尺寸 4.2.1 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 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组合的外径尺寸为18mm~22mm。固封扣盖上汉字字体为7.8mm宋体,英文字母字体为9.2mm Times New Roman,汉字和英文字母的字符宽比为95%。汉字和英文字母的字符组合位于固封扣盖中央。 4.2.2 螺栓

品牌房企 :主要材料封样标准和要求

品牌房企主要材料封样标准和要求 展板要求:规格宽900mm*高1200mm。 材料样品要求:要求材料样品用双道16#铁丝牢固固定在展板上,避免脱落;同一种材质不同规格的产品只提供一块样品即可,大型设备和大规格材料可提供图册或照片。 1.石材:地面300*300*18~20mm,干挂300*300*大于30mm切块,或按照设计要求表面处理加工并提供(微晶石,岗石等人造石类除外); 2.瓷砖:提供规格300*300mm,或者成品砖(非甲供产品); 3.玻璃:300*300mm切块做直边,或按照设计要求加工,另提供安装加工所使用环氧树脂玻璃胶样品; 4.不锈钢:规格200*200mm板; 5.木制门:300*300mm木制表面饰面切块,至少450*300mm内部结构剖面带框模型(带部分封边),合页、门锁等相关五金样板,并附油漆或膜面等工艺说明及相关检验报告; 6.钢制门或钢木复合门:钢制门或钢木复合门:300*300mm钢制表面及饰面效果切块,至少500*300mm内部结构剖面带框模型(含部分封边),合页、门锁、闭门器等相关五金样板,并附油漆或膜面等工艺说明及防火等级,隔音等级等证明; 7.壁纸、壁布:规格200mm的方形样块,特殊材质与性质材料提供相关辅料样品; 8.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各边不小于200mm方形石膏板样块(含品牌标注含埃特板等板类),轻钢骨架主件大,中,小龙骨提供长度不小于200mm的样块,配件有吊挂件,连接件,挂插件等分别提供样板,如有粘结剂提供粘结试块; 9.照明灯具:小型灯具提供样品,大灯具提供图册或图片,按照设计要求规格、型号及样式提供配件齐全,外观完好,标志正确清晰的灯具样板。并提供相应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CCC”认证标志(安全及疏散指示灯必须有消防部门备案证书)。灯具导线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CCC”认证标志; 10.开关面板:按照设计要求规格、型号提供样板展板,并提供相应产品合

材料封样及现场验收管理规定

融创公司工程材料封样及现场验收工作管理规定 编制单位:融创公司招标采购部 编制时间:2013年7月11日

目录 第一章目的 第二章适用围 第三章材料封样及管理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五章现场验收 第六章支持文件

1.目的 为规公司项目开发过程中材料封样及施工现场材料验收程序,明确职责,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材料验收质量和工程品质,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2.适用围 适用于融创公司所属的各项目公司的工程类、材料设备类等的“甲分包、甲供、甲控”的材料封样的管理和材料到场验收管理工作。 3.材料封样及管理 3.1 材料封样的定义 材料封样是指在项目开发过程过招标确定的“甲分包、甲供、甲控”类材料(含设备)的标准实物样品(大型设备为样本资料)进行封存(要求材料样品用双道16#钢丝牢固固定在展板上避免脱落)。 3.2材料封样的组织 3.2.1单项劳务类、材料类招标封样 由招标小组技术组和与商务组共同负责组织两套招标封样材料的确认手续,在技术标评标时,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相关人员完成定板封样材料的《封样材料标签》、《封样材料明细表》会签工作,并交由招标采购部保管,经核对通过方可上定标审批会;完成定标后, 招标采购部入库存放一套,发放项目部一套,并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3.2.2集中采购类封样 公司集中采购的项目,由招标小组技术组与商务组共同负责组织招标封封样材料的确认手续,在技术标评标时,组织技术组及商务组相关人员完成定板封样材料的《封样材料标签》、《封样材料明细表》会签工作,并交由招标采购部保管,经核对通过方可上招标协调会;定标通过后,在招标采购部保留标准实物样品(大型设备为样本资料),有需求的项目,在委托施工前,由项目公司负责通知战略合作单位按照项目需求的产品报送样品,经研发中心、招采部共同签字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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