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考核条例

公园考核条例
公园考核条例

XX园区公园物业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加强XXXX公园物业管理,提高公园物业管理水平,依照物业管理相关规范,结合XXXX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容包括:人员出勤率、设备完好率、社会监督评价、安保处理、安全生产工作等。

第三条检查考核主体和对象

XXXX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为辖区公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区公园物业管理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公司”)受城管局委托,负责对园区公园物业管理作业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考核对象为园区公园物业管理中标单位及质保期内的公园施工单位。

第四条开放式公园保洁及考核范围

1.公园道路、桥梁、广场、停车场保洁

2.水域保洁

3.公共厕所保洁

4.公园小品、监控、音响终端等设施保洁

5.绿地保洁

6.小广告清除

7.垃圾清理、收集、外运

8.保洁时间

9.劳动组织及工作纪律

第五条开放式公园保洁要求

1.道路、桥梁、广场、停车场保洁

做到道路、桥梁、广场、停车场无积灰、积泥、污渍、油渍和垃圾、杂物,雨水边井无沉淀物及阻塞物。

2.水域保洁

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水草,水域内建筑物支柱、基础、零星景观设施干净、整洁。

3.公共厕所保洁

公厕做到“一客一保洁”,蹲便器、小便器要求及时洗刷,不得有污物、污迹,蓄水见清,下水通畅,纸篓样式统一,不得出现废纸满溢现象。洗手台面和池内无杂物、灰尘、积水,台面附近摆放垃圾桶,灯具灯光明亮,清洁无尘。公厕内无蝇虫、无积灰、蜘蛛网、小广告及乱涂乱画等。

4.公园小品、监控、音响终端等相关设施

要求做到小品、监控、音响终端无灰尘,运行正常。

5.绿地保洁

做到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盲区。

6.广告清除

公园内严禁张贴广告,做到发现广告及时消除,清除后无张贴痕迹;乱涂乱写的及时油漆覆盖或喷涂覆盖,覆盖要规范、整齐,颜色相同或相近,无明显色差。

7.垃圾清理、收集、外运

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密闭外运,倾倒在指定地点。

8.劳动组织及乙方管理之职责

保洁人员年龄符合要求,节假日照常上班,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及时上报违法违规破坏行为。

第六条保洁作业时间

工作时间。每年5月至10月6:00-20:00;每年11月至次年4月6:00-18:00。

若遇园区的重大活动,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主管部门对保洁时间的调整。

第七条保洁人员操作标准及劳动纪律

1.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带胸卡及编号,使用保洁工具也应统

一、规范,服装、胸卡、保洁工具按主管部门指定要求配备。

2.保洁人员的车辆应按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地点整齐停放。

3.保洁人员的操作工具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指定地点整齐堆放,严禁乱堆乱放。

4.保洁人员在完成规定的清扫、保洁任务后应在保洁责任区内来回巡视,清拣零星垃圾,坚决禁止轧堆聊天和休息。

5.保洁人员在规定的保洁时间段内不得迟到、早退。

6.保洁人员上岗时未经许可不得相互替代,有事不能上岗者应提前一天向中标方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同时中标方须向主管部门汇报换岗情况。

7.上岗时间不得干私活,捡废品或进行与保洁工作无关的事情。

8.保洁人员相互之间应和睦相处,相互协助搞好团结,杜绝争吵、打骂及顶撞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现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私搭乱建。

10.中标方不得在公园内明火操作,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使用须报主管部门批准),节约用水用电。

11.不折不扣及时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开放式公园保安管理要求

1.禁止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公园内部。

2.看管公园内的市政设施、景观设施、小型建筑、照明设施、其它公共设施,避免人为偷盗、破坏和污染。

3.维护车辆进出秩序,防止事故发生,指导各种车辆停入规定的停车场所,并停放整齐。

4.为游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处理游客纠纷及其它各类突发性事件,举报各类违法、犯罪事件,禁止各类未经批准的摆摊、兜售行为,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

5.管辖区域内严禁出现钓鱼、捕鱼等现象,应及时规劝。

6.配合完成相关部门在公园内举办的各类活动,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7.保安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穿戴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并佩带胸卡,着装必须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

8.保安人员的车辆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整齐停放。

9.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酗酒、抽烟、打瞌睡;

10.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

11.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不刁难群众,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

12.保安人员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得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保安人员应认真维护好公园内的治安秩序,发现破坏、恶意污染或其它可疑情况以及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案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置,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13.保安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值班巡逻记录,以备检查;保安人员相互之间应和睦相处,杜绝争吵、打骂等违纪现象;

14.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搭建;严禁在公园内明火操作,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使用须报管理部门批准),节约用水用电。

15.不折不扣及时完成管理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绿化养护及设备维护内容要求

1.中标维护单位负责标的范围内所有设备等进行登记造册,确保监控、音响等设备运行正常,出现故障及时排除,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如发生丢失和损坏由中标单位全额负责赔偿并复原。

2.监控及安保资料每周刻盘存档,及时上交管理方。

3.绿化维护做到生长健壮、株型优美、支撑完整、无病虫害、无倒伏、歪斜、死苗等,具体检查考核标准参考XXXX绿地管理养护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二)

第十条每月养护费用核定(保安和保洁满分共为100分,绿化满分为100分),

月度养护成绩与当月养护经费挂钩,考核分数(考核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95(含)分以上为优良,按合同全额支付月度养护费;95分(不含)--85分(含)为良好,每扣一分相应扣减每月经费的0.5%;85(不含)--71(含)分为合格,每扣一分相应扣减每月经费的1%; 71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养护经费;连续2个月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年度累计3个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本项目养护资格并终止年度养护合同。

第十一条对维护单位考核采取综合考核与日常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1.城管局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承包单位物业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每月不少于3次,扣罚分值累加后计算出单月考核分数,考核成绩占月度成绩的30%。

2.建发公司对承包维护单位进行日常检查考核,每周不少于2次,扣罚分值累加后计算出当月考核分数,考核成绩占月度考核成绩的70%。

3.城管局和建发公司考核均按照满分100分标准计分。

第十二条考核人员依据考核标准及计分办法、维护协议,进行现场考核评分,考核分数填入计分表。

第十三条月度考核分数作为拨付维护作业费用的依据,考核成绩纳入园区ABC评分体系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苏宿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试行。

附件一:

XXXX开放性公园保安、保洁考核评分表

考核人:承包单位:审核人: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1)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园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园,是指具有良好的园林景观、较完善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文化健身等功能,面向公众开放、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的公益性场所。包括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及社公园。 第三条本市规划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规划域内公园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内公园的管理检查工作。

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园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园建设和管理经费按年度列入预算,促进公园事业发展。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赠等方式参与公园事业发展。 第二章建设与保护 第六条本市公园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部门划定公园的保护范围,实施控制管理。保护范围内新建建(构)筑物的高度、色彩及建筑风格等应当与公园景观相协调。 第八条公园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由建设单位按照公园的发展规划、特性和规模编制,园林行政主

精品文档可编辑管部门会同国土、规划和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的公园建设方案,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园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景观,提高文化品味和园林艺术水平。 新建公园应当合理布局,优先选择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及自然景观良好的域、地点。鼓励利用荒滩、荒地等建造公园。 第十条公园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竣工后,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在公园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用地规划性质及用途, 精品文档可编辑

新入职员工考核制度与标准

第一章总则 1.1绩效考核意义 第一条绩效考核目的 ?通过对个人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组织战略目标。 ?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岗位职能,给公司带来的利益,衡量员工工作状 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旨在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评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 第二条绩效考核用途 ?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1.2绩效考核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原则: ?公开的原则: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核过程是公开的、制度化的; ?客观的原则:用事实说话,评价判断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 ?沟通的原则:考核人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与被考核者进行充分沟通,听取被考核者对自己工作的评价与意见,使考核结果公正、合理,能够促进绩效改善;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表现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二.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 职前培训(考核内容)(部门经理负责) 1. 到职前: 致新员工欢迎会让公司其他员工知道新员工的到来 准备好新员工办公场所、办公用品 准备好给新员工培训的公司内训资料 为新员工指定一位资深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 准备好布置给新员工的第一项工作任务 2. 部门岗位培训 到职后第一天: 到人事部报到,进行新员工须知培训 经理代表全体部门员工欢迎新员工到来 介绍新员工认识本部门员工 部门结构与功能介绍、部门内的特殊规定 新员工工作描述、职责要求 讨论新员工的第一项工作任务 到职后第五天: 一周内,经理与新员工进行非正式谈话,重申工作职责,谈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回答新员工的提问。 对新员工一周的表现作出评估,并确定一些短期的绩效目标设定下次绩效考核的时间 到职后第三十天 经理与新员工面谈,讨论试用期一个月来的表现,填写评价表 到职后第九十天 人事经理与培训部一起讨论新员工表现,是否合适现在岗位,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并与新员工就试用期考核表现谈话,告之新员工公司绩效考核要求与体系。 成绩 ?年度工作评价:年度工作评价考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被考核员工提供年度工作总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合理拓展城市公园配套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园服务质量与效率,向广大游客提供公平、安全、优质的服务,促进城市公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公园内开展配套服务项目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就是指政府投资建设与管理、在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园林景观与较完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与科普宣传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就是指城市公园管理机构(业主单位)或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的经营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公园内配套服务项目的行为。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 城市人民政府(含直辖市区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城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城市公园管理机构(业主单位)负责授权管理范围内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园配套服务项目设施、场地的设置应当符合已批准的公园规划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配套服务设施与场地。不得因经营而改变或破坏公园内建(构)筑物原有风貌与格局。 公园管理用房不得用于配套服务项目经营。公园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内的配套服务项目应严格控制经营类型与规模。 第七条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场所的广告牌匾、装饰装修、物品陈列等应与公园性质、功能、整体环境等相协调。 第八条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应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大众服务为主,遵循公平、安全、优质的服务原则。配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餐饮服务、零售服务、游览服务、游艺服务等。经营项目应按规定明码标价。 第九条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设立私人会所,即改变公园内建(构)筑物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置高档餐馆、茶楼、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二)利用“园中园”进行变相经营;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她情形。

工厂员工考核细则

员工考核方案细则 一、总则 为适应工资改革方案中效益工资的发放,规范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造就高素质、高境界、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工资管理条例。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3.形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4.员工考核成绩作为发放效益工资的依据。 三、适用对象与时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全厂员工,按月考核,以下员工不在考核范围内:试用期员工,兼职员工。 四、考核标准 1.考核分作九项,除了考勤占20分以外,其他项目绩效,质量,节约,技能,合作,纪律,卫生,安全占10分,满分100分。 2.考核成绩90分以上奖励200元,考核成绩80分以上奖励100元。 3.考勤总分2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一次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4.绩效总分10分,完成当月的生产任务得8分,超额完成当月任务

得10分,未能完成当月生产任务得6分。 5.质量总分10分,出现一次产品质量问题扣1分,问题较重但是可以挽回的扣5分,质量问题严重不能挽回的扣10分。 6.节约总分10分,当月节约生产材料者满分,发现浪费原材料一次扣2分。 7.技能总分10分,当月技能上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者8分,技能上创新提升产能者10分。 8.合作总分10分,生产中善于与团队合作解决问题得10分。 9.纪律总分10分,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者得10分,严重违纪(如在车间吸烟者)扣10分,其他情节较轻者一次扣1分。 10.卫生总分10分,保持自己的工作岗位的清洁,维护好生产工具,如有发现卫生问题,一次扣1分。 11.安全总分10分,当月生产过程中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得10分。 五、方案实施 普通员工的考核由该班班长负责,班长及其他部门员工考核由厂长负责。每月30号把员工考核表以电子版的形式交给总经理。 工号姓名考勤绩效质量节约技能合作纪律卫生安全总分

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原则】本《细则》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师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象界定】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三条【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分为若干测评要素。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65%、15%。 第四条【测评机构】设立院班两级综合测评审核(议)小组。院审核小组由院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班审议小组由班主任(含助理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2名)、学生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3名,不包括学生干部)组成,审议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五条【成绩评定】实行三榜定案制度。各班综合测评初审结果交院审核小组核定,然后向全院学生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榜三天,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学生提出质疑,院审核小组要做好复审及登记工作,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 第六条【测评程序】学生自我测评。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综合测评成绩申请表,向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申请,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向各班审议小组汇报。 审议小组审查。各审议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附加分、扣分以班周记和有记录的依据为准。审议后交院审核组复核。校院一级的党团学生会干部的附加分以相关部门的记录为准。 最后,院审核小组审核,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的结果,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年的综合测评结果由院保存;并上报校学生处备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加入党团组织和毕业鉴定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评优方法】原则上按以下办法评出:品德、学业和文体单项积极分子按该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按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根据综合表现, 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其他专项奖学金按条件和实际情况申报,符合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测评要求】要做好宣传教育、监督反馈和调查研究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政策的准确落实。各班委、团支部在综合测评工作启动前要召开专门班会,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学习教育和情况通报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精神;建立专门的意见箱(含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意见反映,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要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采集同学的意见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同学反映关于本《细则》的修改意见,应做好登记和汇

最新整理公园管理条例.docx

最新整理xxx公园管理条例 xxx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城市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公园的定义】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园(以下简称公园),是指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和配套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第四条【政府责任】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公园事业的健康发展。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园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将政府管理的公园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的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公

用、文物、宗教、工商、公安、价格、水务、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园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园管理机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政府管理的公园的管理机构由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确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非政府管理的公园的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确定,并报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园的管理机构及其地址、联系xxxx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基本原则】本市公园事业的发展应当体现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服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八条【公园名录及分类】公园实行名录和分类、分级管理。公园名录、类别、等级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拟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鼓励社会投资】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资助等渠道筹集公园建设和管理经费。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规划编制】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本市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司员工考核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考核制度范本 一、员工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核目的是为了正确把握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绩。在开发人力资源的同时,谋求员工晋升、调动、奖励及惩处的合理与公正,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 2.1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的内容涉及: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独立性、成本意识、原则性、精神面貌、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沟通能力等方面。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总部直属的正式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外设厂和事业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其自行考核。季度考核的答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员工自行填写;第二部分由员工的直属上司填写;第三部分由员的直属上司与员工面谈沟通后填写。季度考核结果分为出色、优良、普通和差,四等。对出色和优良等者,公司将在季评结果公布的当月分别奖励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0%和5%,对普通等者不作奖惩,对差等者,将扣发其当月工资总额的5%,连续两次获差等者将予以解聘。 2.2实习考核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人,在试用期结束时,必须进行实习考核。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员工请假,则试用期时间顺延。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同意后提前或推后。但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考核成绩为优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刻转正。考核成绩为三等的将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的考核成绩不能列人优等,而成绩依然在三或四等的应立刻辞退。考核成绩为四等的直接辞退。实习考核成绩将录人人事档案,作为员工将

来晋升、晋级的参考依据。所有同意转正的人员将收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发给的《转正定级通知单》。 2.3见习考核任职的所有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都需接受见习考核。考核时间为正式下文起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同意转正和不同意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同意的,将延长见习期3个月,届时考核结果依然为不同意转正的将予以辞退,如为提升人员,则降回原职位。 所有执行结果都将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文通知相关部门。 二、员工保密工作条例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辖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与保密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见条例细则。 第四条目的: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五条条例细则1.总则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安全;同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2.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2.1密级划分:按其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失密后危害大小,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两级。绝密:是公司秘密中的核心部分,限极少数人知悉的事项,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危害和重大损失,涉及公司命运。主要包括:(1)经营决策、广告策划文书、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新产品开发计划、公司投资计划等。(2)主导产品

大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系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校风,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先以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40%、30%、30%)计算总分。 每学期先以班为单位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排定名次;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学年总分。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各项奖学金评选和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测评 第四条品德行为测评分最低分可为负分,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50分)、加减分结果分两部分构成。

第五条品德行为测评加分包括: (一)参加“三下乡”等学院团委组织或经团委批准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上交者加5分;获院级以上奖励的另加5分。 (二)为集体服务义务劳动、见义勇为、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人次或每2小时加0.5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2分;受院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5分,受省级以上(或省级媒体机构)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10分。 (三)一学期未被记录违纪的宿舍,每人加2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3分。 (四)严格遵守教学(被实习单位评为优秀实习生等)纪律(如全勤)者加5分(上课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公假除外)。 (五)对校园安全稳定有贡献者(如多次参加纪律检查活动,并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由辅导员根据贡献大小加1~5分。 (六)为鼓励学生知错能改、追求上进,如上一学期原始扣分达20分以上的,本学期改过自新、没有扣分情况的,加5分。 (七)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被群众所认可的每人每次加3分。

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使学院的教育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具有铜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综合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班辅导员、班委会等组成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院党总支负责组织评定、审核及公示,并抄送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全院学生要学习领会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及各项测评的细则,树立正确目标,争取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行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其中 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智育测评成绩=平均分 + 奖惩分 体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74-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第七条学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获得奖学金、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并记录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学生评奖评优时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早操(早锻炼)、上课、晚自习等出勤率,一般应位居所在班级前40%之列,无补考、违纪处理等情况发生。 第二章德育测评成绩(20%) 第九条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70分)+奖惩分。 第十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基本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校纪校规者,可获得基础分70分。 第十一条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10分)

城市公园管理制度.

城市公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公园建设和管理。美化乡村,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园(以下简称公园)指向公众提供游览、休憩、文化娱乐的乡村公共绿地。第三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本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公园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乡村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由有关主管部门管理的公园。依照各自职责,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公园有关管理工作。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建设公园。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资助等渠道筹集公园建设和管理经费。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管理第七条、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做到布局均衡,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由市园林主管部门根据乡村总体规划编制,本市公园发展规划。经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照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范围划出用地控制线。第八条、公园新建、改建、扩建规划方案。经园林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综合考虑防灾避险、人民防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激进文化特色、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的需要。编制公园规划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经批准的公园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第九条、公园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新建的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规范。已建成的公园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规范的由公园权属单位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四年内组织调整达到其费用由该公园权属单位承当。第十条、公园内的建设。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园林主管部门的意见。经批准的公园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十一条、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由规划、园林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占用公园用地的应当就近弥补相应的用地,因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公园用地或者占用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的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得市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后。并弥补经济损失。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公园用地的依照《市乡村绿化条例》规定的顺序料理有关手续。第十三条、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主管部门划定公园的维护范围。第三章园容管理第十四条、公园应当为游客提供优美、舒适的休憩场所。第十五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坚持园容整洁;坚持公园内的水体清洁。第十六条、禁止向公园内排放污水、烟尘、有害气体。第十七条、公园内从事商业和文化娱乐经营服务活动的应当报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依法料理相关手续。举办展览等活动,公园内设置游乐、康乐和其他服务设施。应当符合公园规划布局,与公园功能、规模、景观相协调,不得损害公园绿化和环境。第十八条、公园应当设置导游图牌、服务标识牌、平安警示牌和游客须知。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第十九条、公园引进、入口或者交换动(植)物。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顺序报批。第二十条、公园内的亭、廊、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考核目的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第四条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第五条考核形式各类考核形式有: 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第六条考核办法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对比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情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特别事件等进行。第七条考核内容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ⅱ。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内容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第八条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建议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3、个案考核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条例(12级)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定条例(试行) 综合测评评定条例是结合《兰州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请各班测评小组严格按照以下条例进行: 综合测评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分=平均学分绩*70%+考勤分+公寓表现分+思想表现分+附加分 一、平均学分绩(70%) 平均学分绩按照教务处统计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为标准。 二、考勤分(10分) 考勤分根据学习部一学年的早晚签出勤率得分评定。 三、公寓表现分(10分) 公寓表现分根据生活部一学年的卫生检查得分评定。 四、思想表现分(10分) 思想表现分由测评小组以6分为基线根据该学生在一学年学校和学院活动正规参与情况加分。 五、附加分项 附加分项含加分项和减分项两类。 第一类:加分项(<=10分) 1. 校园文艺、体育、竞赛等活动加分项 奖项 分值级别正规 参与 优秀 (鼓励)奖 三等 (以下)奖 二等奖一等奖 院级0.2 0.3 0.4 0.5 0.6 校级0.2 0.4 0.5 0.6 1 省级0.4 0.6 0.9 1 2 国家级0.5 1 1.5 2 3

注 :(1)校运会参与 :运动员0.2分,方阵0.4分,啦啦操0.4分。 (2)暑期社会调研参与:0.3分。 (3)物理知识技能竞赛所有两委会成员加0.3分,部员0.2分;趣味运动会两委会成员加 0.3分,部员加0.2分。(此处加分需为未参加活动的干部) (4) 校级红柳演讲比赛参与加0.4分。 (5) 参加活动获奖者凭获奖证书(或者举办单位开据的获奖证明)加附加分,没有获奖的正 规参与者只计思想表现分,思想表现分中活动加分不超过4分。 (6)以上四项加分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应的规定酌情加分。 2、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的论文或作品发表加分项 (1)学生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获得立项并结题者,每项加2分。 (2)第一作者在校报或其他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分0.5分。 (3)学院《晨曦论坛》杂志发表文章者每篇加0.3分。 3、荣誉称号及受表彰加分项(群众团体只记负责人) 4. 学生干部加分项 级别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分值 0.5 1 3 5 考 加分项分值 核 结 果 班 干 部(含舍长) 学 院 干 部 校 干 部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优秀 1.0 1.5 0.7 1.5 2.0 1 2 2.5 良好 0.6 1.0 0.5 1.0 1.5 0.7 1.5 2 称职 0.4 0.5 0.3 0.5 1.0 0.5 1 1.5 不称职 0 0 0 0 0 0 0 0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 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 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组长:沈沛汝史瑞根 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 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1、测评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 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b.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包括日常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理论学习社团以及报告会、讲座、座谈会、演讲等)。 c.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强,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好。 (2)道德品质(20分) a、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注重诚信,讲究公德,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b、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c、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 d、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 (3)学习态度(20分) a、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献身事业,服务人民。

【公园垂钓管理办法】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公园垂钓管理办法】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黄河湿地公园垂钓管理办法为了保护和利用黄河湿地公园水生动物资源,保持水域生态平衡,规范垂钓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丰富市民文化娱乐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垂钓时间和区域 1、黄河湿地公园每日垂钓时间为06:00—21:00。每年的三月十五日至五月十四日(鱼类繁殖季节)为禁钓期,禁钓时间两个月。 2、黄河大桥以东水域属开放垂钓区域,以西水域属禁钓区域。 二、垂钓管理 3、黄河湿地公园管理单位在确定的垂钓区、禁钓区设置警示标志和垂钓安全须知牌、标示牌等,并加强维护管理,保持其完好、清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 4、黄河湿地公园管理单位应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黄河湿地公园垂钓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对违法、违规垂钓的要依法劝阻和查处。 5、黄河湿地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向水域投放鱼苗,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安排。

三、垂钓人员管理 6、垂钓人员进入园区垂钓,必须持有效 ___件进行登记备案。未满18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患有不宜垂钓疾病的人员严禁入园垂钓。 7、垂钓人员只许携带手杆、钓饵等休闲垂钓必备渔具进入园区垂钓。 8、垂钓人员按照先来后到选择垂钓位置,垂钓位置之间应当相距1米以上。 四、禁止规定 9、垂钓人员不得在禁钓期和禁钓区内进行垂钓。垂钓时应注意安全,不得在晚上21时后至次日早晨6时前垂钓。 10、垂钓人员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含桥梁)进行垂钓。 11、垂钓人员不得在船上及任何漂浮物上进行垂钓。 12、垂钓人员不得在垂钓地点搭建钓鱼棚等临时构筑物。 13、垂钓人员应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公园内的树木、地被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在园内使用明火。

员工考核制度

员工考核制度 一、目的 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人员转正、加薪、转岗、辞退、人员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三、考核方式、权责 1、考核采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属主管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主管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 2、部门负责人予以考核结果核准,所有职员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 3、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组织与监督,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以及负责对考核表等相关表单的存档。 四、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进人员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正态分布强制区分。各等级对应比重及等级定义如下:(略) 1、员工:员工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入职的人员纳入当月考核范围,10日以后入职人员纳入下月考核。 2、职员:职员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进厂入职的人员以当月开始计算,15日以后入职人员则从下月开始计算。 六、考评要素及考核表分类 1、考评要素,各类岗位根据要素的重要性划分相应权重。 1)、对员工的绩效考评项目主要为六方面: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责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2)、对技术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责任感、 1

综合测评细则建议

综合测评细则建议 重大土木院 综合测评总分(100分)=智育成绩(75)+德育成绩(11)+文体成绩(5)+学术及学科竞赛成绩(4)+社会工作表现成绩(3)+集体活动参与成绩(1)+其他(1) 1.智育成绩(75) 计算方法智育成绩=∑ ∑?学分学分考试成绩*75%,任选课成绩不计 入;重修课成绩不纳入排序计算;补考合格的成绩按照60分计算。“具备评奖资格”条件: 上学期登录所有成绩全部及格(每学期评奖一次)。 2.德育成绩(11)=德育基本分(8分)+德育加分(最高3分) 若本学期该生没有受到纪律处分,即可获得德育基本分满分(8分) 若本学期该生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纪律处分,即取消当期评奖资格 若本学期该生受到记过以下纪律处分,德育基本分予以扣分,同时取消评奖资格时限见下表: 纪律处分 扣分(/次) 取消评奖资格时限 通报批评 1 1个月 警告 2 3个月 严重警告 3 4个月 (注:多次受到以上处分的进行累计扣除直至基本分扣完。若评奖时该生仍在取消 评奖资格时限内,则不得参与评奖。本规定的时限期间,自处分决定行文之日起计算) 德育加分用于表彰在学校学院“争先创优”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同学,分为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 个人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 国家级评选项目 3 省市级评选项目 2 校级评选项目 1 院级评选项目 0.5 集体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人均) 国家级评选项目 1.5 省市级评选项目 1 校级评选项目 0.6 院级评选项目 0.3 加分项目: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常规评优项目)、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 3.文体成绩(5分)=基本分(2分)+加分(最高3分) 体育成绩及格即获得基本分,不及格者扣除基本分2分。 文体加分用于表彰在文体活动中为学院做出贡献的同学,分为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 个人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 国家级 1~3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株政发[2006]31号 【发布部门】株洲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23 【实施日期】2006.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政发〔200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局委办和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株洲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株洲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提高公园服务水平,维护公共秩序,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整洁、优美、舒适的游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园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园绿地,是供公众游览、休憩、观赏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和在建的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历史文化名园等以及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 第四条株洲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园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规划、建设、国土、物价、环境保护、工商、农林、水利、公安、劳动、文物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全市各类公园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投资兴办公园。 鼓励、支持境内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投资兴办公园。 第六条本市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规划等部门综合平衡并报市人民政府批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院得素质教育与学风建设得发展,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实现对学生评优得科学化与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就是按照党得教育方针与高职院人才培养得特点及规律,由学 院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素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评价;测评指标既就是评价依据,也就是学生发展得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原则 1.方向性原则:即要充分利用指标体系让学生得知识、能力、品格等得到全面与谐地发展,对学生素质得养成与发展起着导向作用。 2.科学性原则:即测评方案要系统、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素质发展得真实善,切合实际,实事求就是;测评结果能直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得作用。 3.公开性原则:即坚持自我测评、班级评价与各级组织评价相结合得原则。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要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由各系党总支组织实施,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各系完成上一学期得综合测评工作,各系对各班得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测评一次,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奖、助学金与学院优秀奖学金及其她评优评奖与推荐入党等主要依据。 第六条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综合测评得内容与计算方法 第七条综合测评就是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得定量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分×15%+学业表现分×65%+文体表现分×5%+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分×15。 第三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 第八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组成,基本分定为60分。

重庆市城市公园规范化管理达标分级标准

重庆市城市公园规范化管理达标分级标准 Ⅰ、一级标准 一、具有编制审批完善的公园总体规划,并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持良好的规划设计效果和园林园艺特色。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游憩、服务及管理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6%(动物园不超过14%,植物园不超过5%)。 二、有完善的管理系统,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严格实施《重庆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并拟定具体的贯彻实施计划方案,各项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档案完整。 三、公园以植物造景为主。花坛花带齐全,花坛内四季有花,重大节日有鲜花展出。各类园林植物搭配合理有致,管护精细。公园环境达到“整洁清新,花木繁茂,景观优美,意境深邃”的效果。 四、有完善的游览休息、科普宣传、清洁卫生、安全保障等公共设施及必要的旅游服务、儿童游乐设施,以优质服务创造出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园内的商业服务点按批准的公园规划在指定的区域内设置,摊点管理有序。 六、认真履行社会承诺服务。公园职工文明礼貌,服务周到,道德高尚,规范上岗。

七、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及有关园林绿化法律规章,无重大火灾、违章、安全责任事故。 Ⅱ、二级标准 一、按照公园总体规划进行设计、施工和管理,达到规划设计效果。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60%,游憩、服务及管理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7%。 二、有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实施《重庆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强化管理,并拟定具体的贯彻实施计划方案,各项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档案完整。 三、公园以植物造景为主。园内四季有花,重大节日有鲜花展出。各类园林植物搭配合理有致,管护精细。公园环境达到“整洁清新,花木繁茂,景观优美”。 四、有较完善的游览休息、科普宣传、清洁卫生、安全保障等公共设施及必要的旅游服务、儿童游乐设施,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园内的商业服务点按批准的公园规划在指定的区域内设置,摊点管理有序。 六、认真履行社会承诺服务。公园职工文明礼貌,服务周到,道德高尚,规范上岗。 七、认真执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及有关园林绿化法律规章,无重大火灾、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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