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富宁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富宁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富宁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2 号)、云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文山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富宁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工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乡镇医疗卫生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医疗卫生干部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干部职工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在岗不在岗不一样,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职工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范围

十五个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乡镇卫生院干部职工按照聘任岗位分职级执行《富宁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2、工作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岗位变动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3、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离岗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单位在岗正常工作人员处理。

4、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假期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人应执行的标准计发。

5、工作人员连续病休或当年累计病休(含患癌症、麻风、精神病长期病休)在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70%计发;工作年限在11年至20年的,按应执行标准的80%计发;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上的,按应执行标准的90%计发。

6、工作人员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7、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经批准离岗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

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应执行标准计发;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学习时间超过12个月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8、工作人员旷工期间按旷工日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9、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的下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规定的处分期内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

10、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处罚期内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乡镇卫生院结合医疗、防疫、管理等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可设立科室负责人津贴、考勤津贴等项目,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乡镇卫生院领导与一般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定为2:1以内,副院长及以下由卫生院自行设定。各卫生院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本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1来计算确定院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

3、本县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的10%设置农村艰苦卫生院干部补贴,全县划定为三类地区,一类地区(新华、里达、板仑、归朝、者桑)工作人员不享受农村艰苦卫生院干部补贴,二类地区(木央、睦伦、田蓬、剥隘、洞波)每月人均

享受10元,三类地区(阿用、谷拉、郎恒、花甲、那能)每月人均享受20元。每月余额人均拨付到各卫生院(含一类地区),由各卫生院制定奖励办法。

4、各卫生院应根据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的10%以内,合理制定中层领导津贴分配方案,按考核结果分配。

5、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兑现一次。

6、下列情况之一者,正常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的;

(2)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治疗期间的;

(3)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经批准离岗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

6、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半年连续病休或累计病休2个月以上的;

(2)工作人员半年连续事假或累计事假10天以上的;

(3)工作人员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4)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经批准离岗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

(5)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

四、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遵循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医学规律,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医德放在首位,注重医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到医疗救治、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等工作中,引导医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实际服务工作能力。绩效考核补贴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特殊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进行或参与补贴分配发放。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制度)(绩效考核方法)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补贴分配方案要力求程序规范、简便易行。

(二)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工作分为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由各卫生院结合单位实际,参照《富宁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富宁县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奖励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执行。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按规定程

序和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被考核对象以其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县卫生局组织考核审定。单位其他被考核人员由单位自行进行考核。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平时绩效考核为主:重点考核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单位规定的本职岗位工作任务,遵守纪律以及出勤情况。平时绩效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主。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年度考核进行:重点考核被考核人员工作实绩,由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以定性考核为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岗位职责履行好,实际工作实绩突出。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实际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发生一般较小的医疗事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医疗卫生实际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5、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预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医务人员确定年度绩效考核有有关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量化分类

1、单位领导绩效考核由卫生局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单位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单位领导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其中正职单位领导的考核,局考核小组的考核占总分的70%,单位职代会上的职工代表考核占总分的30%,副职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考核占总分的60%,职工代表考核占总分的40%。

2、各单位被考核人员绩效考核由单位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单位各科室、患者代表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的职业操守、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常规遵守、工作实际成效等方面。卫生院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单位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60%,职工评分占30%(对卫生院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考核,县业务单位量化考核评分,占整体考核评分的20%,职工评分占10%),患者代表10%。

3、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单位考核小组和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考核小组和单位职工评分各占50%。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向骨干医务工作者和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倾斜,适当拉开距离。

五、绩效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各单位被考核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基础分100分进行考核,内容及权重为: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医疗救治、卫生服务实际操作过程(20分)、实际工作效果(2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职工出勤情况。

2、工作量(50分)。按职工个人岗位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3、医疗救治、卫生服务实际操作过程过程(20分)。主要考核职工在医疗救治、卫生服务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医疗服务、卫生服务中的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一线专职医务人员重在实际工作中的常规制度落实情况和医学研究及医疗活动(包括义诊等)参与情况,具体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4、实际工作效果(20分)。主要考核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一线专职医务人员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本岗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分数与兼职分数,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实绩考核,由单位依据本人的岗位目标任务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除院长、副院长、中层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农村艰苦卫生院干部补贴除外,每位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院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院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院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

为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院奖励性绩效补贴总额÷全院绩效考核得分总和×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六、绩效工资发放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考核结果逐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绩效工资分为前半年1—6月份和后半年7—12月份两次由局考核小组和单位考核小组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后由各单位造册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后,由卫生局财务股拨付各单位进行发放。年终各医疗卫生单位将发放情况报局财务股,由局财务股统一汇总后报县人劳局、县财政局备案。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以上实施细则制定具体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还要详细听取了解少数反对人员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考评方案必须经过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后实施。同时,上报县卫生局审查备案。

(二)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属考核

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

(三)各卫生院均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共3~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牵头负责,考核工作机构中单位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工作机构成员可由单位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单位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各单位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县卫生局备案。

各单位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四)县卫生局把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卫生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八、考核工作要求

绩效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各卫生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县卫生局在宏观上指导各卫生院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各卫生院具体负责本院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卫生院要依照本《实施细则》,针对卫生院的层次差异和多样性特点,制订具体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报县卫生局审查备案。要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部门负责人,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各卫生院要不断健全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形式及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化,保障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

绩效考核办法(公示版)

兖州市第十一中学 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精神,按照鲁政办发【2009】63号文件、济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落实市教体局要求,我校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为确保教师队伍的安定稳定,确保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三个体现、促进教育改革”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公办教职工,至2011年8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离岗、提前休息的教职工不实施绩效考核,按原渠道发放。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来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10个月/年,每月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依据绩效考核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式、项目和标准,每学期集中发放一次。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出现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①本月累计旷工2天、病假累计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病事假不含节假日); ②解除聘用合同的; ③停发工资的。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学校决定在岗位聘任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原校内生活补贴)和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各类奖励、中外合作办学和创收等)。实施范围为我校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 第二章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量,原则上按个人所聘岗位对应的《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按月随工资发放。节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节假日规定及学校实际发放,发放总额不超过省直机关水平。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中有关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未完成年度岗位职责者,按比例减发岗位津贴。减发办法及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制定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减发的岗位津贴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第三章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五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

第六条二级学院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日制在校学生数进行核算;行政科研教辅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则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岗位责任积分进行核算。 第七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分配。 第八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可分配总量按比例切块、分级管理。依据所定的分配介质(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或积分)核拨给单位(部门),实行单位(部门)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动态包干制。学校进一步扩大二级单位(部门)分配自主权,强化二级单位(部门)责任意识,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第九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分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两类,其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完成全日制学生培养计划和教育管理任务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学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教辅单位工作人员,思政部人员按责任积分数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在学校可分配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与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一定的分配比例切块。 第十条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办法 (一)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拔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津贴+跨学院授课课酬-外学院在该学院授课课酬 (二)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折合学生数核拨的津贴: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马坡镇中心卫生院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讨论稿) 根据新医改及卫生局的精神,建立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我院人员岗位情况,经院委会研究讨论,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目标 1、充分调动全院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新的充满活力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使医院发展步入一个新的台阶; 2、奖勤罚懒,坚决打破大锅饭,防止医院养懒汉; 3、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和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快捷、方便、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1、优劳优酬、兼顾公平; 2、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量化管理; 3、向一线岗位、向重要岗位、高风险岗位倾斜; 4、适当拉开(绩效工资)收入差距。 三、考核程序 l、每月先由各科负责考核评分; 2、医护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考核评分;

3、执行考勤人员根据考核细则考核打分; 4、报会计汇总; 5、当月召开一次考评会议进行审核评分。 四、考核范围 劳动纪律(附细则) 医德医风(附细则) 服务质量(附各科细则) 服务数量 五、考核方法 考核计算方法 1、劳动纪律20分+医德医风20分+服务质量60分=100分(即100 %); 2、服务数量O分开始计算,总分采取累计的方法计算; 3 、绩效得分=1×2。 例如:王医生当月劳动纪律考核得15分+医德医风20分+服务质量50分=85分(即85%)。服务数量得分500分。最后实际得分:500×85%=425分 4、最后实际得分每分按2元发给。 5、未注明的多人科室按平均分配或由科室制定方案。 六、服务数量考核 1、医生(分人计提) 门诊西医处方1人次计0.5分,中医处方1人次计1分(无登记不得分); 住院1人次计5 分(病历不按时完成不得分,无病历倒扣5分); 治疗(包括注射、换药等)人次计0.5分; 三大常规化验、心电图1人次计0.5 分;大生化1人次计3分;X光、B超、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并协助提高本院院长的管理质量,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德、能、勤、绩”四个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不公正时所承担的处罚等。“能”占20分,指职工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价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擅离职守等。“绩”占20分,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医院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奖惩,并接受全体职工组成的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组长代表医院管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向医院监督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并提请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后执行,医院监督委员会如对组长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经全体成员2/3票数通过才可否决组长的报告,并责令组长重新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医院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分,以警醒他们公正执行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规章。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1)A级警告;(2)B级警告;(3)C级警告;(4)报办公室处罚。 1、处罚条件: (1)A级警告 ①上班迟到、早退。 ②擅自离岗。 ③上班时间玩电脑或看电视。 ④上班无视患者疾苦打电话聊天。 ⑤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意并向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导投诉。 ⑦带小孩上班。

绩效分配实施细则.doc

绩效分配实施细则 绩效分配实施细则该如何制定呢?如何才能更好更公平的实施绩效分配实施细则?下文是绩效分配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绩效分配实施细则一 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每期考核、满分400分) 根据遂船府办发[20xx]1号及遂船教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班队常规工作(100分) 1、班务、会议记录(班主任工作手册):按照学校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会次数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每期不少于4次班干部会议记录(每月1次),每少1次扣1分; 2、班队计划、总结、活动方案等:按时上交,缺一项扣2分; 3、家校联系: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家长座谈会,有会议程序及内容安排,每少一次扣2分;每期家访的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或班级人数的1/3(以算法多的为准,如72人的班24人、33人的班20人),通信联系等方式访问达到100%少1次扣1分。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学生,如问题生、后进生、留守生、贫困生、病残生、单亲学生等。 4、一簿两册:包括学籍簿、点名册、学生评价手册。要求按时完善并上交,缺一项扣2分;每期末在学生素质评价手册与学生、家长见面前交给学校检查,对不合格者酌情扣1—10分;

5、学生成长记录袋:建立全班每名学生的成长记录袋,及时装入新的内容,期末由学校抽查,酌情评分。 6、班队会:班队会每周开展一次,平时检查中有一次未开展,扣2分;活动记录少一次扣1分(遇特殊情况不能开展,须事先请示行政值周); 7、环境管理:黑板报、活动园地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每次扣3分;重大检查时,教室内外杂乱无章(清洁差、桌椅杂乱、张贴不规范等),扣1—5分; 8、安全管理:凡是未尽到作为一个班主任应尽的安全管理责任,酌情扣除1—10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扣除50分。 班主任应尽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每天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迟到、缺席、旷课、逃课的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摸清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救自护能力;经常排查教室设施、学生行为、身体状况、携带物品等安全隐患,并认真记录、及时上报;负责流行病防控,杜绝在班级大面积传染;负责组织好路队放学,带领学生升旗、做操、集会、大扫除、外出活动等;及时、如实、认真填写安全健康日志等; 9、收费工作:如收费开据过程中,因工作疏忽造成错误,酌情扣1—5分,并立即整改;如私自乱收费,实行一票否决,扣除50分。 10、公物管理:根据本班公物的保管情况进行酌情评分,凡有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教师注重师德,为人师表,钻研业务,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办发[2009]84号《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教人[2009]24号《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和《涟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指导方针,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科学规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体现出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讲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 ⒈全年病(事)假(工伤除外),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 ⒉全年非单位选派,但经批准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⒊全年无故旷工(课)累计超过15天的; ⒋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⒌其他文件明确规定的。 四、考核办法 Ⅰ.教学人员 (一)基本工作量(每学年180分,每学期90分) ⒈个人总得分折算: ①每学期个人总得分=课时折算数÷课时折算平均数×90

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

附件1: 广西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办法 根据《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全校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学校负担的部分,根据全校预定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计算总量的70%,减去全校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后,每年分两部分核拨给各单位:其中90%作为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根据各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进行计算后拨款,同时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以合理解决分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问题;10%作为年终考评拨款,于下一年度根据上年年终学校对各单位考评等级进行拨款。 (一)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计算 1.按教学与科研的权重系数为0.7:0.3计算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 全校综合当量总值(Ns),以当量学生总数表示,按教育部标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折算比为1:1.5:2。 Ns=全校本科生数+全校硕士生数×1.5+全校博士生数×2 (1)单位教学当量总值(Nsi)计算公式 Nsi=单位本科生数+单位硕士生数×1.5+单位博士生数×2 (2)单位科研当量总值(Nki)计算公式 Nki=N s×(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全校教学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 (3)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值(Ni)计算公式 Ni=Nsi×0.7+Nki×0.3 2.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计算公式 K=(全校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全校教学单位总人数×70%-全校教学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90%÷Ns 3.按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给教学单位拨款额(Ci)计算公式 Ci=Ni×K

4.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 各单位之间承担的交叉课程(含全校性选修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交叉课程学生综合当量值、各单位每年所承担的交叉课程学分占学生毕业年均学分的比例进行计算后拨给,并从学生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额中核减。因承担交叉课程任务只涉及课程教学工作,因此,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为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的70%,即取交叉系数为0.7。 (1)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计算公式 Kjc=K×0.7 (2)交叉课程经费(Cjc)计算公式 Cjc=交叉课程学生当量数×教学权重0.7×Kjc×(交叉课程学分÷课程跨年数)÷(188÷4) 5.各单位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核拨总量(Q)计算公式 Q=Ci+Cjc(本单位承担的交叉课程经费)-Cjc(其他单位承担本单位的交叉课程经费) (二)教学单位年终考评拨款计算 根据各单位年终考评结果进行拨款。年终考评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对应1.2、1和0.8的奖励系数。各单位年终考评拨款额(Ckp)计算公式: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Ckp=———————————×年终考评拨款总额 ∑各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经费计算 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单位,因学费收入与学校已有分成,不考虑当量拨款。非招生单位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政治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经费,由招生单位从分成所得经费中支付,经费(Czy)计算公式为: Czy=招生单位年分成经费×(公共课程学分÷公共课程跨年数÷专业学位毕业年均学分)×交叉系数0.7 具体经费数额由研究生处核算后,经承担交叉课程单位与学生所在单位签字确认,报财务处办理经费划拨。 二、教辅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2016)

宝应县泾河镇卫生院2016年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为贯彻宝卫[2011]65号《宝应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院长(主任)、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所有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糸,体现医院骨干力量的价值,经院办公会及职工代表会通过特制定泾河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及相关科室人员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分配、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考核责任,使绩效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及相对公平性。通过考核,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工作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按岗取酬、按绩取酬的运行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 2、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糸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 3、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 4、效绩优先原则:向临床一线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三、考核主体 医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泾河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泾河镇卫生院岗位职责说明书》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卫生院所有科室和人员(除院长参加县局考核外)均参加绩效考核。考虑到不同岗位风险、责任、等因素确定岗位系数为:医疗岗、公共卫生岗1.1,医技岗、护理岗及其他岗1.0。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绩效工资组成、考核、核算 (一)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为总绩效工资的60%,提取20%依据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及考勤、卫生包干区的考核,根据每月对每位职工岗位工作进行绩效进行考核后按得分发放。奖励性绩效为总绩效工资的40%,依据工作数量及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考核发放。 (二) 考核办法:实行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双考核。工作数量实行加分制,即干一项工作加相应分数,上不封顶,体现多劳多得;工作质量实行减分制,起始分数为100分,每月根据个人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工作中有欠缺部分减去相应分数为即为个人得分。 (三)绩效工资计算:所有工作岗位考核分数上不封顶,下不包底。个人岗位绩效工资=(当月绩效工资总额÷总考核得分)*个人考核分数*岗位系数

(整理)医院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施细则

(整理)医院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施细则. 医院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施细则国有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分配制度的改革。随着国家公务员工资体制的改革,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已摆到我们面前,而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绩效工资。如何在医院复杂的人力资源分类状态下设计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体现公立医院社会事业属性特点的绩效工资方案十分重要。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近十年的探索,根据医院不同系列、不同岗位设计的绩效工资方案,极大地激发了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推动了医院的快速发展。现介绍如下: 一、各类人员薪酬权重系数的设计 权重系数是指用于指导制定各类人员所有分配到的薪酬总额之间的比例参考数值。确定各类人员的权重系数供设计各类人员薪酬总额标准时作参考。目前国家对医院各类员工之间的分配差距并无明确规范,也无量化标准,但设计时要体现向高风险、高技术、高强度劳动和贡献大的岗位倾斜,并且与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分配相结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参照以下原则进行:1、根据地方政府文件规定; 2、根据地方劳动部门发布的各类人员工资指导意见; 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员工的承受能力、医院的改革成本、领导的期望目标等。(见表一、二) 二、临床科主任年薪设计 年薪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管理者的薪酬形式之一,是一种将目标任务、权力、利益、风险融合在一起的分配模式。由于它有预先设定的目标压力,又有达到目标后的利益,同时承担风险,管理者就能有计划、有措施地为完成目标任务发挥所能,并能有效地运用职权,最大限度地激发管理者的积极性。 医院是以临床和医技科室为核算单位。而临床科室更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主动性,对临床科室管理者实行年薪制,推动临床科室全面发

绩效考核办法公示版

兖州市第十一中学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精神,按照鲁政办发【2009】63号文件、济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落实市教体局要求,我校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为确保教师队伍的安定稳定,确保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三个体现、促进教育改革”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公办教职工,至2011年8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批准退休、离岗、提前休息的教职工不实施绩效考核,按原渠道发放。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来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10个月/年,每月发放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依据绩效考核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式、项目和标准,每学期集中发放一次。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出现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①本月累计旷工2天、病假累计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病事假不含节假日);

南昌大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试行办法

南昌大学人事处 昌大人字[2011]34号 南昌大学2011年业绩津贴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南昌大学绩效 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各类岗位考核实施细则未全面 修订之前,在原岗位津贴发放考核的基础上,就我校2011年业绩津贴考 核工作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 1、教学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 按照《南昌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昌大校发[2008]39 号)规定。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本科教学工作量180320 260120 其中至少独立主讲一门不少于32学 时课程 研究生教学

工作量060200 类别 教时 职称 注:与原岗位津贴制度对应职称的教学工作量学时数不变。 2、教学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为: 岗位级别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 级十二级 岗位名称教授 二级教授 三级 教授 四级 副教 授 一级 副教 授 二级 副教 授 三级 讲师 一级 讲师 二级 讲师 三级 助教 一级 助教 二级 学时数1500850460390280170145110553525注:红色标注为新调整,其他岗位级别对应原校内岗位设置级别的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不变。 3、科研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为: 岗位级别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 级十二级 岗位名称正高 二级正高 三级 正高 四级 副高 一级 副高 二级 副高 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初级 一级 初级 二级 学时数2140149011001030920810785750695395385注:科研岗位是指专职科研编制人员,不做教学工作量要求,按2个学时教学工作量折算成1个学时科研工作量的标准,将教学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折算到科研岗位的科研工作量定额。 4、教师工作量:由各学院根据本岗位职责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量化考核指标。

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水头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工作效率,逐步建立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不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交口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卫生院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参照附件制定。 三、考核方法 1、乡镇卫生院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乡镇卫生院每年年初要结合本院实际,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每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3、乡镇卫生院职工实行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档案工资的70%作为基本工资,每月考勤发放,乡镇卫生院依据出勤情况实行日工资制,出勤天数按照当月法定出勤日计算。档案工资的30%,并提取卫生院业务收入的2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二次分配,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4、乡镇卫生院职工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列入支出预算,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各种统计报表、、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5、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6、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7、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为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绩效考核,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和约束性,根据《东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东流镇中心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提高质量、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实施对象 全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内容及权重为考勤(10%)、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40%)、教育教学业绩(20%)。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一天扣分,事假一天扣分,旷工1天扣5分,签到、签退缺一次扣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学期病假2天以内,签到、签退缺5次以内可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权重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量,各岗位工作量的核定可参照《全县中小学教师标准工作量核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

绩效工资方案与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及考核办法 1.目的:为处理好公司和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做到双方利益兼顾,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智慧和能力的发挥,完成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经营目标,特制订《绩效工资及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3.定义: 3.1月收入:是指当月,该职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应该得到的工资和福利。 3.2工资:是指该职工在公司上班的时间内应该得到的报酬。本办法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3.3福利:是指该职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应该得到的利益。本办法包括电话费补贴、交通费补贴、午餐费补贴、全勤奖金。 4.工资: 4.1工资的组成及计算公式: 理论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基础工资+岗位等级基数×a (1) 实际工资=(1)÷月标准工时×月实际工时 (2) 4.2说明: 4.2.1公式(1)中的基础工资,2009年定为1000.00元。自2010年起,依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适时的作调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基数×a(a—绩效系数a≦1.0)。 绩效系数,由公司对该职工当月的工作表现做出的综合评定而得出的数据。 4.2.2岗位等级基数: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的等级设定为8级,对应的基数见下表。 岗位工资等级的设定,是依据该岗位或该职务对应的工作量、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大小等要求所确定。 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办法:依照招聘时确定的岗位或职务(职称);岗位发生变动。当岗位发生变动后,从变动后的当月起即按新岗位的工资等级基数计算。 试用期人员的岗位工资,为该岗位等级基数的80%,即:岗位等级基数×a×0.8. 兼职人员只享受本职岗位的工资。对于兼职工作量大、工作态度好、工作效果明显的,经总经理审核后,不定期的予以奖励。 4.2.3公式(2)中的月标准工时为:167小时/月或者为21天/月(已经扣除了双休日和节假日)。月实际工时,是指当月出勤(上班)的时间。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的通知》(皖政办[2012]7 号)和《关于2011 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2013 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1. 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 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 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

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14 年1 月1 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 (一)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校内津贴、课时津贴、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确定根据编制总数和属地原则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和外部竞争性,每年初测算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审批核定,参考年终安徽省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最终确定。 (二)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 效工作与奖励性绩效工作两部分比例大致控制在7:3。 1. 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入职各类岗位的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薪酬,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及任职年限等因素,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由(皖人社秘[2011]152 号)文要求归并的基本工资以外的职务补贴、各种津补贴和校内岗位津贴等构成。每年根据绩效工资核定总量和分级聘任情况,以各等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70% 部分作为岗位基础津贴,按月发放;以各等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30% 部分作为年终考核兑现津贴,待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高质量、高水平

合江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方案

合江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方案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作适当调整) 为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部研究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实行院科(组)两级考核。 2、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3、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医技科室、护理、行政后勤科(含药剂科、供应室、收费处)防保五个系列。(各卫生院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划分)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的考核 主要考核考核单元的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台次、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主要考核医疗文件合格率、甲级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手术标本送检率、成分输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收支结余考核: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1)收入:除药品、体检费、一次性护理费以外的各项直接收入和按比例计入的各项共享收入。 (2)支出:考核单元可控支出,含人员支出、材料消耗、维修费及与考核单元业务相关的其他各项支。 (具体项目见附表)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站实际,经****办公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 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确定的绩效工资水平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绩效工资水平的30%和清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具体数额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外 的部分。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档次划分办法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基础工作量奖和超额工作量奖。 (一)基础工作量奖 根据****人均水平测算,拟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一部分

作为基础工作量奖,职工在完成规定的本质任务后领取与个人岗位相对应的基础工作量奖。基础工作量奖基数定为**元,不同岗位执行不同的系数。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部作为超额工作量奖发放。 (二)超额工作量奖 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对超额完成工作部分发放超额工作量奖,具体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五、绩效考核 **成立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和站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主任和职工代表组成。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奖惩管理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过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过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试行) 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发〔2006〕135号)和湖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过渡性绩效工资(以下简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二、基本原则 (一)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原则。围绕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有利于建设和稳定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 (二)强化岗位、注重质量、提升效能的原则。强化岗位工作职责,严格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岗定酬、按绩定酬、岗变酬变、上下浮动。 (三)统筹兼顾的原则。提高教职员工整体收入,适度平衡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促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证教职员工收入的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绩效工资的认定 以学校的岗位设置为基础,以岗位聘用结果为依据确定教职员工的绩效工资类别和档次。

四、绩效工资构成和总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部分和奖励性部分组成。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奖励性部分占40%。 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财力确定,并按比例实行划块分配,总量控制。 五、基础性部分 基础性部分由保留津贴和岗位津贴组成,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 (一)保留津贴 保留津贴为现在随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的保留补贴、误餐补贴和生活补贴。绩效工资实施后,保留津贴发放的项目和标准不变,继续随基本工资发放。 (二)岗位津贴 1.岗位津贴是分别按专业技术(教学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党政管理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设立的津贴。岗位津贴按三类岗位各自所设置的岗位层级设置档次标准(见附件1)。 2.岗位津贴的档次设置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十二个档次:一到四档为教授,五到七档为副教授,八到十档为讲师,十一、十二档为助教。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十一个档次:三到四档为正高,五到七档为副高,八到十档为中级,十一、十二档为初级,十三档为员级。 “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置二十一个档次:正校、副校、正处、副处、正科、副科每一层级分别设三个档次,科员设两个档次,其他设一个档次。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置十个档次:高级技师、技师、高级

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参考方案

***乡卫生院 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睢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精神,在开展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下,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乡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考核单元分为临床、护理、医技、行政、防保、药剂六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一)、服务量考核: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数,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二)、服务质量的考核: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三)、服务行为的考核: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四)、收支结余的考核: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五)否决性指标考核: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五、考核办法(一)、实行百分制考核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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