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档案借阅制度

科技档案借阅制度
科技档案借阅制度

科技档案借阅制度

一、科技档案资料是公司的集体财富,借阅者应对所借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和完整负责。

二、凡本公司的职工借阅科技档案资料须持《贵州省水投公司档案资料借阅申请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阅档案资料。

三、外单位人员查阅公司科技档案资料,须持所在单位的介绍信并注明要求查阅的内容和用途,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借阅科技档案资料一般不超过五份(查存档案一律不外借),因工作确需增借,应由本部门负责人签注原因,明确归还期限,经总工办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限额内每份档案资料的借期为一个月,逾期不能归还者,需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借用的须经总工程师批准。

五、科技档案资料在借出期间,档案管理员有权在特殊需要时提前收回,借阅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非难。

六、因工作需要复制涉密科技档案资料内容,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在档案管理员监督下进行复制。

七、借阅者借阅科技档案资料,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出的科技档案资料不准转借他人,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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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凡调出、离退以及较长时间外出工作、学习的人员,离前必须归还全部所借科技档案资料。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

9.查阅科技档案资料人员,查阅后要认真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

10.档案管理员和利用档案资料人员对借出和归还的档案资料,要当面进行清点、核对后签字。每季度,档案管理员要对借出的档案资料进行清点、催还,严格档案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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