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维护合同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及维护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维护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联系电话:

汇款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合同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高低压配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预防性试验及维护保养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维护项目。

2.服务范围:高低压配电设备(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及配套安全工器具。

二、服务标准

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Q/CSG114002-201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干式电力变压器选用、验收、运行及维护规程CECS115-2000》规定的有关项目和标准进行相关的试验。

三、服务项目

1.试验服务

1.1根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检测需求,结合各场站供配电现场实际情况,与甲方配合完成配电设备的停、送电工作。

1.2乙方须安排持有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作业人员(试用期或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经“安规”考试合格)进行现场作业,且检测过程中应使用经计量单位校准合格的试验仪器,并配备相关的工具、车辆等物资。

1.3乙方须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Q/CSG114002-201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标准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对所有变压器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具体检测项目详见附件2),并在试验完毕后出具《试验报告》,报告内容应对电力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1.4乙方须按照《干式电力变压器选用、验收、运行及维护规程CECS115-2000》要求对所有干式变压器进行一次停电检查(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并在检查完毕后出具检查记录。

1.5对试验检测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存在的其他故障、隐患问题,乙方应书面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1.6试验及维护设备有缺陷需进行维修、改造或更换的,维修、改造或更换所需物资及维修、改造人工费另计,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维护服务

2.1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安排持有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作业人员每3个月对所有电力设备进行一次巡检维护,巡检维护内容详见附件4。

2.2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提供7*24小时应急维修、抢修服务,乙方需提供应急通讯电话及通讯联络人。因应急维修、抢修所需物资及维修、改造人工费另计,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3对巡检维护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存在的其他故障、隐患问题,乙方应书面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2.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电力技术咨询服务。

四、服务期限

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时间为1年。

五、合同价款

经双方协商,本服务合同总价款(含税)定为¥元整(大写:人民币),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六、费用结算

本项目服务费用的结算,按以下方式办理:

1.分三期支付:在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并向甲方提交《试验报告》及全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的50%,即¥XXXXX元;在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两个季度的电力设备维护及保养并提交电力设备巡检维护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的40%,即¥XXXXX元;剩余合同款项的10%(即¥XXXXX元)作为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七、沟通协调

1.甲方指定本项目联络人为(身份证号码:441313133111131313),电话:138********,负责服务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及管理,甲方如需更换上述人员,需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本项目联络人为(身份证号码:441313133111131313 ),电话:138********,服从甲方场站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乙方如需更换上述人员,需提前 3 天书面通知甲方。

八、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

1.2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因乙方操作失误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因甲方的电力设备设施残旧、老化引起的脱落变形等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1.3甲方应提供与服务项目有关的相关技术资料(如图纸、设备参数、历史数据等)。

1.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1.5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场地准备工作及停、送电工作,若现场不符合停、送电条件的,由甲方确认并实施操作。

1.6甲方进入试验区域需接受乙方工作负责人监督和管理。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员工及乙方的相关方人员来甲方工作或办事,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若由于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且无任何异议。

2.2乙方应按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发生服务的变更须向甲方提出

书面说明。

2.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不符合供电要求的缺陷进行整改。乙方有权拒绝和制止违反《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的任何行为或指令。

2.5乙方有权监督并管理进入试验区域的任何人员。

九、违约责任

1.在甲方场站内进行电力相关作业期间因乙方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人员或其它意外伤亡等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公司财产、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全权负责,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支付之全部款项,以及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2.试验完毕后如乙方未在一个月内出具试验报告的,则每迟延一天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0.3%扣除服务费。

3.如甲方不按时支付服务费,则每迟延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拖欠的服务费的0.3%支付滞纳金。

4.甲方电力设备委托乙方进行预防性试验及维护期间,由于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的设备故障的,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所需费用及物资。

5.甲方电力设备委托乙方进行预防性试验及维护期间,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周期对甲方电力设备进行试验、检查及维护保养的,则每迟延一天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0.3%扣除服务费,若逾期天数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支付之全部款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十、其他

1.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若需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委托)代理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1:变配电设备基础信息

附件2: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

注:试验设备及试验项目按甲方配电设备实际情况进行。

附件3:变压器定期检查项目

变压器定期检查项目

备注:《干式电力变压器选用、验收、运行及维护规程CECS115-2000》第4.2.6条干式电力变压器投入运行后,每隔一定时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查,运行后的第一次检查应掌握设备状态。定期检查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定期检查项目应符合表4.2.6-2的规定。

附件4:电力设备巡检表

电力设备巡检表

合同编号:

巡检表编号:

(客户编号)

客户名称:

客户地址:

客户联系人:

客户联系人电话:

客户传真:

巡检周期:

巡检单位:

注:此表一式两份。(巡检单位保留一份、客户保留一份)

12

13

14

15

16

17

18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完整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第一章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11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第二章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总则 GB 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 1094.11—2007 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 GB 1207—2006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GB 1208—1996 电流互感器 GB 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GB 4703—2007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GB 1985—2004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 7330—2008 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 GB/T 8287.1-2008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盒户外支柱绝缘子第1部分:瓷或玻璃绝缘子的试验 GB 12022—2006 工业六氟化硫 GB/T 20876.2 标称电压大于1000V的架空线路用悬浮式复合绝缘子原件

第2部分:尺寸和电气特性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474.5—2006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第5部分:避雷器试验 DL/T 475—2006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试导则 DL/T 555—2004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现场耐压试验导则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27—2004 绝缘子常用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 DL/T 664—2008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 DL/T 7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DL/T 804—2002 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 DL/T 864—2003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 DL/T 911—2004 电力变压器绕组变形的频率响应分析法 DL/T 1048—2007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交流用棒形支柱复合绝缘子-定义、试验方法及验收规则 DL/T 1093—2008 电力变压器绕组变形的电抗法检测判断导则 Q/GDW 168—2008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Q/GDW 407—2010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现场检测导则 Q/GDW 415—2010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用非线性电阻型消谐器技术规

电力安全工器具定期实验合同

安全工器具定期实验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1.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发展的目的制定本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尽说明之义务,并对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对各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甲乙双方均认为本合同已反映其真实意思。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2.定期实验的安全工器具名称及价格:见附表。 结算依据: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校验安全工器具,按签批后的实际校验清单结算。 3.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含17%税价款,全部工器具实验完毕并出具报告后,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4.技术规范:全部安全工器具的实验应遵循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并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选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有最新版本时,应按照高标准执行。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要求乙方按时进行实验并提交实验报告; 2)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 3)甲方负责提供检验设备存放地、现场办公室等必要的工作便利。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与要求》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科学准确、完整有效的实验报告;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实验项目因故不能实验时,可按规定委托外检,但乙方应派人参加检测,并对外检报告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按照合同优先安排合同内单位的试验、检测。在议定时间内签发试验报告单。 (4)乙方的检测过程,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方法进行,其检测结果,必须项目齐全、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具有法律效力,负有法律责任。 7.补充条款:以上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条款附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争议解决:双方都同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9.生效条件: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买卖交易唯一具有法律效力之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此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高压设备维护技术服务合同

高压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填写说明 一、本文本是供10kV专变用户和技术服务提供商就设备维护保养事宜签署合同时,参考使用的合同文本。 二、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维护及抢修电话: 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甲方因其10千伏电缆及相关电气设备专项调试及技术服务需要,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现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技术服务目标与内容 一、技术服务的目标 通过乙方的技术服务,保障甲方电缆及相关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技术服务的内容 乙方提供下列技术服务: 1、高压电器设备部分 (1)每 1 年提供次卫生清理; (2)每 1 年提供次检测,每次检测完成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3)每 1 年提供次带电巡查,巡查完毕向甲方提供巡查单;

(4)对因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突发设备故障,提供抢修服务; (5)对巡查或检测中发现的设备线路异常或者故障,经甲方同意,负责维修; 2、低压电器设备部分 (1)每1年提供1次卫生清理; (2)每1年提供1次检测,每次检测完成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3)每1年提供1次带电巡查,巡查完毕向甲方提供巡查单; (4)对巡查或检测中发现的设备线路异常或者故障,经甲方同意,负责维修,但不包括提供抢修服务。 第二条技术服务地点、期限与时间 一、技术服务地点: 二、技术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技术服务时间:卫生清理、设备检测的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 商 定。 第三条技术服务费 一、技术服务费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二、合同生效后,按季度每年分四次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每个季度首月10号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元)。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小区电力设备维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小区电力设备维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 月_____ 日

建设单位(甲方): 维修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范本》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用电系统安全、经济、 可靠的供电,就小区电力设备维修协议书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 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小区受电配电设施设备(具体如下)10KV T接点以下至小区 客户单元内集装表箱(住户表计以前)所有的供电配套设施的维修及事故处理工作。包括10KV 开关、10KV地埋电缆线路、10KV箱式变压器、低压分支箱、箱变至低压分支箱以及低压分支箱至用户计量电表之前的低压地埋电缆线路。 二、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甲方为小区内受电配电设施设备的产权所有人,以及电力设备维修所产生费用的岀资人。 保证在乙方所承揽维修的电力设备岀现故障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维修,并向乙方支 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2、乙方义务: 乙方为甲方委托的小区内电力设备的维修及事故处理人,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在下列时限 修复: ①、小型故障4小时内组织维修队伍到达现场并修复。 ②、一般事故4小时内组织维修队伍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修复。 第2页共3页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周期暂行规定

设备预防性试验周期暂行规定 1 总则 1.1本规定对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周期进行重新调整。 1.2 试验周期调整的依据及原则 1.2.1严格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预试周期的调整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1.2.2严格执行辽电生[2004]293号《220千伏输变电设备检修予试实施意见》。 1.2.3试验周期及项目的调整力求慎重、依据充分,科学合理,符合设备状况及检测能力。 1.2.4每年春检前进行一次全部应试设备的清理工作,将需跟踪监视或缩短周期的设备单独列出,以便于公司调度进行总体安排。 2 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沈阳供电公司各电压等级运行的电力设备,交接后待投运的新设备及备品。 2.2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均应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其它相关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 3 电力设备预试周期 3.1 电力设备预试周期见附录一。

3.2 电力设备试验项目、周期、标准的有关要求见附录二。 4 其它 4.1 运行中的电力设备经市内平坦道路整体运输可不再进行试验。 4.2 66kV及以上充油设备停运一年以上在投运前应按大修后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4.3 66kV及以上变压器补充油必须经过色谱分析试验合格后方可补充,备用油击穿电压及水分试验成绩有效期在每年6月15日至8月31日内为10天,其余时间为20天。4.4 新设备投运一年后原则上应进行跟踪试验,有特殊规定的设备除外。 4.5组合电器内所属设备不做预试。 4.6 220kV主变中性点用10kV电流互感器的预试周期为2年,只测绝缘电阻。 4.7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要求时,对220kV的主要设备(如:变压器)等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其它设备可经本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附录一电气设备绝缘预防性试验周期

配电房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程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 配电房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程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会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责任,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 范围:甲 方委托乙 方对甲方 配电房内 配电房设备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的如下电 气设备实 施预防性 试验。 序号 1 高压柜调试面 2 直流屏调试面 3 干式变压器台 4 低压开关柜面 5 10kV电缆试验条 6 设备除尘项

二、服务内容 乙方对甲方规定服务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按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调试、维护保养、清洁、维修等保养工作,并提供试验报告,以保证甲方相应范围内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确保每年进行一次设备试验,提供全年无休应急抢修处理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配电系统的保养内容(应急机制): 1、干式变压器系统: 高压开关柜、电力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等的电气回路的检测、各电气开关的保养、维护、维修年度检测。2、变压器系统: 高压开关柜、干式电力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等的电气回路的检测、各电器开关的保养、维修、维护、按年度检测变压器试验。 (二)、维修细项: 低压开关柜开关维修 高压开关柜、应急处理 高压开关柜、电气回路检修低压开关柜试验 高压开关柜、开关维护低压开关柜互感器更换 高压开关柜试验应急维保一次诊断 高压开关柜元件更换应急电气部分维修处理 低压开关柜电气更换应急抢修工程、临时恢复送电 低压开关柜电气回路检测 注:因甲方造成的电力设备损坏,维修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如:)。 三、服务期限及时间

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协议(模版)

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协议 甲方: 乙方:云南电网公司怒江供电局 为统一规范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工程建设,明确供电设施安全和维护责任,减少用电安全隐患和事故,提高供配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根据怒江州怒发改价格〔2013〕35号文要求,甲乙双方就供电设施建设工程费的统一收取,供电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维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电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内容 甲方依据怒发改价格〔2013〕35号文,依据泸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面积向乙方交纳供电设施建设工程费。在甲方向乙方统一交纳供电设施建设工程费后,乙方配合甲方住宅工程进度,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供电设施安装和保质保时供电,并承担今后的用电安全、维修、改造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1.工程建设范围 从上级电源出线至住宅楼居民电能装置(含表箱和电表)“一户一表”,以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包括:工程设计、高压T接箱、高压出线、变配电站(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土建、电气工程、低压线路、低压T接箱、线路基础、土建工程。根据住宅建设项目的要求必须配备的应急供电系统的建设、临时施工电源的建设及小区原有电力设施的拆迁不在本次项目的建设范围内。 2.工程建设内容 小区名称: 小区地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报建建筑总面积:m2(最终建筑总面积为实际建设并经有关部门核准的面

积) 其中:住宅面积:m2 住宅类型:多层建筑栋m2、二类高层建筑栋m2、一类高层建筑栋m2 经营性、办公用房面积:m2 公益性用房、公建设施面积:m2 地下面积:m2 3.配置标准 (1)商品住宅配置标准(建筑面积):不低于6kW/户(90㎡及以下)、不低于8kW/户(91-150㎡,不含150㎡)、不低于10kW/户(150㎡及以上) (2)保障性住房配置标准(建筑面积):4kW/户(90㎡以下) (3)住宅区公共设施用房配置标准:不低于40W/㎡ (4)配套建设的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不低于80-100W/㎡ (5)经营性用房配置标准:不低于100-120W/㎡ 有特殊配置要求的甲方将面积及提高要求以书面方式明确,同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4.收费标准 (1)商品住宅及住宅区内公共设施用房、配套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收费标准为:110元/m2; (2)保障性住房及住宅区内公共设施用房、配套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收费标准为:75元/m2。 收费说明: (1)在基本供电容量配置标准之外每提高1kW供电容量的收费标准提高10%。(2)高层住宅10层至18层按多层住宅1.1系数标准计收。19层至32层按1.3系数标准计收。33层及以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系数标准 (3)开发小区容积率低于1或总面积低于2万平方米或因场地狭小要求采用地下站供电并使用小型化设备、配套成本较高的项目,收费标准以1.1系数计算。 5.工程费的收取

电力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________工程1 ______(设备/材料名称)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买方: 卖方: 签订日期2: 1工程名称应明确到站名(变电站、换流站等)。 2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合同协议书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条款进行改动。 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录

工程(设备/材料名称)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设备/材料,用于 项目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设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1条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 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第2条合同组成文件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2.2 合同协议书; 2.3 合同专用条款; 2.4 中标通知书/签约通知书(如有); 2.5 合同通用条款; 2.6 合同附件; 2.7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2.8 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3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具体价格构成详见《供货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

电力设备维护服务合同书

电力设备维护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受使用方委托承揽甲方监控、电梯呼叫、门禁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一、系统概况: 1.系统名称:。 2.项目地址:。 3.服务性质:。 4.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每月维护服务费: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 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1.2 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 修单上签字确认。 1.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1.4 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 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 2.2 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次。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2.4 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

定。 2.5 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 当时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替代设备,并保证在个工作日内 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6 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 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 年。 2.7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维保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五、维护保养项目: 1、前端采集、控制设备: 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 B.前端专业清洁。 C.前端系统测试。

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DL/T 596—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6-09-25批准 1997-01-01实施 前言 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中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2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和检修的现状及改进建议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和检修的现状及改进建议 预防性试验和检修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多年来,独山子自备电网的高压电力设备基本上都是按照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试验的,对及时发现、诊断设备缺陷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炼化装置的停工检修周期的加长,对供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预防性试验和检修方式愈来愈显示出许多不足。 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和检修的现状 独山子电网现有2座热电厂,2座110kV变电站,6座35kV 变电站,主变容量达到了约600MVA.在安排历年电网的检修计划时,采用了一年一度的春季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制度,贯彻“到期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预防性试验实际上包含三部分内容,即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绝缘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的调校,以下简称预试。作为例行的定期检修,春季预试已经成为独山子电网的一件大事,由于预试期间倒闸操作频繁、时间跨度长、风险大,从独山子石化公司领导、职能部门到相关班组都高度重视。职能部门从2月份就开始编制计划,各基层单位也在人员、仪器、工具、配件等方面充分准备。预试时间为3~7月,历时约4月之久。在此期间,试验检修人员加班加点,极为辛苦。另外还要有电力调度、运行人员等一大批人员付出可观的劳动。以2003年为例,据不完全统计,电网倒闸操作1560次,检修变压器218台,线路65条,高压开关柜565台。

多年来,独山子石化公司严格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检修规程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条例,发现了许多电力设备缺陷,通过及时消缺保证了电力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但是,预试这一定期维护体制在运行中也暴露出很多弊端。 预防性试验的目的之一是通过各种试验手段诊断电力设备的绝 缘状况。电力设备的绝缘部分是薄弱环节,最容易被损坏或劣化。绝缘故障具有随机性、阶段性、隐蔽性。绝缘缺陷大多数发生在设备内部,从外表上不易观察到。微弱的绝缘缺陷,特别是早期性绝缘故障,对运行状态几乎没有影响,甚至绝缘预防性试验根本测试不到。受试验周期的限制,事故可能发生在2次预防性试验的间隔内。这就决定了定期的预防性试验无法及时准确及早发现绝缘隐患。 预防性试验包括破坏性试验(如直流耐压、交流耐压等)和非破坏性试验(如绝缘电阻、绕组直流电阻、介质损耗等)、非破坏性试验中,一般所加的交流试验电压不超过10kV,这比目前的35~220kV电网的运行电压低很多。在运行电压下,设备的局部缺陷已发生了局部击穿现象,而在预防性试验中仍可顺利过关,但这种局部缺陷在运行电压下却不断发展,以致在预防性试验周期内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显然,随着电压等级的升高,预防性试验的实际意义已减弱。另一方面,破坏性试验则可能引入新的绝缘隐患,由于试验电压都数倍于设备的额定电压,且这种高压对绝缘造成的不同程度的损伤是不可逆转的,长此以往必将缩短电力设备的使用寿命。

江苏省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完整

省电力设备 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省电力公司 2002年2月

前言 交接试验和预防性试验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1996年原电力工业部颁发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为了便于执行,原省电力工业局在此基础上制订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补充规定》,二者作为省电力公司(原电力工业局)所属各发、供电单位的预防性试验规定。1991年颁布执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作为交接验收的依据一直沿用至今,但随着新设备的使用和试验技术的发展,该标准的部分容已不能满足当前安全生产的要求,且部分条款与《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更好地执行部颁规程和国家标准,并将交接和预试标准统一起来,省电力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省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发电厂(公司)、供电公司、基建和设计单位。省电力系统外施工单位在省承担的基建工程也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省其他发电厂(公司)、电力用户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解释权属省电力公司。

目录 前言 1 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定义、符号 (2) 4 总则 (2) 5 旋转电机 (4) 6 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 (14) 7 互感器 (22) 8 开关设备 (27) 9 套管 (40) 10 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 (41) 11 电力电缆线路 (42) 12 电容器 (47) 13 绝缘油和六氟化硫气体 (51) 14 避雷器 (55) 15 母线 (57) 16 二次回路 (58) 17 1kV及以下的配电装置和电力布线 (58) 18 1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 (59) 19 接地装置 (60) 20 电除尘器 (63) 附录A 同步发电机和调相机定子绕组的交流试验电压、 老化鉴定和硅钢片单位损耗 (65) 附录B 绝缘子、开关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69) 附录C 污秽等级与对应附盐密度 (69) 附录D 橡塑电缆衬层和外护套破坏进水的确定方法 (70) 附录E 橡塑电缆附件中金属层的接地方法 (70) 附录F 普阀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工频放电电压值和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直流1mA电压 (71) 附录G 参考资料 (74)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维护合同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及维护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维护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联系电话: 汇款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合同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高低压配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预防性试验及维护保养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维护项目。 2.服务范围:高低压配电设备(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及配套安全工器具。 二、服务标准 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Q/CSG114002-201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干式电力变压器选用、验收、运行及维护规程CECS115-2000》规定的有关项目和标准进行相关的试验。 三、服务项目 1.试验服务

1.1根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检测需求,结合各场站供配电现场实际情况,与甲方配合完成配电设备的停、送电工作。 1.2乙方须安排持有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作业人员(试用期或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经“安规”考试合格)进行现场作业,且检测过程中应使用经计量单位校准合格的试验仪器,并配备相关的工具、车辆等物资。 1.3乙方须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Q/CSG114002-201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标准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对所有变压器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具体检测项目详见附件2),并在试验完毕后出具《试验报告》,报告内容应对电力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1.4乙方须按照《干式电力变压器选用、验收、运行及维护规程CECS115-2000》要求对所有干式变压器进行一次停电检查(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并在检查完毕后出具检查记录。 1.5对试验检测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存在的其他故障、隐患问题,乙方应书面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1.6试验及维护设备有缺陷需进行维修、改造或更换的,维修、改造或更换所需物资及维修、改造人工费另计,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维护服务 2.1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安排持有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作业人员每3个月对所有电力设备进行一次巡检维护,巡检维护内容详见附件4。 2.2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提供7*24小时应急维修、抢修服务,乙方需提供应急通讯电话及通讯联络人。因应急维修、抢修所需物资及维修、改造人工费另计,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3对巡检维护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存在的其他故障、隐患问题,乙方应书面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高压配电维保合同

高压供配电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对甲方10kV电气设备及线路维护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承包方确保的高压配电系统设备正常安全运行,需要对电力变压器、高压配电柜、高压开关、高压继电保护装置等进行定期专业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 二、合同价格 (单位:88,139.00元) 工程名称:高压供配电系统维护保养工程

三、付款方式: ,(人民币贰万贰仟零叁拾肆元柒角伍分)。在每个维护保养周期结束且经甲方考核通过后,乙方向甲方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上一期的维保费用,付款方式:_转账_。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乙方进行维护工作,甲方应提供方便及协助,并如实反映设备运行情况。1.2凡已委托维护的设备,甲方不得擅自进行变更:设备需要变更或移动时,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确认。 1.3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违反设备铭牌规定使用,造成设备、线路损坏。 (2)设备的大修【按(83)广供电安字第30号《变电设备检修规程》执行】。(3)规定要求需要大修而不按期大修造成的设备损坏。 (4)由于外界或自然条件灾害影响及意外事故造成设备或线路损坏。 (5)在试验过程中因设备、电缆自然老化造成设备损坏。 (6)事故抢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市政、材料及工程费用。 (7)因设备、线路残旧或外力影响导致威胁安全供电需要大修、改造的费用。(8)甲方发生设备、线路损坏或缺陷,乙方可提供设备和技术力量进行检修,但甲方发生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及缴交检修设备、线路所引起的费用。(9)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1.4在受到自然灾害导致供电中断或试验检修期间的用电由甲方自行解决。 1.5对于乙方发现设备、线路异常而发给甲方的书面通知,甲方应及时作出回应,如因甲方延误引起故障,维修整改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1.6甲方不按本合同执行,乙方有权退办维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2.1乙方应依照项目所在地供电局有关的设备、线路运行维护规定,做好如下工作项目:

DLT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DL/T 596—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6-09-25批准 1997-01-01实施 前言 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

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焜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61—83 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 GB 264—83 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 GB 311—83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高电压试验技术 GB/T 507—86 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法 GB/T 511—88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 1094.1~5—85 电力变压器

电力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

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重庆大港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重庆北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国家《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融创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奥园八期800KVA施工箱变电缆追加工程 2、建设地点:经开区蔡家沟 3、主要工程内容:a:10KV高压进线电缆YJV35-50米采购、施放、敷设,电缆头制作及试验。 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经双方审定后的施工预算为准。 本工程施工用地征用协调、规划手续、路面开挖、青苗补偿、障碍排除等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本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包括所有基础土建及电缆沟道或电缆通道所需要的桥架部分,配电房内空调、风机、事故切换、应急照明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审定后,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价款为人民币1.6万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工程价款支付: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个工作日那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其他余款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由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3) 第三条承包方式: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包工包料、包干使用。 第四条主要设备、材料 1、甲供设备、材料需要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国家规范、行为标准等技术要求; 2、乙供设备、材料需要符合设计图纸、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工期 1、甲方履行完前期手续,具备施工条件,乙方进场施工,整个工程有效工期25个工作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设备维保合同

设备维保合同 设备维保是保障机器正常工作的重要保证,设备维保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维保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设备维保合同范文1 维护保养内容:根据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标准进行。 1:甲方通知乙方每年对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进行一次保养,半年更换一次液压油。 2:在甲方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排除设备故障。 3.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零部件,乙方应在24—72小时内提供备件,并及时进行更换,事后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支付费用。 4.甲方提供保养过程中所需要的润滑脂和润滑油。 5.在合同期内,乙方配合甲方联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完成年检,所需费用有甲方支付。

6.在维保过程中由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检修平台或辅助设施。 7.以后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按每台设备一次收费20xx元。 8. 本次维修保养项目: 9.共计台设备,合计包干费用元整,万元整。(含维修所需材料费,配件费,工时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设备维保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设备维护保养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的设备 二维保期限及质量保证 1、设备维保期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保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正常运行状态并达到附件内容相关标准。 三维保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维保价格: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付款方式: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四维护保养范围与标准:见附件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设备维保技术标准》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维护保养中,甲方应提供满足设备运行的环境和稳定的水、电力系统,并向乙方提供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和详细工作记录; 2、甲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 3、合同维保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对机组进行维修或零配件拆换;

设备试验工程合同

高压设备预试工程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拥有的电力设备进行安全技术试验。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房7月份设备试验:电力变压器系统,送配电装置系统,电缆试验,避雷器等。(详见清单) 二、试验地址 配电房。 三、试验费用 本次电力设备试验费用为¥元(大写:)。 四、试验标准 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Q/CSG114002-2011),进行试验。 五、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60天之内。 2、试验工作因故未能完成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延续。 六、费用支付方式 完成试验报告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出正式税务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的电力设备试验过程有现场监督权。 2、甲方有协助乙方进行电力设备试验及办理停电手续的义务。 3、乙方必须如实反映试验结果,如试验不合格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4、乙方试验时必须做好充分的试验安全保障措施,对电力设备试验安全及试验结果负全部责任,。 5、试验前或试验中因出现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试验无法继续进行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6、乙方须负责办理高压停电手续,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在试验的过程中,

发现的设备、材料损坏,需及时更换的,在壹仟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更换,壹仟元以上的由甲方另行支付费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试验,如违反此规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则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如实提供试验有关情况,因提供虚假情况而产生的后果,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试验,并做好试验前需要准备的各项工作,如甲方不配合或准备工作不充分,则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4、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没有规定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依法向协议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订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定时间: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地址: 电话: 账号:合同签定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