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招收

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招收
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招收

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招收

工学硕士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资格、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制定的《2011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88608625.html,)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2、对于外校考生的调剂申请,我院原则上只接受毕业于“985”学校的考生,所有欲调剂我院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88608625.html,/)报名备选。接到复试通知者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3、公费线基本要求

一志愿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40分,单科不低于50分;

一志愿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20分,单科不低于45分;

调剂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60分,单科不低于55分.

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学生学费为每学年9000元。公费生和自费生将在保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下,入学后第二年起,每年度由学院按照相应的激励机制适当地进行调整,避免出现按入学考试成绩“一考定终身”的情况。

二.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4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到地点:化学工程楼200室。

4月12日晚笔试,考场报到时通知。

4月12日、13日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复试通知书、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学习成绩表。);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纸型为A4纸,复印件统一左侧装订提交。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复试程序、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包括英语口试)。推免生只参加面试。具体笔试与面试考场安排见化学工程楼200室通知。

1.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复试

2.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3.面试时间20分钟(含英语口试);

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所涉及的相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毕业设计情况以及科研能力的考核;侧重考查专业水平、逻辑分析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包括随机抽取问题回答或随机提问的方式。

用英语进行约5分钟的简短会话,考查口语、听力及专业基础知识的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满分500分。

其中:笔试200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乘2计为笔试成绩),专业面试300分(其中英语口试占50分);

总成绩满分为500+500=10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被否决的考生认定为复试不合格,本次复试不予录取,但可以在调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调剂到其他专业或学院,并再次参加复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拟录取名单公示于化学工程楼200室及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88608625.html,)。时间:4月14日

6.自费生、调剂专业录取的考生及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习的考生签署协议

7.拟录取考生领取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

8.拟录取考生领取体检表

五.体检时间(4月15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拟录取考生交回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

2.拟录取考生领取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到校研招办。应届毕业生在(https://www.360docs.net/doc/288608625.html,)下载政审表,由培养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并寄到校研招办,待毕业后由原本科所在校将档案再寄到我校。

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毕业生不需领取调档函。

3.委托培养的考生下载委托培养协议书,由委培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校研招办,签订委培合同。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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