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

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0〕14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煤矿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等井下安全避险技术装备,并于3年内完成。为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搞好这项事关煤矿职工安全的生命工程和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工程,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监管,以煤矿为主体,强化煤矿安全技术装备手

段,构建完善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提升我省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1.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有害气体、温度、风速等方面的动态监控,健全制度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预警作用。2010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煤矿要完成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识别卡或携带具有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和变化情况能够被实时掌握。2010年年底前,省骨干煤炭企业所属所有煤矿(不包括省骨干煤炭企业正在整合的矿井)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年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完善工作。3.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9号)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设置避难硐室或救生舱。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关键,各煤矿在按规定完成矿井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矿井压风自救、矿井供水施救和矿井通信联络等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省骨干煤炭企业中的高瓦斯、开采易自燃煤层的矿井(不包括省骨干煤

炭企业正在整合的矿井)要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工作。4.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煤矿必须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要对井下压风管路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2010年年底前,所有煤矿要完成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建设完善工作。5.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设完善防尘供水系统,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人员集中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应急用水。2010年年底前,所有煤矿要完成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完善工作。6.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并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通信联络系统;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2010年年底前,所有煤矿要完成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7.2010年年底前,尚未经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行的基建、整合技改矿井要将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纳入基建、技改工程,投入生产前必须建成。

(二)工作步骤。

1.规划设计阶段。2011年3月底前,各产煤省辖市政府、省骨干煤炭企业编制完成下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总体规划方案,督促下属煤矿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工程设计、分系统集成对接方案设计。总体规划方案由各产煤省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省骨干煤炭企业报河南省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规划方案。

2.试点工程阶段。2011年6月底前,6家省骨干煤炭企业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河南分公司选择15个矿井作为试点,全面建成井下安

全避险“六大系统”。

3.整体推进阶段。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省骨干煤炭企业中的高瓦斯、开采易自燃煤层的矿井(不包括省骨干煤炭企业正在整合的矿井)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年底前,省骨干煤炭企业和地方煤矿中的生产矿井建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投入使用。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按照“建设完善一批、组织验收一批”的原则,对按照上述各阶段要求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煤矿及时组织验收。地方煤矿由产煤省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省骨干煤炭企业所属煤矿由省骨干煤炭企业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职责分工

(一)各产煤省辖市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地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负责编制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总体规划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每季度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1次工作进展情况。对拒不停产整顿的未按期达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要求的生产矿井和擅自投入生产的基建、整合技改矿井,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关闭。(二)省骨干煤炭企业:统一组织开展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负责编制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规划方案,审查批准工程设计,保证资金投入,组织检查督促和验收,每季度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1次工作进展情况。对拒不停产整顿的未按期达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要求的生产矿井和擅自投入生产的基建、整合技改矿井,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关闭。(三)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未按期达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的生产矿井和

擅自投入生产的基建、整合技改矿井,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整顿,暂扣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对拒不停产整顿的,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并提请省政府或建议省辖市政府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关闭。(四)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生产煤矿、整合技改煤矿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期达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的生产矿井和擅自投入生产的整合技改矿井,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整顿,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对拒不停产整顿的,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提请省政府或建议省辖市政府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关闭。(五)省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基建矿井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达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和擅自投入生产的基建矿井,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拒不停产整顿的,提请省政府或建议省辖市政府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关闭。(六)河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未按期达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的生产矿井和擅自投入生产的基建、整合技改矿井,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拒不停产整顿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省政府或建议省辖市政府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关闭。(七)省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对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依法暂扣有关证照;对实施关闭的煤矿,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河南省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一领导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各项工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产煤省辖市和省骨干煤炭企业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产煤省辖市政府要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相应组织机构,省骨干煤炭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相应组织机构。各产煤省辖市和省骨干煤炭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和实

施方案,明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进度安排;要落实分管责任人和具体分管部门,加大安全投入,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早建设、早使用,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全面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二)依法监管监察。各级政府和负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规划建设等职责的部门要制定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检查执法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按期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做好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其防灾、抗灾、减灾作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职责,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作为执法监察工作重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搞好工作协调。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度,督促省骨干煤炭企业和各级政府落实工作措施;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研究分析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提请省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产煤省辖市政府和省骨干煤炭企业要按期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省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沟通情况,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四)加大安全投入。煤矿要按照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需要,制定投资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足额提取专项资金并保证资金落实。财政、税务、能源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各产煤省辖市政府要加强政策性资金支持和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五)建立督导机制。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组,每季度对各产煤省辖市政府和省骨干煤炭企业开展1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督查。督导组实行分片包干:省安全监管局分包中平能化集团、平顶山市、许昌市和驻马店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包河南煤化集团、神火集团、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信阳市;省能源局分包义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地煤集团、

洛阳市、三门峡市、济源市;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包郑煤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河南分公司和郑州市。督导组对所督导的企业和省辖市的工作负督促检查责任,并及时将开展督导的情况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六)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未按期达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要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导致事故扩大的,要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强化社会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产煤省辖市政府要在有关媒体公布举报电话,鼓励职工和群众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

附件

河南省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史济春(副省长)

副组长:牛森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成员:陈党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郭公民(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马刚(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陈红瑜(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连海(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煤监办主任)

裴志扬(省能源局局长)

薛纯运(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许胜铭(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许胜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

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并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第五条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驻

在辖区内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 作的执法监察。 第六条2011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第二章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和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八条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构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第九条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安全系统工程课设完整版

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事故 第一章概述 煤矿主要在地下作业,地质条件复杂多变,经常受到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灾害的威胁,因此是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之一。煤矿掘进工作面是矿井事故多发地点,据统计,在瓦斯爆炸事故中,约60—70%发生在掘进工作面。一般掘进工作面避灾、救灾条件简单,如果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往往损失严重。随着煤矿的采深逐渐加大,地质条件复杂多变,瓦斯赋存状况更加复杂,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事故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越来越困难。 控制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是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然而,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可分成5个要素:伤害(损失),意外事件(事故),加害物体(质),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预防事故发生的关键就是在中途切断这5个要素之间的联系。为有效预防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笔者采用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树分析法,对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原因进行研究,评价出各系统的可靠性与安全性,以确保事故隐患研究的正确性,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施工。 第二章事故危害性分析 2.1瓦斯爆炸原因的分析 a.通风不良 煤矿井下的任何地点都有瓦斯爆炸的可能性,但大部分瓦斯爆炸发生在瓦斯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其中又以掘进工作面为最多,约占70%左右。这主要是掘进巷道多数位于煤层的新开拓区,由于它是首先揭露煤层,一般说单位面积瓦斯涌出量比采煤面多,而且又未构成通风系统,再者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不严,安装局部通风机位置不当或局部通风机供风不足,巷道贯通掘进放炮时,没有排净贯通的工作面瓦斯,使瓦解积聚达到爆炸浓度。b.按引火源分析 煤巷掘进多使用电气设备并经常放炮,如果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不良或不按规定放炮,就容易发生电火花或爆炸火焰,引起爆炸。还有井下明火、电气火花、煤炭自燃、赤热的安全灯罩、吸烟及摩擦产生的火花等都能引起瓦斯爆炸。 c.思想麻痹 思想上的麻痹,导致管理上的松懈,进而引发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统计表明,往往瓦斯涌出量小的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却多于瓦斯涌出量大的矿井。 (2)瓦斯爆炸造成的危害 矿内瓦斯爆炸的有害因素是,高温、冲击波和有害气体。 焰面是巷道中运动着的化学反应区和高温气体,其速度大、温度高。从正常的燃烧速度(1~2.5m/s)到爆轰式传播速度(2500m/s)。焰面温度可高达2150~2650°C。焰面经过之处,人被烧死或大面积烧伤,可燃物被点燃而发生火灾。 冲击波锋面压力由几个大气压到20大气压,前向冲击波叠加和反射时可达100大气压。其传播速度总是大于声速,所到之处造成人员伤亡,设备和通风设施损坏,巷道垮塌。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一、总则 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 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浅谈现代煤矿安全系统工程(新编版)

浅谈现代煤矿安全系统工程 (新编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68

浅谈现代煤矿安全系统工程(新编版) 摘要:当今正值煤矿行业复苏,安全管理的形势也日益严峻。文章阐述了现代煤矿安全管理系统工程的概念,运用系统管理理论,优化煤矿安全管理程序,使决策准确、迅捷,为促进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做一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安全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系统工程 安全是煤矿生产永恒的主题,是一切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和可靠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有其特殊性,搞好煤矿安全是提高煤矿经济效益、改变企业形象、提高社会地位、促进煤炭均衡生产的重要途径。而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则是搞好煤矿安全的关键之一。目前,安全系统化管理已在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它无疑将卓有成效地促进煤矿安全水平的提高。 一、安全工作重在管理

管理,首先从最高领导层发起,逐步向下渗透到整个系统,较高管理层必须对安全做出承诺,要制定出确切的安全政策,而且要所有工人参与探讨。而在安全工作中,高层管理的介入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一个基本,它可以起到强制、影响、带头等作用。管理的严松是决定企业政治影响、经济效益、社会安定、企业发展的大事。严则平安稳定,松则事故多发。 英国安全卫生组织曾做过关于成功的组织管理特征的总结: 1、根据不同水平的安全设置一些简单可行的目标,而在主要管理层中设置一些战略性目标,并使所有连续操作的层级明白并向总体战略目标迈进; 2、积极调动所有的人,让大家认识到既定安全标准的实现需要整体的努力; 3、适当的给予奖励或鼓励,使其能更具有实现安全目标的动力; 4、使安全责任具体化,即: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5、进一步优化评价标准,每个工作单元都要通过安全标准认证。 二、煤矿安全管理系统化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问题对策论文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证每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在煤矿安全方面一直在进行着不懈的研究,其中在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上投入了足够的重视。本文就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安全事故; 煤矿;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问题 abstract: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work of production safety, improve the overall level of company safe production, ensure that each citizen’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countries in the coal mine safety has been engaged in unremitting research, which in the coal mine “ safety risk “of six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to invest enough attention. this paper start from the “coal mine safety risk “ six big systems running the existence question,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 coal mine safety accident; safety; hedge; six system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其预期运行目的 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安全就是生命、生命高于一切”。国家提出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 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 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 传感器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 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作用和配置方案示范文本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作用和配置方案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作用和配置方案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摘要:研究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瓦斯、火灾等重特 大事故监控与预警和事故调查中的作用,提出了系统设置 方案和基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煤矿瓦斯爆炸等事故直接 原因认定方法;研究了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在遏制 超定员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作用,提出了系统设 置方案;提出了以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和矿井广播通信系统 为基础,矿井移动通信系统为补充的矿井通信联络方案; 提出了严禁矿用IP电话通信系统和矿井移动通信系统替代 矿用调度通信系统的观点;提出了高瓦斯矿井的入井人员 宜携带隔离式自救器,隔离式自救器宜选用压缩氧隔离式 自救器;提出了避难硐室的装备要求和避难硐室性能价格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1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

煤矿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

关于XX煤矿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方案及结 果的通报 矿属各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经矿于x月x日组织专家组对矿安全避险系统进行了有效性评估,认为系统能够满足矿井人员应急救援、日常工作需要。现将XX煤矿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 估方案及结果通报如下,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特此通知 附件1 XX煤矿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方案及结果 附件2 xx年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表 XX煤矿 xx年x月x日

XX年XX煤矿 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方案及结果 为切实推进煤矿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煤矿整体救灾、 抗灾能力,更好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XX年X月X日XX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了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具体评估方案及结果如下。 一、矿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其他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专业线副总、安监处、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后勤服 务中心、通风科、机运科、行政办公室、经济保卫与退休管理中心、劳资科、财务资产科、党委工作部、工会、营销中心、材料管理科、等部门负责人。 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安全避险系统 有效性评估方案,负责根据方案对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等工作。 二、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方案 1、评估人员 由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安全避险系统 有效性评估,由矿总工程师负总责。 2、评估依据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六百八十六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编号:AQ-JS-07134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Design scheme of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近年来,煤矿事故频频发生,如何加强安全生产,提高预警和事后搜救工作效率,摆到了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面前。在经济高速发展、能源供应紧张的形势下,如何处理好保证安全和提高产量的关系,需要深入研究,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和生命为代价。 为此,如何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如何准确、实时、快速履行煤矿安全监测职能,有效进行矿工管理,保证抢险救灾、安全救护的高效运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我们认为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以灾害预防、搜救为主要目标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由之路。 在此环境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率先推出适用于煤矿的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本系统从视频监控、信号传输、中心控制、远程监管等各方面提出全方位的解决办法,可以实现井下监控中心、地、市煤矿安全监控指挥中心与省局监控指挥中心联网,使煤矿安

全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轨道迈进,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监控人员可以直接对井下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不仅能直观的监视和记录井下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而且能及时发现事故,防患于未然,也能为事后分析事故提供有关的第一手图像资料。另外,煤矿监管部门可以从省部管理中心远程监看井下状况,提出整改方法,减少事故隐患,因此新天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将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求分析 在我国,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45%,矿工队伍很大一部分是文化水平较低、培训时间有限的农民工,甚至存在井下抽烟等严重违章现象,在高度危险的作业环境中,极易发生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我们在分析近期几个煤矿发生的特大事故时发现: 1)地面与井下人员的信息沟通不及时; 2)地面人员难以及时动态掌握井下人员的分布及作业情况; 3)一旦煤矿事故发生,抢险救灾、安全救护的效率低,搜救效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440-60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 关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xx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 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实用版

YF-ED-J849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 察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总则 1.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安全 监察工作,提高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可操作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 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 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以下简称 《建设完善“六大系统”通知》)、《煤矿井

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以下简称《建设完善规范》)规定,结合山东省煤矿实际,特制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监察办法。 2.本监察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六大系统”的安全监察和执法工作。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监察办法的修定,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察、协调指导等工作;各监察分局依据监察办法、上级文件规定和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使用、验收、检查、管理、维护等工作实施安全监察和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指南》宣传稿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组成。安监总局要求: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011年3月24日,《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编写启动工作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在会上强调,推进煤矿企业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组织研究并编写《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是指导各地、各煤矿企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需要,也是推进煤矿企业开展企业“三达标”工作的需要,对规范和引导各地区、各煤矿企业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2012年4月17日,《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在北京首发,同时,国家煤监局已下发通知针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开展专题培训。 本书由煤炭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是煤矿建设“六大系统”的权威工具书,适用于煤矿安监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人员。 同时,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相配套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培训教材》和《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音像培训教材已经正式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 征订单 订购方法: 1、请按上表认真填写征订单位信息及所需品种、数量,可以复制或自做订单。 2、将征订表及汇款单底联传真或邮寄至本中心,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即可邮寄。 3、所有产品另加10%的邮寄费。并为用户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4、邮寄一般采用普通包裹形式,发票随包一并邮寄,有特殊要求的来电协商。 5、如有破损等质量问题,可联系予以调换。 汇款方式: 邮局汇款:(注:收款人请写单位名称)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中安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户名:北京中安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和平里03号信箱开户行:工商银行马甸支行 邮编:100013 帐号:0200 0256 0920 0021 540 征订电话: 传真: 联系人:于静 手机:QQ:0 订购回执单 单位盖章满3000元以上免费邮寄

《煤矿安全系统工程》试题及答案(共3套)

国家开放大学煤炭学院 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全国统考试卷考试科目:煤矿安全系统工程试卷代号:6245 试卷说明: 1、本试卷共4 页,四种题型,满分100分。 2、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海因里希模型的5块骨牌依次是遗传及社会环境、、 、、。 2、安全系统工程的应用特点有系统性、、、、 。 3、事件树分析法是一种的事故分析方法。 4、某事故树的最简析取标准式为:T=x1x2+x1x3x1则该事故树的最小割集为: 、。 5、预测技术按预测期限长短分为:近期预测、、、。 6、安全评价基本原理主要包括:、、、 。 7、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程序有三方面:即安全目标的制定和展开和。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对危险性等级进行划分时。其中,有导致事故的可能性,且处于临界状态,暂时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应该采取措施予以控制,此危险程度属于。 A 、安全的B、临界的 C 、危险的D、灾难性的 2、下列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中,属于定量分析方法的是。 A 、安全检查表法B、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C、事故树分析法 D、鱼刺图分析 3、对故障危险程度等级进行划分时。其中,可鞥导致死亡或系统损失,必须设法予以消除,此危害程度属于。 A 、轻微的B、临界的 C、严重的 D、致命的 4、表示至少一个输入事件发生时,输出事件就发生。 A、与门 B、或门 C、非门 D、特殊门 5、从敏感度和基本事件的发生概率双重角度反映顶上事件发生概率大小的影响。 A 、结构重要度B、概率重要度 C、临界重要度 D、可靠度 6、一个现象是另一个现象的根据,这一现象和其它现象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构成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这说明了事故具有 A 、因果性B、偶然性 C、必然性 D、规律性 7、事故发展具有3阶段,以下不属于事故发展阶段的是。 A 、孕育阶段B、发展阶段 C、成长阶段 D 、发生阶段 8、下列关于“事故树”的说“正确的是。 A、在事故树中凡能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割集 B、在事故树中凡能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最小割集 C.、在事故树中凡是不能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最低限度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径集 D、在事故树中凡是不能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最小径集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一、总则 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 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煤矿安全避险系统评估方案(20200523203813)

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 工作方案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六百七十三条之规定:“安全避险系统 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 开展有效性评估”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行管〔2017〕5号)中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部分之规定:“按规定建立完善井下安全避险设 施,每年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安全避险系统有效性评估”。结合矿 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总工程师) 副组长: xxx(矿长) xx (生产矿长) xxx 安全矿长) xxx(机电矿长) 成员: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监控室、机电科 地测科、生产科、煤巷队 以上成员原则上由各科、队负责人参加,由于工作等其他原因 未能参加时由部门副职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李春锋兼任办公 室主任。 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协助、配合组长搞好安全避险系统的评 估工作。 成员职责:协助组长、副组长完成好安全避险系统的评估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和分管范围对安全避险进行有效性评估,提出防范措 施并组织落实。 二、安全避险系统评估时间 2017年6月底之前 三、安全避险系统评估形式及程序 1、评估形式 评估形式采用分系统、分专业的方式进行评估。具体各系统评 估和负责人分工如下: (1)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及通讯联络系统由监控室主任吕建勋负责; (2)压风自救系统由通风科科长xxx负责; (3)供水施救系统由机电科科长xx负责; (4)紧急避险系统由安全科科长xxx负责。 2、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采取现场检查和查看设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 四、安全避险系统评估标准和内容 依据《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 办法(试行)》、《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内容和

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神宁集团金凤煤矿无线通讯系统工程井下设备安装 施工安全措施 根据金凤煤矿矿井施工需要,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现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和施工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预在金凤煤矿011802中央变电所安装井下无线中心控制器(KTW12)1一套,矿用电源(DXB127/220B)1套, 主斜井井口400米处安装1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 主斜井井口550米处安装1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 在主斜井约900米安装1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 在主斜井约1050米处安装1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 在主斜井与副井第一联络巷附近安装1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变电所内安装1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 缓坡副斜井2800米处安装1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 缓坡副斜井底安装1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 在主井与风井第一联络巷处安装1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11802皮带巷巷口、400米、800米、1200米、1600米、2000米、2400米处各安装一台井下防爆基站(KTW13)、共安装7台。 附:井下安装示意图一张

其他安装地点待定。 为确保系统安装工作顺利安全的实施,特此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措施,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施工劳动组织 为保证现场施工安全,保证本措施得以落实,项目组成立了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编制如下: 施工负责人:黄连超 运输负责人:梁国荣 技术负责人:叶帅 质量检查员:朱明祥[换行]安全员:李刚 施工地点及施工时间 施工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5日 施工地点:神华宁煤集团金凤煤矿井下各巷道。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矿安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领取《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方可进行井下作业。 施工人员入井前不得饮酒,精神状态差的人员不得安排入井。 入井前要检查安全帽、矿灯、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等的正确使用,落实作业工具否到位。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28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 关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xx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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