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
浅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
作者:彭方建曾福生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18期
【摘要】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主创精神,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内在动力和本质要求。从实际情况看,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必须要多途径进行引导,要依靠创新形式来推动,要加强保障来维护和促进。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民;主体
农民是农村的主体,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受益者。尊重和发挥农民的主体性,既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没有农民的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是,一些地方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绩效还不够明显,农民自主创业、自我发展的表现还不突出。因此,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是客观需要
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无论是从客观层面还是从主观层面上,都是必须的。深刻认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意义,是新农村建设中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1、是中央精神的具体体现。一方面,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新农村建设体现以人为本,就是以农民为本,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脱离农民的意愿,忽视农民的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就不可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对于农民而言,社会主义主义新农村是自己的家园,建设什么样的新农村,怎么样去建设新农村,农民最有发言权,保证农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新农村建设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有权利成为主体也必须以主体的身份出现;另一方面,是落实中央农村政策的具体体现。2006年以来,中央连续5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文件中明确规定,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的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这些政策规定,体现了中央对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主体作用的高度重视,是中央对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和明确要求。以农民为主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是落实中央政策的具体行动。
2、是现实状况的必然选择。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效益偏低、社会发展滞后,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巨额的资金。据有关部门测算,按照全国小康社会的指标设定,除以建成的投资项目外,我国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需要投资4万亿以上,而
配套性的投入还没有列入其中,且数额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如此多的资金投入,完全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承担是不现实的。如根据湘阴县建设局和规划局的测算,一个6平方公里左右的村庄,仅完成水、电、路的基础设施配套就需要1500万元以上的资金。按照该县农村区域面积初步估算,完成全县的农村基础设施配套至少需要37.5亿元,而湘阴县2010年的财政收入仅为4.3亿元,资金运转较为艰难,根本无力承担如此高额的资金投入。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通过主观努力特别是自身的辛勤劳动来建设美好家园。
3、是过来实践的基本经验。农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这种潜能一旦激发,就能形成强大的推动力量。从近年来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来看,农民完全能够发挥主体作用。湘阴县白泥湖乡楠竹山村,在2010年的村庄“穿衣戴帽”工程中,按照“以奖代投”的方法,由村里筹集110多万元作为奖励资金投入,激发群众筹资280多万元,投工投劳3000多个,完成了120户农户的房屋改造和周边设施配套。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让农民行使了决策权,由农民对工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并由农民自己沟通、协调和化解建设中的矛盾和纠纷,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种运作模式,应当成为广大农村的普遍选择。
二、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需多方引导
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主创精神,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前提。合理的引导和激励,能够极大的调动和促进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必须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引导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
1、宣传教育引导。新农村建设已开展了几年,但仍有一部分农民主体意识淡薄,动力不足。主体意识的缺失容易导致出现上热下冷现象,甚至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障碍。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唤醒农民的主体意识,这就需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途径,编印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的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送文化、送法律、送知识下乡,着重宣传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着重宣传群众主体作用发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重宣传本地和外地的先进典型,教育群众消除等、靠、要的思想,引导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的投身新农村建设。
2、政策激励引导。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关键在于政府如何引导、激活,政策激励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一方面要符合农民意愿。通过广泛调查摸底,从农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最盼望的现实要求和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制定政策办法。湘阴县是全国商品猪基地县,生猪产业在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特别地下水源构成了重大威胁,危及人民的身体健康。为此,该县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并在国家补贴800元的基础上,按照一池400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从而激发了农民主动投资投劳建池的积极性。目前,该县已完成农村沼气池4.4万多个,成为全省建池数最多的县;另一方面,制定激励政策要考虑承受能力。要保证能够兑现,不能开空头支票,否则就会失去群众信赖,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