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1997)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二次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此次为首次发布,于1998年01月01日起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从保护环境的需要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要求,填埋场入场要求,填埋作业要求,封场要求和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场所;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物的处置场所。

2 引用标准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4843—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4675—93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期 三点比较式 臭袋法

GB/T1467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

GB/T14678—93 空气质量 硫化氢 甲硫醇甲硫醚 二甲二硫的测定期 气相色谱法

GB/T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物的测定 质量法

GB11901—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7488—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7478—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7959—87 大肠菌值测定 多管发酵法

3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环境保护要求

(1).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应与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相一致。

(2).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在畜居栖点500米以外。

(3).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下列地区:

a.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b.居民密集居住区。

c.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f.活动的坍塌地带、断裂带、地下蕴矿带、石灰坑及溶岩洞区。

4 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环境保护要求

(1).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应包含防渗工程,垃圾渗滤液输导、收集和处理系统。

(2).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防渗层的渗透系数K<=10cm/s。

(3).防渗工程应采用水平防渗和垂直防渗相结合的工艺。

(4).填埋场基底为抗压的平稳层,不应因垃圾分解沉陷而使场底变形。

(5).填埋底最低处应设有集液池(并),其内应设有总管通向地面,并高出地面100厘米,以便抽出垃圾渗滤液。

(6).垃圾填埋场设计应包含气体输导、收集和排放处理系统。

(7).气体输导系统应设置横竖相通的排气管,排气总管应高出地面100厘米,以采气和处理气体用。

(8).对填埋场产生的可燃气体达到燃烧值的要收集作用;对不能收集利用的可燃气体要烧掉排空,防止火灾及爆炸,填埋场设计时,应设有相应设施。

(9).建筑物应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可燃气体集聚遇明火爆炸。

(10).填埋场设计时,应设有导流坝和顺水沟,将自然降水排出场外或进入蓄水池。

5 填埋物入场要求

(1)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

(2)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危险性废弃物混合一起;严禁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进入生活填埋场。

6 生活垃圾填埋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及其限值

(1)生活垃圾填埋场大气污染物控制项目:颗粒物(TSP)、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

(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活垃圾填埋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控制。颗粒物场界排放限值<=1.0毫克/立方米。 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场界排放限值: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在区域,分别按照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相应级别的指标值执行。

7 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及其限值

(1)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为: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

)和大肠菌值。

(BOD

5

(2)其他项目,视各地垃圾成分,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

7.2.1 生活垃圾渗滤液不得排入GB3838—88中规定的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及

GB3097—82一类海域。

7.2.2 对排入GB3838—88三类水域或GB3097—82二类海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其排放限值执行表1中的二级指标值。

7.2.3 对排入GB3838-88 Ⅳ、Ⅴ类水域或GB3097-82三类海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其排放限值执行表1中的二级旨标值。

表1 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

mg/ L(大肠菌值除外)

一级二级三级

7.2.4 排入设置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其排放限值执行表1中的三级指标值。 具体限度还可以与环保部门、市政部门协商。

7.2.5 排入未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污系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 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7。2。2和7。2。3的规定。

7.2.6 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项目,其排放限值按照GB8978-1996《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8 生活垃圾填埋场蓄水池废水的排放要求

蓄水池的废水应进入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方可排放。若单独排放,应做适当处理后方可排放。排放控制项目及其限值按照渗滤液的排放要求执行。 9 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控制限植

生活垃圾填埋场噪声控制限值,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在区域,分别按照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相应级别的指标值执行执行。

10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评价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评价指标及其限值按照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

对于因地质化学结构而造成地下水本底含量较高的特殊项目,应以场区地下水上游观测井水质指标作为参考指标。

11 填埋作业及封场的环境保护要求

a.填埋施工应实行单元填埋,随倒随压、层层压实,当日覆盖,填入的垃圾厚度应以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b.当作业场所降尘过高时,应洒水降尘,或将蓄水池内净化的水回喷到填埋场表层。

c.填埋场封场时,应做好地表面处理,并在其表面覆30厘米厚的自然土,其上再覆15~ 20厘米厚的粘土,并压实,防止降水渗入填体内。

d.封场时终场表面应有一定的坡度倾向一方,以排出降水。

悬浮物

70200400生化需氧量(BOD 5)30150600化学需氧量(COD cr )1003001000氨 氮15

25

——

大肠菌值

10-1-10-2

10-1-10-2

e.在填埋场未达到安定化前不准作为建筑用地。

12 监测

12.1大气监测

1. 采样

颗粒物采样点数目和采样点设置按照GB16297-196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C的规定执行。

恶臭污染物采样点、采样频率按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6.2的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

表2 大气污染物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项 目分 析 方 法方 法 来 源

颗粒物重量法GB/T15432-1995

臭气强度三点比较式 臭袋法GB/T14675-93

氨次氯酸盐-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14697-93

硫化氢气相色谱法GB/T14678-93

甲硫醇气相色谱法GB/T14678-93

3.噪声监测

生活垃圾填埋场界噪声监测按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规定执行。

4.地下水监测

a.采样点的布设

填埋场地下水采样点应布设五点:

本底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米处。

污染扩散井两眼:设在填埋场两旁各30~50米。

污染监视井两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米处、50米处各一眼井。

b.采样方法

用特制的小水桶提取水样,严禁用水泵抽吸水样,每个样品采集2000毫升,特殊项目的采样量和固定方法按其所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要求进行。

c.采样频率

在填埋场投入使用前监测一次本底水平;在使用过程中每年按枯、丰、平水期各监测一次,直到填埋场达到安定化为止。

d.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12.3.4.1 填埋场投入使用前的地下水本底水平监测项目,按照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项

目进行,使用过程中的监测,可根据当地垃圾成分选择监测项目。 12.3.4.2 分析方法按国家有关水质测定方法进行。 12.4 垃圾渗滤液排放监测 12.4.1 采样点的布设

采样点设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即填埋场废水外排口)。 12.4.2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见表3)。 表3 垃圾渗滤液排放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12.5 蓄水池排放监测(单独排放时) 12.5.1 采样点的布设 采样点设在蓄水池的排放口。 12.5.2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同表3,但应增加溶解氧的监测(DO-碘量法,GB7489-87)。 13 标准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项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来 源 悬浮物 重量法 GB11901-89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11914-89 生化需氧量(BOD 5)

稀释与接种法 GB7488-87 氨 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7478-87 大肠菌值

多管发酵法

GB7959-87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1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 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2 岩坑及溶岩洞区。 九、珍贵动植物栖息养殖区和国家大自然保护区。 十、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研究考察区。十一、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第5条填埋场选址必须事先进行调查,在掌握下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一、地形、地貌。 二、地层结构、岩石性及地质构造。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标准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研究(标准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标准 版)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类型废物是无法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即使是那些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不会与生活垃圾发生不利反应的、不会影响生活垃圾正常填埋的废物,如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等。因此,经过对废物污染特性的研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此外,在实施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条件.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生活垃圾相同,在进行化学消毒、微波消毒或高

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DB11/T 270—2005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DB11/ 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 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 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 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工艺运行管理 5.1进场垃圾控制 5.1.1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 5.1.2进场垃圾来源明确,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5.1.3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5.1.4可以接收适量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但含水率不应超过70%,污泥和残渣进量不应超过当天全部垃圾处理量的5%,并不应影响其他工艺正常运行。接收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应立即进行覆盖。 5.2填埋作业 5.2.1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成分、填埋作业区场地条件、填埋机械设备条件等因素制定分区、分类填埋方案和年、月填埋作业计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69-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486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式比较臭袋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 发布时间点击次数: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发布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言 适用范围 引用标准 定义 一般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 附录(标准的附录) 附录(提示的附录)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 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 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中附录是标准的附录,附录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

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定义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 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 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贮存设施 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集中贮存 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容器 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一般要求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除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 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垃圾填埋场常见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垃圾填埋场常见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作者:许海云转贴自:中国环保产业] 摘要:本文从垃圾填埋过程中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问题入手,阐述了在填埋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渗、收集、处理和利用等措施,对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污染防治 中国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5377(2002)08-0019-03 卫生填埋作为目前最常见的垃圾处理方法,具有投资少、处理费用低、处理量大、操作简便等特点,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如美、英等国生活垃圾处理都以卫生填埋法为主。我国80%以上的垃圾仍采用露天堆放和直接填埋的简易填埋法。但卫生填埋也存在着诸多污染问题,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二次污染物,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的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见山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参考国内外先进的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对垃圾填埋场中常见的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法。 一、垃圾填埋常见的二次污染 垃圾填埋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多方面的。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全国尚无一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放的污染物全部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这些污染物如不加处理排放,极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 1、水污染。垃圾填埋对水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垃圾渗滤液。这是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雨水淋刷和地表水、地下水浸泡而渗滤出来的污水。渗滤液成分复杂,其中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奈、菲等芳香族化合物、氯代芳香族化合物、磷酸脂、邻苯二甲酸脂、酚类类和苯胺类化合物等。渗滤液对地面水的影响会长期存在,即使填埋场封闭后一段时期内仍有影响。渗滤液对地下水也会造成严重污染,主要表现在使地下水水质混浊,有臭味,COD、三氮含量高,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集中连续型焚烧设施为基础,涵盖了危险废物焚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对具备热能回收条件的焚烧设施要考虑热能的综合利用。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科技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1999年12月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 2-1999),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KB 2-1999。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从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HZB l-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l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l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HJ/T 20一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试行) Leachate Treatment Projec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Landfill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2—03发布 2010—04—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

目次 前 言 (Ⅰ)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3) 5 水量和水质 (5) 6 工艺设计 (6) 7 检测与控制 (9) 8 施工与验收 (10) 9 运行与维护 (11) II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新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研究(新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93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新版)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类型废物是无法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即使是那些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不会与生活垃圾发生不利反应的、不会影响生活垃圾正常填埋的废物,如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等。因此,经过对废物污染特性的研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此外,在实施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条件.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生活垃圾相同,在进行化学消毒、微波消毒或高温消毒后其生物感染特性也被消除,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不会对环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 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志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

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 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 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污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的控制.

固废处理 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的控制 李瑞成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广东深圳518133) 摘要:结合工程实例的介绍,阐述了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危害及其控制的主要工程措施,指出了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是我国该类填埋场污染治理的根本思路。 关键词:简易垃圾填埋场;工程实例;污染控制;无害化 INTRODUCTION TO POLLUTION CONTROL OF THE 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 Li Ruicheng (Central-South China Municipal Engineering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zhen518133,China) Abstract:Combin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to project example,it was described the pollution and hazards generated by 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and the engineering measur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It is pointed out that the fundamental idea of pollution control for this MSW landfills is the realization of reduction stabilization and harmlessness Keywords: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project example;pollution control;become harmless 0引言 在实施无害化处理前,我国绝大部分城镇生活垃圾采用简易填埋方式处理,因而使得简易垃圾填埋场遍布全国众多城镇。由于简易填埋是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直接填埋,带来了很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安全隐患。因此,对简易垃圾堆场进行的污染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1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污染与危害 简易填埋场没有按无害化卫生填埋场的标准建设,停用后有些直接裸露形成垃圾山,有些仅进行了简易覆土,因此这些填埋场给周边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危害。污染和危害主要来自4个方面:填埋气、渗沥液、土壤污染及景观问题。 1)大气污染。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主要为 CH 4、CO 2 及其他一些微量成分。CH 4 、CO 2 是主要的 温室气体,其中CH 4 易燃易爆,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同时填埋气带有恶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造成大气污染。 2)渗沥液污染。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属于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成分复杂,含有较高的氨氮、重金属、有毒有机化合物等。因此渗沥液不经达标处理随意排放,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土壤污染。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电池、玻璃、塑料制品等,它们直接进入土壤,会对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构成严重威胁。其中废电池含有大量有毒重金属,如进入土壤和地下水源,最终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4)景观问题。没有按国家标准封场裸露的简易垃圾场外观极差,随风飘撒的塑料产生白色污染,大量蚊蝇等害虫传播疾病,雨季时污水横流、气味难闻。2简易垃圾堆场污染防治措施 消除简易垃圾填埋场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问题的工程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实施整体搬迁,二是就地按无害化标准进行封场。 2.1垃圾整体搬迁 垃圾场整体搬迁是见效最快、周围居民最满意的整治措施。整体搬迁是将简易垃圾填埋场内的垃圾搬迁转移至新建的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彻底消除污染源。 2.2就地封场 对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的简易填埋场,其污染控制多采用按卫生填埋场标准要求进行就地封场。 简易垃圾填埋多位于偏远的山沟或洼地,垃圾数量巨大,实施整体搬迁工程量大,施工困难。同时垃 95 2010年12月第28卷第6期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作业流程

(1)填埋作业工艺 填埋作业工艺是怎么样的? 填埋场作业工艺流程图 填埋场覆盖层剖面图 (2)二次污染的防治与处理 由于垃圾填埋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且容易造成垃圾填埋气、渗滤液等二次污染,因此这种方式目前并不是主流的垃圾处置方式。为解决垃圾填埋产生的二次污染,需从填埋场场底基础、填埋气的回收利用、渗滤液收集处理、封场后填埋场安全再利用等几方面考虑。 1、垃圾填埋场场底基础 进行垃圾卫生填埋首先要处理好场底基础,场底必须能支撑和承受设计容量的全部垃圾的压力,不会因填埋垃圾的沉陷而使场底变形。对于采用人造防渗层的填埋场来说,场底还应有保护防渗层的作用和有利于防渗层的施工。例如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从外往内的场底结构如下图,以此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底结构图 2、填埋气的回收利用 目前国内外填埋气利用的主要途径有:

在蒸气锅炉中燃烧,用于室内供热和工业供热; 内燃机发电; 作为运输工具的动力燃料; 经脱水净化处理后作为管道燃气。 例如,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期就将填埋气回收后用于发电。截至2016年,场区已安装11台15兆瓦的发电机组,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每年填埋气处理量可达8000万立方米,发电一亿度,可满足近10万户居民的用电需求,而且还可以减排二氧化碳66万吨,大概相当于200个上海植物园的吸碳量。 3、渗滤液的处理 渗滤液由于成分复杂、污染大,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 例如上海老港的渗滤液处理厂,其渗滤液日处理量为3200m3/d。浓缩液的深度处理规模为1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渗滤液采用MBR+NF/RO工艺,浓缩液采用臭氧高级氧化组合技术(SHAS)技术。SHAS是以臭氧/ AOP处理技术为核心,并结合利用生物、膜、活性炭等处理的复合水处理技术。该复合工艺系统对MBR出水水质波动的特点应对良好,其运行管理简单稳定,多技术的有机组合在保证出水稳定的同时也极大程度地体现了其经济性,是目前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技术中最经济彻底的分解技术。 位于老港综合填埋场一期的渗滤液处理厂 4、封场后垃圾填埋场安全再利用 当填埋场达到使用年限时,完工的高台状的垃圾场带来的景观问题也不容忽视。为此,老港固废基地对已经封闭的一到三期填埋场进行了表面覆盖处理和植被的重建。表面覆盖处理作为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后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主要是为垃圾场复垦奠定基础,为未来生态修复后植物生长提供基质,同时保护顶部防渗层、减少进入垃圾堆体的下渗雨水量。 说了这么多垃圾填埋二次污染的防治与处理,其实北极星环保设备网觉得,最好的办法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2007-02-27 06:07 环卫科技网作者:未知发表/ 查看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485—2001 代替HJ/T18—1996,GWKB—3 2000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2001- 11-12 发布2002-01-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2000年2月29 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KB3-2000。 GWKB3-2000),本标准的附录A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生活垃圾入厂要求、焚烧炉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厂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设计、环 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l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l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l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T16l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 CJJ/T107-2005 1 总则 1.0.1为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以下简称垃圾填埋场)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评价,考核垃圾填埋场的实际建设和运行状况,提高我国生活垃圾(简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水平并为今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制定本评价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对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评价。 1.0.3 对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时,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评价内容 2.0.1 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内容应包括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评价。 2.0.2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评价内容应包括垃圾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选址、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排及处理系统、雨污分流、填埋气体收集及处理、监测井、设备配置等。 2.0.3垃圾填埋场运行评价内容应包括垃圾填埋场进场垃圾检验、称重计量、分单元填埋、垃圾摊铺压实、每日覆盖、垃圾堆体、场区消杀、飘扬物污染控制、运行管理、渗沥液

处理、环境监测、环境影响、安全管理、资料等。 3 评价方法 3.0.1 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应采用资料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3.0.2被评价的垃圾填埋场应提供下列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 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 4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5 设计文件、图纸及设计变更资料; 6 施工记录及竣工验收资料; 7 运行管理资料(如垃圾量、覆土、消杀、管理手册等); 8 环境监测资料; 9 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经营合同; 10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0.3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的评分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 的规定。 3.0.4评价分值计算方法应按下式计算: M=∑[(100一X子)×f子] (3.0.4) 式中M——垃圾填埋场评价总分值,为各子项得分加权值之和;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doc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212号) 现批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7-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0.2、 6.0.1、8.0.1、8.0.3、8.0.5、8.0.6、10.0.5、1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主要条文介绍 作者:佚名转贴自:上海生活垃圾处理网点击数:8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共有条文90条,其中强制性条文有9条,主要是有关安全和环保方面的。 强制性条文介绍(9条): 3.0.2 填埋物中严禁混入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4.0.2 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2 洪泛区和泄洪道; 3 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4 填埋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5 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6 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区; 7 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8 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9 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6.0.1 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 8.0.1 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填埋气体严禁自然聚集、迁移等,防止引起火灾和爆炸。填埋场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时,应主动导出并采用水炬法集中燃烧处理。未达到安全稳定的旧填埋场应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设施。 8.0.3 填埋库区除应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戊类防火区采取防火措施外,还应在填埋场设消防贮水池,配备洒水车,储备干粉灭火剂和灭沙土。方兴未艾配置填埋气体监测及安全报警仪器。 8.0.5 填埋场达到稳定安全期前的填埋库区及防火隔离带范围内严禁设置封闭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作业流程

垃圾填埋采用单元填埋法,将垃圾填埋得场地划分为小单元,分别进行填埋,填埋顺序为垃圾卸料——垃圾铺平——垃圾压实——表面覆盖,日覆盖选择HDPE膜进行覆盖,每日填埋作业结束后进行覆膜作业。采用HDPE膜可有效减少雨水渗入,减少异味得散发,并且后期加强膜厚度与硬度,减少破损得可能性。最终覆盖选择土壤覆盖,后期进行植被修复等工作。 (1)填埋作业工艺 填埋作业工艺就是怎么样得? 填埋场作业工艺流程图

填埋场覆盖层剖面图 (2)二次污染得防治与处理 由于垃圾填埋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且容易造成垃圾填埋气、渗滤液等二次污染,因此这种方式目前并不就是主流得垃圾处置方式。为解决垃圾填埋产生得二次污染,需从填埋场场底基础、填埋气得回收利用、渗滤液收集处理、封场后填埋场安全再利用等几方面考虑。 1、垃圾填埋场场底基础 进行垃圾卫生填埋首先要处理好场底基础,场底必须能支撑与承受设计容量得全部垃圾得压力,不会因填埋垃圾得沉陷而使场底变形。对于采用人造防渗层得填埋场来说,场底还应有保护防渗层得作用与有利于防渗层得施工。例如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从外往内得场底结构如下图,以此实现生活垃圾得无害化处置。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底结构图 2、填埋气得回收利用 目前国内外填埋气利用得主要途径有: 在蒸气锅炉中燃烧,用于室内供热与工业供热; 内燃机发电; 作为运输工具得动力燃料; 经脱水净化处理后作为管道燃气。 例如,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期就将填埋气回收后用于发电。截至2016年,场区已安装11台15兆瓦得发电机组,就是目前国内最大得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每年填埋气处理量可达8000万立方米,发电一亿度,可满足近10万户居民得用电需求,而且还可以减排二氧化碳66万吨,大概相当于200个上海植物园得吸碳量。 3、渗滤液得处理 渗滤液由于成分复杂、污染大,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 例如上海老港得渗滤液处理厂,其渗滤液日处理量为3200m3/d。浓缩液得深度处理规模为1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渗滤液采用MBR+NF/RO工艺,浓缩液采用臭氧高级氧化组合技术(SHAS)技术。SHAS就是以臭氧/ AOP处理技术为核心,并结合利用生物、膜、活性炭等处理得复合水处理技术。该复合工艺系统对MBR出水水质波动得特点应对良好,其运行管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2021版)

Enhance the initiative and predictability of work safety, take precautions, and comprehensively solve the problems of work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 究(2021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2021版)导语: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文档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合同

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工作更为高效和规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XX区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项目名称: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项目。 2、项目概况:CC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XX, 垃圾处理方式现以简易填埋为主。中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管理和推土工作、除臭工作、覆土工作、进出管理等。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 1、每月项目承包费用为¥XX元(大写:,承包费用已含税。 2、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承包费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请款凭证。 四、承包项目内容 (一)填埋场现场管理和推土工作

1、乙方负责引导垃圾运输车辆倒垃圾到甲方指定区域,按甲方 要求使用推土机及时推平垃圾。 2、甲方提供一台旧推土机(型号为东方红100型)给乙方推土工作使用,乙方负责该推土机的维护和保养。 3、乙方负责平整填埋场道路,确保垃圾填埋工作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填埋场全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填埋场除臭工作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每天对X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药物除臭4次,作业效果需达到距填埋场500米以外范围无明显异味,不影响周边环境。 2、甲方可根据天气变化、重要活动需要等情况随时调整除臭时 间要求。 3、乙方使用除臭药物种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并向甲 方上报。 (三)填埋场覆土工作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按每月对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2次覆土处理,覆土区域由甲方指定。每次覆土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覆土厚度达到0.5米以上。 (四)填埋场进出管理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协助做好填埋场进出管理工作,任何运输车辆、垃圾、设备、设施、物品必须通过甲方审批,经甲方同意后方 可进出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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