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反“三违”工作,实现反“三违”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全体员工(包括外包单位人员、临时工)反“三违”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确保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反“三违”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保公司。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努力实现“零违章”目标。

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重奖重罚。各部门(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4、为加强反“三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部成立反“三违”领导小组,负责反“三违”的组织领导工作。由部门主任任组长,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专工组成。

5、各外委项目部都必须成立相应的反“三违”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部的反“三违”工作。由项目部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专业专工、安全员组成。

6、本规定适用于维护部反“三违”工作管理。

二、管理职责及总体要求

1、反“三违”领导小组的职责:

(1) 负责组织制订反“三违”管理规定、各类标准、奖惩办法;

(2) 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人、财、物;

(3) 统一协调反“三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 监督检查各外委项目部、班组;

(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三违”检查;

(6) 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

章。

2、各外委项目部反“三违”小组职责:

(1) 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部反“三违”实施细则;

(2) 按照本规定和项目部细则开展反“三违”工作,杜绝各类“三违”

现象;

(3) 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三违”的统计、考核、汇总上报、记录填写、

违章档案建立、更新曝光栏等具体工作。

3、对各类“三违”,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4、设备维护部、各外委项目部设立两级“三违”曝光栏。设备维护部“三违”曝光栏由安全专工负责设立,并每月更换内容,对“三违”及处理情况在全维护部内通报。外委项目部曝光栏由外委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设立,并每周更新内容,将各班“三违”人员在曝光栏内曝光,对“三违”及处理情况向本部门通报,通报中应说明违反规程的条款。

5、维护部安全专工负责对“三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监督、考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对装置性违章进行监督考核,同时受厂部反“三违”领导小组的监督和考核。

6、各外委项目部要加大反“三违”管理力度,消灭装置性违章、查禁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达到安全生产本质化。

7、各级人员均有权制止“三违”行为,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均有权查禁“三违”行为。

8、维护部监督、检查各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各外委项目部门安全员均有权监督检查本部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9、节假日期间及安全月活动期间违反本管理制度者加倍处罚。

三、具体“三违”条款

1、作业性违章

(1) 防触电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

业。

2)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3)使用的电动手持工具(手枪电钻、电动板手、电锤、手提磨光机、

手提砂轮机)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木工机械等)未经漏电保

护器。

4)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5)非电工私接电源或装拆电气设备。

6)将电源线直接插于插座内使用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7)电焊机二次接线接头铜芯裸露,未绝缘包扎,一次线未接地、接

零,接线柱未包扎。

8)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作业,电焊工作中止时未及时切断焊机电

源。

9)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

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10)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作业。

11)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镝灯停送电,造成白天镝灯长明或工作场

所光线昏暗时镝灯不开。

12)现场配电箱门未关闭或私砸配电箱、柜门锁,考核责任者50元。

13)使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14)使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

15)电气设备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措施。

16)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气割、焊接等高温作业没有

安全措施者。

17)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规定要求;

18)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票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

扩大工作范围;

19)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参加检修工作,不进行监护或离开检修现

场不指定代理人。

20)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21)电气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22)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2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2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源行灯照

明或无人监护。

(2) 防高空坠落

1)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或未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2)不按《安规》要求搭设脚手架。

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沿绳索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

4)在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无可靠防坠落措施。

5)不按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

倒。

6)酒后登高作业;

7)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临空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

8)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

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9)上下爬梯时未仔细检查爬梯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登或上下时不抓

两侧立筋,只抓横筋。

10)不经过安全通道擅自从危险区域通过或上下;

11)站在石棉瓦、油毡、蓬布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12)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13)使用未经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14)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15)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16)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18)在高空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3) 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

2)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

空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3)高空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4)高空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

5)造成高空落物的责任者;

6)擅自穿过安全警戒区;

7)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

作无关的活动;

8)起重机械信号装置、限位装置及其它安全保护装置擅自解除;

9)使用不合格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

10)将材料或设备长期放置在高空平台或构件上;

11)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构件;

12)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重物;

13)起重工作业时不执行标准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14)指挥信号不明确,重量不明而起吊;

15)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时起吊;

16)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17)歪拉、斜吊;

18)氧气瓶、乙快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19)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包边(防止钢丝绳磨断)起吊;

20)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

21)非专业起重人员指挥起吊;

22)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23)挖掘机械工作时,进入挖斗工作范围;

24)不走通行道,跨越皮带或在皮带上站立:

25)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械;

26)装载机、叉车违章带人;

27)施工机械、交通工具超铭牌使用;

28)运输机械未停稳或挪动时,人员上、下传递物件;

29)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于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30)在机械的转动设备的防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作;

31)打大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32)启动吊装、运输设备没有进行联系也没有启动警告铃;

33)在组装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找正;

34)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机、车床不戴

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或打大锤时戴手套;

35)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或赤背,

女同志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

36)骑摩托车、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

(4) 防火、防爆;

1)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

2)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3)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4)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5)不关氧气、乙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6)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小于5米,或气瓶与动火点距离小于8米,

或乙炔氧气皮带混用;

7)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

遗留物;

8)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人监护,未采取防

火隔离等安全措施;

9)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它工作入口处

无人监护;

10)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或随意堵塞消防通道;

11)破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

12)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

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13)进入炉膛、汽包、油罐及其他储存化学药品、惰性气体的容器内,

没有进行充分的通风;

14)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即对盛油的容器施焊;

15)未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存放危险化学品,无专人看管,或进料

手续不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16)在易燃、易爆区工作人员不掌握相应的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

17)施工现场吸烟。

(5) 其它违章

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穿高跟鞋、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短袖衣服进入施工

现场;

3)施工现场赤膊光背者;

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它用;

5)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

6)施工中不互相监督,对同伴的违章作业不及时制止;

7)高空清理垃圾时抛掷或阻塞通道;

8)现场开箱的设备开箱后24小时内未将开箱板清理回收或用开箱

板当脚手板用;

9)用钢模板或脚手板垫路;

10)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在厂房内任意打洞;

11)砖瓦、砂石、水泥等建材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乱占通道路面;

12)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13)未经批准解除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14)进入发电机内、锅炉汽包内、汽轮机汽缸内未穿专用工作服、布

鞋或胶鞋;

2、装置性违章

(1) 防触电

1)配电盘、电源箱、流动闸刀箱、临时开关等配电设备无可靠的防

雨设施;

2)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3)使用非标准化的,低压配电盘;

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

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V;在金属容器、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

5)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的地方施焊时,施工区域不干燥,容器外侧

未设专人监护或者未设电焊机二次线的切断开关;

6)电焊机外壳无接地线,焊枪或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7)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8)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设备;

9)流动电源箱无漏电保安器或保安器失灵;

10)流动电源箱的电源接线未经配电箱的漏电保安器;

11)电气安全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12)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13)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元件,特别是使用不合格的漏电保安器;

14)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15)配电室缺少安全警示牌;

(2) 防高空坠落

1)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使用;

2)使用的脚手板不合格,质量不能满足载重和高空作业要求;

3)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4)高处作业平台、走道、斜道处未装设超过1.05米高的防护栏杆;

5)爬梯下方离地面太高或未固定生根点,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

求,挂靠不牢;

6)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7)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和容器内作业照明不足;

8)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9)脚手板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10)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

11)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或工作完后安全

设施不及时回收;

12)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13)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14)电梯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

(3) 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

1)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

安全警戒线;

3)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4)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其

它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灵;

5)运输机械、转向、制动、灯光等失灵;

6)电梯带病运行;

7)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

8)设备、管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

9)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

10)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4) 防火、防爆

1)易爆、易燃区、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

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2)消防器材未定期检验;

3)易燃、易爆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

设施,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漏、渗油;

4)氧气库、乙炔库、油库、制氢站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通风不

良;

5)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等安全防

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记;

6)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7)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消防龙头、水带;

8)天气寒冷时,消防设施、消防水无防冻措施;

9)采用电炉、碘钨灯取暖;

3、指挥性违章

(1)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指挥施工。

(2) 管理人员无视安全人员的警告,未及时安排消除事故隐患。

(3) 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过问,不组织消除。

(4) 管理人员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

故重复发生。

(5) 管理人员无视现场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6) 管理人员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7) 管理人员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人员上岗。

(8) 管理人员安排不具有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9)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实际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10) 班组长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擅自组织工人进行作业。

(11) 作业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经交底,作业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2)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空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作业工作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13) 经批准的施工措施或安全措施有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14) 工作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安全作业工作票。

(15) 工作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操作票。

(16) 管理人员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安排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火焊、气割等作业。

(17) 管理人员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摔跌措施。

(18) 管理人员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19) 管理人员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应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20)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

火等安全措施。

(21) 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设施或装置。

4、管理性违章

(1) 已运行的设备没有运行、检修规程;

(2) 没有按规定对现场规程、制度进行复查、修订、公布、印发;

(3) 没有按《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

故技术措施计划;

(4) 制定规定、制度不符合实际,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起不到指导生

产管理的作用;

(5) 对各类装置性违章不及时组织消除;

(6) 设备变更或系统改变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及时进行修

改,会导致生产人员仍按原来规定执行出现不安全事件;

(7) 不按照规定,自行变更设计;

(8) 对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不能按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9) 不能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10) 不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设备检修、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

不能有效地组织落实各项制度;

(11) 不按规定制定反事故技术、安全措施,不制定现场工作的安全措

施。

(12) 制定的规程、制度、措施不符合现场实际,使用中导致事故的发

生,或在事故处理时延误或扩大了事故。

四、处罚规定

1、给予“三违”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

2、上述条款未提及者,参照《电业安全工作规定》执行,与《电业安全工作规定》有抵触者,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定》执行。

3、触及电力公司安全红线者,按照安全一号文相关规定处理。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docx

反“三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 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 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 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 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第九条、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 第十条、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设备部。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第四章、特别制度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040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Anti-three Viola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Work Safet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队所属各采油站、泵油站、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 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上班之前饮酒的;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反违章管理办法 批准: 审核: 编制: 年月日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所构成的违章行为的范围、定性及处罚程度。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各部门及个人。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电厂产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热电厂产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热电厂产业《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 3.总则 3.1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提高广大员工的反违章意识和“四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实现“零违章”确保“零事故”的目标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电力法》的有关条款,以及《热电厂产业安全工作规定》、《《热电厂产业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结合热电厂产业关于反违章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事故、消灭违章、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规范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特制订《电厂电力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3.2电厂及各部门要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提高,保证员工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杜绝思想上、管理上、工作上、行为上的违章,以形成习惯性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3.3 各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制度,开展对反违章管理的检查和考核,建立员工违章档案,最大限度地杜绝由于违章而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4 反违章是企业全员性工作,必须以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以形成连锁挂钩、互相制约的考核机制。 3.5 反违章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四不伤害”的能力。 3.6 反违章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贯彻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3.7 本办法由综合科、安培科、生技科、等部门共同监督执行。

反三违活动方案模版

关于开展反“三违”活动的通知 各分厂、部门: “三违”现象是安全工作的大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三违”现象虽呈逐年减少态势,但仍有少部分职工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对“三违”的危害认识不足,表现为习惯性“三违”现象时有发生,甚至酿成了安全生产事故。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前8个月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和后四个月生产经营实际,从8月23日--12月31日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反“三违”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反“三违”活动主题:“强意识、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 二、活动目标 “三违”是企业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也是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够扎实的重要表现。反“三违”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工作。开展这次活动,要实现如下几个目标: 1、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和全体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检修项目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3、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减少安全隐患;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明显减少。 5、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时间安排 1、8月23日——9月1日,部署动员阶段。各分厂、部门要按照公司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反三违”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安全环保部。同时,由安全环保部印发宣传教育资料,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学习,确保广大员工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9月1日---12月20日,实施治理阶段。各分厂、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达到预定目的。 3、12月20日——12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各分厂、部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宣传教育 在企业全体员工中持续开展反“三违”,遵章守纪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使之自觉遵章守纪,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⑴安全环保部组织印制“反三违”宣传材料,发到各分厂、部门,人手一份。 (2)自本活动方案下发之日起,各分厂、部门黑板报主题全部换为“反三违”内容,连续三期黑板报内容必须与“反三违”相关。 (3)公司安全消防宣传栏内容更换为“反三违”内容。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4464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 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 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

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202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河北省农电现场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多经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 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

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 1、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 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 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 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反三违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关于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案 队属各职能组、专业工作站、采油站: 为扎实做好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夯实安全基础,规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全队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专项整治活动。各职能组、专业工作站、采油站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现将“反三违”活动具体事项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按照“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制定措施、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基本要求,对我队各职能组、专业工作站、采油站的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进行全面整治。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各井组、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行力从根源消除事故隐患,使员工从思想和行为上有较大的转变,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推动“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能够得到扎实开展,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各职能组组长、专业工作站站长、采油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检查出的“三违”现象统计,按照《“反三违”考核处罚实施办法》落实。 四、整治围及原则 整治的围:各职能组、专业工作站、采油站。包括所辖生产油井、注水井、停躺井、间抽井、注水设备、污水或清水设备等。 整治的原则:以各职能组、专业工作站、采油站自检自查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监管配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环保组对各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时督查。 五、整治容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各职能组及专业工作站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各工种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5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所属各车间、部室,承接公司工程项目的外来单位以及进入公司生产、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管理人员(含各级领导)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确保本人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杜绝违章现象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并依法惩处违章的权利。 2.专、兼职安监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依法管理,对职责范围内违章现象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3)有对发现的违章现象随时随地制止纠正并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4)有对制止、纠正或检举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提出奖励意见的权利。 (5)有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纠正的义务。 3.作业人员(含外来人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制止同班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事故隐患、检举他人违章行为的权利。 三、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总经理、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基建办公室、技术中心、人力资源部、党政办公室、武装保卫部、政工部、工会、财务部主要负责人 2.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或其他违章所需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各车间、部室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

2021版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2021版安全生产“反三违”管 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62

2021版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队所属各采油站、泵油站、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 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

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反违章管理职能、违章和定义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各部门、班组 2 引用标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 华能安〔2007〕342号文件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机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华能安〔2007〕421号文件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试行)》 3 反违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反违章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反“三违”是电力行业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是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是遏制事故的强有力措施之一,也是安全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为加强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厂成立反违章领导(工作)小组。 3.2反违章领导小组由副总师及以上有关领导,生技部、安监部、运行部、综合部、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

人组成,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生产总工任常务副组长。各部门、班组、驻厂维护队应建立相应的反违章工作小组。 3.3 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3.3.1 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奖惩办法,制定实现无违章、零企业目标。 3.3.2 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用人、财、物。 3.3.3 协调处理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3.4 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3.4 反违章工作小组的职责 3.4.1 检查各部门、单位、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3.4.2 负责监督生产部门各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3.4.3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整改及考核。 3.5反违章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安监部 3.5.1 作业性、指挥性违章查禁由安监部负责,同时负责涉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管理性违章的组织检查整改。 3.5.2 装置性违章查禁由生技部负责,同时负责涉及设备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管理性违章的组织检查整改。 4 违章分类及管理规定 4.1 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违章可分为四类:生产者个人的作业性违章;与生产有关的装备、设施不符

反三违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 矿山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是导致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此,芒硝矿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 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 (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 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 (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 (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 (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 (4)故意损坏通风设备、设施和断电保护装置,随意停开局扇的; (5)私拆、私闯栅栏密闭,擅自闯入盲巷或采空区的; (6)私藏、偷盗火工产品或将剩余火工产品在井下引爆的; (7)违章造成他人重伤及以上事故或直接经济在一万元以上的

反违章管理规章制度

反违章管理规章制度

反违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努力实现“无违章”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是企业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全员参与,互相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层层保。要建立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部门保企业的保证体系。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要建立起有效运行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超前防范。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反违章工作的认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四不伤害”能力,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 (一)反违章领导、工作小组,由安监、生技、监察、工会、人事劳资、公安等部门的领导组成,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二)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三)反违章工作小组的职责: 1、检查生产车间(队、处)、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2、监督检查各单位及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整改及考核。 第二章违章分类及管理 第六条违章的分类及管理原则 (一)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二)对发现的各类违章,都要按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三)各单位及其生产车间都要设立违章曝光栏(或网上公布),公布对违章者处罚决定,并在决定中说明所违反规程的条款。 1、违章曝光栏的位置应设在该单位、车间每个职工都能看到的地方; 2、违章者的姓名和处罚决定应书面公布。

公司公司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公司公司反三违专项治 理工作方案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某公司有限公司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xx开发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安监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建立自主化、常态化的反“三违”长效机制,并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二、开展时间 2018年全年。 三、主要内容 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培训教育为切入点,建立建全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根据生产现场的变化及时修订。 (二)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开展新上岗、转岗、复岗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格取证培训情况,培训合格率和取证率达到100%。 (三)“违章指挥”行为。不安排未经培训或无资质人员上岗作业;不指挥从业人员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不在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启动检维修等高风险活动;不忽略安全审批审查程序擅自批准作业;不擅自投入使用未经验收的设施设备。 (四)“违章作业”行为。岗位操作人员掌握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顺序和方法;在动火、受限空间、高空等特殊作业或检维修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审批手续;清楚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和防护措施;作业前对照特殊作业许可证、作业方案和安全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自觉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在特殊作业或检维修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撤离作业工具、清理作业现场杂物恢复正常生产状态。

反违章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9423 反违章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反违章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做到反违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 3 引用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8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2号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4 定义 4.1 违章 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4.2 习惯性违章 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5 总则 5.1 反违章活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精)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 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上班之前饮酒的; 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

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

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了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反违章是总公司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个人保班组(站所),班组(站所)保车间(科室)、车间(科室)保总公司。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1.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 1.4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重奖重罚。 1.5反违章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因此,总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总公司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1.6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技部、发展策划部、工会、营销部、乡镇电管部、实业公司、信息通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中心、热电厂、电力安装公司、热力安装公司、电力器材公司、运输公司、保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1.7各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可由安全员、设备分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组成。 1.8本办法依据鲁电集团安监【2009】137号《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而制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9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复查; (6)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7)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10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1.11在执行本办法对责任人实施考核奖惩的同时,可以按照总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和业绩考核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考核奖惩。 1.12本办法解释权归总公司安全监察部。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022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 Anti-Illegal Work Regulations of Power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实行“谁违章、谁下岗”,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发电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基层单位、班组应逐级建立职工违章记分卡,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记分和考核。 第四条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单位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

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第五条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单位领导应对本单位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反违章成绩显著和制止违章、避免事故发生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第七条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应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考核实施细则,同时应补充完善适应于本单位的违章种类。 第二章违章定义 第八条违章指公司系统范围内,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反三违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 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是导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 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 (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 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 (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 (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 (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 (4)故意损坏通风设备、设施和断电保护装置,随意停开局扇的; (5)私拆、私闯栅栏密闭,擅自闯入盲巷或采空区的;

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规定考试题

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规定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的条款是(A )。 A.进入作业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B.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C.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2.下列属于一般性违章的条款是(A )。 A.作业现场未设置围栏;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B.无票进行工作、操作。 C.单人进行工作、操作。 3.下列属于中度违章的条款是(A )。 A.未认真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误登杆。 B.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下方未设围栏和专人看守。 C.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气体不按规定存放、使用。 4.下列属于严重违章的条款是(A )。 A.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B.颠倒装、拆接地线顺序。 C.工作负责人未指定临时替代人离开工作现场。 5.下列属于管理违章的条款是(A )。 A.现场规程修订延期超过3年。 B.临近带电设备修剪(砍伐)树木无可靠安全控制措施。 C.未用安全工器具进行电气倒闸操作。 6.下列属于装置违章的条款是(A )。 A.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装设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固定遮(围)栏

B.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增加工作内容或变更安全措施。 C.工作班成员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中一般性违章的条款是(A ) A.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B.线路施工邻近带电设备至危险距离,未实施导地线、绞磨、吊车等牵引工器具外壳可靠接地。 C.线路作业人员利用绳索或拉线下滑。 8.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中中度违章的条款是(A) A.违规使用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 B.使用未按规定签名的工作票、操作票、二次措施单。 C.接受(下达)调度指令未及时记录、复诵、录音。 9.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中严重违章的条款是(C ) A.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B.已明确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C.不验电装设接地线、无接地线进行电气检修作业。 10.下列属于装置违章中一般性违章的条款是(B)。 A.进行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安稳装置传动试验未提前告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B.线路杆塔、配电台变安全标识不清、警示围栏不全等。 C.在二次屏柜上作业,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隔开标志,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11.下列属于装置违章中中度违章的条款是() A.将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和线尺、金属梯子带入变电站生产区域。

反三违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反三违"活动得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得各项工作,夯实安全基础,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有效预防与杜绝各类事故得发生,公司决定在全司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得专项整治活动。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得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现将相关事项与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为依据,按照“宣传动员、全面排查、制定措施、综合治理、注重长效"得基本要求,对公司各违章行为与习惯性违章进行全面整治。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行力从根源消除事故隐患,使员工从思想与行为上有较大得转变,有效控制与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得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整治范围及原则 整治得范围:公司所属购物中心商场 整治得原则:以自检自查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监管配合得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环境科对各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时督查。

四、整治内容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1、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各工种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二)“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就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对安全环境科已下达停止使用通知得设施,在未消除隐患得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与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得人员上岗。 (5)对已发现得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指令驾驶员违章驾驶。 (7)在机电设备检修得同时,不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纳入检修计划。 (8)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得情况下,布置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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