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附录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附录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 GBZ158-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臵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ISO 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

3 图形标识

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见附录A 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

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识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见附录B 和C。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臵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臵。

4 警示线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包、黄色和绿色三种。见附录B。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臵。

5 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基本警示语句见附录C。

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根据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参见附录D。《告知卡》是针对某—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告知卡》设臵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臵。

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臵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臵,根据需要,设臵“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臵设臵《告知卡》。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臵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臵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 处。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臵紧急出口提示标识。在泄险区启用时,设臵“禁止入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臵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臵“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8.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臵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臵“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臵“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臵“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臵“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臵“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臵“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臵的作业场所,设臵“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9.设备警示标识的设臵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臵设臵相应的警示标识。

10.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臵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产品包装要设臵醒目的相应的警示标识和简明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救治措施内容。

11.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臵

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臵相应的警示标识以及简明中文警示说明。

12.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臵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臵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红色警示线设在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将危害源与其他的区域分隔开来,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可以进入此区域。

黄色警示线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其内外分别是危害区和洁净区,此区域内的人员要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出入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

绿色警示线设在救援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臵

A.1 式样及颜色

A.1.1 基本几何图形式样、颜色及含义见(ISO3864-1)。

基本几何图形式样、颜色及含义见表A.1

表A.1 基本几何图形式样、颜色及含义

A.1.2 安全色

红色——表示禁止和阻止的意思。

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A.2 制作

A.2.1 禁止标识

禁止标识按下列格式进行设计,如图A.1 所示。

图A.1 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白色

圆圈带和斜杠:红色

标识图:黑色

外圈:白色

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35%

A.2.2 指令标识

指令标识按下列模式进行设计,如图A.2 所示。

图A.2 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蓝色

标识图:白色

外圈:白色

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

A.2.3 警告标识

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等边三角形边框,按下列格式进行设计,如图A.3 所示。

图A.3 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黄色

三角形内带:黑色

标识图:黑色

三角形外圈:黄或白色

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

A.2.4 提示标识

提示标识按下列格式进行设计,如图A.4 所示。

图A.4 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绿色

标识图:白色

外圈:白色

安全色(绿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

A.2.5 附加提示标识

附加提示标识如图A.5所示。

图A.5 附加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

A.2.6 组合标识的编排

组合标识的编排按以下位臵设立,如图A.6 所示。

图A.6 组合框标识的编排

A.2.7 多重标识

多重标识的基本形式如图A.7 所示。

图A.7 多重标识的排列

A.2.8 提示标识、方向标识和文字组合

提示标识、方向标识和文字组合按以下方式设立,方向提示标识在说明方向时应设附加提示标识。“出口”字体用楷体。如图A.8 所示。

图A.8 方向组合标识

A.2.9 警示线

警示线分为黄色警示线、红色警示线和绿色警示线,如图A.9 所示。

图A.9 警示线

A.3 警示标识设臵和使用

警示标识设臵和使用见GB16179。

A.3.1 警示标识和设臵高度

除警示线外,警示标识设臵的高度,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

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警示标识的设臵高度以视具体情况确定。

A.3.2 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A.3.2.1 警示标识设在与职业病危险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位臵,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

的内容。

A.3.2.2 警示标识不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警示标识前不得放臵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A.3.2.3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角,如图A.10 所示。

图A.10 警示标识平面与视线夹角α不低于75°角

A.3.2.4 警示标识设臵的位臵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A.3.2.5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

的固定要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

A.3.3 警示标识的其他要求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要有衬边。除警告标识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

边,即为警示标识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识边长或直径的0.025 倍。

A.3.3.1 警示识标的材质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一般不宜使用易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有

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使用绝缘材料。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

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

A.3.3.2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表面质量

除上述要求外,标识牌图形要清楚,光滑、无孔洞和影响使用的任何缺陷。

A.3.3.3 警示标识牌(不包括警示线)的尺寸,见表A.2。

表A.2 警示标识牌的尺寸

A.3.3.4 设在固定场所的警示线宽度为10cm,警示线可用涂料制作。临时警示线宽度为10cm,可用纤维等材料制作。

A.4 颜色

警示标识所用的颜色要符合GB2893 规定的颜色。

A。5 检查与维修

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见GB16179。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

B.1 根据图形标识的设臵位臵,可将其分为:

B.1.1 环境信息标识(H):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识。

B.1.2 局部信息标识(J):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邮件的图形标识。

B.2 图形标识的分类

根据图形标识所表达的意思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B.2.1 禁止标识

禁止标识见表B.1。

表B.1 禁止标识

B.2.2 警告标识

警告标识见表B.2。

表B.2 警告标识

续表

B.2.3 指令标识指令标识见表B.3 表B.3 指令标识

续表

B.2.4提示标识提示标识见表B.4 表B.4 提示标识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9761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 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 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08 4 职责

(1)公司安保部负责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实施监督管理。 (2)工程部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5 内容与要求 (1)设置要求 ①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②对于有夜班作业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 ③安全标志不易设置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或已被遮挡的地方。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集合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GB 2893-2008《安全色》和《安全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 法正式版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 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法,20xx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约1.2万字,共有7章、97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法律虽然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但它不是万能钥匙和百科全书,不可能也不应当解决所有问题。目前涉及安全生产方面

的问题很多,安全生产法不可能全部加以规范,它主要对安全生产中最重要、最突出、最紧迫并且具备立法条件的重大法律问题做出了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原则;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系; (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 (5)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社会组织(如安全咨询、评估、检验、监测等中介机构)的安全责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2003年12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ISO3864-1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 3图形标识 图形标以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以和提示标识。见附录A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以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见附录B和C。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4警示线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包、黄色和绿色三种。见附录B。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 5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

安全生产试题-第九章-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

第九章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 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B)正式实施。 A、2001年10月27日 B、2002年5月1日 C、2002年1月1日 2、职业病指(B)。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 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3、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C)。 A、职业病危害 B、职业危害 C、职业危害因素 4、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C)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 病危害因素。 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粉尘、物理、放射 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5、(B)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接触职业有害作业的工人 B、职业病病人 C、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6、依据法律规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是 (A) A、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7、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C)。 A、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A)。 A、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B、警示标识 C、警示说明和警示语言 9、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B)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 A、必要时 B、定期 C、不定期 1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A)如实告知劳动 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1、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C)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用人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

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三、现场告知 1、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用人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 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做好《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规范》,指导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及档案材料,设置和维护好警示标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要把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作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各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惩处,确保按期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2015年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1月13日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 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5.1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新增)-(4886)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倡导 “珍爱生命、我要安全”的核心安全理念,要求各层次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 为工友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为个人家庭幸福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 章、制度、规定。要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 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 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 4、遵守生产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操作规程、规定,不 准疲劳作业、不准酒后作业、禁止不懂操作规定盲目作业,不得将机 械设备借予无资格、未经公司准许的人员操作。操作机器设备中或正 在检查、检修、检测中不准接打手机、看信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不违反 劳动纪律。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对人体有害、 对公司财物有损害等特殊环境场所作业时,必须执行审批程序,设立 监护人,保证作业安全,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服从管理,听从正确指挥;有权拒绝错误指挥。工作中不准 许抱有侥幸心理,不准为省时省力采取不符合规定的简易方法处置。 紧急情况简易处置,必须有专人看护并及时修正,避免发生意外事

故。 7、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的督导 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 建议并及时改正。不准许抱有抵触心理,更不允许采取打击、报复安 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及时提醒同事注意安全,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 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自觉执 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 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 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 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1、必须站在“人本”的高度去审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以 人为本”作为公司首要的核心价值观。在安全工作方面,把职工的生 命健康作为我公司最大的财富,把安全作为我公司最大的效益来看待。 12、必须从满足职工的安全需求出发抓安全。把不断改善职工的 工作环境和条件作为公司的重要使命。 13、必须以开放的观念推进安全工作。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 进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消化吸收,为我所用。 14、必须以创新的思维不断为安全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用新的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式样

附件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式样(化学物质类) 当心中毒 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为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未知,属有机蒸气。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吸困难者给氧,救。接触容许浓度(液态氨。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使用防爆电器设备。钢瓶泄漏时将渗漏口朝上,防止液态气体逸出。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时用肥皂水清洗,溅入眼内时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 20min 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超过10rng/m 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390mg/m 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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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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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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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的 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业卫 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形势,针 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安全氛 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方案,确定策 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设施及设备的 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各项活动的开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设置规范

管理局、分公司制度-执行类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胜利油田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基本配置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胜利油田生产环节涉及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和特定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T 203-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业卫生技术规范》(2009版) 3 定义和术语 3.1职业病危害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2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可分为三类: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危害场所 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 3.4监测点 根据监测目的和现场调查的结果,选定作为长期或定期采样和监测的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为监测点。 3.5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通过安全色、几何图形及附加图形符号,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职业病危害信息的标识。

3.6 警示语句 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 3.7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4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管理 4.1职责 4.1.1 安全环保处负责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的监督管理。 4.1.2 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制作、设置及监督管理。 4.2警示标识的一般使用要求 4.2.1警示标识表面应图形清楚,无毛刺、孔洞和影响使用的任何疵病。 4.2.2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局部信息(设备、装置等)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以视具体情况确定。 4.2.3警示标识设在与职业病危险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位置,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警示标识不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警示标识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2.4多个警示标识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排列。 4.2.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公告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不宜使用易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建议采用铝质反光、搪瓷、PVC等材质。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 4.2.6警示标识如发现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3警示标识牌的规格尺寸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图形、文字尺寸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是2014年11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新增)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为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倡导“珍爱生命、我要安全”的核心安全理念,要求各层次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工友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为个人家庭幸福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要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 4、遵守生产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操作规程、规定,不准疲劳作业、不准酒后作业、禁止不懂操作规定盲目作业,不得将机械设备借予无资格、未经公司准许的人员操作。操作机器设备中或正在检查、检修、检测中不准接打手机、看信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对人体有害、对公司财物有损害等特殊环境场所作业时,必须执行审批程序,设立监护人,保证作业安全,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服从管理,听从正确指挥;有权拒绝错误指挥。工作中不准许抱有侥幸心理,不准为省时省力采取不符合规定的简易方法处置。紧急情况简易处置,必须有专人看护并及时修正,避免发生意外事

故。 7、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的督导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不准许抱有抵触心理,更不允许采取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及时提醒同事注意安全,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自觉执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1、必须站在“人本”的高度去审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公司首要的核心价值观。在安全工作方面,把职工的生命健康作为我公司最大的财富,把安全作为我公司最大的效益来看待。 12、必须从满足职工的安全需求出发抓安全。把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作为公司的重要使命。 13、必须以开放的观念推进安全工作。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消化吸收,为我所用。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最新版)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

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用人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三、现场告知 1、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

盘管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盘管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盘管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盘管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在队长的领导下, 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职责如下: 1、协助队长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及时传达矿各种安全会议、管理文件、决定、指令精神。 3、在队长的领导下, 保证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完好, 严格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对本单位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经常检查机电设备状况, 掌握盘区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 检查设备维修质量, 及时处理设备隐患, 保证机电设备的完好, 保证正常运行。 5、负责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负责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合格、灵活可靠, 管线系统吊挂整齐, 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及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准则

某某某公司 安全生产及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准则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准则 (3) 4、安全生产风险评价方法 (4) 5、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分级 (7) 6、安全生产风险级别确定 (8) 7、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确定原则 (8) 8、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准则 (9) 9、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方法 (9) 10、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分级 (14) 11、职业病危害重大风险的确定原则 (14)

安全生产及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准则 1、适用范围 本风险评价准则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的管理。 2、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 2882 (2)《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 2974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 2973 (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相关要求; (5)涉及规范、技术标准; (6)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7)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管理及技术标准。 3、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准则 本公司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结合本公司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频次、风险值的取值标准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风险

判定准则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以下要求: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4)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相关方的投诉。 4、安全生产风险评价方法 本公司选用风险程度分析法(MES)对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从严从高的原则判定评价级别。 (1)风险的定义 指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人们常常将可能性L的大小和后果S的严重程度分别用表明相对差距的数值来表示,然后用两者的乘积反映风险程度R的大小,即R=LS。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相关病症发生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对于特定危害的控制措施的状态M和人体暴露于危害(危险状态)的频繁程度E1;单纯财产损失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对于特定危害的控制措施的状态M和危害(危险状态)出现的频次E2。 2)控制措施的状态M 对于特定危害引起特定事故(这里“特定事故”一词既包含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 一、粉尘(警示牌内容) 1、健康危害 粉尘能通过呼吸、吞咽、皮肤、眼睛或直接接触进入人体,其中呼吸系统为主要途径。长期接触或吸入高浓度的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尘肺、呼吸系统及皮肤肿瘤和局部刺激作用引发的病变等病症。 2、理化特性 粉尘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和密度下,可能会造成爆炸。 3、注意防尘 (1)应急处理 定期体检,早起诊断,早期治疗。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2)防护措施 采取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加强个体防护,接触粉尘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减少身体暴露部位,根据粉尘性质,佩戴多种防尘口罩,以防止粉尘从呼吸道进入,造成危害。 4、现场警示牌使用明细见(图1)

(图1) 二、电焊烟尘(警示牌内容) 1、健康危害 电焊烟尘中含有二氧化锰、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氧等,漂浮在空气中对人体造成危害。人们吸入这种烟尘以后引起头晕、头痛、咳嗽、胸闷气短等,严重的能导致烟气中毒或尘肺病。焊接中被弧光照射1-2小时,面部有发热,第二三天会脱皮。弧光照射会引起电光性眼炎,其中的红外线会导致白内障。 2、理化特性 焊条与焊件接触时,在电流的作用下,高温燃烧而产生的烟尘和弧光。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PC-TWA)为4mb/m3.可疑人类致癌物。 3、当心中毒

(1)应急处理 在电焊作业中如发生不适症状或中毒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脱离现场,请医生治疗。另外电焊作业场地应选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如在室内作业,应搞好通风,尽量减少作业场地空气中的电焊烟尘。(2)防护措施 从事电焊作业者在作业时,为了减轻或防止电焊烟尘造成的危害,应戴好防护口罩,穿好工作服,正确使用面具和护目镜。属粉尘或烟。密闭、局部排风、除尘、呼吸防护。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4、现场警示牌使用明细见(图2) (图2)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包含风险管控)上篇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 责 任 制 上 篇 二○一七年五月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 责任制目录 矿长 (1) 矿总支副书记 (10) 总工程师 (14) 安全副矿长 (21) 生产副矿长 (27) 机电副矿长 (33) 通防副总工程师 (39)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44) 机电副总工程师 (49) 采掘副总工程师 (55) 安全科科长 (63) 安全科副科长 (69) 调度室主任 (79) 调度室副主任 (83) 通防科科长 (91) 通防科副科长 (97) 机电科科长 (104) 机电科副科长 (109) 总务科 (193)

总务科科长 (196) 政工科科长 (205) 政工科副科长 (208)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主任 (214) 采煤区长 (246) 采煤主管技术员 (256) 采煤副区长 (260) 采煤工区机电副区长 (263) 采煤工区班组长 (267) 掘进工区 (272) 掘进工区区长 (276) 掘进工区支部书记 (282) 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 (286) 掘进工区副区长 (290) 掘进工区机电副区长 (293) 掘进工区班组长 (297) 运搬工区 (302) 运搬区长 (306) 运搬党支部书记 (312) 运搬工区副区长 (316) 运搬工区机电副区长 (319) 运搬工区班组长 (323) 机电工区 (326)

机电工区区长 (330) 机电工区党支部书记 (336) 机电工区技术员 (340) 机电工区副区长 (344) 机电工区班组长 (348) 皮带工区 (351) 皮带工区区长 (355) 皮带工区党支部书记 (361) 皮带工区副区长 (365) 机修厂 (371) 机修厂厂长 (375) 机修厂副厂长 (378) 机修厂班组长 (382) 教培中心主任 (38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txt小时候觉得父亲不简单,后来觉得自己不简单,再后来觉得自己孩子不简单。越是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反而记得越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附件》设置警示标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第五条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定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施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监督管理,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八条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工作。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鼓励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 第二章告知 第十条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过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法人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并组织劳动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使劳动者了解和掌握应当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应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设置公告栏: (一)设置在单位门口或者工作场所入口处,醒目; (二)使用坚固材料制成,大小、高度应适合劳动者阅读,有照明设备; (三)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 (四)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应及时更新。 第三章警示

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汇编

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 防治责任制汇编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伊金霍洛旗新庙三星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 防治责任制汇编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矿级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 书签。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 书签。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 签。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 书签。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 签。 区队级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 定义书签。 安检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 书签。

地测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 定义书签。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 书签。 机电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 书签。 班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 签。 3 各部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检科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测技术科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调度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机电科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办公室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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