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电备案须知

旧机电备案须知
旧机电备案须知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旧机电产品进口前,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备案申请。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地的分工遵循使用地备案的原则。已明确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申请人在取得相关备案文件前,不要将货物拆卸、包装和从启运港发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业务流程图

三、备案范围

凡列入《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均需申请备案,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无需备案的:进口旧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等及其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

(二)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四种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须办理备案手续,由企业向机电处提交核准申请,凭签发的核准书办理口岸报检通关手续。

★注意: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前应先查看HS编码是否属不予备案范围(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内的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进口的产品)。

四、备案结论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获得备案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在境外实施装运前检验。备案申请人应及时与“备案书”上指定的境外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可在公告栏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境外检验机构通讯录》查询)联系装运前检验工作。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装证书”):获得免装证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需进行装运前检验。

(三)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原则上为半年。逾期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半年。延续须在备案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相关业务所需资料

为使您能尽快地办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等相关手续,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相关表格均有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动。具体表格可在网站上下载。所有申请表格均列明了填写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范本,请参照填写:(一)备案申请所需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其中1-5项为基本资料,6-17项材料视所申请的事项根据要求一栏所列明的内容对应提供。备案申请人在上报备案资料时,还须将备案设备清单制成excel表,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情况上报明细表(每一个单项都要列出)和汇总表(每一份申请书汇成一项)。申请人至前台递资料前请先将明细表和汇总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szciqjjd@https://www.360docs.net/doc/2b12871341.html,邮箱(请以申请企业的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后请及时查看是否收到自动回复信息,若没有收到回复信息请重新发送邮件。

★首次办理销售类进口旧挖掘机备案申请的企业,需先进行企业信息登记,详见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的《进口旧挖掘机备案申请须知》。

(二)变更/延续所需资料

如装运前检验中发现不符须更改备案的,申请人应先提交变更申请。

无需变更备案或已变更备案的,申请人在取得《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及《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后须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四)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核准申请所需资料

六、业务受理时间及地址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办公大楼(联合广场对面)一楼政务大厅

★到政务大厅领取通知书和批准文件的经办人员,需出具回执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等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七、办理期限

备案:备案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备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其随附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判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受理申请后,备案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备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变更/延续:20个工作日内。

换证:2个工作日内

四种特殊贸易方式下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核准:2个工作日

八、请随时关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https://www.360docs.net/doc/2b12871341.html,)公布的国家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检验监督管理方面的最新规定,并请及时遵照执行。

进口旧机电详细进口操作流程

一:旧机电备案 客户提供所需要资料---我司审核资料-----我司根据客户提供资料做相关资料-----填写备案申请书------递资料到当地商检局(机电科)-----批证OK 1.申请旧机电产品备案书需准备资料 一)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需要时提供) 三)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明文件(复印件);(需要时提供) 四)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需要时提供) 五)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包括:名称、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进口价格、销售价格及用途等)。 2.办理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时间 办理旧设备进口备案时间:正常约7~15个工作日 3.办理旧机电产品备案书流程

1.填定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2.购销合同.(盖章) 3.买卖双方及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 4.如果买方和申请单位为同一人,只需要提供一份营业执照.(执照上都加盖上申请单位的公章). 5.填定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如机器的铭牌上没有显示生产日期,产地等资料, 6.需要厂家提供机器情况说明及声明.关工落款处盖上申请单位公章. 二:旧机电进口装运前预检 一、装运前预检验”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启运港装运之前,由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依据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所进行的初步评价。 二、装运前预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照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二)核查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三)按照中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 上海海田威盟供应链为您详细介绍二手旧机电的操作流程,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详情咨询请电联 电话: (四)按照中国有关卫生、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验:

消防备案须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须知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备案范围 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详细 内容附后)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三、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受理系统。 四、资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如果涉及是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

单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网上备案服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本站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须知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以下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同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一、为什么要进行特许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所以,企业未将特许经营合同及时备案的可能会遭受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另外,特许经营合同未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会降低企业的公信力,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的投资决定,最终影响特许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及时备案非常重要。 二、申请特许经营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1、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2、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3、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三、申请流程? 六步走:企业网上注册;企业网上填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网上打印并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公告;企业备案成功。 说明:在注册并了解了备案流程后,开始准备备案资料,重点为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另外,对于网上上传的资料,有原件的,全部原件要留存备查,请注意相应文件的保管、留存。 四、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特许经营权本身包括特许人自身的知识产权,而且以其为核心,没有知识产权授权的特许经营是不可想象的,也不能称其为特许经营。可以说特许经营权与其包含的知识产权同生共亡。所以对特许人来说,在经营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在予以授权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授权范围 a) 有无限制客户对象; b) 授权地区如何划分; c) 涉及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的使用权限; d) 除了以上内容外,合同一般还包括地域的限制、营业时间的规定、营业秘密的遵守等内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其合同内容都不尽相同。 2、特许资源的使用 a) 特许资源的使用规范; b) 被特许人作出有损于特许资源行为的处理。 3、知识产权归属 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很可能出现被特许人对原有知识产权进行改进的情况,基于被特许知识产权所做出改进或开发的新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的确定。 4、终止合同及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终止合同后双方权利义务应该如何约定等。 5、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的竞业禁止 a) 是否限制加盟者在约满或转让后,不得从事同类型的商业行为;

刻章备案须知以及办理流程

刻章备案须知以及办理流程 一、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公章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安局综合 办证大厅或到南沙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政府批文或本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 2、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刻章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社团组织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到南沙 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民政部门核发的团体登记证明; 2、民政部门同意刻章证明; 3、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外地驻穗机构、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 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到南沙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外地驻穗机构需提供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核发的《全国各地驻穗代表机构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其 复印件一份,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需提供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以及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机构注册证》原件及其复印一份; 2、派出机构同意刻章证明; 3、驻穗机构(办事处)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投标文件范本

绿化工程 施工邀请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己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保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2条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二卷技术规范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七章工程量清章与报价表

第八章辅助资料表 第四卷图纸 第九章图纸 4.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5.投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示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6.4 补充通知须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 三、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价格 7.1 投标价格 7.1.1 除非合同中另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1.2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己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7.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7.2.1 如果采用7.2.2价格固定,则删除7.2.3价格调整;反之,采用7.2.3价格调整,则删除7.2.2 价格固定。 7.2.2 价格固定(备选条款A)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7.2.3 价格调整(备选条款B)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备案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3.《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37号令); 4.《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53号局长令)。 备案范围 凡列入《实施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均需备案,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受理及备案机构 广东检验检疫局。 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备案费用。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凡涉及国内证件类的资料,请携带原件方便核对,并请按下列序号从上往下顺序排放):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委托书(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2.《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应核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签章); 3.《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4.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5.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6.《旧机电产品进口来源自我声明》(申请人应核盖公章); 7.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需核盖公章): ●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 ●旧机电产品的状况说明、制造年份证明材料,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 彩色照片; ●涉及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成套设 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安全评价意见; ●涉及进口旧工程机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 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近期照片(含铭牌及机身); ●涉及进口旧印刷机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涉及进口发动机组的中文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和机组使用 时间记录或声明材料。 ●涉及进口旧轮胎的国家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政府管理 部门允许进口的批准文件; ●涉及进口实施CCC认证制度管理的相应的CCC认证证明文件。 8.具体表格下载后,请参照网上公示的“进口旧机电备案所需提交纸 质资料及填写要求”填写。

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函

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函 致:(投标人名称) 1.(招标人名称)的(招标工程项目方案名称),已由(项目方案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方案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方案的概况如下: ()〈说明招标工程项目方案的性质、规模、构造类型、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工程建设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完工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日,工期_____天; ()工程质量要求到达国家施工验收标准_________规范。 (不提供资格予审文件时) 3.收到请柬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方案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天分类别、天分等级)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以及以下条件: (1)项目方案经理天分等级:_______; (2)…… 4.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一个或多个)招标工程项目方案感兴趣,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予审申请,只有资格予审合格,才有可能被邀请

参加投标。 5.请你方按本邀请书要求将资格予审资料密封后,在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以前送至招标人。 (提供资格予审文件时) .收到请柬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方案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天分类别、天分等级)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一个或多个)招标工程项目方案感兴趣,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予审申请,只有资格予审合格,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请你方按本邀请书后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予审文件,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每天上午___时___分至___时___分,每天下午___时___分至___时___分(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资格予审文件每套售价______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______元,招标人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予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丧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资格予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以前送至招标人。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招标工程项目方案名称和标段名称)资格予审申请书”字样。 8.迟到的申请资料(申请书)将被回绝(以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单填写要求 一、申请书按样板填写,红色部分为填写要求。 二、申请资料摆放次序: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3.申请人营业执照; 4.收货人营业执照; 5.发货人营业执照; 6.合同/协议/海关备案清单/征免税证明; 7.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 注意:请不要改变申请书及清单格式。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填写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申请资料摆放次序 1、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 2、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3、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4、合同或协议; 5、安全、卫生、环保的自我评价报告; 6、工商营业执照 提示:1、企业申请时需提交以上资料。 2、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的产品才需要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 工作联系单》,具体产品目录可查阅商务部网站。

3、需要到商务部办理许可证的产品,需提供一式两份《进口旧机电 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4、请不要改动表格。 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填写要求: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审批表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申请号:(由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联系人姓名:(填经办人姓名)电话:(要求同左)传真:(要求同左) 收货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发货人名称及地址:(要求同左,填注册名称和地址) 备案产品名称、型号:(要求同左,如“立式加工中心、AHGGS型”等(详见清单))备案产品数量:(要求同左)备案产品金额:USD(填写美元金额) 备案产品产地、所在地:(填写产地/启运地)备案产品制造日期:(填写该产品生产日期)入境口岸:(填写入境口岸,如深圳皇岗,最多可填写三个口岸) 备案产品的用途:□企业自用□市场销售□其他

最新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1)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 办理范围:区属用人单位(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 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发放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团体、南关区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初次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录证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二、年检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 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年检。 三、劳动合同备案 1、新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3)劳动合同【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 注: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月(30日)之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邀请招标程序

邀请招标程序 山西博威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邀请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4.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3建设工程365JT规划许可证; 4.4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1.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1.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1.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1.2至1.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化妆品备案须知

上海口岸进口贸易型化妆品报检须知 一、收货人备案 详见网站《收货人备案须知》。 二、报检时须提供: ㈠首次进入上海口岸的化妆品成品(包括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和非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在报检时提供以下纸质文件: ⒈产品配方(附件一); ⒉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3.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产品(牙膏、口腔牙齿清洁剂(假牙模膏及粉)、盥洗用皂等),提供产品: 1)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包括产品安全性承诺(见附件二)及授权书复印件、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见附件三); 2)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4.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附件四) 5.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翻译件(非卖品可提供正品外文标签翻译件),无外文标签的产品只须提供中文标签样张; 6.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SFDA2010年4月1日前给予国产化妆品备案的除外),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加施包装目的地名称等信息的纸质文件;

7.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它文件; 8.报检清单(见附件五)(请各企业根据企业端导出的表7:货物清单来完成此表)。 相关部门按以上要求进行审核,单证、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报检; ㈡首次进口化妆品半成品、中间产品应当提供以下纸质文件: ⒈产品配方(附件一); ⒉报检清单(附件五):报检半成品、中间产品时品名或规格须注明“半成品”或“中间产品”。 3.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附件四) ㈢非首次进入上海口岸的,并已取得正式产品备案号的化妆品成品及半成品及中间产品,在报检时只须提供符合规定的报检清单(见附件五)和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附件四)。如未能提供正式产品备案号的视同首次进口提供报检资料。 三、首次进口化妆品产品备案 ⒈首次进口化妆品成品备案 进口化妆品成品在上海口岸首次进口时,除上述报检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并在查验前向检验部门提供相关电子版进口化妆品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程序流程图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程序流程图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4.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4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1.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1.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1.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1.2至1.5 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三、招标申请 1、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附件二),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拟邀请的投标单位名称、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2、一般结构不太复杂及中小型工程应采用邀请招标。 3、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单位应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招标申请表中填报选定的拟邀请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拟邀请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应少于3 家。*招标单位的招标申请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可进行编制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1、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写招标文件,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向邀请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发放。

旧机电备案须知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办事指南 一、备案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旧机电产品进口前,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备案申请。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地的分工遵循使用地备案的原则。已明确使用地的,由使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直属局受理备案。申请人在取得相关备案文件前,不要将货物拆卸、包装和从启运港发运,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业务流程图

三、备案范围 凡列入《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均需申请备案,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无需备案的:进口旧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旧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零部件等及其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 (二)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四种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须办理备案手续,由企业向机电处提交核准申请,凭签发的核准书办理口岸报检通关手续。 ★注意: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前应先查看HS编码是否属不予备案范围(列入《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内的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进口的产品)。 四、备案结论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获得备案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在境外实施装运前检验。备案申请人应及时与“备案书”上指定的境外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可在公告栏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境外检验机构通讯录》查询)联系装运前检验工作。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装证书”):获得免装证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需进行装运前检验。 (三)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原则上为半年。逾期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半年。延续须在备案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相关业务所需资料

委托加工备案注意事项

三、企业提出备案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2、委托方和被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3、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确认); 4、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副页)复印件 (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5、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标注委托方生产 许可证编号时); 6、委托双方应填写附件一《申请人述》,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各存一份,委托 方和被委托方所在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存一份(委托 双方企业均在日照市围的提供一式三份)。 四、备案受理机关一次备案期限不超过6个月,企业的委托加工备案合同期限超过6个月的,需分段另行延续备案手续。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有效时限不能满 足备案6个月的,备案期限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 有效时限为准。 五、对已从事委托加工备案的企业,备案期满后继续申 请办理备案手续的,除提交初次申请办理的有关材料外,还 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有效委托加工生产情况说明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 2、委托加工的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 3、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证明,监管证明应包 括以下容:委托加工企业是否纳入监管围、委托加工企业是 否履行备案承诺、是否按备案标注方式进行标注、被委托企 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委托加工产品的相关记录及留存样品、是 否具备生产委托加工产品的资质等。 六、委托加工食品标识标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有关要求,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有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 及生产者(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可选 择标注。 2、无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 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3、委托企业名称和被委托企业名称为同一字号。 七、委托加工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容: 1、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2、合同中应有委托加工产品标注方式条款; 3、依照《合同法》应包括的容。如当事人的名称和住

类医疗器械备案须知

请申报企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网址:)”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网上预申报(建议用PDF格式上传扫描件)。申报企业通过后,通过电话告知受理部门;由受理部门承办人进行网上审核,符合要求后,由承办人电话告知申办企业报送纸质材料。 经营范围(请在百度下医疗器械目录进行查询),一般药店常销售的品种如下: 6820普通诊察器械:体温计、血压计、肺量计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电子血压脉搏仪、动态血压监护仪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磁疗仪器 6827中医器械:针灸针、小针刀、三棱针、梅花针 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尿液分析系统里的排卵检测试纸、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血液分析系统里的血糖分析仪用试纸、血糖试纸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制氧机、手提式氧气发生器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止血海绵、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 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避孕套、避孕帽 备注:在系统中“经营范围”一栏选项中将“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拆分为“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和“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两个选项。企业在填报申请时,如果只经营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则选择“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如果经营体外诊断试剂,则选择“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 以下资料要分成9个附件上传: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 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备注:说明要表述成:“零售第二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体温计、血压计、肺量计);……” 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 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扫描版

保健食品备案须知

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换发须知 一、项目名称: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换发 二、项目内容: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换发 三、审查的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渝食药监〔2011〕41号) 5、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食药监食许〔2011〕15号) 6、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渝食药监食许〔2012〕17号) 四、项目数量:无数量限制。 五、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换发条件: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换发保健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国产保健食品须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有效GMP证明和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须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2.审验并保存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销售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3.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者还要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时间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台账、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即将到期,且经营单位继续经营保健食品的,由经营单位在有效期届满前25个工作日内提出换发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按新申请经营条件审查办理。 六、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一)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换发申请; 资料编号(二)保健食品经营登记表; 资料编号(三)保健食品经营条件自查表; 资料编号(四)《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原件; 资料编号(五)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资料编号(六)保健食品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编号(七)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 资料编号(八)经营保健食品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资料编号(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申请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逐份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依次序按照统一要求的A4,40页资料册装袋,一式两份;凡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八、申请表格: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换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登记表;保健食品经营条件自查表;

化妆品备案须知

化妆品备案须知 一、什么样的化妆品要备案? 答:所有进口化妆品必须向国家药监局备案。 二、申请批件要多长时间? 答:1、进口普通化妆品:一般5-6个月左右取得批文。 2、进口特殊化妆品:一般10-12月左右取得批文。 三、备案程序是怎样的? 答:在华责任单位备案-检验-整理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审核发凭证等程序。 四、备案的流程时间是? 答:1、检验时间: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验周期,大概2个月内完成。特殊类化妆品各项检测周期,一般3-4月内完成。防晒类产品如果加做spf值、斑贴试验以及pa试验,时间较长。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产品需做人体安全试验测评,大概4个月左右。 2、评审时间:普通产品转到审评中心即审核备案。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评审 会议为每月10号之前受理,最后一周上会。 五、化妆品备案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答:化妆品备案费用主要是化妆品的检验费用: 检验收费标准会根据产品的类别有所不同:基础检测费一般在6300-8300元,服务费4000(实报实销),特殊类化妆品因会增加人体试验而稍高,主要根据加测项目决定,服务费10000左右。 随着国家对化妆品监管力度的加大,这项工作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北京鑫金证国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化妆品批文办理,成功备案日本,韩国,美国,台湾,香港,瑞士,意大利,法国等多个国际产品。 六、化妆品的检验需要进行哪些检测项目? 答: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有些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七、化妆品备案涉及的机构有哪些? 答:化妆品的备案,主要涉及到四个机构: 1、检测机构 2、行政受理中心 3、评审委员会 4、行政审批部门 八、备案进口化妆品需提交哪此材料? 答:1、国外提供的自由销售证明; 2、国外出具的授权书;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须知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须知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并填写企业标准备案延续申请表,到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延续备案手续。 延续备案应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提起申请。 一、经复审标准文本无任何改动,申请延续备案继续有效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备案标准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延续备案有效证明。 二、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重新备案,须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并按登记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经复审标准备案不再延续,申请备案废止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备案标准文本(份); . 废止原因。 受理编号:枣食企标延字()第号 受理日期:年月日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 登记表 标准名称: 企业名称: 山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内容须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

以“无”字填写。 2、申请表及申办资料原件一份。 3、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4、所报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受理地点:枣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电话: 地址:枣庄市中区文化东路号邮编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案号 原备案有效期至年月日联系人:固话: 手机: 邮编:传真: 结果(在相应栏中划“√”)继续有效() 修订并重新备案() 废止() 备案单位(盖章) 年月日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条款备案须知

格式条款备案须知 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能够依法得到保障,格式条款备案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请您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签字确认: 一、请认真阅读《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及《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知晓您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并对所提交文件、证件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格式条款实施备案监督,不影响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方不因格式条款已经备案而减轻、免除或者转移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格式条款备案包括首次备案、变更备案、修改备案、注销备案等。 三、下列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提供方依法应当在首次使用日的30日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备案机关提出首次备案申请;已备案的格式条款需要变更的,提供方应当在使用日的15日之前向原备案机关提出变更备案申请:(一)房屋买卖、房屋中介、物业服务合同文本;(二)供电、供水、供气合同文本;(三)旅游合同文本;(四)有线电视、邮政、电信服务合同文本;(五)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文本;(六)运输合同文本;(七)拍卖、抵押、质押合同文本;(八)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合同文本。 自愿备案的格式条款,提供方可以在任意时间提出备案申请。备案后需要变更的,提供方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变更备案,未办理变更备案的,不得继续使用备案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四、申请人应当认真填写《格式条款备案申请表》,按照《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格式条款备案监督办法》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加盖印章或签名,注明提交日期。 申请人申请格式条款首次备案、变更备案、修改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格式条款备案申请表》;(二)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其他类型的格式条款文本;(三)制定格式条款的依据、理由和说明;(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等有关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五)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六)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上述书面材料,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外,提供方应当在原件或者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详细步骤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程序流程图 工作内容管理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管理机构↓ 审查建设单位资质—————————→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招标申请———————————→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

发出投标邀请书 ↓ 勘察现场 ↓ 招标预备会——————————→招标管理机构监督 ↓ 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 ↓ 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招标管理机构审定↓ 开标—————— 招标管理机构全过程监督 ↓ 评标———→

中标—————— ↓ 合同签订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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