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简答题

简答题

1.我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1)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

(2)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

(3)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色。

(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职。

(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

(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

(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

2、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

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

3.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

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3、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意义。

1、义务内容不同。无偿合同利益出让者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有偿合同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大于无偿合同。

2、主体要求不同。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无偿合同中,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成为纯获利的一方。

3、对债权人行使撤消权要求不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可行使撤消权;债务人有偿转让财产,要求主观具有恶意时,债权人可行使撤消权。

4、区分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

区分这两类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有当事人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法律通常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尽可能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意自治权,无需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5、简述格式合同的基本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致性。

(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持久性。

(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

(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

(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6、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1)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当事人。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7、简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要点)

(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

8.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9.简述要约的撤消与撤回的区别。

(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消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发生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消有着严格的限定。10.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邀约的实质内容相一致。(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11、强制缔约的特点。

(1)强制缔约依然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不过一方当事人负有承诺的法定义务。(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依该标准来确定。

(3)在强制缔约中,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理解为默示承诺。

12、合同条款的种类。

(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

(2)合同的主要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

13、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

(1)合同无效和撤消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2)合同不成立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4、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在哪几点?

(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起合同约定的义务;

(3)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

15.简述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

(1)附条件的要件:

A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B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C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D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2)附期限合同的期限要件:

A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B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

C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二者主要区别在于:条件是将来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期限是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16.简述附条件合同中条件的事实具备的条件。

附条件的要件:

A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B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C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D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17.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8.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被撤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2)乘人之危订立合同。

(3)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

(4)因显失公平而而订立合同。

19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20、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

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双务合同的互负债务,在履行期上往往不一致。设计法律制度时必须考虑到如何保护先为给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安抗辩权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方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21.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和行使的主要内容。

适用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同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另外,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必须非专属与债务人的债务。(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延。

(5)债权人有保金债权之必要。

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

(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2.简述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内和对外法律效力。

(一)内部效力:

(1)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

(2)让与人对受让人付有告知的义务。

(3)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

(二)外部效力:

(1)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2)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债务人可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消。

23、.简述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

(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

(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

24.试论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行使方式。

行使条件:

(1)不可抗力。是指由当事人意志以外的,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合同目的的落空,因此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拒绝履行。是大陆法系的概念,是指当事人能为履行而违法的不为履行。

(3)履行延迟。又称债务人延迟,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情景。

(4)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虽为履行,但未按合同债务的内容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使方式:

(1)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5、提存的适用条件。(即提存的原因)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或其他债权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6.简要论述违约责任的基本内容。

(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令相对人不能实现合同预期利益,相对人如果发现违约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并且继续履约对自己有利时,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恢复自己合同的权利。

(2)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指已经出现质量违约的情况时,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合同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导致的损失,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恢复合同的全面履行创造条件,为对方实现合同权利而完成必要的工作。

(3)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

27、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

(2)损害事实;

(3)行为人的主观上的过错;

(4)损害事实和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28.简要论述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解释的基本内容。

(1)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9.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和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转移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特殊规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就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或合同的效力(一)对出卖人的效力:

(1)交付标的物

(2)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3)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

4)按照约定地点交付标的物

(5)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6)对标的物的权利瑕疵负担保责任

(7)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二)对买受人的效力:

(1)支付价款

(2)接受标的物

(3)对标的物进行检验

(4)通知责任

30、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

(1)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2)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3)多为标准合同;

(4)受计划控制。

31.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

(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

(3)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但这种诺成是效力极弱的诺成。

32、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消的限制有哪些?

(1)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2)必须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

33、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哪些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于人与赠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33.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1)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

(2)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3)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34、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承租人须交付租金的合同。

(3)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以有体,特定的非消费物为标的的合同。(5)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须返还原物。

(6)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是双务有偿合同;

(2)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3)标的物是房屋,是不动产,是特定物。

(4)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

(5)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6.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

(1)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

(2)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3)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

37.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基本区别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相比基本区别

(1)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出租人的租赁物是现存的,不需购买。

(2)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出租人直接交付租赁物给承租人;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及所有权直接交付买受人。(3)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对租赁标的物负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负瑕疵担保责任。

(4)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物享有选择权。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必须反还租赁物权,不享有选择权。

38、承揽合同的特征。

(1)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2)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

(3)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4)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

(5)履行需双方的协作。

39、运输合同的特征。

(1)合同标的是运输行为;

(2)多是格式合同;

(3)有偿、多为诺成性合同。

40、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特征。

保管合同的特征:

(1)保管合同原则上是实践合同;

(2)标的物是日常生活用品;

(3)标的是保管行为;

(4)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仓储合同的特征:

(1)是诺成合同;

(2)标的物为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

(3)仓储物为大宗生产资料、货物等动产;

(4)是有偿合同。

1.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意思表示的多寡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所谓单方行为,指仅由一个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双方行为,指由二个方向相反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多方行为,指由二个以上方向一致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共同行为。合同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为,即双方合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同。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意味着合同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或者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真实的意思产生于当事人的自由和自愿,因此当事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才能使其意思表达成一致,如果不存在平等自愿,也就没有真正的一致。因而因欺诈、协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有一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者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谓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设定某种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谓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用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当事人上发生变化。所谓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消灭原法律关系。合同法上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都是民事性质的,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两大部分。合同法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这是合同法与物权法法律分工的明显不同。合同法与物权法虽都是财产法,然而物权,尤其是其中的所有权,直接规定社会财产的归属关系,其所要解决的是现存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主要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因而,所有权及至整个物权,本质上是规定和反映社会财产关系的静止状态。而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关系的法律规范,规定和反映的是社会财产或其他劳动成果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并经过交换领域进入消费领域,其内容主要表现为转移已占有的财产,转换的目的或是实现对财产的占有,或是创造一个新的占有。因此,合同是当事人处分财产或获得财产的重要法律手段,充分反映着流通领域内的

财产运动状态。合同法则通过确认和保障合同当事人正当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对这种财产流转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而民法本身又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若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的,如商标法、专利法、继承法等,合同法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在制定的物权法也是这样的单行法。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适用于合同法的同时,合同法以其特别或具体的制度和规定对各种合同关系进行调整。

3.我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我国合同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的原则清晰突出。(2)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明确充分。(3)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集中。(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

4.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有哪些?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

(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5.请谈谈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首先,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一般规范性是相对于民法的具体规范而言的,是指其确立一般的行为模式,并由合同法规定的一般的责任作为保障。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存在价值不仅在于通过其能够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合同法,而且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时还可以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具有在个案中可资援引的规范意义。换言之,合同法基本原则主要是与具体的合同法规范结合起来发挥法律调整作用,主要具有补充性质,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独立的法律依据。其次,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指基本原则是由模糊概念构成的,其理解和适用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6.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1)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相对方。

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具体表现为: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我国《民法通则》第10条明确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等平等”。②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在我国,参与民事关系的有各种类型的法人、自然人、合伙组

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也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无论是何种主体,在参与民事关系时都要适用民法的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例外。③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合同法中所讲的平等原则,主要的意思即在于此。任何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无论其性质,都不能凌架于他人之上,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而只能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去设定、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自愿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该原则实质上是传统民法中所谓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法中,自愿原则即体现为合同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中虽未明文规定合同的自由原则,但在实质上,《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自愿则即为意思自由原则。

具体讲来,合同自由原则有以下内容:①缔结合同的自由。即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他们缔结合同,该自由是合同自由其他内容的前提和基础,若当事人不享有此项自由,也就谈不上其他自由。②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即指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与何人订立合同。③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即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合同的内容。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益利益,任何人就不得干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内容。④变更我解除合同的自由。即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在合同成立后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既然当事人可自由缔结合同,当然也可以通过协议自由变更和解除合同,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必然结果。⑤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即当事人可自主选择合同的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以外,当事人可自由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缔结合同。

(3)公平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明确规定了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也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包涵了等价有偿的意思,即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人约定外,当事人取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在合同法中,公平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其中集中体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一是情事变更制度,二是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

7.合同法诚实信用、保护公序良俗、合法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1)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具体来说,诚信原则具有以下内容和功能:①确定诚实可入,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②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诚信原则不仅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而且要求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与矛盾。③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诚信原则要求在法律与合同缺乏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时,司法审判人员应依据诚信、公平的观念,准确解释法律和合同。

(2)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概念和法律原则。《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则具体指明了“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合法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此将其简称为合法原则,实际上包括了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8.合同法的作用有哪些?

合同法的具体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合同到终止合同的全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合同当事人中,债权人是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一定义务的合同关系的主体,债务人则是依据合同和法律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法通过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以及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保护人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其中,维护交易安全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随着市场交易的发达,财产的交换越来越频繁和发达,对于交易安全的保护和规范的呼声越来越高,合同法则是规范交易关系的基本法律,它所确立的是基本的交易规则,交易的安全主要是通过合同法进行维护的。同时,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也是合同法的重要功能。

(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信用经济、法律经济。合同是联结生产、流通、消费的纽带,是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法律形式。是维护商业信用的法律保障。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和公民,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履行合同,可以保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正常运行,实现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预期目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9.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哪些意义?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分有如下意义:(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10.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意义?

区分这两类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

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定。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意自治权,无需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11.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要件?

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12.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是:

(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成为合法的合同。

13.要约要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要约要具备以下主要构成要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14.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依如下几个标准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

(1)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作出区分。由于要约是目的在于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要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思表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不能有任何直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予以确定。

(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在交易中的作法来进行区分。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再如当事人之间因多次从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未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价格,那么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

(5)其他因素。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考虑其他的情况,如合同的性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资历、品行等情况;还有,合同的订立是否需要双方实际接触;以及一方发出的提议是否能使相对人产生要约的信赖等等。

15.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

(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16.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17.强制缔约有哪些特点?

强制缔约的特点如下:

(1)强制缔约依然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

(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

(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

18.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19.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的内容有哪些?

(1)立法控制。所谓立法控制是指,在法律中事先明确规定清楚,某些条款必须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或者某些条款不能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当事人不得改变。合同法第42条涉及到的格式合同或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况,即具有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的情形时,这些格式合同或者有关条款无效。另外,如免除格式条款提供者主要义务,排除相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也无效。

(2)司法措施。所谓司法措施即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法院认定某一具体合同条款是否是由当事人合意才纳入合同的。实际上是授权由法院来解释合同条款,有疑义时则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

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时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3)行政措施。所谓行政措施即指通过要求某些格式合同条款应事先经过行政机关审核,方能投入使用的办法,来消除不合法的格式条款的适用;或者由行政机关制定合同范本,以供当事人采用。

20.格式合同的解释中体现了哪些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一规定体现了格式条款中的保护弱者利益原则。

(1)由于格式合同的条款是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拟订的,而相对人一方又是弱者。所以,在对合同条款发生歧义需要解释时,当某一条款有几种解释方法,其中某种解释有利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而另一种解释则对相对人有利的话,即应解释得有利于相对人而不利于条款的拟定者。

(2)当某一合同既存在格式合同条款,又存在非格式合同条款,例如补充协议时,如果两种条款发生冲突,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即应当采用非格式合同条款。

21.合同条款的种类有哪些?

(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指为了给当事人起示范作用,从而使合同尽可能完备的,如我国合同法在第12条明文规定的那些条款。主要有: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标的;③质量和数量;④价款或酬金;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欠缺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就难以成立。故也将其称之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或者成立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故其又被称为合同的一般条款。普通条款包括:①偶尔条款;②通常条款;③特意待定条款。

22.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

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3.缔约过失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缔约过失的法律特征有: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

(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

(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失。

24.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在哪几点?

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

(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25.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有哪些不同?

合同的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为普通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

适于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是为特别要件:

(1)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2)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却可因各种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效。

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统一规定的,当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约定。而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作自由的约定,

26.合同生效要具备哪些要件?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7.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有哪些?

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这种条件既可以是事件,又可以是行为。根据某一事实的发生对合同效力影响的不同,可以将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

(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28.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哪些条件?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29.那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构成以欺诈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①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一般情况下,欺诈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但依照法律或交易习惯负有告知义务时,沉默也可构成欺诈。②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是指虚构事实的故意和隐瞒事实的故意。③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而这种错误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④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并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须具备以下成立要件:①须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②须合同当事人为恶意,恶意是指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订立的合同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须当事人之间有通谋。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0.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被撤销?

合同撤销的原因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2)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构成乘人之危的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①须合同相对人处于危难境地。②须乘危之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③须乘危之人有乘危的故意。④须合同内容对相对人严重不利。

(3)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构成重大误解的要件有:①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重要事项发生了认识上的错误。其中主要包括对合同性质、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的误解。

②该当事人基于误解而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了合同。③误解是由于误解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对方的欺骗或者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4)因显失公平而订立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①该合同必须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一般不发生显失公平的问题。②合同内容须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③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没有经验或者在交易中处于劣势所致。

31.表见代理有哪些特点?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有哪些?

表见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

(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表权的理由。

(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有:

(1)代理权自始即不存在,而存在着使相对人相信具有代理权的正当理由。(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4)被代理人知道其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

表见代理虽然事实上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却发生有效代理的法律后果,而这种法律后果的发生并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或同意,因此,它属于有效代理的一种,而不属于效力未定的无权代理。

1.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①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②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③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④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⑤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⑥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⑦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

(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该原则是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具体体现。

协作履行包括以下内容:①及时通知义务;②相互协助义务;③保密义务。

(3)经济合理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履行原则又称效益履行原则。它要求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表现在许多方面:①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履行方式;②合同履行期的选择体现经济合理原则;③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体现经济合理原则;④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确定是否形成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关系,应基于以下事实:①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②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③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和牵连性。

(2)须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

(3)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3.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4.为什么设立不安抗辩权制度?

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不安抗辩权时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

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5.债权人代位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理权。

(2)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的权利,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都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3)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

(4)代位权并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其在债务人的履行期到来之前也可以为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行使。

6.从代位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则合同之债自始即不存在,债权也不存在,因而债权人也就不可能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另外,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必须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力却不行使。

(4)债务人已经履行迟延。

(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债权已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其债权的消极行为而出现不能实现的危险。

7.如何区分代位权与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4)债务人已经履行迟延。(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须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3)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2.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2)受益人的恶意。

可以从两者的概念和条件上去进行区分。前者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后者是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不利于自己行为的权利。

8.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合同变更以后,被变更的部分即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已变更的部分,在完成变更程序之后,即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

(2)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

(3)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4)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继续有效。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9.合同权利让与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②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③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

(2)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②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③债务人可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销。

10.哪些合同权利禁止转让?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0-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0-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选项中属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是( )。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人乙家 C.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D.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2.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 )。 A.合同成立之日 B.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C.仲裁机构裁决之日 D.当事人主张之日 3.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4.下列关于合同变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原则上仅向过去发生效力 B.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 C.已经履行的债务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了法律根据 D.未变更的权利义务不再继续有效 5.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转让给了丙。此种转让需( )。 A.经乙方同意 B.经丙方同意 C.只需通知乙方 D.不需经任何人同意 6.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7.在某民政部门举办的赈灾义演会上,某公司当众宣布向该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会赠与200万元,事后,该公司捐赠款项迟迟未能到位。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3

无简答题答案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B.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C. 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正确 D.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在租赁合同期间,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若义务方不履行维修义务,另一方不得自行维修 B.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正确 C.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D. 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可抗力具体包括的情形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罢工、动乱正确 B. 政府行为正确 C. 战争行为正确 D. 自然灾害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自然灾害, 政府行为, 战争行为, 罢工、动乱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建设工程合同除具备承揽合同所具有的诺成、双务、有偿等特性外,还具有的特征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正确 B.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正确 C.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正确 D.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为建设工程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为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 题目5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法》规定的排除继续履行义务的情况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债务人拒绝履行 B. 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正确 C.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正确 D. 履行费用过高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履行费用过高 题目6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从世界各国的规定看,以下各选项中属于特种买卖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样品买卖正确 B. 分期付款买卖正确 C. 试验买卖正确 D. 买回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买回, 试验买卖, 样品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 题目7

电大合同法练习题和答案

电大《合同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 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B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 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 )。 A. 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C. 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C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B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 )。 A. 研究开发人所有 B. 委托开发人所有 C. 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 D.国家所有 l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 中,行纪人属于( A )。 A.当事人 B. 代理人 C. 居间人 D. 利害关系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DE )。 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合法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AB )。. A.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C. 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 D.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E.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3.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BDE )。 A.支付定金 B.赔偿损失 C. 中止履行合同 n继续履行合同E. 采取补救措施 4.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ACDE )。 A. 土地所有权 B.国有土地使用权 C.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某大学校舍 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5.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BDE )。 A. 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 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 D.为诺成、双务合同 E. 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10 分。)得分:10 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C. 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正确答案:D 满分:1 分 2.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3.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 债务人承担 B. 代位权人承担 C. 全体债权人承担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4.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5.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A. 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 B. 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C. 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D. 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正确答案:B 满分:1 分 6.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正确答案:D 满分:1 分 7.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2个月 正确答案:C 满分:1 分 8.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A. 可以解除合同 B. 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C. 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D. 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投标2.附条件合同3.代位权4.违约责任5.买卖合同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 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5.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由当事入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 B.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生效前 C.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成立之前 D.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既未成立亦未生效之前 6.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A.合同B.侵权 C.欺诈D.不正当竞争 7.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 10.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可以是书面的B.可以是口头的 C.必须是书面的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 3.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该题库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及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合同法》题库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 )的合同。 A.婚姻性质 B.监护性质C.行政性质 D.财产性质 2.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 A.司法秩序 B.公共秩序C.通行秩序 D.重要秩序 3.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 )。 A.到达主义 B。通知主义C.发出主义 D.双方约定 4.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药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 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 )。、 A.遇到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B.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C.遇到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D.遇到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5.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某年8月31日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同年6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及时通知乙公司,至8月31日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1日,甲公司发货并函告遭灾一事。乙公司因货物迟到被发包方扣发工程款l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l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l万元不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于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l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6.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 A.应通知债务人

中央电大本科《合同法》历年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

中央电大本科《合同法》历年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 说明:试卷号:1044 课程代码:00650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26.简述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范围。 参考答案: 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现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比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有所扩大。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调整范围比原来三部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扩大表现在:其一,合同的主体,不论中国的,还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都是本法调整的范围;其二,合同的种类扩大了,不仅是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而且包括了其他各类有关债权债务的民事合同。 27.简述一般法定解除权发生的事由。 参考答案: 合同法上一般的法定解除权发生事由包括: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8.简述保管合同的特征。 参考答案: 保管合同除为不要式合同、劳务合同、继续性合同等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保管合同为要物合同。《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法上保管合同为要物合同,为成立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 (2)保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原则上,保管人为寄托人保管其物品,寄托人并不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寄托人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从而使保管成为有偿合同。 1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

无简答题答案 详参题后正确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正确 B. 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正确 C. 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 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B.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正确 C.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D.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下列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人寿保险请求权正确 B. 劳动报酬请求权正确 C. 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正确 D. 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劳动报酬请求权, 人寿保险请求权 题目4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物权法》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出质的权利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本票正确 B. 提单正确 C. 存款正确 D. 汇票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汇票, 提单, 本票, 存款 题目5 不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0.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某电信公司甲通过广告称其有10部新型手机,每部999元,广告有效期3周,销售公司乙于广告发出后第3天带款去甲处买手机,但甲的手机已售完,现无货可供,依合同法,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不正确 B.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C.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正确 D. 甲发布本案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甲发布本案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题目6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电大《合同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

电大《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名词解释一、名词解释 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合同法基本原则: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 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拍卖: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定:拍卖人在竞买人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提出要约的时候,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 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 据的合同。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 合同。 合同无效: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力。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 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诺或 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 止的整个行为过程。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 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 同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

电大合同法期末机考题

单选题 A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A. 财产交付时 B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c.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人 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 保管物交付 C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B.非格式条款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A.首次 承揽合同成立后,()。D.定作人有权任意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人将辅助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应由()完成的工作质量向定作人负责。 B. 承揽人对第三人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 识产权()。 B. 不属于买受人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扣除必要的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 A. 5 年 D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 债务人承担 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c. 协商一致 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B. 单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 约金数额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A. 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审查撤销权的主体、产生条件、行使范围,该审查权由()依法行使。 A. 人民法院 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在相对人恶意时()。A.法人可主张其无效,但应负举证责任 F 房屋出租人若要出卖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期限为(D. 3 个月

电大本科《合同法》简答题复习参考

合同法简答题复习参考 1、我国合同法的特点。 答:A、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 B、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 C、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色。 D、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 E、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 F、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 G、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 2、简述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答:A、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 B、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知道思想。 C、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 D、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3、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答:1)义务内容不同。 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2)主题要求不同。 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中,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债权,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如果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财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4、简述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 答: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同合意自治权,无须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5、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A、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B、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 C、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 D、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 E、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6、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答:A、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当事人。 B、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7、简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答: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生效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但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 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销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 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因此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为合法的合同。 8、要约的构成要件。 答:A、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B、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C、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D、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9、简述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答:A、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之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B、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10、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答:A、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B、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试题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合同法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D )。 A.婚姻关系 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D )关系的协议。 A.行政权利义务 B.经济权利义务C.刑事权利义务 D.民事权利义务 5.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6.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D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A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8.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C )两个法定阶段。 A.起草和抄写 B.意思和表示C.要约和承诺 D.协商和谈判 9.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B )。 A.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 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10.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电大合同法期末机考题(已排序)

单选题 A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A. 财产交付时 B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c.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 返还寄存人 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 保管物交付 C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B.非格式条款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 A.首 次 承揽合同成立后,()。D.定作人有权任意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人将辅助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应由()完成的工作质量向定作人负责。 B. 承揽人对第三人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 识产权()。 B. 不属于买受人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扣除必要的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 A. 5 年 D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 债务人承担 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c. 协商一致 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约金数额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 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审查撤销权的主体、产生条件、民法院 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在相对人恶意时( ) B. 单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 )。 A. 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行使范围,该审查权由()依法行使。 A. 人)。A. 法人可主张其无效,但应负举证责任

2018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卷号:1044 2018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1044; 课程考核:形考(纸质30%),终考(纸质70%)。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实践合同的是(C)。 A.买卖合同 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 D.运输合同 2.下列属要约的是(D)。 A.某股份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B.某公司在电视台播发的售房广告,但称“价格面议” C.某出租车未打开顶灯,在马路上行驶 D.某处于运营中的自动售货机,投入一元硬币,自动送出一杯可乐 3.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A)。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订立合同的签订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地的价格履行 D.按当事人重新约定的价格履行 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B)。 A.6个月内行使 B.1年内行使 C.2年内行使 D.5年内行使 5.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D)。 A.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 B.经法院裁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C.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D.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6.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A)。 A.首要条件 B.重要条件 C.唯一条件 D.一般条件 7.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C)。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8.以下各选项中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表述正确的是(A)。 A.承租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B.出租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C.出卖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D.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9.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C)。 A.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B.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C.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0.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他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某未买票,对于钱某的损失秦某(B)。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应赔偿,承运人秦某存在过错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2017年电大2017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3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作业一 一、单选: 1.下列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 A.技术转让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B合同承诺生效地 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A.有效成立 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B.一年 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 )。 C.通知主义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 B.出卖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C.12个月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 B.承担连带责任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A.研究开发人所有 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 A.当事人 二、多选: 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 A. 出版合同 B. 股票质押合同 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 房地产抵押合同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A.平等、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 合法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 B. 赔偿损失 D.继续履行合同 E.采取补救措施 5.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 A. 土地所有权 C.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某大学校舍E. 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6.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A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B为双务合同 C为有偿合同 D为诺成合同E为要式合同 7.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合同种类有( )。 A.可行性论证合同 B.技术预测合同 C. 专题技术调查合同 D.分析评价报告合同 8.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 A.可以是托运人 B.在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 E. 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9.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A. 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D.为诺成、双务合同 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10.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 A. 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 D.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E.是有偿合同 三、名词解释 1、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的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 4、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表见代理相关报纸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5、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卷号:1044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资料整理于2019年12月9日;该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形考手段纸质(30%),终考手段为纸质(70%)。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2.合同成立的一般时间为(B)。 A.要约发出时间 B.承诺生效时间 C.合同签字时间 D.签订确认书时 3.甲对乙声称:“我打算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D)。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B)。 A.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由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D)。 A.应当通知债权人 B.不必通知债权人 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 D.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6.供用水合同主要适用于(C)。 A.乡镇的供水 B.农村的供水 C.城市的供水 D.有居民居住的地方的供水 7.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A)。 A.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B.可以是所有类型的赠与合同 C.可以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D.可以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D)。 A.l年 B.5年 C.10年 D. 20年 9.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总承包人合法地将承包工作交分包人完成,则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由(C)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A.总承包人 B.分包人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1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 案1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无简答题答案 详参题后正确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正确 B. 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正确 C. 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 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B.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正确 C.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D.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合同法第4次任务答案

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合同法第4次任务答案

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 合同法第4次任务 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10 分。)得分:10 1. 中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C. 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正确答案:D 满分:1 分 2.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3.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 债务人承担 B. 代位权人承担 C. 全体债权人承担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4.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5.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A. 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 B. 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而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C. 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D. 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正确答案:B 满分:1 分 6.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正确答案:D 满分:1 分 7.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2个月 正确答案:C 满分:1 分 8.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A. 能够解除合同 B. 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能够解除合同 C. 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D. 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能够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9.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 能够是书面的 B. 能够是口头的 C. 必须是书面的 D. 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正确答案:C 满分:1 分 10. 货运合同的货物()。 A. 不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B. 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货物的所有人自己承担损失 C. 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的,承运人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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