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1学期重修报名通知

2012-2013-1学期重修报名通知
2012-2013-1学期重修报名通知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的通知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生不及格的课程应重修。现将本学期有关学生重修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重修的课程

1、所有考试不及格课程;

2、旷考及考试违纪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二、课程重修方式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以及本学期正常的教学开课情况,本次课程重修方式有开班重修与跟班重修两种方式。

1、重修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课程,本学期单独开设重修班;

2、重修学生人数未达到一定规模的课程,而本学期有相应班级开设有本课程,则编入该班级跟班重修;否则只能在下学期该课程开设后再重修(若重修课程为任选课,也可改选另外课程重修)。

三、课程重修的办理

1、考试不及格课程的查询

学生自行登录我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或到自己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核实自己已学课程的考试成绩。

2、课程重修的报名方式

二次重修不及格学生自己到教务处报名。领取重修卡。

3、重修卡的发放

重修卡作为上课的凭证,有效期为半年,请妥善保管。11-12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设的不及格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打印重修卡发放学生。因重修卡失效或其他原因重修的课程,需重新到教务处办理重修卡。

4、办妥重修手续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班级参加该课程学习和考试;

5、重修卡在开课的第四周前由学生本人交给任课教师,以便老师记载考勤、平时成绩以及考试成绩等。

四、重修手续办理时间和地点

1、9月10日-9月15日:南湖校区东配楼120教务处办公室;

2、9月17日-9月21日: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教务处考务办公室。

五、重修上课的时间

第三周周末正式上课。详情请随时关注教务处网站相关通知。

请同学们认真对待本次重修,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办理重修手续并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与考核,以免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说明:东湖校区学生在东湖校区报重修

教务处

2012-8-29

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说明

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说明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2)选择【网上报名】—【重修选课】菜单 (3)在下拉选项框中会出现本学期可选重修课程,学生可依次选择重修课程。 (4)当选中某门课程后,系统会自动弹出单独开班重修选课页面,单独组班课程可在此页面选择(单独组班课程如下表)。非单独组班课程会提示没有可选教学班,需选择跟班重修选课。 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应选人数开课学院 大学计算机基础双休日6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大学英语1(音体美)双休日126 外语系 大学英语1(普通本科)双休日126 外语系 大学英语Ⅰ双休日126 外语系 大学英语Ⅱ双休日126 外语系 大学英语Ⅲ双休日126 外语系 大学英语Ⅳ双休日126 外语系 电路分析双休日117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概率与数理统计双休日117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高等数学双休日117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高等数学2 双休日117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双休日6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 双休日126 马克思主义学院 义理论体系概论 模拟电子线路双休日156 物理与电子信息系 数字电子线路双休日138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西方经济学双休日126 经济与管理学院 线性代数双休日117 数学与计算科学系 信号与系统双休日138 物理与电子信息系 艺术设计史双休日60 美术系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双休日60 马克思主义学院

(5)选择跟班重修选课,学生可点击页面下方的跟班重修选课,进入选择页面,并根据自己的上课时间合理选择重修课程。 (6)选定课程之后,系统页面下就可以查看到已选课程信息。 (7)需重修体育选项课程的,可点击体育项目重修报名按钮。在弹出页面中,选取不同的上课时间后,再进行课程项目选择并提交。

大学生选课流程

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选课规程 一、选课原则 各类课程即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和公共限选课,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中学期分布表确定开课学期。 选课时首先应对照教学计划核查本人选课学期“必修课”是否已经被全部预置,然后按照“专业限选课”、“公共限选课”和“公共任选课”的先后顺序进行选课。对于有先修课程要求的课程,一般应优先修读先修课程。 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自第三学期开始在选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公共限选课前提下,参照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自己的学习状况和能力,决定每学期公共任选课的选课门数(原则上为每学期2~4学分)。按照本科四年学习进度安排,平均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控制在35学分左右且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5门。 必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参加选课,所有学籍管理以选课结果数据为准。未经选课,不能参加任何课程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缺课达到计划学时的1/3)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应按照有关规定重修。 二、选课类别及其查询 (一)必修课 必修课具体包括公共基础课(含“两课”、文化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应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确定的开课学期修读。 (二)限选课(专业限选课、公共限选课) 限选课具体包括专业限选课和公共限选课,在教学计划中显示为不同课组(按“课组号”区分),每组包含若干门课程。 专业限选课部分,如果专业教学计划是按照专业方向设置课组,则每个学生必须选择其中一组(即一个专业方向)的所有课程(先后分布在不同学期开设);如果不是专业方向设置课组的,则每个学生应在各模块专业限选课中分别选修一门课程。 公共限选课部分,学生应在各组公共限选课中分别选修一门课程。其中学年课程必须连续选修对应课程,比如“日语1”与“日语2”、“法语1”与“法语2”、“俄语1”与“俄语2”、“商务英语1”与“商务英语2”;不得交叉修读,比如“日语1”与“商务英语2”、“商务英语1与日语2”、“俄语1”与“日语2”。 (三)公共任选课 公共任选课即各开课院(部)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任意选修课程(课程号均以“F”开头)。学生应自入校后第三学期开始修读,且应在毕业前修满14学分的公共任选课。学生选修公共任选课时应根据专业知识结构、个人兴趣等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相关课程,尤其要注意所选课程是否存在先修课程,以免造成学习困难。 各专业学生不得选修与该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修课以及本人已经或即将选修的限选课相同课程,也不得从选课学期学校开设的任意选修课程(课程号均以“F”

选课系统操作指南

选课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处会在每学期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学生应在选课开始前上网查阅,并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 在班导师(学院教务科)的指导下初步选择下学期的课程。网上选课分三轮进行,其中第一轮采用筛选制,选课不限名额,不分时间先后,如果实选人数超出设定的容量,由电脑随机筛选生成选课名单,被淘汰的同学请在第二轮重新参加选课;第二、三轮采用优先制,设定容量,按选课时间先后,先选中者优先,额满为止。 一、系统登录和密码修改 (1)系统登陆。登录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014888801.html,)“学生专区—正方教务”栏里登录,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014888801.html,/zfweb/)里链接到选课系统后,输入个人学号和密码,并且选择用户权限为学生,最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选课系统。选课登陆界面如下: 系统成功登陆后显示如下界面:

(2)密码修改 为了安全起见,请首次登录后,点击“信息维护”,在“信息维护”菜单中应修改密码。若密码遗忘或出错,请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务科查询。 二、全面了解专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 在选课之前,首先要了解课程体系及教学资源,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更好的选到优秀的教学资源。 三、选专业模块及课程 先点击“网上选课”,再点击“选专业模块”。 下学期若开设模块课程的先弹出如下选模块界面:

学生必须先选定模块,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应慎重选择模块,一旦选定,以后每学期选课都必须选该模块中的课程,直至选够培养方案上规定的学分为止,如果本学期模块没有开课,则不显示以上选模块界面。选模块具体操作如下:根据“类别要求”栏要求选模块的个数。如“任选一”,那么就只能选中一个模块,并在选中模块前的方框内打“√”,再点右边的“选定模块”确定。学生不得多选或少选模块个数,如选错模块个数,会出现以下提示的窗口。 点击“确定”,返回选模块界面,必须重新正确选择模块个数,

重修安排意见

学分制管理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补考重修机制,根据《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管理细则(试行)》(定师专发〔2011〕129号),对学生补考重修制度作出补充规定。 一、重修资格 (一)每学期总评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后免费补考,补考合格者认定为有效成绩,不合格者进行重修。 (二)凡期末考试中作弊、缺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安排补考,直接进行重修。 (三)学生学期总评成绩合格但课程对应绩点较低,自愿继续深入学习以获得较高课程对应绩点者,可申请重修。 (四)第一次重修后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再次重修,每门课程最多可重修三次。 二、重修方式 重修的修读方式分为组班重修和“辅导+自修”两种。 (一)组班重修 重修人数在20 人以上的课程采用组班重修方式,每门课程集中授课6-10周,每周2-3 课时,由教务处根据课程性质、学分、人数等因素统一安排。 (二)“辅导+自修” 重修少于20 人的课程采用“辅导+自修”方式,开课院系集中安排2-3 次辅导答疑,每次辅导2 学时。教务处统一制作辅导登记表,辅导时由学生签名确认。 三、重修教学管理 (一)教学运行管理 教务处根据重修的课程、人数和院系分布等情况安排教学周次及课时,由相关学院选派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进行授课。 (二)班级管理

重修实行班级管理制,由教务处统一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教职工担任班主任,负责教学过程的考勤管理及学费收缴,其中组班重修方式每班设班主任一名,“辅导+自修”方式以每20-30 人组班,设班主任一名。 四、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 (一)补考合格者,成绩一律记为60 分,课程对应绩点为1.0。 (二)各门课程重修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认定为有效成绩,课程对应绩点按实际成绩换算。 五、重修费标准与管理 (一)重修费参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7〕347号)文件规定,重修费按100元/科收取。 (二)教务处在完成重修教学安排后,将学生应缴费用情况汇总报财务处,由班主任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重修费用收齐后统一交财务处。未缴费者不予认定重修资格,重修无效。 (三)应重修学生在毕业前不参加重修或不缴重修费者,不予进行毕业资格认定。 (四)学生在重修过程中因故中途停止重修者,不予认定成绩,已缴纳学费亦不退还。 (五)重修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用于授课教师课时费及教学组织和管理相关费用(包括考试监考费、班主任费等项目)支出。 (六)重修课程授课教师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定教学工作量的同时,额外发放30 元/课时的课时费,由教务处统计核算并发放。 六、附则 (一)本补充规定自2011级学生起执行。 (二)本补充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生重修管理规定

学生重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格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教学工作情况,特制定艺术设计学院学生重修管理规定。 一、重修对象 学生课程修读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1、缺课(包括病、事假和旷课)时间超过该门课程所在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课程(公共课、专业课、专业理论课、实践课); 2、专业课(含项目课程、专业理论及实践课)成绩总评未达到60分的; 3、公共必修课程经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4、考试违纪、作弊、擅自缺考者; 二、重修形式 专业课程重修教学采用跟班重修,即所有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跟正常开课班级完成重修课程,如重修课程有变动的由专业负责人重新指定相关课程进行重修。公共课重修由相关院系安排重修。 三、重修程序 1、由学院办公室于学期开学第一周统计重修学生名单后交由辅导员; 2、凡接到辅导员通知后须重修的学生,在一周内由本人提出书面重修申请提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填写《艺术设计学院课程重修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院办公室,一份交学生,逾期均不予办理。 3、院办公室出具重修通知单后发放项目学习手册,并收取项目学习手册工本费10元,未办理重修手续私自找教师重修的视为无效。 4、学院办公室依据本学期的开课课程,安排重修学生跟随相应班级进行课程重修,如本学期未开设的重修课程进入到下学期重修安排,如因重修课程变更今后不再开设的课程由专业负责人重新指定相关课程在本学期重修。 5、重修的学生凭重修通知单及项目学习手册与重修课程指导老师见面,跟随班级该课程进度按质按量完成重修。

四、重修教学管理 1、学院办公室安排重修后,学生无故不参加重修者或未达到重修课程要求的,均视重修不合格; 2、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给予两次重修机会,在学习年限结束仍不能合格的不予毕业; 3、每学期最多只能重修三门课程,每门课程每次重修均需办理重修手续; 4、学生历年累计有课程重修的,在学习年限结束后给予一年重修时间,仍不能合格的不再给予重修机会,以肄业形式办理离校手续。 5、在规定重修的期限内不办理重修手续者,该课程作不合格课程累计,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6、因转学、转专业、休学后复学或插班等原因确需补修相关课程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重修课程的成绩考核 1、跟班重修学生的课程考核标准与所跟班级一致,重修指导老师根据学生重修情况在项目学习手册上填写相关记录,教师工作量记录到年终额外工作; 2、学生在重修完成后将项目学习手册上交办公室,由任课教师将成绩报送院办公室。院办公室负责在学生原所在班级登录成绩,在其实际成绩旁用红笔记载重修成绩,并标注“重修”字样。 3、重修成绩的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5分,第二次重修合格者成绩一律以60分记。 六、附则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济南大学重修管理工作流程

济南大学重修管理工作流程 1、重修名单生成 操作人:系统管理员 操作步骤: 进入“成绩管理”-“重修成绩处理”-“重修成绩报名名单统计”(图1),设置“重修学年、学期”,按照一定条件,点击“生成名单”生成重修名单,选项“只统计该学期有开课的重修课程”指的是只生成本学期可重修课程,“课程性质”不选,生成全部课程性质结果。 重修名单生成之后,各学院可进行“查询”操作;学生可在网上进行重修报名确认。 2、选课规则设置 操作人:系统管理员 操作步骤: 在“系统设置”中,输入“重修”查询,设置cxbmsz为1; 进入“选课管理”-“选课规则调整”,设置“重修选课时间”,“重修选课限制”、“重修”三个选项,“跟班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我要报名”选项用以学生网上报名时按照何种方式进行选课。 解释:1、跟班重修选课是指以学生的课程名称,学分为准去任务里比对相同的课程名称还有学分的教学班;2、单开班重修选课是指先开出这个学期的重修班,然后学生再去报名上课。3、我要报名是指先学生报名然后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开课。 3、学生报名 操作人:学生、教学秘书 操作步骤: 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WEB界面(教务处网站网上教管栏目),进入“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图2),进入重修报名界面,点击“查询课程”,下拉框中生成本学期可重修课程,选中重修课程,点击“我要报名”,完成该门课程重修报名,如想撤销报名,点击对应课程的“删除”按钮即可。 如果学生网上报名时,未查询到需要重修的课程,此时应由教学秘书通过客户端进行报名,进入“选课管理”-“重修报名信息”,选择“按学生查询报名信息”(图3),选择“学年学期”,选择“按学号查询”,输入学号,点击“查询”,在“课程信息”栏中右键单击“增加课程”,完成重修报名。 原则上,教学秘书不允许为学生安排跟班重修选课操作。 4、确认名单 操作人:教学秘书 操作步骤: 1)、查看报名名单 报名成功后,进入“选课管理”-“重修报名信息”(图4),查看本学院开设课程学生网上报名信息。 2)、设置缴费状态

因教学计划变更不再开设课程的重修管理办法

因教学计划变更不再开设课程的重修管理办法 1、由学生所在学院向开课学院提交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与开课学院共同协 商替代课程,最后由开课学院统一打报告(格式见附件二)报教务处备案。 2、若原不及格课程与替代课程的学分一致,学生填写“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课 程变更申请表一”(见附件三),经所在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审核盖章之后,到开课学院找教务管理人员进行选课。 3、若原不及格课程与替代课程的学分不一致,学生填写“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 课程变更选课申请表二”(见附件四),经所在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审核盖章之后,交开课学院教务管理人员转交任课教师。课程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将成绩记载在“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课程变更选课申请表二”上,再由开课学院系(所)负责人审核,并盖开课学院的公章,由开课学院教务管理人员返回教务处,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登录成绩。 教务处 2006年10月9日

学院(开课学院): 我院等名学生未通过课程(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型)(学分)因教学计划变更不再开设而无法重修,望贵院能给予考虑解决重修问题。 (附重修学生名单) 院长签名: 申请日期: 单位公章:

教务处: 等学院共名学生未通过课程(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型)(学分),因教学计划变更不再开设而无法重修课程。经我院与以上学院共同协商,同意用 (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型)(学分)来替代。 院长签字: 日期: 开课学院单位公章:

200 -200 学年第学期 学生原学院教务专用章: 注:此表用于替代课程与原课程学分相同时。 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课程变更申请表一 200 -200 学年第学期 学生原学院教务专用章: 注:此表用于替代课程与原课程学分相同时。

重修安排

关于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新校区) 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请履行了重修手续的学生进入四川音乐学院主页教务系统网站。用自己的帐号查看重修具体安排,并下载附件查询自己的重修科目及分班情况,务必按时到教室上课及参加考试。 未履行重修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重修考试,任课教师也不得在成绩表上添加学生姓名。如因实习、就业等原因无法上课的学生请及时在任课教师处请假,但是必须参加重修考试。 专业课以及专业基础课的重修由各院系自行安排,课程情况及学生名单可在教务群共享中下载,纸质成绩单请于5月31日前交往教务办公室。 重修考试地点:新校区一教学楼 具体安排如下: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开卷 人数:49人 时间:5月24日(周六)下午16:00—17:30 地点:一教108室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 人数:45人 地点:一教108室 时间:5月24日(周六)下午17:30—19:00 3、《大学语文》开卷

人数:23人 时间:5月25日(周日)上午8:30—10:00 地点:一教学楼108室 4、《大学生健康教育》开卷 人数:22人 时间:5月25日(周日)上午8:30—10:00 地点:一教学楼110室 5、《大学英语》闭卷 时间:5月25日(周日)上午10:00—11:30 人数:583人 分班情况如下: 流行音乐学院:10级、11级(218室) 12级、13级(220室) 美术学院:12级(120室) 10级、11级、13级(122室) 戏文系、传播系、戏剧系(102室) 数字艺术系(104室) 舞蹈系、继续教育学院、艺管(106室)6、《计算机应用基础》闭卷 人数:79人 时间:5月25日(周日)上午11:30—13:00 地点:一教学楼室120室

大学重修申请书范文500字求一篇大学重修申请书

大学重修申请书范文500字求一篇大学重修申请书 时间:XXXX-XX-XX 尊敬的老师: 本人经过补考和重修,至今仍未修满毕业所需学分,现申请以下科目重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恳请老师准予重修。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班_____号

注:1.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申请书,经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交。如若发现所填写科目为已修并通过,则视该科目为“0”分,并以本次重修成绩为最后成绩。 2.本申请填写无误后交由班主任签名,并由班主任交至教务科,截止日期为3月2日(星期四),逾期不受理。 3.自本次起,重修按规定收费 班主任(签名) 重修申请书 ______________学院: 我是学院班学生,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制度,第一次重修考核不及格者必须再一次重修,现我申请参加____________课程的重修,制订如下重修学习计划。我将严格执行学习计划,主动与负责重修的教师沟通联系,依时参加重修课程的考核。 时间学习内容辅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考试 备注:1、重修方式以自学为主,老师辅导答疑为辅,最后考核。 2、本申请书由重修学生填写后交二级学院、基础部、思政部审核,确认负责重修的老师,最后交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学生每阶段按计划学习时应找老师辅导、答疑、签名确认。 学生签名: 年月日

课程重修的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4?79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淮师办…2011?24号)有关规定,本学期课程重修网上选课时间定于第3周周四至周六(9月18日上午10:00至20日晚上23:00),未申请重修并完成网上选课的同学不得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为了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重修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历届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未能毕业的学生,凡满足《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修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课程重修。 二、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需要重修的

学生可以在网上选课后跟班重修,所选课程不能与本人课表中已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跟班重修的学生,参加课程结束后的统一考试,不得提前组织单独考试。 2.自学重修: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可申请自学重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不跟班听课,只随班参加课程考试。 3.编班重修:对于部分课程不及格人数达到开班要求的,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可单独开设重修班。具体编班重修计划详见附件1。 三、重修组织与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需要重修的学生于第3周周二(9月16日)前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报学院审批。 2.学院审批:学院于第3周周三(9月17日)前对学生重修资格进行审核。在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但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只在第七或第八学期给予一次重修机会。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进行网上重修选课。 3.网上选课:选课时间见该文件第一段。学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选课→重修选课→通过下拉框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出现本学期该课程所有教学班,在其中选择上课时间与本人课表不冲突的教学班,点击“选定”,教学班容量已满则不能选课。选课成功后相关信息可直接出现在“选课情况查询”中。特别提醒:①学生上网选课时,应输入自己完整的学号和密码;不能请他人或代他人选课,若因请(代)他人选课而造成

中南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政字[2008]56号 邯郸学院课程重修治理方法 实行课程重修制度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完善课程重修治理,规范操作过程,特制订本方法。 第一条重修范畴 学生每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实行缴费重修的制度;选修课程不及格者可选择重修或另选其他相应课程。 第二条重修方式 1.组班重修。公共课、基础课考核不及格人数达30人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达15人以上者,由学校利用课余时刻统一组班重修。具体操作方法:公共课由教务处负责编班、下达教学任务、安排课表、落实考试;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开课系(院、部)负责编班、落实教学任务、课表和考试。 2.插班重修。对不够组班重修的课程由学生所在系(院、部)负责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并参加考试。 3.导读重修。学生重修课程上课时刻若与正常上课时刻冲突,或受学年限制等缘故而不能随低年级相应课程学习者,可采取学生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的方式,但必须与低年级同时、同卷考试。 第三条办理程序

1.每学期期末,由学生所在系(院、部)向学生公布该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 2.学期开学第8周前,各系(院、部)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有条件重修的课程名称、学分、重修方式并通知参加重修的学生。 3.学期开学第8—9周,需重修的学生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报学生所在系(院、部),学生所在系(院、部)签署意见。 4.学期开学10—11周,申请重修的学生带系(院、部)签署意见的《课程重修申请表》,到学院财务处交纳重修课程的重修费。 5.凭收据于第12周到教务处办理重修手续。教务处需按课程登记申请重修的学生名单,并按照重修人数确定学生的重修方式,并将重修学生名单送达有关教学单位,组班重修的学生由有关教学单位进行组班。 6.教务处向重修学生下达重修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学生所在系(院、部)留存,一份由学生所在系(院、部)送达重修学生,一份教务处留存。 7.开课教学单位下达重修课程任务书,各开课系(院、部)按照任务书要求,落实任课教师并通知其做好上课预备工作。 第四条考试组织 1.不管参加何种方式重修的学生,均应无条件遵守《邯郸学院学籍治理规定》,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组班重修考试:在课程终止后与低年级相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同卷进行。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和学科基础课由开课学系(院、部)安排并及时通知重修的学生。 3.导读重修考试:第1—6学期的课程与下一年级的相同课程同堂、同卷进行,第7学期的课程在相邻的下一学期18周前由教务处或各系(院、部)统一组织进行。 4.在上述2、3条规定时刻之外,学校不举行其他形式的重修考试。 第五条重修次数与缓考规定 1.关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在校期间学校给予两次重修机会。

重修通知书

各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重修报名将于2015年3月4日上午9:00—3月25日上午9:00进行,报名必须在网上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重修课程包括当学期已开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方可上课和参加考试,教师须按报名后产生的教学班进行教学和录入成绩。 学生在校期间重修资格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七条及《关于本科生重修未通过课程修读安排的通知》(教务〔2012〕80 号)执行。学生都应珍惜每一次课程修读的机会,根据本人主修课程的具体进度及时间安排选择合适的学期及上课时间修读课程,避免上课时间及地点等的冲突。请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员及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及综合培养计划的要求给予适当的指导,确保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重修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如下: 1.登陆“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014888801.html,/jw2005)→输入用户名称和用户口令(第一次登陆“系统”上网选课的学生,以自己的学号为用户名和用户口令登录“系统”。登陆“系统”后,可在信息维护一栏中修改自己的用户口令,并请记住修改后的口令,以便今后登陆“系统”使用)→选择用户权限为学生→点击[登录]按钮→华南理工大学WEB服务管理子系统。 2.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重修或补修选课”→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要选的课程,在右下方按“跟班重修选课”的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要报名的课程,按“确定”即选成功。已报名成功的课程将会显示下拉菜单框下方。 3.当重修报名步骤进行完毕,为确保选课数据的安全性,请务必退出WEB服务管理子系统。 注意事项: 1.由于大学英语(二)是分级别进行教学的,同学们在重修报名时候,请参看附件中关于大学英语重修的通知,具体分班情况请留意教务处“学院信息”处后续的大英上课通知。 2.结业生重修报名无须通过网络进行,直接进入教务处下载区下载《结业生修读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到财务处结算中心缴费,然后回到教务处办理报名手续。 3. 根据《关于本科生重修未通过课程修读安排的通知》规定,符合第二次重修申请条件的学生务必填写相应的《重修未通过课程修读申请表》,经所属学院教务员审核通过,报教务处批准后名单统一录入系统。

重修方案2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学生会办公室制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目录 1.办公室职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工作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内部细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例会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学生会工作考核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评分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2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借还物品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办公室物品说明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借用以及归还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1具体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2图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3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4借据模板.................................... 错误!未定义书签。 4.采购物品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购物清单模板......................................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发票报销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6.证书打印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凭据模板.......................................... 错误!未定义书签。 7.请假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请假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请假表模板........................................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值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 ( 学年第学期) 姓名学号二级学院年级、班级、专业 原修读课程重 修 次 数现重修(补修)课程 重修(补修)安排 (跟修班级、上课时间、任课教师) 开课时间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 分 成 绩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 分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学分统计 1.同一门课程2次及2次以上重修或结业(毕业)后重修课程共计学分。2.原修读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重修共计学分。 申请原因重修(补修)方式:□跟班修读□自学+辅导 申请人签名:联系方式: 年月日 二级学院意见□课程名称不一致□课程代码不一致□课程学分不一致 (如出现请勾选)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研处 意见签名:(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二级学院,一份存教研处;2.此表只用于结业重修或特殊情况重修报名(特殊情况解释权归教研处所有);3.申请时间为课程开课学期的二至四周;4.选择“自学+辅导”方式者由所在二级学院指定教师指导;5.学分统计若出现以上情况之一或两者兼有时请填写;6.学生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补修样表) ( 2018-2019 学年第 1 学期) 姓名张三学号XXXXXXX二级学院商学院年级、班级、专业1708财务管理 原修读课程重 修 次 数现重修(补修)课程 重修(补修)安排 (跟修班级、上课时间、任课教师) 开课时间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 分 成 绩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 分 20 -20 - 中国近代史纲要1051061110041 2□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 补修 1801财管,1-12周周 三(5-6),李四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学分统计 1.同一门课程2次及2次以上重修或结业(毕业)后重修课程共计学分。2.原修读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重修共计学分。 申请原因重修(补修)方式:□跟班修读□自学+辅导 转专业,需补修未修课程 申请人签名:张三联系方式:XXXXXX XX 年 XX 月 XX日 二级学院意见□课程名称不一致□课程代码不一致□课程学分不一致 (如出现请勾选)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研处 意见签名:(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二级学院,一份存教研处;2.此表只用于结业重修或特殊情况重修报名(特殊情况解释权归教研处所

网上申请课程重修流程

郑州轻工业学院网上申请课程重修流程 制作: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务处 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登录方法:登录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园网首 页如图1-1,点击首页中的[教学门户] 如图1-1,进入教务处网站后,点击[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如图1-2,进入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图1-1 图1-2 2、在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中,选择登录[身份]为“学生”,录入本 人的[学号]、[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如图2 图2

3、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请首先点击查看左侧功能菜单列表中的[学生成绩],如图3-1。 点击后,出现菜单页面如图3-2。 图3-1 图3-2 4、点击图3-2所示的左侧功能菜单列表中的[申请重修],将出现本学期可申请重修课程, 如图4。 图4 5、申请重修时,单击某课程后的状态列后显示的“申请”, 如图6-1。申请完成后,状态 更改为“已受理”,状态列后信息显示为“取消”图6-2。在申请重修期间学生可单击“取消”,取消重修某门课程。

图5-1 图5-2 6、点击图5-2所示页面上方向上三角形按钮,到系统主页面后点击“网上选课”如图6-1,进入后点击“重修选”如图6-2。 图6-1 图6-2 7、进入“重修选”页面后,将显示已申请重修课程,先将课程前方“选定”框选中,再点击后方“选择”,将显示该课程本学期的所有上课班级,学生根据现上课时间选择上课时间

不冲突的上课班级,(如没有完全不冲突上课班级,选择冲突较少上课班级。对于无法跟班上课的情况,可申请免修,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2010级)”。选择上课班级后,点击“提交”按钮,如图7。 图7 8、点击“重修选结果”如图8,可以查看已申请重修课程的上课安排。 图8 9、申请结束后,请注意点击管理系统右上角的[注销]退出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否则系统可能被他人进入后进行修改。如图9 图9 教务处制

重庆大学关于结业生申请参加课程重修

重庆大学关于结业生申请参加课程重修 及换发毕业证书的管理办法 根据《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关于“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可以在结业后的五年内回校申请不及格课程的重修。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考试合格,获得最低毕业学分的,准予毕业,换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按准予毕业的日期填写。”的规定,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1.获得我校结业证书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在结业后五年内,回校申请参加不及格课程的重修或补考。申请者应当到原所在学院填写《重庆大学结业生结业课程补考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经办人签字后,送教务处学生培养科。 2.学生培养科审核同意后,将《重庆大学结业生结业课程补考申请表》一份存学生培养科;另一份由学院经办人送教务科或虎溪校区教学办安排重修或补考。 3.申请参加结业后课程考试的结业生,如在考试的过程中, 发现有请人代考、替他人参加考试等作弊行为的,参照重庆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五条第4款规定,我校不再受理该生参加结业后课程的重修或补考。 4.结业生重修课程考试合格,获得该专业最低毕业学分后,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及高考录取名单,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结业证书、与结业证书相同的二寸照片1

张,一并交学生培养科。 5.学生培养科负责结业生换证材料的审查,合格后,报学校审批。学生培养科依据审批合格后的学生名单,打印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按准予毕业的日期填写。 6.结业生交材料一个月后,到学生培养科领取毕业证书。领取毕业证书时,必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参加结业后课程考试的交费发票。 7.本人如果在外地工作,无法亲自前来领取毕业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另行准备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写明委托某人代为领取毕业证书,否则不予受理)、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与结业后课程考试的交费发票。 重庆大学教务处

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本科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 为加强重修课程的管理,保证重修课程的质量,本着“重修班教学与正常教学要求相一致,重修考试与正常考试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重修范围 学生所选课程成绩不及格,一律实行重修。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但学生不得重修已及格的课程。 二、重修时间 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在一年内进行重修,并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三、重修成绩 成绩单上显示最后一次重修成绩。不及格的课程没经过重修或重修仍不及格,毕业时不予删除。 四、教学管理 1、需要参加重修课程学习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根据学校对重修课程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选课。 2、对于考核成绩不及格学生人数(不包括缓考、缺考、违纪以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人数)达到一个自然班人数(按25人计)的课程,开课单位要在下一学期单独开设重修班。各单位将需要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及其安排情况于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审核,安排重修课程课表。 对于考核成绩不及格学生人数(不包括缓考、缺考、违纪以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人数)未达到一个自然班人数(按25人计)的课程,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下一学年内随其它年级正常班的相应课程进行重修,不再单独开设重修班。 缺考、违纪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随其它年级正常班的相应课程进行重修,不能参加单独开设的重修班学习。 缓考学生在学校规定的重修选课时间内按要求选课后,随正常班的相应课程进行考试,不能参加重修班的考试。 3、重修学生均应按规定参加重修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及格者可取得该课程学分。重修课程的考试如与本人其它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应首先保证重修课程的考试,另一门课程在考试前申报缓考,并经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审批,办理

学生网上选课操作指南

一、登录系统 打开IE浏览器,输入WEB服务器地址或从教务处主页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学号及口令(默认为身份证号或者学号),选择“学生”角色,按“登录”。(请各位同学不要忘记关闭所有开启的窗口,以防他人进入,造成不良后果!) 二、学生网上选课 网上选课内容包括:学生选课、选体育课、重修或补修选课、。 2.1学生选课 点击“网上选课”->“学生选课”进入选课系统。 1、选择选课项目 学生选课项目包括:快速选课、本专业选课、选修课程、跨专业选课、特殊课程、选体课。

(1)本专业选课:指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 点击“本专业选课”按钮,系统仅显示本专业的选修课程上课信息,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课程,定是否要预订教材后按“选定”即可。 (2)选修课程:指校公选课。 点击“选修课程”按钮,系统弹出学科选择窗口,显示具体学科及上课时间,选中某一学科按“选定”,系统根据选择情况列出该学科该上课时间的所有课程。关闭弹出窗口即可进行下一步选课。

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课程。 点击课程名称,系统弹出该课程上课信息,学生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预订教材后按“选定”即可,若误选可按“删除”退选。 按“关闭”按钮,即可看到该课程选中状况(在“选否”下显示“已选”)。

点击“已选课程”可查阅所有已选中课程情况。 按“查看课表”可查阅本学期个人课表,也可先查课表再选课,以免冲突。

(3)跨专业选课:学生选其他专业课程。 选课方式基本同本专业选课,选具体课程前多了个选某学院中的某专业、某年级的所 有课程。 (4)选体育课:选择体育项目。

重修管理细则及说明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经管学院关于重修的说明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重修管理细则(试行)》及《学生手册》,现经管学院对学生重修事宜做以下说明: 一、学生报名重修前请仔细查看本学期各个学院的开课清单,确定本学期开课课程、并 且学分、课程性质(考试课/考查课)、课程名称与所要报名重修的课程相同。 二、若因学校专业培养计划变动而无法参加同一课程的重修,由学生提出情况说明,学 院商议决定后通知学生,同时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三、重修课程不单独安排教学与考核。 四、成绩低于67分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高于或等于67分的不允许报名。 五、每名学生同时重修的课程以三门为限。 六、学生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重修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 七、重修成绩一般在期末考试后登陆。如重修成绩高于原成绩,以重修成绩替换原成绩; 如重修成绩低于原成绩,将不做成绩替换。 八、凡经重修获得学分和绩点的课程,统计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时。以重修获得的高绩点 替换原绩点。 九、学生应主动向辅导员咨询重修有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办理重修手续。如在重修报名、 上课、成绩等方面有疑问,学生需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咨询,辅导员将问题统一汇总后报学院。 十、重修办理过程中各项工作请严格依照时间进行,逾期不予补办。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经管学院 2011年9月1日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重修管理细则(试行) 为规范我校课程重修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2008年6月修订)关于重修和成绩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细则如下: 一、重修对象 1、学校给予学位警告者; 2、缓考者; 3、经补考或重修考试后获得绩点仍未达到学位标准或仍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7分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高于等于67分的不允许报名。) 4、成绩记载为“旷考”或“无资格”或有作弊行为者,如确有悔改表现,经教务处批准该门课程只给一次重修机会; 5、课程考核成绩获得绩点未达到学位标准者; 6、学生考核成绩获得绩点达到学位标准的,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 二、重修方式 1、重修课程不单独安排教学与考核,学生参加以后学期该课程的学习、考核。若因学校专业培养计划变动而无法参加同一课程的重修,学生重修的替代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决定,同时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同一课程的重修不限次数,每名学生同时重修的课程以三门为限。 三、重修课程考核与成绩登录 1、学生根据领取的教师课表插班上课,若与其正常上课时间冲突,由学生自行选择分配时间。 2、学生重修课程的考试若与其正常考试或其他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由学生自行选择,对未参加的考试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因此未参加的考试学校将在补考期间安排考试。 3、学生重修课程的成绩单独记录在《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生重修课程成绩单》上(附件2),开课单位收齐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更改。 4、凡经重修获得学分和绩点的课程,统计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时,以重修获得的高绩点替换原绩点。 四、其他 1、学生应主动向学院咨询重修的有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单位办理重修手续,否则重修成绩无效。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教务处 200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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