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化运作方式分析及其对资金集中管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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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化运作方式分析及其对资金集中管控的影响

作者:周涛高宝健

来源:《中国经贸》2015年第13期

随着企业向纵向一体化产业链、产品多样化领域扩展,为保证企业长远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出现了企业集团化的运作模式。母子公司制和事业部制是企业集团化运作普遍采用的两种组织结构形式。本文就企业集团化运作下母子公司制和事业部制的优劣势及其对资金集中管控的影响进行初步的研讨分析。

一、母子公司制和事业部制的优缺点对比分析

1.母子公司制

在母子公司制组织结构下,通过多元化投资方式组建成的企业集团,通常这种集团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等组成。此种结构有三方面优点:

(1)有利于企业集团组建为可控的产业链结构,充分实业企业集团价值最大化,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2)有利于发挥企业集团财务杠杆作用,即用较少的权益性投资控制数数倍于己的资产,且股权比例和杠杆效应起相反作用,迅速扩大母公司股东的资产报酬率。

(3)有利于屏蔽企业集团的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母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仅以投资额为限,如果子公司出现破产或资不抵债风险,由于母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不会扩散风险或导致母公司产生次生危机。

但也存在以下缺点:

(1)企业管理成本过高。母、子公司都要建立完整的内部管理体系,子公司不能共享母公司的资源,集团的资源成本居高不下。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需强化财务控制和内部审计等监督手段,监督成本巨大。债权人常常以提高利率或以附加条款等形式对母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加以约束,增加筹资成本。税务、审计行使监督职能时会对母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加大管理成本。

(2)会产生增加税赋的问题。我国现行税法只规定母公司可以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合并申报纳税,但是控股和参股公司的子公司要分别纳税,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制会无形中增加企业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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