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营销服务合同律师拟定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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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营销服务合同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整合整合营销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的提供和服务的接受

甲方委托乙方为整合营销服务项目,,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主要提供制作销售话术、学习视频、培训课程及品牌推广等相关服务。

附件: 整合营销服务具体内容、协议金额、付款方式

第二条 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的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00元、双方在签订合同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合同剩余款项按月度分期付款,共分 个月,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 万元/月整,(小写) 元/月。

3、乙方考察及后期上门服务的差旅费需甲方承担,乙方预先支付,后期凭票据向甲方报销。

4、乙方策划大型活动,需提前和甲方商量事实,活动费用全程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 服务时间

本此服务时间为2015年8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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