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200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水电、新能源等发电工程和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代表政府行使工程质量监督职能,负责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的监督行为不替代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能和责任。

第四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开工前,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监督费。

第六条未通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电力建设工程,不得接入公用电网运行。

第七条本规定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依据,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应服从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第八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三级设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九条国家电网公司受委托承担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商有关电网公司、发电公司、中电联组建总站。总站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总站站长和秘书长由国家电网公司派人担任。

第十条总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中心站(华能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继续保留)。中心站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接受总站领导,并定期向本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中心站挂靠在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网公司)。中心站的机构设置及站长、副站长、秘书长的任免由总站批准,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中心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站受中心站委托,负责对中心站指定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工作;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受中心站委托,配合中心站对该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工作。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由中心站负责组建,其机构设置及站长、副站长的任免由中心站批准,并报总站备案。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撤销。

第十二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保证相对独立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要加强技术力量,提高自身素质,合理配备质量监督人员。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应具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资格,持证上岗。

第三章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

第十三条总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及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

(三)负责对各中心站的考核和资格认定。

(四)负责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

(五)负责对电力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考核和资格认定。

(六)直接负责组织大中型水电工程、跨地区输变电工程和特大型或特殊火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受理工程开工前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七)参加国家重点电力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特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完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其它任务。

第十四条中心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总站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负责本地区(除总站直接负责的)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办理工程开工前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向总站报送年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以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信息。

(三)按照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等,及时对电力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并结合不定期的巡检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书。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四)负责对各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考核和资格认定。

(五)负责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的培训

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

供电可靠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供电系统供电可靠性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是我们农电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评价指标从不同侧面反映出我公司供电系统的供电能力和运行、维护水平,是我公司供电系统设备及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了该管理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1、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 2、明确供电可靠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3、统一供电可靠性的统计方法、标准及报表规定; 4、明确供电可靠性指标管理任务; 5、明确计划停电审批手续。 第二章管理体系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右中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的经理和主管营销的经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生技部、营销部、工程部、调度所、安监部、计量所和浩达公司的部门负责人、专工及各供电所所长组成。 2、生技部设供电可靠性管理专责工程师(以下简称公司专责人),在公司供电可靠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供电可靠性技术管理工作。

3、各供电所指派一到两名有生产经验的人兼职供电可靠性管理专责人员(以下简称专责人),负责本单位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此人不得随意调换。 二、单位及人员职责分工 1、生技部 负责全公司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协调指导,指标分配,按期对下属单位的可靠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负责所管辖66千伏送变电线路及变电站的供电可靠性指标统计及管理工作; (2)负责所管辖10千伏配电线路(包括专线)限电的统计工作。 2、各供电所 负责10千伏用户及配电变压器的可靠性指标统计及管理工作。 3、各级人员职责 各单位必须明确负责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归口专业管理,确定专职或兼职的专责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1)主管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各级领导应对供电可靠性予以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种停电作业,做到准备充分、组织合理,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并协调各部门做好相互间的配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研究解决。 (2)公司可靠性专责人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健全本公司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制度和体系;

节能技术监督实施办法

节能技术监督实施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发》、《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以及网、省公司节能技术监督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2本办法所称节能技术监督,要从耗能设备及系统运行、检修、技术改造和管理等全过程进行。依靠技术进步,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挖掘节能潜力,使电、天然气、油、汽、水等各方面的消耗率达到最低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3公司建立节能管理网络,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总工程师、节能技术监督网负责人、各部室节能网络成员组成,节能管理网负责公司各项节能监督工作,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网络日常工作的监管及归口管理工作。节能监督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监督执行单位的指导。 1.4 依靠生产管理机构,充分发挥三级节能监督网的作用,开展全面的、全员的、全过程的节能技术监督和管理。制定统计、分析和考核各项指标的制度、办法。通过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系统结构优化等措施,以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1.5本实施办法如有与国家(或行业)规定相抵触之处,则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1.6本办法规定了******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节能监督的网络、职责、范围、内容和管理。 1.7本办法适用于******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各部门的节能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办法引用了下列标准中的相关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十七号) 2.2 GB 15316-199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2.3 DL/T 1052-2007《节能技术监督导则》

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电网和本区域内保留的电力企业。为加强和促进华中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网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根据中国电力...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电网和本区域内保留的电力企业。为加强和促进华中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网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华中电网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可靠性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网络和科学的评价、分析、预测体系,提高华中电网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水平。 第二条可靠性管理基本任务:指导和监督各企业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体系,评价和分析本企业电力设备及系统可靠性,研究和制订本企业电力设备、系统最佳可靠性目标,拟订改进方案并加以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网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电力企业及受委托管理的电力企业。 第二章可靠性管理体系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网公司系统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组建网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网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网公司生产运营部,由生产运营部负责归口开展网公司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六条网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 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法规、制度及标准,制定适合华中电网实际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接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管理中心)的指导,并开展有关工作。 (二) 建立健全华中电网可靠性管理体系,定期采集各企业的发电、供电和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建立华中电网可靠性信息库,按规定和要求审核所有数据、整理并上报可靠性管理中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三) 检查、监督、指导系统各企业建立可靠性管理组织机构及可靠性管理信息网络,开展可靠性有关工作。 (四) 定期分析设备、机组和电网的运行可靠性状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网发电设备、输变电设施的年度检修计划。 (五) 推行电力可靠性的目标管理,对有关企业下达可靠性考核指标,并把可靠性指标作为评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 (六) 与有关方面签定生产运营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安全管理协议等文件中,对设备、机组和电网的可靠性水平提出具体要求。 (七) 组织有关可靠性应用课题研究和技术进步活动,开展国内外可靠性管理先进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华中电网和系统各企业可靠性管理水平。 (八) 每年召开一次电力可靠性指标发布会,全面评价规划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运行管理、检修质量等因素对设备可靠性的影响,并制定年度可靠性管理目标。

可靠性试验管理规范(含表格)

可靠性试验管理规范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为规范可靠性试验作业流程,保证出货产品的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特制定本检查指引。 2.0适用范围: 适用制造中心生产的所有机顶盒试验及其他客户所要求试验的产品。 3.0名词定义: 无 4.0职责: 品保课负责落实本指引规定相关事宜,各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5.0作业内容: 5.1 试验要求与标准不同客户的产品要求与标准都有差别,具体选择参照不同客户的要求与标准执行。 5.2 试验项目: 5.2.1高温老化试验: 试验员对量产的机顶盒进行高温老化试验,具体操作与标准请参照《高温老化作业指导书》执行;并将结果记录与【高温老化报表】中。如在老化过程中出现不良现象需及时反馈到QE和工程人员分析并记录与【可靠性试验不合格分析改善报告】。 5.2.2 高低压开关冲击试验:

1)试验前,将接触调压器电源根据试验要求进行电压调整; 2)每个产品根据机型电压范围,在90V、135V、260V各电压段每4分钟切换一次电压,通电3分钟,再断电1分钟,冲击时间至少1小时。具体操作与标准请参照《高低压开关状态试验作业指导书》执行,并将试验结果记录在【高低压开关状态试验报表】中。如在试验过程中出现不良现象需及时反馈到QE和程人员分析并记录与【可靠性试验不合格分析改善报告】。 3)每天对高低压冲击仪器的输出高、中、低电压用万用表进行电压点检,并将点检结果记录在【高低压冲击电压点检表】。 5.2.3 模拟运输振动试验: 将QA抽检后的产品按每天订单量的2%进行振动试验,具体操作与标准请参照《模拟运输振动作业指导书》执行,并将试验结果记录在【模拟运输振动测试报表】中。如在测试过程中出现不良现象需及时反馈到QE和工程人员分析并记录与【可靠性试验不合格分析改善报告】 5.2.4 恒温恒湿试验: 将QA抽检后的产品按每个订单量抽取5台进行高、低温试验,具体操作与标准请参照《恒温恒湿作业指导书》执行,并将试验结果记录在【恒温恒湿测试报表】中。如在测试过程中出现不良现象需及时反馈到QE和工程人员分析并记录与【可靠性试验不合格分析改善报告】 5.2.5 跌落试验: 将QA抽检报的产品均需做一角三梭六面跌落试验,跌落试验的数量至少为1箱,具体操作与标准请参照【跌落试验作业指导书】执行,并将试验结果记录在【跌落测试报告】中。如在测试后出现不良现象需及时反馈到QE和工程人员

电力行业标准

索引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DL1000 DL/T1000-2006 标称电压高于1000V架空线路绝缘子使用导则(第1-2部分).pdf DL1001 DL/T1001-2006 复合绝缘高压穿墙套管技术条件.pdf DL1002 DL/T1002-2006 微量溶解氧仪标定方法-标准气体标定法.pdf DL1003 DL/T1003-2006 水轮发电机组推力轴承润滑参数测量方法.pdf DL1004 DL/T1004-2006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整合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pdf DL1005 DL/T1005-2006 高温单辊碎渣机.pdf DL1007 DL/T1007-2006 架空输电线路带电安装导则及作业工具设备.PDF DL1008 DL/T1008-2006 电力市场运营系统功能规范和技术要求.pdf DL1009 DL/T1009-2006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PDF DL1010 DL/T1010-2006 高压静止无功补偿装置(第1-5部分).pdf DL1011 DL/T1011-2006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数据交换格式规范.pdf DL1012 DL/T1012-2006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监视和保护系统验收测试规程.pdf DL1013 DL/T1013-2006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微机励磁调节器试验和调整导则.pdf DL1014 DL/T1014-2006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规程.pdf DL1015 DL/T1015-2006 现场直流和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测量系统的使用导则.pdf DL1016 DL/T1016-2006 电容式引张线仪.PDF DL1017 DL/T1017-2006 电容式位移计.pdf DL1018 DL/T1018-2006 电容式测缝计.pdf DL1019 DL/T1019-2006 电容式垂线坐标仪.pdf DL1020 DL/T1020-2006 电容式静力水准仪.pdf DL1022 DL/T1022-2006 火电机组仿真机技术规范.PDF DL1023 DL/T1023-2006 变电站仿真机技术规范.pdf DL1024 DL/T1024-2006 水电仿真机技术规范.pdf DL1025 DL/T1025-2006 核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PDF DL1026 DL/T1026-2006 核电厂非核级设备维修质量保证.pdf DL1027 DL/T1027-2006 工业冷却塔测试规程.pdf DL1028 DL/T1028-2006 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检定规程.pdf DL1029 DL/T1029-2006 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实验室质量管理导则.pdf DL1030 DL/T1030-2006 煤的工业分析自动仪器法.pdf DL1031 DL/T1031-2006 运行中发电机用油质量标准.pdf DL1032 DL/T1032-2006 电气设备用六氟化硫(SF6)气体取样方法.pdf DL1033 DL/T1033-2006 电力行业词汇(1-12部分).pdf DL1035 DL/T1035-2006 循环流化床锅炉检修导则(第1-6部分).pdf DL1036 DL/T1036-2006 变电设备巡检系统.pdf DL1037 DL/T1037-2007 煤灰成分分析方法.pdf DL1038 DL/T1038-2007 煤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VTI法).pdf DL1039 DL/T1039-2007 发电机内冷水处理导则.pdf DL1040 DL/T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pdf DL1041 DL/T1041-2007 电力系统电磁暂态现场试验导则.pdf DL1042 DL/T1042-2007 水中十八烷基胺的测定.pdf DL1045 DL/T1045-2007 钢弦式孔隙水压力计.pdf DL1048 DL/T1048-2007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交流用棒形支柱复合绝缘子定义、试验方

(完整版)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提高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可靠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靠性定义)本办法所称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指确定和满足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可靠运行、电能可靠供应要求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计划、规划、控制、协调、监督、决策等活动和功能的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力企业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国家能源局电

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中心”)对电力可靠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指电力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电、输电、供配电、电力建设为主营业务并取得相关业务许可或按规定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的电力企业。 第四条(工作原则)电力可靠性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客观、真实的原则,建立“行业统一标准、企业具体负责、政府监督管理、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纲领条款)电力可靠性管理应以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可靠供应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提升装备制造与工程质量,提升电力企业管理水平。 第六条(监管职责)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可靠性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二章电力企业的可靠性管理职责

第七条(主体责任)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本办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程,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职责)电力企业应当履行下列电力可靠性管理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度和标准,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制度; (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 (三)按照国家颁布的电力可靠性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分析、评价工作; (四)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可靠性中心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 (五)对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可靠性分析报告,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六)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创新及成果应用,提高电力系统和设施可靠性水平;

可靠性管理制度

可靠性管理制度

黑泉水力发电厂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标准规定了黑泉水力发电厂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黑泉水力发电厂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管理。 2、管理职能 生产科是电厂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电厂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的统计和分析。检修科、运行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管辖设备的可靠性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组织机构 3.1.1 电厂可靠性管理网络由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和可靠性管理网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生产副厂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生产科、检修科、运行部门等组成。 3.1.2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金晨杰 副组长:王宁克 成员:陈顺沛鲍占民马海民陈海英李刚刘芳何雪珂。 3.1.3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的任务,确保电厂发电可靠,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可靠性指标,保证发电设备可靠性原始数据的正确、完整、及时,定期进行可靠性分析,提出改进设备可靠性的措施。

3.2 组长职责 3.2.1 在厂长的领导下,指挥、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可靠性指标和本电厂提出的可靠性目标。 3.2.2 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关于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经常检查电厂可靠性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2.3 掌握电厂发电设备健康状况及存在问题、隐患,对可能构成影响机组可靠性指标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2.4 掌握电厂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不能完成的预定指标要组织电厂有关部门进行分析,确定处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3.3 生产科职责 3.3.1 生产科负责全厂可靠性管理工作。 3.3.2 随时掌握各部门可靠性指标的状况,如发现不能完成指标,应及时采取措施,制订可行方案,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3.3.3 抓好全厂可靠性管理人员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和技术演练工作,提高可靠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3.4 各部门职责 3.4.1 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发电设备的可靠性管理工作。 3.4.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系统内各项关于发电设备可靠

电气技术监督

DL/T1051——2015 目录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 (2) 3 术语定议 (2) 4 总则 (2) 5 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2) 5.1电力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主要监督内容 (2) 5.2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主要监督内容 (2) 5.3重要电力用户的主要监督内容 (4) 6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4) 6.1电力主管部门职责 (4) 6.2电力行业协会职责 (4) 6.3电网企业职责 (4) 6.4发电企业的职责 (4) 6.5电力试验研究院(所)职责 (5) 7电力技术监督管理 (5)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技术督的原则、主要内容、职责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用于电力规、设计、建速设、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RT311.1像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T478-2010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2009.15、GB/T2900.17、GB/T 2900.49和DL/T 1010.2确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力技术监督technology supervision for electric power 在电力规划、设计、建设及发电、供电、用电全过程中,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监督有关标准、规程执行落实情况,对电力设备的健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经济运行。 3.2 发电企业electric power generating enterprise 认事电能生产及经营管理的企业。 3.3 电网企业electric power grid enterprise 从事电能输送和销售及经营管理的企业。 3.4 重要电力用户important electric power user 以110kV(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或对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有重要影响的用户。 4 总则 4.1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2电力技术监督实行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流程,依法监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监督执行分开、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分开、技术监督与日常没备管理分开,坚持技术监督工作独立开展,对电力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和管理。 4.3电力系统中所有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程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 4.4电力系中所有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设备都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 4.5实施电能质量、绝缘、电测、保护与控制系统、自动化、信息通信、节能、环保、化学、热工金属、水工、汽(水)轮机等技术监督,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5 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5.1电力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主要监督内容 监督电力企业和主要电力用户在电力的发、输、配和用电的各个环节中的电力安全、节能降耗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电力技术监督工作贯穿电力生产的全过程。 5.2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主要监督内容

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

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管理制度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

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电力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的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本电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凌源小城子光伏电站各部门以及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二章电厂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三条坚决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电厂职工所认知。依据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对电站范围内的电力设备进行可靠性数据的采集、统计。 第四条用可靠性指标对电站电力设备的运行、检修、维护以及设备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为电站提供设备大小修、临检、运行、维护、消缺以及技改等各个环节的可靠性数据。 第五条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并为上级提供电站可靠性管理的各类报表、总结。 第六条结合电站情况,拟订和实施可靠性目标管理。 第七条建立符合电站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目的旨在完成提高电力设备的运行可靠性、经济性的职能。 第三章管理结构 第八条为加强电力设备可靠性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电站设立可靠性管理工作小组直接受电站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管理,全面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一切事务,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小组设置,由项目公司运维主管担任组长,管理成员主要包括电站运维

人员及其它相关负责人 第十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电站、部门和班组三级网络管理,并建立电站可靠性三级管理网络。电站可靠性管理网络成员由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电站文件形式签发确定。 第四章工作职能 第十一条电站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一)负责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执行原电力部及网省局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和落实下达可靠性管理的文件、规定、通知、细则等,制定电站可靠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二)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的目标控制,并通过承包合同形式分解到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保证完成所实施的必要细则、考核惩奖条例。 (三)负责主、辅设备可靠性数据报表的审批,以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四)负责电站可靠性管理设备检修三年滚动计划、进度与当年度大小修计划的审批工作。 (五)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网络的活动情况,对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提出提高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负责可靠性指标的目标管理,以可靠性指标指导全电站检修和运行工作,确保电站全年可靠性指标的完成。 (七)负责对电站可靠性指标计划的分解、下达及检查考核工作。 (八)对采集的各项数据,进行定期分析主辅设备可靠性指标的完成状况,制定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定期组织可靠性网络活动,并进行专题分析。 (九)重大技措项目的立项、重要设备的更新改造等用可靠性指标进行评估和论证。对电站的重大技改项目进行可靠性管理的论证和目标管理,以便提高设备的可靠运行水平。 第十二条电站可靠性专职职能 (一)在电站可靠性管理小组组长领导下,电站可靠性管理小组成员做好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电站可靠性指标的统计及上报广核集团、省公司工作。负责采集统计、保送各项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三)负责组织参加网、省局开展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专业竞赛报表的报送。 (四)负责电站的主、辅设备检修的三年滚动计划、进度与当年度大小修计划汇总编制工作,并

武器装备可靠性和维修管理规定

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规定 [1993]计基字第23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提高研制生产武器装备的可靠性与维修性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的目标是提高武器装备的战备完好性和任务成功性,减少维修人力和保障费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武器装备的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其基本原则和要求也适用于武器装备安全性、保障性等质量特性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政策和原则 第四条可靠性与维修性是构成武器装备作战效能,并影响其寿命周期费用的重要因素,是重要的战术技术指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武器装备研制行政指挥系统、设计师系统及质量保证组织负责人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是系统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必须统一纳入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使用等计划,与其它各项工作密切协调地进行。 第六条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必须贯彻有关法规,实施有关标准,制定和实施可靠性与维修性保证大纲(以下称可靠性与维修性大纲),通过规范化的工程和管理途径,达到预定的目标。 第七条应当对武器装备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保障性等质量特性进行系统综合和同步设计。从武器装备论证开始,就应当进行质量、进度、费用之间的综合权衡,以取得武器装备最佳的效

能和寿命周期费用。 第八条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早期投入的方针,将预防、发现和纠正可靠性与维修性设计及元器件、材料和工艺等方面的缺陷作为重点,采用成熟的设计和行之有效的可靠性与维修性分析、试验技术,以保证和提高武器装备的固有可靠性与维修性。 第九条必须加强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的监督和控制,按照武器装备研制程序进行可靠性与维修性评审,评审结论是转阶段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必须加强外购器材的可靠性与维修性管理,按规定要求对供应单位的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对外购器材进行严格验收。 第十一条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应当遵循不断改进、闭环管理的原则,必须重视和加强可靠性与维修性信息工作。应当建立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充分有效地利用信息来评价和改进设计,实现可靠性与维修性持续增长。 第十二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使用等各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大力协同,共同促进可靠性与维修性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三章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十三条论证阶段应当提出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定量、定性要求。 一、使用部门负责组织武器装备战术技术指标论证时,应当提出可靠性与维修性定量、定性要求,并纳入武器装备《战术技术指标》。 二、武器装备战术技术指标论证报告应当包括:可靠性与维修性指标依据及科学性、可行性分析;国内外同类武器装备可靠性与维修性水平分析;武器装备寿命剖面、任务剖面及其它约束条件;可靠性与维修性指标考核方案设想;可靠性与维修性经费需求分析。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正式版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 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引用标准:《电力工业技术

监督工作规定》、《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第六条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

供电可靠性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1: 供电可靠性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两会会议精神,提高我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水平,向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结合省、市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同业对标体系相关要求和公司《可靠性指标计划分解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各部门职责 1、安全监察质量部 1.1 安全监察质量部是我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归口部门,设供电可靠性管理专工。 1.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区供电公司的可靠性管理办法和考核措施。 1.3负责制定分解公司及各相关单位的供电可靠率指标,并下达供电可靠率指标。 1.4负责我公司供电可靠性的管理工作,校对各种报表数据、记录和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基础资料,掌握我公司设备供电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1.5抓好可靠性管理网络的各种活动,对兼职可靠性人员进行培训,对中、低压用户基础数据、运行数据和10kV及以下开

关、变压器、线路等配电设施基础数据、运行数据进行采集及统计。 1.6负责审核临时检修申请单,工作单位应在工作日前一天提报临时检修申请单,经供电可靠性专工、相关部门主任、分管经理分别签字后执行。 1.7负责公司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以及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的统计、分析、考核、报表等工作。 1.8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供电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和上报供电可靠性基础资料及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并进行考核。 2、运维检修部 2.1负责县域未集约至市公司的35千伏及以下电网设备运维检修、故障抢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对所辖围设备的停运及检修质量负管理责任。 2.2负责电网实物资产管理、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电网设备技改大修管理和电网设备运检业务外包管理。 2.3掌握设备运行状况,负责编制运检计划(包括春、秋季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运检绩效管理,减少电网设备的计划外检修。 2.4合理安排停电检修计划,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检修质量并尽量缩短停电检修时间,努力提高

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

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试行)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可靠性管理在数据录入、汇总、分析、发布和考核、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对设备可靠工作的管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规程、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本制度的条文。本制度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下述所有规程、规范都会被修订,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4 号令《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电力行业标准DL/T793-2001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电力行业标准DL/T837-2003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职责分工 3.1.1 技术部是公司可靠性管理的归口部门,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标准及要求; (2)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 (3)建立并维护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并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 (4)按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 (5)开展电力可靠性成果应用,提高电力系统和电力设施可靠性水平; (6)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培训。 (7)定期召开可靠性指标分析会,分析指标完成情况,研究原因、制定措施。 3.1.2 在技术部设置可靠性管理工程师,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具体负责可靠性指标的制定,经部门经理审定, 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并

对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考核建议; (2)负责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对可靠性的各项数据进行整理汇 总; (3)按规定负责设备可靠性数据的发布和上报; (4)负责对可靠性数据录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1.3设备注册数据的录入由技术部各专业负责,各专业指定1名专业工程师具体 负责。其分工如下: 3.1.3.1发电主机设备(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注册数据的录入由技术部可靠性管理工程师负责; 3.1.3.2发电辅机设备注册数据的录入由技术部各专业按分管范围分别负责; 3.1.3.3输变电设备(按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下同)注册数据的录入由技术部电气专业负责。 3.1.4发电主机设备运行事件的录入由发电市场部总值长负责,发电辅机设备运行事件的录入由发电市场部各专业工程师按分管范围分别负责,输变电设备运行事件的录入由发电市场部电气专工负责; 3.1.5技术部计算机专业协助可靠性管理工程师对可靠性管理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并负责系统网络软硬件系统的维护,确保可靠性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统计评价范围 3.2.1发电设备分发电主机设备(以下简称机组)和主要辅助设备,其统计评价范围 是: 3.2.1.1机组的统计范围包括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主变压器(包括高压出线 套管)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 3.2.1.2 主要辅助设备为磨煤机、给水泵组、送风机、引风机、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循环水泵、凝结水泵、一次风机、给煤机、空气压缩机、捞渣机、启动锅炉、除氧器、电除尘、脱硫系统等,其中: 32121 磨煤机(含电动机):磨煤机进出口门之间的所有部件及装置(含润滑油系统、减速装置、监测和保护装置等)。 32122 给水泵组(含前置泵、液力偶合器、电动机或辅助汽轮机):给水入口阀至出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3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 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引用标准:《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 第三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宣传、普及、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公司员工所认知; (二)用可靠性指标对发电厂及其送出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及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 (三)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 (四)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拟订可靠性目标,并实施目标管理; (五)建立符合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可靠性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实行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发电企业分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立可靠性负责人员。 第六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发电企业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包括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生产部等相应部门负责电力生产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可靠性负责工程师。 第七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公司(电厂)、部门和班组三级可靠性管理网络。 第三章工作职能 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职能: (一)贯彻政府及电力行业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适合于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管理规定; (二)组织可靠性工程师业务培训,以及有关领导、专业人员的可靠性知识培训; (三)建立可靠性统计信息系统,按时汇总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的可靠性指标数据,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分析;

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

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促进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公司电力设备安全运行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网络和评价、指导、分析、预测系统,努力提到电力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水平。 第三条电力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执行以下标准标准: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793-2001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837-2003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836-2003 《新建发电机组启动试运阶段可靠性评价办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石化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成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设备管理部是天津石化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协调工作。 第六条可靠性数据和信息的统计及上报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维护可靠性指标的公正性、准确性与权威性。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可靠性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电力可靠性归口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中国石化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适合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

(二) 分解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电力可靠性指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将可靠性指标作为考评电力生产单位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按照电力可靠性管理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统计、分析本企业各类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并按规定上报。 (四)运用可靠性管理方法安排设备检修计划,并将可靠性指标的变化情况作为评估检修质量及技术改造效果的主要依据。 (五)运用可靠性分析评价理论,定期对本企业设备可靠性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改善本企业电力设备可靠性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定期召开本企业电力可靠性分析会,全面评价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运行检修等因素对设备可靠性的影响,并制订年度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七)定期进行可靠性业务培训,确保一线人员能准确判断设备可靠性状况,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 第三章可靠性统计、分析和评价 第七条电力可靠性的设备状态、术语和评价指标的定义按《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的规定执行。 (一)发电设备 1、在使用:指机组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 2、可用:指机组处于能运行的状态,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能够提供多少容量。可用状态还分为运行和备用两种状态。 3、不可用:指机组因故不能运行的状态,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不可用状态还可分为计划停运和非计划停运两种状态。 4、停用机组:指机组经企业批准封存停用或长期改造停用者。处于该状态的机组不参加统计评价。

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pdf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管理,以满足发电企业和电网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需要,贯彻《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及有关的标准、条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继电保护监督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责任制,对发电企业继电保护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设备,不断提高发电企业设备运行水平和继电保护专业技术水平。 第四条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机构必须充分发挥技术监督职能,加强对运行设备及继电保护专业进行技术监督管理,加强对各项反措落实情况进行技术监督。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继电保护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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