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公布的16起事件

国家核安全局公布的16起事件
国家核安全局公布的16起事件

附件

核电厂人员行为导致的典型运行事件

一、多个核电厂人员违反程序误操作导致的运行事件

1.宁德核电厂现场操作人员误开阀门导致排气烟囱总β活度短时超化学技术规范限值运行事件

2016年8月30日,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现场操作人员跟踪硼回收系统(TEP)除气器(4TEP002DZ)状态时,发现除气器压力偏高,在未通知主控人员且无操作指令的情况下,未依据泄压操作程序开启排含氢废气隔离阀(4TEP430VY),而是凭经验在辅助控制室两次错误开启排含氧废气隔离阀(4TEP426VA),导致含氢废气排向废气处理系统(TEG)含氧子系统,经TEG风机进入核辅助厂房通风系统烟囱,触发烟囱排气低量程惰性气体β活度一级、二级报警,违反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关于特殊排放的安全承诺。事件发生后,当班值违规补写临时操作指令单,且营运单位并未在第一时间向我局或地区监督站报告该事件,事件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宁德核电厂化学人员取样错误导致稳压器液相硼浓度失去定期监测的运行事件

2016年9月6日,宁德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在进行核取样系统阀门内漏处理过程中,隔离经理查询最近一次稳压器液相定期取样记录时,发现稳压器液相取样阀近期无开启记录。

经进一步查询得知,自2016年8月15日,稳压器液相取样阀无开启记录。经查,化学人员在进行取样过程中,开启了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除盐床取样阀,导致稳压器液相硼浓度取样错误,自2016年8月15日后失去定期监测,违反了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排查发现,1、4号机组也存在稳压器液相硼浓度失去定期监测的类似问题。

3.阳江核电厂调试人员误操作公用机组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导致已运行机组碘排风回路不可用的运行事件

2016年5月25日,阳江核电厂3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4号机组处于热态功能试验准备阶段。调试人员在进行4号机组安全壳环廊通风系统(DVW)逻辑试验时,因未遵守多机组相互影响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未经核实情况下,主观认为3、4号机组之间的数字化仪控系统(DCS)通讯没有建立,通过4号机组主控操作公用机组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8SFZ520KG)发出关闭指令,导致3号机组碘排风回路风门关闭,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产生DVW随机第一组I0,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4.宁德核电厂维修人员误拔通讯柜光纤插头导致电站计算机信息和控制系统(KIC)不可用的运行事件

2016年5月1日,宁德核电厂3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工作人员在处理主控制室系统(KCS)A列通讯柜Ⅱ系CPU(COM-A-Ⅱ系)与堆芯监测机柜B系CPU通讯故障时,由于工作文件包不完善、重复工作过程验证失效及风险分析不足等原因,在插拔Ⅱ系光纤插头进行故障定位过程中,误拔临近的I系CPU光纤插头,导致4个

操纵员站及A列安全级显示单元操作功能丧失,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5.防城港核电厂操纵人员误操作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导致DVW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的运行事件

2016年4月25日,防城港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由于计划准备不充分、调试人员未执票作业、操纵员缺乏质疑的态度及试验程序不完善等原因,在执行1号机组防火挡板关闭能力及关闭指示灯试验过程中,1、2号机组核辅助厂房通风系统(DVN)和2号机组DVW部分防火挡板未预期正常关闭,主控操纵人员在未经机组长同意情况下,仅与调试人员简单沟通后,错误的通过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9SFZ520KG)发出关闭指令,1号机组DVW系统回路阀门关闭,导致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6.岭澳核电厂维修人员漏拆接线导致主控制室空调系统(DVC)碘回路不可用的运行事件

2016年4月2日,岭澳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机械专业人员持工作票对风门(L2DVC066VAF)进行维修,为了独立进行该风门的功能验证,要求仪控人员配合拆除其他相关风门接线。由于现场空间狭窄,且存在视觉盲区,仪控人员在工作中漏拆接线,导致在模拟风门关闭信号时,DVC系统风门(040/160/061/066VAF)意外关闭,碘回路不可用,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二、多个核电厂人员误碰导致的运行事件

7.田湾核电站搭设脚手架人员误碰汽轮机调节油系统泄油阀触发停堆的运行事件

2016年9月11日,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处于满功率运行模式。

在二回路现场大修准备工作中,承包商搭设脚手架人员误碰汽轮机调节油系统泄油阀(2MAX30AA502),触发甩负荷信号,机组降功率至40%FP。随后现场操纵员关闭该泄油阀,调节油压恢复,汽轮机主调节阀开启,随即引起主蒸汽压力迅速降低,触发“二回路主蒸汽管线破口(AA14)”停堆保护信号,反应堆自动停堆。

8.防城港核电厂清洁人员误碰主蒸汽隔离阀触发停堆的运行事件

2016年8月4日,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完成50%FP功率平台的调试试验,在按计划升功率过程中,因前期多个核岛厂房未最终移交、风险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评估不到位、技术交底不充分、工作票授权时限存在不足等原因,清洁人员对主蒸汽隔离阀(2VVP001VV)所在区域进行清洁时,误碰阀门的“关”限位开关,导致阀门关闭,引发1号蒸汽发生器蒸汽流量下降、压力升高、水位下降,相继出现蒸汽发生器低水位信号和汽水失配信号,两个信号叠加触发自动停堆保护信号,反应堆自动停堆。

9.昌江核电厂操纵员误点击蒸汽凝汽器排放系统(GCT-C)阀门转换按钮导致控制棒落棒的运行事件

2016年7月29日,昌江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热停堆模式。在拆除主蒸汽管线调试用临时压力仪表过程中,操纵员根据工作票要求将GCT-C阀门置于手动全关状态,由于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原因,操纵员误点击GCT-C阀门转换按钮,导致GCT-C阀门转变为自动控制状态。在投运主蒸汽管线压力仪表后,仪表读数大幅上升,GCT-C阀门开启,相继出现一回路平均温度低低信号和主蒸汽流

量高信号,两个信号叠加触发安全注入系统动作,控制棒全部落入堆底。

10.宁德核电厂运行人员误碰48V直流电源系统配电盘开关产生多个随机第一组I0的运行事件

2016年6月14日,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在按计划解除隔离操作时,由于未严格执行关键敏感区域的工作要求、开关设计缺陷等原因,运行人员误碰身后48V直流电源系统配电盘按钮,造成配电开关跳闸,380V应急交流系统(LLD)失去控制电源,由LLD母线供电的电动阀无法按要求动作,导致产生低压安注系统一列不可用、至少一个参与高压安注直接注入功能的阀门不可用、至少一个参与安注双端注入功能的阀门不可用、一列安全壳喷淋系统(EAS)不可用、EAS系统氢氧化钠注入回路、安全壳隔离阀不可用和防误稀释的一个通道不可用等多个随机I0,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11.阳江核电厂检修人员误碰DVC碘回路入口风门动作机构导致碘过滤功能不可用的运行事件

2016年4月13日,阳江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在执行DVC系统检修时,由于未按工作指令要求检修、现场空间狭小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工作负责人在攀爬过程中误碰DVC系统碘回路入口风门(DVC089VAF)动作机构,风门关闭,DVC系统碘过滤功能全部不可用,人为产生第一组I0,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12.防城港核电厂施工人员打磨、焊接作业误触发多个感烟探测器报警导致DVW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的运行事件

2016年1月19日,防城港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

2号机组处于安装、调试阶段。施工人员在对2号机组连接厂房进行打磨、焊接作业时,由于施工人员作业不规范、风险分析不充分、隔离防护措施不当及防火区完整性管理不足等原因,导致粉尘扩散至相邻的1号机组核辅助厂房,触发火灾探测系统多个感烟探测器报警,导致DVW防火阀关闭,DVW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三、经验反馈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运行事件

13.福清核电厂DVC碘过滤器回路风机动力电缆接线错误导致碘过滤器回路不可用的运行事件

2015年8月,我局印发《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核电厂建造和调试质量事件与问题的通报》(国核安函〔2016〕76号),对核电厂发生多起电缆未端接或接线错误导致系统不可用事件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营运单位加强排查和经验反馈工作。2016年8月23日,福清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工作人员执行DVC系统碘吸附器性能试验过程中,碘过滤器回路风量不能达到要求,经检查发现碘过滤器回路风机动力电缆接线错误,且碘过滤器回路不可用时间超出运行技术规范规定的3天维修期限。

14.昌江核电厂调试设计变更未及时经验反馈至2号机组导致停堆的运行事件

2016年6月24日,昌江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因1号机组调试期间设计变更未及时经验反馈至2号机组、DCS供货商对主给水窄量程流量表超量程质量位设置了上限和下限触发等原因,在功率由15%FP升至30%FP过程中,主给水窄量程流量表超出

主给水流量表量程上限,产生主给水流量信号质量位信号,触发蒸汽发生器主给水流量低信号,叠加核功率大于30%FP信号,导致反应堆自动停堆。

15.红沿河核电厂运行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一回路压力超出“压力和温度运行许可图”(P-T图)范围的运行事件

2016年2月24日,红沿河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余热排出系统冷却正常停堆(NS/RRA)模式。操纵员在执行定期试验(T1LHS001)中停运了一台余热排出系统(RRA)泵(H1RRA001PO),但试验结束后未恢复其运行,且未反馈相关人员。在后续的一回路灭汽腔后快速冷却降温过程中,操纵员在风险分析不充分的情况下启动H1RRA001PO,导致一回路冷却速率过大,水体积收缩,一回路压力快速下降,超出P-T图范围约46秒,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16.宁德核电厂施工人员多次误碰阀门传动钢缆导致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日用燃油罐排空的运行事件

2016年1月14日,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处于维修停堆模式。由于阀门传动钢缆布置设计存在缺陷、作业前风险分析及辨识不足、作业空间狭小、现场风险防护措施以及经验反馈不到位等原因,施工人员误碰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日用燃油罐(LHP102BA)排油阀传动钢缆,排油阀开启,导致日用燃油罐排空,应急柴油机组不可用。调查发现,宁德核电厂曾多次发生误碰排油阀传动钢缆导致日用燃油罐排空的情况。

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458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措施 Food poisoning incident handling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食物中毒事件处理 (一)发现人的职责 1、报告总机,讲明自己的身份、所在地点食物中毒人员国籍、人数、中毒程度及症状等。 2、看护中毒者,不要将病人单独留下,不挪动任何物品,保护好现场。 (二)总机值班员任务 1、接到食物中毒通知后,要问清时间、地点、中毒人员、中毒程度、症状并记录。 2、按下列顺序简明扼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 (1)医务室。 (2)总经理、驻店经理、大堂经理、保安部。 (3)值班经理、餐饮部。

(4)公关部、行李房、车务部。 (三)食物中毒发生后,下列人员携带设备和物品赶到现场。 1、医务室人员:急救设备、药品、氧气。 2、保安部人员:勘查箱、照相机、报话机、笔录纸、手电。 3、行李房人员:根据路线人数,携带担架。 4、食品检验人员:食品取样器材。 (四)食物中毒发生后有关人员的职责 1、医务室人员 (1)携带急救器材,氧气等赶到现场,对中毒者及时诊断,采取急救抢救措施,并按现场指挥员要求,负责与急救中心联系,如中毒者需送医院时,医务室应派专人前往。 (2)公安机关来店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时,医务室人员要主动提供中毒者病理情况。 (3)卫生防疫部门接到通知来店时,医务室人员负责向防疫部门介绍有关情况。 2、保安部人员

(1)立即赶到现场,划定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的进入和围观。 (2)协助医务室人员抢救中毒者,做好对发现人和现场知情人的访问记录。 (3)情况严重时随中毒者前往医院,适时做好中毒者访问记录,同时查明中毒者的身份、国籍。 (4)酒店领导决定通知公安局时,保安部负责与公安局联系并作好接待工作。 (5)如中毒者死亡,应派专职警卫保护好现场,初步调查,如系投毒,应立即控制嫌疑人,开展调查侦破工作。 3、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1)听取各部门情况报告,对各部门工作予以协调、统一下达指令。 (2)对应急措施予以决策,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值班经理、大堂副理 (1)执行店领导对中毒现场及抢救工作的一切指令,向客人做解释,稳定客人情绪。 (2)必要时立即通知中毒者旅游团或家属。

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文化特征》

国家核安全局发布《核安全文化特征》 2017-04-14 近期,国家核安全局发布了《核安全文化特征》(以下简称《特征》)。这是继2014年会同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以下简称《声明》)、组织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之后,核安全监管部门指导推进全行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特征》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声明》,加深对核安全文化的理解,开展核安全文化评估,促进核安全文化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特征》参考了国际核安全文化相关文件,体现监管部门所倡导的良好行为方式,是《声明》的细化支撑文件,是核安全文化评估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行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工作指南。《特征》共包含八个部分,每部分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特征描述,摘录《声明》中每项特征原文; 二是属性,逐条分解特征关注点或侧重点; 三是良好实践举例,针对每条属性,结合国内外实践经验,列举良好实践以供参考,便于加深对属性的理解。 认真学习贯彻《特征》,后续东方电气将加强集团和各涉核成员企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推动力度,组织开展核安全文化交流、宣贯、培训、评估等活动,持续推动全集团核安全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核安全文化特征 1.决策层的安全观和承诺(A) 决策层要树立正确的核安全观念。在确立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构建管理体系、建立监管机制、落实安全责任等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根本方针,并就确保安全目标做出承诺。 A1 安全承诺:决策层确保核安全高于一切。 A2 决策行为:决策过程体现“安全第一”。 A3 责任落实:决策层明确岗位的职责和授权已确保核设施安全可靠地运行。 A4 资源保障:决策层确保组织内的管理体系有效运作。

(交通运输)城市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

(交通运输)城市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

城市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 用户手册 日期:2013-6-10

目录 1.目的和范围 (4) 2.参考引用 (4) 3.术语定义 (4) 4.内容 (4) 4.1系统概述 (4) 4.1.1功能描述 (4) 4.1.2性能描述 (5) 4.1.3初始运行 (6) 4.2对运行环境及操作人员的要求 (7) 4.2.1硬件设备 (7) 4.2.2支持软件 (7) 4.2.3操作人员所需技能 (8) 4.3运行说明/系统操作指导 (8) 4.3.1 交通状况模块 (8) 4.3.3 稽查布控模块 (11) 4.3.4 违法处理模块 (20) 4.3.5 统计分析模块 (31) 4.3.6 设备管理模块 (36) 4.3.7 系统管理模块 (41)

1.目的和范围 ?本文档为系统操作使用帮助文档,目的是介绍城市智能交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指导用户正常使用。?本文档并非关于城市智能交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软件产品说明文档和软件开发文档。 ?本文档并不包含对业务活动的指导,只说明如何使用城市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2.参考引用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1990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14394-1993 ?《机动车驾驶员管理信息系统分类与代码》GA23-92 ?《机动车管理信息系统分类与代码》GA24-92 3.术语定义 ?城市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简称系统,英文简称:ITS。 4.内容 4.1系统概述 4.1.1功能描述 城市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系统通过对交通管理涉及的各项业务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一个覆盖交通管理各方面的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该平台可以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快速反应与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基于JAVA技术构建,采用开放的标准和技术,能实现跨平台部署,具备很高的扩展能力和兼容性;同时系统采用B/S应用方式,基于模块化开发、设计和部署,通过配置文件配置加载相应的模块,便于系统的扩展和维护;基于消息引擎(JMS)快速接入第三方子系统,JMS部署于应用服务器中,利于维护和扩展。 平台将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高速公路区间超速违章检测系统、平安城市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及流量监检测系统以及各类公安交警业务系统、交通行业管理子系统(如车管、驾管、违法等)等集成在统一的、图形界面的软件环境下,实现交通管理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的管理。系统有助于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安全 应急预案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了能够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协助卫生部门查明中毒原因,抢救病人,迅速控制中毒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称应急小组),专门负责调查处理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1、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年级主任及全体班主任 2、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抢救中毒人员,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与保全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等,收集与保全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调查。 二、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从业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收到该信息起一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

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 三、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①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②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120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③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3、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①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②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③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四、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卫生学调查。

国家核安全局公布的16起事件

附件 核电厂人员行为导致的典型运行事件 一、多个核电厂人员违反程序误操作导致的运行事件 1.宁德核电厂现场操作人员误开阀门导致排气烟囱总β活度短时超化学技术规范限值运行事件 2016年8月30日,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现场操作人员跟踪硼回收系统(TEP)除气器(4TEP002DZ)状态时,发现除气器压力偏高,在未通知主控人员且无操作指令的情况下,未依据泄压操作程序开启排含氢废气隔离阀(4TEP430VY),而是凭经验在辅助控制室两次错误开启排含氧废气隔离阀(4TEP426VA),导致含氢废气排向废气处理系统(TEG)含氧子系统,经TEG风机进入核辅助厂房通风系统烟囱,触发烟囱排气低量程惰性气体β活度一级、二级报警,违反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关于特殊排放的安全承诺。事件发生后,当班值违规补写临时操作指令单,且营运单位并未在第一时间向我局或地区监督站报告该事件,事件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宁德核电厂化学人员取样错误导致稳压器液相硼浓度失去定期监测的运行事件 2016年9月6日,宁德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在进行核取样系统阀门内漏处理过程中,隔离经理查询最近一次稳压器液相定期取样记录时,发现稳压器液相取样阀近期无开启记录。

经进一步查询得知,自2016年8月15日,稳压器液相取样阀无开启记录。经查,化学人员在进行取样过程中,开启了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除盐床取样阀,导致稳压器液相硼浓度取样错误,自2016年8月15日后失去定期监测,违反了化学与放射化学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排查发现,1、4号机组也存在稳压器液相硼浓度失去定期监测的类似问题。 3.阳江核电厂调试人员误操作公用机组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导致已运行机组碘排风回路不可用的运行事件 2016年5月25日,阳江核电厂3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4号机组处于热态功能试验准备阶段。调试人员在进行4号机组安全壳环廊通风系统(DVW)逻辑试验时,因未遵守多机组相互影响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未经核实情况下,主观认为3、4号机组之间的数字化仪控系统(DCS)通讯没有建立,通过4号机组主控操作公用机组防火分区风门动作按钮(8SFZ520KG)发出关闭指令,导致3号机组碘排风回路风门关闭,碘排风回路全部不可用,产生DVW随机第一组I0,违反运行技术规范。 4.宁德核电厂维修人员误拔通讯柜光纤插头导致电站计算机信息和控制系统(KIC)不可用的运行事件 2016年5月1日,宁德核电厂3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工作人员在处理主控制室系统(KCS)A列通讯柜Ⅱ系CPU(COM-A-Ⅱ系)与堆芯监测机柜B系CPU通讯故障时,由于工作文件包不完善、重复工作过程验证失效及风险分析不足等原因,在插拔Ⅱ系光纤插头进行故障定位过程中,误拔临近的I系CPU光纤插头,导致4个

基于大数据的智能交通管控指挥平台技术方案

1、项目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国机动车辆、驾驶员数量迅速增长,交通管理工作日益繁重,压力与日俱增。为了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缓解警力不足,加强和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减少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的发生,全国各地建设和使用了大量的“电子警察”、“高清卡口”、“固定式测速”、“区间测速”、“便携式测速”、“视频监控”、“预警系统”、“能见度天气监测系统”、“LED 信息发布系统”等交通监控系统设备。尽管修建了大量的交通设施,增加了诸多前端监控设备,但交通拥挤阻塞、交通安全状况仍然十分严重。 由于道路上交通监测设备种类和生产厂家繁多,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交换标准,无法对所有的设备、数据进行统一、高效的管理和应用,造成各种设备和管理软件混用的局面,给使用单位带来了很多不便,使得国家大量的基础建设投资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各交警支队的设备大都采用本地的分布式管理,交警总队无法看到各支队的监测设备及监测信息,严重影响对全省交通监测的宏观管理;目前网络状况为设备专网、互联网、公安网并存的复杂情况,需要充分考虑公安网的安全性,同时要保证数据的集中式管理;监控数据需要与“六合一”平台、全国机动车稽查布控系统等的数据对接,迫切需要一个全盘考虑面向交警交通行业的智能交通管控指挥平台系统。 2、项目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建立科学的交通管理体系、逐步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和“智能交通系统”的应用程度为宗旨,以维护公路通行秩序、保障公路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目标,以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为支撑,安徽超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始研发面向公安交警行业的智能交通管控指挥平台系统。 智能交通管控指挥平台建成后,达到了以下效果目标:

食物中毒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市**市**镇初级中学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一、案例 **年*月*日上午,**市食安办接信称**镇初级中学在晨检的过程中发现约有**名的学生有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因这些学生在学校有共同就餐史,且发病时间非常集中,怀疑为食物中毒。 二、事件概况 **市**镇初级中学为政府公办初级中学,共有学生1132名,22个班级,83名老师,7名食堂工作人员。其中寄宿生630名,通学生502名,周一至周五上课,周六至周日放假。根据学校报告,**5日下午17:20开始,有学生出现腹痛、腹泻、呕吐、恶心和头痛、头昏等症状,到**6日晨检发现有80余名左右出现同类症状,**6日上午7点30分向**镇卫生院报告,**镇卫生院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核实后于8点30分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市疾控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并于9:20分到达现场。**市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向**市卫生局和湖南省疾控中心报告后,并立即调集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学、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等学科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调查,于13时到达现场。**7日请省疾控中心专家一起,再次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有关部门奔赴现场,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名符合病例定义的患者均得到有效救治,无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处置得当。

三、问题分析 (一)、对流行病学特征进行认真详细分析 自**5日17:20出现首发病例后,截止**7日11时,共发生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94例。**7日11时后无新发病例。 1、病例定义:**年**5日中餐在该校食堂就中餐,出现呕吐或24小时腹泻3次及以上,伴或不伴头昏、头痛、恶心、腹痛、发热等症状的学生作为本次食物中毒事件的病例定义,截至**7日11时共核实符合病例定义病例94例,后无新增病例。 2、首发病例:**,女,13岁,125班走读生,于**5日17:20出现不适,主要为呕吐(3次)、腹痛,以脐周阵发性疼痛为主,并有头痛、头晕症状,6日8时左右前往**医院就诊,入院后出现体温升高(38.2℃),经积极治疗,患者已痊愈出院。 3、临床症状:主要临床表现为头痛头晕、腹痛、腹泻(黄色水样便)、呕吐、恶心、乏力等症状,部分病例低热。详见表1。 4、病例的三间分布 人群分布:所有发病均为学生,无教职员工发病,女性多于男性,男女比例为1:1.69(35/59)。年龄最大16岁,最小12岁。寄宿生64例,走读生30例。 班级分布:学校22个班级均有病例发生,无明显班级聚集性。 时间分布:病例潜伏期最短为5小时,最**为47小时。中位数为

去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去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4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显示,2014年全国共收到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60起,中毒5657人,其中死亡110人,无重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通报》称,按照食物中毒原因分类,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起数和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食物中毒事件总起数和中毒总人数的42.5%和67.7%。 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死亡人数最多,占食物中毒事件死亡总人数的70%。按照食物中毒场所分类,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食物中毒事件总报告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50.6%和85.5%。 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最多,占食物中毒事件中毒总人数的37.8%。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比2013年分别增加28.6%和15.1%,死亡人数增加2人。 《通报》分析认为,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均由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引起,有毒动植物中毒因素为毒蘑菇、未煮熟四季豆和豆浆、油桐果、蓖麻籽、河鲀、野生蜂蜜、织纹螺,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主要原因是食物污染或变质、加工不当、储存不当及交叉污染等。

《通报》建议相关部门做好学校、职工等集体单位食堂、农村地区自办家宴和采食野生蘑菇、野菜等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物中毒的医疗救治、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等各方面能力,加强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链接 食物中毒是指患者所进食物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根据病因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九养生堂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建设方案讲义

XXX交警支队 控制中心 集成平台建设方案 2013年3月

1系统概述 (6) 1.1系统建设背景 (6) 1.2系统建设原则 (6) 1.3系统建设依据 (7) 1.4系统建设目标 (9) 1.5系统建设内容 (10) 2需求分析 (10) 2.1数据源需求分析 (10) 2.2功能需求 (11) 2.2.1交通状况监测需求 (12) 2.2.2交通信号控制需求 (12) 2.2.3交通信息发布需求 (13) 2.2.4基于交通设施的综合控制应用 (13) 2.2.5违法信息监测需求 (14) 2.2.6设备运行情况分析需求 (15) 2.3软件技术架构需求分析 (16) 2.4支撑系统技术架构需求分析 (18) 3标准建设 (19) 3.1.1卡口子系统接口协议标准 (19) 3.1.2电子警察系统接口协议标准 (20) 3.1.3信号子系统接口协议标准 (20) 4总体设计 (21)

4.2系统总体构架图和说明 (21) 4.3信息统一接入与标准化设计 (22) 4.3.1数据通讯标准体系管理 (22) 4.3.2接入/分发/报警监控一体化管理 (23) 4.3.3接口信息数据的接入 (25) 4.4软件技术路线 (26) 4.4.1软件开发先进性及合理性 (26) 4.4.2产品质量可靠性及性能 (27) 4.4.3软件总体技术架构 (27) 4.4.4人机界面交互界面 (29) 4.4.5地图处理部分 (29) 4.4.6富客户端技术(FLEX/AIR) (31) 4.5支撑系统平台设计 (33) 4.6系统整体技术特点 (34) 5应用功能设计 (35) 5.1地理信息支持子系统 (35) 5.1.1地理信息支持务子系统的作用 (35) 5.1.2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36) 5.1.3封装集成的应用级功能性地理信息服务 (37) 5.1.4封装集成的基于带有地理属性的资源功能 (38) 5.1.5采用与公安部PGIS平台完全无缝兼容的方式进行设计开发 (39)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卫发[2004]5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我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规范报告程序,及时有效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报告程序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互相通报,并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立即分别向上一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 第五条中毒人数不足30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

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软件使用手册

目录

第一章版本说明 版本说明 河南联大智能交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软件分为八大业务处理模块及一个安全管理认证系统,在实际中应针对不同的应用及需求予以选择配备;如本系统发生变化,恕不予以通知,请向河南省联大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索取最新版本。 第二章软件设计原则 河南省联大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联大智能交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软件是一个综合性的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具有实时数据管理模块、黑名单管理模块、红名单管理模块、图像监控模块、设备管理模块、违法业务处理模块、违法数据统计模块、系统管理模块等八大模块及一个安全管理认证系统。它实现了对实时布控、视频监控、交通信息采集、违法业务、处罚业务、前端设备管理等系统的管理与综合利用。 软件特点 系统采用三层架构和B/S 结构的来实现,具有下列特点:1.分布性特点,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查询、浏览等业务处理;2. 业务扩展简单方便,通过增加网页即可增加服务器功能;3维护简单方便,只需要改变网页,即可实现所有用户的同步更新;4. 开发简单,共享性强。从而减少额外开发的IT投入及其应用的复杂性。 本系统将交通信息采集、电子警察系统集成到统一的平台,采用统一的数据结构和存储方式,从而实现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管理。提高了系统的效率和指挥调度反应能力。支持基于权限的安全访问机制,通过统一的角色和权限管理使得系统的安全性能可以得到保证。 可以与机动车管理系统、驾驶员管理系统、交通违法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可以与视频监控系统结合,在系统中直接调用视频;

系统具有具有灵活的适应性和强大的兼容性。使用XML 作为数据中介,可以实现不同数据结构中数据的交换与集成,从而可以获取集成不同厂家的各种设备数据,提高各种资源的共享与兼容。具有开放扩展性,系统提供开放的接口协议,支持将来其他的扩充系统接入(如交通信号控制、GPS定位、接处警系统等)。 业务方案框架 通过对公安交通管理涉及到的各项业务进行整合,形成一个覆盖交警工作范围的信息采集、处理、交换、查询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使得各种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从而提高交警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反应能力。 现有平台已经集成了卡口、电子警察、监控、测速等多个子系统。实现所有工作点、所有部门之间数据统一管理。全程操作日志跟踪,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在系统管理和信息集成上提出面向业务的行业平台,行业平台以违法处理、稽查布控、指挥调度、勤务管理等业务为主,业务更加贴近实际使用,同时可以针对当地进行定制。兼容不同前端监控设备,可以将这些监控设备集成到一个平台。实现对其他平台的对接,与其他系统的对接全部基于标准WEBService服务。 应用软件架构设计 1)设计概述系统采用B/S三层架构,可根据不同的需求使用一些架构模式(如:MVC)和设计模式(如:Singleton,Facade,Factory 等)复用已经封装好的的一些组件。 2)体系架构分析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都在设计时考虑了对群集的支持。通过采用多层应用程序模型架构,特别是合理利用EJB组件来进行事务控制,可以实现系统对群集的支持,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的分布式三层架构:1.数据访问层,在数据访问层DataAccess中,完全采用“面向对象接口编程”思想,同时使用设计模式中的工厂模式为主。抽象出来的数据库访问模块,脱离了与具体数据库的依赖,从而使得整个数据库访问层可根据数据库迁移。2.业务逻辑层,业务逻辑层Business的核心模块包含了整个系统的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全市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进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发生突发事件马上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

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马上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她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监督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 管理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法规类别】核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国核安函[2013]34号 【发布部门】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日期】2013.03.26 【实施日期】2013.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国核安函[2013]34号) 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的监管工作,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根据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监督检查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监督检查大纲 国家核安全局 2013年3月26日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监督检查大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接口,明确监督检查的方式、内容、要求和流程,促进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编制本大纲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0号令); (二)《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导则; (三)《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 (五)《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六)《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 (七)核安全监管机构内各部门的“三定”方案; (八)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议纪要(2012-026)。 第三条本大纲适用于国家核安全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考核单位及其考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司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本公司集体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工作。 二、组织管理 公司食品卫生联防联控工作由公司负总责,办公室牵头,切实加强领导。各车间主任和办公室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食品卫生联防联控工作。公司食品卫生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公司食品卫生联防联控工作;迅速贯彻落实省、市、桃源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精神;掌握公司集体食物中毒的态势以及防治情况;协调防治本公司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成员:生产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全体成员及各车间带班员。 三、食物中毒的处理原则 (一)办公室负责散发性食物中毒病例的调查登记工作,协助县卫生防疫站做好聚集性病例的调查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食物中毒病人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急救治疗; (2)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如吃过什么食物,喝过什么水,主要的临床表现是什么),了解中毒的发展趋势以及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3)询问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中毒人数等; (4)搜集、保留可疑中毒患者的呕吐物、粪便、洗胃液等送卫生防疫站进行检验。 (二)食物中毒病例调查 1、公司要及时向县卫生防疫站提供集体食物中毒报告,要求防疫站在最短时间内派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对报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每个病例的调查原则上要由两人共同完成。同时,上报卫生局,由卫生局通知派消毒专业人员到现场和病人的其他滞留地点对可疑食物中毒的剩余食物、病人呕吐物、排泄物进行终末消毒。 2、对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时,尽可能由病人自己回答调查者所提的问题,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病人的相关诊疗资料。如病人因病情较重或已死亡,无法实施对病人的直接调查时,应通过其同事或其他知情者了解情况,完成调查。 3、调查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对诊疗活动的干扰。 四、抢救和治疗措施 1、联系和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为病患者准备床位、人员、设备药品和隔离措施,做好一切准备,尽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条件。对急危症患者要及时通知医疗机构组织会诊和抢救,提高救治质量,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完整word版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反应能力,确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食源性疾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 本预案适用于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分级(四)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院将食物中毒事件划为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三级。 1.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例(含100例)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 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例(含100例),或出现死亡病例。 3.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4. 分级标准将根据相关的分级补充和调整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院长负责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职能科室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根据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建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 组长:林勇 副组长:杨君张万飞刘庆文 组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医务科.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

第3部分 与核安全有关的部门规章1

第三部分 与核安全有关的部门规章 一、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类 (一)通用系列规章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 ——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HAF001/01-1993) (1993年12月31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1993年修改) 【结构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许可事项 第三章 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 第四章 颁发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审评工作 第五章 申请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第六章 操纵员执照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申请的审查和评定以及许可证件的批准和颁发。《条例》第二条所列的其他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 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许可事项 第三条 根据《条例》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为实施对核电厂厂址选择、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五个主要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国家颁发相应的安全许可证件,规定相应的许可活动及其必须遵守的条件。 第四条 核电厂的厂址选择: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电厂可行性报告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第五条 核电厂的建造: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核电厂建造许可证》后,许可营运单位开始核岛基础混凝土浇筑。 第六条 核电厂的首次装料调试: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核电厂首次装料批准书》后,许可营运单位首次向堆芯装载核燃料、进行带核的调试和按批准的计划提升功率、进行试运行。 第七条 核电厂的运行: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后,许可营运单位在遵守《核电厂运行许可证》规定的条件下运行。 第八条 核电厂的退役: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核电厂开始退役批准书》后,许可营运单位开始退役活动;颁发《核电厂最终退役批准书》后,批准核电厂最终退役。 第九条 《核电厂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设计寿期,在特殊情况下由国家核安全局另行规定。

智能交通系统完整解决规划方案.docx

智能交通系统解决方案

目录 一、概述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智能交通系统总体设计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必要性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目标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智能交通系统整体架构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智能交通系统应用架构图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三、主要子系统应用设计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高清卡口系统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高清电子警察系统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道路监控系统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信号灯控制系统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交通诱导和信息发布系统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智能公交系统 ...................................................错误 !未定义书签。

HAF核安全法规目录体系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体系简介二○○七年六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体系简介 一、核安全法规文件体系包括: 第一层次: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共3个; 第二层次:由国家核安全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共21个; 第三层次:由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核安全导则”,共约70个; 第四层次:由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技术文件”,近百个。 其中第一、第二层次的文件通称为“核安全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法规是必须遵循的 1995年国家核安全局出版过核安全法规汇编 1998年国家核安全局对1995年版汇编进行了补充和修订,重新进行了编号。 目前的核安全法规共分8个系列:HAF系列 HAF 0xx/yy/zz——通用系列 HAF 1xx/yy/zz——核动力厂系列 HAF 2xx/yy/zz——研究堆系列 HAF 3xx/yy/zz——核燃料循环设施系列 HAF 4xx/yy/zz——放射性废物管理系列 HAF 5xx/yy/zz——核材料管制系列 HAF 6xx/yy/zz——民用核承压设备监督管理系列

HAF 7xx/yy/zz——放射性物质运输管理系列 目前我国共有三个行政法规(核安全法规) HAF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HAF002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HAF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每个核安全行政法规下又有若干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附件等部门规章,目前共有21个部门规章 通用系列: HAF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 发 HAF001/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之一附件——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 布发和管理程序 HAF0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之二——核设施的安全监督 HAF001/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之二附件一——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 制度 HAF001/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之二附件二——研究堆营运单位报告 制度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 食物中毒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食物中毒常见有化学性食物中毒和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主要是一些有毒的金属,非金属及其化合物,农药和亚硝酸盐等化学物质污染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是人们吃了含有大量活的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者会出现剧烈的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食物中毒者常会因上吐下泻而出现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下陷、皮肤弹性消失、肢体冰凉、脉搏细弱、血压降低等,最后可致休克。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为原则,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发病率,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点,保护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4预防与预警 4.1污染源监控 1)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制度; 2)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是思想,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3)掌握如下食物中毒发生规律和重要环节: (1)禁止销、购有毒或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变质或污染; (3)食品的采购、加工要有计划性,防止积压变质; (4)加强食品的制、贮、用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变质或污染; (5)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6)消灭蝇、鼠、蟑螂等传染媒介,建立必要的卫生设施和食品卫生防护设备。 4)食前消灭病原体 (1)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污染的食物做到不买、不做、不吃; (2)饭菜要煮熟、烧透,剩饭菜一定要回锅烧煮后方可食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