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1、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报备工作,按程序启动实施。做好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通报和约谈制度,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

2、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工作。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启动对省级工作的督查评估。

3、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集贸市场、产业园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网点建设,强化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做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项目试点工作。

4、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力度。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维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5、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扩大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范围,实施“新家庭计划”。开展“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社会关怀工作,推动国家层面利益导向政策提标扩面。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7年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第十九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二十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

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第二十六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第二十七条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病

计划生育活动方案

“7.11”世界人口日活动的方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指出,7月11日是第25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年轻人”,倡导家庭和社会保障年轻人从青春期到成年安全、成功和健康的权利,确保年轻人掌握健康知识、生活技能和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 要求各级计生部门,将于世界人口日当天举办纪念活动,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进展,倡导群众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发布“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优化环境宣传和社会宣传。 为做好今年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人口计生工作成就,宣传人口计生先进典型。根据今年主题,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动员村居广大年轻人关爱自身健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年轻人健康、特别是生殖健康水平;同时动员村居广大育龄群众,为促进年轻人健康成长营造良

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注重,采取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理念倡导、知识传播、解疑释惑、心理关怀等,切实帮助年轻人解决生殖健康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年轻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年轻人的思维特点和接受习惯,积极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吸引年轻人群体参与,促进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利用展览、橱窗、灯箱、海报、黑板报等户外宣传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充分利用本辖区人员网络,积极传播健康知识,特别是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倡导良好生活方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展示在年轻人健康工作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和主要成效。

2020年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 1、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让农村计生户率先受益 3、实施“小康工程、优惠政策、婚育新风、优质服务、法律法规”五进家,共建和-谐幸福家 4、建设幸福家庭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参与 5、参与建设幸福家庭,共享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文明健康、管理民-主的新生活 6、幸福家庭行动为计生户指引康庄大道,奖励扶助制度为计生户免除后顾之忧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篇2]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完善生育政策,利国利民利家。 3、计生国策心系群众,奖励扶助情暖忍人心。 4、知情选择,科学孕育。 5、幸福生活从优生优育开始。 6、婚育新风进万家,优生优育奔小康。 7、优生优育优教,利国利民利家 7、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 8、弘扬家庭美德,塑造良好家风。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篇3] 严禁非法用B超进行胎儿性鉴定

严禁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生育 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岐视,虐-待女婴 禁止个体诊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优生优育宣传标语 为中华腾飞优生优育从我开始 早期教育是人一生中关健的基础教育 为了下代优告别烟和酒 少生优生幸福一生 科学生育营造家庭幸福的港湾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标语[篇4] 1、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 2、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计生 3、稳定国家计生政策,共创和-谐美满家园 4、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5、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6、创造良好人口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7、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和-谐美好家园 8、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 9、远离不良嗜好,孕育聪明宝宝 10、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11、优生优育优教,利国利民利家

【精选】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一)整体政策的依据 一般说来,人口发展状况、原有人口政策、整体的制度安排与结构、经济发展及其战略和人口、资源与环境所形成的人地关系构成人口政策环境,并成为所有参与人的共同信息。依据共同信息,参与人形成有关人口均衡发展的不同战略,在反复出现的博弈中,各种决策规则被参与人不断尝试,进而从众多的决策规则中分离出一种参与人都认可、都相信的共同知识,在供给方形成条文化、客观化的政府规制,并在各参与人处得到实施,从而凝结成共有信念。在各种影响因素当中,一定时期的人口发展状况是人口政策形成的重要依据。原有人口政策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影响以后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演变。整体性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也成为选择人口政策的重要环境。由于制度结构中各种制度安排的相互关联,某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可能引起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需求,导致严重的制度非均衡。经济发展及其战略、人口与资源环境等形成的人地关系内生不同的人口需求,诱发新的规则。 总体来说可以归类为以下三个依据: 1.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是我国制定人口生育政策的思想理论依据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路线,就会制定出什么样的政策来。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不是就人口谈人口,而是运用唯物论的方法,把人口现象、人口运动及其整个过程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加以考察,从而既科学地阐明了人口自身的发展规律,也阐明了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两种生产”理论、人多也好也坏的两点理论、人口非控制不行的理论、中国是大国也是小国的理论、人均是主要尺度的理论,为我们认识和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为我们制定出一个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人口生育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们在人口问题上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2.我国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现状及其交互作用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客观国情依据。 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口生育政策,都是从自己的国情及其需要出发而制定出来的。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素质偏低;经济较为落后,底子薄,人均收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很多;各种社会设施和社会福利的人均水平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下;各种资源总量可观,但是总的人均水平则归于世界上最低行列;自然环境虽然空间较大,但是适宜于人类生存的环境相对紧张,环境的人口承载力已接近饱和。我们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已经承受了来自人口的巨大压力,我们不能再继续加压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承认现实,在已有国情的条件下寻求快速发展的路子。在人口方面,要尽量减少出生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在经济方面,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大力采用最新技术,以尽快提高社会平均劳动力生产率水平;在社会方面,改善社会设施,增进福利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资源方面,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开发新资源的同时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提高单位资源的贡献率;在环境方面,合理人口分布,减少污染或破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生态得以平衡,并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以上国情诸多要素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赖,其中特别是人口要素,既与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又与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既与资源有着关系,又与环境有着关系,人口的数量过多和素质偏低的现状正在通过许多途径给经济、资源、环境以不良的影响。我国国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要求我们制定一个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 3.绝大多数人的生育观念定势及其可塑性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社会心理依据。 生育观念是人们生育需求的反映。生育需求即生育动机,有经济的、社会的、精神的、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1)

超生罚款的案例分析 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200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

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比如,“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作为政策力量,就是强大的合法性后盾。村民也在利用文件政策。对生二胎游戏规则的规定和解释中的利用,是村民和干部同时利用同一规则进行互利式合作的一个例子。办二胎准生证的理由之一是,符合“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报市(地)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条款。上级的人口生育计划中有这方面的指标,各地都有。于是,村民可以此作为来寻求生第二胎;而乡村等有关干部也可利用这一点从中牟利。例如某村民,花了

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电子版)

高陵县目前执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一、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确定。 6、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7、奖励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印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监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 (三)奖励扶助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二、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第一个孩子2001年以后出生,奖励4000元﹚ (一)条件 对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妇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符合《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3、2001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 4、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夫妇双方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 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 (二)办理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5、签订协议。 6、落实节育措施。 7、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陕西省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 (一)条件 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女孩。 4、年满55—59周岁。 (二)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街道(乡镇)计生协宣传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计生协“5.29”纪念活动的 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今年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成立35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计生协第十七个“会员活动日”。根据**市计生协《关于深入开展“5.29”纪念活动的通知》(*计生协〔2015〕*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努力提高计生协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街道广泛开展各项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践行为民亲切服务·关爱计划生育家庭”为主题。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宣传和生育关怀行动,弘扬文明进步的生育文化,大力营造关爱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转变广大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同时,通过本次活动增强计生协会工作者以及会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增强广大育龄群众对计生协会的了解,提升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提升计生协会的凝聚力,推进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村部电子显示屏、知识手册等媒介,大力宣传计生协35年来在计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各村(社区)至少制作一条宣传横幅或展板摆放在醒目位置上。 (二)开展“践行为民亲切服务·扎根基层计生事业”主题征文活动。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开展如火如荼之际,在街道全体计生工作人员中开展“践行为民亲切服务·扎根基层计生事业”主题征文活动,畅谈工作感受,分享工作经验,对于优秀征文予以表彰奖励。 (三)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积极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破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活动期间,由街道组织慰问困难留守女孩,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解决实际困难。 (四)设立政策咨询台。活动期间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邮局前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宣讲计生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五)开展计生困难家庭结对帮扶活动。以街道计生办和村“两委”干部为主力,结合春节期间“走基层、访民情、转作风”活动的成果,摸清困难计生家庭情况,落实帮扶责任人。 (六)开展育龄群众知识讲座。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好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室、“妇女之家”等活动阵地,

计划生育宣传品种类

计划生育宣传品种类 XX镇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各党工委、镇直各部门、各村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战书书记、克志省长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镇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先导作用,不断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环境氛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毕节试验区《关于创新领导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制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关于创新人口管理载体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继续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作为主要目标,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融于建设和

谐文化,培育文明新风之中,融于利益导向和服务关怀的全过程。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大力推进和谐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在倡导理念、宣传政策、普及知识、建设先进文化、提供公共服务、影响和引导群众婚育观念和行为转变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人口控制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臵,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紧紧围绕“一升双降”目标,创新领导机制,强化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突出首位意识,构建大宣传、大联合的工作格局,突出服务关怀,抓好宣传重点,突出利益导向,抓好奖扶民生工程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促进全镇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实现。 三、主要内容 1、突出首位意识,构建大宣传、大联合的工作格局。广泛学习宣传《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党政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对人口问题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进一步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环境。围绕全镇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好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做好对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开展针对性宣传,认真落实人口报刊、宣传品制作和发放工作,切实提高宣传

浅析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文章概述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现状,分析了计划生育国策制定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过程中问题的对策: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标签:计划生育;现状;困境;对策 尽管计生政策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人口过多仍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现在正是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而人口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国未来的人口发展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性和复杂性。 一、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 1、现阶段,“人口众多”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要面临的首要问题 目前,我国人口已经进入了低增长的时期,在未来的20年中,人口增长速度也会逐步减慢,但是在巨大的人口基数和增长的惯性作用下,我国人口总量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会呈现出一个增长的态势。经有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将会达到14.3亿;在2023年前后,将会出现人口总量的高峰期,总数将达到14.7亿左右。在我国经济发展时期,“人口数量过多”一直都是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促进中国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对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进行严格的控制。 2、老年人口数量不断上升,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 自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的出生率迅速下降,人们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同时,也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现有的老龄人口数量已经超过1.6亿,并且会以每年800万的速度增长,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量将会达到总人口数量的三分之一,老龄化与经济发展还具有较大的差距,使得我们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的任务更加艰巨。 3、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加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目前,我国各个省份都普遍存在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在一些偏远地区,大龄未婚男青年屡见不鲜;在乡村的校园里,男孩的比例呈明显升高趋势。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象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在中国,“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在广大人民群众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尤其是在我国的农村偏远地区,这一传统思想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其次,计划生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偏差,由于对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问题的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网友提问:计生政策哪年开始实施?哪年颁布计划生育条例?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提出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这一阶段,我国人口增长基本处于自发和无计划的状态,人口出生率持续增加。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次出生高峰的出现,人口无计划地盲目增长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与此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促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随着死亡率的下降和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要求节制生育的呼声在增高。 我国领导人在这一时期已意识到中国人口多的现实,并逐步认识到节制生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一些知名学者和民主人士也开始关注日益增长的中国人口问题对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负面影响,如著名的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民主人士邵力子先生等。 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计划生育的试点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以后,我国人口增长经历了建国后的第二次出生高峰期。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总人口已接近7亿。人口这种盲目增长的态势引起了政府的再一次关注。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制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1964年,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些地区也相应成立了类似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先后建立了计划生育组织机构,这也是我国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来推广节制生育工作的尝试。 三、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 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并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四五”期间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内,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制目标。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计划生育活动方案

计划生育活动方案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计划生育活动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搞好我镇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切实做到级级挂钩,层层落实,齐抓共管,促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订大坪镇计划生育工作奖惩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原则,各村支部书记直管计生工作,带领村主任、计生专干等共同抓好本村计生工作。 二、考核内容 采取年终考核方法,以符合政策生育率完成目标值为评奖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政策生育率进行排名,对各村达到目标值的村设一等奖一名,奖金元,二等奖一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 (一)处罚:经省、州、县检查出现 1、政策外1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

各150元;政策内1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0元; 2、政策外2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250元;政策内2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 3、政策外多孩漏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00元; 4、出现全人口漏报1户或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0元; 5、出现错报、迟报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元。 9、在家妇检率达100%。以服务站妇检统计数据为准,在家应检未检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5元;外出未检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元。 10、上环及时率达不到85%以上和绝育及时率达不到90%以上的,不及时1人扣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元。 (二)奖励 1、经镇平时自查以及省州县检查中未出现任何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奖励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50元,检查当月兑现。 2、各季度综合妇检率达95%以上的,奖励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各100元。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2)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 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总结范文(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2841-68 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总结范 文(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总结范文(完整 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做好各种宣传工作,首先要提高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为此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宣传工作,在“10·28”男性健康日,开展了庆祝活动,如举办生殖健康培训和组织育龄群众开展问答知识,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在“元旦”、“三八”、“五一”、“五四”这些特殊的日子里,举办文艺演出、文体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了“一法三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育道德与家庭幸福和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促进他们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 我们利用散发民汉两种语言的宣传单,出黑板报

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修改后的《条例》、关爱女孩、婚育道德与家庭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并发放避孕药具。三月份参加了场计生办举办的培训班,较好的完成了培训学习,很好地掌握了相关的业务知识。同时提高了我们宣传员的整体素质。 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以各村队为单位,利用人口学校、远程教育网点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其它计生知识进行宣传。并根据群众需求宣传人口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并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弘扬新的道德风尚,开展幸福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表达群众期盼家庭幸福,生活富裕的愿望。 三、结合“三下乡”和“科技之冬”活动,组织村队宣传员走家入户宣传,并到育龄家中走访慰问。 四、做好药具管理和宣传工作。 做好药具宣传工作是药具工作开展的基础,只有全面掌握各种药具性能,副作用处理及使用的方法,才能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投药员深入育龄群众家中做好药具入户随访服务,确保随访率达100%,并向群众

2020年广东省计划生育新规定介绍

2020年广东省计划生育新规定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 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 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 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 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 地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宣传计划生育横幅标语大全100条

宣传计划生育横幅标语大全100条 1、人类不能制造地球,必须严格控制人口。 2、人口问题人人关注,和谐社会家家共享。 3、提高人口素质,改善生活品质。 4、计划生育国之本,优生优育万家兴。 5、计划生育,利国利民。 6、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必须控制人口增长。 7、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8、谁家要想快致富,少生孩子是条路。 9、关心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 10、国事家事计划生育头等事,少生优生幸福生活伴终生。 11、执行国家人口政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2、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共建和谐幸福家园。 13、多养累人累社会,少生利已利国家。 14、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5、人口要统筹,社会才富有。 16、控制人口数量,加速民族振兴 17、实现宣传教育与自我约束的统一,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 18、优生优育细思量,一代更比一代强。 19、预防出生缺陷,婚检孕查是关键。

20、提高优生意识,普及婚育知识。 21、关注计生谋发展,服务民生促和谐。 22、多生孩子负担重,生活拖垮人拖穷。 23、少生创造大和谐,优生建设新农村。 24、计划生育社会和谐,优生优育家庭幸福。 25、男女比例不失调,社会和谐多美好。 26、手牵手支持计划生育,心连心优化人口素质。 27、优生优育搞得好,幸福生活来得早。 28、婚前检查人人参与,优生优育家家受益。 29、优生,让生命更美好;优育,让生活更美好。 30、稳定生育水平,建立幸福家庭。 31、新农新村新面貌,生男生女一个样。 32、摒弃多子多福传统观念,弘扬少生优生婚育新风。 33、婚检先行一步,健康千家万户。 34、男孩女孩同精彩,人口平衡创未来。 35、相约夕阳红,共度美好时光。 36、少生孩子少拖累,利国利民利后辈。 37、计生服务常到家,户户盛开幸福花。 38、以优生优育为荣,以超生超育为耻。 39、幼儿教育抓得早,孩子潜能开发好。 40、人口计生服务千家万户,优生优育创造美好未来。 41、计划生育齐参与,和谐社会同受益。

论浙江省计划生育基层宣传措施

论浙江省计划生育基层宣传措施 发表时间:2012-03-22T13:59:20.237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2期供稿作者:陈根英[导读] 在新时期下,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随之变化的是宣传教育工作。 陈根英(浙江省临安市湍口镇政府 311325)【中图分类号】R169.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2-0411-02 【摘要】在新时期下,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随之变化的是宣传教育工作。浙江省在贯彻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上,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为其他省份很好的做出了榜样。那么,在新时期下,浙江省也会拿出新的宣传措施,来落实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关键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基层新时期 1 新时期浙江省计划生育政策基层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1.1 宣传教育思想认识有待加强 在宣传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有些同志认为这些宣传教育工作可有可无,他们觉得计生工作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这种思想使得他们对待计生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不够。认为即使是一定要有宣传工作,也只是贴贴宣传画、挂一些宣传横幅而已,只是这些形式上的工作,都是一些陈旧的方式,不能够吸引人。有的为了所谓的工作成效,也会摆一下花架子,只知道轰轰烈烈造声势,收到的效果却是微乎其微的。往往是抱着一种“活动一阵风,过后就放松”的态度,这样的思想在计生宣传工作中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长期以往,会使得计生宣传工作陷入一个死胡同,导致宣传教育工作只是说在嘴上、写在文件里,却落不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1.2 宣传教育形式内容有待更新 目前来说,计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形式就那么几种,人民群众大致都知道那个套路,毫无新鲜感,也不具吸引力。宣传教育的内容也是陈旧而单调的。几乎是每一地方的宣传标语、宣传手段都一样,缺乏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宣传内容。这就使得在浙江省的很多地方,出现了群众组织难、开展教育难、坚持活动难的现象。 1.3 宣传教育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在计生宣传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宣传干部自己的思想认识也存在误区。现在计生宣传的内容更加广泛,有很多是关于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有一些干部由于受到文化程度、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制约,不能正确领域新时期计生政策的精神,而是错误的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松了”,这样他们在宣传时就不能对群众进行正确的引导。 2 搞好浙江省计划生育基层宣传的措施 2.1 宣传观念注重人性化 以人为本是新时期的新要求,在基层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时,第一,坚持“首位”意识,也就是说要明确进行计划生育宣传的目的是什么,一切宣传工作的展开是应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在与时俱进的同时,树立大宣传意识,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到广大的基层群众那里。第二,是强化“联合”意识。也就是说宣传教育工作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应该与所有的人口以及其他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工作结合起来。第三,是要强化“主体”意识,做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时,要时刻记住人民群众才是主体。不能简单的把人民群众当成受教育的对象,而是应该从他们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所有的宣传工作都应该是基于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发展人的宣传教育理念的。宣传工作的出发点,也应该是人民群众,是与他们利益联系最密切的问题。 2.2 宣传内容要与时俱进 在进行计划生育的基层宣传时,内容非常重要,因为人民群众是从宣传内容中获取信息的。宣传内容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内容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围绕着计生工作的需要进行创新。在人口与经济发展中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人口问题也与寻常百姓的切身利益有很大关系,在不同时期,侧重点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不同的宣传内容来反映出来,需要不断的有新理念、新知识、新成果出来作为宣传内容;第二,要坚持做到以人为本,人才是这个社会的中心和主体,人的发展是最重要的。在计划生育政策中,有些是有利于基层人民群众健康、和谐和全面发展的信息,那么,凡事这样的信息应该大力宣传,让群众最大程度的受益。比如,国家出台的一些奖励扶植制度、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生殖健康知识、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内容,都是重点的宣传内容;第三,宣传内容要及时更新,是与新时期的政策是相一致的,宣传重点也是紧扣时代的脉搏。在宣传工作中,要坚持少而精的方式,就是说讲得简单一些,让群众一听就懂,宣传标语也要做到简单易懂,群众一看就知道该怎么做。 2.3 宣传形式要立体化 在开展基层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宣传形式,因为这个直接关系着受众的接受程度。在宣传形式上,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舆论氛围要好。宣传工作一般通过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渠道展开,在这些媒体设置专门的人口计生专题、专栏,通过这个方式来普及新型计划生育文化,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人员可以定期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口口相传的模式,使得计生政策为每一位群众所知。宣传培训可以通过开展一些趣味活动来进行,比如举办纳凉晚会、主题晚会,或者是送戏下乡等。第二,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来开展宣传工作。现代是网络时代,很多基层群众也接触网络,那么网络也是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的渠道。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创办专门的计生工作宣传网页,并且与当地的地方特色相结合。在网上开通在线咨询直通车也是很好的宣传方式,让群众在有疑问的时候,能够找到快速的求助渠道。对于一些重点人群,还可以开通手机计生宣传彩铃,这样群众会感到计生宣传是无处不在的,也能对计生政策重视起来,在耳濡目染中了解计生政策。第三,加强上门服务工作。在基层进行宣传教育时,最重要的还是要与基层群众搞好关系,让他们信赖,这样他们对宣传教育工作才会接受。对于一些具有顽固思想的群众,宣传人员要主动、积极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将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传达给广大的人民群众。 3 总结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应该严格的贯彻和执行。在我国的很多地方,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对于计生政策还是存在很多不能认同和不能理解的地方,在浙江省的一些地方也是如此。因此,需要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宣传工作,使得人们群众能够了解和接受计划生育,并且自觉自愿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广大群众的拥趸。参考文献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分析案例分析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分析 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省倒数几位。199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措施,即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两千元,第三胎罚款五千元,第四胎以上罚款一万元。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考虑到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分别可提成30%。政策实施两年后,县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效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纳罚款,也要生育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在所不措。有的群众甚至认为,交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金交上去。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可以从政策执行的手段、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等方面,分析这一案例中政策未得到有效执行的原因,以及如何使得该项政策有效执行。) 分析 1.政策执行的手段有: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技术手段。本案例中,政府为了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主要应用了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主要体现在政府出台相关法律,颁布新的政策措施,同时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两千元,第三胎罚款五千元,第四胎以上罚款一万元。

2.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有4点(课本360页)。本案例中,(1)从政策本身看,该项计划生育政策目标模糊不清,导致目标与执行措施冲突,执行结果离目标相背离。此外,该政策质量不高。政策设计不合理,特别是村、乡从罚款收入中提成,实际上对村、乡干部鼓励计划外生育起到了诱导作用,结果导致一些群众甚至认为,交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金交上去。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也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2)从政策主体来看,政策执行主体素质不高。政策执行者欠缺职业素养,受经济利益驱动,其所作所为与原政策目标背道而驰。(3)从政策对象看,案例中的政策对象主要是南方某县的乡村群众,该政策对象观念落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他们对政策目标缺少认识和理解。(4)从政策坏境看,该政策实施的坏境欠佳。政策执行的外部环境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与措施,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 3. 政策执行偏差产生的原因(课本366页)。案例中,该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准备工作不够完善,计划不足,且计划生育经费不足;而且执行者素质不高,受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还有政策的质量不高,目标模糊;以及目标人群存在文化障碍等等。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了该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偏差,从而使得该政策在实施两年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4.关于如何使得该项政策能够有效执行,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入手:(1)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应该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政策执行包括3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首先,在政策执行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政策认知,制定执行计划,提供充分的财力和物力,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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