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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司法

英国公司法(Company Law)第一章注册公司的法律特征 Company Law: Fundamental Principles, (2nd ed.) Stephen Griffin LLB, PITMAN Publishing, 1996 THE LEGAL CHARACTERISTICS OF A REGISTERED COMPANY 本章主要讲述了注册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及其发展的历史。 公司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一个虚构的实体,它只不过是其管理者和员工按照团体模式经营的一种方式或手段。依照大陆法系的分类,这种观点似乎可以被看作是法人拟制说。但是在法律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注册的公司,这种虚构的本质在这种程度上被忽视了,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它就是一个公司实体。正因为如此,注册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它像一个自然人那样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是公司的第一个重要的特征。 除此之外,大量的公司都具有有限责任的特点。公司的有限责任分为股份的有限和保证的有限。(除有特别说明,本书将主要讲股份的有限。)有限责任是指公司股东一旦(以股票的名义价值)完全出资认购了所持有的股份,他就不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司的成立导致了公司和其股东地位的分离。因此,公司的存在不再依赖于其成员的存在于否。成立这样一个公司最大的好处是股东的有限责任,但最大的缺点是商业隐私的缺失。与合伙不同,注册公司必须满足许多关于披露信息的要求。 公司的概念产生于19世纪中期,但在此之前,就已存在现代公司的前身。首先产生的是特许公司。从17世纪起,随着世界船舶贸易的发展,特许的股份公司产生了。股份公司是一个通过王室特许产生的,有着复杂形式的合伙企业。特许状通常授予其在特定贸易中的垄断权。这种公司虽然也具有独立的法律身份,但是除非特许状有特殊规定,这种企业的成员没有任何形式的有限责任。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股票交易也日益增多。到18世纪前期,股票成为一些公司投机的手段。大量公司都是通过购买其他已消亡的公司的特许状成立的。许多有欺诈目的的公司被起诉,议会也开始试图控制公司形式的滥用。 随着公司作为商业媒介的衰落,19世纪兴起了大量依据议会的个体法产生的非公司企业。这些企业的成员以股份公司成员的方式向企业投资,并对其享有股份。但是企业的资本和财产不是由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持有的,而是由托管人持有的,他可以为企业的利益起诉或应诉。因此,非公司企业的成员不享有有限责任,其自由转让股份的权利也是有疑问的。1844年的股份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做出严格的规定,并没有赋予公司有限责任。因为那时有限责任被视为小资产企业运用公司形式损害债权人和公众投资者的手段。 尽管对小企业有限责任的授予有严格的限制,1855年公布的有限责任法还是对一定条件的企业允许其享有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产生,鼓励了公司的产生和成长,这对国家经济是极为重要的。

英国农业环境保护政策

英国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及其启示 近年来通过大力推广循环农业、保了粮食产量增长,还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但由于公众农业环保意识仍比较薄弱,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欠缺等问题依然存在,我国农业环境保护仍面临着诸多问题。更有甚者,在某些地区农业面源污染威胁到食品安全,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了不良影响。英国作为先进农业国家,虽然其国情与我国不尽相同,但其在农业环境保护领域的政策与措施有着先进性、代表性。通过借鉴英国农业环境保护经验,对我国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适应全球农产品贸易要求有重大意义。 英国农业现状 英国位于欧洲西部,由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岛东北部和一些小岛组成,与欧洲大陆隔海相望。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通常最高气温不超过32℃,最低气温不低于-10 。 英国农用土地占国土面积的77%,其中多数为草场和牧场,仅1/4用于耕种。农业人口人均拥有70 hm 土地,是欧盟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1%,从业人数约45万,不到总就业人数的2%,低于欧盟国家5%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其他主要工业国家,但由于其生产率高,粮食自给率达到60%,每年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约40 t谷物、7 t肉制品、30t牛奶和1 t 鸡蛋。

英国农业环境保护的历史背景 如同其他发达国家,英国现行农业环境保护政策并非一蹴而就,农业环境问题曾经十分突出,20世纪80年代之前,为了应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口增长以及经济恢复的需求,英国农业发展的目标只有增加产量。期间,英国农民为了增产盲目地滥用化肥和农药,造成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导致了水体和土壤的污染。据统计,农业造成了英格兰水体中1/4的磷、接近1/2的病原菌和3/4的沉积物污染,同时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制剂也随着径流水进入水体,对河流湖泊造成了污染。与此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而欧洲国家人口长时期保持零增长甚至负增长,欧洲国家普遍出现农业生产过剩,增加的粮食供应不仅不能带来收益反而加重了资源环境的负担,随着农业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配合欧盟新的共同农业政策,英国也开始调整农业政策,不再以增加粮食产量作为农业发展的唯一标准。英国政府对农民除了按照欧盟共同农业政策进行补助外,还通过财政拨款引导农民选择更加科学、环保的耕种模式,以保护农业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尤其是在以英国和德国为首的部分国家倡导下,欧盟开始尝试彻底放弃与产量挂钩的补贴政策,取而代之的是以环境保护为基础的生态补偿政策。2000年,欧盟为了防治水污染颁布了水框架指令(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同年,英国政府开始按照水框架指令管理其农业发展控制面源污染,并于2003年将其作为强制性法令颁布,2012年还将投入1 000万英镑用以控制面源污染以保护水质。

英国公司法改革

ECONOMIC HERALD Jan-Feb.2005  73 有限责任公司是英国最具独创性的发明。英国公司法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9世纪。1844年,英国颁布《合作股份公司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认可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法。1855年的《有限责任法》和1856年经修改的《合作股份公司法》奠定了现代公司法的基础,在根本上确立了有限责任和公司独立人格的关键原则。从此企业家能够开发有风险的产业,投资人能够聚集各种资源,金融家能够投资于缺乏资金的发明人等等。同时,人们也逐渐认识到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所赋于的有限责任和独立人格的特性已被董事会成员或公司的执行官 滥用,由此,针对公司创设和运作规则等方面的法律应运而生。但是这些法律的目的主要是为在市场上吸收更多的资本金并设法营造和鼓励更多经济活动。 19世纪和20世纪,英国公司法历 经多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是在高层次上将当时的需求纳入立法中。1972年英国加入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因此立法不得不融合和执行欧共体的相应法律规则。这些变化最终在1985年的公司法中得到整合和反映,在此基础上,1989年颁布的公司法作了进一步 的修改,核心内容基本未变。 自十九世纪以来,在英国公司法的发展过程中积淀了太多法令和案例。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变化,英国公司法相应作了不断的调整,重新评估并减轻法规的束缚,从而达到 整个公司法就像一座精妙的建筑,而立法者就是设计师,他们应该懂得如何设计这一建筑的结构和服务功能。不同的法规就好比建筑中不同的功能材料,必须给以完美的整合;过多的材料配置会使建筑本身出问题。这一理念贯穿于英国公司法改革的全过程中。 英国公司法改革 文 / 徐克 金融与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word资料17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课题之一 独立董事,作为中国的一个新生事物,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兴趣、重视和研究。本网站为配合本期培训以及使更多的人认识和研究"独立董事",将全面报道本期培训的课程和议题。以下内容为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童道驰演讲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摘要。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又译为法人治理结构或公司管治)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结构。就狭义而言,公司治理主要指公司的股东、董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从广义上来说,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者(如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 一,公司治理的历史沿革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产生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联系在一起的,其核心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特别是股东和经营者在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经历了一个从管理层中心主义到股东会中心主义,再到董事会中

心主义的变化过程。但是董事会的出现并没有解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 公司治理的全球化浪潮 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经济的日益全球化,公司的治理结构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形成了一个公司治理运动的浪潮。英国首先掀起了这一浪潮。英国八十年代由于不少著名公司相继倒闭,引发了英国对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委员会和有关公司治理的一些最佳准则,如Cadbury委员会及其发表的《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的报告,关于董事会薪酬的Greenbury报告,以及关于公司治理原则的Hampel报告。 除了OECD之外,其他国际机构也纷纷加入了推动公司治理运动的行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制定了《财务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及《货币金融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世界银行还与OECD合作,建立了全球公司治理论坛(Global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um)以推进发展中国家公司治理的改革。除此之外,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也成立了新兴市场委员会(Emerging Marker Committee)并起草了《新兴市场国家公司治理行为》的报告。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9年推出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该原则包

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及可借鉴经验

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西欧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环保产业发展也居世界前列。中国作为一个承载着环保重任的发展中大国很需要学习借鉴发展环保方面的经验。下面以英国、德国和瑞典为例谈谈这方面的成功经验。 德国 德国是世界环境保护搞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德国是世界上对环境污染治理最早且成绩显著的国家,今天的德国,是世界上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空气清新,河水清澈,森林茂盛,草地青青,到处生机勃勃。在环保技术领域也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这充分体现在水与空气污染的控制,例如在1990至1994年之间,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9.5%,这在欧洲是最佳成效,其减少原因部分是在工业生产中消除燃烧褐煤,更重要的是将燃煤电站改为燃烧天然气,这使日常生活与商业活动中的排放 量大为减少的同时二氧化硫的污染水平亦同步下降。水污染的控制也取得重大进展,例如在易北河中汞污染量减少了80%。德国也是世界上固体废弃物焚烧技术的领先者,2000年这方面市场约有70亿马克,专家们指出直接焚烧技术,与生产过程诸如流化床,和高温分解(废物干馏)成为更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其市场前景 被专家看好。 德国环保成功经验: (1)用法律确定环保的目标和标准 德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着手进行环境立法工作,逐步形成一整套环境保护系统,把环境保护法规进一步扩大到经济和生活各领域。 20世纪70年代西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1994年把环保责任写入基本大法。目前德国大约有8000部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欧盟还有400个法规,政府部门约有50万人在管理环保法律法规,德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环保法律很完善,对环保的投入也很大,经过长期努力德国环保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德国无铅汽油使用率几乎达100%,而且欧盟范围内汽车都要安装一个三通调节催化器,使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对空气污染日益减少,氮氧化物降低50%,虽然汽车从1970年的1500万辆增长到1995年的4000万辆,但污染水平并未提高。 (2)国家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环保,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德国有一个由政府机构、民间组织和学校组成的庞大环保教育网络,它们向民众做环保知识介绍,向企业推广环保技术,向社会宣传新的环保立法,联邦环境部对全国环保意识建设进行总协调,德国正在实行“国家环保行动计划”,目的使全 国与环保意识建设相关的机构形成更紧密网络以在全社会更好地推广可持续发 展意识的教育。德国民间环保组织在建设环保意识方面十分活跃,德国有“联邦自然保护协会”、“青年环保联合会”等800多个全国和地方性的环保组织或环保信息中心,它们向民众免费提供讲座和环保知识小手册,并深入民众中宣传环保,在节假日的街头常能看到不同环保组织的志愿人员搭起的临时宣传摊,向行

环保意识很强的英国人

环保意识很强的英国人 说起英国人的环保意识,那真的是不得不让人佩服。在英国生活的三个月期间,我每天都亲身感受到他们是如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保护身边的环境。就从垃圾分类说起吧。每天上学的路上都会看到每家每户门前整齐地摆放着三个不同颜色的大的垃圾桶,它们分别为黑色、红色和绿色。其中黑色垃圾桶里收集生活垃圾;红色垃圾桶里收集可再循环使用的东西(诸如报纸、玻璃瓶、塑料盒之类的东西);绿色垃圾桶则收集修剪花园后产生的垃圾。环卫工人会定期来收集不同的垃圾。刚开始时对他们的垃圾分类还有些不适应,觉得特别麻烦。可是一段时间后我也在英国人的感染下学会在日常生活中将垃圾进 行分类,而且做起来也没 有想象的那么麻烦,真可 谓是习惯成自然呀! 除了每个家庭进行垃 圾分类以外,在英国的很 多公共场所也会摆放这样的垃圾桶,人们将这种环保意识带到他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那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英国可以看到蓝天、白云、青草、绿水;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几个月可以不用擦皮鞋。正是英国人强烈的环保意识,才享受到如此美丽的环境,这值得我们学习啊!会国后我也会将这种环保意识带到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从我做起,爱护我们的地球母亲。 主要句型:

1.To protect environment is to protect life.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 2.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 is everyone’s duty. 保护环境是每一人的职责。 3.If everyone could make a big contribution to environment protection, our home will become much more beautiful. 如果每个人为环境保护作出一点贡献,我们的家园会变得更加美丽. 4.Earth is our home, you rely on green. 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OECD公司治理准则

OECD公司治理准则:推广普适,兼顾特色 ——专访OECD公司治理工作组主席Veronique 价值中国推荐 2007-05-10 15:17:10 《当代金融家》 文/韩松 但在我看来,尽管各国间存在各种不同的现状、不同的体系和不同的模式,但我们都在试图得到相同的结果,即透明度、有效的问责机制、平等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理利益诉求,亦即普适性的公司治理准则,从而在世界范围内构建公正有效的市场经济,促进各国人民的福祉。 《当代金融家》:在未来,OECD同中国在公司治理方面还会有哪些合作? Veronique Ingram:OECD同中国的合作正在持续进行中。除了2002年、2005年和2007年3次公司治理政策对话会,我们相信,OECD同中国在公司治理方面还有很多待发掘的合作机会。 其中一个可能的合作机遇,是涉及民营资本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在当前的中国,民营资本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即便在众多大型国有企业中,也存在很多私人股东。 除了如何提升透明度、更好保护中小私人股东和投资大众的利益,我们也在关注如何因势利导,让民营资本在提升公司治理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同中国的合作对OECD来说,也同样是一个难得的学习经历,因为中国是全球范围内观察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和转型经济公司治理最理想的样板。在同中国同仁的合作中,我们可以更好地修正关于国企公司治理的原则与最佳实践,并向其他国家推广。

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 {page} 第一章确保国有企业具备一个有效的法律监管框架 按照OECD《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法律监管框架的建立旨在为国有企业和与其在同一领域里竞争的私有部门提供公平的环境,以及提高公司治理水准。 A、应该明确分离所有权职能和国家其他可能对国有企业行为产生影响的角色,尤其是在市场监管方面。 B、政府应该努力使法律形式简化、有效,使之更符合国有企业运作的现实状况。这些法律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其权力,启动破产程序。 C、在公共服务义务和超越通常公认标 准的特定责任要求方面,任何要求国有企业必须承担的特定义务,应该通过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这些义务和责任也应该向普通公众披露,同时要以透明的方式确定相关成本。 D、国有企业不能不受一般法律和法规的约束。相关利益者、包括竞争者在认为它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都应该获得有效的补偿和公平对待。 E、法律和监管结构应该具备足够的灵活性,以便国有企业为达成目标的需要而进行资本结构调整。 F、国有企业在进入金融领域时应当面对竞争。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国有金融机构以

英国公司法

英国公司法(Company Law)第十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 作者:明月孤岑文章来源:竹月斋发表于2006年10月21日 Company Law: Fundamental Principles, (2nd ed.)Stephen Griffin LLB, PITMAN Publishing, 1996 THE LEGAL NATUR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HOLDING SHARES IN A LIMITED COMPANY 本章的目的是探讨不同种类的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特征,以及法院和国务大臣对股份所有权所施加的限制。 股票代表股东在公司的权益,这种权益以一定数量的金钱来衡量。它首先包括义务,其次包括权利,但是也包括所有股东缔结的一系列双向契约。股票的名义价值或票面价值(the nominal value)是指股东从公司购买股票所支付的最低价。如果公司以高于票面价值的价格卖出股票,则实际价格和票面价格的差额被称为“股票溢价”(share premium),并应记载于股票溢价帐户上。 公司成员,正如我们在前面经常看到的,与股东不是一个相同的概念。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一个人可以成为公司的成员: 1、公司成立时,在公司的备忘录上签署; 2、向公司成功地申请购买股票; 3、向公司现有的股东购买股票; 4、因公司成员的死亡或破产而继受股票。 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成员”和“股东”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两个名称,但有时,公司成员不是股东,而股东也可以不是成员。例如,保证有限责任公司有成员,但没有股东。 CA1985规定,公司应当对其成员的名称、地址以及其持股程度做记录。如果成员记录中的一些重要细节有错误时,法律规定可以修改。 股票的发行(issue)或配售(allot)通常是公司董事会决议的结果,而董事会必须有发行股票的权力。发行股票的权力最长可持续5年,当然在公司愿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会员大会续期。如果董事故意违反或允许或授权其他人违反CA1985,s 80,则会被罚款。但是,股票的购买者的利益会受到保护,并取得有效的所有权(good title)。代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利益持有公司的股票。但是公司的股票所有人可能会利用代理人的名义为不正当目的持有股票,因此公司法对此有限制性规定。

英国生态环境保护分析报告

英国生态环境保护分析报告

目录 1、工业革命带来的环境之殇 (3) 1.1、英国是第一个开启工业革命的国家 (3) 1.2、经济繁荣背后的环境破坏 (3) 2、英国政府立法推动环境保护 (4) 2.1、英国早期的环保法律法规 (4) 2.2、英国环保政策现状 (5) 2.2.1、空气质量 (5) 2.2.2、气候变化 (5) 2.2.3、废物再利用 (6) 2.2.4、消费者产品 (6) 3、英国生态建设的主要成就 (6) 3.1、环城绿化圈 (6) 3.1.1、概念产生,雏形初现 (6) 3.1.2、法案补充,绿带成形 (7) 3.1.3、政策指引,稳步推进 (8) 3.2、泰晤士河等流域治理 (10) 3.2.1、建设排污下水管网,初步实现水质好转 (10) 3.2.2、实施全流域治理,基本修护生态系统 (11) 3.2.3、技术创新巩固治理,水务业迎来变革 (12) 3.3、生态旅游业的兴盛 (12) 3.3.1、英国生态旅游行业发展历程 (12) 3.3.2、英国生态旅游行业现状 (13) 3.3.3、英国生态旅游行业优势及其原因 (13) 4、英国环保产业投入及产出情况 (13) 4.1、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环保支出力度不减 (13) 4.2、环保产业市场空间大,带动就业效应明显 (15) 图表目录 (18)

1、 工业革命带来的环境之殇 1.1、 英国是第一个开启工业革命的国家 从18世纪50年代起,一系列发明带来的技术进步引发了英国的工业革命,这些发明很快被应用到了实际生产中,并形成了大规模的生产组织形式——工厂制度。1771 年阿克莱特建立的英国的第一家水力纺纱机,标志着英国进入到工业生 产的新阶段。在这种工厂制度下,规模经济带来的效益驱使工厂主不顾一切扩大生产,机器的力量得到实现和放大。与此同时,铁路建设也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各种基础建设投资发展起来。 图 1:1830年以来英国GDP 增长率 1.2、 经济繁荣背后的环境破坏 在英国工业革命的这100年里,资本主义的近代工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和巨大的财富。而另一方面,工业发展越快,机器使用的越多,对环境的破坏就越大。在利益支配下,工业的迅速发展给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煤烟滚滚,漫天烟雾。在英国的工业革命中,煤炭是最重要的能源。蒸汽机直接为工业提供了生产动力,而煤炭则是蒸汽机的直接能源。如美国历史学家约翰所说,1820年代,蒸汽机被应用于轮船和机车,产生了蒸汽船和铁路,这些变化都依赖于煤炭提供的能源。但正是煤炭的大量、广泛运用,导致了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大气污染。那时还没有任何环境保护措施,煤燃烧所释放的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造成了空气中弥漫着浓烟,也成为了工业革命的重要特征——浓烟滚滚。工厂的建立集中在河谷底部,以便取水和运输。沿河地带工厂林立,空气污浊。在伯明翰地区,炼钢业的发展使城市上整日锤声回荡,夜间被熔炉的火光照的通红。在伦敦,烟雾混杂,形成了浓浓的黄雾,长年萦绕在城市上空,空气污染已经严重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1952年,伦敦发生烟雾事件,仅4天时间,死亡人数就达4000多人,在这一周内,伦敦市因支气管炎死亡704人,冠心病死亡281人,心脏衰竭死亡244人,结核病死亡77人。此外,肺炎、肺癌、流行性感冒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也有显著增加。此外两个月内,又有近8000人死于呼吸系统疾病。由于毒物影响,公共交通、影院、剧院等体育场所都关门停业,大批航班取消,甚至白天在公路上行驶都必须打开大灯。此次烟雾事件直接或间接导致12000人因空气污染而丧生。 其次,河流水体污染。在此次工业革命中,棉纺织业是第一个实现机械化的行业,也是生产量最大的部门,对环境的污染也最严重。工厂主为了私利最大化,将

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及可借鉴经验

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及可借鉴经验

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西欧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环保产业发展也居世界前列。中国作为一个承载着环保重任的发展中大国很需要学习借鉴发展环保方面的经验。下面以英国、德国和瑞典为例谈谈这方面的成功经验。 德国 德国是世界环境保护搞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德国是世界上对环境污染治理最早且成绩显著的国家,今天的德国,是世界上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空气清新,河水清澈,森林茂盛,草地青青,到处生机勃勃。在环保技术领域也是最先进的国家之一。这充分体现在水与空气污染的控制,例如在1990至1994年之间,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9.5%,这在欧洲是最佳成效,其减少原因部分是在工业生产中消除燃烧褐煤,更重要的是将燃煤电站改为燃烧天然气,这使日常生活与商业活动中的排放量大为减少的同时二氧化硫的污染水平亦同步下降。水污染的控制也取得重大进展,例如在易北河中汞污染量减少了80%。德国也是世界上固体废弃物焚烧技术的领先者,2000年这方面市场约有70亿马克,专家们指出直接焚烧技术,与生产过程诸如流化床,和高温分解(废物干馏)成为更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其市场前景被专家看好。 德国环保成功经验: (1)用法律确定环保的目标和标准 德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着手进行环境立法工作,逐步形成一整套环境保护系统,把环境保护法规进一步扩大到经济和生活各领域。 20世纪70年代西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1994年把环保责任写入基本大法。目前德国大约有8000部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欧盟还有400个法规,政府部门约有50万人在管理环保法律法规,德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环保法律很完善,对环保的投入也很大,经过长期努力德国环保 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德国无铅汽油使用率几乎达100%,而且欧盟范围内汽车都要安装一个三通调节催化器,使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对空气污染日益减少,氮氧化物降低50%,虽然汽车从1970年的1500万辆增长到1995年的4000万辆,但污染水平并未提高。 (2)国家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环保,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德国有一个由政府机构、民间组织和学校组成的庞大环保教育网络,它们向民众做环保知识介绍,向企业推广环保技术,向社会宣传新的环保立法,联邦环境部 对全国环保意识建设进行总协调,德国正在实行“国家环保行动计划”,目的使全国与环保意识建设相关的机构形成更紧密网络以在全社会更好地推广可持续发展意识的教育。德国民间环保组织在建设环保意识方面十分活跃,德国有“联邦自然保护协会”、“青年环保联合会”等800多个全国和地方性的环保组织或环保信息中心,它们向民众免费提供讲座和环保知识小手册,并深入民众中宣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英文对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英文对照 中文: 导言 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并参照国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制订本准则。 本准则阐明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细则,应当体现本准则所列明的内容。本准则是评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衡量标准,对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将责令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一章股东与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权利 第一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上市公司应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第四条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

英国公司名后缀一般ltd或者limited都可以

英国公司名后缀一般ltd或者limited都可以,那么注册英国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呢?英国公司名称有一些禁用词,一般是和国家政府有关的,除此之外没有太多严格规定。 很多内地企业或是投资人士注册英国公司,英国公司名称可以用中文名称注册吗?一般来说注册英国公司,公司名称都是需要英语的,至少都需要中文名称的拼音。在中国直接注册,是可以用中文名称的,如果是有了英国公司再来注册中国公司,那么这个英国公司也需要中文名称。 如何办理英国公司注册,注册英国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各个国家的公司后缀名汇总 如何办理英国公司注册? 问:如何办理英国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手续?和在国内注册公司相同吗? 答:和国内注册公司应该还是不同的。 注册英国公司基本要求: 1. 公司名后缀必须为 LTD、LLP或者 PLC,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或者公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出现“信托公司”、“银行”、“皇家”,“国际”、“国家”等敏感字眼。 2. 英国公司注册资本十分自由,建议您的注册资本为 1000 英镑,高于这一限额将需缴纳印花税。注册资金无需验资; 3. 英国公司董事/股东:一个或多个,可以使法人实体或者任何自然人。需年满16周岁,国籍不限; 4. 英国当地注册公司地址。 注册英国公司办理程序: 1. 提供公司的英文名称,名称不能有中文; 2. 签署注册英国公司委托协议书,填交“英国公司注册情况登记表”,并提供所有股东(年满16周岁以上)身份证或是护照复印件; 3. 支付服务费用(其中包含代缴政府费用、文件资料费、印章费、律师费、代理服务费); 4. 48小时内(限工作日)内注册成功,公司信息可在英国公司注册署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文件,如企业证书、股权证书、公章、组织大纲及组织细则将在7个工作日内交由您的手中。 注册英国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 注册英国公司是现在很多人的选择,英国是世界上的贸易大国,同时英国经济发达、具有很大的潜在市场,所以注册英国公司是当下的最好的选择。注册英国公司优势在这里就不再一一举例了。 英国政府对注册公司名的要求很少,一般其明确指出要避免使用的是:

工业革命时英国环境污染与当今世界污染的整治

工业革命时英国环境污染与当今中国污染的整治 高一(一)班谢榕顺 众所周知,英国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城市河流污染,主要因为工业化时期的城市化水平和社会认识尚不能承载工业化带来的全面影响,加之国家治污力度多受掣肘及科技水平的制约,河流污染的状况在19世纪没能得到显著改善,引发生态环境恶化及流行病侵害等不良后果。依我看来,当今世界应以英国工业化的得失为镜,实现工业化与科学化的科学发展。 1.水污染 上百年来,在工业革命前,英国的毛纺业等传统工业无疑也降低了河流水质,但是,严重的水污染直到19世纪工业化时期才真正发生。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剧增,不断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使英国的许多河流受到了污染,在19世纪,城市河流污染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 例如,流经西赖丁约克的卡尔德河,在1852年以前始终是鱼类喜爱的栖息地,至1867年,皇家委员会已不得不沮丧地承认:“流经西赖丁约克的,与其说是河水,不如说是墨汁。艾尔克河的支流布拉德福河,曾是男孩们捕鱼的乐园,也被工业化的浪潮熏染得通体黝黑,以致“只需一根火柴,就可以将它点燃”,俨然是一条随时喷发的黑龙。 再者,然我们看看泰晤士河,河水碧波荡漾,鱼虾成群。但是,工业革命以来,随着沿途城市居民的剧增以及大量工厂的建立,各种污染物源源不断地进人泰晤士河,牛津以下河段的水质急剧恶化,泰晤士河成为一条污浊不堪的“臭河”。 反观今日,水污染随处可见。全世界196个国家中,有超过100个国家缺水,其中20多个国家严重缺水,可见我们面临的形势有多么危急。我国水形势更不容乐观,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带来了负面影响!联合国估计:到2050年,全世界将有超过20亿的人口缺水,21世纪将是一个水比油更宝贵的世纪,保护水资源迫在眉睫! 针对工业水污染,加强管理,后期水处理至关重要。首先,要加强法律对工业污水排放的监督,对不严格处理污水的企业应严肃处理。第二,加强在水处理方面的研究,建立足够的污水处理厂,并尽量降低污水处理的成本(污水处理成本高是污水不合格排放的主要原因)。第三,工业处理后的污水可以用作他用,只要指标合格,可用作城市道路清洁、建筑清理工作,这对于节约水资源至关重要。 2.土壤污染 随着英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英国工业革命进程的环境问题之一,英国当时土壤污染的形势相当严峻,土壤污染范围不断扩大,据当时有人统计,工业革命时,英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当时,工业污染物主要包括:汞、镉、铅等重金属和砷的化合物以及氰根离子、亚硝酸根离子。当时有人比喻,若撒一粒种子,就能变成一颗“金子”。可见,当时土壤污染之重,毒害之深。 尽管当时,议会立法和政府作为是治理污染的主导力量,但是,社会以追逐财富为价值取向,对“污染”则漠不关心。英国贵族通过经营追求财富早已成为惯例,社会中下层又有着一股“向上看”的风气,于是上行下效,社会形成了以谋求利润为荣的风气。所以,导致土地大部分变得寸草不生。而当人们想起治理时,却花费了数百年,以至于今天,仍有一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准则_规章制度完整篇.doc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准则_规章制度 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第十九条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二节公司的独立性 第二十一条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二十二条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明确界定该资产的范围。公司应当对该资产独立登记、建帐、核算、管理。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第二十六条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三章董事与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的选聘程序 第二十七条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规范、透明的董事选聘程序,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代表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第二十九条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三十条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股东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英国2006公司法

英国2006公司法 前言 从教材所能引用的最早判例,1612,至今,英国公司法已经发展了三百多年。从 第一部成文法即1844年股份公司法,到这一轮公司法改革之前曾经发挥重要作用的《1985年公司法》,这期间经历数次大的改革或修订。 比较有名的几次,例如引入有限责任公司的《1855年有限责任法》,标志着公司法进入崭新时代的《1856年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定银行业可以采取股份公司形式的1857年和1858年股份银行公司法,引入私人公司、大幅度整合以前法律《1908年公司法》,增加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关系、规定可赎回优先股的《1929年公司法》,强调会计公开的《1948年公司法》,修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规定的《1967年公司法》,加强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1976年公司法》,引入欧盟公司法指令的1980和1981年公司法,以及融合了先前法律、其后施行二十多年的《1985年公司法》。 1998年英国又一次迎来了大规模的公司法改革。这次改革的成果是,产生了英 国历史上最长的一部成文法,即《2006年公司法》。一、英国公司法改革进程这一轮公司法改革从1998年开始,到2006年暂告结束。1998年, 1英国政府(贸易工业部)成立公司法审议指导小组(Company Law Review Steering Group),肩负着提出全面修改意见的任务,开始对以前公司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审议。审议分成四个阶段并且在各个阶 1 “贸易工业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已经改名为“商业/ 企业和管理改革部(Department of Business, Enterprise & Regulatory Reform, BERR)”。 1

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环境污染和治理

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环境污染和治理 摘要:,英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工业革命的国家,是世界上最早实现了工业化和 城市化的国家。历史证明,工业革命不单单带给人们好处,生态环境污染也是工业革命造成的。英国就是典型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国家。今天的伦敦和英国呈现给人们的是阳光明媚,碧水蓝天的景象,从工业革命的环境污染到今天的生态典范,英国到底经历了什么,留下来什么教训和经验,这对正处于工业化的中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英国工业革命环境污染 在人类历史上,伴随着工业化的发生,英国成为率先进行工业化的国家。对这场工业革命和工业化,人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是人类发展的新进程,它告别了农业文明,使得人们进入了工业文明的新阶段。可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和历史的考验,可以发现,工业革命带来的不仅是好处,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留下了惨痛的历史经验。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对工业革命描述道:“那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遭的年代;那是光明的时节,也是黑暗的时节;那是希望的春日,也是悲伤的冬日。”本文主要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来研究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环境问题及其相关治理,希望对正处于这一阶段的中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气污染。机器的使用是工业革命的重要特点,其中瓦特改良的“蒸汽机”代替了人力,风力成为了工业生产的主要动力。而蒸汽机的使用需要以煤炭作为燃料,因此,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煤炭资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了第一次工业化革命的主要能源。煤的大规模开采和使用,在推动工业的发展和机器的运转的同时,也产生和释放大量的烟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的污染物。这就造成了英国煤烟弥漫,浓烟滚滚,整个城市都呈现出黑乎乎的景象。在伦敦,烟与雾相互混杂,形成了浓浓的烟雾,长年萦绕在城市上空,现在中国人称它雾霾。 二是河流污染。泰晤士河是英国的母亲河,19世纪前,泰晤士河河水清澈,水中水面鱼鸟成群。但随者工业革命的兴起,大量工厂沿河而建,两岸人口激增。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流入泰晤士河,水质严重恶化。加上沿岸堆积了大量垃圾污染物,泰晤士河成为了伦敦的一条排污明沟。1858年是泰晤士河的“奇臭年”。1878年,“爱丽丝公子”号游船在河上沉没,死亡640人,其中许多人并非溺水而亡,而是因为喝进了污染的河水。其他河流的命运大约和泰晤士河类似。 三是自然环境破坏。在工业革命中,英国大力发展重工业,其中钢铁业对环境破坏相当严重,炼铁业的发展直接导致了对森林的大肆砍伐。而且开办工厂,占用耕地,林地,直接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是城市环境的恶化。工业化同时是个城市化的过程。有资料显示,到1851年时英国城市人口已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达到50.2%,初步完成了城市化。与此同时,人口集中的大城市也急剧增加,而这一时期政府缺乏居民住房规划,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工人集中居住的地方,形成了城市中的贫民区,贫民区里

香港公司法的演变过程

香港公司法的演变过程 一、香港公司法的改革历程 1865~1948年的香港《公司条例》除了在时间上比英国本土的《公司法》稍晚几年外,内容上几乎是完全相同的。具体讲,香港1865年第一部《公司条例》是英国1862年《公司法》的翻版;香港1911年《公司条例》因袭了英国1908年的《公司法》;而香港1932年的《公司条例》则是1929年英国《公司法》的移植。但是,以后这种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英国通过1948年《公司法》后,香港《公司条例》在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再依照旧例,随英国《公司法》变更而做出相应的修订。因为当时的港英政府认为1932年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对于本地环境是更为适宜的。以后,香港改变了跟进英国公司立法的做法,使香港开始了自己在英国公司法框架内相对独立的立法发展进程。经过近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特别是随着英国加人欧盟,公司法中融入了欧盟公司法指令的成分,英国和香港的公司立法已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差异。 关于这段历史的解释,目前似乎主要有三种说法:一、港英政府认为旧的《公司条例》仍未过时。根据传统的保守理论,一旦公司的基本机制被确立,可以不用加油而运转相当长的时间。二、原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泰勒教授指出,1948~1962年香港政治社会不稳定的状态影响了公司事务的发展以及对《公司条例》的修订。与公司作为现代商业组织形式在香港的普遍使用有关。三、根据香港李宗锷法官

的观察,香港华裔商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逐渐认识公司的组织形式。香港公司法修订委员会在70年代的考察也证实,很大数量的华人合伙生意是在20世纪50、60年代以后才逐渐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这些解释都不无道理,从不同的侧面说明了香港公司立法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停滞不前的原因。但也许把这三方面的原因结合起来,才是一个更全面,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1962年以后港英政府对香港《公司条例》进行了全面地检讨,并通过小修小补的方法对其进行改造。虽然在1984年通过了新的《公司条例》,使1932年旧例得到较全面的更新,但其基本概念和结构上仍是以英国1948年《公司法》为蓝本,这样做的结果使得这一条例从付诸实施之日就比英国当时的公司立法相差了近40年之遥。从1991~1997年期间港英政府不断出台一些局部的修订,对香港公司法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如1997年2月正式废除公司“越权理论”,不再要求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目的并使与公司交易的第三方产生法律上拟制的知悉。 1994年3月2日香港政府财政司司长在其预算案讲演中,正式把《公司条例》的全面检讨作为政府的重要日程,提出:“我们现在需要一个面向21世纪的《公司条例》。”1在此基础上,检讨工作的范围被进一步明确为根据政府对于市场最少干预的政策,从香港经济和法律以及其他相似的司法体制的公司立法及发展出发,对香港公司法的进一步修订和发展提出建议 1转见Consultancy Report,同上注5,(Reports,Briefing Books and Background Memoranda),Part l,Inception Report:An Ordinance for the 21st Century(Feb.1995),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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