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白云区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上级配套资助申报条件、时间、流程、补助额度

2018年白云区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上级配套资助申报条件、时间、流程、补助额度

适用范围

对2017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并获得资金资助的白云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根据资助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资助。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已入选白云区创业领军团队或创新领军团队,且2017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资金资助。立项项目负责人须为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之一。(证书或立项通知书上的日期应为2017年)(二)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配套支持

对入选团队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分别按配套比例30%、20%、10%予以配套,配套项目金额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具体配套资金可视财力情况调整。同一项目只能获得一次区级财政配套支持。

申报材料

(一)《2018年白云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上级配套资助申报书》及电子版。

(二)上级科技计划项目批准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及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证明材料。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四)项目资金收款凭证。

(五)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

订成册,一式四份,签名或加盖公章。

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公示—>审定—>拨付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其他说明

(一)申报人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受理机构完成形式审查,申报人需自行预留修改时间。

(二)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配套资助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入选团队的有关管理考核规定见《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云委〔2016〕12号)及其配套文件《广州市白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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