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设计标准化

厂区道路设计标准化

摘要:为提高以后工程的设计效率,统一我院的设计标准,对厂区路面结构、道路宽度等根据车流量的不同提出相应的标准化,提出各种车流量道路结构层的标准设计,并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供工程设计参考使用。

1.编制依据

1.1《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122-87)

1.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

1.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1.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

1.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1.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7《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1.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1.9《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

2.技术标准

2.1设计荷载:BZZ-100

2.2设计速度:15km/h

2.3道路横坡:1.5%

2.4 桥涵、沟道荷载标准:汽-超20,挂-120或公路Ⅰ级

3.厂区道路的主要技术指标

厂区道路的主要技术指标表3-1

4.路面结构的选用步骤

4.1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选用步骤

4.1.1确定道路的类型;

4.1.2确定土基回弹横量;

4.1.3依据使用要求、自然条件、材料供应、施工能力等,综合确定面层类型;

4.1.4选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厚度,选用基层结构与厚度;

4.1.5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所采用的路面结构方案;

4.1.6选用附属部位(如路缘石等)的构造;

4.1.7确定路面板的平面尺寸,选用接缝构造。

4.2沥青路面的选用步骤

4.2.1确定道路的类型;

4.2.2确定各土基回弹横量;

4.2.3依据使用要求、自然条件、材料供应、施工能力等,综合确定面层类型;

4.2.4选用路面结构与厚度;

4.2.5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且定所采用的路面结构方案;

4.2.6选用附属部位(如路缘石等)的构造。

5 厂区道路类型的确定

通过我院所做工程电厂厂区道路的的交通流量进行统计分析,

并进行计算分析,各种道路类型如下:

5.1非汽车运煤道路

5.2汽车运煤道路

5.2.1 汽车运煤道路,年运量不大于100万t

5.2.2 汽车运煤道路,年运量大于100万t

6.土基回弹模量的确定

6.1土基回弹模量推荐参考值. 见表6.1-1

中湿路基路床上回弹摸量经验参考值(MPa) 表6.1-1

6.2 路面设计对路基的要求

6.2.1 对路基回弹摸量的要求

本标准路面结构对应的路基回弹摸量的最低值为20MPa,因此,对潮湿、过潮湿状态,软土路基应进行必要的处理,以满足要求.

7.施工要求

7.1 面层

7.1.1 水泥混凝土面层

7.1.1.1 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不低于4.5MPa。

7.1.1.2 材料

(1)水泥:采用425#硅酸盐水泥(即普通水泥)或矿渣水泥;采用325#普通水泥时,应采用掺加剂、干硬性混凝土或真空吸水等措施。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水泥,应按试验结果决定正常使用或降级使用。不得使用结块变质的水泥。

(2)砂:采用洁净、坚硬、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在2.5以上的粗、中砂。当无法取得粗、中砂时,经配合比试验可行后,可用泥土杂物含量小于3%的细沙。

(3)碎石(砾石):采用质地坚硬,石料强度等级不低于三级,

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圆孔筛),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5%,并应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

(4)水:拌合用水应清洁,宜用饮用水;采用非饮用水时,应按施工规范规定控制硫酸盐含量,含盐量以及PH值。

(5)钢筋:使用的钢筋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应顺直,不得有裂缝、刻痕、断伤等;表面油污与锈蚀应予清除。

(6)其他:水泥混凝土可掺用减水剂、缓凝剂、早强剂、引气剂等外加剂,但应经试验后放可使用。

7.1.1.2 水泥混凝土的配合比

水泥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不应大于0.50;冰冻地区冬季施工时不应大于0.45。

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按骨料种类、最大粒径、级配、施工温度和掺用外加剂等,通过试验确定。粗骨料最大粒径为40mm,粗,细骨料均干燥时,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对碎石为150-170kg/m3 , 对砾石为140-160kg/m3 ;掺用外加剂或掺合料时,应相应增减用水量。

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应根据选用的水灰比和单位用水量进行计算。单位水泥用量不应小于300kg/m3。

混凝土的砂率,应按碎(砾)石和砂的用量、种类、规格及混凝土的水灰比确定。当水灰比为0.5时,碎(砾)石的最大粒径为40mm,砂率对碎石可选为30%-35%,对砾石可选为28%-33%。

水泥混凝土的材料要求,配合比,拌合物的搅拌、运输与浇筑,板面的拉毛与压槽,接缝的施工,混凝土板的养护,夏季施工与冬季

施工的注意事项,质量管理与验收标准等,均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的有关规定执行。

7.1.2 沥青混凝土面层

7.1.2.1沥青混凝土的沥青标号为AH—90,沥青面层所用的石料应为抗滑、耐磨石料,其石料磨光值应大于42,沥青路面抗滑标准为:横向力系数≥54摆值≥45,构造深度≥0.55;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度应达到95%。

7.1.2.2热料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指标:

7.1.2.3沥青路面类型:上面层AC—13;下面层:AC—20。

7.1.2.4沥青路面透层及粘层材料的规格和用量:

7.1.2.5路面容许弯沉值:58 1/100mm。

石料等级的划分,碎石、砂、石屑、矿粉的质量要求,碎石的粒径规格,沥青的技术标准,沥青路面的施工气候分区,不同地带,不同沥青面层沥青标号的选用,沥青混合料的级配组成,配比计算示例,施工方法,质量管理与验收标准,沥青混凝土的技术标准等,均按《公

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有关规定执行。

7.2 基层

7.2.1 水泥稳定碎石(砂砾)基层

水泥水泥稳定碎石(砂砾)配合比(参考值):水泥:碎石(砂砾):砂(5:40:55),水泥稳定碎石(砂砾)基层压实度≥0.98(重型压实标准),水泥标号425#,抗压强度≥2.0MPa(7d,25℃条件下湿养6d,浸水1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

碎石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0mm,颗粒组成宜有一定级配,且不含杂质。

水泥稳定碎石(砂砾)的抗压强度要求,水泥剂量的控制,集料的级配组成范围,混合料的设计步骤,施工季节,施工方法,质量管理与验收标准等,均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的有关规定执行。

7.2.2石灰稳定土基层

石灰稳定土中,石灰的等级不应低于Ⅲ级。石灰的用量应结合当地情况通过试验确定。石灰用量以全部粗粒土颗粒(即碎砾石、砂砾、粉粒和粘粒)干重的百分比表示。

石灰土中石灰的用量约为10%-12%。石灰适宜稳定性粘土(中液限粘土)以及含有一定数量粘性土的中粒土和粗粒土(如砂砾土、碎石土、级配碎砾石和泥结碎砾石等)。

石灰土及石灰土粒料不宜在雨天施工,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应停止施工,并应在冻结前达到规定强度。

石灰土及石灰土粒料混合料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如材料要求、混合料的组成设计、施工季节、施工方法、质量管理与验收等,均按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的有关规定执行。

7.2.3级配碎石基层

级配碎石采用未筛分碎石与石屑配置而成。石屑是指碎石场的细筛余料,粒径0-10mm,并具有良好的级配。

级配碎石中,碎石的石料等级不宜低于三级,也可用满足强度要求的分级矿渣、煤矸石代替。碎石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0mm(圆孔筛,相当于方孔筛40mm)。碎石中,扁平、长颗粒的总含量不应超过20%(重量比)。

级配碎石的施工方法、质量管理与验收标准,均按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的有关规定执行。

7.2.4 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基层

工业废渣包括粉煤灰、煤渣、煤矸石等。集成料为土、砂砾、碎砾石等。

石灰工业矿渣可分为两大类:

1.石灰粉煤灰类,包括石灰粉煤灰、石灰粉煤灰土、石灰粉煤灰砂、石灰粉煤灰砂砾、石灰粉煤灰碎砾石、石灰粉煤灰煤矸石等。

2.石灰煤渣类,包括石灰煤渣、石灰煤渣土、石灰煤渣沙砾、石灰煤渣碎石、石灰煤渣碎石土等。

石灰工业矿渣混合料采用的石灰不应低于Ⅲ级。

在石灰粉煤灰中,石灰与粉煤灰的比例为1:3-1:9(此对硅铝

粉煤灰;对高钙粉煤灰,石灰用量往往较少)。

在石灰粉煤灰土中,石灰与粉煤灰的比例为1:2-1:4(对粉土,以1:2为宜),石灰粉煤灰与细粒土的比例为3:7-9:1。(采用前者时,石灰与粉煤灰之比宜为1:2-1:3)。

在石灰粉煤灰粒料中,石灰与粉煤灰之比宜为1:2-1:4,石灰粉煤灰与级配粒料(中粒土和粗粒土)的比为1:6-1:4(密实型)或1:1-1:2(悬浮型)。

石灰工业废渣混合料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如混合料中粒料的级配组成、混合料的设计步骤、施工季节、施工方法、质量管理与验收标准等,均按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的有关规定执行。

7.3 天然砂砾垫层

砾石的最大粒径以不大于60mm为宜,以利辗压;小于0.074mm 的粉料含量不应大于5%,以利隔水,防冻;同时,应按路基于湿类型适当控制0.5mm以下细料的含量,以利稳定。

天然砂砾垫层的粒料可用煤渣、矿渣、煤矸石代替。采用煤渣时,大于50mm的颗粒需打碎,小于2mm的粒料量不宜大于20%。

天然砂砾垫层的施工方法,质量管理与验收标准等,均按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的有关规定执行。

7.4 路基

7.4.1填方路基宜先用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作为填料,砾(角砾)土、砂类土应优先选作路床填料,用不同填料填筑路基时,应分层填筑,

每一水平层均应采用同类填料,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要求:

7.4.2 路基压实度依填挖类型、土层深度及压实标准等按表7.4.2-1选用。

路基最小压实度(采用轻型压实标准) 表7.4.2-1

7.4.3路堤基底范围内由于地表水或地下水影响路基稳定时,应采取

拦截、引排等措施;基底为耕地时,先挖掉耕植土15cm,并做好排水设施,在填筑前先进行压实,压实度(重型)不小于85%。

路基的施工方法,质量管理与验收标准等,均按现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厂区道路标准图的组成

厂区道路标准图共分三册:

第一册水泥混凝土路面

第二册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三册路缘石及人行道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道路工程设计说明

道路工程设计说明

道路工程设计说明 1. 概述 本次设计的道路位于安徽界首任寨乡内,起点为千牛汽车服务中心,终点至跨河桥桥头,南北走向,现状为X107县道,道路设计全长792.555米,为改造提升项目。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本道路作为任寨乡的一条示范街道,它的提升改造,是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设计条件 2.1 设计依据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 ?项目建设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我方提供的带状地形图(电子版); ?项目建设方提供的相交道路等资料。 3. 道路建设条件 3.1 沿线场地现状 沿线主要为民房、农田并伴有少量沟塘。 本道路现状为9.0m宽的沥青混凝土道路,是穿越集镇的公路。本次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过与建设单位、街道充分对接,对现状机动车道不作改造,仅在其两侧新建机非分隔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3.2 现状及规划相交道路 道路沿线相交道路均为现状出入口。 3.3 现状及规划河道与沟渠 本项目终点处有一现状沟渠,且有一现状桥梁,该沟渠及桥梁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本次设计维持现状。 3.4 现状杆、管线 根据现场初步调查,场地内有多处电力架空杆线位于拟建的人行道上,且有一道给水管线位于拟建的人行道边。 4. 采用规范及标准 4.1 规范及图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 );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 );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 );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 );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D40-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019-09);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 项目施工时,若有相关新的规范、规程等颁布,则应按照新的规范、规程实施。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完整版)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厂矿道路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按厂矿企业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设,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不适用于林区道路设计。 第1.0.3条厂矿道路宜按下列规定划分为厂外道路、厂内道路和露天矿山道路。 一、厂外道路为厂矿企业与公路、城市道路、车站、港口、原料基地、其它厂矿企业等相连接的对外道路; 或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分散的厂(场)区、居住区等之间的联络道路;或通往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外部各种辅助设施的辅助道路。 二、厂内道路为厂(场)区、库区、站区、港区等的内部道路。 三、露天矿山道路为矿区范围内采矿场与卸车点之间、厂(场)区之间行驶自卸汽车的道路;或通往附属厂(车间)和各种辅助设施行驶各类汽车的道路。 第1.0.4条厂矿道路设计,应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便利农田排灌、重视水土保持和 环境保护;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工业副产品和废渣,降低工程造价。 第1.0.5条厂矿道路设计,应适合厂矿企业生产(包括检修、安装)和其它交通运输的需要。对厂矿基本建设期间的超限货物(大件、重件)运输,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考虑。 厂矿道路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采用,应根据厂矿规模、企业类型、道路性质、使用要求(包括道路服务年限)、交通量(包括行人),车种和车型,并综合考虑将来的发展确定。当道路较长且沿线情况变化较大时,可按不同的等级和技术指标分段设计。 需要分期修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 第1.0.6 需要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原有道路、桥涵等工程。当所利用的原有道路局部 路段受条件限制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 对本规范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作适当变动,但应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当原有道路不能利用而需改线时, 改线路段应按新建厂矿道路设计。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市政道路初步设计说明书(范文)

工程设计证书编号:A222000384 工程编号: 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 “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 二○一八年十一月

目录 1 设计说明书 (1) 1.1 概述 (1) 1.1.1 任务依据 (1) 1.1.2 设计标准 (1) 1.1.3 工程概况 (1) 1.1.4 项目研究过程 (2) 1.1.5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2) 1.1.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 1.2 功能定位 (2) 1.2.1 规划情况 (2) 1.2.2 交通量预测 (2) 1.2.3 工程建设意义 (2) 1.3 建设条件 (3) 1.3.1 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3) 1.3.2 工程地质条件 (5) 1.3.3 交通设施现状与规划 (6) 1.3.4 沿线环境敏感区(点)分布及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7) 1.3.5 项目区域内铁路、水运、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对项目的影响 (7) 1.3.6 沿线市政管线的现状与规划 (7) 1.3.7 各项(地质、地震、环保、水保等)专项评价、评估结论对项目的影响 .. 7 1.3.8 有关部门对重大问题的意见,沿线居民的要求或建议 (7) 1.3.9 其他 (7) 1.4 工程设计 (7) 1.4.1 设计原则 (7) 1.4.2 设计依据 (8) 1.4.3 技术标准与设计技术指标 (9) 1.4.4 平面和纵断面设计 (9) 1.4.5 横断面设计 (10) 1.4.6 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11) 1.4.7 道路附属工程设计 (14) 1.4.8 桥梁、隧道及涵洞设计 (14) 1.4.9 排水工程 (14) 1.4.10 沿线环境保护设施 (15) 1.4.11 近远期结合实施方案 (20) 1.4.12 新技术应用情况及下阶段需要进行的试验研究项目 (20) 1.4.13 设计配合及存在问题与建议 (21) 2 工程概算 (21) 2.1 工程概况 (21) 2.2 编制依据 (21) 2.2.1 工程项目及工程量: (21)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22-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8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89 北京 关于发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7〕2366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第字546号《关于印发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五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J22-77(试行)已修订完毕,并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J22-77(试行)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交通部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7年12月15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发设字546号通知,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原《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J22-7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厂矿道路的建设和使用经验,吸取了有关科研成果,并多次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七章和八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及其它工程等。 在本规范施行过程中,希望各有关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随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径寄我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东四前炒面胡同),以便今后进一步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 1987年7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厂矿道路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按厂矿企业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设,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不适用于林区道路设计。 第1.0.3条厂矿道路宜按下列规定划分为厂外道路、厂内道路和露天矿山道路。 一、厂外道路为厂矿企业与公路、城市道路、车站、港口、原料基地、其它厂矿企业等相连接的对外道路;或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分散的厂(场)区、居住区等之间的联络道路;或通往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外部各种辅助设施的辅助道路。

道路工程毕业设计说明

道路工程毕业设计 篇一:模板 摘要 本设计是从到襄阳的某段高速公路的设计,该段路线总长为3050m。本设计中设计车速为12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为45m,设置中央分隔带,行车道宽3.75m,硬路肩3m,土路肩0.75m。 在平面设计中,通过方案比选确定最终线路,此线路中有三个平曲线。纵断面设计,主要包括三个竖曲线的设计。横断面设计中,确定路面横断面的形式,土石方的数量的计算和调配。在路基设计中,主要是确定路基的横断面形式和边坡的形式。路面设计中,确定了路面的结构层次。专题设计的主要容包括对盖板、基础、台身和洞口建筑的设计。最后利用工程造价软件得出对比方案和选定方案的工程预算。 关键词:高速公路设计;路基设计;路面设计;涵洞;工程预算 ABSTRACT This design is the design of a section of a highway from Xinyang to Xiangyang.The sec- tion of route is 3050m.In this design,the speed of design is 120km/h,two-way eight lane,subg- gade width of 45m,setting up the central separtion belt,lane width

3.75m,hard shoulder 3m, soil shoulder 0.75m. In the graphic design,there are three horizontal curve in this line,determined by the sche- me xxparison.Longitudinal section design,design mainly includes three vertical curve.The cross-section design,determine the road cross section form,calculation and allocation of earth- work quantity.In the design of roadbed,mainly determine the embankment cross-section and the form of the slope form.The design of pavement structure,pavement was determined.The main contents of design project include the design of the cover,foudation,abutment and the building.Finally draw project budget of the xxparison scheme using the engineering cost project software. Keywords:highway design;roadbed design;pavement design;culverts;project budget 目录 第一章总论 ................................................ . (1) 1.1 设计任务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道路设计说明书

说明书一、概述 1.1 项目概况 该公路路路线平、纵标准按农村公路,路基宽度4.5米(路基横断面布置为:左侧0.5米土路肩+3.5米(路面铺筑宽度)+右侧0.5米土路肩)。本次测量主线起点里程K0+000,位于昌都市丁青县色扎乡贡桑村境内,终点里程为K11+163.166,支线终点里程K1+005.268,共计12.168公里。 1.2 设计依据 1.我公司与丁青县交通运输局签订的设计合同; 2.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部分); 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 5. 有关规划、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意见。 6. 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 1.3 设计采用的技术规范 1)道路部分 (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3)《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 17 D13-02-2013); (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6)《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86-2009); (7)《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J50162-92)。 2)桥梁工程 (1)《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D62-2004); (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5)《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 B02-01-2008)。 1.4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1)《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 (2)《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 1.5测设经过 西安中交公路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勘察设计任务之后,立即成立了项目处,制定了施工图测设《勘察设计作业指导书》,同时按规范、合同要求进行各项测设工作。本项目为昌都市丁青县色扎乡贡桑村公路改建工程,全长12.168Km。于2016年4月下旬完成外业测量工作,同时对施工图设计外业勘察成果进行了现场外业验收,对路线走向无异议,基本同意路线布设方案。根据外业资料、外业验收意见,我公司对路线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分析、现场核对,并进行了局部修改、调整优化,确定了最终的施工图设计路线方案。至2016年月五上旬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工作。 1.6本项目主要工程规模 表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 公路等级级农村公路 2 设计速度公里/小时15 3 路线总长公里12.168 4 拆迁建筑物平方米 5 占用土地亩82.13 6 预算总额万元 7 平均每公里造价万元 8 路线增长系数% 9 平曲线最小半径米/个15/3 10 最大纵坡%/处10.489/1 11 路基宽度米 4.5

厂区道路施工规范

目录 一、工程简况------------------------------------- 第2页 1、工程概况--------------------------------------- 第2页 2、编制依据--------------------------------------- 第3页 二、施工方案---------------------------------------第3页 1、原始地面开挖施工-------------------------------第3页 2、煤渣石灰土垫层施工------------------------------第4页 3、泥灰结碎石基层施工----------------------------- 第4页 4、混凝土面层施工------------------- ------- 第4页 三、施工安排---------------------------------------第8页 1、施工准备----------------------------------------第8页 四、主要施工工序-----------------------------------第9页 五、质量保证措施-----------------------------------第9页 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第9页 1、安全施工措施------------------------------------第10页 2、文明施工措施------------------------------------第10页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1.1 道路几何设计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0.3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1.2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II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III级标准。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 2.4.1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顶角抹角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一致。最小净高见表2.4.1。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2.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干路为20a,次干路为15a;支路为10~15a。(代表年) 2.5.2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路面与沥青贯入式碎(砾)石路面为15a。支路修筑沥青混凝土等高级路面时,可采用10a。 三、沥青表面处治路面为8a。 四、粒料路面为5a。 2.8.1地震区的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4.3.2快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不得采用双黄线。 4.5.2路侧带各组成部分的宽度确定如下: 一、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通行的安全和顺畅。 5.1.3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表5.1.3规定的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5.1.6圆曲线半径小于表5.1.3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 5.1.9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表5.1.9的规定加宽。

市政道路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

市政道路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篇编制说明和依据 (一)重庆市空港新城Z14线B段道(K0+033.286-K0+407.5)工程招标书。 (二)中国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重庆市空港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空港新城Z14线B段道路 (K0+033.286-K0+407.5)工程道路,给排水,电、气工程施工图纸。(三)国家现行交通设施、市政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篇工程概况 重庆市空港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空港新城Z14线B段道路(K0+033.286-K0+407.5)工程位于重庆市空港新城区,起

始桩号K0+033.286-K0+407.5,本标段全长374.214米,该工程为重庆市空港新城区内城市支道,标准路幅宽16米,其中车行道宽12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米。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根据深圳市建筑工程招投标暂定办法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有关施工图已由深圳南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完成。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第三篇施工进度计划 按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工期为120日历天,有效工期从业主签发的开工通知第二天算起。 第四篇施工平面图布置 1. 根据本工程规模、施工进度计划、高峰期施工人数,结合现场实际,在现场红线用地范围内和少部分红线外布置生产临时设施、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以及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管线。 2. 施工大临设施设于甲方指定的空置位置上。生活区面积为1200m2。房屋布置及面积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 由于本工程主要结构部分采用商品混凝土(垫层除外),现场砼部分数量不大,现场设400公升砼搅拌机一台,二台200公升砂浆搅拌机。预制构件制作区、水泥稳定石粉渣拌和站,设于甲方指定红线范围内空置位置上。砼搅拌机和砂浆搅拌机位置随施工进度需要灵活移动。生活及施工区用水、用电从现场甲方指定接口位置接出(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 施工总平面管理

道路设计规范要求

道路设计规范要求 篇一:道路设计规范 目录 第一章绪论 1.1地区概况 1.2沿线地理特征 第二章路线设计 2.1公路等级确定 2.2路线方案确定 2.3平面线形设计 2.4纵断面线形设计 2.5平、纵面线形的组合设计 第三章路基、路面设计 3.1设计原则 3.2路基横断面 3.3路基设计与防护 3.4路面设计 3.5路基路面排水设计 第四章涵洞与通道设计

4.1路线交叉设计 4.2涵洞和通道设计 环境保护 5.1设计原则 5.2绿化设计 第六章小结 6.1小结 6.2设计中的不足 6.3思考 附录:主要参考资料 第一章绪论 该公路修建意义 本公路的修建将给当地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带动沿线旅游业的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沿线地理特征 该地区属于公路自然区划ⅠⅤ4区,漳州位于北纬度到25度之间,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年平均温度21℃。198 5年最高日气温℃,最低℃。无霜期达330天以上,年日照2000-2300小时;年积温℃。年降雨量1000-1700毫米,雨季集中在三至六月。年平均风力二级。漳州每年六至九月常有台风袭来,最大风力达12级,台风常来暴雨或大暴雨,造成洪涝灾害。但在高温季节,台风也有助于降低气温和解

除旱象。 漳州气候条件优越,位处南、北纬度(回归线)附近,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的地方并不多,如非洲的撒哈拉沙漠和澳大利亚的大沙漠,属于热带沙漠气候,印度、巴基斯坦和缅甸,属于热风季风气候,西半球的智利属高山气候,而漳州则是少数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的地区之一。它整修地形依山面海,呈倾斜状和台阶状,山势走向由西北向东南,西北有武夷山脉和戴云山脉挡住寒流入侵,东南面临开阔的大海,温湿气流源源而来,构成了一个得天独厚的堠域性气候。 第二篇路线设计 交通量计算及公路等级确定 道路等级的确定 道路等级的确定应根据公路网的规划和远景交通量,从全局出发,结合公路的使用任务和性质综合确定。 交通量计算及公路等级的选用 公路等级为二级,二车道,日交通量为712辆/昼夜,设计年限n=20年。 路线方案设计 相关指标和原则 1):选线原则 以平面线形为主,合理解决避让、穿越、趋就等问题。

(建筑工程设计)完整的市政工程设计说明书

第一篇综述篇 第一章工程概述 一、工程背景 XXX道路工程经XXX批准,由XXX筹资建设。 本工程是XXX配套道路。由于XXX项目已启动,作为配套道路的本工程必须同步实施。为此,加快建设本项目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二、工程范围及设计内容 1.工程范围 XXX道路工程共分主、次两条道路(按规划要求均为次干道,为本工程描述方便,称之为主、次干道),主干道西起洪塘中路,南至北外环路,按本次招标要求,设计全长1268.49米,道路标准断面宽36米,断面布置为: 4.5米人行道+10.5米车行道+6米绿化带+10.5米车行道+4.5米人行道。 次干道西起主干道(K0+920.277),东至西外环路,全长449.26米。路基断面同主干道,主、次干道设计车速均为40公里/小时。 2.设计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投标设计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主要包括: 道路工程,主要是平面线形、纵断面、横断面等设计。 排水工程,主要是雨、污水平、纵断面设计标高、管基等设计。 桥涵工程,主要是主干道1×20米及次干道1×13米简支梁桥各一座。 交通工程,主要是交通标志标线、交叉口平面、交叉口组织方案设计及停车站站点等设计。 其它设计,主要包括景观、附属配套道路配套设施,其中道路景观设计,主要是指道路空间景观、绿化及设施的方案设计和主要街景景点等设计。道路配套设施主要是指沿线照明、环卫、路名牌等公共设施及人行道、无障碍等设计; 施工技术、施工组织方案等设计。 3.设计总原则 (1)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 (2)为车辆提供安全、快速、舒适的行车条件,完善交通设施,同时具备良好的景观,体现道路的性质与功能。 (3)设置合理、完善的排水管线,为道路提供良好的排水条件。 (4)工程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5)便于实施,缩短工期。 (6)高起点、高标准的进行设计,最终达到“人、车、路、环境”四者完美结合,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厂区绿化的基本原则

厂区绿化的基本原则 1.1 绿化应有自己的风格。 厂区绿化是以作业建筑为主体的环境净化、美化。要体现厂区绿化的特点与风格,充分发挥绿化的整体效果[2]。根据厂区的规模、行业特点,建筑物格局所处的环境,庭园使用的对象,布置的风格和竟境等因素,表现出新时代的精神风貌,衬托出厂区的敞朗、整齐、宏伟,使厂容厂貌格调高雅,面目鼎新。 1.2 厂区绿化应充分体现为生产服务和为工人服务。 厂区绿化使环境得以改善,有利生产,有利于工人身体健康。要充分了解工厂及其车间生产特点,使绿化适应性,实用性较为突出[2]。 1.3 合理布局,自成系统:要将园林绿化纳入工厂总平。 面布置中,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自成系统的绿化布局,从厂前区到生产区,从作业场到库房堆场,到处是绿树、青草、鲜花、充分发挥绿地的卫生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使工厂掩映于绿茵之中[1]。 1.4 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绿地率。 厂区绿化面积的大小,直接影响到绿化的功能。要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地增加绿地面积,以提高绿地率,绿视率[3]。厂区绿化是建设现代化工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除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要搞好厂区绿化,必须根据工厂的建筑布局和土地的利用情况做出规划,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方法构成一个完整的绿化系统[1]。 厂区绿化也应选择有着多种防护功能的绿色植物。由于多数工厂区的空气、水质、土壤等条件比其他地区差,甚至有不同程度的污染,所以应该选择具有适应不良环境条件的植物,以便改变环境质量;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土壤、水分等条件的乡土树种或是经过长期考验已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外来树种,其适应性强,成活率高,生长健壮,有能就地取料,既省人力又可节省费用;选择抗污染能力强、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植物。

CJJ 36-201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 CJJ 36-2016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的相关要求,包括: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的选择,病害预处置的要求,预防性养护措施及相关规定,以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的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管理的一般规定,道路检查及养护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以及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规范:众智建筑资源 1 总则 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的功能,保证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附属设施)的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4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路面状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 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 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 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适程度的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状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 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能衰减的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的服务功能而采取的养护措施。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能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恢复措施。

道路设计规范

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在道路设计中注意节约用地,合理拆迁房屋,妥善处理文物、名木、古迹等。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第1.0.4条道路设计涉及其他工程(如桥梁、城市防洪、排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铁路等)时,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无规定者可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道路分类与分级 第2.1.1条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 一、快速路 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

道路工程设计说明书

道路工程设计说明书 第一篇工程概述 一、工程范围及设计内容 1.工程范围 扶沟县城南片区花园路新建工程位于抹沟县城南,为城市主干路。本次设计花园路北起南环路,南止白亭路,设计全长2174.698m,道路规划红线宽为40m,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 2.设计内容 按设计合同中要求,本次设计应达到建设部下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本次道路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道路平面线形、纵断面、横断面、路面结构层、无障碍设计等。 3.设计总原则 (1)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 (2)为车辆提供安全、快速、舒适的行车条件,完善交通设施,同时具备良好的景观,体现道路的性质与功能。 (3)工程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便于实施,缩短工期。 (5)高起点、高标准的进行设计,最终达到“人、车、路、环境”四者完美结合,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二、道路性质与技术标准 1.设计依据: (1)扶沟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提供的l:1000现状带状地形图; (2)《扶沟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3)《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6)《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7)《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TG 50—2001): (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9)《扶沟县城南片区花园路、洧水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河南省豫建设计院 (10) 其它有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 2.设计标准 (1)道路工程平面设计标准 本次设计花园路纵贯南北,为扶沟县城市道路主干道道路,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规划标准横断面宽为40米。花园路与南环路、立雪路、大程路、洧水路、大扶路、雕亭路、龙门路、白亭路等道路相交,各交叉口均采用平交口。其中,东环路为现状道路,洧水路计划近期施工,白亭路东侧正在施工中,花园路施工时应与之平顺衔接,并协调处理施工中与现状道路的衔接施工;其余道路均为规划道路,

工厂矿厂道路设计规范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总则 第1.0.1条为使厂矿道路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按厂矿企业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设,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不适用于林区道路设计。 第1.0.3条厂矿道路宜按下列规定划分为厂外道路、厂内道路和露天矿山道路。 一、厂外道路为厂矿企业与公路、城市道路、车站、港口、原料基地、其它厂矿企业等相连接的对外道路;或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分散的厂(场)区、居住区等之间的联络道路;或通往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外部各种辅助设施的辅助道路。 二、厂内道路为厂(场)区、库区、站区、港区等的内部道路。 三、露天矿山道路为矿区范围内采矿场与卸车点之间、厂(场)区之间行驶自卸汽车的道路;或通往附属厂(车间)和各种辅助设施行驶各类汽车的道路。 第1.0.4条厂矿道路设计,应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便利农田排灌,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工业副产品和废渣,降低工程造价。 第1.0.5条厂矿道路设计,应适合厂矿企业生产(包括检修、安装)和其它交通运输的需要。对厂矿基本建设期间的超限货物(大件、重件)运输,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考虑。 厂矿道路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采用,应根据厂矿规模、企业类型、道路性质、使用要求(包括道路服务年限)、交通量(包括行人),车种和车型,并综合考虑将来的发展确定。当道路较长且沿线情况变化较大时,可按不同的等级和技术指标分段设计。 需要分期修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 第1.0.6条需要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原有道路、桥涵等工程。当所利用的原有道路局部路段受条件限制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对本规范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作适当变动,但应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当原有道路不能利用而需改线时,改线路段应按新建厂矿道路设计。 第1.0.7条厂矿道路设计,应为道路建成后的经常性维修、养护和绿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第1.0.8条厂矿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附录一的规定。在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部件等侵入。 第1.0.9条厂矿道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卫生、防火、抗震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参照现行的其它有关道路工程的设计规范。 路线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厂矿道路路线设计,应符合厂矿企业总体规划或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并应根据道路性质和使用要求,合理利用地形,正确运用技术指标。 第2.1.2条厂矿道路路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平、纵、横三方面情况,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 路线设计,不得损坏重要历史文物,并应少拆房屋,避开地震台站及其它重要地物标志。 第2.1.3条经常行驶对路面破坏性大的车辆(如履带式拖拉机等)的路段,宜设置辅道或采取其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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