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

《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
《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

《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

关键词: 行政复议/公正/裁决争议内容提要: 《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共识大于争议,行政复议体制、复议范围、复议程序、复议决定等重大制度都需要修改与完善。复议体制改革的关键是相对集中复议权并引入行政复议委员会,复议范围改革的重点是回应社会发展扩大复议范围,复议程序改革的关键是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程序权利、建构公正复议程序制度,复议决定改革主要是回应实践需求使决定类型更为合理。改革构成中国社会近30年来的主旋律,人们通常以10年为周期对过去进行反思与审视,行政复议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与发展也呈现出这样一种周期性变革与发展的图谱。为配合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实施,1990年12月,《行政复议条例》通过,行政复议制度得以全面建立。1999年4月,《行政复议条例》升格为《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二元并行的独立的行政复议制度正式确立。到如今,又一个10年成为过去,行政复议再一次面临制度改革与转型。《行政复议法》实施十余年来,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较快的发展,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增长很快,近几年来达到每年平均8万余件,行政复议案件过去大幅落后于行政诉讼的局面基本得到改观。然而,由于立法之初对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及制度构建定位存在较大的内在缺陷,造成行政复议制度一直面临较大的公正性质疑,居高不下的维持决定率大大损害了这一制度的认同度。各地行政复议案件在历经201X年到201X年的快速增长之后,201X年就已经开始出现下降的趋势,近年来信访浪潮的涌现更是对行政复议制度形成较大冲击,出现政府办公区域内信访热、复议冷的现象。地方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地方机构改革中也往往成为首先被裁撤的部门和人员。面对困境,关于行政复议制度司法化方向改革的呼声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都已吹响了号角:学界开展了以行政复议司法化改革为中心的探讨和研究;

[1]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方面提到要“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如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革

性意见。近年来一些部门和地方行政复议机构在复议体制与复议程序等方面陆续展开了改革试点,为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也为进一步修改《行政复议法》积累了宝贵经验。行政复议在其他国家与行政诉讼相比较一般居于补充性地位,但在中国,行政复议较之行政诉讼除了具有高效、便捷、专业等制度优势外,还具有行政特有的资源配置优势,更有利于行政争议的解决,实现案结事了,在有的案件中因而更有利于申请人利益的实现与保护。因此,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二元并行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在中国目前及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有必要维持,

[2]但前提是行政复议需要对复议体制、复议程序等重大制度进行专业性与公正性改造,使复议能够及时、公正化解行政争议。本文拟就《行政复议法》修改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谈一些认识和思考。

一、转变行政复议的性质定位,在制度上保障行政复议公正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基础行政复议制度构建由立法者对复议制度性质定位而决定。修改《行政复议法》首先需要回应立法之初就存在、且延续至今的关于行政复议的性质之争。行政复议的性质在理论上曾经存在行政说、行政救济说、行政司法说、司法说四种观点,在《行政复议法》的制定过程中则一直存在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还是公民的权利救济机制之争。立法最终确立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内部自我纠错的监督机制的性质定位。根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行政复议法(草案)的立法说明,“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

度。”行政复议制度的设计应当“体现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特点,不宜、也不必搬用司法机关办案程序,使行政复议司法化。”

[3]内部监督机制的性质定位直接造成复议组织不独立、复议程序高度行政化等重大制度缺陷,导致复议工作面临严重的公正性质疑,妨碍了行政复议相对于司法所具有的专业性、便捷性等优势的发挥,没有真正发挥行政复议有效解决争议的作用。对行政复议到底是行政的内部监督机制还是公民的权利救济机制这个问题的判断应以行政复议的启动为逻辑前提,因为过程是启动之后的延续。既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样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即行政复议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诉求才能启动,那么,行政复议当然首先应当是公民的权利救济机制,否则,公民来申请行政复议目的何在,因此,权利救济才是行政复议的主要功能,而监督功能则在权利救济过程中得以实现,其可谓行政复议的副产品,

[4]比较行政复议与审计、监察等内部监督机制,可以看到后者由行政机关主动启动,而非如行政复议那样应公民之诉求而启动。作为公民权利救济机制的行政复议在制度构建上首先应当体现出对公民在复议过程中的一系列基本程序权利的保护,不能将复议申请人排除在复议过程之外,如何在制度上增强申请人对复议过程的参与,加强复议过程的公开、透明是修改《行政复议法》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作为一种公民权利救济机制,复议活动的内容体现为复议机关审查复议申请是否成立,进而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行政决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作出裁决。因此,如何保障复议公正裁决争议是《行政复议法》修改贯彻始终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复议又是在行政系统内部解决争议的活动,如何发挥行政的优势亦是《行政复议法》修改应当考虑的。具体而言,《行政复议法》的修改要保障复议能够:

(1)公正解决行政争议,包括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这是复议作为争议裁决活动首先应当满足的要求,也是复议得到当事人和社会认同的基础。

(2)充分发挥复议较之司法程序更为便捷、人员更具有行政管理经验等专业优势,争取将大量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过程中,从而降低行政争议解决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3)发挥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所具有的配置资源优势,在解决争议过程中为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4)及时解决行政争议。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及时是效率原则的要求。由于复议不是争议的最终裁决机制,因此,在程序制度构建上复议程序较之司法程序应当更为便捷。

二、相对集中复议权并引入行政复议委员会,增强复议机构的独立性与提高复议机构的专业性,是公正解决行政争议的组织保障复议体制改革是《行政复议法》修改中最核心的问题,对其他复议制度的

构建有着直接的影响。《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复议机构分散设置的复议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都是行政复议机关,都承担复议工作。复议权过于分散造成现行复议体制存在以下一系列内在缺陷: 其一,复议机构不健全,复议工作得不到重视。由于复议机关内不专设复议机构,而由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办理复议具体事项,但不少领导不重视法制工作,加之有的机关每年审理的复议案件还不到10件,少的甚至仅2件,复议工作在很多机关得不到重视,严重影响了复议案件的办理。其二,复议机构独立性欠缺,导致复议机构中立性不足,造成复议决定公正性受到质疑。复议机构由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担任,不具备独立地位,在经费保障、干部任免、奖惩、考核等方面都受制于复议机关,导致监督职能无法充分发挥。此外,由于欠缺独立性,复议工作容易被立法及其他政府法制工作冲击,复议机构无法集中力量办理复议案件。其三,削弱了复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建设,有的复议机构由于案件数量过少没有专人承担行政复议工作,不少复议工作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学教育,直接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不高。《意

见》中已明确提出“要健全复议机构”,解决复议权配置过于分散的办法是将复议权进行一定范围集中,复议权相对集中行使后可以加强复议机构的力量,既增强其独立性,也有利于提升复议工作的专业性,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更好解决行政争议。对此,《意见》提出“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进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具体方案可以考虑将复议权集中至一级政府集中行使,以“块块”管辖为原则、“条条”管辖为例外确定复议机关: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管辖本辖区内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复议案件也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管辖。

2.实行全国垂直领导体制的部门,复议案件由其上级主管机关管辖,在国务院部门、省级、市级部门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

3.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法。如对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复审由复审委员会受理的,根据单行法确定。以“块块管辖”为原则,其便

民的优势非常明显,当事人不用跑很远的路就可以在本区域内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将有助于各级政府借助行政复议强化对其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和监督。行政复议委员会是近年来在北京、哈尔滨等城市开展的复议案件审理组织的改革尝试,将专家学者和其他社会人士引入复议案件的办理,以增强复议的专业性和中立性。由于处于改革初试阶段,目前各地开展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除极少数地方适用于全部复议案件的办理之外,绝大多数如哈尔滨、北京等都只适用于重大疑难复议案件的办理,并非如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那样适用于全部复议案件的审理。由于复议仍属在行政系统内解决行政争议,相对于行政诉讼而言,复议机关的中立性具有相对性。引入体制外的专家、社会人士无疑有助于增强复议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而且从行政复议委员会在韩国、我国台湾地区,以及各试点城市的运行效果来看,对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我国也有必要将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肯定下来,在修法时取代目前的复议机构设置。至于复议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

围,以扩展至全部案件为宜。理由是复议案件的繁简难易应当通过程序分流来解决,即重大疑难案件适用一般程序,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组织则应当保持一致,不应当出现部分案件采用此种审理组织,部分案件采用彼种审理组织,简而言之,所有复议案件审理组织一致,程序不同。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具体机构设置可以设想如下:

1.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专门负责复议案件的审理和裁断。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专职委员和非专职委员组成:专职委员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选派,非专职委员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的人士中遴选。同时赋予复议委员会相对独立于复议机关的地位,对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的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的首长应当予以尊重,一般不予更改、否定,即行政复议决定名义上是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但事实上是行政复议委员会以复议机关名义作出的。

2.设置行政复议办公室,协助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具体行政复议事项的办理。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全部由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担任,人数按照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数以一定比例配备。行政

复议办公室是复议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裁案件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和事后备案工作等,包括审查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调查案件情况,收集案件证据,在复议委员会审议案件时就案件情况予以说明或解释等。

三、回应社会发展,扩大复议范围,是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在社会矛盾解决中的作用的前提复议范围的宽窄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复议请求权的实现范围,也直接决定行政复议所解决的社会矛盾的范围,因此,也是修法的重点问题。目前复议范围的问题主要是过于狭窄,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复议范围与行政诉讼范围保持一致,排除了不适合司法审查但适合行政审查的案件范围。其二,仅将国家行政纳入复议范围,没有考虑社会行政中因公共治理、公共权力行使而导致的纠纷,如村委会的决定、各种行业协会作出的决定。

其三,可以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有限,不包括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四,将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不利于公务员权利的救济。其五,笔者在调查问卷中收集到的各地复议机构反映实践中遇到下列具体问题是否属于复议范围有必要进一步研究:行政劝阻、专题会议纪要、交通事故认定书、专利案件、要求退还多交的养老保险金、要求将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自行垫付以领取退休费、对人事部门办理离退休不收的等新型案件。《行政复议法》关于复议的行为范围的规定受到《行政诉讼法》的影响,与之保持一致,现在看来这种定位存在相当大的问题。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来解决行政争议,涉及行政上下级关系;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来解决行政争议,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将二种争议解决机制的范围实行完全对应,使得有的不适合司法权审查的行政行为也无法进入复议,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救济无门。不适合司法审查的并非都不适合行政审查,不应将复议范围与诉讼范围完全等同,应当尽可能将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产生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行为都纳入行政复议范围,这是修改《行政复议法》时应当重新思考的问题。复议范围修改的基本思路是要尽可能扩大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特别是要将国家行政扩展至社会行政,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作

用,具体可以考虑将以下事项纳入复议范围:

1.将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纳入复议范围。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但又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按照目前的行政主体理论,不属于行政主体的范围,其作出的行为因而不属于复议范围,但这些组织在行使公共权力,其作出的行为具有支配性,因此,应当也纳入复议范围,为公民提供救济途径。为防止挂一漏万,可采用肯定式概括规定方式,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但是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2.将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处分纳入复议范围。目前人事争议按照内部申诉、人事仲裁解决,但这些机制在法律化、制度化方面还有待提升,并不能给公务员提供有效的救济。过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将这类内部行政行为排除在复议范围和诉讼范围之外是因为受到德国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影响,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在德国早已被抛弃。公务员作为自然人,当其权利受到行政机关影响时,应当如普通自然人一样获得法律救济,这是法治统一的基本要求。

3.将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规章纳入复议范围。目前可以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立法,仅限于一定级别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立法的监督机制主要是备案审查机制,但由于存在发现问题难、启动难等诸多问题,备案审查机制的运行并不顺畅,未能有效发挥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作用。如果能够将行政立法也纳入复议范围,既能更好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也可以通过复议的启动机制有效激活对行政立法的审查和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属于立法范畴,被纳入复议的范围,但《行政复议法》仅限于一定级别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仅仅因为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就将之排除在外,应当说理由不充分。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有可能违法,也应当将之纳入复议范围。

四、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各项程序权利,加强程序制度的公正性建设是复议公正解决行政争议的程序保障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法》修

改的又一核心问题。由于立法之初对复议程序刻意反司法化的制度构建定位,造成复议程序过于简化与内部行政化,程序理性与程序公正的基本制度要素缺失。具体而言,复议程序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第一,程序过度行政化,复议案件的办理按照普通办件的内部流程逐级报批,复议程序没有体现复议活动以解决行政争议为内容的特点。

第二,程序中立原则缺失,没有规定回避制度。此外,复议工作人员与被申请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沟通频繁,而申请人很难有机会向复议工作人员陈述意见,二者没有得到同等对待。

第三,程序参与原则缺失,没有为申请人参与复议过程作出制度安排,在程序构建上体现为较强的复议机关主导色彩,强调通过复议工作人员的努力去查明事实真相,并不重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对抗对复议过程的推动。此外,参与原则的缺失使得律师代理在复议中发挥作用的空间极其有限,不利于复议专业性的提升和案件审理质量的提高。第四,直接言词原则缺失,复议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实行书面审,不进行言词辩论,只在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没有体现裁决争议行为应当具有的两造对抗、居中裁决的基本程序构造。

[5] 第五,程序理性原则缺失,将行政复议的灵活、便捷优势简单化为过度简化程序,对调查与证据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导致办案人员无所适从,复议决定的理性基础欠缺制度保障。第六,程序公开原则缺失,行政复议过程封闭,不透明,不向社会公开,复议决定书不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作出详细的理由说明。行政复议由于实行书面审原则,不公开举行,公众无法旁听,既不利于对复议活动的监督,也使其公正性难以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同。复议程序所呈现出的前述缺陷都属于结构性制度缺失,严重阻碍了复议各项功能的发挥。立法当初为突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不同,也为体现行政解决争议所具有的高效、便捷优势,高举反司法化的大旗,却未料程序构建的反司法化制度定位反被指称为造成目前行政复议面临诸多困境的罪魁祸首。复议程序制度构建中的司法化与反司法化之争源于裁决争议本是司法性质的行为,但复议机关性质却归属行政机关,由此产生复议程序是依机关性质定位为行政程序还是按行为内容定位为司

法程序的问题。其实如果承认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为并行的二元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则完全司法化与完全反司法化(极端行政化)都属极端情形,实则不可能。因为如采完全司法化,则行政复议同质于行政诉讼,几无存在之制度基础;如采完全反司法化,则又背离裁决争议活动对公正性的基本要求,复议几无存在之现实基础。因此,行政复议程序改革绝非将司法程序全盘照搬至行政复议,根本在于要将体现程序公正的基本要素引入行政复议中,

[6]在行政复议中确立公正程序的各项基本原则,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各项程序权利,在此基础上完成对复议程序制度的重构,具体包括以下制度:

1.增加规定申请人既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向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直接向原行政机关提出,使得原行政机关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如果认为决定违法,自行撤销,行政争议得以解决,可以减少复议的发生。考虑到实践中申请人本身可能并非愿意直接与原行政机关打交道,而且,是否有可能出现原行政机关不将复议申请递交行政复议机关的现象,由之反而徒增障碍,因此,赋予申请人以选择权,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复议申请权的实现。

2.增加规定回避制度。当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出现法定回避情形时,应当回避,不再参与复议案件的审理。

3.完善调查与证据制度。包括:细化、完善证据的调查与收集的相关规则;完善被申请人举证责任规则;增加规定证据交换与证据保全制度;增加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自认规则等。

4.将复议程序类型化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行政复议案件情形差异很大,有的案情重大、复杂,有的案情事实清楚、比较简单,有必要对复议程序进行繁简分流,进行类型化规定。可以考虑将复议程序区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两种,分别规定不同的适用情形与程序规则。当然,简易程序中仍然应当保留听取申请人意见

等基本要素,只是不采用双方当事人对质辩论的方式。一般程序则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适用直接言词原则,允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展开辩论。应当采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申请人提出申请愿意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尊重申请人的意见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5.听取申请人、第三人意见,取消书面审查原则。复议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当听取申请人、第三人口头陈述意见,如果出现案情重大复杂、案件事实认定困难等情形,则要进一步采用言词辩论的方式开庭审理复议案件。言辞辩论是直接言词原则在复议中的体现,要求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场,就案件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进行直接辩论,使复议人员在听取正反两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复议决定。采用言词辩论,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更好厘清争议。言辞辩论可以适用于两种情形:第一种是申请人提出举行言词辩论的请求的;第二种是申请人没有提出请求,但案情重大、复杂,或者事实问题存在较大争议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依职权启动。言辞辩论原则上公开进行,要在复议机关办公场所和官方网站公告时间、地点、案由。

6.有限度引入和解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实行调解或者允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进行和解是我国行政复议改革中的一项举措。《意见》提出“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引入和解,有利于复议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五、完善行政复议决定种类,回应日益复杂的现实需要与《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于诉讼判决种类的规定相比较,复议决定的种类存在问题较多: 其一,混淆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与驳回行政复议请求决定。其二,未明确区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决定的适用条件。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决定是三种不同性质的行政复议决定,但《行政复议法》第28条将这三种决定的适用条件混合在一起未加区分,后果是复议机关很少作出变更决定,大大降低了行政复议的实效性。其三,复议决定种类欠缺,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包括:

(1)没有规定情况决定,导致实践中有的情形无法作出复议决定。

(2)对于程序违法没有区分不同情形作出不同种类的决定,包括制定《行政复议法》时删除了《行政复议条例》关于补正的规定。

(3)没有及时禁止被申请人侵权行为的决定。完善复议决定规定的关键是要能够回应复杂的实际情况,对复议决定的种类作进一步的调

整,有的删除,有的增加,有的明确各自适用条件,具体包括:

1.维持决定非为针对申请人之请求作出,且其功能完全可以由其他种类决定承担,加之国外并没有维持决定种类,建议取消维持决定。

2.吸收《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加规定驳回复议请求决定、责令补正决定和情况决定,并对适用情形作出具体规定。

3.针对程序违法作出的复议决定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规定多样化的复议决定,包括宣布无效、撤销、责令补正等。

4.将“行政复议机关直接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决定”修改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作出此修改建议的目的在于解决复议机关不愿意当行政诉讼的被告从而导致居高不下的维持决定率的情况。复议机关当被告是《行政诉讼法》第25条作出的规定,修改《行政复议法》无法取消复议机关当被告的制度,通过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则可以在不修改《行政诉讼法》的情况下解决复议机关当被告的问题。

5.取消《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3款“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生效问题较为复杂,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因当事人无权起诉,其一经送达就发生法律效力。

(2)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将因诉讼而被“冻结”,待法院做出判决后,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其实已经是行政判决而非行政复议决定了。

(3)对于非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起诉的,行政复议决定将会在起诉期满后产生既判力的效果。可见,《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涵盖行政复议决定书生效的全部情形。注释:

[1]其中影响较大的论著为周汉华主编:《行政复议司法化:理论、实践与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201X年版。

[2]有的学者如应松年教授提出还应当将行政复议打造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3]《行政复议法》出台后,国务院曾经专门下发文件部署该法的贯彻实施事宜,其中又重申“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重要监督制度”,有人认为我国立法及其贯彻实施中事实上将行政复议制度与现有的行政监察、层级监督和信访制度相提并论。参见方军:《论中国行政复议的观念更新和制度重构》,载周汉华主编:《行政复议司法化:理论、实践与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201X年版,第25页。

[4]章志远:“行政复议困境的解决之道”,载《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X 年第1期。

[5]有的学者将之称为闭门式审查,行政复议审查阶段由此似乎成为台后戏。杨小君:《对行政复议书面审查方式的异议》,载《法律科学》201X年第4期,第93页。

[6]如极力主张行政复议司法化改革的周汉华教授即这样表述他的行政复议司法化内涵:“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从性质上讲是在保持以行政方式解决争议的

效率的同时,尽量引入司法程序所具有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使行政复议制度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周汉华:《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改革方向》,载周汉华主编:《行政复议司法化:理论、实践与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201X年版,第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13条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释义】本条是关于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管辖问题的规定。 我国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九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规定了十项,但从总体上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主要是以宏观管理为主,因此,由其亲自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较之由政府工作部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少得多。主要有土地、矿产、森林等管理领域。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因为,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是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的,上一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同下一级人民政府没有领导关系,所以无权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 本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专门规定。因为,根据一般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向领导它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州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是,我国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这些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或者盟)在省、自治区的范围设立,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指导下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并负责办理各项事宜,它不是一级独立的国家机关,受派出它的机关的领导,同时又代表派出它的机关指导和管理下级行政机关完成行政管理任务。正因为在我国有这样一个特殊的行政管理方式,所以,对于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问题就不能只遵循一个一般规定,应当对特殊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对由省、自治区的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或者盟)指导和管理下的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向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或者盟)提出。这样规定符合我国当前的行政管理实际,也符合行政复议的便民原则。

(完整)七年级修改病句选择题练习(2)

七年级修改病句选择题练习(二) 1.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 A.山东的花生是全国产量最高的省份。 B.我校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开展多项综合实践活动,学生非常受欢迎。 C.据有关专家分析,今年冬春出现的旱情为建国以来所罕见。 D.“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难免没有缺点。 2.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校党委讨论了发动全校师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B.小李对自己能否学好电脑,充满了信心。 C.经调查,某社区18岁以下青少年吸烟人数前年高达120人,经过广泛宣传教育,今年已下降到60人,正减少一倍。 D.改革解放了生产力,释放出一个民族的青春活力。 3. 没有语病、句意明确的一项是() A.专家呼吁尽快淘汰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是当前形式的迫切需要。 B.记者又到学校采访了许多陈老师的事迹。 C.如果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探索,付出加倍的努力,中国歌坛一定能够走出低谷,进而走向更为坚实的繁荣。 D.鲁迅十分重视少年儿童的文艺创作。 4.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 A.老王接受同事的劝告,检举了那个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 B.转眼到了第二年夏天,一场不幸的噩运突然降到高家头上。 C.我公司出品的新一代产品为了防止假冒,特采用了新颖、美观和螺旋外形;并保持优质优价。

D.经过专家组的考核验收,该市被授予“省级节水型城市”。 5.下列句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父亲从头到脚凝视着面前的儿子,激动得热泪盈眶,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B.经过几个世纪建立起来的古典芭蕾舞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舞蹈动作的技 巧性、表现力和协调性,培养演员的体力和悟性。 C.北京市将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保证了“绿色奥运”对北京环境质量的要求。 D.他非常酷爱电脑,除了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玩电脑外,对其它东西好象都只有三分钟热情。 6.下面这个病句可以有两种不同的修改方法,请你改好它。(每种改法只能改动 一处,不得改变原意) 近日,有关部门发出紧急通知,严禁一切猎捕、出售、收购果子狸和其他野生动物。 修改(1) 修改(2) 7.下面一段话有两处语病,找出来并改正。 情感是调节师生关系的精神纽带。①教育内容能否被接受,很大程度上关键取决于师生关系的融洽程度。②师生间保持愉快活泼和融洽和谐的气氛,③互相尊重、理解、信任,教育的内容在情感的传输带上才能顺利通行。④心理学研究表现:⑤师生健康情感的双向交流,⑥会使学生从老师身上感受到一个人应该如何生活、学习和工作。 第处改为 第处改为 8.下面是从某书店的一则海报中摘录出来的话,文字表述上有两处毛病。请找出 并进行修改。 ①我店刚到最新出版的长篇小说《人间正道》。②该书有精装和简装两种版本,③其精装本封面、插图、印刷讲究,④质量上乘。⑤为沟通读者和作者联系,⑥特邀著名作家——该书作者周梅森来此签名售书。⑦地点在二楼文学作品专柜出售。⑧欢迎广大读者互相转告并踊跃参加。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 A、公民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决定不满 B、企业对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吊销资质证书的决定不满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正确答案:A,B,C 第1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具体的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2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些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本法。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3条

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法律事务主管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3)(四)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受理或者移送本法第七条所列的复议申请,行政机关的行为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六)行政处理复议决定的行政诉讼事项;(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首次从事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及时、方便的原则,坚持纠错原则,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行政复议决定外,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后。 第二章行政复议的范围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封锁、扣押、冻结财产的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变更、吊销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许可证、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的决定不服的,(4)拒不接受行政机关对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确认;经营活动中的合法决策权;(6)(七)认为行政机关违反农业承包合同,变更或者撤销农业合同的;(七)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收受财产、摊派费用或者要求违法履行其他义务的;(8)他们相信他们遵守法律,

《行政复议法》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 1、对某地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 A ) A 某省人民政府 B 某省人民代表大会 C某地市人民政府 D 某地市人民代表大会 2、对某市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个所述机关管辖( C ) A 该县公安局 B 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 某市人民政府 3、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申请再复议(B) A不能申请再复议 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D) A 合法性 B 真实性 C 适当性 D 合法性和适当性

5、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B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30 日 B 60 日 C 90 日 D 1 年 6、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 B )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 3 日 B 5 日 C 10 日 D 15 日 7、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的行政和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B)内依法处理。 A 15 日 B 30 日 C 45 日 D 60 日 8、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D )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于此期限的除外。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D 60 日 9、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C )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D 60 日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组织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 A )应当责令其受理。

行政复议法考点汇总

行政复议法考点汇总 从历届试题看,较侧重于以下几个制度的考查: 1.复议范围; 2.复议的法律依据; 3.复议机关的确定; 4.复议决定和种类及其作出; 5.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本法试题难度不大,多是对相关条文的直接援用,但该法的程序性极强,所考查的内容多属细节性规定,故复习时应注意识记的精确性。 一、重点法条 第4条 意思分解: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有错必纠原则、便民原则和诉讼终局原则。这里解释一下最后一个原则。 诉讼终局原则,又称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是最终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复议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的终审判决才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局决定。需要注意的是,该原则存在着例外,见下条分解。 二、重点法条 第5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30条。 意思分解:本条处于行政复议法之枢纽位置,定要深入理解。 在行政法学理论中,行政复议被视为一种具有行政与司法双重性的活动,即行政复议以准司法的方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从根本上说,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救济制度的范畴。行政复议的首要宗旨,应该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相比较,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复议机关作为独立于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以准司法程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即然同为行政司法程序,就牵涉到行政复议与行政争议,既然同为行政司法程序,就牵涉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关系了。 第5条概括规定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上的衔接。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二者衔接模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修改病句选择题练习

修改病句练习 1. 下列各句中,句意明确、没有语病的一句是A A.心灵是一剂药,上帝和凡人都参与了它的配制。 B.我要去的部落位置处于喀麦隆、乍得、中非交界一带。 C.看看企鹅偷东西的情景是十分滑稽的,它们的恶劣行径与人间的小偷竟有几分相像。 D.中国人民自从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之后.中国革命就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改变了面貌。 2. 没有语病的是( D ) A. 生物学专家给大家讲了有关许多人类起源的知识。 B. 天空中飞扬的尘沙污染了路上行人的衣服。 C. 他这个人有不少值得表扬。 D. 我把成功的经验,向他做了介绍。 3.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句是:D A.学校热情表扬了刘明见义勇为行径。 B.有没有健全的体魄,是能够成为接班人的前提 C.他虽然已经超越了别人,那么,今后的任务就是超越自我。 D.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南联盟制造的血腥暴行,是对人类文明的肆意践踏。 4、修改下面的病句。(在原句上改,也可用修改符号改) (1)两个师院的毕业生到我校实习。 (2)我国有世界上没有的万里长城。 (3)是否有自信心是一个人在事业上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4)、我们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曾经有过杰出的贡献。 5、没有语病的一句是(D ) A、校门对面又开了一家卖饮料和汽水的小店。 B、新建的班委会健全并建立了一系列班级管理制度。 C、我们一些足球运动员的技术水平没有多大改善。 D、小张明天要去北京参加全国青少年计算机知识竞赛。 6.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句是:D A.学校热情表扬了刘明见义勇为行径。 B.有没有健全的体魄,是能够成为接班人的前提 C.他虽然已经超越了别人,那么,今后的任务就是超越自我。 D.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南联盟制造的血腥暴行,是对人类文明的肆意践踏。 7、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D A、他的许多作品曾在全国美术家展览会上亮相出现。 B、人类的发声,是由空气通过咽喉部的声带引起振动而发声的。 C、在教代会上,老校长提出了"师生齐努力,共创文明校"的决定。 D、高级而有趣的朋友可遇而部可求,人如果有了这种朋友,自己的境界也低不到哪里去。 8.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项是(D ) A.每一个有志青年将来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对四化建设有贡献的人。 B.这一仗,我们击落了敌人的大批飞机和坦克。 C.关于这件事情的具体详情以后再告诉你。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A、公民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决定不满 B、企业对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吊销资质证书的决定不满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单位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满 正确答案:A,B,C 第1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具体的违法、不正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了本法。 第2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些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本法。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3条

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负责法制工作的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三)适用于审查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应当为行政复议决定制定;(四)办理或者移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复议申请;(五)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六)处理对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诉讼事项;(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首次从事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及时、方便的原则,坚持纠错原则,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行政复议决定外,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后。 第二章行政复议的范围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的警告、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封锁、扣押、冻结财产的决定不服的;(三)拒不接受行政机关变更、吊销或者撤销有关许可证、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等的决定的;(四)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对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的确认,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和其他确定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然资源;(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经营活动的法定决策权;(6)(七)认为行政机关违反农业承包合同,变更或者撤销农业合同的;(七)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收受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要求违法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的他们遵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C )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2、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B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30日 B.60日 C.90日 D.1年 3、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B)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3日 B.5日 C.10日 D.15日

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D)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此期限的除外。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5、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B )内依法处理。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6、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中,(D)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A.对工作人员小李开除的决定 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 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 D.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 7、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C)。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C)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处分 D.行政许可 9、下列对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复议申请,表述不正确的是(B )。A.应当在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 B.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 C.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D.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将有关复议申请材料发送被申请人 10、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 D )。 A.合法性 B.真实性 C.适当性 D.合法性和适当性 11、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A )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9条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释义】本条是关于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 行政复议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要依法进行,有法定的程序。行政复议申请,是指复议申请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在法定期限内要求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者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行政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程序的启动,没有复议申请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本条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作出的规定。关于复议申请的期限问题,国务院制定的行政复议条例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决定。”这次制定行政复议法,对条例关于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作了调整,一是适当延长了申请复议的期限,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由知道情况之日起“十五日内”,改为了“六十日内”;二是对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规定了申请期限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自动顺延,取消了延长期限需要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的规定。这两项内容是根据十多年来我国行政复议实践作出的修改。 本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为什么规定申请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主要考虑是,第一,从当前复议实践看,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行政管理也日趋多样化,内容也更加复杂,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与行政管理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问题上产生争议是不可避免的。但对于一个老百姓来说认为自己受到了侵害,往往不知道采取什么补救措施,知道了救济途径又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出确凿的理由和依据提出复议申请或者提起

七年级修改病句选择题与答案

修改病句题模拟试题及答案1、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当我们来到天安门广场时,望着庄严雄伟的天安门城楼,都非常激动。 B、关于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后再作汇报。 C、记者又到学校采访到许多张老师的事迹。 D、在他快走到门口之前,他看见了我。 1、解析D.A、B选项的句子是典型的状语前置而缺少主语的类型,而在口语中又常被滥用,因此易判断错误。C、句有歧义。 2、找出下列句子中有语病的一项()。 A、同志们亲手纺的线织的布做成衣服,穿着格外舒适,也格外爱惜。 B、回到故乡,我又看到那阔别多年的老师,那熟悉的可爱的乡音和那爽朗的笑声。 C、实践证明,一个人知识的多寡,成就的大小,关键在于勤的程度。 D、那时正值三月,春天几乎从山沟里溢出来了。 2、解析B.B句的错误属动宾搭配不当,谓语“看到”不能与“乡音”和“笑声”搭配,修改办法是可增加一个谓语“听到”。 3、下列病句属于主谓搭配不当的一项是()。 A、他的崇高精神品质,经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B、我的家乡像跨上了骏马,日新月异地奔驰在社会主义大道上。 C、上星期,我们参观学习了兄弟学校开展课外活动的先进经验。 D、这时要防止以偏概全、一叶蔽目的片面、急躁情绪。 3、解析A.A“品质”与“浮现”不搭配,属主谓不搭配;B用“日新月异”修饰“奔驰”不恰当,属修饰语与中心语搭配不当;C“先进经验”只能用“学习”来支配,不能用“参观”支配,属动宾不搭配;D也属于修饰语“以偏概全、一叶蔽目”与中心语“急躁”不搭配。 4、与“练武术跟练舞蹈,完全是截然不同。”一句错误相同的一项是()。 A、学习是否努力,是学习成绩好的关键。 B、今天来了几个出版社的编辑。 C、就目前来讲,我国人民的文化素质确切需要大大提高。 D、市纪委严肃处理了天海公司经理贪污腐化。 4、解析 D.例句的错误是缺少宾语中心语。A选项的错误是前后表达不一致,主语包含两方面意思,谓语只有一方面意思。C选项的错误是用词不当“确切”应改为“确实”。B选项的错误是有歧义。D选项的错误是缺少宾语中心语。 5、下列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由于你的艰苦努力,又为国家节省了300万元的损失。 B、这些颜色与草木的绿色配合,人们引起安静闲适的感觉。 C、因为马克思有广博的知识作基础,因而他能建筑起他的学术的高塔。 D、剧本的结构必须遵循空间和时间高度集中的原则。 5、解析D.A句“节省”与“损失”不搭配,B中主语重叠,造成语意混乱,C句是个因果复句,关联词语“因为”“因而”前后重复, 6、下列有语病的一项是()。 A、语文教学要牢牢把握语文学科综合性的特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职能。 B、公安机关将涉嫌贩买盗版光盘的11人拘留接受调查。 C、死海是一个咸水湖,它的形成是自然界变化的结果。 D、现代科学技术正在经历着一场大的革命。 6、解析 B.B选项表意混乱,“接受调查”缺少主语,增添上“他们将”,句意就明确了。 7、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在运动会上,我班男女运动员一共夺得8枚。 B、1960年建成的图书馆,现在几乎成了危房。 C、我看到阔别多年的老师,那充满希望的笑声。 D、今天的青年肩负着把我国建成现代化强国。 7、解析B.A和D选项都缺少宾语,C选项谓语“看到”只能和“老师一词搭配”而不能与“笑声”搭配,需增添一“谓语”听到。 8、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8、解析B.A项缺少主语,C项修饰语与中心词不搭配。 A、实行改革以后,有了很大的提高。 B、食物是一种能够构成躯体和供应能量的物质。 C、小学打下的坚实的基础知识,为他现在的学习创造了条件。 D、宇航员连续可以在舱外工作六七个小时。 9、下列各句中与例句错误不同的一句是()。例句:张教授潜心研究十余年,终于解决了这个没有人能解决的世界难题。 A、我国有世界上没有的万里长城。 B、我国体育健儿斗志昂扬、奋力拼搏,一举囊括了全部金牌的3/5,大长了中国人的志气。 C、上海建成了中国没有的南浦大桥。 D、张宁取得了全校没有的最好成绩。

最新行政复议法试题

行政复议法多选题试题 1、下列选项中,对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关系表述错误的是(acd)。 A、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大于行政复议 B、对不是终局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所有的行政复议决定均可通过行政诉讼被判决撤销 D、对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等处理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对于行政复议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d )。 A、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履行下列(abcd)职责。 A、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B、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C、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D、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下列(bc )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A、行政复议机关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下列(bc )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6、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变更、中止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乱收费的 D、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7、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以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但对于()申请复议的案件,则由原行政机关管辖。

《行政复议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 1、对某地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A ) A某省人民政府 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 C某地市人民政府 D某地市人民代表大会 2、对某市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个所述机关管辖( C)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3、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申请再复议(B) A不能申请再复议 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D) A合法性 B真实性 C适当性 D合法性和适当性

5、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B)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30日 B 60日 C 90日 D 1年 6、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B )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 3日 B 5日 C 10日 D 15日 7、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的行政和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B)内依法处理。 A 15日 B 30日 C 45日 D 60日 8、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D )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于此期限的除外。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9、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C )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组织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A )应当责令其受理。 A上级行政机关 B上一级行政机关 C同级人民政府 D同级监察部门1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C)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题1

二、行政复议法多选题试题 1、下列选项中,对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关系表述错误的是(acd)。 A、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大于行政复议 B、对不是终局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所有的行政复议决定均可通过行政诉讼被判决撤销 D、对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等处理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对于行政复议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d )。 A、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履行下列(abcd)职责。 A、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B、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C、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D、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下列(bc )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A、行政复议机关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下列(bc )情形下可以停止执行。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6、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变更、中止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乱收费的 D、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7、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以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但对于()申请复议的案件,则由原行政机关管辖。

浅谈两次保险法修改的内容和目的

保险法作业 ——浅谈两次保险法修改的内容和目的

浅谈两次保险法修改的内容和目的 《保险法》修改历程回顾 ·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险法。 ·2002 年10 月,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险法进行了修正,修正内容重在保险业法部分。 ·2004 年10 月,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启动保险法第二次修改准备工作。2005 年底形成了保险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此后,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听取各方意见,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 ·2007 年12 月04 日,保险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形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09 年2月25 日至28 日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保险法》修正案(草案)经三次审议,并在此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现行《保险法》是1995年制订的,2002年进行了首次修订,02修订主要是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所以对《保险法》的修改基本上都是围绕保险业法展开的,没有触及保险合同法的内容。保险合同法存在很多不够明确和不够完善的地方,现实中保险纠纷主要都是因保险合同争议而引发的。 2004年10月,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启动保险法第二次修订准备工作,历时4年余,几易其稿,该法终于在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公布,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次保险法修改所涉内容、幅度远远大于上次。保险法的修订“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既照顾弱势群体,又兼顾公平原则;既力促发展,又确保稳定。” 此次对保险法合同部分的修改还是增强了可操作性,对保险审判实践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同时对保险公司展业、核保、核赔、条款制定费率厘定乃至整个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下面我就将两次修改的内容和目的做简单梳理。 一、保险法第一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及目的 第一次修改主要涉及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1)兑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所作的修改——外部环境应对: A.原保险法中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均改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从法律上明确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作为保险监管的主体地位。 B.根据我国加入WTO文件中关于非寿险20%的法定分保比例将在我国入世后逐年降低5%,4年内取消的承诺],将原保险法第101条“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百分之二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 改为第102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 C.根据我国加入WTO文件中关于外资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合资、独资及分公司的形式的承诺将原保险法第148条“设立外资参股的保险公司,或者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公司,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改为第154条“中外合

小升初语文修改病句和选择题

⑴词语搭配完全正确的一组是(A)。 A、提高认识价钱便宜生活简朴保卫公物 B、反映情况身体强大发扬风格灌溉稻田 C、发现问题远大理想参观演出改正错误 D、改善生活天空晴朗安排工作工作认真 ⑵下面句子中画线的词的意思相同的两句话是(B、D) A、如果没有太阳,地球上自然也不会有人类。 B、我们要热爱大自然。 C、他上神态自然地讲起来。 D、风、雨、雷、电都是自然现象。 ⑶下面的?川?有一项与其它三项意义不同,请选出来。(A) A、川流不息 B、高山大川 C、一马平川 D、百川归海 ⑷与提供的句子搭配恰当的一句是(B) 他一人走在巷子里,…… A、一个人影也没有。 B、只听见远处传来的几声犬吠。 C、周围人声鼎沸。 ⑸下列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C) A、我们必须认真克服、随时发现工作中的缺点。 B、止咳去痰片,它里边的主要成分是桔梗、贝母、氯化铵等配制而成的。 C、中国人民正在努力为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D、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⑹选出不是比喻句的一项是(A) A、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B、那又浓又翠的景色简直是青山绿水画。

C、地中海被称为西方文明的摇篮。 D、燕子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⑺?这是…… 电影院?中的?电影院?有五个修饰词语,排列顺序正确的一项是(B)。 ①、一座②、现代化的③、武汉市④、唯一的⑤新型 A、③①④②⑤ B、①⑤②③④ C、③④①②⑤ D、②④①⑤③ ⑻选出意思不同于其它三句的一句。(c) A、这样精彩的表演,使我赞不绝口。 B、这样精彩的表演,不能不使我赞不绝口。 C、这样精彩的表演,怎能使我赞不绝口? D、这样精彩的表演,怎能不使我赞不绝口? ⑼?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缩句正确的一句是(B)。 A、她激动。 B、她说不出话来。 C、她说。 ⑽下面不是句子的一项是(A)。 A、瑞雪兆丰年 B、为人民服务 C、她是好样的 D、她哭了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 ? 1 【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 A 、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 ? B 、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 ? C 、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 D 、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降职处分决定不服 ? ? 2 【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其进行审查申请的有()。 ? ? A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 B 、国务院部门的规章 ? C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 D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 ? 3 【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 A 、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 B 、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C 、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作出其有关资质证书中止的决定不服的 ? D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

? ? 4 【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 ? A 、郑某不服某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 ? B 、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 ? C 、甲企业不服某工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 D 、郑某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 ? 5 【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 ? A 、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

修改病句选择题答案

修改病句 1. 下列各句中有语病的一项是() A.世博园里,众多国家的场馆宛如一张张国家名片,彰显着各自的特色。 B.教师楷模汪金权的感人事迹一经报道,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C.我省开始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三年内将为1.2万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D.在本届世乒赛上,经过运动健儿们的奋力拼搏,再次赢得了男子团体冠军。【答案】D 2.选出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句() A.继北京奥运会之后,在21世纪初又举办了一次全球盛会——上海世博会。 B.为了防止校园安全问题不再发生,各个学校都加强了安全保卫工作。 C.予人玫瑰,不仅今天手留余香,而且明天还有可能得到别人回赠的一座玫瑰园。 D.我们要把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关注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目的和出发点。 【答案】C 3.下列句中有语病的一项是( ) A.南京过江隧道的开通,有助于解决长江大桥的交通拥堵问题。 B.世界月球大会上,有关人士介绍了我国深空探测的远景规划。 C.在“五个一工程”的推动下,南京文艺创作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新局面。 D.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校园安保,防止校园安全事故不再发生。 【答案】D 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 A.过了一会儿,汽车突然渐渐地放慢了速度。 B.由于革命潮流的冲击和进步思想的影响,使他形成了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 C.他的学习成绩不仅在全校拔尖,而且在班里也名列前茅。 D.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我们学校环境卫生状况有了很大改变。【答案】D 5.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前面高耸的断桥便是整个圆明园唯一完好的遗桥了。 B.在这里我们所要展开给读者看的乃是过去十多年生活的。 C.笑,是人们心情愉快的表现,对于健康是有益的。 D.成熟的荔枝大多数都是深红色或紫色。 【答案】C 6.下面句子没有语病 ....的一项是() A.世博园内的中国馆用高科技手段完善地展示了中国的强盛、城市的美好。 B.经过三年的努力学习,他对自己能否考上理想的高中充满信心。 C.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D.据统计,地球上的森林每天大约有2000万公顷左右被砍伐或毁坏。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范本(全)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范本 目录 [1]行政复议申请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 [3]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4]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5]行政复议告知书 [6]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7]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8]被申请人答复书 [9]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 [10]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 [11]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 [12]责令受理通知书 [13]责令恢复审理通知书 [14]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 [15]恢复审理通知书 [16]延期审理通知书 [17]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18]行政复议调解书 [19]行政复议和解书 [20]行政复议决定书 [21]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22]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23]行政处分建议书 [24]行政复议意见书 [25]行政复议建议书 [26] 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表 [27] 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 [28] 行政复议(来件处理)审批表 [29] 行政复议(补正通知)审批表 [30] 行政复议相关材料查阅登记表 [31] 行政复议(告知)审批表 [32]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审批表 [33] 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批表 [34] 行政复议(中止)审批表 [35] 行政复议(恢复审理)审批表 [36] 行政复议(停止执行)审批表 [37] 行政复议(终止)审批表 [38] 行政复议(鉴定)审批表 [39] 行政复议(延期审理)审批表 [40] 行政复议(调解)审批表 [41] 行政复议(听证)审批表 [42] 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 [43] 行政复议听证记录 [44] 行政复议委托鉴定函及鉴定交费通知书 [45] 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回证

保险法修改前后对照表(最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前后对照表(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内容,阴影部分为删除内容) 修改前修改后 目录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公司第三章保险公司 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五章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无第六章保险行业协会及其他市场组织 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七章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九章附则 则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

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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