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高考报名政策问答

2014年新疆高考报名政策问答

一、新疆201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什么时间开始?

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公布日起,我区201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就已启动,由于我区考生语种多、分布广,为方便广大考生就近报名及资格审查,考生所在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本地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按要求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须于12月10日前结束。报名网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1746024.html,)。

二、对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网上报名条件有什么具体要求?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除了须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是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

三、对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条件有什么具体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须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三年;3.中等职业学校在疆外招收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四、对我区跨地、州、市就学考生网上报名有何要求?

我区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有其所就读的公办普通中学三年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中学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

五、对其他类考生网上报名有何要求?

对于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

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批准其父母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或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手续证明)。

对于在我区出生落户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对于为配合西部大开发引进人才,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这部分考生要有家长的组织派遣手续等相关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

六、对在我区定居的外国侨民网上报名有何要求?

在新疆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七、对在我区借考的考生网上报名有何要求?

对在我区借考的考生《规定》中分两类做了明确要求:一是户口在我区并符合报名条件,但其父母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借读的考生或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确有困难需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的,其借考地高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新疆相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可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州、市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并经借考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到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方可在考生户口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

二是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要求在我区借考的考生,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我区相同,并持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可接受其

在当地考试。

八、对哪些人员进行限制网上报名?

根据《规定》要求,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九、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名?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普通高考,按照《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自2014年起,来疆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3年(高一、高二、高三),有在疆就读3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所有本专科院校。

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十二年并有十二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小学、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十二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2015年起,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高一、高二、高三)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四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2016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二、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高一、高二、高三)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五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两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

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十、申请在我区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来疆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有什么具体要求?

凡申请在我区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来疆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前首先要详细阅读各项规定,对照分析自己是否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的报名要求,符合要求的须参加我区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核开始时间以就学地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截至时间为12月10日前,网上报名地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1746024.html,)。

其次,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来疆务工人员居住证、住房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2.来疆务工人员务工证明或从业证明;3.来疆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审查表》或纳税凭证;5.在新疆就读小学、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6.新疆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证明);7.《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审查表》。

凡不符合2014年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将不能申请2014年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细则》中所规定的2014年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可以适用于2014年以后的任何年度,以此类推。

十一、对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籍审核是如何规定的?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籍及就读经历由其就读学校班主任、校长签署意见,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审查,地、州、市教育局(委)基础教育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确认;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初一和高一新生学籍注册时,必须在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主动标识,逾期不予受理。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地、州、市教育局(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查后报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确认。

十二、对来疆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居住证、务工证明、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出具和审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居住证:来疆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证由居住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政府审查并由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确认;

务工证明:来疆务工人员的务工证明须出具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从业单位开具的从业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由其居住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从业证明;

社保或纳税证明:考生父母缴纳社保的证明和社保凭证由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出具。考生父母纳税证明依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考生参加高考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往前推算。

十三、单考单招类考生是否需要参加网上报名?

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属单考单招类,此类考生都必须按时间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单考单招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在报名时必须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

十四、什么是在疆有常住户口?

在疆有常住户口是指:在新疆境内经常居住的地方,由公安派出所依法注册登记户籍。不包括疆内中学(含公办中学、民办中学)和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统一办理的集体户口。

十五、什么是在疆实质性就读?

在疆实质性就读是指:在新疆境内学校连续、完整、真实就读并有连续完整的学籍、学生档案及各学期考试成绩。

十六、考生网上报名时还需注意些什么?

各类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前一是需要密切关注本人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具体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二是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三是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四是要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考生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按《规定》要求网上报名工作将在12月10日前结束。12月10日后将不再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希望广大考生切勿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中学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十七、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成立由教育、公安、纪检、民委等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本地区、本县(市)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组织、审查工作;2.负责本地区、本县(市)关于普通高考报名的信访、举报和查处工作;3.监督检查各级报名组织机构的工作,对报名组织机构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等行为进行查处;4.负责本地区、本县(市)“民考汉”、“汉考民”及回族考生民族成份的审查工作。考生民族成份确认权在地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确保考生上网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理。要指导考生按规定的流程进行网上信息的填报,并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有效审核。考生信息属于考生个人隐私,不得对外提供或公布。

十八、如何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社会监督和信访举报?

根据《规定》要求各级报名组织机构对经本机构审查后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中学等)以多种形式进行长期公示,公示至少一个月;公示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公示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所在中学应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反映的情况,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自治区举报电话:0991-*******。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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