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层 武 装 部 建 设 标 准

基层武装部建设标准

一、硬件

(一)办公室

1、标示牌:门上挂“武装部”“基干民兵连”标示牌;

2、室内设施:

一套办公桌椅、一组文件柜、一台电脑、一部电话机。办公桌上摆放部长、连长办公室标示牌(配有武装干事的单位还应有武装干事标示牌)

墙上悬挂由区人武部统一内容和样式制作的各类图表。其内容:武装部长职责、基干民兵连连长职责、基干民兵连指导员职责、基层人民武部职责、党管武装制度、民兵会议制度、民兵活动制度、基干民兵外出管理制度。民兵预备役工作情况综合一览表。

(二)资料室

1、标示牌:门上挂“资料室”标示牌;

2、室内摆放资料柜一至二个,存放历年资料。资料装订从2001年起,每年装订一册,册内按上级文件、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征兵工作、民兵政治教育、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其它工作共七个部分进行编排。2001年前的资料按原规定要求装订好。

(三)国防教育室

1、标示牌:门上挂“国防教育室”标示牌;

2、室内有图书柜,柜内摆放中国民兵、国防等杂志及有关国防知识方面的图书;

3、墙上悬挂由人武部统一订购下发的《国防法》宣传挂图、国防教育宣传挂图;

4、墙上悬挂历年所获得的荣誉镜框、锦旗或拍成照片后制成的图板(最好是设计制作成图板);

5、根据室内结构设计宣传标语框;

6、有条件的在室内摆放一个武器装备模型陈列柜,柜内放置我军及外军先进武器、装备模型;

7、有条件的在室内摆放会议圆桌一套;

8、条件有限的单位国防教育室可与其它会议室共用。

(四)器材室

1、墙上悬挂由区人武部统一内容的器材管理规定镜框;

2、室内摆放器材柜,柜内按“三分四定”要求放置头盔、警棍、服装和被装物资,并贴上标签;

3、建有应急分队的基层武装部器材室必须单设,其余基层武装部可根据条件与办公室或资料室合设;

二、软件

1、“7个登记本”:党管武装会议记录本、基干民兵点验记录本、民兵活动记录本、基干民兵政治教育记录本、基干民兵政治教育备课本、民兵干部会议记录本、基干民兵外出登记本;

2、“二卡、三表、八册”: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登记卡、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登记卡;民兵实力统计表(综合、附表)、基干民兵政审表、民兵干部情况登记表;基干民兵花民册(按建制编),各种分队花名册(有编组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技术分队和步兵分队的单位)、民兵干部花名册、兵役登记花名册(含当年预征对象花名册)、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登记花名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人员花名册、现役部队预编人员花名册(有预备役部队组建任务的单位编),现役军人花名册。上述各类花名册均采用今年民兵整组统一编制的花名册格式,用16K白纸大印;

3、战备方案:抗洪抢险行动方案、应急维稳行动方案、快速动员预案等;

4、文件资料:当年的文件资料用资料盒按上级文件、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征兵工作、民兵政治教育、民兵参建参治和其它工作分类存放。历年工作资料按照上述区分的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省军区要求2001年后的工作资料要装订成册,2001年前的工作资料按晚年规定执行;

5、器材管理登记册;

6、其它资料:军人军属维权服务资料、新闻报道汇集、军事图片新闻汇集。

村民兵营基本建设标准

一、硬件

(一)民兵营(连)长办公室

1、标示牌:“民兵营长办公室”

2、室内设施:

一套办公桌椅(桌上摆放营长办公席标示牌);

一个资料柜;

3、墙上各类图表:

(1)职责制度:民兵性质、民兵职责、民兵任务、民兵营(连)长职责、民兵教(指)导员职责、民兵排(班)长职责、民兵营(连)活动制度、基干民兵外出管理制度。

(2)民兵组织示意图;

(3)民兵组织序列表;

(4)基干民兵在位情况表图板。

注:第(2)、(3)、(4)在民兵预备役工作情况综合一览表中体现。

(二)青年民兵之家

1、标示牌:“青年民兵之家”;

2、室内摆放文体器材柜1个,有一定数量的杂志、图书和文体器材;

3、室内摆放一定数量的桌椅;

4、悬挂一定数量的国防教育宣传图板;

5、摆放军报、军刊及其它各类杂志。

二、软件

各类软件资料应分类归档,摆放在资料柜中。

1、有历年工作资料并装订成册;

2、当年工作资料:

(1)乡(镇)武装部下发的各类文件

(2)“两本”:民兵活动记录本、基干民兵外出登记本

(3)各类花名册:基干民兵花名册(按建制编,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技术分队、步兵分队,专业技术和对口专业技术分队应注明具体专业名称)、普通民兵花名册(按建制编)、民兵干部花名册、退伍军人花名册、现役军人花名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人员花名册、兵役登记花名册。

芙蓉村民兵预备役工作情况综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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