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 2013年第31号 2013-05-24实施)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VOCs来源广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

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 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通过积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制修订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等措施,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

(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2.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

3.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七)在煤炭加工与转化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并重点识别、排查工艺装置和管线组件中VOCs泄漏的易发位置,制定预防VOCs 泄漏和处置紧急事件的措施。

(八)在油类(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宜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储油库、加油站宜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

2.油类(燃油、溶剂等)储罐宜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当采用固定顶罐时,通过密闭排气系统将含VOCs气体输送至回收设备;

3.油类(燃油、溶剂等)运载工具(汽车油罐车、铁路油槽车、油轮等)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也可返回储罐或送入气体管网。

(九)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水基型、无有机溶剂型、低有机溶剂型的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的生产和销售;

2.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后处理。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3.在印刷工艺中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印铁制罐行业鼓励使用紫外光固化(UV)油墨,书刊印刷行业鼓励使用预涂膜技术;

4.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5.淘汰以三氟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和四氯化碳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溶剂应妥善处置;

6.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十一)建筑装饰装修、服装干洗、餐饮油烟等生活源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建筑涂料、低有机溶剂型木器漆和胶粘剂,逐步减少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使用;

2.在服装干洗行业应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的生产和使用,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

3.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倡导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方式。

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十二)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十三)对于含高浓度VOCs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十四)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六)含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的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

(十七)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扰民问题。

(十八)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油烟抽排装置,并根据规模、场地和气候条件等采用高效油烟与VOCs净化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

(十九)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四、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

鼓励以下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

(二十一)工业生产过程中能够减少VOCs形成和挥发的清洁生产技术。

(二十二)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技术、高效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RCO)和蓄热式热力燃烧技术(RTO)、氮气循环脱附吸附回收技术、高效水基强化吸收技术,以及其他针对特定有机污染物的生物净化技术和低温等离子体净化技术等。

(二十三)高效吸附材料(如特种用途活性炭、高强度活性炭纤维、改性疏水分子筛和硅胶等)、催化材料(如广谱性VOCs氧化催化剂等)、高效生物填料和吸收剂等。

(二十四)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及综合利用设备。

五、运行与监测

(二十五)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二十六)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二十七)当采用吸附回收(浓缩)、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离子体等方法进行末端治理时,应编制本单位事故火灾、爆炸等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并开展应急演练。

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附件1 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1 整治目标 通过污染整治,基本解决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滞后、部分区域VOCs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 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分年度整治目标,通过实施VOCs污染整治行动,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VOCs排放量大幅削减,区域环境质量得以改善。 ——至2015年底,涂装行业VOCs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60%。 ——至2016年底前,涂装行业VOCs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80%。 ——至2017年底,全面完成涂装行业VOCs污染整治,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VOCs污染排放水平大幅降低,VOCs污染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培育一批示范企业。 ——至2018年底,形成完善的涂装行业最佳可行技术指南,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2 整治要求 2.1 总体要求 2.1.1 加强源头控制

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料。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份、紫外(UV)光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限制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420g/L的涂料,从工艺的源头减少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实现VOCs减排目的。 2.1.2 加强过程控制 (1)规范原辅料储存。对所有有机溶剂和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属于危化品应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减少使用小型桶装涂料、稀释剂,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规范原辅料调配与转运。溶剂型涂料、稀释剂等调配作业在独立密闭间内完成。宜采用集中供料系统,无集中供料系统时原辅料转运应采用密闭容器封存,缩短转运路径。 (3)规范原辅料使用与回收。禁止敞开式涂装作业,禁止露天和敞开式晾(风)干(船体等大型工件涂装及补漆确实不能实施密闭作业的除外)。所有涂装作业应尽量在有效VOCs收集系统的密闭空间内进行,无集中供料系统的浸涂、辊涂、淋涂等作业应采用密闭的泵送供料系统。应设置密闭的回收物料系统,淋涂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滴落的涂料,涂装作业结束应将剩余的所有涂料及含VOCs的辅料送回调配间或储存间。 (4)调配、转运、使用与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涂料桶、废溶剂、水帘废渣等危险废物,应符合危险废物相关规定。 (5)使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密闭型生产成套装置,推广应用自动连续化喷涂线。大件喷涂可采用组件拆分、分段喷涂方式,兼用滑轨运输、可移动喷涂房等装备。鼓励企业采用静电喷涂、无空气喷涂、空气辅助/混气喷涂、热喷涂等

物理性污染控制考试复习资料

物理性污染:物理运动的强度超过人的耐受限度。 物理环境:物质能量交换与转化的过程,分为天然和人工的 环境物理:研究物理环境同人类的相互作用的科学。(环境声学,振动学,电磁学。放射学,热学,光学等)、 噪声:来自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社会生活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声音。频谱:组成声音的各种频率的分布图形。分为线状谱、连续谱、复合谱 平面声波:波阵面与传播方向垂直的波 球面声波:点声源在各向同性的均匀介质中辐射声波时,声波向各个方向传播的速度相同,形成以声源为中心的一系列同心球面, A 计权声级:为使声音客观量度和人耳主观感觉近似取得一致,通常对不同频率的声压级经某一特定的加权修正,在叠加计算后得到噪声总的声压级。 等效连续A 声级:在某时段内的非稳态声的A 声级,用能量平均的方法以一个连续不变的A 声级来表示该时间段内噪声的声级。 吸声:通过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来降低室内噪声。吸声量S A α= 多孔吸声材料:无机纤维材料、有机纤维材料、泡沫材料、颗粒状吸声材料 隔声:由于声能被反射和吸收,穿透障碍物传出来的声能总是或多或少地小于入射声波的能量,这种由屏障物引起的声能降低的现象 吻合效应:声波入射会引起墙板弯曲振动,若入射声波的波长在墙板上的投影恰好等于墙板的固有弯曲波长,墙板弯曲波振动的振幅达到最大,会导致向墙板另一侧辐射声波,此时墙板的隔声量明显下降,这种现象为“吻合效应”。 质量定律:单层墙的隔声量与其单位面积的质量的对数成正比;声波频率越高,隔声量越高。公式是 消声器:是让气流通过使噪声衰减的装置,安装在气流通过的管道中或进排气口上,有效地降低空气动力性噪声。消声器的评价量:插入损失,传递损失,减噪量 插入损失:系统中插入消声器前在系统外某定点测得的声压级与插入消声器后测得的声压级之差。 传递损失:消声器进口端入射声的声功率级与出口端透射声的声功率级之差 减噪量:消声器进口端平均声压级与出口端平均声压级之差 高频失效:对于一定截面积的气流通道,当入射声波的频率高至一点限度时,犹豫方向性很强而形成“光束状”传播,很少接触贴附的吸声材料,消声量明显下降的现象 声源的指向性:大多数生源不是点声源,也不是面生源,声源向周围辐射的声能也不均等,有些地方强,有些地方弱的这种生源。与频率成正比。常用指向性因数和指向性指数来表示。指向性因数Q 定义为声场中某点的声强,与同一声功率声源在相同距离同心球辐射面上的平均声强之比。 振动污染:即振动超过一定的界限,轻则对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形成干扰,降低机器及仪表的精度;重则危害人体健康、引起机械设备及土木结构的破坏。 振动:任一个物理量在某一定值附近作周期性的变化均称为振动。 机械振动:指物体在平衡位置附近作往复运动电磁环境:某个存在电辐射的空间范围。 电磁辐射污染:是指产生电磁辐射的器具泄露的电磁能量传播到室内外空间,其量超出环境本底值,其性质、频率、强度和持续时间等综合影响引起周围人群的不适感,或超过仪器设备所容许的限度,并使健康和生态环境受到损害。 热污染:即工农业生产和人类生活中排放出的废热造成的环境热化,损害环境质量,进而又影响人类生产、生活得一种增温效应。电磁污染按场源可分为自然电磁污染和人工电磁污染。 自由声场:由声源直接到达听者的直达声场 混响声场:经过壁面一次或多次反射 扩散声场:房间内声能密度处处相等,且在任一受声点上,声波在各个传播方向做无规律分布的声场 放射性污染:主要是指因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排放的放射性物质所产生的电离辐射超过放射环境标准时,产生放射性污染而危害人体健康的一种现象,主要指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的人工放射性污染。 光污染:当环境中光照射(辐射)过强,或色彩不合理,对人类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声能密度(D ):单位体积介质所含声波能量 声强(I):在声波传播方向上,单位时间内垂直通过的单位面积的平均声能量 声功率(W):声源在单位时间内辐射的声能量。W=IS ,I=Dc

江苏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日期:2014/6/5 14:49:16 人气:7824 一、总体要求 (一)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废气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气产生量、污染物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合理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5000ppm以上的高浓度VOCs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回收利用,并辅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2、对于1000ppm~5000ppm的中等浓度VOCs废气,具备回收价值的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不具备回收价值的可采用催化燃烧、RTO炉高温焚烧等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宜对燃烧后的热量回收利用。 3、对于1000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一高温燃烧、微生物处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4、含恶臭类的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

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5、对台尘、含气溶胶、高湿废气,在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TO焚烧、低温等离子等工艺处理前应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等装置进行预处理。 6、对于高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的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的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废吸附剂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 (三)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宜采用密问管道收集,存在VOCs和恶臭污染的污水处理单元应予以封闭,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企业应提出针对VOCs的废气处理方案,明确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采用焚烧(含热氧化人吸附、吸收、微生物、低温等离子等方式处理的必须建设中控系统。 2、采用焚烧(含热氧化)方式处理的必须对焚烧温度实施在线监控,温度记录至少保存3年,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应每月报送温度曲线数据。 3、采用非焚烧方式处理的重点监控企业,可安装TVOCs浓度在线连续检测装置(包括光离子检测器(PID)、火焰离子检测器(FID)等,并设置废气采样设施。(五)企业在VOCs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时应监测TVOCs净化效率,并记录在线连续检测装置或其他检测方法获取的TVOCs排放浓度,以作为设施日常稳定运行情况的考核依据。环境监察部门应不定期对净化效率、TVOCs排放浓度或其他替代性监控指标进行监察,其结果作为减排量核定的重要依据。 (六)企业应安排有关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VOCs污染控制的相关工作。需定期更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 附件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 3)和细颗粒物(PM 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为全面加强VOCs 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VOCs 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以PM 2.5和O 3为特征污染物的大气复合污染形势依然 严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 2.5浓度下降30%以上, 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可吸入颗粒物(PM 10)浓度也大 幅下降,但PM 2.5浓度仍处于高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远超过国家环 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下简称国家二级标准);同时,重点区域O 3浓度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夏秋季已成为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2013-2016年,第一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O 3浓度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上升10.8%;2016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59个城市O 3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京津冀、 长三角区域O 3浓度超过或接近国家二级标准。

从PM 2.5和O 3 的前体物控制来看,近年来,全国SO 2 、氮氧化物 (NOx)、烟粉尘控制取得明显进展,但VOCs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VOCs排放还会导致大气氧化性增强,且部分VOCs会产生恶臭。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 二、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地区为主要着力点,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VOCs与NOx协同减排,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政策支持保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源头防控,分业施策,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通过与NOx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治理重点 (一)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市)。 (二)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 —5—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谢小姐---136---6236--5104 中科检测作为中国科学院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其中生态环境事业部专业从事“生态环境检测、鉴定和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与服务专业的优势,可为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流程技术服务,多年来,中科检测为生产、科研、贸易、政府管理、诉讼、技术引进、商务仲裁等活动提供了大量优质的分析测试技术和客观公正的评估鉴别服务,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测试共性技术支撑。 服务内容: ●土壤环境调查、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效果监测评估; ●重点企业隐患排查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环境风险评估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在产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 VOCs减排及监测一站式解决方案 ●固体废物鉴定、管理与综合利用全过程解决方案 ●危险废物鉴定、管理与综合利用全过程解决方案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与鉴定 ●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鉴定 ●企业碳排放测算及评价 ●环境健康安全与评价 ●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监测分析 ●环境有毒有害物质模型分析与评估

●地球物理勘探 ●协助责任单位完成其他相关备案程序。 工作内容 企业“泄漏检测与维修”(LDAR)项目的评估应依照以下流程(图1)开展。 图1 LDAR项目评估流程

LDAR现场检测流程图 一、技术评估依据和过程 1.1. 评估依据 1.2. 评估过程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2.1. 评估范围 2.2. 评估内容 三、评估结论 3.1. LDAR项目建立 3.1.1 实施范围完整性 3.1.2组件标识及描述规范性 3.2. 检测与维修情况 3.2.1 仪器校准和示值漂移数据 3.2.2检测数据有效性 3.1.3检测数据准确性

物理性污染控制试题

物理性污染控制试题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填空题 1. 物理物理性污染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2. 人耳对声音强度的感觉并不正比于强度的绝对值,而更接近正比于其 ____________。 3. 噪声是指人们不需要的声音,噪声可能是由____________产生的,也可能是由____________形成。 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对于噪声普查应采取____________。 5. 城市环境噪声按噪声源的特点分类,可分为四大类: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____________。 、6. 根据振动的性质及其传播的途径,振动的控制方法可归纳为三大类别:减少振动源的扰动、____________和 ____________。 7. 在实际工作中常把声源简化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____________三种。 8.在声学实验中,有两种特殊的实验室,分别为、 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选择题 1.甲地区白天的等效A声级为60dB,夜间为50dB;乙地区白天的等效A声级为64dB,夜间为45 dB,()的环境对人们的影响更大。 A甲地区 B乙地区 C甲地区=乙地区 D无法比较 2. 2、大多数实际声源的噪声是()。 A宽频噪声 B纯音 C窄频噪声 D无法测定 3. 如果在房间的内壁饰以吸声材料或安装吸声结构,或在房间悬挂一些空间吸声体,吸收掉一部分(),则室内的噪声就会降低。

环境物理性污染控制

环境物理性污染控制 物理环境的声、光、热、电等是人类必须的,在环境中是永远存在的。它们本身对人无害,只是在环境中的含量过高或过低时才造成污染。物理性污染和化学性、生物性污染相比有两个特点:第一,物理性污染是局部性的,区域性和全球性污染较少见;第二,物理性污染在环境中不会有残余的物质存在,一旦污染源消除以后,物理性污染也即消失。物理学的基本原理不仅能用来测量环境污染的程度,而且能用于控制污染改善环境,为人类创造一个适宜的物理环境。 1、噪声污染控制 声音在人们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人类正是依赖于声音才能进行信息的传递,才能用语言交流思想感情,才能传播知识和文明,才能听到广播,欣赏优雅的音乐和悦耳的歌曲,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还利用声音在工业、农业、医学、军事、气象、探矿等领域为人类造福,由于声音的应用如此重要,人们无法设想没有声音的世界将会怎样。但是,有些声音并不是人们所需要的.它们损害人们的健康,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干扰人们的交谈和休息。例如,机器运转时的声音、喇叭的声音以及各种敲打物件时所发出的声音则不但不需要并且会引起烦躁与厌恶。即使是美妙的音乐,但对于需要睡觉的人来说则是一种干扰,是不需要的声音。 如何判断—个声音是否为噪声,从物理学观点来说,振幅和频率杂乱断续或统计上无规的声振动称为噪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判断一个声音是否为噪声,要根据时间、地点、环境以及人们的心理和生理等因素确定。所以,噪声不能完全根据声音的物理特性来定义。一般认为,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超过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所能容许的程度,就形成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的特点是局限性和没有后效,噪声污染是物理污染,它在环境中只是造成空气物理性质的暂时变化,噪声源停止发声后,污染立刻消失,不留任何残余污染物质。 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城市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良好的声环境质量将成为投资环境必不可少的。 1.1噪音危害 (1)听力损伤 噪音对人体的危害最直接的是听力损害,对听觉的影响,是以人耳暴露在噪声环境前后的听觉灵敏度来衡量的,这种变化称为听力损失,即指人耳在各频率的听阀升移,简称阀移,以声压级分贝为单位。如果人们长期在强烈的噪声环境下工作,日积月累,内耳器官不断受噪声刺激,恢复暴露前的听阀,便可发生器管性病变、成为永久性听阀偏移.这就是噪声性耳聋。 (2)噪声对睡眠的干扰 睡眠是人们生存所必不可少的。人们在安静的环境下睡眠.它能使人的大脑得到休息,从而消除疲分和恢复体力。噪声会影响人的睡眠质量,强烈的噪声甚至使人无法人睡,心烦意乱。 (3)噪声对交谈、通讯、思考的干扰

(苏大气办〔2012〕2号-《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剖析

宁环发…2012?163号 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现将省大气办《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PM2.5和光化学烟雾的前驱物,也是增加温室效应、加剧平流层臭氧消耗的主要污染物。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以有效控制灰霾及光化学烟雾污染、降低区域PM2.5浓度,是实施“蓝天工程”、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园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促进区域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 二、及时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各区县、园区要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大气办…2012?2号)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对园区和其它重点区域,要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整治;对重点工业行业,要进行排查,筛选确定重点排放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逐步进行治理;对餐饮油烟、加油站油气、机动车尾气污染、服装干洗等重点生活源,要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经费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面投入力度。要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要求,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调查、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科学研究等工作有序推进,重点用于工业污染治理、交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区域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方式,对实施先进技术进行改造或治理的企业予以支持和奖励,支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档案 从今年起,各区县、园区要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登记表》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建立专门档案,并予动态更新。企业因产品结构调整、工艺和装备改造、新上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以及停产关闭等导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对登记表进行及时更新的同时,应将相关材料一并收集整理并归档。市直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档案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对2011年以来实施整治的企业,要补充建立治理档案,测算其整治前后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 档案一式两份,属地环保部门、企业各一份存档备查。2013年起,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

ICS13.080 Z 50 备案号:31296-201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811—2011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 Screening Levels for Soil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of Sites 2011-08-09发布2011-12-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筛选值及使用规则 (2) 5 监测 (5) 参考文献 (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友亚、李发生、李立新、黄海林、曹云者、颜增光、张超艳。 II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工业/商服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土壤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及使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潜在污染场地开发利用时是否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的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本。 GB 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14550 土壤质量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7134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5 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 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 土壤质量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HJ 491 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05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7.4 土壤和沉积物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DB11/T 656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EPA Method 200.7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水和废物中的金属和痕量元素(Determination of Metals and Trace Elements in Water and Wastes by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 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ic) EPA Method 200.8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水和废物中的痕量元素(Determination of Trace Elements in Waters and Wastes By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 Mass Spectrometry)EPA Method 1613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测定四至八氯代二恶英和呋喃(Tetra- through Octa-Chlorinated Dioxins and Furans by Isotope Dilution HRGC/HRMS)EPA Method 7196 比色法测定六价铬(Chromium, Hexavalent (Colorimetric)) EPA Method 7473 热解齐化-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固液态介质中汞的含量(Mercury in Solids and Solutions by Thermal Decomposition, Amalgamation, and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EPA Method 8015 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测定非卤代有机物(Nonhalogenated Organics using GC/FID)

物理性污染控制习题答案

物理性污染控制习题答案 第二章噪声污染及其控制 1.什么是噪声?噪声对人的健康有什么危害? 答:噪声是声的一种,是妨碍人们正常活动的声音;具有声波的一切特性; 主要来源于固体、液体、气体的振动;产生噪声的物体或机械设备称为噪声源。 噪声对人的健康危害有:引起耳聋、诱发疾病、影响生活、影响工作。 2.真空中能否传播声波?为什么? 答:声音不能在真空中传播,因为真空中不存在能够产生振动的弹性介质。 3.可听声的频率范围为20~20000Hz,试求出500 Hz、5000 Hz、10000 Hz的声 波波长。 解: 4. 声压增大为原来的两倍时,声压级提高多少分贝? 解: 5.一声源放在刚性面上,若该声源向空间均匀辐射半球面波,计算该声源的指向性指数和指向性因数。 解: 6.在一台机器半球辐射面上的5个测点,测得声压级如下表所示。计算第5测

点的指向性指数和指向性因数。 解: 0.18.58.78.68.48.91110lg(10)10lg (1010101010)86.6()51 0.110 220.10.10.1(8986.6)01010 1.7420.1 1020 10lg 10lg1.74 2.4 L n pi L dB p n i L p L L I p p p p Q I L p p p DI Q θθ==++++=∑=--=========. 7.已知某声源均匀辐射球面波,在距声源4m 处测得有效声压为2Pa ,空气密度 1.23/kg m 。。使计算测点处的声强、质点振动速度有效值和声功率。 解:2222,,,000 ,0p p D V e e I Dc D W IS W S p u S p cu S e e e c c S t p u e u u e e c ρρρ=======?== 8.在半自由声场空间中离点声源2 m 处测得声压的平均值为88 dB ,(1)求其声功率级和声功率;(2)求距声源5m 处的声压级。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DB11-T783-2011)

ICS 13.080 Z 50 备案号:30559-201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83—2011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Contaminated Sites Remediation Validation 2011-04-28发布2011-07-01实施

DB11/T 783—2011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文件审核与现场勘察 (3) 6 采样布点方案制定 (4) 7 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6) 8 修复效果评价 (6) 9 验收报告编制 (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t 检验方法 (7)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t分布临界值表 (10)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13) I

DB11/T 783—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林、唐丹平、张丽娜、李立新、朱笑盈、黄海林、梁竞、王军玲、王琪。

DB11/T 783—2011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验收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效果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656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场地site 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和地下水。 3.2 污染场地contaminated site 因从事生产、经营、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或处理危险废物等活动,造成场地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达到对其居住和工作人群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或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 3.3 原位修复in-situ remediation 不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空间位置、仅在污染的原地点采取一定工程措施的修复方式。常用的原位修复技术包括生物通风、土壤淋洗、气相抽提、空气注射等。 3.4 异位修复ex-situ remediation 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到邻近地点或其它地点采取工程措施的修复方式,包括原地异位修复和异地异位修复。常用的异位修复技术包括生物堆、泥浆反应器、热解吸等。 3.5 1

江苏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江苏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日期:2014/6/5 14:49:16 人气:7824 一、总体要求 (一)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废气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气产生量、污染物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合理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5000ppm以上的高浓度VOCs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回收利用,并辅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2、对于1000ppm~5000ppm的中等浓度VOCs废气,具备回收价值的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不具备回收价值的可采用催化燃烧、RTO炉高温焚烧等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宜对燃烧后的热量回收利用。 3、对于1000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一高温燃烧、微生物处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4、含恶臭类的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5、对台尘、含气溶胶、高湿废气,在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TO焚烧、低温等离子等工艺处理前应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等装置进行预处理。 6、对于高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的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的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废吸附剂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 (三)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宜采用密问管道收集,存在VOCs和恶臭污染的污水处理单元应予以封闭,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企业应提出针对VOCs的废气处理方案,明确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应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摘要:气液降膜是工业中常见的传热传质过程,在很多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在湿空气透平( HAT) 循环的主要部件饱和器中,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回顾了降膜分别在气体剪切力下以及由界面相变引起的热非平衡状态下的流动稳定性及传热传质的发展现状和研究进展,总结了气液降膜流动已有的理论和实验结果,并展望了气液降膜流动技术的发展前景。 1、引言 污染物进入环境中后,存在着吸附、分配、溶解、降解、挥发等多种环境行为,其中挥发是一种重要过程。特别是一些有机污染物,如低相对分子质量和高蒸汽压的有机化合物,以及一些相对分子质量高而溶解度小的有机农药等,它们进入水体后造成水污染,因其挥发又很快造成空气污染。这种液-气的相变是水污染处理中上常见的现象,因此,液-气相变的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热力学理论, 实际的相变过程是经历一系列非平衡态的不可逆过程, 它是在两相间化学势差Δμ驱动下实现的, 在相变中, 物质只可能从化学势高的一相向化学势低的一相转化。

除了萘、苊、二氢苊的通量方向全年都是从湖水到大气外,其它主要化合物都是从大气进入水体,各化合物交换通量的季节变化特点大部分都是在夏季达到最大值,在冬季交换通量降到最小值,但唯一例外的是芴,其交换通量却是在夏季降到最低值,由于各化合物在气、水相中的含量差别,以及各个化合物的扩散能力大小的不同,从而各化合物在交换通量的量上也有差别,如最大通量值是菲,其次为萘、荧蒽、蒽、芘、芴、二氢苊和苊等,多环芳烃的交换通量除了受到化合物本身的理化参数的决定外,气象条件一定影响也至关重要,如风速的加大与温度的升高都将加大多环芳烃的交换通量。 甲胺磷在水- 气界面挥发动力学研究 挥发是农药在农田环境中迁移转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水-气界面的挥发无疑会对水汽两相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了根除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和人类的危害,研究农药的挥发规律意义深远。通过实验研究温度、气流量和挥发时间对甲胺磷在水-气界面的挥发行为,同时初步建立甲胺磷在水-气界面的挥发动力学模型。 甲胺磷挥发量与温度的关系 甲胺磷质量浓度为100.0 mg·L-1,气流量为1.5 L·min-1,条件下,对其挥发量随温度的变化实验研究。可以看出,气流量相同,挥发时间相同的条件下,升高温度对挥发量的提高有较明显的影响,温度升高会大幅加快挥发速率。可见,温度是影响甲胺磷挥发量的重要因素。

物理性污染控制各章节习题答案

物理性污染控制习题答案 第二章噪声污染及其控制 1. 什么是噪声?噪声对人的健康有什么危害? 答:从心理学出发,凡是人们不需要的声音,称为噪声。 噪声是声的一种;具有声波的一切特性;主要来源于固体、液体、气体的振动;产生噪声的物体或机械设备称为噪声源。 噪声的特点:局部性污染,不会造成区域或全球污染;噪声污染无残余污染物,不会积累。 噪声源停止运行后,污染即消失。声能再利用价值不大,回收尚未被重视 噪声对人的健康危害有:引起耳聋、诱发疾病、影响生活、影响工作。 2. 真空中能否传播声波?为什么? 答:声音不能在真空中传播,因为真空中不存在能够产生振动的弹性介质。 3.可听声的频率范围为20~20000Hz ,试求出500 Hz 、5000 Hz 、10000 Hz 的声波波长。 解: , c=340m/s, 3400.6815003400.06825000 3400.0034310000 c f m m m λλλλ======= 4. 声压增大为原来的两倍时,声压级提高多少分贝? 解: 2'20lg , 20lg 20lg 20lg 200 0'20lg 26()p p p e e e L L p p p p p L L L dB p p p ===+?=-== 5.一声源放在刚性面上,若该声源向空间均匀辐射半球面波,计算该声源的指向性指数 和指向性因数。 解: 22S 4==2 DI=10lg 10lg 2 3.01W S 2S W S I r Q Q I r θππ=====半全,半全 6.在一台机器半球辐射面上的5个测点,测得声压级如下表所示。计算第5测点的指向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05-24实施)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VOCs来源广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 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通过积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制修订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等措施,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 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 (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物理性污染控制-期末复习知识点

物理性污染控制-期末 复习知识点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第一章绪论 1.物理性污染特点: 1.能量的污染 2.普遍为局部性污染,区域性和全球性较少见 3.无残余物质存在,一旦污染源消失,污染也就消失 4.引起物理性污染的声、光、电磁场在环境永远存在,本身对人体无害,只是环境中含量过高或过低才造成污染或者异常。 2.环境污染:1.化学性污染 2.生物性污染 3.物理性污染(注:前两个属于物质污染,最后一个属于能量污染) 第二章噪声污染及其控制 (一)概述 1.噪声的定义:物理学观点: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波无规律地组合 心理学观点:人们不需要的声音 2.噪声的特点:.1.局部性 2.无残余污染物,不积累 3.噪声源停止,污染消失 4.能量小,利用价值不大 3.噪声控制的途径: 1.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最根本有效):1.降噪材料 2.改进设备结构 3.改善传 动装置4.改革工艺生产 2.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最常用):1.闹静分离2.利用声源指向性降低噪 声3.利用地形4.绿化 3.在接收点进行防护(最无奈):隔声岗亭、耳塞等 (二)声学基础 1.声波的组成:空气介质中中声波为纵波,固体液体介质中声波既有横波也有 纵波 2.声波基本物理量:频率、波长、声速(空气中为340m/s 且固体>液体>气体) 3.声音的波动方程:.1.运动方程(牛顿第二定律) 2.连续性方程(质量守恒定律) 3.物态方程(绝热压缩定律) 4.名词解释: 频程:把频率变化范围划分为若干较小段落,称为频程 波阵面:同一时刻相位相同的轨迹 平面声波:波阵面和传播方向垂直的波称为平面声波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5.3.30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 评估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编制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2015年3月

目录 1.必要性、目的、依据与技术路线 (1) 2.国外技术导则调研 (6) 3.导则技术要点说明 (12) 4.参考文献 (40)

1.必要性、目的、依据与技术路线 1.1必要性 场地以土地为主要载体,是人类生活、生产和建设等活动的必要基础。由于土壤的特殊性质,污染物在其中迁移、转化和降解的速度十分缓慢,累积在土壤中的持久性污染物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作用来消除,并且可能会在土壤中与其他物质发生作用,进而产生新的污染物。因此,即使在场地上的生产建设活动终止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场地内还可能存在遗留的污染问题。 土壤污染的遗留问题对场地未来的规划、开发和利用会造成很多不利影响,特别是重污染的工矿企业等搬迁后遗留的场地,未经过场地环境评价和后续的修复治理,就直接用作人类密切频繁接触的用途,如住宅、公建、公园、农业用地等,极易造成对人类和动植物健康安全的危害。 为确保搬迁企业遗留场地再开发后居民的健康,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颁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通知要求关闭或破产企业在结束原有生产活动,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时应对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调查,对于受污染区域应制定土壤整治方案。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的起草编制工作,以为我国污染场地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目前这些技术导则初稿编制工作已完成,正处于征求意见及报批阶段。为了推进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管理政策的落实,北京市环保局于2007年颁布了《场地环境评价导则》(试行),并于2009年对该导则进行相应修订,使其更符合北京的场地特征及人文现状,并更具有实操性。 但是,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现有导则推荐的评估方法过于保守。在计算土壤或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健康风险时,现有导则主要基于土壤或地下水介质中的VOCs浓度,利用三相平衡及非饱和带迁移模型推算暴露点浓度,这种方法在国外已被公认过于保守,制定的修复目标过严,易导致场地过度修复,浪费不必要的修复资金。 由于VOCs的易逃逸特性,采集具有代表性的VOCs污染土壤或地下水样品是确保评估结果准确性的重要保证。现有导则中对于含VOCs土壤样品的采集,仅提到需采用非扰动采样器进行采样,并将样品迅速转移至加有甲醇的样品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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