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

目录

摘要 (1)

一、银行保险的涵义 (2)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 (3)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状况 (3)

(二)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主要合作模式 (3)

三、发展我国银行保险的对策 (4)

(一)营造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4)

(二)加强对银行保险合作的监管力度 (5)

(三)放宽银行保险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 (5)

(四)更新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 (6)

(五)实施多元化营销组合,实现经营渠道整合 (6)

(六)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体系 (7)

(七)加大促销宣传力度 (7)

(八)培养复合型保险代理从业人才 (8)

总结 (9)

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银行保险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迅速发展,已成为保险业重要的业务渠道之一。目前学术界关于银行保险的研究主要是从范围经济、规模经济、交易费用理论、信息不对称等理论入手对银行保险做出解释,不过这些研究彼此之间不存在逻辑联系,并没有对银行保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只是专注于银行保险的某一或某几个方面。同时对于银行保险的定义,学术界分别尝试从产品角度、渠道角度以及销售模式角度等不同方面进行,但都没有对银行保险有一个统一答案。基于以上思考,木文尝试建立一个分析框架,从银行保险的基础性研究入手,探讨银行保险发展的经济内涵以及发展规律,进而对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字:银行保险;发展模式;销售渠道

一、银行保险的涵义

银行保险是综合了渠道销售、产品体系、组织模式、以及制度建设等为一体的创新体系,目前学术界对于银行保险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的定论。目前对于银行保险的理解主要是从以下三方面:渠道销售说、产品服务说、经营策略说。

1.渠道销售说:销售渠道说是对银行保险的一种最为直接的理解,这主要是因为在银行保险发展的初期银行保险是作为保险产品的一种销告渠道,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产品代理协议销售保险产品,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银行保险就是一种销售保险产品的渠道。

2.产品服务说:产品服务说的核心思想是把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金融服务的模式,在该种模式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销售保险产品。产品服务说同渠道销售说相比较更为强调银行与保险的合作,通过合作来进行双方产品的销售,实现业务上的双赢。

3.经营策略说:经营策略说是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营销策略,这种策略主要是为商业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服务的一种策略,该策略强调银行与保险公司联合进行产品开发、营销合作。

综合上述各类说法,可以说,银行保险是金融制度发展创新的必然结果。分业经营的制度和混业经营的制度是当前在全球金融业的经营制度安排上存在的两种模式。混业经营制度定义为通过制度创新模式将金融机构的经营制度逐步发展到混业经营,使金融业与整体经济之间的摩擦得以消除。全球金融业经营制度发展到今天,银行保险从分业经营制度向混业经营制度的变迁",也反映出混业经营现已成为主流趋势。

金融业发展日新月异,拓新的业务增长领域、扩大经营范围成为银行业与保险此共同的要求,银行业与保险业具有很大的相似度,这体现在销售渠道、信息技术、风险管理以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如能共享一个平台则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运作效率、降低运作成本。显然,分业经营制度阻碍了两个行业的相互渗透与合作,也影响到了整个金融系统的效率,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进行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金融机构为提升金融系统的效率必须寻求制度变迁。客户的需求也推动了两个行业之间相互渗透的制度变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增加,消费偏好、消费者消费观念以及消费行为也在改变,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活动不再以

产品为中心,而是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向转变。客户对金融产品的认知性也日益提高,对金融产品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希望金融机构能够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产品服务。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

银行保险在国际上迅速发展,在国内也是方兴未艾。但是,我国的银行保险总的来说还处于比较松散的协议合作阶段,基本上采用“销售联盟”的形式。在这一合作模式下,我国银行保险存在粗放式经营、产品严重同质化等多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状况

在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起步于1995年,但银行以兼业代理的身份出售人身保险产品是始于19%年,当时华安、泰康、新华等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为尽快占领市场,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开始尝试联手开拓市场,迈出了我国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第一步。

到1999年,国内开始出现了“银保合作”热,国内五大保险公司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0家银行都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发展势头迅猛。2001年,平安保险率先推出了专为银行销售渠道订制的产品“千禧红”系列产品,开创了银保合作的新局面,自此我国银行保险步入高速发展轨道。

(二)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主要合作模式

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和保险公司,面对外资金融机构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的巨大竞争压力,主动出击,开展各种形式的金融合作,以取长补短,共享资源,降低成本,增强效率,提高综合经营能力。

目前国内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主要有:

1、业务代理型

在最初的银保合作中,主要采取简单代理模式,表现为:保险公司为拓宽其产品销售渠道,扩大业务范围,占领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而与银行签订代理销售保险、代收代付保险费等协议。这一模式,一方面在合作中采取了简单的“委托—代理”模式,代理费用结算简单,易于开展;另一方面还能够充分利用银行

网点多、客源广、结算快、服务好、信誉高以及一线营业场所可以和客户面对面交流等有利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保险代理人销售方式的不足,对降低保险公司销售成本、扩大保险市场销售份额、方便居民办理保险、提高国民保险意识等均起到一定的正面作用。受制于金融发展的环境和金融服务的水平,业务代理目前还是我国银行保险的主要模式。

2、创新服务型

创新服务型是一种简单代理模式,对代理人双方都缺乏硬约束,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上存在不足,于是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逐渐深化双方的合作方式。这一合作模式特点是:双方在原有的产品基础上进行融合,创造出新的银行保险产品,并以高质量的服务吸引客户,同时推动了银行、保险业务双方面业务的发展。如在上海,平安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与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合作,推出“保单质押贷款”,只要将具有一定现金价值的、尚未到期的保单拿到上述两家银行质押,就可获得保单现金价值%%的个人贷款。这类金融创新服务,初步整合了银行和保险的业务资源,挖掘了更深层次的金融需求,也方便了消费者的理财需求。

3、业务全面合作型

在这一合作模式下,双方进一步拓宽业务渠道,扩大服务领域,逐渐从业务代理和费用结算,逐渐扩展到全方位资金业务、投资业务等方面,谋求共同发展壮大。早在2000年,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合作范围包括代收保险费、代支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融资业务、资金网络结算等等。不久,招商银行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全面开展业务国交通保险公司(设立于香港),但是,这些参股或者控股的银行保险,多是财务投资和战略布局,还没有真正实现业务整合。多家证券公司的行业分析报告一致认为,银保渠道将成为今后寿险业务拓展的主要渠道,通过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方式,将银行与保险公司利益捆绑起来将成为发展趋势。

三、发展我国银行保险的对策

(一)营造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构造银行、保险多赢的合作机制,需要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目前我国在银

行代理保险的监管上是比较宽松的,可是在资本和产权融合方面的监管则比较严,这样就极大阻碍了银行保险的发展。针对我国银行保险中暴露出的众多问题,我们应该适当放松产权监管的严厉控制,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地对现行分业经营的立法限制逐渐修正,通过产业组织形态的重组,并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实现将保险业务充分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中,促进银保向纵深发展。国务院、银监会、保监会也已明确鼓励银行设立保险公司,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建立更深层次的交叉销售和代理合作关系。经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6月开始,保险资金可以投资银行股票、股权,并支持保险机构参股、控股部分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较好、拥有客户资源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的战略合作。以上种种事实表明我国的制度环境不断在朝着相对宽松的方向发展。

(二)加强对银行保险合作的监管力度

在我国金融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体制下,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分别受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的监管,监管内容为银行和保险公司各自的传统业务。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银行与保险业日益融合,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交叉型业务和替代型产品,双方还可能在资本市场上协同对某种金融工具进行选择和运用,以达到特定的目的,这些变化很可能会引发新的金融问题。因此,需要加强银保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形成以银监会和保监会发挥监管功能为主体,银行、保险公司自我管控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管格局,针对行业风险建立风险发现、追踪和评估机制,杜绝手续费过高等各种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同时,对同一金融集团内的银行和保险公司要构筑有效的“防火墙”,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人事交流等方面做出规范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防范和打击误导客户的行为,有效地防范风险。2006年3月,银监会和保监会已就“主监管人制”达成卫致的共识,即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集团将以保监会监管为主,以银行为主体的集团则以银监会为主。央行也正在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条例”,控股公司旗下的银、证、保子公司之间及金融和实业之间将设置“防火墙”,以有效隔离风险。

(三)放宽银行保险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目前发生恶性无序化竞争问题。从浅层次看主要涉及市场营销与银行保险产品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而从深层次上看,则是银行与保险在合

作方面的战略理念与机制上的差异。这种局面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国内保险公司粗放式的业务扩张与争夺市场份额的动因,侧面显示出该业务市场发育的不成熟程度;另一方面则提示了这一市场现存竞争结构的不完善与不饱满。银行保险公司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保险机构,优于一般的保险机构。建议考虑到这一特性,减少银行保险公司在机构批设、产品报批和备案时的限制,以便银行保险公司能够利用银行的网络和人力等资源快速高效和低成本地切入市场。

(四)更新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

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是现代竞争的新理念。保险公司和银行都要及时转换经营意识,更新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到银保合作的重要性。对保险公司来讲,要树立全新的市场经营理念,消除靠降低保费、提高支付手续费的低层次竞争理念转变为依靠险种创新、提高服务质量的高层次竞争理念,增强合作意识。除在产品、管理、服务、培训等方面下功夫外,还可以适当地增加前期投入,为银行代理提供有效的宣传等配套服务。对银行来讲,银行要看到国际银行业的演进趋势,代理保险是金融一体化的前奏,是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不是夕阳式的短期行为,更不能单纯地停留在增加银行储蓄存款的低层次认识水平上;认识到银行保险这一低成本、低风险的中间业务是未来银行业利润的重要来源,更新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这个观念要灌输到银行的每一个员工的思想里,使其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

(五)实施多元化营销组合,实现经营渠道整合

多元化营销组合有助于细分市场,实现产品、营销能力和顾客的匹配。这是因为客户不同的保险需求,需要不同的保险产品极其组合,这就需要不同的销售技能和销售方法。在战略联盟、控股公司中可以采用多元化营销组合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柜台模式:也称一体化模式,由银行职员销售标准化的储蓄类保险产品,保险产品经过专门设计以适应银行的文化并利用银行品牌。这种模式具有简单易于控制风险的特点。

2、电话直销:由保险公司职员根据银行提供的客户资料,通过电话销售复杂产品,如简单医疗险、意外险、简单储蓄类产品等。

3、网上直销:通过互联网来销售产品,在业务初期,主要是简单产品,尤其是意外险等。这种模式也是近年新兴的一种模式,由于电子商务的不断普及应用,此种模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4、保险顾问:保险理财顾问根据银行提供的客户资料或者银行职员的介绍,通过面谈方式,销售较复杂的传统保障类产品和投资连接产品,以及提供全面的理财规划服务等。此种模式业务管理复杂,控制风险成本高。

5、团险直销:主要利用银行与企业或团体紧密关系,提供团体保险产品或服务。成功的银行保险大多都以银行网络为产品销售的主渠道,并辅之以客户经理、理财顾问、保险专员等不同的渠道,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要,在渠道间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发挥多渠道销售的整体协同效应。

(六)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体系

现阶段,银行保险还是“渠道为王”的时代,银保合作最大的优势是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银行广布的网点、众多的客户进行业务拓展,形成资源共享。如何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代理销售体系,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即抓好代理销售体系的建设。为了加强银行代理业务的专业化管理,银行、保险各自应设立保险、银行业务部,建立专管员和协管员队伍,从机构、人员上保证银保合作业务的开展;二是认识到位,即对保险公司而言,就是把银行代理工作提高到关系壮大业务规模、提升企业实力、抢占市场、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与实施,要对员工进行银行代理业务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意义的教育,提高员工推行银行代理工作的自觉性,增强紧迫感;对银行而言,要把代理保险业务作为壮大银行实力、增加银行功能、发挥银行优势的重要渠道,看成是一种“双赢”行为。在银保双方达成共识后,各自员工认识的提高,为银保合作的发展打下思想基础,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措施到位,即实行公司领导与行领导沟通;做到采取措施、关系、服务、任务、考核办法、兑现、专管员的职责落实到位。银保双方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到以上三个到位,代理保险业务工作得到落实,业绩得跟踪,动态得及时掌握,银保合作必然会得到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七)加大促销宣传力度

产品促销策略中主要包括广告、人员推销、销售促进和公关。根据产品寿命

周期理论,针对银行保险在我国发展情况与特点,可以考虑主要采用广告和人员推销相结合的促销方式,兼或运用销售促进与公关。在具体的策略应用上,一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尤其是最新的电子商务网站,实现产品业务信息的及时发布;二要制作各种宣传资料,在各营业场所配置业务宣传架,制作《银行保险产品说明》、《银行保险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和悬挂大量横幅等宣传物品;三要加强人员促销,经常组织银行和保险公司员工在繁华路段和核心区域及基层营业网点设立宣传点,向公众普及银行保险知识、推介银行保险产品、开展银行保险咨询;四是利用各种契机对其产品、服务进行有利的宣传,提高企业形象。

(八)培养复合型保险代理从业人才

银行代理销售人员对保险业务知识了解有限,保险知识缺乏,特别是代理办理产险业务时,要涉及到承保前的核保、理赔时的核赔等保险技术方面的知识,完全制约了代理人员办理保险业务的能力,增大了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的难度;同时可能产生误导隐患,丧失行业诚信,危害银行、保险、消费者各方利益,不利于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总结

从总体上看,银行保险是国际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的必然产物,是一个全新的业务模式。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如此迅猛发展与其深刻的制度背景有着紧密联系。各国和地区的金融经营制度以及具体的监管制度、金融市场环境、税收制度,为银行保险提供了不同的生长与发展的外在环境,决定了各国和地区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的差异,使得它们展现出不同的发展面貌。目前,中国保险业处于重要的转折时期,在中国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下,无论是银行,还是保险公司对于进一步发展银行保险都有其内在的需求。银行与保险的结合,即银行保险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取得了不少进展。但是,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还处在较低水平,存在不少问题。如何借鉴国际上银行保险发展经验教训,探索在偿付能力监管条件和保险业全面开放的背景下,通过体制创新和产品创新,促进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股权纽带等方式建立更深层次合作关系,推动银行保险的深化,提高保险公司的效益,促进中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这些问题值得深入研究。这些方面的研究无论对监管当局进行制度创新,还是对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和战略投资者开展银行保险业务,以及对中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和金融体系完善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021年度银行保险发展规划

2021年度银行保险发展规划 The work plan is a prerequisite for improving work efficiency. A complete work plan can make the work progress in an orderly manner, orderly, and more efficiently and quickly. ( 工作计划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JH-0810

2021年度银行保险发展规划 银行保险发展的宏观动因 1.社会环境的变化 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人口的平均寿命显著提高,而人口增长率却不断降低,导致DR指数(thedependencyratio,指退休人口与工作人口的比例)急剧上升。人口老龄化趋势对发达国家的社会养老金计划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为了缓解压力,西方国家政府采取了各种方式以刺激私人养老金计划。从而为寿险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机。 2.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 由于人口结构的变化、收入的增长以及对更高生活水平的期望,人们的储蓄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高收益的长期储蓄保障型

金融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随着技术进步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资本市场日益发达。伴随人们金融意识的逐渐增强,资本市场上日益增长的复杂的投资工具也比低收益的银行存款更具有吸引力。低通货膨胀率也使得人们愿意购买长期的金融产品。 3.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税收因素对银行保险的影响在某些国家可能是的。银行出售的储蓄及投资产品均须交纳所得税,而保险产品的保费和给付则在很多国家得到减税甚至免税的优惠待遇,所以深受顾客欢迎。银行也就很自然的青睐于保险产品,尤其是投资性质的寿险和养老金产品。 4.金融监管的放松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浪潮风起云涌。鉴于此,西方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默许银行、保险、证券合业经营,之后又从法律上加以确定。如英国、日本先后于1986年、1997年实行“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放松监管,允许合业经营。美国也于1999年11月废除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案》,正式从法律上

战略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战略合作协议 (银行与政府,1.0版)

甲方:市人民政府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电话: 传真: 邮编:100027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大力推动甲方辖区内经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甲方与乙方本着合作共赢、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平等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章合作原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政府组织优势和中信银行金融服务优势的互利互惠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甲方所辖区域内经济社会和中信银行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地方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条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将结合甲方实际情况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荐乙方作为其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在立项审批、投资计划、配套资金和担保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乙方将甲方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乙方的服务资源和产品优势,积极支持甲方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等,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第三条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约定,所商定事项为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甲乙双方将依据本协议的精神和原则,安排落实各自后续的工作与义务。涉及具体业务的合作,双方将根据需求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协议。 第二章合作领域 第四条双方同意在甲方推进其辖区内战略部署、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由乙方针对甲方辖区内现代服务业、城镇化建设、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大型项目上,提供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银行保险的定义及起源发展

银行保险的定义及起源发展 银行保险是一个集渠道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和组织模式创新为一体的综合体,从产生到发展变迁,都是实务领域领先于理论研究。即便如此,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还是致力于银行保险的理论研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的理论界定和产生动因两个方面。本节将分析银行保险的概念界定。 一、银行保险的定义 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是一个法语词,初始意义具有明显的“银行”与“保险”融合特征。什么是银行保险?是一种销售渠道还是创新产品?是一种业务形态还是新型组织?正如众多的经济学概念一样,银行保险的概念界定也是多种多样的。业内学者分别从销售渠道、经营策略、组织形式、业务流程等不同角度对银行保险进行界定。本书将各种定义归纳为三种:渠道说、产品服务说和经营策略说。 1.渠道说。渠道说是对银行保险最为直观的理解,也是银行保险发展早期的主要定义方式。从银行保险的最初形式来看,所谓的银行保险指的就是利用银行等渠道来销售保险产品(寿险产品)。多利萨?K.弗勒(Dolisa K.Flur)就得出这样的结论:“Bancassurance is a term for selling of insurance by banks.”寿险营销与研究协会(Life Insurance Marketing and Research Association, LIMRA)所编写的保险词典中认为银行保险指的是“通过银行与建房互助协会下属全资分支机构,而不是保险公司提供寿险服务。”我国台湾学者也对此作出类似定义:“透过银行将保险产品销售给银行客户。”(凌氲宝,1999)在世界著名的瑞士再保险公司2002年发表的《亚洲的银行保险》报告中也认为,从最为简单的形式上看,银行保险就是经由银行销售保单。Swiss Re, Sigma, Bancassurace Developments in Asia-shiftinginto a high Gear, July,2002.经合组织(OECD)在2000年的报告《世界金融服务的一体化:前途与问题》中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通常指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销售银行产品”(most commonly refers to banks selling insurance products and usually vice versa)。 2.产品服务说。产品服务说是将银行保险界定为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学者Alan Leach在其出版物《欧洲银行保险中的问题及2000年发展前景》一书中提及:“银行保险是包括传统银行、储蓄银行和建房协会在内的,对保险产品进行制造、营销和分销的服务。”英国保险业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银行的一种经营行为,即银行销售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美国学者Michael D.White博士,将银行保险定义为“由银行或其分支机构、银行和保险公司交叉持股的机构,经营具有资产管理功能的保险类产品、交叉营销或销售银行和保险产品所能带来的任何产品或服务。”Michael D.White, A Comprehensive Guide to Bank Insurance, the National Underwriting Company, 1998. at p.XXV.在德国,银行保险也被视为由保险公司和银行所能提供的满足客户需求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我国的学者郑伟、孙祁祥也从产品提供的角度来理解银行保险,认为“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的一种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安排,其中,保险公司负责产品的制造,银行负责产品的销售。”

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推动双方的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全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甲乙双方相互支持为对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资源和优质服务,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有关业务合作形式及具体合作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二)双方在《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各自下发分支机构执行。甲方授权其分行及直属分支机构,乙方授权其分/支公司就本协议所指合作范围进行具体内容洽谈。双方分支机构在具体推进业务合作时,均应根据本协议条款和合作计划的有关约定,在本协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

实施协议,推进全面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双方要强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双方员工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双方银保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银行、保险业务的长远、健康、稳健发展。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 (一)保险业务合作; (二)银行存款业务; (三)投资理财业务; (四)融资业务; (五)银行卡业务; (六)电子商务; (七)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 第三条银行保险合作关系的管理 为确保双方合作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协调各自内部相关部门对双方的全方位合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定期沟通业务合作情况、交流相关信息。xx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xx中心支公司负责落实,其它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对应分/支公司负责对接落地。 具体的银保合作业务将由甲乙双方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另行

国资委与银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XX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XX 二○XX年X月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董事长: 联系电话: 为推动“十二五”期间XX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把XX造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极、泛长和泛珠三角区域有战略影响力的现代经济中心城市和低碳生态发展示范城市,加强XX国资委监管企业和XX银行之间的紧密合作,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信用为本,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一、指导思想 (一)甲乙双方以发挥政府组织优势和XX银行金融服务优势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XX经济社会和XX银行金融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XX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结合甲方的实际

情况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荐乙方作为甲方监管企业、新兴产业客户和国资委监管范围之内的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在各项服务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乙方将甲方作为最重要客户之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乙方的金融资源和产品服务优势,积极支持甲方监管企业的资金配套和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等,为甲方及甲方推荐的客户及项目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在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下订立,具体业务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确立的合作原则。 (四)本合作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则适用于本协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宗旨,坚持平等合作、共同发展、重点支持、梯次推进、诚实守信、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共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浅析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浅析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费用的一种经营活动。该业务是经过国家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批准的一项合法银行业经营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一种。 (银行保险则是指保险公司和银行采用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需求。) (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我感觉目前的状况用“混乱”一词不算过分。银代销售环节存在很多问题,诸如骗保、误导销售等,将五年的产品说成两年、三年都可以,向存款一样可以随时支取,收益比同期银行存款还高......,这不是骗吗?银行管理层也有问题,尽管提示不能骗保误导销售,但谁会去认真检查监督呢,出了事又由谁负责呢?为了业绩、为了政绩,说白了也是受利益熏陶,什么有证无证销售,一切皆可抛啦。真的令人担心,常此以往,人们除了要记住“防火、防盗、防保险”的三防之外,还要记住防“银行”。) 一、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现状: 目前,欧洲是世界上银行保险发展最快的地区,而法国尤为突出。经过30多年的发展,法国无论在经验、管理、技术还是银行保险的市场成熟度上都处于领先地位。有统计数字表明,1997年银行保险占欧洲寿险市场的22%;在欧洲银行保险寿险市场中,法国占46%. 与国外银行保险相比,我国的银行保险业务仍处于国外80年代以前的初级阶段。除少部分业务外,银行仅仅是简单的兼业代理人,其所代售的产品也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可以销售的;还未达到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代理单位所面对的不同顾客,设计有针对性的产品,也就是那种在国外被称为“因人而异”的产品的阶段。另外,由于我国实行严格分业经营的宏观政策,更没有形成银行下设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下设银行,同时提供保险和银行的产品的模式。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和十几家银行签订了保险代理协议,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从各国银行保险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法国银行保险的成功开展,最主要得益于一些特定保险产品的税收优惠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如美国受本国立法的限制,银行保险业务发展比较有限,而法国1988年“资本化契约”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其银行保险的增长率便迅速下降了。由此可见,银行保险与各

中国银行保险市场现状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13版)

深圳市深福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银行保险相关概述 第一节银行保险的相关概况 一、银行保险的内涵 二、银行保险业务范围 三、银行保险的产品种类 第二节银行保险的模式 第三节银行保险发展的历程 一、银行保险的历史起源 二、世界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三、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第四节银行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第二章 2012年中国银行保险市场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2012年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一、中国GDP增长分析 二、中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三、中国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四、中国商品进出口贸易 五、中国金融发展情况 六、中国居民收入与消费状况 第二节 2012年中国银行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分析 一、银行保险市场管理体制 二、中国银行保险相关法规发展对策 第三节 2012年中国银行业发展分析 一、中国银行业重启全球化进程 二、中国银行业资产与负债情况 三、中国银行业运营主要指标情况 四、2010度中国银行网点分布情况 第四节 2012年中国保险业发展分析 一、中国保险业市场迎来第三拨扩容潮 二、2012年保险市场规模分析 三、中国保险业数据监测 四、十二五中国保险业机遇与挑战 第五节 2012年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分析 一、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的结构与绩效分析

深圳市深福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中国保险中介市场转入理性投资阶段 三、对外开放——激活中国保险中介市场 四、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总体概况 五、2012年中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规模状况 第三章 2012年世界银行保险市场运行态势分析 第一节 2012年世界银行保险概述 一、世界银行保险的发展驱动力 二、世界银行保险的相对优势分析 三、世界银行保险发展现状 第二节 2012年世界各地区银行保险市场发展分析 一、欧洲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二、美洲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三、亚洲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四、非洲和中东地区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第三节2012年世界寿险领域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一、世界寿险领域银行保险的发展概况 二、世界寿险领域银保产品的现状分析 三、世界寿险领域银行保险发展的因素分析 四、世界寿险领域银行保险的发展启示 第四节 2012年台湾地区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一、欧美银行保险发展对台湾地区启示 二、台湾地区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情况 三、台湾地区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分析 四、台湾地区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及策略分析 第五节 2012年香港银行保险发展情况 一、香港保险市场概况 二、香港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分析 三、香港银行保险的主要特点 四、香港银行保险发展的经验 第六节 2012年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银行保险市场发展分析 一、美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启示 二、土耳其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分析 三、法国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将合并 第四章 2012年中国银行保险整体运行形势分析

银行保险合作方案

XX银行信用保证保险合作 方案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常高兴能与贵行就信用保证保险这一业务领域的合作进行探讨。为实现金融资源共享及互补,促进中小金融企业共同发展,2013年8月,我司与贵行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也开启了亚联盟内成员单位银保合作先例。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在提升贵行与我司自身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积极促进亚联盟所倡导的“抱团发展、创造多赢、共同超越”发展宗旨的达成。 根据前期与贵行的沟通,了解贵行对小微企业(个人)贷款业务面临的逾期风险处理过程中,希望能够借助其他的方式进行转嫁和化解。特此,我司根据信用保证险的产品特色和银行风险转移机制,融合常规险种,特拟定本合作方案,供贵行参考。希望该方案能抛砖引玉,供双方共同进一步商讨。 顺颂商祺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目录 一、XX保险简介 (3) (一)公司注册情况 (3) (二)公司经营情况 (4) (三)公司再保网络 (5) 二、合作方案 (6)

(一)合作目的 (6) (二)合作产品 (6) (三)合作方案 (7) 三、业务操作说明 (10) (一)保证保险 (10) (二)信用保险 (12) 一、XX保险简介 (一)公司注册情况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保险)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6年10月18日正式创立的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总部设于深圳,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各种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农业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XX保险已经成长成为资产质量优良,员工队伍蓬勃,创新能力突出的全国性金融机构。

银行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为推动双方的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全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甲乙双方相互支持为对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资源和优质服务,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有关业务合作形式及具体合作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二)双方在《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各自下发分支机构执行。甲方授权其分行及直属分支机构,乙方授权其分/支公司就本协议所指合作范围进行具体内容洽谈。双方分支机构在具体推进业务合作时,均应根据本协议条款和合作计划的有关约定,在本协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实施协议,推进全面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双方要强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双方员工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双方银保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银行、保险业务的长远、健康、稳健发展。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

(一)保险业务合作; (二)银行存款业务; (三)投资理财业务; (四)融资业务; (五)银行卡业务; (六)电子商务; (七)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 第三条银行保险合作关系的管理 为确保双方合作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协调各自内部相关部门对双方的全方位合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定期沟通业务合作情况、交流相关信息。xx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xx中心支公司负责落实,其它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对应分/支公司负责对接落地。 具体的银保合作业务将由甲乙双方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另行专门签署针对具体业务的专项合作协议,以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第四条履约保证保险业务 针对甲方正在推进的农村金融服务、艺术品金融服务、小微金融服务、创业金融服务等金融创新方面的风控需求,乙方积极推进履约保证保险服务创新,推出适合金融市场拓展和银行避险需求的创新履约保证保险产品。 第五条银保代理业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并经双方协商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 目录 摘要 (1) 一、银行保险的涵义 (2)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 (3)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状况 (3) (二)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主要合作模式 (3) 三、发展我国银行保险的对策 (4) (一)营造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4) (二)加强对银行保险合作的监管力度 (5) (三)放宽银行保险进入的市场准入机制 (5) (四)更新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 (6) (五)实施多元化营销组合,实现经营渠道整合 (6) (六)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代理保险业务销售体系 (7) (七)加大促销宣传力度 (7) (八)培养复合型保险代理从业人才 (8) 总结 (9)

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银行保险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迅速发展,已成为保险业重要的业务渠道之一。目前学术界关于银行保险的研究主要是从范围经济、规模经济、交易费用理论、信息不对称等理论入手对银行保险做出解释,不过这些研究彼此之间不存在逻辑联系,并没有对银行保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只是专注于银行保险的某一或某几个方面。同时对于银行保险的定义,学术界分别尝试从产品角度、渠道角度以及销售模式角度等不同方面进行,但都没有对银行保险有一个统一答案。基于以上思考,木文尝试建立一个分析框架,从银行保险的基础性研究入手,探讨银行保险发展的经济内涵以及发展规律,进而对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字:银行保险;发展模式;销售渠道

一、银行保险的涵义 银行保险是综合了渠道销售、产品体系、组织模式、以及制度建设等为一体的创新体系,目前学术界对于银行保险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的定论。目前对于银行保险的理解主要是从以下三方面:渠道销售说、产品服务说、经营策略说。 1.渠道销售说:销售渠道说是对银行保险的一种最为直接的理解,这主要是因为在银行保险发展的初期银行保险是作为保险产品的一种销告渠道,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产品代理协议销售保险产品,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银行保险就是一种销售保险产品的渠道。 2.产品服务说:产品服务说的核心思想是把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金融服务的模式,在该种模式下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销售保险产品。产品服务说同渠道销售说相比较更为强调银行与保险的合作,通过合作来进行双方产品的销售,实现业务上的双赢。 3.经营策略说:经营策略说是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营销策略,这种策略主要是为商业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服务的一种策略,该策略强调银行与保险公司联合进行产品开发、营销合作。 综合上述各类说法,可以说,银行保险是金融制度发展创新的必然结果。分业经营的制度和混业经营的制度是当前在全球金融业的经营制度安排上存在的两种模式。混业经营制度定义为通过制度创新模式将金融机构的经营制度逐步发展到混业经营,使金融业与整体经济之间的摩擦得以消除。全球金融业经营制度发展到今天,银行保险从分业经营制度向混业经营制度的变迁",也反映出混业经营现已成为主流趋势。 金融业发展日新月异,拓新的业务增长领域、扩大经营范围成为银行业与保险此共同的要求,银行业与保险业具有很大的相似度,这体现在销售渠道、信息技术、风险管理以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如能共享一个平台则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运作效率、降低运作成本。显然,分业经营制度阻碍了两个行业的相互渗透与合作,也影响到了整个金融系统的效率,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进行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金融机构为提升金融系统的效率必须寻求制度变迁。客户的需求也推动了两个行业之间相互渗透的制度变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增加,消费偏好、消费者消费观念以及消费行为也在改变,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活动不再以

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合作协议(展业参考版)..

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合作协议 编号:【】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 为推进甲、乙双方关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在乙方授权范围内,代理乙方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是在双方于20【】年【】月【】日签署的《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框架内,就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有关事宜的具体约定。 二、甲、乙双方可书面授权各自的一级分支机构(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或分公司,此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授权一级分支机构以下的机构签订代理协议)就合作事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洽谈,并签订分对分代理协议,并在代理协议签订后及时向甲方和乙方进行备案。 三、甲方保证其代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并严格遵守双方关于代理权限的约定;乙方保证由甲方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已经中国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批准或备案,并承诺做到及时理赔和提供与办理理赔手续等有关的其他售后服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甲方从事兼业保险代理业务的地域范围不得超出监管机构核准的甲方及乙方的 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开展下列第1、4 项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甲方作为乙方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营业网点及其它业务渠道 代理销售乙方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在客户授权的前提下,乙方委托甲方通过营业柜台、账户转账、 信用卡、电子银行等方式,代为收取各类保险费; 3、代理支付保险金:乙方委托甲方通过柜面支付、账户转账等方式,代为支付各项 保险金及相关项目支出; 4、代理保全业务: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保单退保、保单质押贷款、变更联络方式或关 联银行账户等保全业务。 未经乙方书面委托,甲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乙方签订任何赔付协议或做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如客户要求办理其它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告知客户乙方的联系方式。 第三条代理产品种类 、乙方委托甲方销售的保险产品,应当是按照保监会保险产品管理的有关规 险业务,不得在营业场所外另设代理网点,不得超出监管机构核定的经营区域,甲方超出上述范围从

银行与地产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样稿

银行与地产集团战略合 作协议样稿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备忘录 (2015—2018) 本协议于2015年月在 XX 签署

甲方: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某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提及“甲方”时均指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是一家业绩优良、规范管理的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我国银行体系中最具生机和活力的商业银行之一,目前已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开设多家分行。 乙方(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提及“乙方”时均指某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有控制权的下属子公司,本协议中提及的乙方的“子公司”,均是指乙方对其有法律上控制权的下属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综合企业公司,其在中国大陆有着丰富的楼盘、物业运营经验,延续在香港建造高档住宅的成功经验,成功踏入中国内地住宅开发市场,主要事业是甄选中国内地各城市优质地段,进行高档住宅项目开发,为内地主流人士打造更多真正符合国际水准精品住宅的地产企业之一。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巩固、发展业已存在的良好关系,扩大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建立新型的、深层次的银企合作关系,繁荣和发展地区经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协商一致,订立战略性框架协议如下:

第一章合作原则 第一条基于多年来的良好合作关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银企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条甲方将乙方作为总行级重点客户之一,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甲方的总部优势和服务资源,积极支持乙方重大项目建设、资源整合、并购重组、自身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周转等,优先为乙方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其发展。 乙方将甲方作为重要的长期合作银行之一,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选择甲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其优势业务和重点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第四条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定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银行银保合作模式研究

银保合作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金融行业竞争加剧和金融一体化进程的推进,银行保险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产物以及一种新的金融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保险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从西方国家整体发展情况看,一体化和集团化是银行保险的发展方向。本文就银保合作模式在我国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为银保合作中产生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银保合作;组织模式;契约理论 一、银行保险基本理论 (一)西方国家银行保险的主要发展模式。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也可以称为组织模式,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要规定权利义务和利益的分配方式,所以也可以称作银保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组织模式涉及到产权关系的界定,可以左右银行保险业的发展。从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看,依据有无资本纽带关系及合作深度划分,先后出现了四种发展模式:协议代理模式、战略联盟模式、资本合作模式和金融集团模式。其中,前两种模式是没有资本联系的、相对较为浅层次的合作,后两种模式是有资本纽带联系、相对较为深层次的合作。 (二)契约理论在银行保险中的运用。银行保险的发展是契约逐渐完全化的过程。在银保形成和发展初期,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主要限于销售代理,或者形成战略联盟,不管哪种形式,二者都要明确权利义务,规范交易行为,从而形成契约关系,但这种契约相对比较松散,存在很大的不完全性。随着外部环境和双方需求的变化,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交易进一步深入,出现了合资公司甚至金融集

团,形成了新的交易形式,从而形成了新的契约关系。从本质上看,银行保险的发展过程,就是契约关系调整的过程,每一种新模式的出现,都要改变合作方式,对银保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规定,同时对利益的分配方式重新规划。契约调整的结果是,银保模式的演变越来越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契约关系越来越紧密,最终出现金融集团,由一个契约替代一系列契约。 二、我国银行保险合作模式 我国银保合作起步较晚,由于早期我国金融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使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停留在银行代理模式之下。随着银保渠道逐渐拓展,银保合作带来的行业规模效应引起银行保险公司的高度关注,开始出现一定意义上的战略联盟。经济的不断发展使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意识到深度股权合作才是集团化银保合作的重要途径。资产管理集团的出现更进一步的推动了银保合作的进程。下面选取几家具有代表性的银保企业,阐述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和主要模式。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银保合作模式。自2008年初国务院原则性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开始,两年来银保联姻进展加速。工商银行的银保合作模式不仅包括代理保险业务,同时也包括股权合作模式。工商银行通过股权投资模式先后拥有中国太平3.1%股权,太平洋财险12.45%股权,同时还拥有友邦保险等国外其他一些金融保险公司的股权,截至2012年,与工商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达52家,就国内银保合作来说,工商银行算是最为典型的例子。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同名13927)

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对策研究(同名13927)

务经营活动不再以产品为中心,而是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向转变。客户对金融产品的认知性也日益提高,对金融产品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希望金融机构能够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产品服务。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 银行保险在国际上迅速发展,在国内也是方兴未艾。但是,我国的银行保险总的来说还处于比较松散的协议合作阶段,基本上采用“销售联盟”的形式。在这一合作模式下,我国银行保险存在粗放式经营、产品严重同质化等多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状况 在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起步于1995年,但银行以兼业代理的身份出售人身保险产品是始于19%年,当时华安、泰康、新华等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为尽快占领市场,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开始尝试联手开拓市场,迈出了我国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第一步。 到1999年,国内开始出现了“银保合作”热,国内五大保险公司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0家银行都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发展势头迅猛。2001年,平安保险率先推出了专为银行销售渠道订制的产品“千禧红”系列产品,开创了银保合作的新局面,自此我国银行保险步入高速发展轨道。 (二)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主要合作模式 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和保险公司,面对外资金融机构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的巨大竞争压力,主动出击,开展各种形式的金融合作,以取长补短,共享资源,降低成本,增强效率,提高综合经营能力。 目前国内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主要有: 1、业务代理型 在最初的银保合作中,主要采取简单代理模式,表现为:保险公司为拓宽其产品销售渠道,扩大业务范围,占领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而与银行签订代理销售保险、代收代付保险费等协议。这一模式,一方面在合作中采取了简单的“委托—代理”模式,代理费用结算简单,易于开展;另一方面还能够充分

银行保险的发展

银行保险的发展 随着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银行保险已成为寿险公司业务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面对资金市场的繁荣,寿险公司万能、投连产品的推出,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大、做强、做优银行保险业务,迅速建立一支理财经理队伍是寿险公司的燃眉之急。 一、加强理财经理队伍建设,对推动银行保险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公司、一个区域、一个渠道的业务发展,都离不开加强队伍建设这个基础,这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初期,客户经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银行保险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随着银行保险领域竞争态势的深刻变化,随着公司万能、投连等新产品的不断推出,随着群众对保险公司理财的迫切需求,随着客户对保险公司服务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等,现有的客户经理队伍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必须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于现有队伍,职能作用和现有队伍既有所区别,又能有效互补的、新型的银行保险销售队伍。 (一)建立理财经理队伍,是居民理财需求不断增长的必然要求麦肯锡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国内居民大致拥有约35万亿元财产,并且今后每年还将以16%的速度递增。其中,约有120万个家庭拥有10万美元以上的存款。党的十七大

提出: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等。 对于这些逐步富裕起来的居民来说,如何保证财富的不断升值,正在成为他们所重视的问题。 同时,他们还不得不直面子女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未来退休保障责任的加大,投资市场风险的不确定性等一系列风险。因此,理财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在具有理财需求的居民中,大多数人仅拥有理财的愿望,却没有专业经验,有的虽然有理财知识,却没有充裕的时间用于收集信息,分析决策。居民的理财活动十分需要专业的理财顾问帮助设计安排。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约有74%的居民希望得到理财顾问的指导。其中:19%的被调查者关心生活理财,希望通过专家指导设计未来;35%的被调查者关注投资理财,注重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金融资产的优化组合;46%的被调查者对两者同样关注。居民理财需求的增长,为金融业创造了发展空间。作为金融业的组成部分,保险业不可能置身于这一广阔的市场之外,必须积极参与,争取占据应有的地位,获取应有的利益。因此,寿险公司必须加快建立自己的理财经理队伍,这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寿险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更是寿险公司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需

中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研究

中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研究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和金融一体化的推进,银行、保险、证券相互渗透和融合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其中,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发展最为迅速,在西方国家甚至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Bancassurance,即银行保险。并且在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保险领域已经发生了众多并购、重组案,产生了一大批银行保险方面的金融巨头,如美国的花旗集团、日本的瑞穗集团等,它们都以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模式活跃在国际金融舞台上。在母公司层面,金融控股公司是集团混业、综合经营,全面提升金融企业的竞争力;在子公司层面,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遵循法人独立、分业经营,银行、保险各个子公司独立运作,使原有分业监管体制仍可有效运作,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中国的银行保险开始于1996年,其合作模式经历了从松散的协议合作到较高层次的战略联盟,虽也有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但都不成熟,总体来讲,中国的银行保险合作模式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这与中国市场经济尚不成熟,金融体制不健全、保险业欠发达的背景相符合。但是,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外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将逐渐体现,我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可能将难以全面抗衡跨国金融集团的强大“攻势”。因此,借鉴国外银行保险合作模式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深入研究中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是一个十分紧迫而又有现实的课题。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包括正文和结束语。正文共有五章,第一章是绪论部分,

对要论述问题的背景做出阐述并由此引出全文;第二章主要对银行保险的定义、产生的动因做了详细的介绍;第三章是以洲为单位分别对欧洲、北美洲和亚洲的典型国家银保合作模式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总结出对中国银保合作模式的启示;第四章是分析中国银保合作的历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五章先提出当前完善我国银行保险合作模式的具体对策,然后指出未来中国银保合作模式应采取金融控股公司,最后给出了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具体案例。【关键词】:银行保险合作模式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F832.2;F842.6 【目录】:摘要6-8ABSTRACT8-121绪论12-171.1问题的提出和研究的意义12-131.2国内外研究综述13-151.3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15-172银行保险的相关理论综述17-272.1银行保险的基本理论17-212.1.1银行保险的定义和特点17-202.1.2银行保险合作的理论基础20-212.2银行保脸的制度经济学分析21-232.3银行保险合作的动因分析23-272.3.1银行保险合作的内在动因分析23-242.3.2银行保险合作的外部动因分析24-273境外银行保险合作模式比较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银保合作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银保合作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银保合作是银行的资本和保险公司的资本相互融合下的产物。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混业经营的趋势也日渐明显,其中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就是一个显著的代表,银保合作在我国逐渐发展起来,业务融合的趋势越来越紧密。但是目前我国银行和保险合作的发展程度尚未完善,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银行和保险的合作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的自身能力,形成一种优势互补、联合发展、资源共享的良好格局,对增强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银行保险;发展合作;模式研究; Abstract In the past eight months, different Chinese life insurance companies have signed letters of intent on cooperation with four big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and some famous city banks. The field of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sides was extended from the bank's agent selling of insurance policy to its collecting and paying insurance premium, conducting financing business and online capital settlement, thus forming a new pattern featuring business penetration of both sides, mutual complementarity and mutual benefit. Relevant personages think that developing deep-seated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ing and insurance is in keep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integration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and has a far-reaching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and growth of China's financ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ervice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the raise of technical levels of services. It will result in the "three wins" of the banks,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clients. keyword :bank insurance;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mod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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